污水处理厂底泥范文

2024-04-25

污水处理厂底泥范文第1篇

文号: 冀建村〔2011〕443号 日期: 2011-07-20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就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我省对这项工作也高度重视,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镇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农民现代生活方式的逐步确立,镇村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由于缺少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缺乏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镇村污水、垃圾处理工作机制不完善,目前污水随意排放,垃圾随意堆放,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与城市面貌形成了明显反差。

近几年,各县(市)均已陆续建成县城(市区)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部分县(市)、乡镇也开展了污水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试点,为全省今后大范围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二、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建设和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在县(市)域建设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体系。通过乡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不断改善乡村容貌和人居环境。

(二)任务目标。2011年底前,本文件附件中所列明的80个需建设污水处理厂的镇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工作,30%的项目开工建设;50个需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的县(市)完成县(市)域村庄垃圾收集点、乡镇转运站、县(市)拟新建处理场的规划布点工作,现有垃圾处理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规划确定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开工建设,完成拟新建垃圾处理场前期准备工作。

2012年5月1日前,镇污水处理厂和拟新建垃圾处理场全部开工建设。

2012年底前,现有垃圾处理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新建垃圾处理场周边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开工建设。

2013年10月底前,80个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出水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50个实施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的县(市)全部建成满足需要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立起完善的运行机制,全县(市)域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

三、做好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的重点工作

(一)完善镇污水、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各地要按照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进一步深化、细化镇污水、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镇污水处理厂、县(市)域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制定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域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方案。要根据镇区、县(市)域人口、产业科学测算污水、垃圾产生量,适度超前,分

类建设经济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中转、处理设施。距县(市)现有垃圾处理场超过20公里的乡镇,可依据规划合理选址建设第

二、第三垃圾处理场;每个乡镇要建设一个以上垃圾中转站(场),每个村庄要因地制宜建设若干垃圾池;做到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统筹配置,城乡共享。

(二)加快镇污水、县(市)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认真做好镇污水处理厂、县(市)域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有关市、县(市)、乡镇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审批或核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必须做到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率达到设计规模的60%以上。加强镇污水处理厂和县(市)域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土地、规划、招标、质量监督等工程建设手续,抓好项目建设协调组织。建设、规划、城管、发改、环保、土地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服务和管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项目审批和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从源头上进行分类收集处理,积极回收可利用物资,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对瓜果皮、菜叶、稻草、动物粪便等有机垃圾进行就地堆肥或沼气厌氧化处理。对建筑垃圾进行定点集中堆放,采取回填路面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塑料、玻璃、泡沫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不易降解或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定点收集处理,把农村医疗废弃物纳入医疗废弃物处置体系。

(四)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省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实施以奖代补,奖补标准参照中央对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补助标准执行。各市、县(市)政府要积极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将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支出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并随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提高投入比例。

(五)实行用地划拨。按照《划拨用地目录》的要求,对镇污水处理厂和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内,优先安排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六)建立多元化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投融资体制。在积极争取中央奖补资金、落实中央工作要求的同时,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引进外资、银行贷款、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积极争取国家环境治理资金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制。适用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村镇垃圾收集点建设,要积极组织农民(居民)集资,并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省物价局要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制订村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对在建有污水处理厂的镇范围内排放污水的从事工商业的单位和个人开征工商业污水处理费,在实施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的县(市),对产生垃圾的农民(居民)开征适量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立鼓励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以及垃圾资源化的成本补偿机制,推动污水的再生利用和垃圾的资源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推动。要根据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抓紧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积极抓好落实。要明确责任主体,市长、县(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县(市)政府是推进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镇乡政府负责协助、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合作,积极协调解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做好相关推进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城乡规划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政公用、城管部门)要做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布局,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加强运营监管。财政部门要负责政府资金的落实和使用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项目核准等前期工作,严把项目前期的审批关,积极争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环保部门要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审计、物价等部门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国土部门要保证土地供应,及时办理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用地手续。要大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工作考核。各级政府特别是设区市政府要加强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 2

污水处理厂底泥范文第2篇

《昆山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列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该文件旨在加强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形成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文件与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因此,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意见于10月19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大楼十楼,邮编:215300,传真:57009213,电子邮箱:jsksfzb@163.com。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 1 —

昆山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草案)

为切实加强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形成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督管理活动。本细则所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或小型设施)和配套管网、中途泵站、污泥处置设施等,不包括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第二条

市住建局是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对本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实施监督管理及考核。

第三条

市环保局负责本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频次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进行监督监测,监测结果于每月5日前向市府办、当地政府、住建局、财政局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通报,并作为相关部门核付污水处理运营经费的依据之一。

第四条

各区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2 — 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区镇必须明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分管领导、业务部门,及时有效地协调辖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工作。

第五条

市发改、财政、规划、水利、农林、城管、质量技术监督、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配套完善、依法运营、稳定达标。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应当满足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卫生防护距离,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噪声控制、除臭、消毒等措施,同时必须配套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采用脱氮除磷工艺。

鼓励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尾水再生利用。

第七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出水水质负责。各运营单位应明确专职环保协管员,统一佩戴由市环保局监制的环保协管员标识,协助日常环保监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排入设施的水污染物浓度异常,影响达标排放的,应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同时关闭相应排水单位的应急闸(阀),并立即向市环保局和住建局报告。

污水处理厂应具有应急电源以确保正常运行。新建污水处理

— 3 — 厂应采用双回路电源。

第八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自动监控设备还应当与市住建局监测系统联网。

设计规模日处理量1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建立中控系统,可随机查阅运行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和曲线图,数据应至少保存一年以上,并作为减排核算的重要依据之一,其联网费用由市财政列支,设施运营单位免费提供各类指标数据原始数据的通讯接口或协议。

第九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正常使用、维护自动监控设备及中控系统,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和环保局、住建局联网的运行维护费用列入市财政预算。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因改造、更新、维修需要暂停运行的,或者进水口、出水口水量、水质自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同时向市环保局和住建局报告。

第十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有关数据。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础档案数据库,实行一厂一档。

鼓励污水处理厂开展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国际标准贯标和认证工作,实行标准化管理。

第十一条

实行污泥集中处置(不包括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产

— 4 — 生的污泥处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污泥运输单位和污泥接收单位应当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

鼓励污泥处置进行资源化、综合化利用。

第十二条

污水处理厂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对进出水的水质、水量和污泥进行检测、分析。

第十三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后的运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来源为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执行《昆山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发〔2006〕40号),由供水企业在自来水费中一并征收,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实行绩效挂钩,按质计价。按照水量、水质、削减率核拨运行经费的管理制度,污水处理厂于每月5日前向市住建局和环保局报送上个月的水量、水质、污泥处置、能耗、设备运行及运营成本等情况报表。经与监督性监测数据、现场检查笔录等情况比对,核定有效水量、泥量,作为财政部门拨付运营经费的依据,其中:

(一)出水水质不达标的企业,按超标比例扣减该不达标数据代表时段内的计量。

(二)考核通报中限期整改的企业,整改期间可暂停拨付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

第十四条

严格规范工业企业接管行为,工业企业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

— 5 — 物排放标准。在审核批准时应确保相应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接纳总量不超过该厂环评批准的相应数量。

工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评批复。工业废水不得擅自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经环评批准同意并取得排水许可证后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应当经过预处理并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规定标准。工业废水接管排污口的设置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和《昆山市工业企污染防治规范》的要求,落实相关防护措施,设置应急闸(阀)、应急池、采样井、流量计、自动监测仪、自动采样仪等。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必须与市环保局联网。

工业废水排放设施规范化建设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应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参与)进行验收,合格的发放统一的排放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统一设置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排放口标志牌内容:标志牌名称、排放单位名称、排放口统一编号、企业联系电话和环保投诉电话等,间歇性排放的必须标明排放时间。

工业企业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昆山市工业企污染防治规范》的要求,设置应急闸(阀)、采样井。

排水许可审批时,初审人员必须现场踏勘,相应污水处理厂应参与,并对项目环评批复特别是预处理前后的工业废水水质指标进行备案。

对擅自将工业废水混入生活污水或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污水

— 6 — 集中处理设施的,作偷排论处,除依法追缴排污费外,可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五条

各区镇要切实加强污水收集系统(管网、提升泵站)管理,健全养护机制,加大养护力度,提高养护水平。要建立污水管网应急机制,对污水管网发生破裂或被其它施工破坏的必须及时修复,并第一时间通报相应污水处理厂和市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水管网系统,尽快纠正雨污水错接乱排现象,着力提高污水管网运行效率,落实长效管理。

鼓励管网养护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有资质的市政养护单位进行长效养护,管理机构要落实长效化考核机制,充分吸纳养护区域内街道社区的意见,对养护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结算养护资金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

重视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管材管径选取、沟槽回填、顶管施工等问题,提高项目建设水平,确保控源截污工作有序推进及管道建成后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七条

中途泵站由其服务的污水处理厂负责运营管理,纳入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范围。

中途泵站要加装远程控制、监测设备,为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风险前置提供保障,提高污水处理厂远程调度和联动控制能力。市财政按50%对远程监控设备投资予以补助。

第十八条

加强厂网协同,污水处理厂要加强对管网的水质

— 7 — 水量监控,如有异常及时通报相关方快速反应。新建管网严格履行验收移交手续,确保管养责任落实。鼓励采用厂网一体化管理模式,提高对排水户的监管力度。

第十九条

鼓励开发应用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现代化监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住建局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考核不合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台账制度或者台账不真实的;

(三)未按照规范处置污泥或者违反污泥委托处置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核查要求的,由市环保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未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控设备,或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控设备的由市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长期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整改不到位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问题,由市环保局、监察局实施挂牌督办,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完善农

— 8 — 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档工作,建立日常管理运行、养护和维修、改扩建的基础资料。

第二十四条

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独立设施)及管网应及时移交,明确责任,确保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二十五条

农村污水处理站的管理

(一)鼓励委托本区域污水处理厂负责农村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运营经费按规定上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管理,可优先选择该污水处理站承建单位。

第二十六条

农村污水管网养护。纳入区镇市政管网养护范围,委托有资质的市政养护单位养护,养护经费列入区镇财政预算。

第二十七条

参考《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实施并逐步深化农村污水处理日常运营工作考核。

第二十八条

采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信号与住建局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联网,提高监管效率。已建设施要逐步尽快完成联网工作,经费来源为市财政;新建项目执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的三同时要求。

第二十九条

污水增量考核以达到进水水质要求为前提,进水浓度月平均值不低于上同期值,年平均浓度不低于上值;管网建设量考核以达到污水增量为条件;污水处理厂建成投

— 9 — 运一年内运行负荷率不低于60%,三年内不低于75%。

第三十条

其他

(一)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应会同规划、住建、发改、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包括特许经营项目。应结合人口、用水量及产业特点,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避免盲目扩建;优化整合部分小规模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

(二)市政污水主管网的建设。应优先建设建成区管网,同步建设新建道路管网,合理有序推进市政管网建设计划。

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时,应充分调查沿线排水户的排水情况,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确保沿线污水全部截流、排水户雨污分流或临时合流溢流。

(三)控源截污支管网的建设。落实控源截污计划和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有效提高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率。各区镇对有条件的老住宅小区要增设阳台和车库污水管,对雨污分流确有难度的局部区域,可采用建设雨污合流溢流管收集。对市政污水管网一时难以到位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加以解决。全面做到“达标纳管,应收全收”。

(四)严格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工业废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严格新项目的方案审批,加强老项目的动态监管,排水许可作为办理环评、规划审批和工商注册、年检的前置条件。

(五)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污水处理厂对管网进水不正常现

— 10 — 象及时跟踪、反映;市住建、环保、农林、水利、城管及区镇职能部门加大动态监管力度,互通信息,加强部门联动,优化污水集中处理保障机制。

(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扩大污水处理信息公开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行业自律的作用。

污水处理厂底泥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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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家测算,要实现我国“十五”环境保护目标,总投资大约需要7000多亿元,其中,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大约需要3000多亿元,而这3000多亿元的投资需求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城市污水处理厂是现代化城市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同盖住房就必须要建厕所一样,建城市也不能只建住宅、商厦、宾馆而忽略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严重滞后,欠帐太多。美国平均每1万人就有一座污水处理厂,欧洲许多国家平均每5000~8000人拥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而在我国的城镇人口中,平均每150万人才拥有一座污水处理厂。大量的生活污水得不到处理,必然对江河湖海造成严重污染。近些年来,环境保护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被提上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然而,雷声大,雨点小,在这方面的进展仍然十分缓慢。被列入国家污染防治重点的“三河三湖”,其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都一拖再拖,不尽人意,更别说其他地方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为何这么难?原因有两点:一是国家财力有限,建不起。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往往十分庞大,动辄几千万到数亿人民币,确实难为了各级政府。二是污水处理厂没有经济效益,是个光投入不产出的“赔钱买卖”,政府建一个赔一个,建一个就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各地对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都没有积极性,据说有的地方给他国债都不愿建,怕建了之后还不了钱,有的地方即使想建,银行也不愿贷款,怕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

改革环保投融资体制势在必行

为了尽快扭转我国目前面临的水污染严重和水资源短缺的局面,在未来10年内,我国将大规模地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以使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北京市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计划再建设11座污水处理厂,使全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为保证南水北调东线的输水水质,国家准备在沿线建设为治理三峡库区的水污染,需要建设150多座污水处理厂;130多座污水处理厂;“三河三湖”流域目前有近20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和准备上马。按照国务院不久前发出的“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十五”期间,所有的城市都必须建设污水处理厂,到2005年,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到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60%,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重点风景旅游城市不得低于70%。有专家预测,要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这一目标,我们国家将要新建2000多座城市污水处理厂。

鉴于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极其繁重,光靠政府一家来投资根本不行,必须改革现行的环保投融资体制,吸引多方投资尤其是国内外民间资本建设污水处理厂,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才能加快我国水污染治理的进程。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秘书长王家廉说,过去5年中,由于我国政府着重治理了工业废水的污染,工业废水得到了大幅度减排。但是由于人口的增加,城市化的加快,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增长迅速,5年中增长了65%。1995年,我国生活污水占总废水量的30%,而现在,已上升到70%,生活污水的污染已经成为我国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

王家廉说,进入90年代中期之后,我国政府加大了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资力度,加快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尤其是自1998年我国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国家增发的数千亿元国债资金中有数百亿元用于重点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但是,中国无论是在按人口拥有的污水处理厂的数量上,还是在城市污水处理率上,都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为加快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必须改革计划经济沿袭下来的那种“城市污水处理厂由政府投资、政府建设、政府运行管理、政府负担运营费用”的模式,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运作。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的有关专家认为,由于我国未能在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水价改革上迈出较大步伐,致使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远远不能适应水污染治理的需要,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运营经费短缺,排水管网建设滞后,造成一些新建的污水处理厂不能按时投产,已经投产的无力运行。显然,单独靠财政拨款,不能较快地改变污水处理进展迟缓的局面,必须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的资金补偿机制。

我国环保投融资体制应当怎样改革?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规划所研究员王金南说,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主体是国家和各级政府。据估计,70%以上的环保投资是国家和政府的投入,这与市场经济国家正好相反。在大多数OECD成员国中,60%左右的环保支出是由企业和居民支付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应逐步建立一个以企业和个人为投资主体的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即使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也可以采用BOT方式吸收民间资本投入,BOT模式在我国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方面应该说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同时,一个必须配套的政策就是全面开征城镇居民污水处理费,个人应当有偿使用或购买环境公共产品或设施服务。

污水处理市场化迫在眉睫

有关专家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逐年提高,各主要领域的市场化程度提高也很快,1979年,政府行为的市场化程度为4%,到1997年已达到72%。相比较而言,环境保护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却明显落后于其他领域,远远落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的胥树凡处长说,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要在21世纪的前10年之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推动政企分开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一系列论述不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性的指导意义,而且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同样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胥树凡说,我国目前正处在新旧经济体制转换时期,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一些环保机制还在不同程度地起着作用,制约了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其弊端主要表现为:一是不能体现“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比如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是由千家万户产生的,应由城市居民而不是政府来负担治理费用,政府不应当承担本应由社会公众承担的责任。二是不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的投资主体,对环保投资只注重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注重经济效益,这种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机制不会激发民间资本参与环保的热情。这就是为什么国内外很多投资商和企业家感觉到中国环保市场需求很大,可以大有作为,但是要真正进入这个市场却又十分困难的缘故。

老百姓能承受污水费吗?

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秘书长胡庆新说,多数发达国家污水处理费都通过自来水费一并收取,污水处理费一般要高于自来水费。如丹麦,污水处理费为自来水费的1.6倍。由于按市场化运作,向消费者收费,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和运营。我国现在采用市场化、产业化的模式搞城市污水处理也是完全可行的。一是我国的环保企业已经掌握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污水处理工艺和技术,设备也实现了国产化,使得污水处理的成本大幅度下降,污水处理的费用实际上并不高。二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收入的提高,老百姓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也具备了支付污水处理费的能力,只要加强宣传,市民是可以接受的,也是会拥护的。三是我国社会资金充裕,民营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都看好环保产业,愿意投资。现在已经有一部分国内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和经营污水处理厂,更多的民营企业和外商都在寻找机会,目前最关键的是我国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的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他们无法进入这个领域。如果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推行“谁污染谁付费,集中处理,产业化经营”,则我国的水污染治理将会发生一个根本性的变化,环保产业也将获得巨大的发展。

北京市排水公司总经理杨向平说,北京市是率先在全国开征污水处理费的,目前全市污水处理费一年能征收到3~4亿元,这笔资金为目前已有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继续新建污水处理厂提供了经济来源。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出台后,不像有些人担心的那样,老百姓不能承受。拿北京来说,市民的反应非常平静,坦然地接受了。这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高了,居民完全交得起这笔钱,这笔开支占生活总费用的比重很小。再加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老百姓愿意为治理污染付费,以获得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污水处理厂底泥范文第4篇

1. 处理水量

Q10万m3/d,其中生活污水占70%,工业废水30%。

2. 进水水质

COD:400mg/L

TN:45mg/LBOD:180mg/LSS:200mg/LTP:5mg/LpH:6~9

3. 出水水质

COD60mg/L

TN8mg/LBOD20mg/LSS20mg/LTP1mg/LpH:6~9

4.污水厂进水管道管顶标高-3.5m,污水厂出水排入河流,排放口标高-0.5m。

二、设计任务

1. 确定合适处理工艺及工艺流程;

2. 根据所选工艺进行工艺计算(构筑物尺寸、设备参数、操作参数);

3. 最终完成3张以上设计图纸,其中至少应包含平面布置图(1幅)、高程图(1幅)、主体构筑物的正视、俯视、侧视图(1幅)。

三、参考文献

1.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2. 污水处理新工艺与设计计算实例孙力平著

污水处理厂底泥范文第5篇

今天的中国也来到了这一历史性关口。近三十年来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量逐年增加,给水环境造成了严重了污染,这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中国的未来将向何处去?答案只有是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将高消耗型转为“节约型”,将高污染型转为“清洁型”,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路。为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

节能减排在不同行业内的具体内涵有所不同。对于城市污水处理行业,节能主要是节电、节水(自来水),而减排主要是从减少污染物排放,即做到污水与污泥处理的完全达标。

在我国,与上百年的城市给水处理相比,很多地方在城市污水处理方面的实际经验相对较少。而城市污水处理工艺的类型又很多,并各有特点,也各有利弊,操作技术要求高。同时,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往往又很难与污水处理厂同步建成,以及存在一定的偷排废水情况,使得设计的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很难适应进水水质变化。这些方面都成为制约城市污水处理节约、高效、稳定达标运行的瓶颈,在技术和管理上给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带来了很大挑战。

本文就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水与污泥处理的达标,以及节能降耗方面会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归纳与分析。

一、进水水量与水质

(一)进水水量

在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种吃不饱的原因既有通常被提到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问题,也有设计能力超前的问题。这两方面原因导致许多地方的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几年仍不能满负荷运行,有些污水处理厂甚至只能抽取厂区周边的河水进行处理,使得污水处理工艺控制增加了难度,也增加了工程投资的成本,造成资产的闲置与浪费,无谓地过多消耗本来就已非常紧张的污水处理资金。相反,有的污水处理厂存在长期超负荷运行状态,例如某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40万m3/d,二期工程规模为24万m3/d,但由于资金短缺而使二期工程建设滞后,一期实际处理量已达到52万m3/d,处理出水水质有所下降。为此,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与分期,高效使用治污资金,以及尽量提高污水收集率,是实现污水减排的前提。

(二)进水水质

1 由于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合流制管网较普遍,管网管理不到位,致使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中雨水、河道水和工业废水的比例较大。

以下进水水质情况均不利于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1)进水中BOD、COD含量比设计值低,而氮、磷等指标则等于或高于设计值,从而增加污水脱氮除磷处理达标排放的难度;

(2)工业废水中的夹带油污或有毒物质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生物系统造成巨大影响,在极端情况下这些油污或有毒物质会使整个生物系统瘫痪,微生物菌种死亡,整个污水处理厂不得不重新培养活性污泥;

(3)进水水质偏高,供氧与污泥脱水设备规格不能满足污水与污泥处理要求。其中垃圾渗滤液引入给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所造成的影响需要给予足够重视。

对于污水收集与污水处理能力不协调问题,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将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近、远期总体规划,保证污水收集系统与污水处理厂同步或先行建设。同时做好新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污水水质调查,以合理确定设计进水水质。

二、出水水质

我国近年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基本要求达到国家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在一些地区还有要求达到一级A标准。即使是原有已建项目,也在逐渐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污水减排效果。

根据规定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要求,各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适合于本地进水水质等客观条件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并加强运营管理。然而,在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行管理过程中,仍会遇到一些来自不同方面的问题而导致处理出水水质不达标。

(一)有机物超标

传统活性污泥工艺的主要功效是去除城市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质,设计与运行良好的活性污泥工艺,出水BOD5和SS均可小于20mg/L。

影响有机物处理效果的因素主要有: (1)营养物

一般城市污水中的氮磷等营养元素都能够满足微生物需要,且过剩很多。但工业废水所占比例较大时,应注意核算碳、氮、磷的比例是否满足100:5:1。如果污水中缺氮,通常可投加铵盐。如果污水中缺磷,通常可投加磷酸或磷酸盐。

(2)pH 城市污水的pH值是呈中性,一般为6.5~7.5。pH值的微小降低可能是由于城市污水输送管道中的厌氧发酵。雨季时较大的pH降低往往是城市酸雨造成的,这种情况在合流制系统中尤为突出。pH的突然大幅度变化,不论是升高还是降低,通常都是由工业废水的大量排入造成的。调节污水pH值,通常是投加氢氧化钠或硫酸,但这将大大增加污水处理成本。

2 (3)油脂

当污水中油类物质含量较高时,会使曝气设备的曝气效率降低,如不增加曝气量就会使处理效率降低,但增加曝气量势必增加污水处理成本。另外,污水中较高的油脂含量还会降低活性污泥的沉降性能,严重时会成为污泥膨胀的原因,导致出水SS超标。对油类物质含量较高的进水,需要在预处理段增加除油装置。

(4)温度

温度对活性污泥工艺的影响是很广泛的。首先,温度会影响活性污泥中微生物的活性,在冬季温度较低时,如不采取调控措施,处理效果会下降。其次,温度会影响二沉池的分离性能,例如温度变化会使沉淀池产生异重流,导致短流;温度降低会使活性污泥由于粘度增大而降低沉降性能;温度变化会影响曝气系统的效率,夏季温度升高时,会由于溶解氧饱和浓度的降低,而使充氧困难,导致曝气效率的下降,并会使空气密度降低,若要保证供气量不变,则必须增大供气量。

(二)总磷超标

城市污水处理厂除磷主要是依靠生物除磷,即在好氧段前增加厌氧段,使聚磷菌交替处于厌氧和好氧状态,实现磷酸盐的释放与吸收,并通过排放剩余污泥来达到除磷目的。在生物除磷难以达标的条件下,还可以考虑投加化学药剂来辅助除磷。化学除磷主要是通过混凝、沉淀和过滤等方法使磷成为不溶性的固体沉淀物,从污水中分离出来。

导致生物除磷出水总磷超标的原因涉及许多方面,主要有: (1)污泥负荷与污泥龄

厌氧-好氧生物除磷工艺是一种高F/M低SRT系统。当F/M较高,SRT较低时,剩余污泥排放量也就较多。因而,在污泥含磷量一定的条件下,除磷量也就越多,除磷效果越好。

对于以除磷为主要目的生物系统,通常F/M为0.4~0.7kgBOD5/kgMLSSd,SRT为3.5~7d。但是,SRT也不能太低,必须以保证BOD5的有效去除为前提。

(2)BOD5/TP 要保证除磷效果,应控制进入厌氧区的污水中BOD5/TP大于20。由于聚磷酸菌属不动菌属,其生理活动较弱,只能摄取有机物中极易分解的部分。因此,进水中应保证BOD5的含量,确保聚磷酸菌正常的生理代谢。但许多城市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存在碳源偏低,氮、磷等浓度较高等现象,导致BOD5/TP值无法满足生物除磷的需要,影响了生物除磷的效果。

(3)溶解氧

厌氧区应保持严格厌氧状态,即溶解氧低于0.2mg/L,此时聚磷菌才能进行磷的有效释放,以保证后续处理效果。而好氧区的溶解氧需保持在2.0mg/L以上,聚

3 磷菌才能有效吸磷。因此,对于厌氧区和好氧区溶解氧的控制不当,将会极大影响生物除磷的效果。另外,有些污水处理厂的进水为河道水,污水中溶解氧含量较高,若直接进入厌氧区,则不利于厌氧状态的控制,影响了聚磷菌放磷效果。

(4)回流比

厌氧-好氧除磷系统的的回流比不宜太低,应保持足够的回流比,尽快将二沉池内的污泥排出,防止聚磷菌在二沉池内遇到厌氧环境发生磷的释放。在保证快速排泥的前提下,应尽量降低回流比,以免缩短污泥在厌氧区的实际停留时间,影响磷的释放。

在厌氧-好氧除磷系统中,若污泥沉降性能良好,则回流比在50~70%范围内,即可保证快速排泥。

(5)水力停留时间

污水在厌氧区的水力停留时间一般在1.5~2.0h的范围内。停留时间太短,一是不能保证磷的有效释放,二是污泥中的兼性酸化菌不能充分地将污水中的大分子有机物分解成低级脂肪酸,以供聚磷菌摄取,从而也影响了磷的释放。

污水在好氧区的停留时间一般在4~6h,这样即可保证磷的充分吸收。 (6)pH 低pH有利于磷的释放,高pH有利于磷的吸收,而除磷效果是磷释放和吸收的综合。因此在生物除磷系统中,宜将混合液的pH控制在6.5~8.0的范围内。

由于对出水总磷指标要求的不断提高,除生物除磷外,化学除磷也得到越来越多地应用。但化学除磷在提高除磷效果的同时,也会因投加化学药剂而使剩余污泥量大大增加,进而增加污泥处理量与泥饼处置量。

实际中应根据实验来确定化学药剂的投加点与投加量,并及时调整,确保出水磷含量稳定达标,并尽可能降低药耗。

(三)氨氮超标

污水中氨氮的去除主要是在传统活性污泥法工艺基础上采用硝化工艺,即采用延时曝气,降低系统负荷。

导致出水氨氮超标的原因涉及许多方面,主要有: (1)污泥负荷与污泥龄

生物硝化属低负荷工艺,F/M一般在0.05~0.15kgBOD/kgMLVSS·d。负荷越低,硝化进行得越充分,NH3-N向NO3--N转化的效率就越高。与低负荷相对应,生物硝化系统的SRT一般较长,因为硝化细菌世代周期较长,若生物系统的污泥停留时间过短,即SRT过短,污泥浓度较低时,硝化细菌就培养不起来,也就得不到硝化效果。SRT控制在多少,取决于温度等因素。对于以脱氮为主要目的生物系统,通常SRT可取11~23d。

(2)回流比

4 生物硝化系统的回流比一般较传统活性污泥工艺大,主要是因为生物硝化系统的活性污泥混合液中已含有大量的硝酸盐,若回流比太小,活性污泥在二沉池的停留时间就较长,容易产生反硝化,导致污泥上浮。通常回流比控制在50~100%。

(3)水力停留时间

生物硝化曝气池的水力停留时间也较活性污泥工艺长,至少应在8h以上。这主要是因为硝化速率较有机污染物的去除率低得多,因而需要更长的反应时间。

(4)BOD5/TKN TKN系指水中有机氮与氨氮之和,入流污水中BOD5/TKN是影响硝化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BOD5/TKN越大,活性污泥中硝化细菌所占的比例越小,硝化速率就越小,在同样运行条件下硝化效率就越低;反之,BOD5/TKN越小,硝化效率越高。很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实践发现,BOD5/TKN值最佳范围为2~3左右。

(5)硝化速率

生物硝化系统一个专门的工艺参数是硝化速率,系指单位重量的活性污泥每天转化的氨氮量。硝化速率的大小取决于活性污泥中硝化细菌所占的比例,温度等很多因素,典型值为0.02gNH3-N/gMLVSSd。

(6)溶解氧

硝化细菌为专性好氧菌,无氧时即停止生命活动,且硝化细菌的摄氧速率较分解有机物的细菌低得多,如果不保持充足的氧量,硝化细菌将“争夺”不到所需要的氧。因此,需保持生物池好氧区的溶解氧在2mg/L以上,特殊情况下溶解氧含量还需提高。

(7)温度

硝化细菌对温度的变化也很敏感,当污水温度低于15℃时,硝化速率会明显下降,当污水温度低于5℃时,其生理活动会完全停止。因此,冬季时污水处理厂特别是北方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氨氮超标的现象较为明显。

(8)pH 硝化细菌对pH反应很敏感,在pH为8~9的范围内,其生物活性最强,当pH<6.0或>9.6时,硝化菌的生物活性将受到抑制并趋于停止。因此,应尽量控制生物硝化系统的混合液pH大于7.0。

(四)总氮超标

污水脱氮是在生物硝化工艺基础上,增加生物反硝化工艺,其中反硝化工艺是指污水中的硝酸盐,在缺氧条件下,被微生物还原为氮气的生化反应过程。

导致出水总氮超标的原因涉及许多方面,主要有: (1)污泥负荷与污泥龄

由于生物硝化是生物反硝化的前提,只有良好的硝化,才能获得高效而稳定的的反硝化。因而,脱氮系统也必须采用低负荷或超低负荷,并采用高污泥龄。

5 (2)内、外回流比

生物反硝化系统外回流比较单纯生物硝化系统要小些,这主要是入流污水中氮绝大部分已被脱去,二沉池中NO3--N浓度不高。相对来说,二沉池由于反硝化导致污泥上浮的危险性已很小。另一方面,反硝化系统污泥沉速较快,在保证要求回流污泥浓度的前提下,可以降低回流比,以便延长污水在曝气池内的停留时间。

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外回流比可控制在50%以下。而内回流比一般控制在300~500%之间。

(3)反硝化速率

反硝化速率系指单位活性污泥每天反硝化的硝酸盐量。反硝化速率与温度等因素有关,典型值为0.06~0.07gNO3--N/gMLVSSd。

(4)缺氧区溶解氧

对反硝化来说,希望DO尽量低,最好是零,这样反硝化细菌可以“全力”进行反硝化,提高脱氮效率。但从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营情况来看,要把缺氧区的DO控制在0.5mg/L以下,还是有困难的,因此也就影响了生物反硝化的过程,进而影响出水总氮指标。

(5)BOD5/TKN 因为反硝化细菌是在分解有机物的过程中进行反硝化脱氮的,所以进入缺氧区的污水中必须有充足的有机物,才能保证反硝化的顺利进行。由于目前许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进厂BOD5低于设计值,而氮、磷等指标则相当于或高于设计值,使得进水碳源无法满足反硝化对碳源的需求,也导致了出水总氮超标的情况时有发生。

(6)pH 反硝化细菌对pH变化不如硝化细菌敏感,在pH为6~9的范围内,均能进行正常的生理代谢,但生物反硝化的最佳pH范围为6.5~8.0。

(7)温度

反硝化细菌对温度变化虽不如硝化细菌那么敏感,但反硝化效果也会随温度变化而变化。温度越高,反硝化速率越高,在30~35℃时,反硝化速率增至最大。当低于15℃时,反硝化速率将明显降低,至5℃时,反硝化将趋于停止。因此,在冬季要保证脱氮效果,就必须增大SRT,提高污泥浓度或增加投运池数。

(五)悬浮物超标

出水中的悬浮物指标是否达标,主要取决于生物系统污泥的质量是否良好、二沉池的沉淀效果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控制是否恰当。

造成二沉池出水悬浮物超标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二沉池工艺参数选择

二沉池设计参数是否选择恰当是出水悬浮固体指标会否超标的重要因素。许多

6 城市污水处理厂在设计之初,为节约建设成本,将水力停留时间大大缩短,并尽量提高其水力表面负荷,造成运行时二沉池经常出现翻泥现象,致使出水悬浮固体超标。另外,某些污水处理厂由于实际工艺调整需要,需将生物池污泥浓度控制在较高的水平时,也会造成二沉池固体表面负荷过大,影响出水水质。因此,一般认为应对二沉池的这几个工艺参数的设置留有较大的余地,以利于污水处理厂工艺的控制与调整。

一般来说,影响沉淀池沉淀效果的主要工艺参数为水力停留时间、水力表面负荷和污泥通量。

 二沉池水力停留时间

污水在二沉池的水力停留时间长短,是二沉池运行的重要参数。只有足够的停留时间,才能保证良好的絮凝效果,获得较高的沉淀效率。因此,建议二沉池的水力停留时间设置在3~4h左右。

 二沉池水力表面负荷

对于一座沉淀池来说,当进水量一定时,它所能去除的颗粒的大小也是一定的。在所能去除的这些颗粒中,最小的那个颗粒的沉速正好等于这座沉淀池的水力表面负荷。因此,水力表面负荷越小,所能去除的颗粒就越多,沉淀效率就越高,出水悬浮物的指标就越低。设计二沉池较小的水力表面负荷,有利于污泥等悬浮固体的有效沉淀。一般建议二沉池的水力表面负荷控制在0.6~1.2m3/m2h。

 二沉池固体表面负荷

二沉池的固体表面负荷的大小,也是影响二沉池沉淀效果的重要因素。二沉池的固体表面负荷越小,污泥在二沉池的浓缩效果越好。反之,则污泥在二沉池的浓缩效果越差。过大的固体表面负荷会造成二沉池泥面过高,许多污泥絮体来不及沉淀就随污水流出,影响出水悬浮物指标。一般二沉池固体表面负荷最大不宜超过150kgMLSS/m2d。

(2)活性污泥质量

活性污泥质量的好坏是影响出水悬浮物是否超标的重要因素。高质量的活性污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良好的吸附性能,较高的生物活性,良好的沉降性能以及良好的浓缩性能。

胶体状态的污染物首先必须被吸附到活性污泥絮体上,并进一步被吸附到细菌表面附近才能被分解代谢,因而吸附性能较差的活性污泥去除胶态污染物质的能力也差。活性污泥的生物活性系指污泥絮体内的微生物分解代谢有机污染物的能力,生物活性较差的活性污泥去除有机污染物的速度必然较慢。只有沉降性能良好的活性污泥才能在二沉池得以有效地泥水分离。反之,如果污泥沉降性能恶化,分离效果必然降低,导致二沉池出水浑浊,SS超标,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活性污泥的大量流失,使系统内生物量不足,继而又影响对有机污染物的分解代谢效果。只有活性污

7 泥具有良好的浓缩性能,才能在二沉池得到较高的排泥浓度。反之,如果浓缩性能较差,排泥浓度降低,就要保证足够的回流污泥量,提高回流比。但是,提高回流比会缩短污水在曝气池的实际停留时间,导致曝气时间不足,影响处理效果。

(3)进水SS/BOD5

生物系统活性污泥中MLVSS比例与进水SS/BOD5有很大的关系,当进水SS/BOD5高时,生物系统活性污泥中MLVSS比例则低,反之则高。根据运行经验来看,当SS/BOD在1以下时,MLVSS比例可以维持在50%以上,当SS/BOD5在5以上时,VSS比例将会下降到20~30%。当活性污泥中MLVSS比例较低时,为了保证硝化效果系统就必须维持较高的泥龄,污泥老化情况较明显,导致出水SS超标。

(4)有毒物质

入流污水中含有强酸、强碱或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将会使活性污泥中毒,失去处理功效,严重的甚至发生污泥解体,造成污泥无法沉淀,出水悬浮物超标。解决活性污泥中毒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加强对上游污染源的管理。

(5)温度

温度对活性污泥工艺的影响是很广泛的。首先,温度会影响活性污泥中微生物的活性,冬季温度较低时,如不采取调控措施,处理效果会下降。其次,温度会影响二沉池的的分离功能。如温度的变化会使二沉池产生异重流,导致短流现象发生;温度降低时,会使活性污泥由于黏度增大而降低沉降性能等。

三、泥饼含水率

目前,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考核的主要指标主要是泥饼含水率。

在我国,已经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采用活性污泥法进行污水处理,活性污泥的污泥龄设计较短,且设计中基本不设污泥浓缩和污泥消化设施,使得剩余污泥量大,污泥中有机成分多,不易于脱水。因此,若要将泥饼含水率控制在80%以下,就需要加大PAM的投加量,从而使污水处理成本提高。

为保证污泥浓缩与脱水效果,在污泥脱水絮凝剂的配制方面,絮凝药剂的配制浓度应控制在0.1%~0.5%范围内。浓度太低则投加溶液量大,配药频率增多;浓度过高容易造成药剂粘度过高,可能导致搅拌不够均匀,螺杆泵输送药液时阻力增大,容易加快设备损耗和管路堵塞。另外,不同批次和不同型号的絮凝剂比重差别较大,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标定药剂的配制浓度,适时调整药剂的用量,保证污泥脱水效果和减少药剂浪费。同时,干粉药剂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注意防潮防失效。

四、机电设备

若要使污水与污泥处理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保证与工艺配套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也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机电设备的稳定高效运行,对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影

8 响很大。

(一)格栅机

格栅除污机是污水处理工艺的第一道工序,也是污水处理厂内最容易出现故障的设备之一。一旦出现故障,污水处理厂将不能够正常进水。

常见问题:

(1)格栅机卡阻:不管连续运行还是间歇运行,因为格栅机长时间与污水接触,容易造成轴承磨损,运行出现卡阻现象,造成链条或耙齿拉偏或其他机械故障。为此,需要加强格栅机相关机械部件的润滑保养,以及日常巡检要及时到位。

(2)格栅机堵塞:污水中常夹带一些长条状的纤维、塑料袋等易缠绕的杂物,容易造成栅条和耙齿等堵塞。这一方面会使过栅断面减少,造成过栅流速过大,拦污效率下降。另一方面也会造成栅渠过水速率缓慢、沙砾沉积、栅渠溢流等问题。一般只能进行技术改造完善或勤维护,采用人工清理的方式解决。

实际运行中即使格栅运行正常,但因细格栅的栅条间隙也有3mm,不能全部拦截如瓜子皮、辣椒核等薄形杂物,造成生化池等后续构筑物还会有一部分漂浮物。

(二)提升水泵

国内目前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大多采用潜水泵提升污水。从实际运行中发现,潜水泵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污水中各种杂质与浮渣较多,这些杂质容易缠绕在水泵的叶轮和密封环的间隙里,引起机械密封效果和水泵效率降低,使污水进入到密封腔而产生故障,严重时将导致水泵电机过流损坏。针对该问题主要是加强格栅机的格渣效果,定期检查潜水泵的绝缘和密封、核算提升泵效率,定期轮换使用等。

因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一天24小时均有变化,以及配套污水收集系统完善程度的不同,使得不同时期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可能有较大变化,特别是合流制的排水系统,进水季节性变化的特征非常明显。因此,在潜水泵的选用和配置上,应留有较大的调节空间。通常可采样多台水泵抽排水量呈梯度配置,结合定速泵配合调速泵控制方式,其中定速泵按平均流量选择,满足基本流量需求。调速泵变速运转以适应流量的变化,流量波动较大时以增减运转台数作补充。

(三)鼓风机

鼓风机是城市污水处理工艺的关键设备,耗能最大。风量、风压、电耗、噪音等是选用鼓风机的基本技术参数,使用中需结合工艺运行的特点,注意其适用的范围和调节能力。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生物反应池微孔曝气系统一般采用离心式鼓风机。离心风机具有效率高、使用年限长、壳体内不需要润滑、气体不会被油污染等优点,特别是在供风量、风压的适用范围、噪音控制以及运行的稳定等方面均较罗茨风机优越。罗茨风机一般适用于池深较浅,需要的风量和风压较小的情况。

在能耗控制上,可采用变频调节控制,设备配置方面,也可多台鼓风机风量呈

9 梯度配置,针对不同的工况,以增强工艺运行调节的灵活性,同时减少电耗。

油冷却器、油过滤器要定期清理,保证油质,需定期更换和送检,防止出现乳化现象。油冷却器有风冷和水冷两种方式:采用风冷注意定期清洁风冷却器的散热片,防止堵塞和积集尘垢;采用水冷需定期清理和维护冷却塔以及相应管路,注意保证循环冷却水的水质,可定期加入缓蚀阻垢药剂,防止细菌滋生、冷却器、管路结垢以及铜构件发生原电池反应腐蚀,影响冷却效果甚至污染油质。

过滤器要定期清洁或更换,保证进口负压在规定范围以内,减少因负压过高导致的鼓风机喘震故障的发生。

(四)曝气头

目前大部分的曝气方式采用的是微孔膜曝气,有盘式、球冠式、板式、管式等橡胶膜微孔曝气器类型。曝气器使用一段时间后,因微孔堵塞,阻力增大和橡胶老化、弹性变差等,导致充氧效率均会下降。为避免曝气器的堵塞或阻力增加过大,应定期进行曝气器的清洗。可采用甲酸清洗或大气量高压空气清洗。采用甲酸清洗要小心控制甲酸的浓度、清洗的频次、注意操作安全;采用大气量空气清洗要小心控制气量大小、强度和清洗的频次。另外,注意要定期打开曝气系统的排水阀门,排出冷凝水。对严重堵塞或破损的曝气头要及时更换,保证生物池曝气的均匀性,防止出现死角,堆积污泥。

(五)排泥设备

因为工艺的差别,有部分污水处理工艺不带二沉池,如SBR、UNITANK等,而且其池底是平的,容易在排泥时形成泥层漏斗。后期排出的混合液浓度降低,未能排出足量的污泥,导致剩余污泥浓度的下降,带来污泥处理能耗、药耗的上升。

对于这些工艺的运行,宜采用间歇排泥方式或改造成多点排泥的系统。 此外,在有二沉池的生物处理系统,需要对二沉池刮吸泥机进行定期维护,保证排泥顺畅,防止积泥而影响出水SS等指标。

(六)脱水机

目前国内采用的机械脱水方式主要有离心脱水机和带式压滤脱水机。

1、离心脱水机

运行中应研究进离心脱水机的浓缩污泥含固率的要求范围,进料量(装机容量),最大产量,离心机差速、转速,不同类型聚丙烯酰胺(PAM)加注率、投加浓度对离心机脱水后的污泥含固率、分离水SS值和回收率的影响。

若要离心脱水机的污泥脱水处理达到理想的分离效果,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 (1)转速差越大,污泥在离心机内停留时间越短,泥饼含水率就越高,分离水含固率就可能越大。反之,转速差越小,污泥在离心机内停留时间越长,固液分离越彻底,但必须防止污泥堵塞。利用转速差可以自动地进行调节,以补偿进料中变化的固体含量。

10 (2)当污泥性质已经确定时,可以改变进料投配速率,减少投配量改善固液分离;增加絮凝剂加注率,可以加速固液分离速度,提高分离效果。

常见问题:

(1)开机报警或振动报警

离心脱水机开启时低差速报警引起主电机停机或者振动较大、声音异常,造成报警停机。上述情况为上次停机前冲洗不彻底所致,即冲洗不彻底会导致两种情况发生:一是离心机出泥端积泥多导致再次开启时转鼓和螺旋输送器之间的速差过低而报警;二是转鼓的内壁上存在不规则的残留固体导致转鼓转动不平衡而产生振动报警。

(2)轴温过高报警

这主要是由于润滑脂油管堵塞致润滑不充分、轴温过高。由于离心脱水机的润滑脂投加装置为半自动装置,相对人工投加系统油管细长,间隔周期长,投加1次润滑脂容易发生油管堵塞的现象。一旦发生,需要人工及时清理,其主要原理是较频繁地加油以保证细长油管的有效畅通。当然,润滑脂亦不能加注过多,否则亦会引起轴承温度升高。

(3)主机报警而停机

开启离心脱水机或运行过程中调节脱水机转速,主电机变频器调节过大或过快,容易造成加(减)速过电压现象,导致主电机报警。运行中发现,一般变频调节在2Hz左右比较安全。离心脱水机在冲洗状态下,尤其在高速冲洗时,也易造成加(减)速过电压现象,所以在高速冲洗时离心脱水机旁应有运行人员监护。

(4)离心脱水机不出泥

在离心脱水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相关设备正常运转,但出现不出泥现象,滤液比较混浊,差速和扭矩也较高,无异响,无振动,高速和低速冲洗时扭距左右变化不大,亦出现过扭距忽高忽低的现象,再启动时困难,无差速。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雨季,由于来水量大,对生物池的污泥负荷冲击大,导致剩余污泥松散、污泥颗粒小。而污泥颗粒越小,比表面积越大(呈指数规律增大),则其拥有更高的水合强度和对脱水过滤更大的阻力,污泥的絮凝效果差且不易脱水。此时,如不及时进行工艺调整,则离心脱水机可能会出现扭矩力不从心的现象(过高),恒扭矩控制模式下差速会进行跟踪。一旦差速过大,很容易导致污泥在脱水机内停留时间短、固环层薄;另一方面,转速差越大,由于转鼓与螺旋之间的相对运动增大,对液环层的扰动程度必然增大,固环层内部分被分离出来的污泥会重新返至液环层,并有可能随分离液流失。这种情况下会产生脱水机不出泥的现象。

在进泥浓度较低且污泥松散的情况下,采用高转速、低差速和低进泥量运行能够有效解决不出泥的问题,并且运行效果也不错。高转速是为了增加分离因数,一般来说污泥颗粒越小密度越低,需要的分离因数较高,反之需要较低的分离因数;

11 采用低差速可以延长污泥在脱水机内停留时间,污泥絮凝效果增强的同时在转鼓内接受离心分离的时间将延长,同时由于转鼓和螺旋之间的相对运行减少,对液环层的扰动也减轻,因此固体回收率和泥饼含固率均将提高;低进泥量亦增加固体回收率和泥饼含固率。

2、带式压滤脱水机

带式压滤脱水机是由上下两条紧张的滤带夹带着淤泥层,从一连串规律排列的辊压筒中呈S形弯曲经过,靠滤带本身的张力形成对污泥层的压榨和剪切力,把污泥层的毛细水挤压出来,获得含固率较大的泥饼。

为保持带式压滤脱水机的正常运行,需注意以下操作与维护事项: (1)对有预脱水区(浓缩区)的,保证布泥均匀;

(2)滤带刮刀采用软性材质,减少对滤带和滤带接口处的磨损;

(3)保证滤带冲洗水压力,滤带冲洗系统尽量采用不锈钢自净喷嘴,能够自行冲掉堵塞在喷嘴的脏物,保证滤带的孔隙率和污泥脱水效果;

(4)经常维护自动防偏带装置与增减压装置,减少滤带边沿磨损; (5)保证自控系统设有连锁保护装置,防止误动作给整机造成的损伤。 常见问题: (1)滤带打滑

这主要是进泥超负荷,应降低进泥量;滤带张力太小,应增加张力;辊压筒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滤带跑偏

这主要是进泥不均匀,在滤带上摊布不均匀,应调整进泥口或更换平泥装置;辊压筒局部损坏或过度磨损,应予以检查更换;辊压筒之间相对位置不平衡,应检查调整;纠偏装置不灵敏。应检查修复。

(3)滤带堵塞严重

这主要是每次冲洗不彻底,应增加冲洗时间或冲洗水压力;滤带张力太大,应适当减小张力;加药过量,即PAM加药过量,粘度增加,常堵塞滤布,另外未充分溶解的PAM也易堵塞滤带;进泥中含砂量太大,也易堵塞滤布,应加强污水预处理系统的运行控制。

(4)泥饼含固量下降

这主要是加药量不足、配药浓度不合适或加药点位置不合理,达不到最好的絮凝效果;带速太大,泥饼变薄,导致含固量下降,应及时地降低带速,一般应保证泥饼厚度为5~10mm;滤带张力太小,不能保证足够的压榨力和剪切力,使含固量降低。应适当增大张力;滤带堵塞,不能将水分滤出,使含固量降低,应停止运行,冲洗滤带。

(七)紫外消毒系统

12 目前国内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采用紫外线消毒方式对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进行消毒。但从实际运营上发现紫外线消毒存在以下问题:

(1)紫外线消毒系统无后续杀毒能力。当处理水离开反应器之后,一些被紫外线杀伤的微生物在光复活机制下会修复损伤的DNA分子,使细菌再生。

(2)紫外灯石英套管污染。当污水流经UV消毒器时,其中有许多无机杂质会沉淀、粘附在套管外壁上。尤其当污水中有机物含量较高时更容易形成污垢膜,而且微生物容易生长形成生物膜,这些都会抑制紫外线的透射,影响消毒效果。

为此,选择污水处理紫外消毒设备时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1)灯管的选择

灯管的选择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单支灯管的UVC输出强度,该值越高则所需要的灯管数量越少,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也就越低。一般说来,高强度汞灯的输出强度高,优于低强度汞灯。二是UVC电光转换效率,它包括灯管消耗的电能转换为光能的效率和光能中253.7nm波长(UVC)部分所占的比例。低压汞灯的紫外输出主要集中在253.7nm,而中压汞灯的紫外输出主要集中在366nm,且中压汞灯的发热量很大,因此低压高强度汞灯的电光转换效率高于中压高强度汞灯。

(2)传感器及实时调节系统的选择

污水处理厂的水量、水质波动较大,因此进行UVC输出强度的实时调节对节约电耗和延长灯管寿命意义重大,这主要通过灯管的可变输出和传感器的真实反馈来实现。就传感器进行真实反馈而言,其位置和波长的选择性极为重要,能真实反映微生物实际接受的UVC照射强度的传感器应是放置在水中的(与微生物处于同一位置),并且只监测253.7nm波长强度。

(3)自动清洗系统的选择

污水处理厂紫外消毒系统的清洗有人工清洗、自动机械清洗和自动化学清洗三种,由于人工清洗要中断消毒且工作量大,操作时易损伤灯管,间隔时间长(自动清洗一般1~2次/h),故无法保证石英套管所必需的最低综合透光率,因此除极个别特殊情况外极少使用。自动清洗系统的选择与所使用的灯管有关,中压高强度灯管的温度在600~900℃,结垢严重,必须采用化学清洗;低压高强度灯管的温度低于110℃,结垢量和速度都远远低于中压高强度灯管,因而可采用机械清洗,且在1~2次/h的清洗频率内就不会结垢。

(4)二次污染及事故污染

正常运行时的二次污染来自化学清洗系统中的清洗剂,事故情况下的二次污染发生在灯管破损时汞进入水中,以及液压驱动的自动清洗系统发生泄漏。汞灯使用固态汞合金(固定粘附在灯管两端的突起点),当灯管破损时不会像液态汞那样流到水中,只需将粘附着汞合金的石英碎片打捞出来即可。研究表明,该汞合金在污水中长期浸泡后水中汞的本底浓度未见升高。此外,该系统采用压缩空气为动力的

13 自动机械清洗系统,不存在运行期间和事故泄漏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

五、检测仪表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仪表是运营管理人员掌握污水处理工艺实时动态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污水处理厂自动化控制的重要保障。然而,因为仪表监测的污水中杂质多,环境差,经常容易导致在线仪表测量产生误差较大,或者损坏率高,极大地影响了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的力度和自动化控制水平。

由于污水处理厂进水中污染物浓度较高、悬浮物较多,容易在采样管道和分析仪器的进样管形成污垢,因此需要针对性配置水样预处理单元和选择水质浓度相匹配的分析仪器量程。在选用设备时,一些自带控制系统的大型设备配置的自控系统与厂内主要控制系统选型要一致,否则设备不易与厂内整个自控系统建立通讯,或建立通讯时需要投入较大的成本。另外,在运行过程中应建立一套详细的维护与操作规程,如维护工作一定要提前计划和准备相应的备品配件;定期对分析仪器进行标定和校正,清洗管道和预处理单元,以及更换消耗件和易损件;加强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管理等。

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特殊的构筑物设计及大量地处理污水,污水处理厂发生雷击现象普遍比较严重,对室外设备安全运行构成较大的威胁。目前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多只做了高压端的一级防雷,而忽视了对现场设备和仪表的

二、三级防雷,这就导致许多污水处理厂经常出现被雷击而使现场设备和仪表的损坏。如果为了控制工程造价而缺少这些设施,那么在今后的运行管理工作中将付出更大的代价。

六、几种具体工艺

以上主要是针对不同处理工艺共性存在的出水水质与污泥考核指标超标问题,以及节能降耗措施等进行分析。下面就几种具体工艺常存在的问题归纳:

(一)沉砂池

常见的沉砂池有平流沉砂池、曝气沉砂池和涡流沉砂池,排砂方式有重力排砂、气提式和泵吸式。

沉砂池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沉砂效果差、淤积、堵塞。对此针对不同型式沉砂池,可分别采用不同的应对措施。

(1)平流沉砂池

刮泥机需及时开启和排砂,有移动桥的需保证限位装置灵敏有效,避免发生“走过”现象而损坏设备,同时加强巡检避免出现走轮磨损严重造成停运而拉断电缆现象。

(2)曝气沉砂池

定期调整曝气量冲刷,避免堵塞穿孔管或曝气头,微孔膜曝气头可采用甲酸清洗的方式维护。

(3)涡流沉砂池

因是圆形而需保证切线方向进水、切线方向出水,水流一般在池内旋转两圈。另外,可根据实际运行工况制定排砂泵的运行周期,及时排除集砂区的沉砂,避免淤积和管路堵塞。

14 与沉砂池的维护相对应,砂水分离器、吸砂泵、空压机等也需定期清理维护,避免管路堵塞,降低分离效果。

(二)氧化沟

氧化沟既有推流式反应器的特征,又有完全混合反应器的特征。正是由于氧化沟流态上的特殊性,所以氧化沟的曝气设备除具有良好的充氧、混合功能外,还要推动沟中混合液循环流动。曝气设备的这种特点容易造成氧化沟底部出现积泥问题,而积泥会缩小氧化沟的有效容积,也就相当于缩短了实际停留时间。

氧化沟中的水流速度一般应控制在0.3m/s左右,而氧化沟中积泥的原因通常主要是池底的流速<0.3m/s造成的。例如某厂由于进水BOD5偏低,若要保证池底流速达到0.3m/s,则需要较多的转刷投入运行。但这样会使氧化沟内溶解氧相对偏高,而曝气过量不利于活性污泥的生长,进而影响出水达标。由于工艺控制主要根据溶解氧的高低,不断调整转刷的运转台数和时间来控制适量的溶解氧,这样就存在大部分转刷停运时间段内水流速度降低,导致氧化沟池底的流速<0.3m/s,积泥现象严重。另外,实际进水SS高于设计值也会使得氧化沟的产泥量增加,从而导致氧化沟内积泥。

对于这种情况,通常是在氧化沟内增加潜水推流器来改善沟内水力条件,保证氧化沟池底流速>0.3m/s。这样既可解决氧化沟的积泥问题,又能使氧化沟内活性污泥的均匀混合,有利于活性污泥的生长,方便工艺的灵活调整。

(三)UNITANK池

UNITANK工艺运行较为灵活,处理效果比较稳定,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低于A2/O工艺,与除磷A/O工艺相当,而其最大优点是节省占地。但在运行中UNITANK池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优化:

(1)边池作为沉淀池增加斜板问题

在运行过程中,反应池内的污泥沉积在斜板上容易形成堵塞,会影响沉淀效果和氧利用效率,同时斜板的存在影响了池内气、水、活性污泥的混合效果。而且现有斜板密度较大,污泥易于沉积,从而增加了支架的承重要求。为此,需要选用轻巧、表面粗糙度适当的斜板产品,并研究调整安装角度、间距、长度等参数,在保证沉淀效果的情况下,减少堵塞,减轻池体的承载力。

(2)曝气头堵塞问题

由于边池交替作为沉淀池使用,污泥沉降于池底,容易造成曝气头堵塞,影响曝气效果。为此,可选用可自动闭合的曝气头,在不曝气的情况下闭合气孔,减少堵塞。

(3)搅拌器受到曝气头的不利影响

由于整个池布满曝气头,曝气时会降低搅拌器的混合效果并对搅拌器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在保证曝气需要的情况下,对曝气头的布置进行调整,例如在搅拌器附

15 近不安装曝气头以减少对搅拌器的不利影响。

(四)二沉池

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沉池对出水水质非常重要,一般要注意防止二沉池配水不均匀、短流、污泥上浮等问题,其中污泥上浮的原因主要有:

(1)污泥膨胀

正常的活性污泥沉降性能良好,含水率一般在99%左右。当活性污泥变质时,污泥含水率上升,体积膨胀,不易沉淀,二沉池澄清液减少,此即污泥膨胀。污泥膨胀主要是由于大量丝状细菌(特别是球衣细菌)在污泥内繁殖,使泥块松散,密度降低所致;也有由真菌的大量繁殖引起的污泥膨胀。

(2)污泥脱氮上浮

当曝气时间较长或曝气量较大时,在曝气池中将会发生高度硝化作用而使混合液中含有较多的硝酸盐(尤其当进水中含有较多的氮化物时),此时,二沉池可能发生反硝化而使污泥上浮。

(3)污泥腐化

若曝气量过小,污水在二沉池的停留时间较长或二沉池排泥不畅,二沉池可能由于缺氧而腐化,即污泥发生厌氧分解,产生大量气体,最终使污泥上升。此外,除上述操作管理方面的原因外,构筑物设计不合理也会引起污泥上浮。如对曝气和沉淀合建的构筑物,往往会有以下两点原因会导致污泥上浮:一是污泥回流缝太大,沉淀区液体受曝气区搅拌的影响,产生波动,同时大量微气泡从回流缝窜出,携带污泥上升。二是导流室断面太小,气水分离效果较差,影响污泥沉淀。

(五)污泥消化

污泥厌氧消化是利用兼性菌和厌氧菌进行厌氧生物反应,分解污泥中有机物质的一种污泥处理工艺。厌氧消化是使污泥实现“四化”的主要环节,其中随着污泥被稳定化,将产生大量高热值的沼气,作为能源利用,使污泥实现资源化。

某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30万m3/d,其污泥处理系统设置污泥消化池和沼气发电机。消化池稳定后的产气量为4800~6000m3/d,相当于投入消化池每m3污泥的产气量约4.5~6m3。稳定后污泥中有机物含量约40%,沼气中甲烷约65%,二氧化碳约26%。产生沼气供沼气发电机运转,月均发电25万kWh,相当于污水处理厂平均用电量的27%。沼气发电机产生的废热用于加热消化池中的污泥,并还有剩余。此外,消化对脱水前及脱水后的污泥都有明显的减量,从而减少了脱水消耗的絮凝剂及耗电量。

对于污泥消化系统的运行,除了消化池、沼气贮柜、沼气利用等区域注意防爆安全外,还存在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的问题:

(1)脱硫

16 由于沼气中H2S浓度太高(最高约为6000mg/L),采用的干式脱硫塔容易出现超温(>60℃)。因此,在运行管理中应加强脱硫塔填料的翻新及补充。另外,在消化池进料中投加铁盐也可降低沼气中H2S的含量,但会增加运行成本。

(2)管道堵塞

运行中发现,从消化池出泥管到后浓缩池、从后浓缩池到脱水机前的贮泥池,以及离心脱水机上清液输送管道都容易被堵塞。其原因是由于磷酸铵镁(MAP)的形成。在厌氧消化中,有机物得到分解,并释放出PO3-4NH+4。由于该厂位于属于沿海地区,地下水位较高,管网易受海水潮位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有一定量的海水渗入下水道,从而增加了污水中Mg2+的浓度。消化池排放污泥在接触大气后,会释放一定的CO2,使污泥中的pH值呈弱碱性,更有利于MAP的形成。经验表明,此物质易在垂直下降的管道上、管道的弯头处及不光滑的管壁上形成,因而这部分管道宜采用PE、PEHD及不锈钢管材。发生堵塞的管道可采用机械法疏通(如管道疏通车)。

(3)沼气发电机组的操作和维护

沼气发电机组特别是并网控制系统是进口的先进设备,在国内应用较少,污水处理厂维护人员需积累经验才能进行独立的有效维护。

污水处理厂底泥范文第6篇

一、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带领全厂职工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级目标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

三、负责污水处理厂发展、内部管理、重大技术改造计划、计划、重大基建项目等的决策工作。

四、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行使统一指挥权,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对单位的人、财、物拥有调度处理权。

五、加强对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四有”职工队伍。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人事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以及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奖惩条例,对职工进行任免、奖励和惩罚。

七、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八、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职代会作出的有关生产、行政等各项工作决议。

九、定期召开由有关人员参加的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讨论结果由厂长作出决定。

十、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按业务分工进行工作,当好助手和参谋,并对厂长负责。

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等工作;负责以厂部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的起草文件;负责做好各项会议记录工作;负责全厂规章制度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负责材料的打印分发工作。

二、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严格管理好印鉴、公函、介绍信。

三、负责全厂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五、负责全厂安全、保卫、消防、车辆管理工作,对重点部位和要害部门做好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做好劳保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负责处理劳动工资方面的纠纷和来信来访工作。

七、负责全厂劳动纪律考核工作。

八、负责仓库的管理工作,严格入库手续,做到帐、卡、物相符。

九、负责厂内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卫生评比和检查工作。

十、完成厂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部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厂生产运行管理工作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工作,确保各级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负责制订和执行全厂生产计划;机械、电气设备的检修计划;设备报废计划;备品配件采购计划。

三、负责制订和实施本厂生产工艺、设备等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方案。

四、负责制订和考核全厂机械、电气设备的检修工时定额工作。

五、积极引进和推广科技进步项目,做好科技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技术交流工作。

六、做好统计、生产台帐、设备台帐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厂能源管理工作、计量管理工作、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监察管理工作。

九、配合财务劳工科做好全厂职工的教育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十、完成厂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

二、负责全厂的财务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月度财务计划,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定期进行经济分析活动。

三、负责做好记帐、算帐、对帐、报帐、办理现金出纳、银行结算等工作,严格执行现金、支票管理制度,负责工资、奖金、津贴等发放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劳动工资政策规定,负责做好定员定额、工人调配、合同制工人管理、职工转正、定级、调资、升级以及退休退职职工的手续。

五、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保密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

六、负责做好全厂生产成本核算工作。

七、完成厂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污水操作工岗位职责

一、操作工的主要任务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配合其它工种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水处理指标。

二、熟悉各构筑物的工艺特点和功能,熟悉工艺处理设备性能、工艺参数;熟悉各类仪表,电器设备的性能。

三、熟练操作污水处理厂各工艺设备,控制好水的水质、水量。

四、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行中的检查工作,要做到勤看、勤听、勤嗅、勤摸、勤动手、勤捞垃圾。

五、做好设备、电机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保养。

六、经常巡视污水处理厂各处理单元,确保正常运行。

七、准时、如实、完整、清晰地做好值班记录,正确地反映运行情况。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与交班人共同巡视现场。

2.要交清本班生产运行情况,交清安全设施、工具、设备完好情况。

3.接班人不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并及时向调度员和厂部汇报。

九、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坚守岗位,除联系工作外不得擅自离岗,不准窜岗、闲谈,中夜班不可睡岗。

十、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操作,文明生产。 十

一、上班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泵房内的设备、电动机、水泵及地面、门窗要经常清扫,保持整洁。

十二、必须定时、定点、定量取好水样,每二小时取样一次,并与次日九时前将所取全部水样送交化验室,水样瓶必须每天清洗干净。

十三、生产运行期间要向上级负责,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生产。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化验室岗位职责

一、化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厂部规定的化验项目,正确及时地反映水质情况水处理班组提供污水处理的准确依据。

二、加强化学基础知识学习和化验基本技术的训练。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污水处理的基本原理;懂化学基础知识;懂化验项目的含义;懂一般电器使用知识。会正确使用各种化验设备;会熟练正确地化验污水处理厂需要的各种测试项目;会正确使用药品,配制标准溶液;会排除干扰物质的影响。

三、必须正确及时有代表性地取样,取样瓶每天清洗。

四、化验人员必须准确无误地记录各项化验数据,用于指导生产,为生产运行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五、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不窜岗。

六、做好化验室的清洁工作,仪器要放整齐,玻璃器具清洁无油污,室内卫生天天做,一周一次大扫除。

七、化验室的药品、仪器要有人专门负责整理,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建立专门领用和使用制度。

八、人员离开,应关好电源、水源,把室内全面检查一遍后,方可离开。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气、仪表班岗位职责

一、确保污水处理厂电气、仪表运行正常,按时、准确地做好计量工作,及时反映污水、污泥处理量、溶解氧、酸、碱度及全厂电流、电压功率等数据,为生产运行提供操作数据,反映全厂的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二、熟悉和掌握全厂电控系统及各类仪表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检测点及检测项目。

三、定期对全厂的电控、仪表进行巡视检查,并作好巡视记录。

四、定期对全厂仪表进行校核,做好仪表的维护检修工作。

五、定期做好对仪表机械部位的加油润滑工作。

六、认真做好记录,定时打印生产运行及监测报表。

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睡岗、不做私活。

八、保持工作环境整齐、清洁,值班室内严禁吸烟。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修班岗位职责

一、 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完成上级下达的设备完好率指标,配合其它生产岗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技经指标。

二、建立设备巡视制度。机修班要定期地对全厂的机械设备进行细致地、全面地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无能力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生产调度、生产技术科及有关领导汇报。

三、要钻研业务,熟悉、掌握全厂机械设备性能、特点和目前工作状况,主动地协助生产科制订保养、检修和改造计划。

四、配合做好全厂机械设备的各种修理任务,特别是设备大修、设备抢修等重大的修理项目。

五、协助和指导操作工,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六、做好检修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做好检修台帐,努力做好修旧利废工作。

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窜岗、不睡岗。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工班岗位职责

一、确保全厂动力设备和全厂电缆的正常安全运行。

二、电工班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全厂各岗位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三、及时做好全厂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照明。

四、负责全厂临时电气设备的接线及维护保养工作。

五、做好对电气元器件的修旧利废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六、建立全厂电气设备的巡视制度,做好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睡岗、不做私活。

十、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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