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2023-04-13

第一篇:团委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龙岩学院体育系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

龙岩学院体育系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 为了提高我学系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干部的创造性和创新能力,拓展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我学系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发展,制定《体育系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认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体育系学生干部分为系、年级、班级体制,各级学生会对上一级负责。各级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由上一级学生会对应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可参与,并交由团委书记审核。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学期考核分三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所占比例分别30%、50%、20%、视具体情况可略作调整:

“优”85分及以上比例30%

“良”75—84分比例50%

“中”60—74分比例20%

(一)对干事考核评定的基本要求

1、熟悉本职工作,工作有创新,并能模范地执行所在组织、部门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10分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10分

3、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及时认真地总结。10分

4、本职工作开展良好,出色地完成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10分

5、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10分

6、能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的安排开展各项工作,并按时按质完成。10分

7、准时参加例会及其他各种会议和活动。10分

8、同事同学们反映、评价良好,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10分

9、对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勇于接受批评,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有超前意识,努力采取多样化手段出色地完。10分

10、具有团队精神,关心他人,重视与同事的交流,经常与内部成员磋商,工作时充分考虑他人意见。10分

(二)对部长级以上人员考核评定的基本要求

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应具备以上10条“对干事考核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要求:

11、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且及时、认真地总结,并经常向团委老师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5分

12、参与工作,工作的布置、部署合理,并能很好地指导干事完成工作。10分

13、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可行性办法解决。10分

14、组织管理能力强,耐心引导干事,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10分

(三)评定细则

1、部门干事由所在部门的部长及副部长评定,部长及副部长由所在

组织的主席、副主席评定,主席、副主席由所在组织的部长评定。

2、干事工作能力考核评定初始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要求中1—10每条10分。

3、主席(部长)、副主席(副部长)等工作成绩的考核评定初始总分为100分,其中1-10每条8分,11—14每条5分。

附则:

1、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条例由体育系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3、既是班干、系干的以最高一级为主进行考核。

4、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龙岩学院体育系团委学生会

第二篇:团委干部考核办法和细则

(一)考核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秉公办事,为政清廉,具有献身精神,模范的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具备与现职相应的工作能力,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在工作中提高全面素质,成为又红又专的青年干部,成为党的坚强助手和后备军。

3.树立工作的全局意识,有计划的开展工作,长计划短安排,定期检查。

4.文明办公,提高工作效率,热情服务基层,遵守团内各项制度,努力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考核办法

1.按德、能、勤、技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实际、常务副书记由党委主管副书记进行考核,副书记、部长和干事由团委书记进行考核。

3.团委干部应做工作日志,办公室负责出勤记录,每月缺勤两天以上,从第三天起,按学校规定扣除日岗位工资。工作需要加班,可以折抵缺勤天数。

4.每月召开一次部门会议,个人报告工作情况,进行集体评议,书记按优(成绩突出)、良(完成任务)、一般(基本完成)、较差(大部分任务未完成)、劣(有严重错误或失误)5个类别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细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增强大家的自我约束能力,特制定考核细则。

二、内容:

考核内容分A、B两项:

A项[激励类]

1.会议:

{1}干部[干事]在参加各项会议全勤,加3分/月。

{2}会议积极发言,加1——5分/次。

2.工作:

{1}完成工作不请假、缺勤,加5分/月。

{2}工作表现出色,经负责人建议,加2——8分/月。

{3}积极向上级、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加2分/月。

{4}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加2——5分/月。

{5}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帮助其它部门工作,加3——5分/月。

3.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活动,加1——3分/月。

4.独立完成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经老师建议,加5分。

B项[处罚类]

1.会议:

{1}参加会议无故迟到,干事扣2分/次,干部扣4分/次。

{2}会议无故缺席,干事扣4分/次,干部扣6分/次。

{3}开会请事假,干事、干部均扣1分。

{4}会议时间态度不端正,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干事扣1分/次,干部扣3分/次。 {5}要求干事、干部做工作总结或汇报,无准备或不认真,扣2分/次。

2.工作:

{1}工作中无故迟到,干事扣2分/次,干部扣4分/次。

{2}工作中无故缺勤,工作不及时完成,干事扣4分/次,干部扣8分/次。

{3}工作请假,每月限两次,超过者,干事扣2分/次,干部扣3分/次。

{4}工作不认真,干事扣2分/次,干部扣3分/次。

{5}干部、干事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扣5——10分/次。

{6}工作中出现严惩失误或造成不良后果,有损于团委形象,扣10分/次,并考虑退出处理。

3.个人违反学院纪律的,扣除当月等同的分数,严重者作退出处理。

4.不参加团委组织活动,干事扣3分/次,干部扣5分/次。

三、备注:

1、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团委各部的学生干部、干事。

2、本考核每月累计一次,基分80分,累计高于95分,给予奖励;低于75分,做出警告;低于65分,退出处理。

3、组织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干事的考核,考核表归学工处办公室保存。

4、考核必须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5、本细则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 考核内容

日常例会、总支大会、思想、工作、学习的各项会议;各班的板报、校园壁橱、宣传窗口;各项校园活动、社会活动、主题班会;优秀团支部、团员、团干的评选;团费的收缴、团档的整理;包班干部的考核等

二、会议

1、日常的例会召开时间:星期日下午6:00

2、各部委员会议、思想、工作、学习的各项会议时间特别通知

3、与会成员:

① 日常例会: 团委全体干部干事;

② 各部委员会议、思想、工作、学习的各项会议:团委主要相关部门、各班

相关委员。

4、考核办法:

①此办法适用于所有与会干部及各班团支书;

②干部迟到一次扣2分,旷会一次扣5分,(请假者除外,请假者必须出示由本人签字的假条)否则按旷会处理;

③ 与会期间手机必须调振或关机,有急事者可申请出外接听。未按要求者扣3分;

④ 与会干部连续旷会两次(无任何原由)以自动退出处理;各班团支书两次不到必须由该班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其中一位代替出席会议,否则取消本班优秀团支部和个人优秀团员及团干的评选资格。并建议该班班主任更换团支书;

⑤ 团委干部连续三周例会请假者(特殊病假和事假除外)全会通报批评,拒不改正者除名;

⑥ 与会期间(非讨论、商议时间)大声喧哗、恣意闹事、无视干部发言者扣5分,情节严重者报主管老师处理;

四、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

1.要求上交材料者不交者扣10分/次,未按时间上交者扣8分/次;

2.分配任务拒不执行者扣10分/次,未按时完成者扣8分/次;

3.工作懒惰、责任心不强、消极处事、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服从合理分配者扣10分/次;

4.在外破坏校团委声誉者,经发现核实后扣3~10分;

5.经老师、同学、干部检举者经核实后扣6~10分/次;

6.故意破坏校团委内部团结,影响校团委和学生会工作关系者扣3~10分/次。

凡一次违反第四条相关规定两条者,且情节十分严重,予以除名。

团委干部考核办法和细则

(一)考核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秉公办事,为政清廉,具有献身精神,模范的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具备与现职相应的工作能力,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在工作中提高全面素质,成为又红又专的青年干部,成为党的坚强助手和后备军。

3.树立工作的全局意识,有计划的开展工作,长计划短安排,定期检查。

4.文明办公,提高工作效率,热情服务基层,遵守团内各项制度,努力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考核办法

1.按德、能、勤、技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副书记、部长和干事由团委书记进行考核。

3.团委干部应做工作日志,办公室负责出勤记录。工作需要加班,可以折抵缺勤天数。

4.每月召开一次部门会议,个人报告工作情况,进行集体评议,书记按优(成绩突出)、良(完成任务)、一般(基本完成)、较差(大部分任务未完成)、劣(有严重错误或失误)5个类别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细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增强大家的自我约束能力,特制定考核细则。

二、内容:

考核内容分A、B两项:

A项[激励类]

1.会议:

{1}干部[干事]在参加各项会议全勤,加3分/月。

{2}会议积极发言,加1--5分/次。

2.工作:

{1}完成工作不请假、缺勤,加5分/月。

{2}工作表现出色,经负责人建议,加2--8分/月。

{3}积极向上级、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加2分/月。

{4}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加2--5分/月。

{5}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帮助其它部门工作,加3--5分/月。

3.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活动,加1--3分/月。

4.独立完成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经老师建议,加5分。

B项[处罚类]

1.会议:

{1}参加会议无故迟到,干事扣2分/次,干部扣4分/次。

{2}会议无故缺席,干事扣4分/次,干部扣6分/次。

{3}开会请事假,干事、干部均扣1分。

{4}会议时间态度不端正,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干事扣1分/次,干部扣3分/次。 {5}要求干事、干部做工作总结或汇报,无准备或不认真,扣2分/次。

2.工作:

{1}工作中无故迟到,干事扣2分/次,干部扣4分/次。

{2}工作中无故缺勤,工作不及时完成,干事扣4分/次,干部扣6分/次。

{3}工作请假,每月限两次,超过者,干事扣2分/次,干部扣3分/次。

{4}工作不认真,干事扣2分/次,干部扣3分/次。

{5}干部、干事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扣5--10分/次。

{6}工作中出现严惩失误或造成不良后果,有损于团委形象,扣10分/次,并考虑退出处理。

3.个人违反学院纪律的,扣除当月等同的分数,严重者作退出处理。

4.不参加团委组织活动,干事扣3分/次,干部扣5分/次。

三、备注:

1、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团委各部的学生干部、干事。

2、本考核每月累计一次,基分80分,累计高于95分,给予奖励;低于75分,做出警告;低于65分,退出处理。

3、组织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干事的考核,考核表归学工处办公室保存。

4、考核必须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5、本细则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 考核内容

日常例会、周日大会、思想、工作、学习的各项会议;各班的板报、校园壁橱、宣传窗口;各项校园活动、社会活动、主题班会;优秀团支部、团员、团干的评选;团费的收缴、团档的整理;班干部的考核等

二、会议

1、日常的例会召开时间:星期日下午6:00

2、各部委员会议、思想、工作、学习的各项会议时间特别通知

3、与会成员:

① 日常例会: 团委全体干部干事;

② 各部委员会议、思想、工作、学习的各项会议:团委主要相关部门、各班相关委员。

4、考核办法:

①此办法适用于所有与会干部及各班团支书;

②干部迟到一次扣2分,旷会一次扣5分,(请假者除外,请假者必须出示由本人签字的假条)否则按旷会处理;

③ 与会期间手机必须调振或关机,有急事者可申请出外接听。未按要求者扣3分;

④ 与会干部连续旷会两次(无任何原由)以自动退出处理;各班团支书两次不到必须由该班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其中一位代替出席会议,否则取消本班优秀团支部和个人优秀团员及团干的评选资格。并建议该班班主任更换团支书;

⑤ 团委干部连续三周例会请假者(特殊病假和事假除外)全会通报批评,拒不改正者除名; ⑥ 与会期间(非讨论、商议时间)大声喧哗、恣意闹事、无视干部发言者扣5分,情节严

重者报主管老师处理;

四、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

1.要求上交材料者不交者扣10分/次,未按时间上交者扣8分/次;

2.分配任务拒不执行者扣10分/次,未按时完成者扣8分/次;

3.工作懒惰、责任心不强、消极处事、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服从合理分配者扣10分/次;

4.在外破坏校团委声誉者,经发现核实后扣3~10分;

5.经老师、同学、干部检举者经核实后扣6~10分/次;

6.故意破坏校团委内部团结,影响校团委和学生会工作关系者扣3~10分/次。

凡一次违反第四条相关规定两条者,且情节十分严重,予以除名。

第三篇: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XXX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第一章 学生干部的行为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分团委学生干部的工作行为, 为加强学院学生干部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保证学生干部工作达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目标;充分发挥我院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团学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促使学生干部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并使学生干部的考核有矩可循,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的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浙江农林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人文·茶文化学院分团委干部职务的本科学生。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的工作行为是指学生干部在履行本职工作或者完成被临时指派的某项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

第四条 学生干部没有超越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浙江农林大学和艺术设计学院、人文·茶文化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特权。

第五条 学生干部应当在学习上刻苦努力,工作上认真负责,并且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应当本着为同学服务、为老师分忧的精神,依法办事、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大胆创新、公正廉洁、严格执“法”。禁止侵犯私权、滥用职权、越权发令、对抗上级、结党营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徇私舞弊、公报私仇、贪污盗窃、挪用浪费、玩忽职守、推诿拖拉、瞒上欺下、泄漏秘密。

第二章 考核的目的、内容及办法

一、考核目的

对分团委干部工作期间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作为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 从学生干部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与评定。 (一)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

政治立场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正确应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

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

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

(二)能力水平

1、决策能力:在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进行正确决策。

2、组织能力:在活动中,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能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宣传能力:主动学习时事政治理论,能够很好地把握自身的言行,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并运用于工作中,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公关能力:积极开拓交际圈,善于与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团结协作。

5、调研能力:经常性地深入调查,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并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队的工作。

三、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分团委会各部门应充分重视。

2、学生干部自任命当月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况可以不对本人公开,未经书记处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有关干部的考核情况,对于违反者,将受到内部通报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中予以记录。

4、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及组织评定。

5、分团委书记、学生书记团成员对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考核

6、任期不到两月的委员不参加本学期干部考评。

第三章 考评细则

一、考勤(35%)

1、会议考勤

包括学院团学干部例会(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本部门会议及另行通知的各项会议,

①无故迟到(10分钟内)、早退扣1分/次;

②无故未到者(迟到10分钟以上作未到处理)扣2分/次;

③事假,病假必须由本人会议前向书记处提出相关说明,未事先提出相关说明或提交说明未经批准后未到者按未到处理;

④未认真做会议纪录扣1分/次。

2、活动考勤

(1)院级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所有团学干部均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

①迟到、早退扣2分/次;

②无故未到者扣5分/次,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

(2)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本部门全体成员无故均须准时到场。 ①迟到(10分钟内)扣1分/次;

②迟到10分钟以上作未到处理,未到者扣2分/次。

(3) 其它部门组织的活动,由办公室协调调派到场的人员必须准时到场,并在相关负责人处进行登记。

①迟到(10分钟内)扣1分/次;

3 ②迟到10分钟以上作未到处理,未到者扣2分/次。

3、值班考勤

干部在团委办公室值班时,必须准时到位,及时主动完成老师交代的任务,上午第一班和下午第一班值班的人要主动打扫,当天最后一班的人离开时要带走垃圾并锁好门。

(1)值班干部无故迟到(15分钟内)扣1分/次; (2)迟到20分钟以上做未到处理,未到者扣2分/次;

(3)工作不认真,态度不端正,被老师点名反应者,扣3分/次; (4)工作表现突出,受到老师表扬者,加3分/次。

4.在各次会议、活动及值班中发现无故找人代替者扣1分/次。

注:事假,病假必须由本人会议前向书记处、主席团提出相关说明,未事先提出相关说明或提交说明未经批准后未到者按未到处理。每学期会议考勤、活动考勤、值班考勤等工作安排有三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二、学习成绩(15%) (1)在专业前10%的加5分;前10%-50%的加3分;前50%-60%加1分;60%以后的不加分。

(2)①英语过三级加1分

②英语过四级加2分

③英语过六级加3分

(3)在各种学术性比赛上获得荣誉,校级奖项加1分/次,市级奖项加2分/次,省级奖项加3分/次,国家级奖项加5分/次;(分数按获得奖项最高等级的算)

(4)得到各类与学业有关的证书者加1分(比如计算机二级证)

(5)有无不及格科目:有不及格科目超过2门及其以上的不能参加优秀干部评比。一门不及格扣2分(包括选修课)

三、工作态度(10%)

①工作懒惰、责任心不强、消极处事、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服从合理分配者扣1分/次;办事效率高(一次性完成,不重复工作)加2分

4 ②参加院级及以上级别会议期间手机必须调振或关机,有急事者可申请出外接听,被上级点名批评者扣1分/次;

③在外破坏分团委声誉者,经老师、同学、干部检举发现者经核实后扣2分/次;

④故意破坏分团委内部团结,影响校团委和学生会工作关系,主动挑起与其他部门矛盾争端者,经发现核实后扣3分/次;

⑤积极配合其他兄弟部门组织活动 加1分/次

注:犯“工作态度”中任意2项者给予分团委内部通报批评,犯任意3项且情节严重者,做除名处分。

四、工作情况(30%)

1、提出合理、可行活动方案或组织建议

(1)在团学会议上,积极发言,提出有建设性、创新性、可执行性高的意见或建议,一经采纳,提出者加3分/次;

(2)提出各类可行的活动组织方案(具有创新性) 加1分/次,并得到上级认可(即上级同意并执行下去) 加1分/次

(3)对各类活动事先提出改进措施者并得到上级认可 加1分/次 (4)对各类条例等提出建议并被采纳执行下去 加2分/次

2、工作表现

(1)在工作(各项活动不包含值班)中获得老师、部门干事好评 加2分,并且在网上有相关报道追加1分

(3)组织和推荐人才得到老师认可 加2分

(4)在工作中受到老师批评,部门干事不满者 扣3分;组织的活动引起其他学院反感(其他学院对组织的活动提出异议),视情节大小决定,可通过临场及时反应或后期行动消除影响,弥补过失者扣3分;

(5)活动进行后,对团学造成不良影响并无法补救者,扣5分

3、工作任务

5 (1)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各种活动,积极领导分团委工作。 加3分

(3)在例会上能准确传达上级所布置的任务给部门干事者(让部门干事知道接下来所要干的事情) 加1分/次

(4)在例会上能准确的将任务布置给各干事 (让每个部门干事明确自己所负责的项目,不作无用功) 加1分/次

(5)能让部门干事积极执行下去(部门干事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没有任何异议)加1分/次

(6)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加1分/次

(7)将上级布置的任务按时完成,及时上交,无故超过规定期限1天扣1分;2-4天扣3分;超过5天未上交完成任务者做未完成处理,取消本学期优秀干部评比资格。

(8)工作质量低下,受到老师批评的 扣3分/次

4、工作汇报

(1)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交活动总结报告,总结活动的过程及不足之处,无故未及时上交者扣1分;超过规定期限一周未上交工作总结报告者做未上交处理,未上交者扣2分;未交超过三次者取消优秀干部评比资格。

(2)活动总结报告完成认真,提出有建设性、创新性意见和建议者,由书记团提出表扬者加5分/次;

(3)按时上交学期工作总结报告,总结部门一学期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未按时上交者扣1分;超过规定期限一周未上交学期总结报告者扣3分。

(4)学期总结报告完成认真,提出有建设性、创新性意见和建议者,由书记团提出表扬者加5分/次;

五、思想作风(10%) 奖励:

1、参加党校并结业,被列入入党积极分子(1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分)

3、获得学院及以上颁发的各项荣誉者(通报表扬、荣誉证书等) 1分/次

4、积极参加学院分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1分/次

5、自觉维护学院形象:在平时,其他兄弟学院有对我院的工作、活动表示不满的意见时,立即上报上级领导,1分/次 能够提出相应切实可行的建议者

1分/次

惩罚:

1、 在公告栏中提出批评 扣1分/次

2、经核实本学期有无故旷课

扣1分/次

3、经核实擅自在校外住宿

扣1分/次

4、与其他同学产生冲突,引起不良影响

扣1分/次

5、收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扣2分/次

六、素质拓展(额外加分)

(1)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校级刊物加1分/次,市级刊物加2分/次,省级刊物加3分/次,国家级刊物加5分/次;

(2)赞助:能够得到外界人士对我院或者分团委组织的活动的赞助 加3分/次

注:①《学生干部考核细则》基本分为100分,采用基本分加减法。 ②以上各条细则之间不重复加分,也不重复减分。

第四篇: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竞争力,督促每位学生干部加强自我教育,提高专项业务能力,树立高度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项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考核时间:每学期期末;

考核对象:院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及干事;

考核内容: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效果)

德:考核政治立场和思想品质。主要看其在开展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中是否拥护和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关心国家前途命运,了解当前时事;是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主义公德,在行动上起到表率作用。

能:考核业务、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其是否熟悉本部门的业务,是否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

勤:考核工作态度和事业心(特别是出勤率)。主要是看其是否热爱学生会的工作,刻苦钻研本部门业务,是否能深入基层,广泛了解广大同学思想动态和呼声,为广大同学服务。

绩:考核工作成绩。主要看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和自我创新能力的情况,看其通过学生会工作在学院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的成绩。

考核办法:分层次考核。主席团在集中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主要由分团委负责老师考核;各部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考核,各部干事由各部长考核。

考核形式:个人工作小结(即自我鉴定),分团委、主席团集体考核(即学生会意见)相结合,同时参考个人考核记录。必要时召开座谈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五篇:桂林市阳光中学校团委学生会成员量化考核细则

为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及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全面开展,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考核方案,全体学生干部必须遵照执行。

一、考核人员

本考核办法由主席团具体负责执行,对全体学生干部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过程中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多方收集意见使考核结果真实。

二、考核办法

1. 考核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每位干部以100分为基准,考核人员每月底将考评结果在例会上公布,并汇总、制表,由主席团审核,团委老师审批后存档。

2. 本考核方案以月为单位进行考评月末汇总,考评结果将做为学生干部入党、推荐工作、评优的重要参考,对于在本月考核中成绩优秀的,经班主任同意可在班级测评分中酌情加分。

3. 考核分数分为优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80分、差70分以下。

4. 干部月度考核加分超过10分者给大会内部通报表扬,并追加考核分2分。

(一)思想道德

1.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维护祖国的统一,坚定社会主义方向。

2. 服从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

3. 学习刻苦、努力工作,乐于助人,经常帮助身边的人。

(二)工作能力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 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每月写工作小结,主要总结本部门学生会成员工作情况及对各班级的检查情况,期末写工作总结。

(1)每学期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的——扣2分。

(2)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分。

(3)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扣1分。

2.每周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相关人员认真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 (1)缺席一次——扣2分。

(2)会议精神、会议安排工作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负责人——扣3分。

(3)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4)会议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违反者——扣2分。

3.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扣3分。

4.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每人——扣1分。

5.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扣3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1)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2)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分。

(3)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三)工作作风

1. 在校期间蓄意滋事,有损学生干部形象;在公共集会上吹口哨、喝倒彩,影响恶劣者——扣10分。

2. 学生会人员出现徇私舞弊、拉帮结派,不以学生会工作为重者——扣10分。

3. 随意损坏学校、学生会的物品,在校园内乱扔、乱吐、乱画、乱泼、乱倒。在建筑物上蹬踏脚印、球印——扣3分。

4. 不尊敬师长、不服从管理,多次被班主任及学生会老师、上一级学生干部反映工作表现差,自我约束力不强者——扣3分 5.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检查中(教学楼中)要统一佩带值日袖章,袖章丢失者——扣3分。没带者每人每次——扣1分。

6. 学生会会议及活动不签者一次——扣1分。连续2周出现这种情况给予警告并且上交检讨书。(部长及负责人加倍)

7. 学生会会议室(阅览室)内的物品,未经批准,不得随自乱动,违反者——扣1分。

8. 学生会各项工作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分。每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分。连续2次出现这种情况给予警告并且上交检讨书。

9. 由于事假原因一学期累计超过5次,即从第6次起每次——扣1分。

10. 有事不请假、或伪造事情来请假者——扣2分

11. 在教学楼抽烟,喝酒者——扣5分。

12. 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2分。(负责人双倍扣分)。

四、学生会成员量化考核加分标准

1. 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能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的——加3分。

2. 积极参加学院活动策划投稿并被录用的——加3分。

3. 获得各项荣誉的,省加10分、市加8分、总院级加5分、院级3分。(见证书为准)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性活动根据情况——加3分。

5. 在学生会乐于助人,起到一定的带动作用,情况属实的——加3分。

6. 帮助团委老师及学校其它部门工作的,由学生会名义去帮忙的——加2分。

7. 每月按时上交各类会议记录,并且认真做好记录的——加1分。

8. 积极参加学校内部各类活动的——加1分(获奖的另外加分)。 9. 受到学校大会表扬的——加1分(1学年累计不超过3分)。

10. 任职加分,对学生干部可根据工作表现给予适当加2分(1学年不超过6分)。

11. 积极给学生会工作出谋献策并录用的——加2分。

12. 每月按时优质完成本职工作的——加2分,一个部门每月选出两到四名优秀成员予以加分。(由本部门学生会干部负责考察,团委批准)。

五、学生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开除学生会

1. 本学期无故不参加学生会成员活动累计3次以上。

2. 无视工作任务者。

3. 经常性旷操、旷课,经查情况属实者。

4. 在职期间参与学生打架、斗殴、抽烟等行为性质恶劣的。

5. 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6. 每学年连续2次在学生会量化考核中不及格者。

7.

9、在学校及社会中胡乱捏造不良事实用来诬蔑学校和学生会者。

六、学生会成员辞职程序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本部部长。

2、部长及时将辞职书交于团委老师处,并将该同学带到团委处。

3、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将按违纪行为处理,并取消一切推荐评优资格。

桂林市阳光中学校团委学生会

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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