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2023-01-15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党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为保持公司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确保公司各党支部的各项活动正常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坚持和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有着重要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不断改进和充实内容,创新形式和载体,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党员布置党建工作计划;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3、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主要工作是:组织党员的学习;做党员的思想工作,接受党员的汇报;督促党员执行党的决议;教育培养党员发展对象;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收缴党费。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小组会或支部会。

4、党课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党课内容要结合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形式多样,注重党课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公司党委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各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各支部也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党课教育。

二、坚持和完善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加强党性锻炼、增进团结、加强监督、促进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组织好学习。要针对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材料,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前,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党员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其他党员、群众的意见,认真查找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在查找问题时,要摒弃私心杂念,诚心诚意的听取意见,勇于正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的认识自己、评价自己。

3、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民主生活会前,党员和党员、党员和群众之间要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谈心活动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既真心实意地听取他人意见,又本着对同志和组织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他人提出意见。通过谈心交心,沟通思想,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增进团结。

4、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每个党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5、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每个党员都要根据准备好的发言提纲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剖析后党员之间要开展批评。党员之间开展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触及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在民主生活会上,支部书记要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支部民主生活会可适当吸收群众参加。

6、切实抓好整改。民主生活会后,每个党员都要根据个人剖析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整改,把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收获转化为实际行动,在日常学习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公司对员工的年度考核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前支部要组织党员加强学习,夯实参加评议的思想基础,明确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

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这项教育要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全会文件为主。学习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支委会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每个党员意见,并向党员个人如实反馈。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首先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进行自我讲评。然后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党内互评。评价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意见。

4、提出并反馈评议意见。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个人总结、党员互评、征求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评议意见。评议意见要如实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或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在他们出党以后,仍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坚持和完善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的一种有效途径。党员应每半年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向党支部作一次汇报。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问题。

五、加强领导和指导

坚持和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公司党委要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的指导,结合公司整体党建工作,定期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作出部署,督促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研究各支部组织制度建设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各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切实履行好职责,认真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

第二篇:兴浦村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六月底以前进行,下半年十二月底以前进行。

2、组织生活会的参加范围是全体总支部书记和全体总支部委员。

3、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是:按照总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对照检查工作,交流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总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要认真进行准备,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将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

5、党总支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

第三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制度,不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使党员永葆先进性,按照中共港口区委员会和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

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五、党员学习制度

一、支部制订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机关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充分发挥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每年组织党员观看电教片不少于12次,并在《一册三簿》上做好观看和讨论记录。

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支部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活动。

六、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委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 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第五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 课党课教育每季度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会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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