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联系党支部制度

2023-01-15

在当今社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发展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党总支联系党支部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党总支联系党支部制度

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党委,区别联系

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党委,区别联系

[O]党的基层组织

2007年《党章》:

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一]什么是党委

2007年《党章》:

第四十八条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

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或四年。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一般正式党员超过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设立党委。有些重要单位,党员数虽然不足百人,也可设立党委。党委下设若干总支或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二]什么是党组

2007年《党章》:

第四十六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各人民团体;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厅局,以及各人民团体;省辖市国家机关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州、县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

2007年《党章》:

第四十七条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组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和处分党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或给党员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和批准处分党员。

党组不能领导本部门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党组织

党组不象党的委员会那样负有统一领导所属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的责任,不能领导本部门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党组织。

[三]党委与党组的区别

1.党委需要选举产生,党组不用。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它的成员、书记、副书记都是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决定的。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2.党委有发展党员的任务,而党组没有;党委对下级党组织有领导权,而党组对机关党的组织具有指导权。

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或直接接收党员,党组却不能。

3.党委管理的党员多,党组管理的少;党委对下级党组织是领导关系,而党组是指导关系;党组多见于行政事业单位。

4.党委是一级党组织的委员会;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是上级党的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派。

5、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6、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一般不能召开这些会议。

7、党组成员,是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从非党组织领导机关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中指定的;党委的成员是由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

8、因为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所以,党组的任务不象党的委员会那样负有统一领导所属地区(或单位)的工作的责任,它只发挥自己的指导作用。

9、在领导关系方面,党组必须在批准它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而党委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在本地区(或单位)范围内,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

[四]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是指在各级党政机关中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委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

机关党委属于党的基层组织,它只起保证监督作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管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的各项工作。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绞、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五]党组与机关党委的关系

党组与机关党委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机关党委直接受同级直属机关党委(工委)或同级党委领导。党组和机关党委二者不能互相代替,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实现,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应当大力支持,加强指导,帮助它们解决问题。而机关党委则主要通过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共同保证和监督行政任务的完成。机关党委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主动争取和接受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

[六]党总支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七]党支部

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补充:

以县党委与县政府党组为例,首先,党组织要加强对政府的领导,又不能在县委以外成立“政府地方党委”,这样就太重复了;也不能成立基层党委,这样级别就太低了,所以在政府组建党组,受县委领导。说白了党组就是党组织伸出的一只手,而党委即使是基层党委,也是一个“头”,而不是一只手。所以,党组可以指导县政府工作,但像召开党委会、 发展党员、给予党员纪律处分这样实质性的权力是没有的。(个人理解)至于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区别,个人认为就是人数上的区别,人多了(超过50人)不好管理,就设立党总支,下设几个支部,管理起来更方便灵活。

第二篇:党支部联系班级制度

“党支部联系班级、党员联系学生”工作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 53号文件精神,努力建设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先锋带头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 “党支部联系班级,党员联系学生”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育人这个中心,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不断探索新时期学校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为社会输送合格的实用技能型人才而努力奋斗。

二、具体规定和要求

1、各党支部每年至少要与一个以上教学班经常保持联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导班级和团支部开展工作,以活动为载体,从思想上、组织上及作风上带动班级团支部工作,增强班集体和团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2、各党支部至少要与所联系的教学班中的三个学生,尤其是“差下生、贫困生”经常保持联系,并指定有经验的党员对所联系的差下生进行交心谈心和教育转化工作,对贫困生进行必要资助。对支部联系的学生责任到党员,工作有记录,工作效果评价有依据。

3、年终校党委按要求组织人员对各支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与奖罚

每年初签订各支部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时,将“党支部联系班级,党员联系学生”纳入责任书中,年终把这项工作列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在年终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对没有按校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支部联系班级,党员联系学生”或经考核这项工作效果不佳,没有达到要求的支部和党员,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对工作业绩较差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篇: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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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一、联系群众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二、联系群众的根本宗旨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三、联系群众的总体目标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畅通群众意愿表达的渠道,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团结和带动全体员工,齐心协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单位。

四、联系群众的主要内容

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听取和反映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和对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

五、联系群众的基本方法

(一)通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联系群众,征集群众对党员同志的意见建议。

(二)通过党员大会联系群众,倾听党员同志的愿望及要求,征集改进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通过谈话谈心活动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征集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

(四)通过职工大会和谏言献策活动联系群众,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征集对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

(一)支部书记是抓联系群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重点联系1至2名有代表性的群众。每位党员要广泛联系群众。

(二)联系对象以入党积极分子、民主党派成员、伤残病职工、经济困难职工和后进职工为主。

(三)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每位党员都要争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联系群众要坚持党性原则,注意工作方法,发动群众发表意见、监督干部、参与决策。

(五)支部每年至少两次集中研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解决,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持续改进办公室工作。

(六)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将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向支部作汇报。

(七)支部在年终工作总结中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贯彻落实本制度的情况。

第四篇: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制度

1、支部每名支委都要联系一名由于身体、年龄等客观原因无法参加活动的党员,定期入户走访,及时传达党支部生活的内容,征求他们的意见,使他们体会到党组织的关心。

2、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要经常同党员保持联系,倾听党员呼声,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做好谈心记录;同时,要通过政治上重视、生活上关心和工作上支持,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

3、支部成员要分别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经常走访慰问,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关系。党员汇报的形式有三种: 一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

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 三是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向党组织书面汇报

第五篇: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部门(车间)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

四、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当好部门(车间)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六、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七、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八、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4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九、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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