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离岗告示制度

2022-07-23

制度不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竞技场,持续规训着各类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等重要作用。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某局离岗告示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某局离岗告示制度

政府办 离岗告示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离岗告示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扎实推进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作息时间,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

二、在规定工作期间内需暂时离岗30分钟以上的,无论因公还是因私,均须填写由办公室统一制作的 “职工外出登记表”和“离岗告示牌”,说明离岗事由及离、返岗时间。

三、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离岗告知程序如下:

1、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除急事、急病等特殊情况外,严禁通过捎话、转告或电话形式进行请假。

2、离岗一日以内的,向政府办分管主任请假;离岗一日以上的,向政府办主任请假。离岗人员履行请假手续须向政府办分管主任或主任具体说明离岗事由、时间及返岗时间。

3、办理婚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4、请假手续需报行政股备案。

四、不论离岗时间长短,离岗人员在离岗时必须在办公室

离岗公示栏里放置离岗告示卡,标明离岗事由、联系方式。

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到岗后立即按批准程序向批准人报

告。

五、政府办内部各股室要做好内部工作岗位的衔接,确

保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全程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公务。某岗

位工作人员离岗,必须确定代为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严禁

出现因工作人员离岗导致工作流程中断、影响工作现象。

六、政府办行政股指定专人在每个法定工作日上午、下

午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内,通过“离岗告示制度半日报告系

统”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离岗告示内容,并做好登记。

七、对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对虽履行告知手续但未按时返岗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对

违反离岗告知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

分别给予效能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

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责令辞职或建议免去领导职务、党

政纪处分。

八、本制度由政府办行政股监督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实

施。

九、政府办公室日常值班及值守应急值班参照本制度执

行。

十、本制度由政府办公室行政股负责解释。

第二篇:离岗告示制

第一条 为加强效能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确有特殊事由,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超过 30 分钟的,必须履行离岗告示手续,并具体说明离岗事由、时间及到岗时间。

第三条 无论公事或私事,离岗人员必须按以下程序履行离岗告知手续。

1 、一般工作人员离岗在半天以内的,必须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离岗;科室负责人离岗在半天以内的,需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离岗。如批准人不在,应告知机关办公室。

2 、离岗半天以上的,按机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条 离岗人员离岗后,要在规定位置填写离岗告示,标示离岗时间、事由、到岗时间、联系方式等,提醒服务对象注意。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到岗后立即按批准程序向批准人及机关办公室报告。

第五条 各科室要做好内部工作岗位的衔接,工作时间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公务。本岗位工作人员离岗,必须确定代为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禁止因工作人员离岗导致工作流程中断,影响群众办事。

第六条 机关办公室和监察室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到岗情况的检查,凡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凡履行告知手续而未按时到岗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同时,对上述违反离岗告知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经济惩戒、政纪处分,并追究直接领导人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员工离岗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有效控制员工在上班时间串岗、脱岗现象,规范工作秩序,创造有序

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 制度内容

3.1 定义

离岗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根据离岗的目的和条件分为脱岗和流岗两种形式。

3.1.1 脱岗指未经主管允许在工作时间离开相对固定的工作岗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

本职工作的事情。

3.1.2 流岗指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在上班时间内工作场所常常不固定,处于流动状态。

如机修、搬运工等岗位人员的休息场所固定工作场所处于流动状态;如各部门经理、统计等岗位人员虽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但是因为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常常在公司内部的部门间走动。

3.2 制度内容

3.2.1 脱岗者上班时间离岗一次给予10元/次通报处罚。

3.2.2 员工级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组长申请并领取《离岗证》,否则视为脱岗;员工

级离开本车间,必须经过所属部门经理(主管)同意,否则视为脱岗;如果时间超过10分钟低于30分钟则按照请假30分钟办理,但是每人每班只限一次。离岗需要佩戴《离岗证》,需要走出公司的则需要开具《出门条》。

3.2.3

3.2.4 流动员工经理以下人员需佩戴《流动岗位工作证》则视为正常离岗,否则按照

脱岗处理。《流动岗位工作证》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人力行政高级经

理签批数量并报备人力资源部,使用则由部门经理签批。

4. 本制度自签批之日起正式实施。

人力资源部2012-5-6

第四篇:员工考勤、离岗管理制度

1、 目的

1.1为了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加强对员工休假和请假及出差管理,严肃规范公司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考勤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进行岗位调整、培训、绩效考核、年终奖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及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

2.适用范围

2.1.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但不包括厂长) 2.2请假出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3、考勤管理制度 3.1考勤准则: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准时出勤,认真工作,尽职尽责,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旷工等.

3.2工作时间

公司执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正常工作日每天工作八小时:8:00—12:00 13:30—17:30 3.3考勤方式及类别

3.3.1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指纹考勤机)进行考勤管理,公司全体员工在正常工作日期间上下班,严格实行指纹打卡(厂长不用打卡).打卡有效时间必须是上班前30分钟内及下班后30分钟内.上班途中请假凭请假

单由行政部签卡,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表由行政部签卡。

3.3.2考勤类别分为:上班、出差、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产假)、年休、特殊事假、公假等。

3.4迟到、早退和旷工

3.4.1员工未按时到岗或提前离岗,即视为早退或迟到。 3.4.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不含)次者无全勤奖。

3.4.3凡有迟到早退者,当月累计超过10(不含)分钟以上,即从11分钟起开始按每分钟处罚1元处理且无全勤奖。

3.4.4旷工:员工未经批准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的行为视为旷工。有下列情况之一也等同视为旷工:

☆故意不打卡考勤的或打卡考勤不完整(即上下班考勤打卡缺其中之一)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伪造病假证明的;

☆工作时间未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且没有正常续假期的; ☆超过出差批准期限,未经申请同意而不按时到岗的;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打架斗殴、违纪等致伤造成无法上岗的; ☆员工辞职申请未获批准擅自离开的;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内视为旷工半天,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一天。

3.4.6旷工处罚

3.4.6.1旷工半天扣50元,昨工一天扣100元,扣款从年终绩效奖金中扣除。

3.4.6.2无故连续旷工6天或全月累计旷工8天或1年累计旷工15天的,一律按严重违纪作辞退或除名处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5未打卡/补签卡

3.5.1未打卡情况是指员工在上、下班时或加班后忘记打卡考勤,或者因在公司外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活动等特殊工作原因无法正常打卡的。

3.5.2员工因特殊工作原因未能打卡的,应在事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的《补签卡单》,并在当日下班前送交人事行政部核实;超过1个工作日后补单的,人事行政部将不予接收。 3.5.3参加由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在公司外的公司培训、会议、活动时,可由组织部门或所在部门统一申请未打卡考勤。

3.5.4员工因个人原因上、下班未打卡的,每一次签卡扣全勤奖10元,因工出差补签卡按正常出勤计算(不扣全勤奖),不补签卡者按旷工处理。

3.5.5员工按正常流程操作,但无法打卡或打卡不被受理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前往人事行政部报备,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有效。否则,一律视作旷工。

3.5.6故意未打卡的一律视作旷工一天。

3.5.7因考勤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打开的,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有效。

3.6请假考勤方式

3.6.1请事假时间以整点为单位计算且最小单位为1小时,请假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6.2病假、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最小单位为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8小时计算。 3.7考勤管理

3.7.1人事行政部负责考勤管理工作的制度订立、实施、督导和反馈以及考勤统计和分析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内各部门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

3.7.2公司月度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份。

3.7.3每月考勤统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进行,在每月5日前汇总后提交各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在6日前接受员工申述,人事行政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诉结果。考勤工资核算最终以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为准。 3.7.4不执行考勤规定、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例如:迟到早退不打卡申请签卡的行为),经公司查实后当事人将按严重违纪处理。 3.7.5无故缺勤(无考勤记录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期间,一律按旷工处理。 3.8考勤管理员职责

人事行政部行政专员为考勤管理员,全面负责公司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3.8.1 负责公司考勤打卡机的管理和员工指纹打卡手续的办理,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3.8.2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考勤记录等考勤原始材料; 3.8.3 如实反映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员工请、销假手续的报备和异常考勤记录(请假、出差等)的处理;

3.8.4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提出处罚意见,并提交行政主管及厂长审批;

3.8.5按时(每月8日前)完成员工考勤汇总及公示,并提交行政主管及厂长核准后报财务部核发薪金。

4.请假管理制度 4.1休假和请假种类

法定假、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工伤假

4.2请假手续

4.2.1员工申请任何假期,休假前一日,请假人需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填写《请假单》,按《请假审批流程》请假并获得批准后,电邮审批之请假事项需同时抄送给行政部和厂长,在离开岗位前将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人事行政部核实备案(电邮请假者同样需写请假单),在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所有员工之请假单最终经行政主管核准后方可录入人事电脑考勤系统。

4.2.2员工因特殊原因(如临时生病或遇突发事件、紧急事故等)无法事先请假的,可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电邮通知(如特急情况可先电话通知后补电邮)行政部办理请假临时登记手续,如直属中央香港管理的职员可以致电给厂人事行政部请假,由行政部出电邮代通知其上司,但假期届满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请、销假手续,未补办请销假手续的,均视为旷工。

4.2.3员工请假或休假期满,没有及时到岗上班或或办理续假手续,超假期间视为旷工。

4.2.4员工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未获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从离岗之日起计算为旷工。

4.2.5补单或补假

4.2.5.1为严肃考勤纪律,所有请假、出差等均应事先申请并获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有效,人事行政部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单或补假。

4.2.5.2确因工作原因或特殊原因造成无法事先申请的,原则上不得迟于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出差、未打卡申请手续,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送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超过一个工作日后补单或补假的,以及非工作原因造成的补单当月超过3次的,人事行政部将不予受理。

4.2.5.3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外出或出差期间无法签署意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审批后报人事行政部核实。 4.3销假

4.3.1销假:根据已申请的休假时间,在休假结束前(逢节假日顺延)返回工作岗位的,应在返回工作岗位当天内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4.4请假流程及审批程序

4.4.1《请假审批流程图》见附件。

4.4.2法定假

4.4.2.1根据政府的规定,员工每年可以享有11天的有薪法定假日。月薪人员法定假放假工资按正常上班工资计算,计件工法定假放假工资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为有利于公司工作安排和方便员工,公司可能会对休假日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4.4.2.2法定假日包括:

元 旦:1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春 节:3天 (春节前后具体放假时间和期限由公司统一安排和规定)

4.4.3事假

4.4.3.1员工请事假期间无工资及无一切补贴、津贴等。

4.4.3.2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而暂被停职、停工,停工期间按事假处理。

4.4.3.3原则上员工请事假一(指自然年)累计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者将直接影响年终奖,请假累计从第6天起每天扣年终绩效奖金10% 4.4.3.4(指自然年)内累计请假超过15天的,取消其当年年终绩效奖金。 4.4.4病假

4.4.4.1病假必须有镇级正规医院书面证明及药费收据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有效,病假不影响全勤奖,病假期间无住医院治疗为无薪;病假期间住医院治疗且能提供治疗住院证明、住院药费收据、诊断证明等可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80%计算工资

4.4.4.2(指自然年)累计病假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金. 4.4.4.3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申请病假者及时、如实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历记录、住院证明以及相关费用单据供审核。

4.4.4.4对于滥用病假政策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的员工,经人事行政部查实后,申请病假期间被视为昨工,并取消年终绩效奖金。 4.4.5年休假

4.4.5.1年休假按《年休假管理办法》执行

4.4.5.2年休假工资:月薪人员年休假工资按正常上班工资计算,计件

人员年休假工资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4.5生育假(产假)

4.5.1凡在本厂做滿一年以上的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5.2产假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并持有效准生证、结婚证、出生证,如属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超生或无结婚证之产假按事假处理。 4.5.3产假期间工资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5.4产假当年年终绩效奖金酌情扣减。 4.6丧假

4.6.1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配偶之父、兄弟姐妹死亡时可以请三天丧假。

4.6.2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计件人员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4.7婚假

4.7.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三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十五天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

4.7.2婚假需提前三天持有效证件申请办理假期。 4.8陪产假

4.8.1凡在本厂做满一年以上的男职工配偶生育时可享受陪产假15天,但必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4.8.2陪产假工资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4.9工伤假

4.9.1工伤假期及工资按法律规定执行,且其治疗费用凭治疗单据按法律规定审核后报销。

4.9.2发生工伤事故者治疗费用达500元以上者取消当年年终绩效奖金。 5.出差管理制度

5.1因岗位业务工作需要或上级委派出差,需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工、形式填写《出差申请表》给分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必须在出差前交行政部。

5.2出差申请内容包括:出差事由、具体事项、计划出差时间、行程路线安排、工作内容及预算费用,明确出差任务,以电子邮件形式审批的须补充书面《出差申请表》并由厂长代签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5.3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出电邮通知相关人员及本部门所有同事,有利于工作沟通,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五篇: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我局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保证内部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适应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需要,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有关部门应即时取消其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访问授权。工作人员离岗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我局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单位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离职人员因何种原因离职。

3、离职人员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我局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4、离职人员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我局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我局的财物,包括记载着我局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离职人员自备的,则视为离职人员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本单位,我局应当在离职人员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离职人员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我局将秘密信息复制到本单位享有所有权

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下离职人员无须将载体返还,我局也无须给予离职人员经济补偿。

5、离职人员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u盘及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关于工作相关或与我局会有利益关系的信息、文件等内容交接给本部门领导,不得在离职后以任何形式带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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