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承诺

2023-03-02

第一篇: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承诺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

各位同志:

根据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对我们新提任的14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首先对各位的任职表示祝贺!此次廉政谈话的目的,是为了使大家进一步增强廉政勤政意识,在新的岗位上不掉队、走正路,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下面,我向大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遵守纪律规矩,坚决与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一致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党中央陆续修订颁布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进一步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 向全党全社会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

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严守党纪党规是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在座的领导干部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在座的各位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与县委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今年是落实县第**次党代会工

- 1近日,在全县村(社区)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县委**书记讲到,我们的一些干部四十多岁,有的还不到四十岁,就一天到晚绷着个脸,暮气沉沉,没有干事创业的朝气和激情。大家那天如果有参会的,是不是也有“会心一笑”的感觉?那么,我希望大家也要有“扪心自问”的警觉。大家走上领导岗位,固然有自身的努力,但更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职务意味着责任、领导意味着服务、权力意味着奉献,担任领导职务,也就承担了更多的工作责任。在座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可能要待短则二三年、长则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千万不能满足于“老婆孩子热炕头”“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离任时候回首工作业绩“山河依旧、面貌不改”。古语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一个官员,美誉是干出来的,威望是干出来的,一定要做到有所作为,敢于担当,在反腐倡廉中敢于接受“为官不易”的新常态,在促进发展中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坚持廉洁自律,时刻绷紧防腐拒变这根弦

每一个领导干部都是组织精心培养的,也离不开自己的艰苦奋斗。寒窗苦读,勤勉工作,默默地跋涉,深深地耕耘。现在,你们得到组织的提拔重用,更加要注意廉洁自律,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终如始。大厦不会在一天内建起,却能在一刻间倾倒,如果把握不住自己,堕落腐败,就会断送自己的政治生涯,断送自己的幸福家庭,使多年的辛勤努力毁于一旦。

- 3齐家”,我们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要注意关注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制止,培育清廉家风。

四、自觉履职尽责,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5年,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主体责任的内涵持续深化。2015年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新修订的《条例》,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有关情形作出了具体处分规定。相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更丰富更全面,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责任,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思维、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我们在座的都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责任主体,必须做到在严于律己的同时敢于律他,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份内之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所谓种好“责任田”,就是要对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真正负起责任来。该施肥、该抗旱排涝的,要不误时节,有了病虫害,你要防治,长了稗草,你要拔除,这才是真正负起责任。做为单位的正职领导,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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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防范关口前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廉政谈话包括干部任职前谈话、党组(党委)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五种形式。

第三条 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是对岗位发生变动和新提拔的干部在政治、经济和生活中,就如何用好权力、管好队伍、廉政勤政、作风建设等需注意的廉政事项进行的谈话。

(一)下列情况应进行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

1.干部转任;

2.干部轮岗;

3.干部提拔。

(二)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内容

1.重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要求谈话对象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谈话对象对所分管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应承担的领导责任;

3.要勉励谈话对象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人民的公仆。

第四条 党组(党委)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是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等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进行的谈话。

(一)下列情况党组(党委)领导应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1.为加强党组(党委)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政令畅通,党组(党委)领导要经常开展与下级组织负责人的廉政谈话;

2.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沟通感情,改进工作,党组织领导要与下级组织负责人普遍开展谈心活动。

(二)党组(党委)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内容

1.谈话人要和谈话对象深入开展谈心,更深入了解党员、干部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最大程度获取基层群众对单位和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2.谈话人要向谈话对象了解其所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其他有关廉政工作情况;

3.谈话人要对谈话对象本人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第五条 提醒谈话是对重点部门、重点工作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单位出现的热点问题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家庭发生重大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的谈话。

2(一)下列情况应进行提醒谈话

1.为加强涉及人、财、物、招投标等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需要适时开展提醒谈话;

2.为保证单位工作的顺利完成,确保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要进行提醒谈话;

3.重大节日前和领导干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要进行提醒谈话。

(二)提醒谈话内容

1.谈话人对谈话对象在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决策、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提出明确要求;

2.谈话人要提醒谈话对象在重要工作和重大节日期间尤其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3.谈话对象报告个人、家庭近期重大事件,并按时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

第六条 警示谈话是针对群众信访、举报个人或单位在廉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而进行的谈话。

(一)下列情况应进行警示谈话

在廉政方面反映问题较多的干部个人和单位负责人。

(二)警示谈话内容

1.谈话人应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个人工作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2.谈话人要向谈话对象提出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

3.谈话对象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提出自己今后需要注意的廉政事项。

第七条 诫勉谈话是就群众信访、举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行政监察、专项清理等渠道,反映或者暴露出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和生活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尚不构成纪律处分而进行的谈话。

(一)下列情况应进行诫勉谈话

1.执行规章制度不够严格,存在需要注意的问题的;

2.不能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

3. 廉政测评结果较差的。

(二)诫勉谈话内容

1.要求谈话对象就存在的问题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

2.指出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问题的危害性;

3.责令其制订整改方案;

4.谈话对象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作出改正承诺。

第八条 谈话方式

(一)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在到任前进行,此项工作可专门进行;

(二)党组(党委)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可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谈话的方式,可在工作中适时开展;

(三)提醒谈话可以采取与部门负责人单独谈话或部门班子集体谈话的方式,也可在重要工作、重大节日期间发布重要提示;

(四)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要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适时进行。

第九条 谈话的实施

(一)谈话前要将时间、地点提前通知谈话对象本人,并认真做好谈话的准备、协调联络、记录等工作;

(二)廉政谈话前要认真收集、汇总谈话对象所在部门及本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基层和群众信访举报情况;

(三)涉及重要问题的诫勉谈话,事前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并要求谈话对象写出书面说明。

第十条 谈话要求

(一)廉政谈话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政策,注意方式方法;

(二)廉政谈话要遵守《保密工作条例》,对不宜向被谈话人透露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保密;

(三)谈话对象接到廉政谈话通知后,要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四)接受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时,谈话对象要如实回答和

5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对谈话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要有明确的表态;

(五)诫勉谈话应有两人以上参加,要有详细的记录,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核实签字后,交由纪委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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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

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纲

同志们:

任职廉政谈话是党内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根据这一制度规定,所有新提任的市管领导干部,都要由市委或市纪委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本着关心爱护干部的目的,按照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通过沟通的形式,交换意见,研究问题,提出要求,督促大家廉洁从政。根据市委

的统一安排,今天由我和大家作一次集体的廉政谈话。

作为一个任职时间稍长的领导,我和大家一样,20年前成为一名县处级干部的时候,年纪也很轻,也和你们一样踌躇满志、意气风发。一晃20年过去了,看着我们党的干部一批一批成长起来,我很高兴,也有很多感慨。今天我只是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结合近年来所思所想、接触和感悟到的问题,和大家沟通一些思想,交流一些看法。

市委对这次廉政教育会非常重视,昨天***书记亲自到会并作了很好的动员,***副书记作了专题讲话。市委这么重视,以这样的形式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充分说明了市委对在座各位同志的器重和厚爱。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市不断加大干部轮岗和交流的力度,不断加快干部年轻化的进程,包括在座各位在内的一大批年富力强、富于创新的干部脱颖而出,被提拔到县处级的领导岗位上,在**改革和发展的各个领域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应当说,在座的各位都是经过了民主推荐、组织考核、群众评议、考察公示等诸多环节,从众多培养对象中选拔出来的,各方面的综合素质都是相当好的。走上领导岗位不久,你们每个人也都是想要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一点成绩的。对你们的成长和进步我们感到由衷的高兴。但是由于大家刚刚走上领导岗位,多数同志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的长期考验,往往容易在政治上、思想上表现稚嫩,作风不过硬。面对社会越来越多的诱惑和考验,我们又不免为你们感到隐隐的担忧。对于个别领导干部暴露出来的一些不好的倾向和现象,我们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痛在心里啊。

有一句老话,叫做“职务的升迁,不等于素质的提升”。尽管我们走上了领导岗位,但并不能说我们已经完全具备了当好领导的素质和水平,也不能说我们就一定比其他人更出色更优秀。做领导和有水平是不能简单划等号的。在你们走上领导岗位之前,你们每一个人,有没有认真想过如何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抱负,如何才能安全地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有没有认真想过你们还需要什么样的素质,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一步的努力?如果没有,那么我在这里给大家提一个醒,希望你们能够不断反思自身的不足,始终保持理智的判断和清醒的头脑。

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有思想认识的,也有工作能力的,有方式方法的,也有态度作风的。看到并不断解决问题是对待问题的正确态度,忽视或无视问题的存在只能是自欺欺人。我们有一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抓业务、抓分管工作思路清、办法多,但是抓思想政治工作、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特别是一些新提拔的年轻干部“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还比较多。有一些领导同志头脑中廉政责任的意识不足,不仅对他人疏于管理,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也不强,在职务消费、经济活动、人情往来中不能严格要求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基本建设和行业管理的部门,在经济发展中职责和权力得到了强化,但是在建筑工程、土地交易、物资设备采购中不公开、不规范、不透明的情况比比皆是。少数同志存在“唯上”倾向,对上讨好卖乖,溜须拍马,谁在台上就巴结谁、讨好谁。一旦不在位子上,无求于人时,撞个满怀眼皮也不抬一下,人走茶凉,甚至过河拆桥。一些同志,心思不是更多用在工作上,而是放在拉关系、交朋友上,精力不集中,一段时间下来,工作没有起色,人头倒熟了不少。个别同志交友不慎重,三教九流一大堆,吃吃喝喝就成朋友。这些现象都是相当危险的。一个人是不是以事业为重,只要看他的时间精力是花在工作上,还是耗在一些灰色场所,有句话叫“足迹反映业绩”,不无道理。

县处级干部作为党的基层领导干部,是领导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的中坚。你们的人生态度、思想境界、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都会影响到全局工作和事业发展。我们绝大多数县处级领导干部是群众信得过、发展有本事、政治上靠得住的,在坚持改革开放、带领群众奔小康的征途中,经受住了各种困难和复杂局面的考验。但是,也有少部分同志最终没有把握好自己,在阴沟里翻了船。2000年以来,全市受到查处的县处级领导干部51人,其中受到刑事处理的有13人。比较典型的如***等等,他们都是在事业处于上升的时期或者是在重要的一把手岗位上,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走上了违法违纪的道路。组织培养一名干部特别是县处级领导干部是很不容易的,他们走到违法犯罪的地步令人痛心,这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党和事业的损失。所以,我们不希望看到身边的同志犯错误,不愿意看到悉心

培养的年轻干部有闪失,我们要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和同志的前途负责,就必须认真对待干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负责地帮助他们认识并解决这些问题,该说的话要说,该敲的鼓要敲,该提的醒要提。等小问题铸成了大错误,后悔就来不及了。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大张旗鼓进行这次集中廉政谈话的用意所在。市委、市纪委殷切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能倍加

珍惜这个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倍加珍惜组织的厚爱和重托,倍加珍惜群众的信任和期待,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公正清廉的形象展示于社会,以加倍的努力投入工作,以显著的成绩证明自身的价值,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上对得起党和国家,下对得起黎民百姓。

下面,我着重就领导干部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廉洁自律的问题再谈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增强学习意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学习应该成为我们的毕生事业。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情况是在不断变化的,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的情况,就得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也指出:“加强学习,不仅是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六大更是从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来强调学习的重要性。对领导干部而言,学习是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是提高个人文化修养的手段,也是我们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领导水平、打开工作局面的有效方法。

人民日报有一篇关于学习的评论,这样说到:“人们恐怕已经看惯了这样一些再平常不过的场景:当晨曦初露,用朗朗书声去迎接朝阳的是孩子;当夜幕低垂,熬夜攻读的也是孩子。而许多成年人呢?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中,在熙熙攘攘的生活中,固然不必郑重其事地挑灯夜读,但不少人包括某些干部是不是浑然不觉地把生命消磨于肥皂剧中、消磨于麻将桌前,或者在吆五喝六的酒话中排遣那本来并不多余的时间?”这是一段发人深省、让人汗颜的文字。确实,现在有很多领导干部在学习上还不如孩子,在学习与应酬、工作与交际、丰富思想与享受生活方面,他们更多的是选择了后者,这对我们的成长非常不利。古人云:“士三日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大融合的时代,科学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抓紧时间学习,就难以跟上时代的节拍、适应工作的需要,你的思想、你的观念、甚至是你的语言都会与实际脱节,你的脑子里就缺少新的东西。就像昨天**书记讲的,一个人走上了领导岗位,权力大了,职位高了,别人对你敬重的多了,服从的多了,但是慢慢地向你大胆直言的也就少了,久而久之,你可能对自己的认识就不那么清醒了,对自己的要求也就不那么严格了。所以,我们提倡领导干部要多读书,从书中吸取更多的知识,得到更多的为官做人的金玉良言。这不仅可以增长自己的知识和才干,更可以提高人的品味,坚定人的信念。

在民主生活会上,在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的时候,我们总是最经常的听到人们自我批评“学习不够”,下一次又开民主生活会的时候,又说“学习不够”,好像“学习不够”是一个最轻松的话题,是可以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现在有一些领导干部,组织领导能力薄弱,在班子中威信不足,在工作中抓不住重点,这和平时不注意学习有很大的关系。有一些领导干部在事务堆里疲于应付,甚至满足于应付,觉得很充实。他不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当然要比每一样事情都经过仔细的研究要容易的多,即使做出了错误的决策,除非造成严重后果也不会有人来追究。知识就是力量。我们学管理学,其中有一个概念“权威”的解释很有启发意义。什么是权威?顾名思义,就是使人信从的力量和威望。领导离不开权力,但是权力不等于权威。如果一个领导干部平时不注意学习,对信息把握不全面,对形势判断不准确,对规律研究不透彻,就不能够进行科学有效的决策,这样是不可能树立真正的权威的。

政治上的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如果不重视理论的学习,不注意改造世界观,不努力加强党性修养,就会迷失政治方向,就会失去人生的前进坐标,这是十分危险的。在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我们发现,虽然这些领导干部所犯错误各不相同,但是导致他们走上错误道路的起因却惊人地相似,那就是都从放松政治学习开始。前几年我们查处的原电子仪表工业局副局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虽然平时能注重经济、管理等知识的学习,也取得了研究生的学历,但是他忽视和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法制意识十分淡薄,擅自挪用公款270万元借给“朋友”做生意,自己还认为很“正常”,虽然在业务上取得了成绩,但在政治上却摔了大跟头。前车之鉴警示我们,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第一位,把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学习还要与思考、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把认真学习和勤于思考结合起来,融会贯通,运用自如,真正达到举一反

三、厚积薄发的效果。要防止和克服浅尝辄止和一知半解;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用实践去检验真理、发展真理。要善于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躬身求教,不耻下问,防止和克服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尊重群众的创造性实践,总结群众的新鲜经验,从群众中吸取智慧力量,激发创新热情,不断提高领导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增强宗旨意识,始终保持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

我们党来自于群众,扎根于人民,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本质特征。历史反复证明,“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广大党员干部要时时明白,顺民心则天下兴,逆民心则国家亡。要深刻理解,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执政党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要牢牢记住,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在新世纪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我们一定要坚持执政为民,争做实践党的宗旨的模范。

模范实践党的宗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如果私字当头,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必将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从盐城市长调任省建设厅厅长后,一直认为自己为党和人民做了不少贡献,却久未提拔,心理失去了平衡,整天无心工作,并逐步发展到索贿受贿,嫖娼宿妓,贪财逐色,甚至还向企业老板索取30万元让他人去北京为其买官进行活动,最终被开除党籍,并被依法判处死缓。他在忏悔书中写道:“近几年来,我私心杂念严重,想走歪门邪道向上爬,忘掉了党的宗旨,成天考虑自己的官位,不但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而利用自己手中权力为自己、为亲友谋取私利。”他的内心独白说明,权力观的错位必然带来权力的腐败,个人也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懂得:职务意味着责任,领导意味着服务,权力意味着奉献。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

模范实践党的宗旨,必须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来不得半点虚假。现在我们有些干部功利主义思想严重,有好处的事情抢着做,抢到一块是一块,没有好处的事情推得快,推掉一件是一件,做事情干工作急功近利,目光短浅。少数干部存在着好大喜功之风,置客观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于不顾,热衷于跟风赶浪,为了所谓的政绩和形象不惜劳民伤财,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还有的同志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消极畏难,面对竞争的压力怨天尤人。这些都是十分要不得的。增强宗旨意识,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念。对关系群众利益的事,对群众关注的事,对群众希望的事,要认真听、主动想、及时办,做到事事在心,件件在意,决不能推诿扯皮,决不能敷衍塞责,决不能久拖不决。另一方面也要有永不满足的进取精神,要培养强烈的争先意识。面对地区之间、城市之间日趋激烈的竞争,要敢于竞争,善于竞争,抢抓发展机遇,争创工作一流,为实现“两个率先”创造新佳绩,作出新贡献。

模范实践党的宗旨,必须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艰苦奋斗是一种强大的精神支柱,是一种积极的价值取向,是一种高尚的人生追求。一个人有了这种精神支柱,就能自强不息,永往直前;有了这种价值取向,就能以苦为荣,克己奉公;有了这种人生追求,就能严以律己,拒腐防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少数干部艰苦奋斗的意识逐渐淡化,有的生活上追求享乐,比吃、比穿、比车、比住房,贪图安逸豪奢。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原总经理崔学宏,是在安徽肥东县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中长大的,他从一个贫苦的农家孩子成长为党的正厅级领导干部,历经了30多年的努力和奋斗,而从一个正厅级干部蜕变为一个阶下囚却只有短短的3年时间。他在狱中反省道:“自从当上领导后,认为自己名、利、地位都有了,唯一缺少的就是辛苦了大半辈子而没有好好享受过,灵魂深处不健康的东西日益膨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正之风滋长,最终滑入腐败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崔学宏因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他的案例警示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生活方式的诱惑,以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一米一粟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目前我市改革正处在攻坚克难的阶段,面临深化改革求发展的艰巨任务,我们尤其需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越是改革开放,越要艰苦创业;经济越是发展,越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气节。

三、增强自律意识,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始终坚持廉洁自律,既是领导干部从政的道德规范和基本准则,也是领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和必然要求。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出表率,才能把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好风气树立起来。现在一些同志总是埋怨社会风气不好,埋怨职工群众的素质不高,其实一些不良风气的形成往往起源于领导的作风,即所谓的“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因此,我们首先应当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排查不足,严格要求,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廉树威,以公生明,以良好的干部作风带动良好党风的形成,以良好的党风和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要树立高尚的道德追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领导干部要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念,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自觉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鞠躬尽瘁。要树立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御腐朽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时刻用党性原则约束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用群众的期望和意见反省自己,增强抵抗力、增强免疫力。要树立良好人品和“官德”,经得起评价和检验。在纷繁复杂的情况和各种诱惑面前,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保持共产党员人的情操和气节。“政声人去后,公道在民心”。为官做人,台上台下,最终都得让群众和历史去评说,真正不朽的,是群众的口碑。

反腐败斗争开展以来,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这对领导干部来说,不仅是严格的纪律约束,更是关心和爱护。在这里,我愿意不厌其烦的再给大家重述一遍:首先是强化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已的旗号以权谋私。其次是强化政风建设,做到“五个严禁、四个严格控制”:即严禁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禁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严禁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会议经费。继续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机关办公楼;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和达标评比活动;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第三是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做到“四个坚决制止”:即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送礼;坚决制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坚决制止私自借用下级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主要领导干部,尤其要坚决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规范从政行为,以身作则,廉政勤政,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

这里,我特别想再强调一下领导干部要管好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从这几年已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很多都与配偶、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有关。有的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碍于情面,明知不对,也不拒绝,对他们的错误不批评、不教育,管教不严;对他们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熟视无睹,制止不力,甚至放任庇护,最后连自己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原主任胡剑鹏趁买壳上市之机,自己当上市公司董事长,让大儿子胡波当执行总经理,把公司变成“家天下”。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胡波将北京某公司付给保税区的200万元私自截留,用于炒股。胡剑鹏得知后,不仅不严加管束,反而默许,并提醒说:“要注意安全”,导致胡波的胆子越来越大。胡剑鹏还同股市黑庄勾结,共同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胡剑鹏妻子和弟弟为此挪用单位资金数千万元。其大儿媳、女儿、女婿也都涉嫌贪污、受贿。胡剑鹏放纵配偶、子女的后果是全家8口都被审查,其中6人被捕入狱,一人腐败导致全家腐败,教训极其惨痛。因此,领导干部能否管好配偶、子女决不是小事,也不是家事,而是关系到领导干部能否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道德的纯洁性和从政行为廉洁性的重大原则性问题。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个领导干部如果连家都治不好,何谈治党治国?当前,腐蚀与反腐蚀、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相当尖锐,一些不法之徒为获取非法利益,想方设法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其中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走“夫人路线”、“公子路线”,企图从配偶、子女身上打开缺口,同志们对此应保持高度的警惕。人都是有亲情的,领导干部也同样如此。但讲亲情不能背弃原则,更不能徇私舞弊。唐代诗人罗隐在一首赠友诗中写到:“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历史上的有识之士尚且能够正确对待和处理国事与家事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更应管好家人家事,树立好的家风。家风虽然不代表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的全部,但家风影响官风,反映出领导干部的境界和觉悟,而且我们周围的群众、身边的老百姓往往就是从领导干部的家风来看待领导干部的作风的。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管好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要传给他们好的思想、好的作风、自立自强的本领,对他们经常教育,严格要求,及时提醒,防微杜渐,以良好的家风树立起领导干部自身的良好形象。

四、增强民主意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

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是促进政治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民主意识,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能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果断、正确地作出工作决策,是反映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状况十分重要的方面。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都要经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不允许独断专行,更不允许个人凌架于组织之上。大家要明白:个人说了算,决不是有威信的表现;个人说了算,往往是犯错误的先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反对个人说了算,也要防止谁说了也不算。作为一个领导集体的“班长”,既要懂得尊重别人,广泛听取不同意见,又要及时形成正确的决议,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做好各项工作。当“班长”要防止一种倾向,就是甘当领导的“影子”,领导的意志不管是否符合实际,不论正确与否,都照搬照用,没有个人的主见,没有自己的创新,这样的“班长”是不会有威信的。班子成员对“班长”要多理解、多支持,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同时在全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无论分管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自觉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和领导权威,决不能只管分管工作而不顾全局工作,只强调局部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更不能离开党委集体领导而自行其是。在一个班子中,团结比什么都重要。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生产力,团结就是力量,有了这种力量,就可以无坚不摧,无往不胜,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十分珍惜和坚决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要进一步健全党员干部民主生活制度,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及时消除不利于团结的因素,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可以发现身上的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正。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职务越高,成绩越大,越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决不能摆“老资格”,居功自傲,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忘乎所以,拒绝组织的教育与监督,背弃民主集中的原则,结果摔了大跟头,这方面的教训很多。原南通市副市长潘宝才,在分管城建工作时,凡分管范围内的事,都要由他“一支笔”来审批,谁也不能插手。他在任副市长期间,批示同意减免配套费的单位104家,免缴金额9600余万元,而他个人则收受贿赂72万元。省供销社原主任周秀德公然拒绝监督,他在大会上宣称:“一人说了算,决策效率高;二人说了算,就会有些乱;三人说了算,什么都干不了。”他大搞“家长制”、“一言堂”,用人以我划线,唯我是用,对敢于提不同意见者无情打击。在一次党组会上,分管干部的副主任对周破格提拔一名职员提出不同看法,周当即宣布这位副主任从此不再分管干部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全省供销系统进行审计,周公然抵制,说审计是“违法”的,并扬言:只要我周秀德在供销社一天,谁都别想来审计。2001年,当有关部门再次准备对省供销社及其直属企业审计时,周先后6次指使有关人员向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送“报告”、“呼吁书”,妄图再一次逃避审计监督。当审计开始时,他又组织人员加班做假帐,百般阻挠。周秀德被查处后,省供销社不少干部职工自发饮酒庆贺,大有“搬掉了头上的石头”、“第二次解放”的感觉,可见其平时是何等霸道!这些例子再一次警示我们: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加强监督决不是跟谁过不去,更不是“整人”,而是确保干部健康成长的有效措施。一个优秀的领导,一个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领导,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督促自己不能松懈,促使自己不断进取。

五、增强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反腐倡廉的坚强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时期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中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落实好这一制度,对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健康深入开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座也有同志是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肩负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意义,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实践证明,改革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为对外开放、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就是为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证。这里,我想引用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谈及霍多尔科夫斯基案时说的一段话:“一些人在短短五六年之内就赚到了数十亿美元,这是在任何一个西欧国家都不会发生的事情。赚了数十亿美元之后,就想用几千万、甚至几亿来消灾,想用这些小钱捞到更多的钱……这些腐败行为也在威胁着西方投资者在俄罗斯的利益……我们与腐败的斗争才刚刚开始”。普京这段话展示了政府反对腐败的一种决心,一种意志,一种信心。俄罗斯查处霍氏案,使得今年下半年减少外国投资130亿元,招商引资受到了暂时的影响,但长远来看,惩治腐败对营造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是一种促进和保证作用,必定会进一步加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样,我们也要克服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认识,要坚决反对“腐败是发展经济润滑剂”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廉政就是投资环境,查案也是促进发展”的观念,正确处理好反腐倡廉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整体格局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抓检查、抓监督、抓考核、抓追究,不断取得新成效。

党政正职作为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亲自过问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经常督查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排除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阻力。要管好自己,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言行一致、清正廉明的形象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要管好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班子建设的目标管理,保证“一班人”廉洁自律。要管好下一级“一把手”,督促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我们评价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工作,考核一名领导干部的政绩,不仅要看那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且还要看那里的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反腐败成效显著不显著、党风和社会风气正不正、民心顺不顺。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因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政府的监督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方面,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予以充分重视。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经常根据新形势发展的变化和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与他们一起研究思考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方法和措施,指导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做到重大案件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要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对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及时研究并认真加以解决。特别是在执纪办案中遇到说情、阻挠甚至威胁等干扰时,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他们,做他们的坚强后盾。

同志们,廉洁从政是对一名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这次市委下了很大决心、集中专门时间举办这次廉政谈话会,对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作一次从政提醒,这是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对各位健康成长的殷切期望,希望大家明白市委的良苦用心。刚才,我从学习、为民、清廉、民主、责任五个方面与大家相互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要求,就个人感言,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次与大家交心谈心的过程,也是一次探讨如何做人、处事、为官的过程,更是一次相互勉励、共同提高的过程。最后,我想以两句话作为今天廉政谈话的结束语。一句是东汉名臣郑崇的“门如市,心如水”。诸位都是领导干部,随着权力和地位的变化,找我们的人多了,面对的诱惑多了,经受的考验也多了,面对诱惑和考验,我们的信念不能动摇,心志不能迷乱,纵然门庭若市,也要心静如水,共同砥砺品行,坚守清廉。另一句是明朝清官于谦的“两袖清风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作为领导干部,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廉洁从政的要求,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我们为官一任,就要留下奋斗的足迹,留下清廉的形象,留下人民群众良好的口碑。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第四篇:中层领导干部廉政谈话

首先祝贺你们赢得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你们新任和转任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廉政谈话是在你们走上新的领导岗位时,党和人民的一次关怀、一种提醒、一场教育和一种信任,目的是希望你们在开创新业绩的同时,时刻不忘廉政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公仆形象,为自己的政治生涯书写完美人生。下面就如何加强廉洁自律提几点要求。

1、要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一些干部之所以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等各种考验,说到底都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人思想的思想、行动的总开关。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政治信念,才能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才能具备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不断增强抵抗不正之风的免疫力。要加强学习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更要学习党的两个《条例》、《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今天给大家发了一本由市纪委监察局编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学习手册》,希望大家回去后出学一学,会有所收获。加强党性修养,要注意在工作生活中做到“五慎”、“五要”。“五慎”就是要慎始、慎微、慎独、慎欲、慎交。“五要”就是头脑要清、守德要牢、持家要严、心态要平、标准要高。

2、要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小节,用好权力。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用权的责任意识,权力就是责任,任职就要负责,把职务和权力一心一意用在为民谋利益上。一些干部犯错误,往往是从一些小的过错自我原谅开始了,时间久了,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最终出了问题。群众评价一个干部的品行优劣,常常也是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来判断。特别是现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六条禁令。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无论在公务活动中还是在个人生活中,越是在自己管理的区域,越是自己职责的范围,越是在别人不知晓的情况下,越在八小时外,越要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模范行动作表率。

3、要从严要求,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营造良好的“家”风。看到门庭若市时不忘吹吹“清风”。要求身边的人,凡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能去,凡是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不能参加,凡是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物品不能收,凡是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关系要保持距离。要减少应酬,远离灯红酒绿,多与家人团聚,多与家人交流沟通。

4、要算清廉政“七笔账”。一是要算好“政治账”,志高方能致远;二是要算好“经济账”,勤耕方能富足;三是要算好“名誉账”,清廉方能扬名;四是要算好“家庭账”,守身方能家圆;五是要算好“亲情账”,品高方能会友;六是要算好“自由账”,自律方能无拘;七是要算好“健康账”,心良方能体壮。

人的一生中,在工作岗位上大体是三十多年。新提拔的干部应加倍珍惜岗位,真正解决好“人生为什么、入党做什么、掌权干什么”这一重要问题,在有限的时间内,力争多做些有益于国家和群众的实事。最后,祝在座的各位工作生活如芝麻开花节节高!

第五篇: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加强全镇党员干部的管理,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谈话制度,是镇党委从全镇廉政建设的实际出发,对镇属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管,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通过谈话,增加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前移反腐关口。

二、谈话形式及内容

谈话包括任前谈话、任中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是对新提拔任用和调配任用的干部所进行的岗前教育性谈话;任中谈话是对现任干部任职期间内所进行的经常性谈话;诫勉谈话是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所进行的劝诫性的谈话。

(一)任前谈话由党委成员负责。重点围绕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务实;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执政为民;如何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廉政勤政;如何自觉接到监督,透明办公;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等有关内容进行的谈话。同时要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二)任中谈话由党委不定期进行。主要与各站所办、服务中心负责人谈话。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指示、决定情况;改进、转变工作作风;支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党内监督及廉政勤政;了解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对今后工作重点和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

求。

(三)诫勉谈话由党委成员和纪检人员随机进行。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在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提出诫勉要求,指出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告诫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序,警示发展下去的后果和危害,要求应有的改错态度。对确有问题需要纠正的,责成其限期改正;对构成错误事实的,在开展批评的同时,征求其对组织处理的意见。

三、谈话程序

进行谈话前,党组成员应根据谈话对象和内容,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的要求。

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书》等形式,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

主谈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任前谈话由党组成员主谈,分管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参加。

(二)任中谈话由党政正职主谈,或由其委托其他党委成员和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

(三)诫勉谈话,由分管主管领导主谈,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谈话人一般不少于二人。对澄清的问题,要明确告诉谈话对象,使其解除思想顾虑;对证实需要纠正的问题,要明确提出纠正意见;

发现的一般性错误,要批评教育,帮助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对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问题,由纪检组负责跟踪回访。

谈话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出谈话记录,由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存档。

四、谈话要求:

(一)谈话要以关心爱护干部为出发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二)在诫勉谈话中,谈话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有关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准怀疑、追查、报复举报人。如有违纪,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谈话对象不接受谈话,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和问题,甚至弄虚作假、隐瞒错误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有关党纪、政纪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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