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指标纳税评估案例

2023-04-14

第一篇:通用指标纳税评估案例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 用-基 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

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上述指标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按税法规定审核分析允许弥补的亏损数额。如申报弥补亏损额大于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可能存在未按规定申报税前弥补等问题。 营业外收支增减额。营业外收入增减额与基期相比减少较多,可能存在隐瞒营业外收入问题。营业外支出增减额与基期相比支出增加较多,可能存在将不符合规定支出列入营业外支出。

(五)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如指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或闲置未用资产计提折旧问题。

总资产周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100%。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

分析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推测销售能力。如总资产周转率或存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税税额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应收(付)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100%。

分析纳税人应收(付)账款增减变动情况,判断其销售实现和可能发生坏账情况。如应收(付)账款增长率增高,而销售收入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与基期标准值,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固定资产折旧额问题。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情况,分析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变化的原因。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其中:负债总额=流动负债+长期负债,资产总额是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分析纳税人经营活力,判断其偿债能力。如果资产负债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则企业偿债能力有问题,要考虑由此对税收收入产生的影响。

二、指标的配比分析

(一)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分析 正常情况下,二者基本同步增长。(1)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问题。(2)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题。(3)当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对产生疑点的纳税人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结合“主营业务利润率”指标进行分析,了解企业历年主营业务利润率的变动情况;对“主营业务利润率”指标也异常的企业,应通过年度申报表及附表分析企业收入构成情况,以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收入问题;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出现“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存在少计收入问题。

(二)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分析

正常情况下二者基本同步增长,比值接近1。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当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对产生本疑点的纳税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结合“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指标,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分析企业年度申报表及附表《营业收入表》,了解企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收入的情况;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额进行分析,如“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出现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情况,应判断存在少计收入问题;结合主营业务成本率对年度申报表及附表进行分析,了解企业成本的结转情况,分析是否存在改变成本结转方法、少计存货(含产成品、在产品和材料)等问题。

(三)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配比分析

正常情况下,二者基本同步增长。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企业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题;当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对产生疑点的纳税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出现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存在少计收入问题;结合主营业务成本,通过年度申报表及附表分析企业成本的结转情况,以判断是否存在改变成本结转方法、少计存货(含产成品、在产品和材料)等问题;结合“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两项指标进行分析,与同行业的水平比较;通过《损益表》对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的若干年度数据分析三项费用中增长较多的费用项目,对财务费用增长较多的,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以判断财务费用增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基建贷款利息列入当期财务费用等问题。

(四)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分析

当两者比值大于1,都为正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的问题;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视为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五)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配比分析

综合分析本期资产利润率与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本期销售利润率与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与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如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本期销售利润率-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0,而本期资产利润率-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0时,说明本期的资产使用效率提高,但收益不足以抵补销售利润率下降造成的损失,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如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本期销售利润率-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0,而本期资产利润率-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0时,说明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导致资产利润率降低,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问题。

(六)存货变动率、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配比分析

比较分析本期资产利润率与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与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若本期存货增加不大,即存货变动率≤0,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问题。

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通用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公式

一 收入类评估

1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收入×100% 二 成本类评估

1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 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2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 (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为正,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为负,视为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2。1 主营业务成本率 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三 费用类评估

1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 (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

1.1 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 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2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 〔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

3 成本费用率 (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4 成本费用利润率 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4.1 成本费用总额 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四 利润类评估

1 、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 (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2 、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 (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五 资产类评估

1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2 总资产周转率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100% 3 存货周转率 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 4 应收账款变动率 (期末应收账款-期初应收账款)÷期初应收账款×100% 5 应付账款变动率 (期末应付账款-期初应付账款)÷期初应付账款×100% 6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 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 7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分税种的特定分析

一 增值税评估

(一)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

1 税负率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二) 工(商)业增加值分析

1 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

1.1 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 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1.1.1 应纳税额增长率 (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

1.1.2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2 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分析

2.1 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 〔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100%

2.1.1 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 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

2.1.2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 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

(三) 进项税金控制

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 (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四) 投入产出评估

投入产出评估分析 当期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量÷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

二 内资企业所得税评估

(一) 分析指标

1、 所得税税负担率 应纳税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

2 、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利润税负率)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3、 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 (评估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00%

4、 所得税贡献率 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5 、所得税负担变动率 (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

(二) 评估分析指标的分类与综合运用

一类指标

1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收入×100% 2 所得税税负担率 应纳税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 3 所得税贡献率 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4 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利润税负率)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二类指标

1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 (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2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 (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

3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 〔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

4 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 (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5 成本费用率 (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6 成本费用利润率 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7 所得税负担变动率 (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

三类指标

1 存货周转率 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 2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 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

第二篇: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1.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2.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账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3.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1)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

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货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2)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

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

财务)费用问题。

(3)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4)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4.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1)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2)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上述指标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5.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如指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或闲置未用资产计提折旧问题。

(2)总资产周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100%

(3)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

第三篇:纳税评估参考指标和部分税种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及使用方法(1)

中财讯瑞昌财学院

纳税评估参考指标和部分税种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及使用方法

一、纳税评估参考指标

税局在每季季后25日向发布如下指标:

(一)全省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来自省统计局统计月报。

(二)全省及各市税收完成情况。数据来自税收会统月报表。

(三)全省及各市当年税收应征入库率。税收应征入库率=当年累计入库税收÷当年实现应征税收×100%。

(四)全省及各市欠税增减率。欠税增减率=(期末欠税余额-年初欠税余额)÷年初欠税余额×100%。

(五)全省宏观税负。全省宏观税负=全省税收完成情况÷全省国内生产总值×100%。

(六)全省及各市重点行业税负。行业税负=本行业入库税收÷本行业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100%。数据来自全省重点税源企业报表。

(七)重点行业税负预警指标。

二、营业税评估指标预警值及使用方法

(一)缴纳营业税变动系数

缴纳营业税变动系数(A)=(本期申报营业税款—基期申报营业税款)÷基期申报营业税款

预警值:A<—0.2

测算结果分析:

通过本指标分析评估对象本期申报税款与基期申报税款是否出现突减现象,若申报税款下降幅度超过0.2,预警提示可能存在隐匿收入或申报不实问题。

(二)营业税税收负担率÷

营业税税收负担率(A)=本期营业税申报数÷本期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

营业税行业平均税收负担率(B)=某行业本期营业税申报数÷某行业本期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 (一般情况下行业营业税平均税负为营业税税率)

预警值:A—B<0

测算结果分析:

对于不同行业或一个纳税人提供多种不同税目、税率的劳务,评估对象的实际测算税负如果等于营业税税率,说明纳税人足额进行了纳税申报,低于同行业营业税税率,应首先分析评估对象是否存在减免税、抵减税款或差额征税情况,否则可能存在混计收入、申报不实等问题。

(三)营业税税负变动系数

营业税税负变动系数(A)=本期营业税税收负担率÷基期营业税税收负担率。

预警值:A<1

测算结果分析:

本指标是本期营业税税收负担率与基期营业税税收负担率的对比,一般情况下在市场运行平稳和营业价格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二者的比值应接近1。

当比值小于1,可能存在申报不实问题,但对部分行业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市场及开发、销售情况的影响出现比值小于1时也可能属于正常情况。

(四)营业税同步增长系数

营业税同步增长系数(A)=申报税额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其中:

申报税额增长率= 〔(本期累计申报税额—基期累计申报税额)÷基期累计申报税额〕×100%。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期累计主营业务收入额—基期累计主营业务收入额)÷基期累计主营业务收入额〕×100% 。

预警值:A<1

测算结果分析:

本指标是营业税申报税额增长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对比分析,评估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真实性。正常情况下二者应基本同步增长,比值应接近1。

当比值小于1,可能存在未足额申报税额问题。

三、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预警值及使用方法

(一)化工行业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预警值:15.56%—32.35%

测算结果分析:

如低于预警值范围较多,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或多列成本等问题;如超出预警值范围较多,可能存在销量或价格大幅提升或存在关联企业间的价格(利润)转移等问题。并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预警值:11.95%—32.96%

测算结果分析:

如低于预警值范围,基本正常,但也可能存在改变成本计算方法、成本费用计算不实、成本费用下降等问题;如高于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向关联方转移利润等问题。

3.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

预警值:12.46%—43.21%

测算结果分析:

如低于预警值范围,基本正常,但也可能存在混淆费用成本列支范围等问题;如高于预警值范围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减少利润等问题。

4.营业费用变动率

营业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费用—基期营业费用)÷基期营业费用×100%。

预警值:19.16%—39.64%

测算结果分析:

如低于预警值范围,基本正常,但也可能存在费用开支范围、成本开支范围之间的混淆等问题;如高于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费用、压低利润等问题。

5.管理费用变动率

管理费用变动率=(本期管理费用—基期管理费用)÷基期管理费用×100%。

预警值:12.92%—28.51%

测算结果分析:

如低于预警值范围,基本正常,但也可能存在费用开支范围、成本开支范围之间的混淆等问题;如高于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管理费用等问题。

6.成本费用率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预警值:12.94%—15.81%

测算结果分析:

如低于预警值范围,说明三项费用支出减少或主营业务成本增加或成本、费用列支混淆;如高于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期间三项费用、压低利润等问题。

7.成本费用利润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

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预警值:6.97%—9.62%

测算结果分析:

与预警值比较,如低于预警值范围,说明企业利润减少、成本费用增加,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或擅自扩大费用扣除(摊销)范围等问题;如高于预警值范围,企业利润水平提高,基本正常,但也可能存在关联企业间的利润转移等问题。

8.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

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预警值:10.7%—13.23%

测算结果分析:

如低于预警值范围,说明企业本期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费用或不计或少计收入等问题;如高于预警值范围,说明企业效益提高,但也可能存在关联企业间的利润转移问题或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或税前弥补亏损等问题。

9.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

预警值:526.42%—700.55%(注:每年周转5次?7次)

测算结果分析:

本指标分析存货周转情况,推测销售能力。如低于预警值范围或存货周转率降低,说明企业的存货周转减慢、销售能力下降,可能存在销售不计或少计收入等问题;如高于预警值范围或存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所得税额相应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等问题。

10.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

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00%。

预警值:33.26%—83.7%

测算结果分析: 如低于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扩大扣除范围、人为调节利润或存在费用配比不合理等问题;若高于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应纳税所得额突增或企业效益提高等问题,也可能存在关联企业间的利润转移及形式上符合、实质上不符合的避税行为等问题。

11.所得税税收负担率

所得税税收负担率=本期申报所得税额÷基期利润总额×100%

预警值:20.75%—22.36%

测算结果分析:

与当地同行业同期和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如低于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若高于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基期有应计未计收入、延缓缴纳税款等问题。低于或高于预警值要运用其它相关指标评估分析。

1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

预警值:1.02—1.2

测算结果分析:正常情况下,二者基本同步增长。

(1)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问题。 (2)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3)当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1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

预警值:0.9—1.1

测算结果分析:

正常情况下,二者基本同步增长,比值接近1。

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当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二)钢铁行业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37.54%—60.25%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35.99%—64.76%

3.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34.52%—79.72%

4.营业费用变动率:—4.37%—41.67%

5.管理费用变动率:10.19%—56.04%

6.成本费用率:4.97%—6.95%

7.成本费用利润率:7.87%—11.82%

8.主营业务利润率:9.23%—12.11%

9.存货周转率:610.39%—742.94%

10.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45.82%—67%

11.所得税税收负担率:19.95%—31.55%

1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1.03—1.12

1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0.93—1.04

(三)房地产行业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8.63%—52.25%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26.27%—178.02%

3.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13.12%—66.48%

4.营业费用变动率:—24.4%—28.77%

5.管理费用变动率:—5.23%—33.23%

6.成本费用率:5.15%—17.7%

7.成本费用利润率:2.04%—3.83%

8.主营业务利润率:8.75%—12.18%

9.存货周转率:58.85%—167.72%

10.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81.28%—429.04%

11.所得税税收负担率:49.22%—87.82%

1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0.87—1.12

1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p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0.89—1.29

(四)煤炭行业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20.2%—39.67%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18.56%—38.23%

3.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9.41%—71.4%

4.营业费用变动率:—11.4%—72.87%

5.管理费用变动率:13.21%—57.72%

6.成本费用率:7.59%—9.24%

7.成本费用利润率:7.64%—13.52%

8.主营业务利润率:16.25%—46.63%

9.存货周转率:815.98%—1011.38%

10.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57.63%—115.32%

11.所得税税收负担率:33.97%—35.4%

1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0.85—1.07

1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1.01—1.09

(五)制药行业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2.82%—15.54%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1.46%—19.79%

3.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21.2%—48.44%

4.营业费用变动率:17.36%—112.45%

5.管理费用变动率:—15.85%—36.99%

6.成本费用率:26.26%—35.95%

7.成本费用利润率:—3.14%—8.44%

8.主营业务利润率:20.3%—25.59%

9.存货周转率:270.6%—329.61%

10.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33.09%—59.57%

11.所得税税收负担率:—29.88%—27.63%

1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0.85—1.15

1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0.94—1.05

钢铁、房地产、煤炭、制药行业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的使用方法,均参照化工行业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的使用方法。

下列指标各行业的预警值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测算结果分析: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税所得额等问题。

2. 主营业务费用率

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测算结果分析: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3. 财务费用变动率

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财务费用—基期财务费用)÷基期财务费用×100%。

测算结果分析:

与预警值相比,如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基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财务费用问题。

4. 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

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测算结果分析: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等问题。

5.营业外收支净额变动率

营业外收支净额变动率=(本期营业外收支净额—基期营业外收支净额)÷基期营业外收支净额×100%

测算结果分析:营业外收入增减额与基期相比减少较多,可能存在隐瞒营业外收入问题;营业外支出增减额与基期相比支出增加较多,可能存在将不符合规定支出列入营业外支出等问题。

6.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本期净利润÷本期平均净资产×100%。

测算结果分析:

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如指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或闲置未用资产计提折旧等问题。

7. 总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本期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本期平均总资产×100%。

测算结果分析:

分析总资产周转情况,推测销售能力。如总资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所得税额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8. 应收(付)账款变动率

应收(付)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100%。

测算结果分析:分析纳税人应收(付)账款增减变动情况,判断其销售实现和可能发生坏账情况。如应收(付)账款增长率增高,而销售收入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9.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

测算结果分析: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基期标准值,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固定资产折旧额问题。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情况,分析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变化的原因。

10.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其中:负债总额=流动负债+长期负债,资产总额是指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测算结果分析:分析纳税人经营活力,判断其偿债能力。如果资产负债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则企业偿债能力可能有问题,要考虑由此对税收收入产生的影响。

11. 所得税负担变动率

所得税负担变动率=(本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100%。

测算结果分析:与企业基期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12.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简称利润税负率)?

利润税负率=(本期申报税额÷本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测算结果分析:

与预警值对照,与当地同行业同期和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如果低于预警值,企业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作进一步分析。

13.所得税贡献率

所得税贡献率=申报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测算结果分析:

将当地同行业同期与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贡献率相比,低于预警值视为异常,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运用所得税变动率等相关指标作进一步分析。

14.所得税贡献变动率

所得税贡献变动率=(本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

测算结果分析:

与企业基期指标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低于预警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15.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

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测算结果分析: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16. 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

分析按税法规定审核分析允许弥补的亏损数额。

测算结果分析:

如申报弥补亏损额大于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可能存在未按规定申报税前弥补等问题。

17. 营业外收支增减额

测算结果分析:营业外收入增减额与基期相比减少较多,可能存在隐瞒营业外收入问题;营业外支出增减额与基期相比支出增加较多,可能存在将不符合规定支出列入营业外支出。

18.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配比

测算结果分析:

正常情况下,二者基本同步增长。

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企业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题; 当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对产生疑点的纳税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出现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存在少计收入问题;结合主营业务成本,通过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分析企业成本的结转情况,以判断是否存在改变成本结转方法、少计存货(含产成品、在产品和材料)等问题;结合“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两项指标进行分析,与同行业的水平比较;通过《损益表》对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的若干数据分析三项费用中增长较多的费用项目,对财务费用增长较多的,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以判断财务费用增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基建贷款利息列入当期财务费用等问题。?

19.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

测算结果分析:

当两者比值大于1,都为正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的问题;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视为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20.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配比

测算结果分析:

综合分析本期资产利润率与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与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本期销售利润率与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 如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本期销售利润率—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0,而本期资产利润率—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0时,说明本期的资产使用效率提高,但收益不足以抵补销售利润率下降造成的损失,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如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本期销售利润率—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0,而本期资产利润率—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0时,说明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导致资产利润率降低,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问题。

? 21.存货变动率、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配比

测算结果分析:比较分析本期资产利润率与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与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若本期存货增加不大,即存货变动率≤0,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问题。

四、印花税评估指标预警值及使用方法

(一)印花税税负变动系数:

核定比例征收企业为1,核实征收的工业、商业、其他行业的波动范围分别为0.75—1.

17、0.94—1.

12、0.75—1.49。

(二)印花税同步增长系数:

核定比例征收企业为1,核实征收的工业、商业、其他行业的波动范围分别为0.72—1.3、0.84—1.

42、0.8—1.79。

(三)印花税综合审核分析指标预警值

1.连续零申报次数:

核定征收和汇总缴纳单位只要有1次零申报,就应该列为预警范围。

2.本期各税目应纳税额÷上期应纳税额:工业、商业、其他行业的波动范围分别为0.7—1.6、0.8—1.

57、0.55—1.74。

3.本期各税目应纳税额÷上年同期应纳税额:工业、商业、其他行业的波动范围分别为0.8—1.9

9、0.86—2.

21、0.68—1.64。

4.购销合同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商业、其他行业的波动范围分别为0.66—1.4、0.6—1.

4、0.5—1.35。

5.加工承揽合同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商业、其他行业的波动范围分别为0—0.5、0、0—1。工业企业两者比是0时,也应特别注意调查核实该工业企业是否真的没有此类经济业务,可列为预警范围。同时比值超过0.5时,也应进一步调查,该企业是否为已转为或原本就应属于加工型的企业。

6.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工业、商业、其他行业中的波动范围分别为0.015—0.06

2、0.02—0.07

1、0.001—0.08。

五、资源税评估指标预警值及使用方法

(一)资源税税负变动系数:合理波动范围为0.33—1.3,高于或低于临界值应首先看应税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二)资源税同步增长系数:合理波动范围为0.6—1.6,高于或低于临界值应列入预警范围。

(三)资源税综合审核分析指标预警值

1.连续零申报次数:该指标为0—2次,由于部分企业生产销售受季节性影响,全年发生1—2次零申报也是正常的。

2.折算比例:因不同矿产品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不同,该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自定。

3.本期各税目申报税额÷上期申报税额:合理波动范围为0.6—1.61,超出波动范围应首先看销售和自用量的变化情况。

4.本期各税目申报税额÷上年同期申报税额:合理波动范围为0.5—1.4,超出波动范围应首先看销售和自用量的变化情况。

5.资源税增减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增减变化比例:合理波动范围为0.45—1.02。

6.应税矿产品销售收入÷应税矿产品产量:该指标应与当期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相一致,各地可将当地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参考。

7.应税矿产品销售收入÷资源税申报数额:波动范围由各市根据不同应税矿产品分别测算确定。

8.申报课税数量÷主营(其他)业务收入:波动范围在0.003—0.02之间。

9.(期初库存+当期产量—当期销量—当期自用量)÷期末库存:波动范围在0.9—3.75之间。

第四篇: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

行业纳税评估指标

(试行)

第一部分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

一、税负对比分析法

税负即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它比较直观地体现了一个企业实现税收的能力和负担水平。行业内全部企业的应纳税总额与课税对象总额之比,即行业税负。

行业税负反映了行业内企业的总体负担水平。行业中单个企业的税负在一定时期内对行业税负的背离,造成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差异。而税负对比分析法是税务部门对企业税负背离行业税负进行有效监控的方法之一。它是通过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对比,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围绕关联指标展开分析,以发现企业税收问题的一种方法。

税负对比分析法的适用范围很广,基本上对所有行业均可适用。 模型:

税负差异率=(企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100% 税负对比分析法属于综合分析法,影响因素较多,涉及税基的多个方面。因此,用该法发现企业税负异常时,应结合其他分析方法进行多角度分析。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季节性因素。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的影响变化,本期进入销售淡季,造成应税销售收入降低,同时,为销售旺季准备生产,购进货物大幅增加,造成购销失衡等。(2)政策性因素。出口企

业本期出口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突然增加,直接免抵税额增加,应纳税额减少,税负降低。(3)价格因素。受市场竞争影响,企业经营的货物价格本期大幅度下降,增值额减少,税负降低。(4)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

二、工业增加值评估

(一)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

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 其中: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应纳税额增长率当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

基期应纳税额当期工业增加值基期工业增加值100%

基期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2.评估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为 1 ,对弹性系数<1的,可根据造纸行业一定时期的发展状况,确定一定区间作为预警值。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二)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100%。其中:

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业增加值

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同行业工业增加值

2.评估方法

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的差异,如低于同行业工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三、投入产出法

投入产出法,就是根据企业评估期实际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的数量,按照确定的投入产出比(定额)测算出企业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库存产品数量及产品销售量、销售单价测算分析纳税人实际产销量、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

投入产出法主要适用于产品相对较为单一的工业企业。由于测算、分析侧重的内容和角度不同,不同的行业适用的投入产出测算指标和模型不同,以及投入产出表现形式的不同,分析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如按其表现形式可分为投入产出比、单位产品定耗的分析;按其侧重面的不同可分为原材料投入产出比、废料的产出及再利用率、单位产品辅助材料(包装物)耗用定额的分析等。

(一)投入产出比模型: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数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评估期产品数量=当期投入原材料数量×投入产出比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应用中该模型的分析重点是:根据已确定的行业或产品的投入产出比及企业评估期原材料的耗用数量,测算出产品生产数量,与企业账面记载产品产量相比对,同时结合产品库存数量及销售单价等信息进行关联测算,并与企业实际申报的应税销售收入对比,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单位产品定耗模型的应用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数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评估期产品数量=评估期原材料或包装物耗用量÷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或包装物定额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该方法是通过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指标,评估产品实际产量和销售额,进而评估出纳税人是否存在有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可以根据产品配方中的定额直接确定。单位产品定耗既可以是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也可以是单位产品耗用辅助材料和包装物定额等。分析应用时要灵活运用,关联分析,及时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线索和问题。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注意测算分析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对测算分析结果,必须深入调查,从企业仓库保管、库存明细账目、辅助材料、包装物耗用等多方面印证、分析,查找线索;(2)注意模型中指标的计量单位,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单位换算,以免出现错误;(3)对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等企业可利用该法关联分析收购发票开具的真实性。

四、能耗测算法

能耗测算法主要是根据纳税人评估期内水、电、煤、气、油等能源、动力的生产耗用情况,利用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测算纳税人实际生产、销售数量,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其中耗电、耗水等数据可从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取得核实,相对较为客观。

该分析方法广泛应用于工业企业。对账务核算不健全、材料耗用情况难以估算,但可从第三方取得客观能耗信息的小规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样适用。

评估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能耗量÷评估期单位产品能耗定额 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数量

评估期销售收入测算数=评估期产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适用税率(征收率)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此法就是根据生产耗用的电力、水、煤、气等能量耗用定额指标,测算产品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企业纳税疑点和线索的方法。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正常的企业非生产性(办公照明、空调使用等)用电占比例很小,可以忽略不记。但对差异额较大的,应分析是否存在隐瞒产量,少计销售收入的可能,是否存在将电转售其他企业或用于非应税项目等情况,少计其他业务收入或多抵进项情况;对需要由电费推算用电量的,应考虑扣除企业缴纳的基本电费。(2)应加强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联系,核实企业用电、水量等数据的真实性。同时,要求纳税人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电力、自来水发票复印件;或利用金税工程中供电系统的抄税信息核实。(3)在实际分析中,应选取企业生产经营中最具客观实在性、企业不易人为改变、不易隐瞒、便于收集、纳税评估可操作性强的指标。对能耗指标的分析应用,应充分考虑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工人熟练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指标的运用不可生搬硬套,应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选用或增设辅助指标,确定科学、合理的参考系数,多个指标并用,便于发现问题和疑点。

五、工时(工资)耗用法

工时耗用法是指在单位产品耗用生产时间基本确定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在一定时期耗用工时总量,分析、测算该时期内的产品产量及销售数量或销售额,并与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工资耗用是生产耗用工时反映在货币上的金额表现。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单位产品耗用工时或者工资基本稳定,工资或工时记录完整、核算规范的工业企业。

由于工时在纳税人的账面不反映,不易于收集。工时往往反映在工资上。这部分工资仅仅指生产一线工人的工资,即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成本部分,可以在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账簿、凭证中直接反映。

评估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人员工时总量(工资总额)或某一主要生产环节工时总量(工资总额)÷单位产品耗用工时(或者工资)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该方法主要是通过生产耗用的工时或者工资测算产品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纳税疑点和线索。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企业的生产工时(工资)标准或者关键生产环节工时(工资)标准应相对稳定,相关数据应易于收集和计算;(2)参考当地同行业或规模、效益相近企业的生产工时(工资)标准,便于税企双方工时(工资)标准的共同认可;(3)生产工时总量(工资总额)的所属期要与生产产品的所属期配比。

六、设备生产能力法

设备生产能力法是指主要生产设备在原料、动力和人员等正常运转下产出的能力。可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产能力指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或引进的设备,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验、认可的标准性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是指设备在实际运转时的生产能力。在一般情况下,设备的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有一定出入。随着各个行业国标、强制性国标及行业管理标准的出台和完善,设备的实际生产能力越来越接近设计生产能力。

设备生产能力法就是按照纳税人投入生产的单位设备生产能力,测算、分析纳税人的实际生产量,进而核实应税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涉税问题的方法。该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如造纸业、水泥制造业、微粉、发电等行业。该方法与其他分析方法结合使用,效果会更好。

评估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若干设备的日产量或时产量×评估期正常工作日或工作时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该方法通过设备生产能力、生产耗用的时间测算产品的生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涉税疑点和线索。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设备生产能力可从随机文件中得到。随机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产品说明书对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较为重要;(2)实地查看时要注意正确区分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能力;(3)设备生产能力一般有幅度,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掌握。

第五篇:房地产纳税评估26项指标测试

一、地产评估特征:

1、由于地产项目企业多采取项目公司的特点,传统评估指标失效。(例如:销售收入变动率无意义)

2、地产税收政策繁杂,因此地产评估必须建立在对地产特性政策熟悉的基础上。

3、地产评估涉及项目很多,最好能标准化、模块化,形成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体系。

二、收入方面(四个收入类型)

(一)销售收入

1、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

2、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结转为实际销售收入

3、完工开发产品销售收入

(二)预租及租金收入(财税【2010】121号)

(三)视同销售收入

(四)股权转让及股息红利

三、成本费用方面(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1、地产企业七大计税成本扣除步骤

2、一些具体项目的扣除解读

四、土地使用税时间

1、土地使用税的开始缴纳时间:财税【2006】186号文件: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停止缴纳的时间:财税【2008】152号文件: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五、26项评估测试指标

1、企业综合税收贡献率测试(预警值:低于8%) 企业综合税收贡献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增税+企业所得税) ÷本期收入×100%

2、售房收入营业税测试

A、测算缴纳营业税=已售面积(来源于房管局网站×均价×5% B、理论缴纳数据=(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期初数+本期营业收入) ×5% C、实际缴纳营业税

第一,若B

第二,若C

以上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隐瞒收入,第二个层次是虽然在会计账簿上没有隐瞒,但是没有申报。本测试同样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3、其他应付款变动率测试(预警值:超过20%或者绝对值较大)

其他应付款变动率=(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100% 第一,售房收入在“其他应付款”挂账,不计收入,是地产企业最经常的违法问题;

第二,其他应付款—定金(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件); 第三,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A、营业税(实施细则第13条、国税函【2004】69号) B、企业所得税(31号文件第5条)

C、土地增值税(国税发【2009】91号文件第28条) 第四,其他应付款——大额借款,尤其是向老板借款,往往可能是非法预售;

第五,其他应付款——借个人款项,也可能是接受虚开发票资金链条的需要。

第六,其他应付款——个人(真借钱),如果有民间借贷,查看支付的利息是否有正规发票,如果没有正规发票,一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二是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9】777号)

4、销售佣金倒推收入测试

A、企业支付的销售佣金:来源于销售费用明细账 B、企业支付销售佣金比率:来源于《代销合同》 C、测算销售收入=销售佣金÷佣金比率

D、当年售房收入=(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营业收入)

分析:如果D

5、视同销售收入测试

A、营业成本:来自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B、存货变动=(期初存货﹢本期开发成本-期末存货) 分析:如果A=B,正常;

如果,A>B,则可能虚增成本,结转成本不准确; 如果A

第一,借:应付账款,贷:开发产品(工抵房)

第二,借:营业外支出,贷:开发产品(实施细则第5条) 第三,借:应付股利,贷:开发产品(国税函【1997】387号)

第四,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开发产品

企业所得税(三个原则)、营业税(财税【2002】191号)、土地增值税(财税【1995】

48、财税【2006】21号)、契税(财税【2012】4号)、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5】

319、国税发【2008】115号、国税函【2011】89号)

思考:如果企业“工抵房”根本不记账呢?(比对销售部门销售明细表与财务部门销售明细表,并现场查看楼盘)

6、未完工年度所得税测试

适用类型:单地产项目处于未完工阶段

A、理论应纳企业所得税=(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期初数)×(预计计税毛利率-5.6%-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理论收入费用率5%)×25% 例如:预收账款变化数为1亿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20%,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则应纳企业所得税=1亿元×7.4%×25%=1850(万元)

B、假设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

分析:A>B,且超过1350万元之多,企业可能存在少计未完工收入,或者多计费用,或者预提土地增值税,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具体要进行结构性分析。

7、毛利率测试

适用类型:完工年度测算

A、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营业收入取自纳税申报表第1行,成本取自第2行)

B、理论毛利率预警值,一般在20%—40%之间,中位30%,不同楼盘不同地域可能会差别很大,例如商业项目与住宅项目差别很大,应选用适当的测算指标;

分析:如果A

8、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测试 适用类型:单地产项目处于完工阶段

A、理论应纳企业所得税= [(预收账款期初数×(中位值30%-预计计税毛利率)+(营业收入-预收账款期初数)×(中位值30% -5.6%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期间费用理论数值5%) ] × 25%; B、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

分析:假设理论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万元,而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则说明企业很可能少计收入,多计成本,多计费用,应做结构性分析。

9、开发费用测试

管理费用率=当年管理费用÷(期末预收账款-期初预收账款﹢营业收入)×100% 一般该指标如果超过4%,应该重点分析;

销售费用率=当年销售费用÷(期末预收账款-期初预收账款﹢营业收入)×100% 一般该指标如果超过4%,应该重点分析; 财务费用:地产企业财务费用,一般应为0,如果财务费用有数据,就要严格审查,看是否将开发贷款利息未计入开发间接费用,从而多列期间费用,少缴企业所得税。 完工标准:

(一)竣工备案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开发产品已经开始投入使用;

(三)初始产权证明。摘自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3条。国税函【2009】342号文件;国税函【2010】201号文件。

10、开发成本测试

A、理论销售成本=﹛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 [该开发产品类型建安成本平均单价×建筑面积×(1 ﹢前期工程费与土建成本比率﹢基础设施费与土建成本比率+公共配套设施费与土建成本比率+开发间接费用与土建成本比率)]﹜×销售率;

B、实际销售成本=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2行; 分析:如果A

11、单位建安成本测试 A、建安成本平均单价

B、企业单位建安成本=开发成本之建安工程费÷建筑面积 分析:该指标是成本中最重要的指标,如果企业B >A数额太大,则说明企业可能多列建安成本少缴税款。

12、开发成本项目比例测试 A、前期工程占建安成本比率(3%~9)

B、基础设施占建安成本比率(5%~12%):基础设施占建安成本比率大大超过行业区间值,经约谈和实地核查,发现将公共配套设施费计入基础设施费,并且将支付的代收款项发票列入,导致多列成本偷税。

C、公共配套占建安成本比率(5%~10%):如果公共配套设施费占建安成本比率高于区间值,有可能是“不配比结转成本”,即将已经完工但是应当由未完工成本对象应该分摊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全部列支。

D、开发间接费占建安成本比率(6%~10%):开发间接费用占建安成本比例过低,有可能是将应当资本化的现场经理部人员费用列入期间费用,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 思考:企业愿意列入期间费用,还是开非间接费用?

13、建安基本指标比对

房地产建安成本构成(要建立各地自己的区间指标) A、桩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

B、钢筋:40~75KG/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高层含量较高),合160~300元/平方米;

C、砼:0.3~0.5立方/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高层含量较高),合100~165元/平方米;

D、砌体工程:60~12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E、抹灰工程:25~40元/平方米;

F、外墙工程(包括保温):50~100元/平方米(以一般涂料为标准,如为石材或幕墙,则可能高达300~1000元/平方米; G、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60~120元/平方米(按小区档次,多层略低一些);

H、屋面工程:15~3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I、门窗工程(不含进户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门窗面积约为0.25~0.5平方米(与设计及是否高档很大关系,高档的比例较大),造价90~300元/平方米,一般为90~150元/平方米,如采用高档铝合金门窗,则可能达到300元/平方米; J、土方、进户门、烟道及公共部位装饰工程:30~150元/平方米(与小区档次高低关系很大,档次越高,造价越高); K、地下室(如有):增加造价40~10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L、电梯工程(如有):40~200元/平方米,与电梯的档次、电梯设置的多少及楼层的多少有很大关系,一般工程约为100元/平方米;

M、人工费:130~200元/平方米;

N、室外配套工程:30~300元/平方米,一般约为70~100元/平方米;

O、模板、支撑、脚手架工程(成本):70~150元/平方米; P、塔吊、人货电梯、升降机等各型施工机械等(约为总造价的5~8%:约60~90元/平方米;

Q、临时设施(生活区、办公区、仓库、道路、现场其它临时设施(水、电、排污、形象、生产厂棚与其它生产用房):30~50元/平方米;

R、检测、试验、手续、交通、交际等费用:10~30元/平方米;

S、承包商管理费、资料、劳保、利润等各种费用(约为10%):以上各项之和*10%=90~180元/平方米;

T、设计费(含前期设计概念期间费用):15~100元/平方米; U、监理费:3~30元/平方米;

V、广告、策划、销售代理费:一般30~200元/平方米,高者可达500元/平方米以上;

14、拆迁补偿费真实性测试 A、净地出让与毛地出让? B、拆迁补偿费与拆迁办信息核对 C、一二级联动与拆迁补偿费核对

第一,土地增值税;(国税函【2010】220号) 第二,营业税;(国税函发【1995】549号) 第三,企业所得税;

15、发票流向查询

抽查企业取得的发票在税源综合系统中发票流向是否相符,此方法较为有效。

16、预提费用测试

A、公共配套设施允许预提,但是绿化工程不允许预提。 B、报批报建费用的预提是否有相关文件支撑,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C、是否有预提的土地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①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是否有贷方余额? ②该贷方余额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纳税调增?

D、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允许有任何预提费用在税前扣除。 E、出包合同的10%,是总合同,还是分合同

F、预提土地成本:①是否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②预提土地成本是否合理?

17、可售面积测算

总建筑面积:来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总可售面积:《预售许可证》面积,并进行修正。 公共配套面积:对照《销售合同》;31号文件第17条、第18条、第33条政策,如果企业无法证明归全体业主所有,则属于产权未定,要加入可售面积计算单位工程成本。 拆迁还建面积:重点检查,拆迁还建面积是否列入预售面积,如果未列入预售面积可能会导致单位成本变小。

按揭跨年度面积:考察当年只收到首付款的售房面积,计算可售面积时是否按照30%配比计入;(配比原则的体现)。 单位工程成本=总开发成本÷总可售面积

A、拆迁补偿房屋面积一定要计入可售面积,不能既不计收入,也不计成本;

B、公共配套设施专题(31号文件第17条、18条) C、车位问题(31号文件第33条)

18、固定资产变动率测试

固定资产变动率=(期末固定资产—期初固定资产)÷期初固定资产×100%;

一般该指标如果正负超过20%,应重点分析。

A、如果增加超过20%,则考察企业是否有开发产品转固,如果有,要在转固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国税发【2003】89号文件)

B、如果减少20%,则考察企业是否将不动产固定资产对外销售、抵债等项目,此营业外收入是否纳税。

C、如果固定资产是因为报废损失从而减少,则考察是否根据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履行专项申报程序。

19、应收账款变动率测试

应收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账款—期初应收账款)÷期初应收账款×100%;

一般该指标如果正负超过20%,应重点分析。

A、应收账款增加20%以上,为异常,地产企业一般不会出现有大量赊销。应重点考察应收账款户是否属于企业股东等关联关系,是否为低价销售。

B、应收账款减少20%。应重点考察是否有利用“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挂账收入的现象。 20、其他应收款变动率测试

其他应收款变动率=(期末其他应收款—期初其他应收款)÷期初其他应收款×100%;

一般该指标如果正负超过20%,应重点分析。 A、如果增长20%以上;

地产企业是现金饥渴企业,一般不应当出现大量的其他应收款,如果有大量其他应收款,应考察是否借给了股东或高管超过1年,如果是应扣缴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158号、财税【2008】83号)

B、如果减少20%以上,或者出现其他应收款负数余额;尤其要关注去年期末数和今年期初数据的核对,以及是否出现负数。

21、应付账款变动率测试

应付账款变动率=(期末应付账款—期初应付账款)÷期初应付账款×100%;

A、如果应付账款变动率低于5%,结合应付账款具体数据,看是否有连续三年未付款的应付账款,是否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B、如果应付账款变动率大于20%,则考察应付账款对应的成本是否有发票。一般来说未结算工程款对方又开具发票为异常情形,应进一步调查发票的真实性。

案例:某公司应付账款居然没有户头,企业自称自己也说不清楚欠谁钱了。到税务局检查其代开的发票,发现该发票票面开具时间为2009年10月,而这种票2010年6月才从上级领会,显然为虚开。

22、短期借款变动率测试

短期借款变动率=(期末短期借款—期初短期借款)÷期初短期借款×100%;

一般该指标如果超过20%,应重点分析。

A、考察短期借款所对应的合同,看是否为房款挂在了“短期借款”贷方科目。

B、考察短期借款所对应的合同,是否为员工委贷,如果是员工委贷,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3、职工工资总额变动率测试

职工工资总额变动率=(当年发生的职工工资-去年的职工工资)÷去年的职工工资×100% A、职工工资发生数据在纳税申报表附表3第22行; B、如果该数据超过10%,要考察企业是否有伪造工资表多列费用,或者将关联企业人员的工资(例如:总部人员)列入公司费用的现象。

案例:某集团公司将总部所有人员的工资均列入下属开发公司,造成开发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

24、注册资本变动率测试

注册资本变动率=(期末注册资本-期初注册资本)÷期初注册资本×100% 如果该指标大于0,则考察:

A、进一步考察是否为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B、进一步考察盈余公积变动率是否小于0,是否为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C、进一步考察资本公积变动率是否小于0,是否为资本公积转自资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5、盈余公积变动率测试

盈余公积变动率=(期末盈余公积-期初盈余公积)÷期初盈余公积×100% 此数据如果小于0,要重点考察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6、资本公积变动率测试

资本公积变动率=(期末资本公积-期初资本公积)÷期初资本公积×100% A、如果该指标小于0,则考察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否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B、如果该指标大于10%,则考察是否有长期挂账未支付的应付款项记入资本公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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