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2024-05-13

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精选8篇)

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第1篇

永嘉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着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充分发挥农业产业项目资金的杠杆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和实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科学制定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总体规划,研究确定农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研究拟定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难点问题,督促检查涉农部门相关政策的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农办、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科技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组成。由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总召集人:张加波

召集人 娄绍光

胡宝锋

成员: 徐朝新

潘教勤

徐霖森

县长 副书记 副县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农办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胡国强 季健中 郑秀聪 陈芝双 林国初 黄振才 傅朝宗 戴本石 徐贤博 郑文荣 汤光胜

县财政局局长 县监察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科技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楠溪江旅游风景管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农业项目整合的组织协调、总体规划、监管督查、情况反馈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办,由潘教勤兼任主任,金成龙、徐忠诚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并明确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府办:督促和协调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和实施,定期向县政府领导反馈农业产业化实施情况。

县农办:牵头做好召开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向县政府报告项目整合、建设情况;牵头负责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项目安排计划;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农业产业项目的整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督查工作;负责做好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编制的立项、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编制、申报和立项的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预算;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重点农业项目资金的整合和监管。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项目建设的规范运行,监管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防止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协调相关部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和监管,制定项目建设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设与农业产业项目整合的建议;负责农业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的备案、审批、管理和指导工作。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农业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的备案、审批、管理和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规划。

县环保局:负责农业项目环境评估,监督落实农业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县科技局: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立项和管理,提出 科技“三项经费”与农业产业配套的计划与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生产技术培训活动。县农业局:负责做好农业功能区规划,牵头落实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方案,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配合县农办做好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项目安排计划。

县水利局:负责农业产业基地配套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和管理。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项目规划、立项和配套建设。配合县农办做好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项目安排计划。

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负责旅游风景资源与农业产业化的整合,协同县农办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1、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县财政预算和上级单位项目申报要求,提出农业产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2、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提出的年度农业项目实施计划,进一步分析梳理,提出全县农业年度实施项目计划书。

3、联席会议对计划书研究后,确定年度农业项目实施计划。

4、办公室根据联席会议研究结果,制定农业项目申报目录,并着手组织申报。

5、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立项和资金整合的建议方案。

6、联席会议对建议方案进行研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抓好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申报省市农业项目的,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根据省市项目申报要求,由各职能单位逐级上报。

五、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有重大情况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及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县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

3、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专门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

4、凡需提交联席会议或办公室会议讨论的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先作调查研究,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应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取得比较成熟的意见后,形成规范的书面材料,再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5、会议议题和时间确定后,办公室应在会前一天将会议通知和有关资料发给领导研阅,为会议讨论做准备。

6、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对重大项目的处理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做出决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在会前向办公室请假。

7、联席会议做出决策后,各相关单位应不折不扣地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检查督查并及时通报情况。

8、联席会议议事决定的事项均需形成正式文件,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审签。

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第2篇

一、会议费管理原则

精简会议,缩短会期,减少会议人员,节约经费,提高办事效率。

二、会议报批手续

各科室、队、中心要科学安排会议,尽力精减会议,常规性工作会议每年不得超过两次。一般性工作,可以通过内部信息网或电话、文件等形式安排。确需召开会议,应严格控制参会人数,缩短会期,一般性会议会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天。各类会议召开之前,应先将会议内容、规模、会期、会议预算报局办公室审核,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召开。

三、会议费定额标准

(一)各类会议确需就餐的,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

(二)专业会议费实行定次定额制:各科室队中心常规性工作会议每年两次,每次500元,计1000元,包干使用,超支自负。

(三)局召开的会议,每人每天标准不得超过100元(含住宿费),局机关和墉桥区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

四、会议报销规定

高职院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探讨 第3篇

1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及内涵

2010年8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高校院(系)党组织参与本单位工作运行与决策的机制,即“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因此,科学制定、妥善实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高职院校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理顺党政关系做好二级单位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且现实问题。

明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内涵必须先将其与系总支委员会、行政会议等重大会议区别开来。应该说,党政联席会议是其他各种决策形式的核心与纽带,它承担的主要职能是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作出的决策,讨论和决定本系重要事项的一种方式。它是系部工作的最高决策机制,主要任务是研究工作、商讨决策、交流情况、统一思想、协调关系。它还是沟通工作情况、交流信息、总结汇报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渠道。确立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为系部工作的主要议事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高职院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指以二级单位(系)党总支为政治核心,系主任为行政指挥,党政密切配合,按照学院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和决定本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的制度。它是我国公办高职院校普遍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的自然延伸。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集体决策的重要平台。要遵守以下几个方面要求:(1)基本要求是共同负责,高职院校二级单位(系)党政领导必须严格遵照决策的程序,在系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共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基本原则是集体领导,系党委(党总支)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系主任)是领导集体,对本系的科研、教学、管理及改革、发展和稳定等各项工作共同负责;(3)基本保障是分工负责,没有分工负责,集体决策的贯彻落实就成了一句空话,具体事项分工负责是共同负责的基础。

2 完善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方法

完善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必须要深化领导班子的思想认识,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合理规范会议程序和方法,抓好制度落实,严格监督机制。

2.1 抓好系部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

首先,要提高系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领导班子成员要不断加强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党章》和党内生活准则以及《宪法》有关规定的学习,紧跟时代,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正确对待名位与权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其次,要抓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和监督制度的学习,促进民主集中制在党政联席会议各个环节中贯彻落实。

2.2 明确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

系部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系主任是本系部行政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总支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系党总支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系的党建工作、学生教育与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以及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干部选拔推荐、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发挥政治堡垒作用,监督并保证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系行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系的发展规划和改革、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社会服务、专业建设、教职工奖惩、学术活动、经费使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工作。党政负责人工作的目标一致,既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本系部的工作。

2.3 合理界定议事范围

在贯彻落实学院各项决定、决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凡涉及系的改革与发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党政联席会议是二级单位(系)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肩负着统揽系部的工作全局,协助学院党、政、工、团、学工作的重任。结合高职院校二级管理的实际,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系部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专业、课程和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带头人、教学骨干的培养管理;重大科研项目、科技开发项目;较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德育工作、学生管理、安全稳定等工作,以及在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中的重大事项等。党政联席会议应抓大事、抓方向,不能什么事都管,否则就会严重制约系部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管理权力,影响系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降低工作效率。

2.4 科学界定议题和会议对象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一般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及其他副职领导按照各自的分工提出,也可以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向分管领导提出有关议题的建议。会议议题最终由行政负责人(系主任)和党总支书记共同商定,凡未经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共同商定的议题(突发性重大事件除外),不得列入会议的议程。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须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内容确定会议主持人。参加会议的成员一般为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包括正副书记、正副主任等,由于部分高职院校的规模较小,系领导班子成员较少,可将系办公室主任(或行政秘书)、分工会主席列席会议。其他需要列席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所需由书记、主任共同研究确定。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2.5 合理规范议事程序

党政联席会议应当定期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沟通酝酿和会议讨论等决策程序进行。在会议召开之前应将议题提前告知参加会议人员,对需要与会人员熟悉情况、征求意见的议题,应提前分发有关材料。对于重大事项的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在会前应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初步意见,再上会讨论研究。如对讨论的议题存在较大分歧或经投票表决票数不集中,应在会后做进一步的论证并经过充分交流后,再次开会讨论或表决,实在无法达成共识的则应向学院党委请示。通过这些具体要求提高会议的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

2.6 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

党政联席会议一旦形成决议,要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会议纪要由系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和签发,下发到系各部门贯彻执行,同时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到下情上传。系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跟踪调查,确保决议落到实处。每个与会成员都必须维护和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无条件地贯彻执行集体决定,并限定完成期限。

2.7 构建公开监督机制

党政联席会议的决议、决定事项要公开透明,充分发挥师生员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其决策的实施,要跟踪调查,反馈信息,加强督促检查。系书记、主任要做好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同时学院的党政领导要按分工做好指导、监督,必要时还应帮助协调,以确保决议的落实;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会教代会对二级单位工作的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

3 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可以更好地理顺高职院校党政关系,发挥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真正调动党内外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推动学院教学、科研等事业的迅速发展。

3.1 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都参与会议研究,可以发挥系党组织在工作中监督保证作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系党组织可以通过这种会议议事制度,将党的工作与行政工作有机地融合,在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和教职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高职院校系部的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系部的工作方法更合理及规范,工作效率更高,决策更民主和科学。对于创造和谐的系部工作环境,发挥应有的定向把关和贯彻落实也起到一定的保证作用。

3.2 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协调系党政关系的重要手段

正确处理党政关系,是系党组织发挥其积极作用的重要条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这样一个经常性的会议议事制度,给系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提供了一个平等协商工作的平台。党组织与行政部门职能分工不同,但作为主要负责人,思考问题和处理工作,都要从系部整体利益出发,反映系部全体教职员工的愿望和要求,是协调系党政关系的重要手段。

3.3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在高职院校二级单位(系)通过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有利于形成一个适合高职院校二级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有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研究讨论问题时,分管的负责人能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要讨论的事项,到会成员能发表明确意见,可以保证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经过调研论证和充分协商,党政都参与会议研究,有利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有效地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保证了二级单位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

3.4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形成工作合力,促进高职院校二级单位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为系部党组织和行政决策搭建了制度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有利于党组织和行政做到工作上分、思想上合,职责上分、目标上合,有利于党组织“围绕中心,强化核心”,关心支持系部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并落实行政工作决策,既支持行政领导独立自主地工作,又发挥好监督和保证作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共同参与,共同负责、决策,最终形成推动高职院校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4 结论

总之,各高职院校应尽早地完善二级单位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系党政联席会议是经过实践总结而形成的,在实践中细化和规范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内容、决策程序和方法;党政领导班子要强化民主意识,不断实践,积极探索,逐步完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党政联席会议的相关制度,从而促进高职院校二级单位各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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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茹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2013(1):47-48.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如何运行 第4篇

进入六月以来,位于珠三角西岸的珠海阵雨频发,但这并没有影响三位广东省委常委的行程,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珠海市委书记李嘉汇集于珠海,出席规格颇高的交流会,就“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下一步怎么办”的问题共同商议对策。

在此次交流会上,他们共同的目标之一就是“致力推动首次部际联席会议尽快召开”。

他们所指的“联席会议”是在今年1月,为加强对前海、南沙、横琴开发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由国务院同意建立的“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前南横部际联席制度)。

相比之前成立的前海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该制度更像是一个“升级版”。新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甚至还增加了中医药局、广州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等12家单位。

作为部委间重要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如何建立并运行?多部委组成的“超级合体”权力究竟有多大?部委间的不同意见该如何实现统一?

成立部际联席会彰显改革决心

以上述创立的“前南横部际联席制度”为例,据国务院批复文件显示,该制度是由国家发改委作为牵头部委,并由徐绍史亲自担任召集人,发改委的分管负责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基本上都为分管相关工作的副职领导。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同时该批复还特别指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通过盘点国务院新近批复的联席会议制度的文件发现,部际联席会议的召集人一般是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联席会议的召集人为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副召集人是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成员包括中央编办、民政部、银监会等21个部门和单位。成员多为各部委副职,如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教育部副部长鲁昕等。

于2013年9月获批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所汇集的部委几乎涉及所有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及银监会、证监会等重要职能机构,这无疑说明此次改革推进的全面性将继续加强。

“这再次彰显了改革的决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小康》记者表示,改革进入深水区,几乎涉及到所有核心部门的“联席会议”分门别类展开调研,提出改革方案,参与顶层设计,对于最终设计好改革路线图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于今年正式批复同意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九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担任,副部长胡存智担任副召集人,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等八部门各一位副主任、副部长或副局长为成员。

有观点指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背后涉及多方面因素的掣肘,如果有联席会议作为更高规格的协调机制,将明显有利于这项工作的展开。“在我国有些地区国土部门和住建部门并不统一,在中央层面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后,可能房产登记信息仍由住建部门来负责具体工作,所以这个联席会议就是为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而设立的。”汪玉凯说。

权力有多大?

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相当多,并且这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国计民生等各个方面。

如早前成立的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建立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等部际联席会议,足以体现中央对地方发展的重视。值得注意的是,凡是涉及区域发展的这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多由国家发改委牵头。

作为行政机构间最高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对于该会议制度的设立也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在2003年下发通知,并要求“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应当从严控制。可以由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一般不建立部际联席会议。”

新建立的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牵头负责的,名称可冠“国务院”字样,其他的统一称“部际联席会议”。而部际联席会议的建立均须履行报批手续,具体由牵头部门请示,明确其名称、召集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工作任务与规则等事项,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那么,在工作任务结束后,该如何操作呢?“工作任务完成后,这个部际会议制度通过申请将被撤销。”据知情人士解释,“具体程序是由牵头部门提出撤销申请,并说明部际联席会议的建立时间、撤销原因等,经成员单位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此前,作为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前海开发开放的国家平台,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前海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是为发展广东前海地区设计的特别机制,也是当时前海的最高议事机构。但是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平台统一联席会议建立后,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同时撤销。

部委云集的联席会议到底有多大的权力,知情人士透露称,“会议制度本身没有权力,所有的行政权力还是来自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授予各个部委和机构的权力。”

国务院办公厅在当年的通知中指出“部际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如确需正式行文,可以牵头部门名义、使用牵头部门印章,也可以由有关成员单位联合行文。”

2013年8月,国务院批复成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该制度将“重点围绕金融监管开展工作,不改变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不替代国务院决策,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

部委之间该如何协调?

随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不断运用和运行,外界似乎有很多疑虑,如果在工作过程中,职能交叉的部委间出现了不同意见,该如何协调统一?

由央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成立伊始被寄予了厚望。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必要时可邀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参加。

近日有外媒撰文称该联席会议自成立以来只开了一次会,并分析指出,开不成会是由于银监会强烈反对央行越权行为。“作为牵头机构和成员的央行、银监会两家金融监督机构存在激烈的地盘之争。”对此,央行与银监会在回应中称,自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运行良好,周小川已主持召开3次联席会议。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相互協调配合,共同促进中国金融的改革发展稳定。”

“一行三会(央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之间不存在级别谁高谁低的问题,尽管都是正部级单位,但是从职能来说,当出现金融危机时,只有中央银行能够向市场提供最后的流动性,能够提振市场信心,充当最后的贷款人。”就此问题,原央行副行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指出,“必须让央行掌握全面的金融运行信息,这样才能更好地与银、证、保三业的监管机构去协调监管,才能更及时地判断风险的程度和出手的程度。”

吴晓灵认为,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有不同的金融监管机构已是既成事实,但是规则必须是一致的。“如果规则不一致,就应该在部际联席会议中开诚布公地提出来,确保协调监管尺度的一致性。”

项目会议管理制度 第5篇

一、项目工作例会

(一)领导工作例会由项目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副经理主持,一般于每周一上午召开。

(二)领导工作例会的主要任务是:项目各分管领导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任务;项目主要领导通报重要事项,确定议定事项。

(三)领导工作例会参加范围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领导工作例会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经理办公会纪要》,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经理签发。

二、项目经理办公会议

(一)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副经理主持,由经理根据需要决定召开。

(二)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项目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或由各部门提出建议,经理确定。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三)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项目重大事项,主要任务是:

1.审议项目发展规划、计划,审批重大投资项目、资产重组和对外合作项目;

2.审议决定项目财务预决算和内部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3.审议项目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资制度;

4.研究项目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

5.研究决定项目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6.研究项目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7.审议通过项目重要规章制度;

8.讨论项目工作报告,听取项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汇报;

9.经理认为应研究审议的其他问题。

(四)经理办公会参加范围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根据会议议题,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五)经理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形成《经理办公会纪要》,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由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经理签发。

(六)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原则上会前要送达与会同志阅研。经理办公会议的材料、记录、纪要均为项目涉密文档,应妥善保存,并于下一的三月底前归档。查阅会议材料、记录、纪要须经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项目专业办公会议

项目专业办公会议是项目领导成员依据项目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经理委托,就专项工作召开的办公会议。

专业办公会议由项目副经理、总会计师、经理助理、副总师召集和主持,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经理办公室配合。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专业办公会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起草,经理办公室负责审核,主持会议的项目领导签发。

四、项目工作会议(领导干部会议)

项目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元月中下旬召开。根据需要在每年7月中下旬召开项目领导干部会议。

项目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工作,安排部署本工作;通报项目重大事项。项目领导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集团项目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第6篇

为加强对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引进、立项等前期工作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成功率,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副省长

召 集 人:

成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农业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统计局 省农垦总局 省森工总局 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关系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2、协调处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涉及省级相关部门的重要事项,切实解决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开工建设方面的问题,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全省招商引资计划,审定重大招 商项目,收集、筛选项目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策划招商引资新项目。

2、全面掌握各地招商引资动态,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重大决策措施的有关情况。

3、监督检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事项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统筹协调。

4、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重大招商引资相关事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联席会议决策。

5、研究确定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事项的牵头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

6、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督促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7、完成省领导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1)传达国 家及省有关项目推进工作的精神,安排部署半年或全年项目推进工作。(2)通报、分析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审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活动安排计划等。(4)其他需要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的问题。全体会议主汇报单位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其他参会单位可作补充汇报。

2、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联席会议的职责,协调解决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中除需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以外的其他重要问题。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确定主汇报单位。专题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送办公室筛选后,呈请会议总召集人审定。

3、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根据会议议题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协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

提请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的书面材料,原则上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送参会单位。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做出重要决策的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会议总召集人签发。联席会议不能议定或需省委、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按程序提请省委、省人民政府审定。

(二)调查研究制度。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针对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需要调研的课题建议,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开展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特殊问题,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

(三)督促检查制度。

由联席会议提请省政府督查室列入督办程序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审定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批示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由联席会议责成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联席会议有关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紧急问题,可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督促办理。对现场办公不能解决的,要明确主办部门或单位在限定的工作日内办理,主办部门或单位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督促检查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报告。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季度向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及单位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四)信息联系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情况,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指派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信息联系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政府新闻办组织新闻媒体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等进行宣传报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通报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对确定的重大招商项目,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每个重大招商项目要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项目归属地一名政府领导为责任领导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好确定的工作事项,切实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政 府督查室负责做好督查工作。

(三)各项目推进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积极主动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重点招商项目顺利实施。

工程项目部会议制度 第7篇

会 议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会议管理,确保会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城投公司会议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项目部会议制度。

第二章会议类型

第二条项目部会议分为以下五类:

(一)项目经理办公会

(二)专题会

(三)监理例会

(四)项目部职工大会

(五)其它会议

第三条项目经理办公会

(一)主持人: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授权人。

(二)会议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周五下午,因特殊原因变动会

期,变动后的时间由综合财务组另行负责通知。

(三)会议参加人:

1. 项目部正、副经理;

2. 总工;

3. 各组室负责人;

4. 与会相关的具体经办人员。

(四)议题范围:

1. 会议听取各组室上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2. 各组室 提交下周工作计划;

3. 对提交研究、审定的事项进行讨论;

4. 对研究事项作出决定或说明。

(五)会议记录:由综合财务组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整理、发放和归档。

第四条专题会

(一)主持人: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授权指定人。

(二)会议时间:根据工作进展要求,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参加人:专题会议议题涉及人员。

(四)议题范围:专题议案。()

(五)会议记录:由专题会议的具体承办组室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整理,综合财务组负责发放和归档。

第五条监理例会

(一)主持人:监理单位负责会展项目的总监或总监代表。

(二)会议时间:每周一上午。

(三)会议参加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本项目部经理、总

工及相关人员。

(四)议题范围:会展工程进展中涉及的相关问题。

(五)会议记录:由监理单位负责起草、整理、发放,综合财

务组负责归档。

第六条项目部职工大会

(一)主持人: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授权人。

(二)会议时间:不定期。

(三)会议参加人:项目部全体员工。

(四)议题范围:项目经理认为有必要周知全体项目部员工知

晓的通知性事项。

(五)会议记录:由综合财务组负责职工大会的通知、会议纪

要的起草、发放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的所有会议均在第一时间通知城投公司分管副总,分管副总对项目部会议享有列席权。

第三章会议纪律

第八条会议指定参会各方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会议室。

(一)做好会议议题的准备工作;

(二)不得无故缺席,不随意增加或减少与会人员;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需增加与会人员,须事先报请会议主持人

(召集人)批准;

第九条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各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制度。

(一)对有保密要求的会议事项不得向外界透露;

(二)对带有密级的会议材料,必须按照保密要求限于规定范围内的人

员接触,不得擅自复印和摘抄;

(三)凡要求会后收回的材料,会后应统一交回财务综合组;

(四)涉及会议材料和笔记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十条与会各方传达会议精神,应在规定的范围传达,不得擅自扩大和泄露会议内容。

第十一条遵守会场纪律。

(一)与会各方人员请在会议召开前,将移动电话和传呼机调整到震动

档;

(二)与会各方人员在会议召开期间如有吸烟需求,请离开会议室,到

室外吸烟;

(三)与会各方人员在会议召开期间不处理其他公务;

(四)与会各方人员在会议召开期间如有重要公务需提前离会,请向会

议主持人请假,离席尽量不得惊动其他与会人员开会。

第十二条对有关会议的图文、影音或报道,由项目部综合财务组根据会议内容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会议规定和纪律,提倡勤俭节约。

(一)不得超标准使用会议经费;

(二)不得挤占其它经费;

(三)不得摊派和转嫁经费负担;

(四)不得以会议巧立名目发放纪念品、礼品;

(五)会议场所原则安排在项目部现场办公室。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0年月日起实行。

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第8篇

关键词:高职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现代大学制度

2010年8月13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提出高校院 (系)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同时明确了院 (系) 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为高职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与运行提供了重要依据。我国高职院校绝大多数是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由中等专业学校升格或重组而来, 建校时间普遍较短, 章程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尚不完善, 特别是二级学院 (系) 层面制度建设亟待加强。在当今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大背景下, 高职院校如何进一步完善现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在二级学院 (系) 认真推行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 提高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促进办学体制机制创新, 是高职院校需要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一、高职院 (系)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现实意义

2014年全国高考具有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将近1300所, 校名以“XX职业技术学院”、“XX职业学院”为主, 其次是“XX专科学校”、“XX职业大学”。据调查, 我国高职院校除少数学院设置二级学院外, 绝大多数院校实行的是“院——系”二层级管理模式。系或二级学院直接承担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项任务。在系或二级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二级学院 (系) 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 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意义重大。

(一) 为党组织主动参与、决策主要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党在高职院校的重要任务是为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号召全体党员顾大局、讲政治、讲正气, 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使党员教职工成为院 (系) 教学、科研骨干和带头人, 成为院 (系) 稳定、改革、发展的先锋和中坚力量。院 (系) 通过党政联席会议, 讨论和决定院 (系) 重大事项, 可以确保党组织围绕院 (系) 中心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主动参与、讨论重大问题的决策, 党政共同负责、一同把握院 (系) 正确的办学方向。

(二) 为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组织保证

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是我国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为社会主义事业进行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任务, 决定了任何时候高职院校都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的同步教育。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体制机制下, 行政系统主要倾向于履行国家赋予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职能和保障职能实现的行政管理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做好党建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增强党组织在师生中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促进院 (系) 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党组织与行政系统的职责分工虽有不同, 但培养人、教育人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是统一的, 并为党在学院事业发展建设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 为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形成工作合力提供重要途径

通过实行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给院 (系) 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提供了平等协商工作的平台。院 (系) 党组织要管思想、管干部、管人才、管政策, 参与讨论决定学院 (系) 教学、科研、专业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与上级党组织提出的目标任务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行政领导不仅能抓好教学、科研工作, 也能关注思想教育工作, 党政领导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合作共事、形成合力。党政负责人尽管职能分工不同, 但思考问题和处理工作都要从院 (系) 整体利益出发, 反映全体师生的利益和诉求, 党政共同对院 (系) 的改革与建设、发展与稳定负责, 在决策时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建议, 通过广泛交流讨论, 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 凝心聚智打造合力。

二、高职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现行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议事规则是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增强决策科学性和议事透明度, 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有效保证。为了贯彻落实有关高校院 (系)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文件精神, 2004年河北省出台了《高等学校学院 (系) 党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 》。据调研, 目前河北省各高职院校已经全部贯彻落实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 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是学院党政领导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沟通信息、互通情况、磋商学院重要问题、协调工作的会议。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河北省示范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实行的是院系二级管理模式。自2001年建院以来, 始终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并不断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逐步确立了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范围主要是研究处理可以不经党委会审议, 又不宜由书记或院长个人决定的问题;党委会讨论前, 对学院重大问题、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干部任免等初步交换意见、协调磋商、统一认识, 为党委会决策做准备;研究贯彻党委会决定的、需要党政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协调不需要党委会决定的涉及全院性的行政、党务工作。参加人员由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党政办公室主任组成, 由书记和院长或委托主持人确定有关列席人员。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 也可委托一名副职主持。会议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议题由书记、院长商定。凡属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和书记办公会议决策范围的问题, 特别是重大问题和重要干部任免, 党政联席会无权做出决定。会议内容统一规定部署或公布,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泄露。会议议题由党政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有关人员和部门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会务及会议决策落实督办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二) 系党政联席会议及其议事规则

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新形势下高校院 (系) 实行的一种新的议事决策形式, 正确确定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 制定科学规范的议事规则, 是创新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根本。2010年,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调整了系部基层党组织设置, 选配了系部党支部书记, 制定了《系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明确了系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职责, 健全了教学系党政班子分工合作、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系主任是系行政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 与系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领导班子和教职员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全面负责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系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和管理教学工作, 推进教学改革;负责专业建设, 组织开展科学研究与科技合作;负责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 建设学术梯队, 积极引进人才, 科学使用人才;与系党总支书记共同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负责管理本系国有资产, 依法合理使用本系经费和资金;主持制定本系有关规章制度, 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管理秩序。系党总支书记是系党总支委员会的负责人, 与系主任共同带领本系教职工贯彻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议。系党总支书记与系主任密切配合,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系主任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建设, 制定和实施所属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与管理、党员发展等计划;组织领导本系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按规定程序与系主任共同抓好所属干部的选拔和配备;加强系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组织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抓好干部的作风建设, 抓好所属干部的廉政、勤政和廉洁自律;抓管学生工作, 支持和指导分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根据各自章程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系党政联席会是系级党政班子酝酿、研究本系重要问题的工作会议。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系党政负责人, 同时可根据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参加人员。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 由党总支书记或主任主持, 每月召开一次, 必要时随时召开, 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并形成会议纪要。党政联席会讨论本系工作计划, 研究准备提交系务会、系学术委员会、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全系教职工大会讨论决定的各项决议草案, 在提交以上会议讨论前统一班子成员的思想。党总支书记、系主任共同承担着本系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重要责任和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系内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问题, 系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都负有领导责任, 要相互尊重, 统一思想, 相互支持。系是学院教学、科研的基层单位, 党政要分工明确, 协调配合。如有意见分歧且一时很难达成一致, 一般不要急于召开会议作出决定, 应在不妨碍工作的前提下, 再行商议求得共识, 必要时可向院领导报告具体情况。

为了科学组建系党政班子, 落实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学院认真制定了系党总支书记任职条件和资格, 主要是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院、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 创造性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讲实话, 办实事, 求实效, 有扎实的工作作风;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律,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理论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 有民主作风, 有全局观念, 能够并善于广泛团结同志, 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通过自愿申报、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纪检监督、党委任命等程序, 选配了8个教学系的党总支书记。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二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完善和有效运行, 有力确保了学院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的全面完成, 为深入开展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是学院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积极发挥省级示范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 对各高职院校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三、高职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的运行理路

为确保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运行, 高职院校应该在借鉴经验的基础上, 立足学院自身情况, 构建党政协同机制、制度约束机制、组织考核机制。

(一) 党政协同机制

党政协同机制是指院 (系) 党政之间明确共同负责的重要事项、参与共同负责事项的决策, 在日常工作中形成共同负责的意识和行为的一整套制度及方法。党政共管机制要坚持党政共同负责, 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为院 (系) 党政主要工作的最高决策形式, 明确院 (系) 党政共管的议事范围、内容、程序以及各自的分工和主要职责, 确保党政共管机制的有效运行。党政共管机制的有效性在于党政之间既有院 (系) 重要事项的齐抓共管, 又有具体事项的分工负责。党政的齐抓共管是指涉及本院 (系) 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的决策上要上党政联席会议共同商量, 共同出思路、想办法、拿主意, 共同对上级党委行政负总责, 共同对本院 (系) 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学生招生、管理、实习、就业、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对外交流合作、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负总责。党政的分工负责是按照院 (系) 党政的权限和职责范围各自负责, 除事关院 (系) 重要事项的决策要党政共同负责外, 其余具体事项均要分工负责。学院党委对系的考核要多视角、全方位地通盘考核, 不仅考核系关于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实习、就业率等刚性指标, 同时考核系整体的精神风貌, 师生对班子的认可和满意程度、对所在系的归属感, 党政领导带班子、带队伍的能力等柔性指标。

(二) 制度约束机制

约束机制是指为规范组织成员行为, 便于组织有序运转, 充分发挥其作用而经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执行的具有规范性要求、标准的规章制度和手段的总称。实行制度约束机制是保证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行的具体工作机制和实施办法。院 (系) 党政负责人要确定党政共同负责的主要事项, 确立党政联席会议的主要议事和决策内容, 规范具体议事程序、议题确定、议事范围、召开时间、参会人员组成、决策规则等具体问题, 细化议事规程。会前进行沟通和协商, 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确保会议质量和效率。学院党委在建立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具体运行制度的同时, 还需建立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相关辅助制度。如系务会、系党总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议制度、教学委员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 使院 (系) 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 院长 (系主任) 按照职权独立自主开展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行政中心工作地位, 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的治学地位, 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和监督的主人翁地位等得到制度保障, 形成完整的以党政联席会议具体运行制度和相关辅助制度为依托的约束机制。

(三) 组织考核机制

组织考核是真正落实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关键。学院党委要对院 (系) 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给予精心指导和全力支持, 在系班子组建、干部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宣传和教育, 列入系评价和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干部定期换岗、轮岗制度, 使学院党政干部能经常换位思考, 多了解各方面的工作。在配备系党政班子时, 要考查班子成员的学科、专业、学术、资历、经验、性格等, 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系党总支书记与系主任搭班子, 使党政之间能够交叉任职、平等交流、形成合力。同时要考虑到系党政负责人是否具备合作共事和容人容事的胸怀及全局观念、程序意识、诚信的品质和务实的工作精神等。学院党委还要加强对系领导班子的监督与考核, 系要制定党政合一的整体工作目标和分解工作目标, 学院党委组织部门和行政考核部门既要对系行政硬性指标进行整体考核和各项分解指标考核, 也要对党建柔性指标进行整体考核和各项分解指标考核, 考核结果要与系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个人利益挂钩。

高职院 (系) 党组织是是党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只有建立起科学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才能保证院 (系) 党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 党和政府多次明确提出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大学章程制定, 加速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高职院校 (系)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不仅是加强院 (系) 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手段、完善院 (系) 领导体制的科学选择, 也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加速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战略部署的一项重大工作, 顺应了我国高职教育的现实要求。高职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是一全新的领导体制, 需要广大高职院校根据新形势下党对高校党建工作要求和高职教育发展实际,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 敢于探索、勇于实践, 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不断探求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 推动高职教育不断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发[2010]15号) [Z].

[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教党[2007]11号) [Z].

[3]河北省高等学校学院 (系) 党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 (冀高[2002]1号)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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