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挑式脚手架标准要求

2023-05-01

第一篇:悬挑式脚手架标准要求

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上海凯栋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为认为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技术要求,完善公司施工现场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及管理,针对目前施工现场悬挑式脚手架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安全管理要求。

一、 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技术管理 1, 悬挑式脚手架是属重大危险源,在搭设之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绘制专项施工图纸指导施工。 2, 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计算,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0m。悬挑梁必须采用型钢,悬挑结构必须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TJ08-2002-2006)。架体部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3, 悬挑式脚手架特殊部位处理(阳台、转角、釆光井、架体开口处等部位),必须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中提出详细搭设要求,必须绘制节点详图指导施工,必须做到架体立杆底部有可靠支承点且确保不发生位移。 4, 5, 钢丝绳不得作为悬挑结构的受力杆件。

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及计算书必须经企业技术领导(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6, 悬挑式脚手架釆用专业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措施计算书、专项施工图纸及节点详图须经总包单位技术复审。

二、 悬挑式脚手架的搭设管理 1,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之前,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设计编制人员,必须到现场参加对搭设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搭设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进行全过程监护,脚手架底部必须采取防止人或物体的坠落实行全封闭措施(每挑脚手架底部必须底部全封闭措施)。 3, 悬挑式脚手架采取专业分包的,脚手架由专业分包单位搭设施工的,总承包单位对其搭设全过程进行监控,并指导专业分包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搭设施工。

三、 悬挑式脚手架的验收管理 1,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专项方案编制人员、审批人员必须参加验收,确认搭设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验收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挑都按照此条款执行)。 2, 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悬挑式脚手架不符合专项设计要求或达不到安全技术规范,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际纪录,并由参加验收人员签名留着存档保存。 3, 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结构及架体验收表应采用:《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中安全检查表,表B-4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悬挑梁或悬挑结构的预埋件验收,应制定“隐蔽工作验收表”进行验收。

4,悬挑式脚手架釆用专业分包的,由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由专业分包单位验收。专业分包单位将验收资料交给总包单位进行复审,再由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共同验收并办理使用前移交手续,双方单位签字认可。

5, 悬挑式脚手架验收合格后,必须在架体醒目处悬挂验收合格牌、限载牌、安全操作规程牌。

附件:常用悬挑式脚手架型钢支承架的几种形式及其力学模式(仅供参考)

上海凯栋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9月9日

附件:

第二篇:6.悬挑式脚手架

XG-T-003编号:

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拆除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编制:日期:

上海新光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与特点

(见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高度、长度、宽度……)

2.编制依据

2.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

2.2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2.3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守则》(试行)

2.4 《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建建管[2004]第113号)

2.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7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2) 2.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2.9 《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细则》(沪建安质监[2002]003号) 2.10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 33-2001) 2.11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1 施工准备阶段监控要点

4.1.1 对悬挑式脚手架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和针对性审查。

4.1.1.1 高度25m以下的搭设方案,应绘制架体建筑物拉结作法图;超过25m时应绘制搭设图及说明基础作法;高度超过50m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图,并说明基础施工方法。

4.1.1.2 审核施工方案是否明确,材质、悬挑梁及架体稳定、杆件间距、防护、脚手板铺设、荷载稳定、防雷接地等内容。

4.1.1.3 审核施工方案是否标明立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方法,外挑立杆、大横杆的间距和刚度要求。

4.1.1.4 审核施工方案是否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4.1.2 承担搭设、拆除悬挑式脚手架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有经国家机关审核批准的相对应的有效资质。

4.1.2.1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是否编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4.1.2.2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按工种、岗位进行安全教育并书面交底。 4.1.2.3审核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 人员是否持有效安全技术操作证。

4.1.2.4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已编制落实了应急处置方案。

4.1.2.5 审核施工用设备是否已经检验合格;使用的管材、扣件等是否经验收合格。 4.2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监控要点 4.2.1 现场施工条件审核

4.2.1.1作业环境能否满足安全施工条件,是否存在影响安全的不利因素。

4.2.1.2 审核施工用的设备、工具放置是否安全、合理,原材料堆放是否整齐、方便、可靠。

4.2.1.3 施工时的气候条件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雨季、冬季施工的劳动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4.2.2 搭设施工过程旁站监控

4.2.2.1 检查脚手架的搭设顺序是否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

是否正确佩戴;作业时是否遵守高处作业规范。。

4.2.2.2 悬挑梁及架体稳定控制

⑴ 单层悬挑的脚手架斜挑立杆不允许将斜立杆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必须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⑵ 多层悬挑梁尾端应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另一端悬挑出楼板。悬挑梁按立杆间距(1.5m)布置,梁上焊接钢管作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搭设地杆;采用悬挑架结构时,将一端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形成一刚性框架,悬挑架用型钢和钢管制作,节点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法经计算确定。

⑶ 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多层悬挑每段搭设的脚手架,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的稳定。

4.2.2.3 悬挑脚手架、脚手板杆距控制

⑴ 脚手板的铺设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脚手板平接或搭接应符合要求,板面应平稳,板与小横杆放置牢靠。脚手板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允许出现探头板。

⑵ 立杆间距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立杆的倾斜角度也不准随意改变。单层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应该按1.5~1.8m步距设置大横杆,并按落地式脚手架作业层的要求设置小横杆。多层悬挑每段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按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剪刀撑的规定进行。

4.2.2.4 悬挑式脚手架的架体层面防护控制

⑴ 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⑵ 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⑶ 层间防护,作业层下应紧贴脚手板下再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⑷ 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

4.2.2.5 施工荷载控制

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按2KN/m2控制,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时,尽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穿滑车做垂直运输。

4.2.3 悬挑式脚手架验收控制

4.2.3.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2.3.2 分段(分层)搭设的脚手架必须进行分段(分层)验收,验收数据必须真实可靠,验收单必须报审。

4.3 拆除过程监控

4.3.1审核悬挑式脚手架拆除安全令。

4.3.2 旁站监控拆除顺序是否按专项方案执行。

4.3.3 监控拆除过程是否有违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现象。 4.3.4 拆除后的材料、器材应整齐堆放,及时驳运离场。

4.4 对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安全旁站监督,并详细记录在安全旁站监督表上。 5. 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上述安全监理要点,协助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监理机构已制定的预案: 5.1 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5.2 管线事故保护应急处理预案 5.3 紧急工伤事故应急预案 5.4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5.5 防台防风应急预案

5.6 传染流行生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所有预案均设领导小组,做到人员、材料、物资、车辆、联系电话、汇报制度落实。

第三篇:悬挑式脚手架施工措施

一、工程概况

咸阳纺织工业园公租房小区工程由两个单位工程组成(15#、16#楼),总建筑面积43000.00m2。框架结构,均为地上八层,地下一层;地下为自行车库;地上为职工公寓,本工程位于咸阳市新兴纺织工业园内,地势平坦,交通便利;

1、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

2、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3、预埋件等隐蔽工程的设置应按设计要求执行,保证质量;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应齐全。

4、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体检;搭拆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5、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时,连墙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计算要求的强度,上部脚手架搭设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C15。

6、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保证搭设人员有安全的作业位置,安全设施及措施应齐全,对应的地面位置应设置临时围护和警戒标志,并应有专人监护。

7、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的底部及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8、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准确放线定位。并应按照规定的尺寸构造和顺序进行搭设。

9、搭设过程中应将脚手架及时与主体结构拉结或采用临时支撑,以确保安全。对没有完成的外架,在每日收工时,应确保架子稳定,必要时可采取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二、使用安全:

1、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完毕投入使用之前,应组织方案编制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结构施工阶段不得超过2层同时作业,装修施工阶段不得超过3层同时作业,在一个跨距内各操作层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6N/㎡,集中堆载不得超过300kg;架体上的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应及时清理。

3、严禁随意扩大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范围。

4、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违章作业: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在架体上推车;

3)任意拆除架体结构件或连接件; 4)任意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5)其他影响悬挑式脚手架使用安全的违章作业。

5、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安全监护。

6、6级(含6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雾、大雪等天气时,严禁继续在脚手架上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前应清除积水、积雪,并应有防滑措施。夜间施工应制订专项施工方案,提供足够的照明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一个月不少于一次)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整改。

8、悬挑式脚手架停用时间超过1个月或遇6级(含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雪)后,应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拆卸安全

1、拆卸作业前,方案编制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对参加拆卸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拆除脚手架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同时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杂物及影响拆卸作业的障碍物。

3、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4、拆卸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拆除杆件及构配件均应逐层向下传递,严禁抛掷物料。

5、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6、拆除脚手架时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7、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事先应确定技术方案,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事先必须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陕西航厦建筑工程公司纺织工业园公租房小区项目部

2013-3-10

第四篇: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1]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

注: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定期的检查,保养制度。年 月日

悬 挑 式 脚 手 架 验 收 表

(九)—2—4

(九)—2—4续表

第五篇: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细则

沪建安质监(2002)第0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对悬挑式脚手架的技术要求,完善本市施工现场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及管理, 针对目前施工现场悬挑脚手架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安全管理细则。

一、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技术管理

1.悬挑式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

2.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悬挑梁应采用型钢。 悬挑结构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 CGBJ17-88) 。架体部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CJGJ130-2001)。

3.悬挑式脚手架的特殊部位处理(如阳台、转角、采光井、架体开口处等部位) ,必须在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详细搭设要求,绘制节点详图指导施工,并做到架体立杆底部有可靠支承点且确保不发生位移。

4.钢丝绳不得作为悬挑结构的受力杆件。

5.悬挑式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计算书须经企业技术领导审核批准。

6.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其施工方案及计算书须经发包单位技术复审。

二、悬挑式脚手架的搭设管理

1.悬挑式脚手架搭设之前,搭设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加对搭设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悬挑式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搭设。

3.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悬挑式脚手架的底部,必须采取防止人和物体的坠落的全封闭措施。

5.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总包单位对其搭设过程负有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义务。

三、悬挑式脚手架的验收管理

1、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方案编制人员、审批人员必须 参加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悬挑式脚手架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应立即落实整改。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记录,并由验收入员签名留档保存。

3、悬挑式脚手架的架体验收表应采用"安保体系63特殊脚手架 搭设验收单"并注明验收项目名称:悬挑梁或悬挑结构的预埋件验 收,应制订"隐蔽工程验收表"进行验收(作为"安保体系6 - 3特殊脚手架搭设验收单"的附件)。

4、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悬挑式脚手架验收合格后,应在架体醒目处悬挂验收合格牌、 限载牌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牌。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00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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