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员工星级评定制度

2023-03-27

制度不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竞技场,持续规训着各类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等重要作用。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商场员工星级评定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商场员工星级评定制度

员工星级评定制度

1、 一星。评一星员工的条件如下:

(1)在广州商场工作满三个月以上,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2)在商场工作认真积极,上进心强,销售业绩好,无抢单现象、

2、 二星。评二星员工的条件如下:

(1)具备一星员工的条件:

(2)在广州商场工作满六个月以上,无规违纪现象发生。熟悉本店各工作流 程,能尽心尽责地完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工作表现突出,独立能力强,销售业绩良好,能培训和带领新员工做好 工作。

(4)团队精神很好,有爱心,并经常做出放弃自己利益帮助他人的事例。

(5)工作满一年半的一星员工可参加评选二星员工。工作满二年、并能通过员工测评80分以上的一星员工可晋升为二星员工。

3、 三星。评三星员工的条件如下:

(1) 具备二星员工的所有条件,并在本商场工作满二年以上;

(2) 有管理一个区的能力,能领导组织协调该区的员工同心协力,完成商场

安排给该区的各项任务;

(3) 懂得分析该区的行业水平,知道我们的优点和不足,能提出改进意见;

(4) 二星员工工作满二年、并能通过员工测评80分以上的可晋升三级员工。

4、四星。评四星员工的条件如下:

(1) 具备三星员工的所有条件,在本商场工作满二年以上,工作态度、业绩优

秀的员工;

(2) 每年能培养出二星或三星级员工(或区域主管)的;

(3) 对销售、采购、仓管、培训完全熟悉,对现场管理经验丰富;

(4) 对团队责任心强,员工测评达到85分以上。

★ 如果违反店规,暂时未开除的星级员工,应作降星处理(其上一级主管也应负相应的连带责任);

★ 如连续两个月工作不积极,或业绩反常下滑的星级员工将要作降星处理。

第二篇:星级员工评定方案

1目的

为了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学习、进取积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自律意识,在员工之间起到强有力的正面激励效果,同时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2评定对象和范围

2.1行政系统公司主管/助理级以下人员且工作满半年以上;

2.2生产系统班组管理以下人员且工作满半年(验包员、统计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3评定周期

每月一次考评

4评定组织机构

4.1管理机构

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星级员工考评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考评办法的制定、修订和解释, 考评标准的审订,考评问题的处理及考评的整体组织和推进工作。

4.2执行机构

公司各部门作为星级员工考评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工作。

4.3评星委员会

组长:

副组长:委员:

5评定等级

星级员工设立三个等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6评定比例

生产部按车间进行评选,

7评定办法

7.1生产系统评选项目和评选细则

7.1.1评选项目分为:工时(30分)、质量(30分)、出勤(25分)、安全(15分)、服从分

配(10分)

7.1.1.2工时项目

以每小时人均生产劳动率50分为标准分,如果月平均每小时工时分达不到50分的员工取消此项评分,工时分在70分以上且含70分的均视为满分25分,工时分在70分以下

的,每少1分减去工时项目分1分,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40%;

7.1.1.2质量项目

质量项目以废品、返工和班组长抽检三个方面,当月如果员工的废品超过二只或从验包室、流水线退回的返工鞋包超过三只的将取消此项评分,废品一只扣除质量分3分,验包室或流水线退回的返工鞋包一只扣质量分2分,班组长抽检到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的鞋包,一只扣除质量分1分,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40%;

7.1.1.3出勤项目

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将取消此项评分,请假1小时扣除出勤分1分,请假0.5天扣除出勤分5分,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10%;

7.1.1.4安全项目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因个人原因操作不当,导致安全问题将取消评选资格,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10%。

7.1.1.5服从分配项目

在班组能够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此项由直属班组长进行打分,班组员工进行监督,当月出现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2分,二次以上的员工将取消此项评分。

7.2行政系统评选项目和评选细则

7.2.1评选项目分:绩效考核(30分)、工作态度(30分)、出勤(20分)、员工投票(20

分)

7.2.1.1绩效考核:能够严格执行计划工作流程,做到规范、完整按计划要求完成工作,每

月绩效考核分要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80分以下不参加此项评比,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50% ;

7.2.1.2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完成领导分配工作任务,能在各项工作中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

与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此项由各部门直属领导打分,部门经理审核,90分以上含90分参与此项评比,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为20% ;

7.2.1.3出勤: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事假累计全月不超过5天,超出5天以上将取消

此项评选资格,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为15% ;

7.2.1.4员工投票:通过以上项目评选出人员名单,各部门员工无记名投票,如果数目不过

半则取消此项评选资格,其余则根据票选的排名,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为15%。 8奖励办法

8.1晋升流程

8.1.1星级员工每月进行评选,初评分三星级,连续三个月评分占前三名的员工晋级为四星

级,晋升为四星级的员工连续三个季度评分占总评人员前三的晋级为五星级。

8.2奖励标准

8.2.1被连续一年被评选为“三星级员工”,公司给予享受由公司组织的带薪旅游一次;

8.2.2年度晋升评选为“四星级员工”,公司给予享受一年内带薪荣誉假期3天,并享受

由公司组织的每年带薪旅游一次;

8.2.3年度晋升评选为“五星级员工”,公司给予享受年终期间放假带薪荣誉假期7天,

并享受由公司组织的每年带薪旅游一次。

8.3奖励方式

8.3.1凡被评为星级员工者,在部门员工集合大会上由各直属领导通报表扬,授予员工“星

级员工星牌”,每月将星级员工的照片,名字和先进事迹张贴在公司的宣传栏上。

8.3.2星级员工的评选结果,将运用于员工晋升、加薪、岗位调整和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的

优先依据之一。

8.4违规处罚

8.4.1各部门“星级员工”在下年度连续三个月未当选的,以上奖励取消,“星级员工星

牌”由各人力资源部统一收回。

8.4.2“星级员工”本人受到重大投诉,经查属实,或者有违纪、违法及公司给予纪律

处分的情况,取消“星级员工”奖励,本季度内不允许参加星级评选。

9星牌配戴

9.1星级员工由低一星级向高一星级提升或由高一星级降为低一星级,应向部门直属主管申

请,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统一向人力资源部上交或领取星级星牌。

9.2星级员工星牌遗失或损坏,员工个人须事先向所在部门或班组领导提出申请更换,并交

纳10元工本费,经核实后,由所在部门或班组领导统一到人力资源部补办。

9.3在上班期间一律按规定配戴星牌,如在工作场所未按要求佩戴星牌,一经查实,对部门

或班组直属主管和员工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通报员工评选下季度星级考核实行扣分,每人每次扣1分,全年累计扣分达到10分(含10分)以上者,取消其相应星级员工资格。

10附侧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方案实行之日起原有关星级员工评选方案或规定自动废止。

第三篇:教师星级评定及考核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为定期考核教师岗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促使各位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技能与职业素养,使各位在公司晋升有依据、发展更顺畅,特制订本制度。

二、每公司举行两次定期考核,员工可以选择升星考核,也可以选择维护本星级的考核。考核分别在每年的三月和十月进行,对考核不通过的员工,可以参加四月和十一月的补考。具体考核日期公司另行通知。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教师岗正式员工。 第二条

教师星级划分标准

一、各星级教师岗员工都须做到以下三点:

1、认同公司理念,维护公司荣誉,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无重大教学事故发生(不顾学生安全、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学生、随意调课等违反教学常规工作流程、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学生大规模非正常流失),无顾客合理投诉;

3、不搞以盈利为目的的家教活动;不接受其他教育机构的聘请,私下做兼职;不接受家长宴请及红包。

违反

1、2两项的,公司将视情节严重,作出罚款、记过、降星等处理;违反第3项的,公司将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二、教师星级划分

本公司教师岗一共分为五个星级,所有教师除必须达到本条第一款要求外,各等级教师还须达到以下相应的等级要求:

1、一星级标准:

(1)一个考核周期中的课时消耗达到应消耗总课时的90%; (2)得到学员、家长的认可,学员年平均流失率不超过6%;

(3)星级评定考核成绩良好。所有单项考核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所有单项考核成绩*其在总考核中所占权重后,考核总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4)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2、二星级标准: (1)一个考核周期中的课时消耗达到应消耗总课时的92%; (2)得到学员、家长的的认可,学员年平均流失率不超过5%;

(3)星级评定考核成绩良好。所有单项考核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所有单项考核成绩*其在总考核中所占权重后,考核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4)有团队合作精神,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3、三星级标准:

(1)一个考核周期中的课时消耗达到应消耗总课时的94%; (2)得到学员、家长的信任与认可,学员年平均流失率不超过4%; (3)具备一定的教学指导能力,能指导一名新进教师岗员工完成转正考核; (4)星级评定考核成绩优秀。所有单项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所有单项考核成绩*其在总考核中所占权重后,考核总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5)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四星级标准:

(1)在我公司从事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

(2)一个考核周期中的课时消耗达到应消耗总课时的96%; (3)得到学员、家长的信任与认可,学员年平均流失率不超过3%; (4)具备教学指导和教育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开发所教授课程的培训教案;能指导两名新进教师岗员工完成转正考核,并且新员工考核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5)星级评定考核成绩优秀。所有单项考核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所有单项考核成绩*其在总考核中所占权重后,考核总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6)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有奉献精神,以集体利益为重,合力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5、五星级标准:

(1)在我公司从事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

(2)一个考核周期中的课时消耗达到应消耗总课时的98%; (3)得到学员、家长的信任与认可,学员年平均流失率不超过2%; (4)具备教学指导和教育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开发所教授课程的培训教案;能指导三名新进教师岗员工完成转正考核,并且新员工考核成绩达到优秀; (5)星级评定考核成绩优秀。所有单项考核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所有单项考核成绩*其在总考核中所占权重后,考核总成绩达到95分及以上;

(6)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有奉献精神,起表率作用,以集体利益为重,出色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着重考核员工试用期间展示的技能与所在岗位达到的匹配程度及工作态度。

二、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三、考核数据来源:星级评定标准中课时消耗率与学员流失率由财务部提供;其余标准中需要参考到的数据由人事部与教务部提供。

第四条 星级评定考核内容与方法

每阶星级评定考核试卷、工作态度部分内容相同。实际操作部分:讲课则由总部教学总监按星级指定讲课主题范围,届时随机指定某一讲课主题进行考核;技能展示部分,每阶星级考核内容亦由总部教学总监拟定。

一、笔试:权重值为10%,由总部教学总监进行拟卷及评审核分,实际得分=卷面分*权重值。

二、实际操作:由讲课与技能展示两部分组成,其中讲课权重值为40%,技能权重值为30%。由人事部负责组织5人(总经理、分管副总、教学总监、部门主管、人事等)对其进行考核评分,各项实际得分=得分总和/参评人数*权重值。

三、工作态度:权重值为20%,由人事部、部门主管、同事参与评分,实际得分=得分总和/参评人数*权重值。

第五条 考核结果处理

一、升星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成绩达到每阶星级标准中的要求,且符合标准中其它硬性要求的,员工则升至相应星级。

2、考核成绩未达到每阶星级标准中的要求,但符合标准中其它硬性要求的,员工暂时维持当前星级不变。

补考时,先作本星级考核测试,通过的,方可参加升星考核,成绩达标,员工升至相应星级;本星级考核测试通过,但升星考核未通过,员工则维持当前星级不变;本星级考核测试未通过的,则直接作降一阶星级处理。

3、考核成绩达到每阶星级标准中的要求,但标准中其它硬性要求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的,员工则维持当前星级不变。

下一次考核时,考核结果符合本条第一款情况的,则升至相应星级。若标准中其它硬性要求仍有不达标的,则作降一阶星级处理。

4、考核成绩未达到每阶星级标准中的要求,且标准中其它硬性要求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的,公司将利用补考机会,对其作本星级维护考核,考核合格的,员工维持当前星级不变;考核不合格的,则作降一阶星级处理。

二、维护星级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成绩达到本星级标准中的要求,且符合标准中其它硬性要求的,则星级不变。

2、考核成绩未达到本星级标准中的要求,但符合标准中其它硬性要求的;或考核成绩达到本星级标准中的要求,但标准中其它硬性要求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的,则作降一阶星级处理。

3、考核成绩未达到本星级标准中的要求,且标准中其它硬性要求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的,则作降二阶星级处理。

三、星级降无可降的,员工可从助教重新开始考核或与公司商量进行调岗。

四、考核连续三次未达标的(指连续三次降星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六条 操作程序

考核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人事部会将考核结果以通知单的形式给到各位教师岗员工。次月开始,正式以新评定星级为基准发放教师岗员工薪资及福利。

第七条 投诉及仲裁

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事部投诉或双方请求仲裁。投诉或仲裁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或请求仲裁的双方。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补充。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篇: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检查员制度

为具体实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国家标准,使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员的设置

第一条 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设国家级星级标准检查员。负责对全国各星级饭店进行评定前后的检查国家级检查员受国家旅游局星评委办公室委派,承担对各星级饭店星级评定和复核的检查工作,监督核查有关饭店自主复核的结果,对地方级和企业级检查员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下属地、市、州等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设地方级检查员。负责对本地区各星级饭店进行星级评定前后的检查。地方级检查员受相应星评机构办公室的委派,完成对四星级以下饭店星级评定和复核的检查工作,监督核查有关饭店自主复核的结果,对企业级检查员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第三条 各星级饭店设企业级检查员,在当地星评机构的指导下,对照国家星级标准,完成对所在饭店的复核检查工作,将复核结果向所在饭店总经理和相应的星评机构如实反映报告。

二、检查员的任用条件

第四条 星级标准检查员必须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从事饭店行业管理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 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热爱旅游事业,思想品德好,能做到大公无私,秉公办事,工作认真,严以律己。

第六条 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较强的确法制观念,能严格执行法令、法规和纪律。

第七条 有较丰富的饭店业务知识、全面掌握《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国家标准。

第八条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分析和研究问题能力,有一定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第九条 国家级和地方级检查员有技术(业务)职称或较强的饭店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企业级检查员有星级饭店中高层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十条 各级检查员均须通过国家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培训与考核,领取国家级、地方级和企业级检查证,取得检查证的各级检查员每两年接受一次复核。具体培训、考核大纲、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订。

三、国家级和地方级检查员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 国家级和地方级检查员分别在国家旅游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方旅游局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对申请星级的旅游涉外饭店进行评定,行使检查职能。检查在检查饭店时,除须持有检查证外,还须持有星级评定机构的介绍信,否则检查员身份无效。

第十二条 服从分配,遵守纪律,听众指挥,不随意以个人看法解释标准。

第十三条 按《星级评定检查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抵达受检饭店,按规定时间完成检查任务。未经委派机构许可,不得擅自撤离受检饭店或任意拖延在受检饭店的停留时间,不凭个人喜恶做超越权限的评论和表态。第十四条 认真负责,善始善终,不受干扰地履行检查职责,检查结束前向受检饭店通报检查结果,结束后三天内向委派星评机构提交检查报告。

第十五条 工作认真,评分公正,不对外传播检查的分数,不对外发表评论。

第十六条 在检查期间过程中,着装整洁,举止文明,虚心学习,要尊重受检饭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级员工的劳动,互相监督,彼此合作。

第十七条 严于律己,秉公守法,保持清廉,不得借用检查员身体为个人谋取利益。互相监督,彼此合作。第十八条 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第十九条 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四、评定前的检查

第二十条 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接到饭店提出的正式申请后,检查员受评定机构委派检查员对饭店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 认真研究《饭店星级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掌握被评定饭店的概况和特点,并准确填写其中有关部分。

第二十二条 认真听取饭店的情况领导介绍,并由饭店店方派人陪同,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实地检查饭店所申请星级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三条 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设施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评定标准,进行实地实物评分。

第二十四条 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卫生评定标准,检查饭店的维修保养和清洁卫生。

第二十五条 根据《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服务与管理文件系统的要求,检查饭店的相关服务与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第二十六条 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服务质量评定标准,采用明查、暗访、普查、抽查的方法,检查饭店的服务质量。

第二十七条 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宾客意见评定标准顾客服务质量感知系统的要求,发放、回收宾客意见表。

第二十八条 按照《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核实、统计各项目的实得分数和得分率。

第二十九条 与被评定饭店交换意见,肯定其长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条 向星级评定机构汇报检查情况,提出客观的评定意见。

五、评定后的复核检查

第三十一条 企业级检查员要定期对本饭店星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向饭店管理层报告后,向相应的星级评定机构做出正式的书面报告。报告须有企业级检查员和总经理签字及饭店公章。

第三十二条 在企业检查报告的基础上,国家级和地方级检查员由相应的星级评定机构委派,检查员对已取得星级的饭店进行复核检查。复核检查的形式可以是定期与不定期的明查与暗访。

第三十三条 复核检查明查的目的是为了核实饭店在取得星级后,设施设备、服务项目、管理制度、维修保养、清洁卫生等方面是否保持原有的水准。

六、暗访制度

第三十四条 暗访的目的是为监督、考察饭店在取得星级前后服务质量方面是否达到和保持了相应星级的标准原有的水准。

第三十五条 根据消费者宾客的意见和投诉所反映的问题,星级评定机构决定派检查员对饭店进行暗访。第三十六条 各级检查员在进行饭店星级评定工作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接受特殊待遇,不收礼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各级星级评定机构,有权对违规违纪、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的检查员给予批评、警告、取消检查员资格直到追究法律责任的处分。

第三十七条 暗访结束时,须通知店方。检查员除出示检查证外,还须将评定机构的介绍信交给店方,请饭店领导在介绍信和检查员的消费单据(房费单、餐饮间等)上签字,然后寄回星级评定机构。

第三十八条 暗访结束,检查员将暗访情况向饭店通报后,与店方交换意见后,将填写的暗访报告由检查员和饭店经理共同签名,把撰写的暗访报告上报星级评定机构。

七、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级检查员证书由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统一制作、核发。

第四十条 检查员受星评机构委派进入受检饭店从事相关工作时,必须出示检查证书和通知书。除核发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或收回检查证书。

第四十一条 各级星级评定机构,有权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的检查员给予批评、警告、取消检查员资格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国家旅游局在必要时可修改本规定的内容。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于200*年*月*日起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星级评定检查员制度》同时废止。

第五篇:关于推行岗位技能比武和星级评定制度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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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岗位技能比武和星级评定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岗位技能交流,促进各基础工种人员操作技能的不断提升,鼓励新员工学习基本技能尽快达到或超过先进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司各基础工序推行岗位技能定期比武和星级评定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管理部负责岗位技能比武和星级评定制度的总体策划和相关协调工作。

2、事务部负责本制度相关活动的宣传策划、员工比武成绩的留档及相关激励工作。

3、生技部负责各工序比武项目的审核以及比武品种、时间的协调。

4、各生产车间及独立班组负责所属工序比武项目的具体策划、裁判和员工星级评定工作。

5、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的技术和业务支持。

二、实施办法:

1、技能比武实施细则

1.1车间及独立班组负责提出所属班组比武工种、比武项目、成绩计算方法组成的比武方案,报生技部、管理部审核批准。

1.2比武工种及项目的选择:

a、结合公司产品的生产特点且具有一定人员比例的基础工种(通常10人以上,工种特殊的可放宽人数限制);

b、比武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应相应工种人员整体操作技能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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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事该工种必须要掌握的技能;

c、比武过程中使用的产品能反应公司整体的品种结构并具有普遍性,以后年份比武还能找到相同或类似品种;

d、比武成绩的计算方法和合格品的评判标准相对简单,基本无争议; e、比武项目的选择侧重操作工基本技能的培养,反映实际技能水平; f、可参照同行企业外部、内部的一些比武项目。

1.3比武工种可包括但不限于:织造挡车工、机修工、穿综工、上轴工;染准浆纱工、整经工、络筒工、煮漂工、装锅工;印花后车工、前车工;缝整缝纫工、通巾工、卷边工、绣花工、验收工、小包装工等。

1.4比武人员:各工种现职人员必须参加比武,同时鼓励具备本岗位技能的其它岗位人员参与比武。

1.5比武频次:根据岗位特点按月或季度进行,原则上车间一季度不少于一次,同时公司每年召开一次技能比武运动会。

1.6生技部对各车间及独立班组报送的比武方案进行审核,并会同管理部最终确定比武方案,考虑比武活动的奖项设置,对比武品种或时间进行协调。

1.7车间及独立班组根据比武方案开展各岗位的技能比武活动,需要相关部门提供协助和支持的提前约请,确保比武活动的正常开展。

1.8事务部策划公司技能比武运动会的宣传、激励工作,车间比武可根据需要进行一些宣传活动。

1.9管理部IE员负责对比武过程进行观察和记录,协助各车间制作新工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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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比武结束后根据实施方案对成绩优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员工星级评定实施细则

2.1员工星级评定工作是对岗位技能比武成绩的肯定和鼓励,分为一至五个星级,五星级别最高。

2.2一至三星级由各车间月度或季度技能比武产生:

a、比武成绩最好的人员评定为三星级(约占比武人数的15%),于车间显著位置张贴照片予以表彰;

b、比武成绩中游的人员评定为二星级(约占比武人数的50%),公司认可的特殊岗位二星级以上人员享受岗位津贴;

c、比武成绩居下游的人员评定为一星级(约占比武人数的25%),重要岗位减半享受岗位津贴;

d、比武过程中各工序控制10%的人员不得评为星级员工。

2.3四至五星级员工根据本年度车间及公司技能比武成绩综合评定产生: a、五星级员工评定条件:全年度比武成绩均为三星级、每次比武不缺席、无重大违纪、累计请假不超过30天。

b、四星级员工评定条件:全年度比武成绩允许有一次为二星级、或其中有一次比武征得车间同意缺席、累计请假不超过60天、无重大违纪现象。

c、公司比武成绩在统计星级时以两倍权重统计,即五星级员工必须在公司组织的比武活动中成绩达到三星级标准。

2.4四至五星级员工除每年可在公司相关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外,还可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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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3.1岗位技能比武和员工星级评定工作是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的基础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务必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策划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3.2各车间可将岗位技能比武成绩的某项指标作为新员工是否适岗的评定依据之一。

3.3事务部建立“最高水平记录”档案,在次年或以后年份公司开展的比武活动中速度超过记录的予以“破记录”奖励。

3.4对在公司比武活动中操作手法独特且屡次(两年以上)夺冠者,车间可报请管理部讨论评定为“某岗位技术能手”,具有代表性的操作方法可以根据员工姓名命名,载入公司史册。

3.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马塘分厂、山东英东、学生基地,总经理室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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