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用好各项税收政策

2023-06-01

第一篇:用足用好各项税收政策

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心得体会之一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其措施之一就是要“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具体要求是“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

作为税务部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应做到:

一、大力宣传有关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要深入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有针对性的开展个性化服务,把税收政策与纳税人具体经营特点相结合,减少纳税人涉税风险,使其享受到最大的税收优惠。

二、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要制定好方案,组织好人力,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纳税人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写出有分量的调查报告,向上级

提供供领导决策和参考。

三、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 如何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我们将组织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业举行专题税收政策解读会,对各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讲解和分析。

第二篇:用足用活用好政策 提高农村土地综合效益

用足用活用好政策

提高农村土地综合效益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灌云县国土资源局以规划引导、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农村土地盘活利用等方式,用足用活用好各项土地政策,推进农村土地管理方式创新,形成有效保护耕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保障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格局。

一、主要做法

1、优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村土地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我县积极引导农民向县城、城镇、中心村或农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主要采取三种规划集中模式:一是村并城,对城中村以及县城周边的农村居民点,就近融入县城,实施整建制改造开发,实现村庄变社区。二是村并镇,对城镇驻地周边的农村居民点向各自小城镇驻地集中,融入小城镇建设。三是村并村,对其他农村居民点,按照规模适度、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通过多村合

一、就近合并、原村新建、改造提升等方式集中整合为中心村或农民新型社区。规划期内,将撤并自然村和零散居民点508个,减少农村居民点1400公顷。另一方面推进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在将优质、连片耕地纳入基本农田进行保护的同时,考虑到耕地规模经营的需要,在每个乡镇均划定了3至5处的300亩左右的一般农地区,作为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等设施农业发展用地。

2、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为农村土地使用搭建有效平台

近三年来,我局大力实施农村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先后实施完成省级以上投资项目5个,一般项目库项目68个,新增耕地1.9万亩,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已建成中心村、聚居点近30个,集中农民2200余户,实现城镇增减挂钩指标1540亩,实现了耕地有增加,农民收入大提升,有力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在开展土地整治中,我局坚持“三个结合”,提高农村土地综合效益。一是坚持将土地整治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对新增耕地进行规模经营、连片打造,既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二坚持将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实施农民集中区、康居示范村等工程,配套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村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设施,切实改善和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坚持将土地综合整治与农民转移就业相结合,通过实施农民增收教育培训工程,组织土地流转、集中居住后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就业能力,鼓励农民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发展设施栽培、规模种植等,以创业促进就业,带动农民增收。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现了城乡土地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和高效节约集约利用。

3、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为农村土地使用提供法律保障

从2008年开始,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稳妥地推进以“还权赋能”为核心,扎实开展确权颁证工作,明晰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边界。一是坚持政策先行,出台了《灌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等极具操作性的办法,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原则、范围、条件、程序、要件、技术要求及完成时限。二是坚持村民自治,积极引导农民参与确权登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及村民的自主协商能力,有效化解了许多土地上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坚持规范操作。在宅基地确权登记中,实行大比例尺实测,明确登记发证基本步骤,确保将面积搞准、权属搞实,避免产生后遗症,严格防止违法用地通过土地登记合法化。四是坚持协同推进,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房屋所有权、水面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六权”统一同步进行部署,实现部门联动协调推进,解决了以往各部门各自为政,自相矛盾的问题,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截至目前,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已全部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95%以上。

4、强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农村空闲土地盘活利用 一是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土地。严格执行闲臵土地的处臵政策,与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相结合,对各乡镇存在闲臵和空闲建设用地进行清理,坚持清用结合,盘活存量,走内涵挖潜道路。二是对城乡结合部、乡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建设土地以及城中村,优先安排报批征收转用,在土地补偿到位情况下,及时开展招拍挂,所出让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严格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和禁止占用耕地建房,鼓励利用村内空闲地和未利用地建房,近几年来农民建房未占一分耕地。四是通过实施增减挂钩,节约农村建设用地。2007年以来,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区人均居民点用地由原来的近300平方米下降到110平方米。

5、严格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合法利益 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的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风险评估,积极查找存在的问题,寻求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制定处臵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等相关程序,使相关工作流程透明化运行,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三是严格依法落实补偿安臵,全面推行征地、补偿和保障“三同步”,对于相关工作不到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未落实的,征地手续一律不予上报审批。四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未认真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征地程序的,或者落实征地补偿安臵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及时解决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六是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征地专账,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相关补偿款及时、足额兑付到群众手里。

6、创新和完善土地执法监管机制,为农村土地利用创造良好环境

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县委、县政府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一直都给予高度重视,我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土地执法监管机制:一是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土地违法行为的联合监管机制,通过制定违反土地管理等纪律措施,有效发挥纪委、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二是建立了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了国土联合执法办公室、国土警务室和国土巡回法庭,联动执法共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了从国土部门“一家管地”到“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三是建立乡镇政府奖惩机制,将乡镇的土地管理工作要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严格按照15号令依法追究有关政府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四是建立国土系统内部考核奖惩机制,对因执法不力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纪律上的处罚。通过这些措施,土地执法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增违法用地呈现持续、逐年台阶式下降态势,违法用地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规范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1、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需进一步调整完善

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难以行使。一方面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缺乏处分权这个核心权能,集体土地所有权名不副实。另一方面从目前情况下看,农村尚未形成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而“村民委员会”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经常处于“政府职能代表”和“群众自治代表”的双重冲突中,难以为农民提供法律和政策保护,同时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者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导致它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在同其他法律主体打交道时明显处于劣势,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

二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受限。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何进入市场,至今尚未制定出相关法规。在现行土地制度下,除了国家低价征用集体土地以外,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能通过市场而流动的。虽然农户也在进行不同形式的流转实践。但从整体上看,农地还是没有真正流转起来,现代意义上的集中经营更是很少发生。且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面,项目用地单位在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无法进入土地市场抵押融资。

三是征地补偿及配套政策没有完全到位。随着征收土地的不断增加,失地农民不断增多,虽然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但农民很难分享农田征地转为建设用地后的增值权益,且基本生活保障未能完全建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

2、行业部门协作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在规划方面,各行各业均有行业规划,特别是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面,由于考虑问题出发点、规划范围、指标管控等不同,导致不相衔接,无法实施。二是在土地综合整治方面,有农开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部门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国土部门的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等项目,但是,由于主管部门不同,所以名称不一样,每亩投资也不一样,对项目的审批把关也不一样,导致政出多门,也导致了很多问题,有可能重复建设。如何形成部门合力,还需要有相关政策进行协调和统一。三是在农村土地管理中,目前指导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土地管理法》、《宪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相关内容和程序不够明确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导致许多地方出现有法难依的现象。同时,由于典出多门,证出多门,司法部门在仲裁此类纠纷案件中缺乏权威性,裁定结果往往令纠纷双方不服。

灌云县土地总面积1538平方公里,辖区内有耕地13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5万亩,农村土地利用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苦难:一是改造难度大,长期以来,由于落后的基础设施和交通不便的限制,村庄建设基本上处于自发性的状况,形成了每个村落喜欢传统的沿河沿路布局,导致农村居民点零星分散,农村土地利用中存在着极大的浪费。二是产业化水平较低,我县属于传统农业区,虽然土地资源丰富,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难以进行规模化经营,导致农业龙头企业少,种养大户数量少,产业牵引力不强,客观上使农村土地利用较为粗放,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三是干部群众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现行土地政策的理解存在片面性,且受传统思想观念束缚,满足于守土经营的现状;四是缺少资金和项目,在推进农村土地高效利用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由于地方经济薄弱,往往只能进行小范围小规模的建设,影响了农村土地利用的全面推动。

三、有关建议

一是推进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从打破城乡规划分隔入手,按照城乡一体化全覆盖要求,把城市各项规划向农村延伸,推进“产城园村”融合发展,统筹兼顾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调整优化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的空间布局,构筑了中心城区—镇—新农村的城镇发展格局和开发区—产业集中区—农业园区—生态保护区新型产业布局形态,切实发挥规划的促进作用,实现产业进园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人口进城镇“三个集中”。加强部门之间的规划衔接协调,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导地位。

二是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臵,实现空间用于“三化”,利益留给“三农”。积极探索完善集体建设留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田综合整治等政策措施,加大农民住宅和宅基地臵换新规划区集中住房的力度。制定集体建设用地非公共利益用途直接入市的具体政策,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发生的国家征地,不能再按原有用途而应按市场价值公正合理地补偿农民,保证农民土地的财产权利和发展权利,使集体建设用地生产要素功能的提高朝着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方向发展。

三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物权法》的要求,积极推动土地统一登记。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方面是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者,另一方面要赋予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应按“双方自愿、权力义务对等”原则,在依法和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由双方自由协商确定土地补偿价格或用地方式,政府只管审批、监管、收税和登记,进一步扩大集体土地经营范围。除征用外,要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进入市场,采取集体土地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与经营单位合作。

四是推进耕地保护新机制改革。建议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主要从土地出让收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中提取一定比例构成,耕地保护基金对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进行补贴,从而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把“保护耕地”的国家意志转化为农民意愿,实现保护耕地、农民增收、社保扩面的多赢效果。

五是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审批改革。确保农村建设用地依法使用、审批,完善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农村集体土地的审批主要在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宅基地地等方面。无论是转包、转让、租赁、入股和互换等方式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所必须的生产管理用房的审批,可以通过利用现有农村宅基地、废弃地来解决,也可以通过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通过设施农用地解决。但必须建立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的前提下,按土地管理办法确定的权限逐级审核报批,既要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又要依法审批。

六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制度变迁,需要在多方面同时发动改革,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出发,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以健全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和财产性收入。同时,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切实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为改革保驾护航。

七是进一步加大对苏北扶持力度。加大对苏北农村土地利用的扶持力度,在制定政策、增加投入、安排项目等方面优先考虑苏北农村土地利用的实际,如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农村建设、设施农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同时组织开展一些农村土地利用交流和培训,开拓干部视野,提高认识。

第三篇:用足用活扶贫政策打造三彩灯明寺镇

—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沧州市东光县灯明寺镇党委书记 王荣耀

东光县灯明寺镇是一片镌刻着红色记忆的热土,抗日战争时期开国上将肖华曾在这里演绎过“三打灯明寺”的传奇。43个行政村,3.2万人,9.3万亩耕地,是一个传统的农业乡镇。2001年以来,我们紧紧抓住中央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的机遇,用足用活扶贫政策,举红色旗,打绿色牌,走金色路,全力打造“稷之初”生态农业园和国利铁路汽车配件五金城。依托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和扶贫开发项目,共扶持了14个贫困村,2763户贫困户,9893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10年累计投入扶贫资金83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69万元,彩票公益金267万元。总结我镇利用扶贫政策助民增收、发展经济的经验,主要

有以下三点:

一、以扶贫资金为启动点,激活民间资金,整合部门资金,引进外来资金,规划建设“稷之初”生态农业园。

灯明寺镇“稷之初”生态农业园规划面积3.5万亩,投资1.5亿元,辐射带动29个村、6210名贫困人口从中受益。我们的思路是以设施蔬菜和垂钓园建设为突破口,以专业种植合作社为主体,以农产品购销公司为龙头,利用3-5年的

时间,建设集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绿色采摘、休闲旅游、娱乐餐饮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园区。为破解资金难题,我们四措并举,形成合力,取得了良好的开局。一是借助我镇被沧州市政府确定为设施蔬菜示范乡镇的有利时机,争取到市县两级扶贫资金200万元。二是采取以奖代补、银行贴息等多种形式,撬动民间资金300万元。三是县委、县政府“一切政策向生态园倾斜,一切强农惠农项目向生态园优先”,将投资500多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投资600万元的小农水项目、投资350万元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投资1500万元的水场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共计2950万元捆绑使用,投入到项目建设上。四是引进外来资金1500万元,利用废弃坑塘与辽宁高科电磁集团合作,建设“乡村梦”垂钓园,以此带动了全镇60多个坑塘,合计1100亩水面的特色养殖发展,也降低了成本,方便了农业灌溉。有了这些资金的支持,生态农业园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二、借助“雨露计划”,培养技术人才,打造五金工业城,消除“遗传式”贫困。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指导思想,一方面,为了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里解放出来,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我镇规划建立了以铁路配件、汽车配件、电力配件、五金弹簧、铸造等传统产品为主导,集产供销、工商贸于一体的“国利”五金工业城,

目前入园企业21家,创造就业岗位1100多个。另一方面,不少贫困家庭的青壮年劳动力,学历不高,没有一技之长,造成“遗传式”贫困。缺乏转移就业的职业技能,难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难以提升从业的岗位层次,形成了在家出不去,出去留不住,留下收入低的尴尬局面。为此,我们借助国家扶贫“雨露培训计划”,先后组织开展了“一人致富,全家脱贫”和“家家寻求发财路”的活动。抓住初、高毕业生面临职业选择之机,积极与有关部门和大中院校联系,聘请有关专家,举办了15期、总计2300人次的职业技术教育及就业方向培训班,培训电焊、机床加工、设施农业等实用技术,给他们发放小额贷款,鼓励引导他们领办、创办小五金企业。同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本地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劳务创收已成为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铁杆庄稼”。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关键。镇党委政府坚持把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始终放在扶贫工作的首位,支持创业有成的党员民营企业家、致富能手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引导县、乡机关退休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任职。为此,我们建立了农村后备干部人才库,借两委换届之机,让农民群众民主推荐选致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有培

养前途的后备干部。通过定期培训和挂职锻炼来积累经验,为以后带领群众致富夯实基础。几年来,德邦电力配件公司经理高建堂、文明煤炭运输公司经理赵文明等,一批事业有成的年轻人走上了党支部书记的岗位,带领本村群众积极发展优势产业,开拓出了一条条有自身特色的脱贫致富之路。

省委、省政府在龙年之春,召开这样一次大规模、高规格的会议,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感到身上的责任和压力更大了。回去以后,我们一定要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认真学习借鉴各地的宝贵经验和做法,结合我镇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探索走出一条偏远乡镇,通过用足用活国家扶贫政策,依靠发展特色产业强镇富民之路。

红色铸就灵魂,绿色孕育希望,金色涵养实力!各位领导,同志们!时代赋予了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相信,有各级扶贫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有各位领导的关心和厚爱,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干好自己的事情,不负党和人民的希望和重托,让三彩文化铸就魅力灯明寺,再现革命老区的辉煌!

谢谢大家!

第四篇: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制度

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及制度

目前,我县执行的是:“四项制度,两项政策”

四项制度-----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③“少生快富”工程(包括:国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和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即条例规定的农牧民领取《光荣证》家庭一次性奖励政策);④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①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②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且在1973以后没有违反国家和自治区的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③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为止。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 扶助对象基本条件-----持有新疆行政区域内居民户口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②农村居民女方年满45周岁,城镇居民女方年满49周岁; ③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④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

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 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农牧民特别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后,不再重复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范围。

三、“少生快富”工程

(一)国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目标人群基本条件-----①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

1 条例》规定,符合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政策的夫妻,即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少数民族夫妻。成建制转为非农业户口,但计划生育政策仍然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夫妻,可以纳入工程实施范围;②自愿少生一个子女或两个子女,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结扎、上环、皮埋)。③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含49岁)。

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按政策规定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而自愿少生两个子女,并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妻;已离婚、丧偶,现有两个子女已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或现有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龄在40至49周岁的农村少数民族女性也可纳入奖励范围

奖励标准-----对自愿申请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符合条件的项目户,每对夫妻一次性奖励不少于3000元。

(二)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

未纳入国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或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的农牧民家庭,包括以下情况:

①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汉族农牧民家庭;②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但女方年龄超过49周岁以上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家庭;③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离婚、丧偶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汉族农牧民家庭;④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现离婚、丧偶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少数民族农牧民家庭。

奖励标准-----符合条件①②或③④中的丧偶家庭一次性奖励3000元,符合条件③④中的离婚家庭一次性奖励1500元。

四、边境县、贫困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

基本条件-----①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②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三孩生育政策的农村少数民族夫妻;③按生育政策自愿少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或自愿少生育两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④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⑤自愿采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⑥已有两个子女并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或现有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离婚、丧偶且年龄在40至49周岁的农村少数民族女性也可纳入特殊奖励范围。

纳入边境县、贫困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的对象,不能再

2 纳入少生快富工程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范围

奖励标准-----符合边境县、贫困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的对象,确认当年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丧偶的确认当年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离婚的确认当年给予一次性1500元奖励金);从第二年起,按每人每年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

两项政策-----①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区内普通高校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加分政策;②农牧区领取《光荣证》家庭参加合作医疗后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享受高于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一般参合家庭补偿比例5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

一、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区内普通高校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加分政策

凡申请报考区内普通高校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加分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本人及父母均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

②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

③2007年1月1日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家庭,其子女不享受加分政策。

④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的报名学生户口性质按照当年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招生工作规定中“户籍条件”予以界定

加分分值-----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的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在考试总分上加5分区;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加10分。

二、农牧区领取《光荣证》家庭参加合作医疗后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享受高于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一般参合家庭补偿比例5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对农牧区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参加合作医疗后,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比一般参合家庭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人口和计划生育应知应会知识

1、一法三规一条例一决定:

3 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9.1施行, 7章47条) 三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10.1施行,6章42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10.1施行,25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9.1施行,15条) 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1.1执行) (2006.5.25修改,2006.5.31执行)

一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2006年12月17日颁布实施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25条。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暂行办法》是2008年5月5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4、“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包括“关爱女孩”)的主题:2006年主题---关爱女孩与社会性别平等; 2007年主题---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2008年主题---婚育道德与家庭幸福;2009年主题---生殖健康与生命质量;2010年主题---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

5、新时期宣传教育工作的“五大任务”即: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促进生育文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加强独生子女教育,提高人口素质;普及生殖健康知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①我区的生育政策:城镇汉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一个子女,少数民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汉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少数民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

②晚婚晚育年龄:汉族公民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少数民族公民男年满23周岁,女年满21周岁初婚的为晚婚。达到晚婚年龄结婚后初次生育的为晚育。

8、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

9、计划生育“三结合”:与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结合、生活结合、生育结合

10、计划生育“三关爱”:人性关爱、人情关爱和人文关爱

11、计生协会的五项职能: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

12、协会会员的“三员”作用:政策法规的宣传员、邻里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员

13、计生协会的“三自作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五篇:大力发展中医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大力发展中医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3月15日,新华社授权发布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1年国家将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3月15日,新华社授权发布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1年国家将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报告在“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中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提高并稳定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到70%以上。

报告指出,今年是医改三年实施方案的攻坚年,要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在基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完善基本药物保障供应体系,加强药品监管,确保用药安全,切实降低药价。

二是抓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各地在医院管理体制、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改善医患关系。

三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定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参保率和新农合参合率。今年要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

四是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今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的预防控制和规范管理。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继续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和救治保障试点。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五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完善和推进医生多点执业制度,鼓励医生在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合理流动和在基层开设诊所,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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