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问题

2024-05-08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问题(精选12篇)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问题 第1篇

一、证券公司财务管理的概述

财务管理是指有关资金的筹集、投放和分配的工作, 是一种价值运动状态下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管理工作。证券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是承担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还有会计核算等多种职能, 在证券公司各部门中起到价值管理的核心部门, 是整个证券公司最重要的管理部门之一。证券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都是以实现证券公司全部财务活动需要为最终目标的, 简单地说, 就是要通过证券公司的合理经营, 在有限的资金时间内将企业的财富不断扩大, 使得证券公司的利益不断扩大化, 从而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证券公司财务管理的问题

证券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仍属于发展的初期, 在这个证券市场逐步由新兴市场走向成熟的发展过程中, 财务管理作为证券公司管理的核心内容面临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1. 公司管理层领导的素质不高, 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水

平较低, 没有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缺乏对财务管理知识掌握, 没有认识清楚财务管理的要求与作用, 只是一味地以为证券公司效益问题是靠业务做出来的, 而与公司的财务管理没有太大关系, 对财务人员的要求过低等。

2. 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的组织结构过于单一化和分散。

现阶段我国的证券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财务部门的组织结构太过简单分散, 其中财务管理人员的权限过于集中。虽然通过改革发展我国的证券公司的财务部门已经由最初的简单模式发展成为这种集权型模式, 但是相较于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这种组织结构就表现得太过分散了, 管理人员也相对较多, 公司的企业成本也随之增加, 这一点与成本效益原则是相违背的。

3. 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出现问题且加大了财务风险。

现今, 我国的证券商可采用的融资方式主要有两种, 分为长期的融资方式和短期融资方式。其中长期融资方式主要包括股票发行、增资扩股、债券发行, 而短期融资方式则包括回购国债、股票质押贷款和银行同业拆借等。目前, 现有的这些融资渠道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缺乏自我监管的能力, 不能够给证券公司的经营和证券公司的客户带来实质利益, 已经出现了较大的消极影响。同时, 由于我国相较于发达国家比较成熟的证券公司而言规模小, 管理不成熟, 风险的控制能力低下, 法律政策制度不健全, 这些都导致了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的不通畅, 带来了更多的风险。

4. 管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方面存在漏洞。

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指的是事先存放在证券公司所开设的资金专户中的资金目的是为进行证券的买卖。目前, 我国的证券公司在经营运作中对客户交易的资金结算缺乏统一的管理, 内部监督制度上不完善, 经常发生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现象, 加大了证券公司的结算风险, 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壮大。

5. 缺乏完善的财务奖励及考核制度。

目前, 我国的证券公司中普遍缺乏科学的完善的财务考核和奖励机制去, 缺乏一个定量的考核标准, 大多数企业还只是简单的依据证券市场行情来决定各部门和员工的收入。大环境好时, 收入就增加;而大环境差时, 收入就会减少。并且, 在行情好时工作并不努力的部门或员工也会因为整体环境的问题而得到丰富的奖励。这种无明确奖励考核制度的情况长时间进行下去, 就会大大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就会对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带来巨大的伤害。

6. 证券公司财务人员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一些证券公司的财务人员的职责不高, 经常是处于一个听指挥的状态, 领导让怎么干就怎么干, 没有创新意识, 业务素质不强, 对业务内容不够熟练, 法律知识匮乏, 法律观念不强, 从而使得工作中的会计基础工作都做不扎实, 财务人员的基本工作职能不能够发挥。在证券公司的成本、收入和利润方面出现虚假现象, 致使国家的税收严重的流失, 并且导致会计信息准确性不高。

综上所述,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行业的核心, 财务管理作为证券公司的中枢, 其稳定的发展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 及时解决, 将财务管理的水平发挥到最大化, 才能是证券公司的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从而提高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刘英.公司治理与财务监督模式的比较与借鉴[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5)

[2]于华.基于信息理论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分析[J].嘉兴学院学报, 2010 (1)

[3]宋爽.后经济危机时代背景下我国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1 (7)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问题 第2篇

及风险

【摘 要】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投资顾问业务模式有助于稳定券商佣金收入,逐渐成为证券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同时,对于投资顾问业务合规管理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投资顾问业务的健康发展,笔者结合在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工作中经验,对证券公司开展投资顾问业务当中的合规风险做了揭示,以达到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的开展业务,避免出现合规风险。

中国论文网 /5/view-5432003.htm

【关键词】证券公司;投资顾问;合规问题;风险

一、证券公司投资顾问业务概述

《投顾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由此可见,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包含四大要素:首先,投资顾问业务的主体为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其次,投资顾问业务的形式以与客户签订协议为基础。第三,证券投资顾问的性质是有偿服务。第四,证券投资顾问的服务内容是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并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证券投资顾问的上述四大要素是区别证券公司其他业务的关键。

二、合规风险点

(一)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的资格管理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其从事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也不同于普通的证券从业人员的要求,有一定的特殊性,具体如下:

1、注册的要求

根据证券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第十三条规定,其明确了申请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可见,投资顾问注册的要求比普通的证券从业人员注册要求要高。此外,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六条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证协发[2010]178号)(以下简称“《投顾注册通知》”)的第一条规定,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因此,证券公司投资顾问业务不是简单具备了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就

可以去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的,特别是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应当避免仅仅让仅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员工就直接从事投资顾问业务,必须依法合规的持“投顾”证上岗。

2、兼职问题

关于证券分析师兼职证券投资顾问的合规性问题。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六条明确了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因此明显可知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不得兼职,若两者混同,则很容易出现利益冲突,这也违背了《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中证协发[2010]203号)避免利益冲突的要求。

关于证券经纪人兼职证券投资顾问的合规性问题。《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一条:“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一)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三)向客户介绍与

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四)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五)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由此可知,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范围不能够超出上述六点的规定,因此可以排除证券经纪人从事证券公司非经纪的所有业务。即不可以兼职证券投资顾问,而且也不能够向利用证券公司的研究分析报告向客户提供投资操作建议。

3、变更、离职的要求

证券公司投资顾问人员在变更与离职时,也有特殊要求。根据《投顾注册通知》第五条的规定,证券投资顾问变更岗位,不再从事证券投资顾问的,所在证券公司应当在该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办理申请注销有关人员的证券投资顾问注册登

记;证券投资顾问变更岗位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或者证券分析师变更岗位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所在的证券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申请注销有关人员的原注册登记,并为该人员办理新的注册登记。有关人员变更注册登记完成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同时,《投顾注册通知》第六条的规定,证券投资顾问离职,其所在证券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提交离职备案。证券业协会依据公司提交的该人员离职备案材料,办理注销该人员的证券投资顾问或者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

从上述规定可知,从事投资顾问的人员在变更、离职投资顾问岗位时,证券公司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这里特别注意证券公司办理投资顾问变更、注销手续的时间结点,变更登记是在证券投资顾问变更

岗位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同时,如果是分析师变更投资顾问,则必须先将证券分析师资格注销,然后重新向证券协会申请注册投资顾问,并且在注册登记完成之前不允许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而当投资顾问离职时,证券公司与证券投资顾问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0日内证券公司必须向中国证券协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这里的解除劳动合同之日的确认,可依照《劳动合同法》(主席令[2007]第65号)第三

十六、第三

十七、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证券公司与投资顾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协商约定的日期为劳动合同解除的日期;(2)投资顾问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证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以30日后的日期为劳动合同解除的日期;(3)投资顾问有过错的,证券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证券公司通知投资顾问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劳动合同解除的日期。因此,证券公司应当关注投资顾问变更和离职手续的管理,若

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则会产生合规风险导致被中国证券业协会纪律处分。

4、公司投资顾问制度的要求

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制定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注册登记、岗位职责、执业行为的管理。同业也应当建立健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覆盖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上述规定明确要求了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里应包含专门规范证券投资顾问的管理制度,不能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混同,否则也属于违规。

5、培训的要求

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证券投资顾问的职业操守、合规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因此证券公司内部管理证券投资顾问的部门应当有专门针对

证券投资顾问的培训计划,以加强证券投资顾问的合规意识。虽然《投顾暂行办法》并没有具体要求培训的方式和时间长短,但《投顾暂行办法》把证券公司对证券投资顾问的培训作为一个合规要求。因此,对于证券公司来说最好的方式是证券公司在对证券投资顾问培训时做一个留痕即可规避该合规风险。

(二)投资顾问的执业活动

投资顾问业务由于是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因此具有特殊性,投资顾问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关注以下合规风险:

1、投资建议的依据

前文已经提到《投顾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证券研究报告或者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由此可知,证券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必需是证券研究报告

或者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但若出现证券研究不足以支持证券投资顾问服务需要的,证券投资顾问也不能发表自己独立的投资建议,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当证券公司的研究报告不能满足证券投资顾问的服务时,应当向其他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购买证券研究报告,提升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能力。但是若证券投资顾问仅能够发表证券研究报告的意见,则证券投资顾问的仅仅是证券分析师的传话筒而已。事实上,由于不同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服务需求不同,证券投资顾问所依据的证券研究报告观点会有差异,证券公司的券投资顾问人员就研究报告的同一问题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的观点可以是不一致的。实际上《投顾暂行办法》里恰恰是鼓励证券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与研究报告的观点不一致,在《投顾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中就明确了鼓励证券投资顾问

向客户说明与其投资建议不一致的观点,作为辅助客户评估投资风险的参考,但前提是建立在证券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否则就有合规风险。

2、提示义务

若证券投资顾问在对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必需提示投资风险,否则就是违规行为。因为《投顾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已经明确了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因此避免该合规风险的方法便是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投顾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明确了证券公司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必须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中证协发[2010]200号)的有关内容,而且应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由投资者签收确认,并由证券公司归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档案保存。

3、以分成方式收取证券投资顾问

服务费用合规问题

《证券法》第171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不得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尽管该项规定是对投资咨询机构作出的,但是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从事同样的业务,应当遵循同样的规则。

《投顾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与客户协商并书面约定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安排,可以按照服务期限、客户资产规模收取服务费用,也可以采取差别佣金等其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该项规定明确了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基本要求。证券公司可以按照上述基本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合理的证券投资顾问收费方式。

由上可知,《投顾暂行办法》要求证券公司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是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

投资决策,不代理客户作出投资决策,也不接受客户全权委托管理客户资产。证券投资顾问服务采用收益分成的收费方式,可能会激发相关顾问服务人员为了获取分成收益,向客户提供不适当的、高风险的投资建议行为,一旦客户亏损,会导致大量纠纷。因此,合规的服务费用收取方式为按照服务期限、客户资产规模收取服务费用,也可以采取差别佣金等其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同时,要注意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应当以公司账户收取。禁止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

4、投资建议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的要求

《投顾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了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符合:(1)客观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功能,不得对其功能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2)揭示软件

工具、终端设备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不得隐瞒或者有重大遗漏;(3)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所使用的数据信息来源;(4)表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应当说明其方法和局限。若在运用软件工具、终端设备为载体提供投资建议服务时不按照上述规定即属于违规。

(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推广

证券投资顾问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必须遵守监管部门的规定,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特别注意以下三个合规风险点:

首先,在进行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其次,证券公司若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进行广告宣传,应当遵守《广告法》

(主席令[1994]第34号)和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广告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同时证券公司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媒体所在地证监局报备。这里的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指《关于协同做好广播电视证券节目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0]78号)《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通知》(证监发[2006]104号)、《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证监机构字[2005]143号)、《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证监发[1997]17号),根据上述规定,特别注意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证券公司和投资顾问必须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而且禁止与相关媒体、通讯服务机构及其他合作方进行咨询服务收入分成。禁止以夸大、虚报荐股业绩等方式(包括以推荐的个股市场表现代替推荐的证券组合的市场表现),进行

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及营销活动,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的信息。

第三,证券公司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证监局报备。

因此,证券公司在业务推广时不得出现虚假宣传、或在通过公众媒体或讲座等形式宣传时、必需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向当地证监局报备,否则就会存在合规风险。

(四)参加公众媒体

《投顾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鼓励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组织安排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按照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客观、专业、审慎地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变动情况发表评论意见,为公众投资者提供证券资讯服务,传播证券知识,揭示投资风险,引导理性投资。”由此可见,证券投资顾问是可以参加公众媒体 的,而且依法可以发表评论意见。但《投顾暂行办法》第三十一二条对证券投资顾问在参加公众媒体时作出了一定的限制,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

(五)客户回访及投诉处理机制

1、客户回访

《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了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回访机制,明确客户回访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并指定专门人员独立实施。因此,证券公司应当关注以下合规风险:首先,证券公司内部没有相应的客户回访制度。其次,客户回访的人员是从事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第三,回访的内容不够具体,并且没有将回访的内容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予以留存。

2、投诉处理机制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涉及证券公司的客户较多,一旦与客户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应当有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并作

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必备要求之一。《投顾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事项。”从这一条可以看出,在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时,遇到与客户之间的各种矛盾甚至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因此应该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进行有效的处理,不能让事件扩大,尤其不能被新闻媒体报道,否则将对公司造成很多不利的影响,而且缺乏投诉处理机制还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避免该合规风险的方式有:(1)公示客户投诉途径。(2)及时稳妥解决客户投诉问题。(3)客户投诉及处理过程结果予留痕。

三、违规可能面临的处罚

(一)刑事责任

《刑法》(主席令[1997]83号)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八十三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六条,《投顾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罚款、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

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公司绩效管理问题探讨 第3篇

【关键词】企业;绩效管理;对策

人力资源是企业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企业文化的建设均依赖于人力资源管理,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这是众多企业家长期思考和实践的课题。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绩效管理,这项工作做不好,会大大降低人力资源的利用率,造成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所以做好绩效管理是每个管理者必须重视的。

一、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简介

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隶属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下属的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其前身是西安煤矿机械厂,成立于1951年,是我国采煤机设计制造的大型骨干企业和出口的重要基地。2008年8月,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与中煤装备公司合作投资对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战略重组,重组后的公司实力进一步增强,已成为国内集采煤机设计、制造、营销为一体的高新企业。

公司资产规模9.48亿元,年销售收入7亿元,现有员工1600人左右,研发力量雄厚,技术装备先进,检测控制手段完备,拥有主要生产设备560台,其中高、精、尖设备50余台。企业先后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所有产品均获得国家“MA”标志认证。

公司主要生产采煤机、掘进机以及矿井提升专用设备等,主导产品采煤机有交流变频电牵引、电磁调速电牵引、液压牵引三大系列60多个品种,采高范围从1.0M~7.1M,功率从350kW~2550kW,能够满足国内外不同煤层条件下的综合机械化采煤需要。公司产品多次荣获省、部级奖励,其中MG500/1130-WD型交流电牵引采煤机获2006年度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产品遍布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出口俄罗斯、印度、孟加拉等国。

二、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绩效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员工的绩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要搞好绩效管理,就必须了解现状,及时发现机制运行中的问题。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在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绩效计划制定以及对所有员工的工作分析很粗略

首先,每年没有按照上年经营情况以及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绩效计划;

其次,管理人员和员工没有就第二年的绩效目标进行充分的沟通讨论;

第三,人力资源部门也没有详细的绩效计划出台,只是简单的制定一个岗位职责和部分人员(如营销人员、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第四,绩效计划与绩效工资没有挂钩,也没有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结合起来。

企业在重组以后,没有系统的开展员工工作分析与评价的业务,所以每个员工并不完全明白自己要达到的目标,只是被动地接受指令,也不能系统地了解自己工作中出现的偏差,更不能全面了解工作中的取得成绩大小的原因。这样大大降低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也大大影响了企业的绩效。

(二)个人工作绩效指标的制定不客观、不合理,可量化指标所占权重很低

每年,公司只对部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但标准的制定很粗略。如对中层管理人员从德、能、勤、绩、廉几方面进行考核,但这些项目的权重有时是平均的,有时虽然有侧重但没有考核细则,可量化的指标很少,操作后发现人为因素太大。公司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标准的设计不合理甚至没有标准,没有绩效考核标准就无法得到客观的考核结果,而只能得出一种主观印象或感觉。另外,粗略的标准对人员进行考评,导致不全面、不客观、不公正。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应当建立在对工作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但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在这一点上恰恰做得很不到位。众所周知,工作标准是员工行为和工作的尺度,也是绩效考核的依据。企业的绩效标准的设计不合理或者标准模糊粗略,必然使得绩效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只能凭主观意识进行考核,进而造成绩效考核的结果不能反映客观现实。

(三)绩效管理涉及的内容不全,涉及的人员范围太小

绩效管理体系涉及绩效计划、绩效辅导、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反馈、绩效应用等几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和环节缺一不可,而且参与这个体系的应该是企业的每一位人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绩效管理的目标,从而为提高企业整体效益和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然而目前,公司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管理凌乱,内容不全,专业人员紧缺,被考评人员范围小(只是部分,不是全员) 等问题。从绩效管理内容方面说,绩效计划、绩效反馈、绩效应用都没有很好的开展;从参与的人员来说,被考核者仅限于中层管理人员,偶尔涉及营销人员和新员工,对大部分员工没有进行过绩效考核。

(四)考核周期设置过长

公司目前只有年度考核,没有季度、月度、旬、周考核。每年只在年终对有关人员进行一次考评,达不到过程绩效的控制效果。绩效是结果,更是行为(过程)。不重视过程控制,只重视结果的考核;或者说不重视过程中的绩效以及员工行为的随时调整,只重视对结果的评估和认定,是一种马后炮式的管理,效果会大打折扣。

(五)考核方式过于简单

公司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基本采用上级打分、同级打分、下级打分的办法,比如对中层管理人员,就采取上级领导打分、全部中层打分、本单位职工打分相结合。但这样一刀切的办法,没有充分考虑岗位的差别、贡献的大小、工作的环境、人员之间的熟悉程度等诸多因素对考评结果的巨大影响,而且这还没有考虑晕轮效应、领导的偏好甚至一些人的极端主观偏见。所以考核结果往往不敢公开,许多人对此种考核方式非常的反感,对考核结果抱有极大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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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结果几乎没有反馈

每次考核完后,大多数人并不清楚自己的考核结果,当然也就不知道自己业绩或行为上的不足。只有个别人得到了反馈结果,而且是笼统的结果,这些人到底也不明白自己的问题出在哪儿。正因为绩效缺乏有效的反馈,信息传递难以畅通,严重限制了绩效管理体系的改进和管理的下一轮PDCA循环。

三、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绩效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公司有的领导认为,绩效管理是一项非常繁琐、非常耗费人力和时间的不太创造效益的事情,而且实施起来难度很大,效果不理想,还不如沿用传统的考核办法来得简单易行、轻车熟路,所以对实施绩效管理兴趣不高,平时也不愿花费更多的精力去抓这项工作。

(二)高中层管理人员对绩效管理的作用理解不深刻不透彻

大部分高中层管理人员认为绩效管理就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事,与自己或自己的部门没有什么关系,加上许多人根本没有接受过该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对绩效管理的概念、作用、意义理解不深不透,所以各部门对自己的员工也没有开展绩效考评活动,只是按常规进行简单的工作安排、督促检查、奖惩和工作评价,没有对整个公司的绩效实施起到推动作用。

(三)多数人员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及重要性不了解

大部分员工对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知识和重要性并不了解,也不愿过多地关心,这是许多国有企业的现状,大家关注最多的薪酬的分配多少以及分配办法是否合理公平,并不十分关心绩效,包括公司绩效、个人绩效。即使公司搞部门考核,只要不涉及自身利益,大都采取随大流、走过场的方式。

(四)国有企业体制导致过于追求产值规模而忽视人力资源管理产生的效益和作用

公司虽然在2008年已重组为新公司,但还是不折不扣的国有企业,而且管理模式没有大的变化,在绩效管理方面仍然采用原有的办法。企业过多的精力还是放在产值指标的完成上,对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要求的大部分工作没有认真开展,许多工作并没有计划而是应付或应急,造成工作效率低,内耗大。所以目前公司还没有利用绩效考评结果进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薪酬管理、员工激励、职务晋升等等。

四、改进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绩效管理的措施

(一)高层领导尤其是“一把手”重视是前提,这是决定公司绩效管理能否实现目标的核心问题

绩效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事,它应该是一把手工程,全员参与的工程。具体的实施要由一把手挂帅亲自抓,高层领导分头抓,人力资源部门全程抓,各个部门全面抓,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项工程就无法持续进行,也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提高企业竞争力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二)以人力资源部为中心,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为企业的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可在人力资源部设立专门的考核小组,由一名部长担任组长,结合从企业战略目标分解的具体目标任务,在与各部门领导和员工充分沟通理解的基础上,详细制定公司各部门及所有员工的绩效计划,在每个部门设专人进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各种基础资料,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绩效考评的日常工作,并为月末、季末、半年、年终的各次考核提供客观依据。平常考核与月度、季度、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注意加强平时考核,不能忽视平时绩效考核对企业员工工作评价的作用。为了切实发挥目标管理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的效果,年度总评除了给予员工合理的绩效评价之外,更为重要的是针对员工的工作成果与工作能力,建议其应接受的训练及发展目标,以有效地提高其工作能力与发展潜能。

(三)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丰富员工绩效管理知识

培训是提高员工知识和技能水平的有力工具,也是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开阔视野最好的办法。要使企业绩效管理取得较好的成效,就要从系统性的培训抓起,让所有员工熟悉并掌握绩效管理方面的知识,而且随着绩效体系的不断升级,还要加强相关的培训,让员工真正成为企业主人翁,全程参与到企业的管理中来。要加大管理人员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从培训中让这些人员充分认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绩效管理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重要性,提高大家依靠全体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四)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

制度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企业应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当然也包括绩效管理的各项制度,然后从上到下严格地去落实,充分发挥制度这个“法”的激励和约束作用,逐步形成制度文化,让所有员工自觉地遵守并维护其严肃性。

增加定量指标,尽可能减少定性的指标项目,让考核者做出科学、客观的考评结果。对定性指标,要提高考核的可操作性,就一定要减少模糊的、人为因素较大的考核项,而且定性的考核项目要细分等级,等级越多越客观。

在考核信息反馈后,要做好绩效辅导,通过绩效反馈面谈,使员工了解主管对自己的期望,了解自己的绩效,认识自己有待改进的方面;并且,员工也可以提出自己在完成绩效目标中遇到的困难,请求上级的指导。对每个员工尤其要把握正面反馈尽可能多,负面反馈尽可能少,而且要做到客观、准确、真诚、心平气和,保证取得实效。做好绩效反馈,为绩效应用和新一轮工作分析打下基础,这是绩效考核非常重要的环节,是绩效管理能否形成闭环控制、能否升级至关重要的一步。

没有反馈的管理系统是开环系统,是不可控制的粗放型系统。只有认真实施绩效反馈,才使系统形成能不断纠正偏差,不断取得管理升级的封闭型的管理系统。

(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实施人性化的绩效管理

要充分相信广大员工的创造力,关心、帮助、尊重每一位员工,对员工进行准确的职业定位,并根据职业定位实施职业生涯规划,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作为管理者,要明确企业的战略目标不是部分人的努力就能实现的,必须把每个员工的岗位奉献和个人工作目标的完成作为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另 一方面,在多轮绩效管理循环过程中,企业不仅要重视工作绩效和组织绩效,更要注重员工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并引导员工使其个人目标逐步与组织目标相一致,这样可以产生无穷的创造力,为企业发展增添后劲。

【参考文献】

[1]谢青.人力资源管理[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

[2]刘泽双.人力资源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3]许红华.人力资源管理[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5.

[4]方欣,柳大维,李向东.企业经营与战略管理[M].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2008.

[5]吴凤山.企业战略与现代管理研究(八)[M].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

[6]赵涛.跟我学做人力资源经理[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

任跃武,供职于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探析燃气公司财务风险管理问题 第4篇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燃气公司的低位显得日益重要。燃气公司属于能源类的企业, 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这样特殊的地位和性质使得燃气公司的工作效果不仅关系到公司自身的生存发展, 同时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因此对社会的影响很大。而燃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是影响其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其中的财务风险管理是首要解决的问题。“财务风险主要指由于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而引起的财务风险。”目前, 燃气公司中出现的财务风险,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存在的风险

第一,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追求利益是唯一的目标。企业的内控制度关系到企业的很多方面, 具有抵御风险的能力。然而目前很多企业内部的财务控制职能已经严重削弱。企业对内部财务控制的误解, 导致管理粗放, 缺乏企业的现代管理经验, 漏洞百出, 使得制订好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流于表面形式, 这样就很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和经济损失。

第二, 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淡薄, 培训相对滞后。目前某些燃气公司中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淡薄, 不重视财务风险问题, 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 若不坚守原则, 就会偏离正确的道路, 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公司的工作运行情况。而培训的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首先, 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较弱。即不能充分掌握国家的财经制度和方针政策以及本行业的知识技能, 缺乏分析能力和敏感性, 制约了财务工作的质量。其次, 由于会计电算化时代已经来临, 很多财务人员缺乏这方面的知识, 不能做到与时俱进。

第三, 对财务风险的应对措施不足。目前很多燃气公司针对财务风险的管理意识淡薄, 对突如其来的情况不能很好地应对。财务风险管理涉及的领域比较宽泛, 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如果只是一味的强调风险的规避, 就会使得公司陷入被动, 也会使公司缺乏风险组合的意识。燃气公司作为企业, 本身就具有风险性, 若在财务管理上不做好相应的应对风险的措施, 那么将会对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

三、管理的手段

1. 加强管理, 做好内部控制制度

要想做好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 稽核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和疏忽, 通过稽核, 可以及时制止和纠正, 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第二, 原始记录制度。如果原始记录不准确, 就会给企业的管理带来不便, 所以, 应该根据燃气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 不断完善原始记录制度。第三, 内部牵制制度。实行内部牵制制度, 必须加强财务人员之间的联系, 使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审核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减少和防止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舞弊行为。第四, 定额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财务风险管理的顺利进行, 并为制定和修订方案提供可靠资料, 各公司应该注重定额完成情况的测算工作, 从而建立起领导与管理相结合的定额管理制度。第五, 绩效考核制度。要想解决好财务风险的管理问题, 必须做到科学客观地分析和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和成果, 做到公正客观。

2. 转变思想,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

由于财务风险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 任何环节的失误都会给企业带来风险, 因此必须具备一支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 这也是企业成功的必须条件。因此, 必须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圳, 逐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首先要树立财务风险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 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例如开展会议或者发放宣传材料, 以及在培训中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在培训中注重对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培养, 使其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其次, 在税务筹划、财务法规等多方面进行培训, 尽快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满足企业的要求。再次, 加强会计电算化、电脑知识等的培训, 对财务人员的知识储备及时更新, 做到与时俱进, 以适应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要求。最后。要引进竞争上岗的机制, 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然后通过考核者予以上岗, 未合格者对其进行再培训, 若还未通过考核, 则勒令其下岗。此外还可以采用激励的手段, 对于表现好的员工, 给予一定的奖励, 以此激发财务人员的斗志, 以保证燃气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很好地进行。

3. 建立健全燃气公司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为了降低风险, 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 必须积极建立预警系统。预警系统包括短期预警和长期预警系统。并且对企业而言, 资金风险在财务风险中占有重要部分, 燃气行业初期建设需要大量资金, 并且资金的占用时间和回收时间都较长。基于这种特殊性, 燃气行业往往面临资金断裂的风险, 因此资金预算管理是控制财务风险的有效手段。按照一定的程序, 将财务风险纳入预算控制范围, 通过事前规划, 评估财务风险的任何可能性, 采取相应的策略, 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 有效地控制产生风险的因素。此外, 还应该以财务风险的识别为基础, 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手段进行风险评估, 建立风险溯源、风险识别的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 “建立起包括财务和资金管理、物资采购、投资融资等各个管理种类以及以内控为核心的财务风险防范体系”。形成业务流程和财务风险的统一管理。

四、结语

综上所述, 在财务活动中, 财务风险的存在是客观的, 因此针对我国目前出现的问题, 必须从不同的的角度予以分析和解决, 燃气公司的管理者应该不断加强风险意识, 以积极的态度提高燃气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 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并且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取得更好的效益, 还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

参考文献

[1]唐鹏杰.浅谈燃气企业的财务风险与防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2, (7) :56-59.[1]唐鹏杰.浅谈燃气企业的财务风险与防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2, (7) :56-59.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问题 第5篇

各证券公司:

近一时期,部分证券公司开展了对业务创新特别是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创新的研究,少数证券公司还与商业银行合作,向特定或不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集合投资计划,开展了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为加强对证券公司从事的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一种新形式。与传统的.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相比,这一形式涉及的当事人较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复杂,管理要求较高、难度较大,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为此,中国证监会正在加紧制定规范证券公司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办法。在新办法实施前,证券公司不得向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集合投资计划,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在募集的集合投资计划,必须立即停止募集。

二、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开展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自本

证券市场风险防范问题研究 第6篇

【关键词】证券信用交易;风险控制制度;证券存管机制

1.证券信用交易及其风险控制

1.1证券信用交易概念和特征

1.1.1证券信用交易的概念

所谓证券信用交易,是相对于一次性的“钱券两清”的现货交易而言的,它是指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向证券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现金或股票,其差额部分通过证券公司或银行借贷而补足。

从广义上说,证券的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都可能会涉及到信用交易;而狭义的证券信用交易仅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也称为证券融资融券交易。

1.1.2证券信用交易的基本特征

(1)资金融通性。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只有两个市场之间的资金流动保持顺畅状态,才能避免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低下。证券信用交易以证券金融机构为中介,联结银行等金融机构和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引导资金在这两个市场之间有序流动,从而提高证券市场的整体效率。

(2)信用双重性。在证券信用交易中,一方面存在着因证券金融机构向客户垫款而形成的证券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信用关系,这是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形成的第一重信用关系;另一方面还存在着因证券金融机构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而形成的银行与证券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关系,这样便在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形成了第二重信用关系。

(3)财务杠杆性。由于信用交易机制是以信用授受关系为基础的,因而能够把投资者虚拟的资金需求 (贷款)和虚拟的证券供给(贷券)导入市场,使资金充分发挥效能。投资者可用同样的资金购买更多的证券,或以较少的资金购买同样数量的证券,从而提高投资的财务杠杆比率。

(4)利息支付的双重性。由于信用交易中存在双重信用,因此也就自然而然地存在双重利息支付问题。一方面垫资的证券金融机构会获得来自于投资者的垫资利息,另一方面向证券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银行也会收到来自证券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收入。因此,从利息的支付视角来看,证券信用交易具有利息支付的双重性。

1.2证券信用交易的风险和控制监管

1.2.1证券信用交易的风险识别

体制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体系由于存在缺陷而隐含的风险。我们知道,信用交易机制具有创造虚拟供求的功能,可以通过银行信贷融资,扩大银行的信用规模,并导致虚拟资本的几何级数增长,这比一般信贷引起信用扩张的乘数效应更为复杂。而虚拟供求的瞬息万变又对证券价格的波动起推波助澜的作用,形成证券价格严重脱离实际经济状况的泡沫现象。

信用风险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在代理业务中由于给予客户融资融券而可能给其带来的损失,即交易一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风险。从根源上说,引发信用风险是由于交易双方拥有信息的不对称,从而导致 “逆向选择”和 “道德风险”。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必须解决的风险。

市场风险则是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风险,其形成的根源在于市场不完全信息、各种行政垄断和人为操纵行为所导致的市场失灵和市场巨幅震荡。从信用风险的层次上判断,体制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是最基本的风险,其他风险属于派生风险。

1.2.2证券信用交易的风险控制和监管

通常的做法主要包括:

(1)法律监管。把信用交易纳入证券市场法律框架之内是各国证券市场通常的做法。美国在1929年股市大危机之前并没有对信用交易作相应的法律规定,但在股市大崩溃之后,为防止故伎重演,于1934年颁布了《证券交易法》,对信用交易中初始保证金比率作了相应规定,从法律法规上对证券信用交易作了明确规范。

(2)调整保证金比率。一般而言,信用交易量的大小取决于一国政府主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率的高低,通过调整保证金比率来调整和控制信用交易量是国外通常的做法。对初始保证金比率的调整,美国自1934年到 1974年大萧条时期,共调整了24次;以日本最为频繁,从1951年开始,到1988年共调整了100多次。

(3)实行抵押制度。证券抵押制度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认定从事证券抵押业务的金融机构的资质。如美国规定进行证券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只限于美联邦储备制会员银行,或者符合证券交易法、各州银行法和联邦储备法规定的非联邦储备制会员银行。二是规定除支付保证金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抵押品。如进行买空时购入者的证券即为经纪商的垫付价款的抵押品。

2.加强我国证券市场信用交易风险控制的几点建议

2.1加强法律监管

法律监管的执行主体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委员会,制定规范有关信用交易活动的基础性法律《证券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这是指导证券市场以及相关市场主体参与信用交易活动的根本准则。

2.2加强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的执行主体包括证监会、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它们分别从证券流通和货币影响两个方面制定相应的融资融券交易操作规则和管理规则。证监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管部门,其负责对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负责监管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证券公司融资交易的业务运作;银监会负责制定商业银行向券商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央行负责对证券金融公司的直接监控,对证券融资交易的信用扩张情况进行管理,确定货币政策、市场放贷规模以及融资利率(或基准利率)。

2.3加强一线监管

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部门,发挥市场监管的作用:负责制定融资交易、证券存管、资金结算等的管理规则;拟定融资交易的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与维持保证金比率,并可根据整个市场的交投情况,来适时调整维持保证金比率;决定融资交易证券的资格,定期公布允许从事融资交易的证券,临时决定取消该证券的交易资格;披露证券融资交易信息;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必要时与证监会密切配合展开深入调查。

2.4加强证券存管

建立证券存管机制。证券融资交易要求建立净额结算模式,即结算公司与证券公司进行股份与资金的净额清算交收,证券公司与投资人完成证券与资金的最终结算,对证券与资金结算分别建立“结算公司一证券公司一投资人”的组织体系,结算公司对证券与资金均实行净额结算。客户融资买进的证券登记于客户的信用交易账户,与现金交易账户分开,信用账户由券商管理使用。这就要求确立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抵押担保制度等。

3.结束语 证券信用交易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一种成熟的交易制度,是證券市场基本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我国证券市场处在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引进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是我国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创新,是完善证券市场机能的积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环节,对投资者、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及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我认为,经过努力,我国证券市场可以形成现款现券交易方式与融资融券交易方式并存的格局。这将为银行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提供合规渠道,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业与银行业,保险业三业协调发展。 [科]

【参考文献】

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管理问题探究 第7篇

目前,国内的上市公司主要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或者民营企业上市产生的。前者的法人股不能有效流通,并且,国家控股比例很高。尽管民营上市公司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但是,并没有脱离“家族式”管理经营模式,规范化监管实效性差;另外,国内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往往缺乏独立性,而且,其监事会常常受到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的主观影响,无法真正发挥监管效力。在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精干的财务团队情况下,财务风险发生率很高;不仅如此,国内的很多上市公司经常缺乏严格、科学的管理制度,以至于在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日益严重,进而无法为公司的决策者提供全面、准确的经营状况等信息,从而导致公司的决策出现失误的概率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加大。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是指公司在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在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或者同预期相偏离的经济收益的可能性。目前,我国的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潜在的财务风险不仅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更会影响到股东以及各方面债权人的切身利益,甚至影响到社会主义经济的整体发展。所以,加强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管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当前国内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存在现状,探索如何更好地提高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管控能力,进而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类型

(一)筹资风险

该风险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在资金借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等原因致使公司到期无法偿还本息,而导致公司利润受损的可能性。筹资活动的有效进行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前提,如果没有充足的资金,公司的生产以及经营等环节将处于停滞状态。通常情况下,筹资方式主要包括:债务筹资以及股权筹资。

(二)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在进行各项投资活动时,因为投资收益率的不稳定性,公司出现预期收益减少,甚至本金损失的可能性。企业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内投资不当,可能会引起公司资金结构缺乏合理性,公司存在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背离的财务风险。对外投资的投资项目选择不当,很可能面临被投资者偿还能力不足的财务风险。

(三)资金回收风险

该风险主要存在于上市公司的产品销售阶段,当公司的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全部回收时,很可能为上市公司的相应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严重的资金问题,以至于引起财务风险。在当前的市场风云变幻中,一旦公司的经营出现了一定的纰漏,很可能就会产生连锁反应,以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增大,甚至多次发生,进而导致公司出现财务危机。

(四)利润分配风险

上市公司在产品销售之后,势必会产生利润,进而涉及到了利润分配问题,从而也就面临一定的利润分配风险。上市公司在对利润进行分配时,未能做到科学、合理, 以至于预期分配和实际分配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偏差对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就是利润分配风险。

三、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原因分析

(一)外部原因

具体如下:

(1)政治环境。政治环境的变动是引发公司财务风险产生或增多的一个重要外部因素。其中,主要包括:国家政治制度、体制以及政策等。对上市公司而言,货币金融政策是影响公司贷款利息以及银行汇率的重要因素。例如:如果贷款利率下调,公司的贷款利息就会适当减少,有利于企业的积累资金,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反之,如果贷款利率上调,公司的偿还负担加重,资金流动迟缓,利润相对减少。随着上市公司国外业务往来的不断增多,汇率也成为了公司财务风险发生的又一关键诱因。

(2)经济环境。上市公司的经营与发展过程中,依存于一定的经济状况以及政策。其中,经济状况主要包括: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形势以及交通等资源管理状况等。公司发展的周期性决定了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是不断变化的。这一变化也使得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加。例如:当市场大环境出现通货膨胀,物价的快速增长,导致公司的经营利润不断下降,对应的筹资风险以及经营风险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常常借助货币紧缩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而这一政策的出台,在股市低迷的配合下,无形中加大了公司的财务风险。

(3)法律环境。法律意识形态亦是通常所指的法律环境。同对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法律相关机构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相对来讲,法律与政治环境是相辅相成的。同时,彼此间也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任何时候,公司的生产与经营都不能脱离法律框架而超然存在。然而,随着时代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很多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并不能有效解决公司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而这也常常导致相应的政策缺乏完善性。例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就是由于法律环境不够健全,会计相关法规缺乏完善性导致的,以至于公司的财务风险加大。

(二)内部环境

具体有:

(1)筹资决策过程中,缺乏合理的资金结构。筹资数额通常都是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决定的。当上市公司对经营规模错误估算,就会导致筹资金额过多或者过少。筹资过多,公司的资金使用费加大,导致负债增加。筹资过少,面临再次筹资,难度加大;当上市公司选择了错误的筹资方式时,也很容易增加公司的筹资风险和筹资成本。例如:当企业利润下降时,过高的负债率很容易导致公司资金偿还压力加大,财务负担加剧,进而很可能引发巨大的财务风险。

(2)多元化投资,缺乏合理决策。随着上市公司规模的不断加大,公司获得的贷款政策逐渐宽松,多数公司都倾向于扩大投资规模,并探索新的投资领域。在利益最大化理论的引导下,很多上市公司在不了解某一行业的前提下,投下了巨额的资金。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在没有充分准备好的情况下,往往使得这些“门外汉”损失惨重。

(3)缺乏合理的存货结构,资金流动缓慢。上市公司的存货变现,实现资金净流量,才能有效提升其债务偿还能力。当上市公司的存货结构缺乏合理性时,大量的存货无法变现,这在给公司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外,势必会导致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资产负债率过高,进而为公司带来财务风险。同时,当公司货物卖出却不能及时收回货款时,也常常使得公司资金周转迟缓,引发公司的财务风险。

(4)缺乏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上市公司采用现金股利模式,就会导致公司内部收益以及现金流量降低,从而增大了公司的债务偿还压力。选择送红股模式,相对于现金股利,其分配率提高,尽管为公司留存了更多的发展资金,但是,却并不是股东所期望的,很容易影响到公司的股价。转增股本也是一种常见的分配方式,尽管公司的现金流量没有降低,但是,随着股票数量的不断增加,股息变少,势必会影响到未来一年的利润分配。

四、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管控措施

(一)构建上市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财务风险预警系统能够有效帮助上市公司避免在财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预期目标偏离问题。在上市公司的不断发展过程中,设立一些有效的财务敏感指标,借助数理统计学方法构建数学模型,并观察随着财务敏感指标的变化,财务风险率的变化情况,进而给出系统、完善的预警分析报告。从而有效地帮助上市公司事前掌握各类财务风险的易发信息,指导其加强相应的防范工作,进而将公司的财务风险减到最小,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构建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必须排除各类主观因素的影响,并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信息的维护,资料的完善以及财务信息的准确、及时收集与整理。在预警信息得出之后,必须确保构建对应的应急措施以及补救方案,并要做到及时更新。由于相关数据非常庞大,为了保证系统的及时、高效以及全面性,务必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对数据进行动态更新与完善,确保信息的全面、准确以及拥有决策参考价值。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司财务运行机制

具体如下:

(1)构建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首先,借助科学模型,论证项目的投资可行性,避免因决策失误而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其次,对投资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做好投资计划。当资金充足时,可以采取项目的多元化投资,但是,投资的项目也要分清主次,突出主业。一旦出现资金紧张,应合理确定各投资项目的投资额,确保整体投资利益最大化。

(2)筹资决策机制合理构建。借款负债经营是多数上市公司的合理选择。但是,在筹资额确定上,务必要考虑到自身的综合偿还实力,避免公司因过度筹资而产生财务风险。一方面,公司要对各种筹资方案进行筹资效益预测分析,根据成本效益原则,选择可以使公司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经济效益的方案。另一方面,要确定合理的债务筹资方式、债务结构以及还款期限,实现最优的合理搭配。

(3)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完善的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公司有效降低财务风险,而且,这种完善过程本身就是规范和消除部分财务风险的过程。所以,公司应对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全面地加以完善并有效执行。

(三)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主要有:

(1)构建明确的公司产权制度。明确的产权制度是建立在明晰的产权关系基础之上的。产权明晰是权责明确的基础,只有权责明确,公司才能够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否则公司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更谈不上公司财务风险的防范。

(2)加强董事会对经营者的督导。在实行委托代理制度的公司中,经营者的逆向选择与信息的不完全对称是经营者“隐藏行动”产生的基本原因,经营者通过“隐藏行动”,会采取有悖于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使委托人利益受损。因而,董事会应建立对经营者的督导机制,对经营者进行适时追踪控制,一旦发现经营者行为偏离既定的财务目标,可能导致财务风险发生时,就应该以委托者的身份发出指令,责令经营者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3)协调委托代理关系。一方面可以通过工资加奖金、年薪、直接发放股权激励等措施来协调委托代理关系,另一方面通过重新调整委托代理结构以此来减少代理人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

(四)建立公司财务风险控制评价体系

在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对风险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财务风险控制是指在财务风险识别和度量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从而降低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减少财务风险发生的概率,以便实现计划所规定的财务目标。财务风险控制本身是就是一项管理活动,需要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是以内部控制为基础,在控制过程中考虑风险因素,通过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进行评价,能够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中存在问题及时改进和整顿,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问题探析 第8篇

关键词:小额贷款,风险管理

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5月联合下达文件以指导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的业务, 其中规定“四类机构的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 利率下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四类机构应建立健全利率定价机制, 按照贷款定价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并且符合司法部门的相关要求。”而我国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高利贷的司法解释规定, 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由此可知,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波动区间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至4倍。央行利率水平的变化将会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及收益状况, 尤其是近期我国通货膨胀率较高的情况下, 央行多次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 利率的波动和变化加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风险。同时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的情况下, 未来利率的市场化波动会进一步影响其经营状况。

(二) 信用风险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手册》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投向“三农”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70%。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其生产经营对自然条件及生产环境有较强的依赖性, 农业生产面临着很大的自然条件的束缚和市场行情的左右, 尤其是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很大, 再加上我国农村基础配套设施还不完善, 农村种养殖业面临较大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使用者是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户, 农业生产效益是农户偿债能力的重要保证, 因此农户生产经营的风险也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同时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同时, 《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手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只能在注册地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 不允许跨行政区域经营。这一规定使小额贷款公司业务集中在一定行政区域内, 导致了风险集中, 一旦遭受天灾, 整个区域的农作物会大面积受损, 农民收入减少, 而农民属弱势群体, 承受风险损失的能力有限, 这会削弱其还贷能力, 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经营风险。除了农户经营风险导致的信用风险外, 小额贷款公司还面临着单纯由农户道德风险而带来的信用风险。由于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 农村的信用环境较差, 有些农民信用观念比较淡薄, 赖债、逃债思想较重, 道德风险难以抵制。

(三) 流动性风险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手册》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于“只贷不存”, 公司只能以股东出资额进行贷款, 不能吸收存款。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贷放的速度要快于资金回收速度, 资金面紧张状况在所难免。如宁夏某小额贷款公司首期3000万元注册资金在成立之初短短2个月内就发放了2000多万元, 为进一步开展业务, 该公司只得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办申请增资扩股, 又注资3000万元, 但是由于贷款需求大, 新注资的资金在不到3个月时间内已发放贷款完毕。流动性风险已成为困扰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的发展。

(四)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在我国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过程中, 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人员因素中的操作失误、违法行为、越权行为和流程因素中的流程执行不严格。目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从人员构成上来看, 普遍存在着人员少、专业技能弱的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的大部分人员均未从事过金融业务, 业务知识欠缺, 极易产生操作风险, 且许多公司目前尚未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岗位和配备相应的人员, 风险处置业务操作也只停留在文字上规章制度。

(五) 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尚处于探索阶段, 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 这种法律、法规的欠缺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尚不明确, 由此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首先,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当地政府批准设立, 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 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手册》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的原则是“只贷不存”, 但是我国《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使小贷公司处于尴尬的境地。其次, 从贷款公司提供的业务来看, 只提供贷款业务使它不同于商业银行, 不适用于《商业银行法》。但是贷款业务本质上又是一种金融行为, 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 也不能完全适用《公司法》。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要收取商业利润并采取商业化的经营方式以实现资金利用, 又不同于以财政为后盾的政策性银行, 不能接受相关政策性银行的法律调控。这种现象使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行为出现了法律监督的空白状态。最后, 法律的欠缺使得对其监管存在一定问题。目前, 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为银监会, 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 在法律上还称不上是金融机构, 所以它不受银监会的监管。目前各地政府具体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 监管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监管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对策

(一) 进行利率预测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者应强化利率风险意识, 逐步确立利率风险管理在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加强风险体系的建设。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是建立在准确的利率预测的基础上的。利率市场化之后, 影响利率的因素将更加复杂, 利率的变动将更加频繁, 因此公司必须有能力判断利率走势, 对利率进行准确的预测。市场利率是由资金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决定的, 影响其波动的主要因素有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客观经济环境、价格水平、证券市场、国际经济形势等诸多因素。在进行利率预测的时候不但要分析每个因素的变动对利率的影响, 而且还要分析这些因素间相互作用及其对利率的影响, 要根据各因素对利率的影响做出对利率走势的判断。其中公司要特别关注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 因为在我国利率是实现中央银行政策意图的重要杠杆之一, 在利率市场化之后尽管利率总水平由市场决定, 但是中央银行仍然会通过一些操作工具对利率进行间接调控, 影响利率走势。

(二) 设计多种信贷产品、构建征信体系

小额贷款公司除了继续向有一定经济能力和社会关系的人发放担保、抵押和质押贷款外, 还可以进一步将贷款对象扩展到低收入客户。在向资产很少的低收入客户贷款时, 客户一般不存在传统的抵押担保品, 但事前的严格选择放款对象以及抵押担保替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小贷款风险。小组联保、小组基金等是主要的抵押担保替代形式。这种方式已被一些NGO小额贷款组织运用, 被证明是十分有效的。另外还可以采取公司+农户模式, 通过联合有一定规模、技术和经济实力的龙头企业, 采取企业与农户签订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合同, 由龙头企业担保农户贷款的方式取得小额信贷的支持。这种方法不但使没有资金的农民取得了资金, 减少了金融风险, 同时也使农户产品有了销路, 企业货源有了保证。

构建严密的征信体系。小额贷款公司除了要充分利用其他商业银行共有的客户信用体系外, 还要建立对农户信用等级评估。在资信等级评定过程中, 评估小组除了信贷员之外, 还要有村委会成员和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参加, 对评估标准、评估结果张榜公布, 设立意见箱, 举报电话, 自动接受监督, 倾听群众意见, 杜绝信用评估的暗箱操作, 增强评估工作的透明度。在信用等级评估后, 要将资信等级评定结果在小额贷款公司和其它金融机构间实现资源共享, 以共同约束和激励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三) 根据农户需要提供配套服务

小额贷款公司除了提供金融服务外, 还应针对客户需要适当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 收集市场行情等配套服务, 构建标准化服务链。具体而言, 在支农服务的进程中, 应竭力当好“三员”:一是“培训员”, 二是“宣传员”, 三是“护理员”。

(四) 加强贷后管理

北方经济·2008年第10期6

公司信贷员应严把审批关, 贷款发放后应跟踪了解贷款的去向, 如定期进行贷款项目检查、调查贷款资金使用等以监督农民将贷款应用于正常的生产活动中。通过对客户进行风险预警的分析, 来决定是否对客户进行再贷款或贷款展期, 对风险较高或显著上升的客户应按期回收本金, 不予续贷, 或在续贷时调整贷款期限和发放方式;而对风险低、经营状况好的客户则继续予以资金支持。虽然此举会增加整个交易活动的成本, 但是相对于整笔贷款的收益而言, 这部分成本是可以承担的。同时, 对农民进行相关金融知识的普及, 使农民正确地了解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意义从而合理使用贷款, 提升农户的信用意识, 保证贷款安全运行。

(五) 扩大融资渠道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小额信贷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发放贷款, 并且“只贷不存”, 即不能吸引存款。央行此举本意是为了控制风险, 因为一旦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存款, 如其经营失败易导致存款挤兑, 形成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这一“只贷不存”的作法无可厚非。但正如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所言, “只贷不存”相当于斩断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 缺乏资金来源的小额贷款公司长期内难以为继。所以从长远发展来说, 监管当局应制定适当的具有“正向激励”机制的发展路径, 除了允许股东增资扩股外, 还应逐步允许那些经营业绩好、诚信记录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扩大其融资来源, 通过相互资金拆借、吸收转贷款、批发贷款, 进而吸收一定比率的存款等方式扩大其资金来源。同时, 小额贷款公司也应与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民营企业合作, 拓展融资渠道。

(六)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

小额贷款公司金融风险的内部控制机制是一种自律行为, 规范有效的金融风险内控体系应以合理分工、权力制衡为主要原则。为此小额贷款公司要逐步建立起合理的授权制度、科学的业务制约和监督制度以及规范的岗位管理制度, 通过合理授权, 要求员工在其权限内承担相应的职责和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并应当具有前瞻性, 且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根据业务的发展增加新的监控内容。

建立完善的、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信贷风险客观存在, 只能降低, 不可能完全消除, 因此信贷风险损失不可避免, 对这种将有的损失, 需要采取补偿策略。公司的贷款损失由预期内损失和预期外损失两部分构成。对于预期内损失, 公司可根据风险成本计算法, 对不同信用等级规定不同的风险调节率, 从而通过在贷款定价时收取风险费用予以补偿。对于预期外损失, 由于其波动性和难以预料性, 公司可通过自有资本金或提取准备金予以补偿, 公司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取与其贷款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 建立内部风险补偿机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风险程度的增加, 公司应从其利润留成中多提取一些风险补偿金, 以防范贷款损失风险。

(七) 加大员工培训力度, 完善公司激励机制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目前人才短缺的情况下, 应进一步加大现有人才的培训力度, 使员工既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有实际的操作经验,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职业操守培养, 使员工成为诚实、可信、敬业的员工。法律的欠缺属于公司的外部发展环境问题, 就公司而言很难就完善法律法规方面作出太多努力, 但公司应该加大员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使员工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下合法合规经营业务, 并随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 及时调整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应该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激励制度首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司要全面了解员工的需求, 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一套大多数人认可的激励制度, 并且把这个制度公布出来, 在激励中严格按制度执行并长期坚持;其次要和考核制度结合起来, 这样能激发员工的竞争意识, 使这种外部的推动力量转化成一种自我努力工作的动力, 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再次激励方式要灵活多样, 通过工作激励、参与激励等方式充分满足员工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激发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使企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小额信贷专题组.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手册.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

[2]阿西夫.道拉, 迪帕尔.巴鲁阿.穷人的诚信——第二代格莱珉银行的故事[M].北京:中信出版社, 2007.

[3]孙若梅.小额信贷与农民收入——理论与来自扶贫合作社的经验数据[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6.

[4]赵其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1.

[5]陈湛匀, 马照富.金融风险管理[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1996.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问题 第9篇

担保公司承担的主要风险有两种:系统性风险、非系统风险。

系统内部风险又包括两种风险:一是业务道德风险;二是业务操作风险。业务道德风险, 主要针对公司内部职工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职业责任心的建设。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是在签订合同和担保后管理, 针对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判断及对相关资料获取的和收集上, 包括企业基础资料和社会公众信息上。

系统外部风险以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为主。政策风险简单来讲就是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出台颁布某些政策, 可能会对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产生影响。市场风险, 众所周知市场瞬息万变, 中国经济受08 年经济危机波及的影响, 社会经济处于转型期, 加之中国年轻的资本市场风云波动, 目前均存在高度的不确定性, 因此这类外部的不确定性也会让担保公司的经营收到不同程度的干扰和影响。

担保公司的行业特性, 风险是不可能消除的, 使其在运营中, 将风险管理列入重中之重, 风险管理要为公司的业务发展保驾护航。毫无疑问风险管理水平是一个担保公司能力的主要体现, 是创造企业价值的核心竞争力。简单来说, 担保公司所要做的工作就是担前慎重选择, 担后未雨绸缪, 发现风险, 实时应对, 通过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够将风险与利益平衡, 最终实现利益最大化。

二、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 业务领域风险集中

担保公司合作对象中的大多为中小型企业, 该类型企业存在经营问题多、企业规模小、风险承受能力弱以及主要人员和股东管理水平低下等等, 相对来讲, 更容易发生风险甚至被担保企业不能及时足额还本付息, 造成担保公司的巨大资产损失以及信誉损失。

( 二) 与银行的合作条件苛刻

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难度越来越大, 尤其是民营融资担保公司。银行对它们的要求越来越高, 准入条件也越来越苛刻, 必须缴纳高额的保证金, 而且大多要求一次性缴清。同时很多银行大大减少了与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 甚至与一些民营融资担保公司中断长久的合作, 直接减少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 使担保公司业务难度加大。

( 三) 担保债权法律保障难以到位

担保公司在代偿以后, 担保债权法律保障却又难以到位。法院对担保对象的追还赔偿款的诉讼周期太过于漫长, 其执行过程更是复杂拖延。最让担保公司头疼的就是对判决的结果难以执行, 其效率极其低下。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另外一种现象, 由于目前对那些欠债不还的企业打击力度不够, 让他们产生了很强的侥幸心理, 债务人隐藏、逃匿、资产转移等来逃避责任等为常事。

( 四) 政府的政策扶持不到位

现阶段的许多政策要求设置门槛比较高, 部门之间利益划分等等问题, 在实际的推行过程中难以贯彻下去, 无法落到实处。另外, 目前的政策对担保企业的扶持力度小, 甚至有时对一些民营担保公司会产生负作用, 不但无法享受政策的扶持, 还会因为政策的出台产生限制。最后就是现有的政策在规范程度上还有待改善, 尤其是在资源配置方面, 许多政策的运作并没有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

( 五) 信用认证困难

现阶段, 由于没有完整的信用认证系统, 被担保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都分散在各个银行、税务、司法等机构, 但是, 这些机构的信息大多数不对外开放, 为此征信记录难以获取, 以致于融资担保公司在征信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 征信成本变得越来越高、征信过程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 六) 担保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担保行业在国内的发展历史短短20多年, 且担保公司近几年增长迅猛, 专业管理人员匮乏, 管理模式处于初始发展阶段, 内部机构还不够健全, 经常性的出现经营问题, 而且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再加之与其他的融资担保公司产生交叉敏感区域, 一旦出现系统性风险, 就会受到牵连的进入重灾区, 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正面的宣传引导, 还会给整个行业都产生不良影响。

三、融资担保公司所遇问题的建议对策

( 一) 社会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担保行业氛围

在社会经济领域做正面宣传和导向, 对不守法、不诚信的企业进行公示, 加大惩戒措施和违约责任。对守信用、风险预测处理能力强、经营规范,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财务管理健全的企业, 从政策性补贴、银行贷款利率、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于倾斜。建立健全行业信息系统, 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大数据信息, 打开管理壁垒, 加强行业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借鉴, 促进行业间的沟通与交流。

( 二) 政府要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担保采取积极的态度

一方面, 加大监管力度, 不断完善担保公司法人治理, 优化内部结构, 提高企业风险管理能力, 提升公司信誉和品牌建设。另一方面政府要推出大量能够帮助中小型企业降低流动性风险的举措, 与银行进行协调, 确保将出台的政策方针落实到银行的实际操作中, 同时担保公司与地方融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协调, 将担保债权列入债权转让范围, 为担保公司的各项资产处置业务打通通道。

( 三) 逐步完善担保法律方面的建设以及执行力度

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让失信企业得到相应的惩罚, 要严厉打击隐藏债务人以及资产转移的现象, 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对已经涉诉案件, 尤其是对社会影响较大、涉及多个债权人和担保公司的案件, 从公司法、物权法、和民法上更应有确切的司法依据, 立法程序简化, 政策力度加大。再就是政府引导联合建立联合征信体系, 降低担保公司的征信成本以及减少其复杂流程。最后设立风险应急资金, 减少中小型企业的流动。希望政府能够设立风险应急资金, 在企业出现资金链风险时, 及时投入到风险的处理与应对中。这样一来, 因资金链风险的企业能够得到帮助, 逃离困境继续发展。中小企业使用的应急资金就能及时偿还担保公司代偿款, 降低了担保公司的风险, 也能解决中小型企业的代偿款无法偿还的问题。

( 四) 担保公司内部必须加强团队和制度建设

在团队建设方面, 选拔和培养大批专业能力与素质较高的人才, 成立精英讨论决策组, 参与到某些项目的讨论决策中, 避免决策失误;在制度建设方面, 完善内部的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企业内部部门之间的制衡机制。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建立制定在保项目的监管制度;强化风险处置制度, 实现风险的全过程管理, 保障业务的安全运营。

( 五) 鉴于担保业务的高风险性

担保代偿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发生代偿后须根据被担保企业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对于暂时陷入经营困境无力还款的企业, 应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待其经营好转后再逐步追偿, 挽回代偿损失。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融资渠道的多层次和多样化, 融资性担保公司 (以下简称担保公司) 也应运而生, 且近几年迅速增多。担保公司的经营时常伴随着各种风险, 如何预防风险, 降低风险的发生, 以及风险应对, 使得担保公司能够平稳健康的经营, 并得到持续发展是本文论述的中心。因此本文仅对担保公司的现状做出相应的研究, 找出其中的问题, 并根据这些问题担提出了自己对策。

关键词: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王维俊, 乔小枫.投资公司风险管理现状与分析[J].航天工业管理, 2011 (11) .

[2]时海宁.从国际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谈对我国的借鉴[J].市场周刊 (理论研究) , 2008 (09) .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问题 第10篇

证券公司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或以客户买入金融产品为目的提供的一系列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如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就是为了在这时向客户销售合适的金融产品以及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强调的是要对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其中,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有:

( 1) 对公司的客户的标准、程序以及方法进行了解。

( 2) 对本公司的金融产品以及服务的标准、程序以及方法进行了解。

(3)进行适当性评估的标准、程序以及方法。

(4)在执行客户适当性制度时的保障举措。

每个客户都有自身的特点,拥有不同的承受风险的能力,证券公司将为此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分类,在进行评估分类时,主要是公司通过一定的方法对客户的财务和收入情况、证券投资的经验、证券知识水平、风险偏好等情况都进行了一定的调查了解后,并依据客户签订的风险揭示书和交易状况等进行适当的分析,最终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分析。在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中,对于公司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评估分类并划分一定的等级,依据这些等级可以为客户提供与其相适应的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以及服务,使得客户能够买入适当的产品。

2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意义

2. 1 有利于为投资者教育工作开拓新思路

我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由创业板提出来的,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示投资者审慎做出投资创业板股票的选择,创业板市场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适度设置了投资者入市要求。这就为我国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开拓出了一个新的思路,使得证券公司懂得用创新的产品,完善的制度作为一个契机,把适当性的投资者准入管理作为一个切入点,而后为投资者揭露投资风险,使得投资者对于自身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认知,进而使得产品销售的适当性得到提高,同时也使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得到提高。

2. 2 有利于投资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大批中小投资者,他们作为一股新生力量,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具有巨大的影响。而我国中小投资者普遍存在风险意识匮乏、无自我保护能力等缺点,易盲目投资,这就使得金融市场变得动荡,同时自身也遭受损失。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能够使得投资者了解自身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听取建议,主动选择相应的产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 3 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

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成熟资本市场相比,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其市场体制、市场文化和法制建设等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能够主动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稳固金融市场,这就使得我国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更加顺利,也有利于投资文化氛围的建设。

3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3. 1 了解自己的客户以及适当性服务的原则

证券公司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该充分了解客户的姓名( 或名称) 、身份、住址、职业等基本信息。证券公司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的,除了解基本信息外,还应了解客户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其他必要信息。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相应的评估分类,对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适当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3. 2 客户合法利益优先原则

对客户进行适当性管理,主要是为了降低客户的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客户的合法利益,在适当性管理中针对不一样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产品,也是为了使得投资者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理财产品,为自己带来收益,因此应该遵循客户合法利益优先的原则,引导客户理性的、规范的进行证券交易。为规范管理公司和各相关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引导客户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

4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及分类

利用向客户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来得到客户的情况,然后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依据得分情况,可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分为五个等级: 保守型、稳健型、积极型、进取型、激进型。而依据这个等级以及产品风险评价标准,包括股票、基金、债券、资产管理产品与金融衍生品等,对产品的风险评价方法一般包括自行评价、第三方评价、自行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三种方式,并且结果会在网站进行公示,营业部可将其作为产品推荐的依据。

证券公司在了解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分类后,应该遵循适当性原则,为客户推荐能够适应客户的产品认知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并且有计划地引导客户能够主动从自身实际情况考虑,谨慎投资,对自己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的配置。客户在参与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之前应该有相关人员为其讲解相关内容,以确保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准确性。

5 证券公司适当性内部控制机制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保障

5. 1 人员培训

证券公司应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结构、风险特征、适销对象等。统一组织讲解每一款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风险特征、风险等级适合销售的客户范围,确保每一销售人员在代销前充分了解所销售的产品。

5. 2 绩效考核

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5. 3 资料保管

妥善保存与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有关信息和资料,包括客户信息和资料;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信息和资料;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级资料;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风险等级划分资料;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适当性评估结果资料; 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及依据; 向客户发送和客户签署的文件; 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并进行长期跟踪维护,至少每两年就应该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一次后续评估,可以网上答卷的形式,也可以面对面书面答卷的形式进行,并将最新评估结果录入系统。

5. 4 信息保密

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客户信息、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

5. 5 投诉与应急机制

妥善处理因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引起的客户投诉; 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 关注处理与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活动有关的客户投诉和突发事件的制度与流程。

5. 6 从业人员行为监控

关注营销人员、投顾人员、分析师等人员行为监控体系与运作流程,对有关人员所招揽和服务客户的账户进行有效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的,立即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处理。

5. 7 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监控

关注对客户购买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监控体系与运作流程,发现异常情况的,立即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处理。在回访过程中关注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异常情况,查询资管产品公告( 流程) 、融资融券系统预警、投顾平台与CRM系统,是否发现异常情况。

5. 8 客户回访机制

按规定的期限、比例、内容进行回访并留痕,对私自销售金融产品、代客理财等员工违规行为进行监测和防控。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回访机制。如公司产品募集期新认购客户会由呼叫中心在产品成立一月内进行回访,后期也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再回访,在回访过程中关注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异常情况。融资融券客户开户后一周内,呼叫中心通过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客户进行回访,在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期间,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

5. 9 自查情况

证券公司应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纳入日常常规检查,日常检查底稿包括客户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和客户投诉处理等项。

参考文献

[1]金玥.浅析证券公司适当性管理制度[J].才智,2014(11).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第11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特点;风险;模式

一、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特点

(一)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具有复杂性

之所以成为跨国公司就是因为它存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而不同国家有其不同的企业生存环境,所处环境的复杂性决定了其自身财务管理也带有一定的复杂性。跨国公司要想在一个国家里更好的生存、发展,在考虑自身发展条件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国际形势和其公司所在国家具体形势,这包括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以及包含在这里面的具体的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性、国际汇率变化、通货膨胀、外资吸引政策、税收政策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一个跨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因此跨国公司所处环境的复杂性就决定了其自身财务管理的复杂性,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要对各种因素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比较适合自身全球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措施,以实现财务管理的优化进行。

(二)财务管理目标带有全球战略性

一个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使企业利润最大化,而跨国公司之所以选择到其他国家进行设厂投资,目的也是为了自身利润。因此,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不会只局限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他会从公司整体的利益考虑,制定出带有整体性和全局性的财务管理计划,必要时为了实现公司整体利润的最大化也会牺牲一些国家或地区中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个体利益,因此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带有全球战略性,它必须涵盖所有国家中的子公司。

二、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一)所处国家的政治风险

风险与收益是考量任何一项财务决策的主要线索之一,跨国公司与其他国内公司不同的是,它在进行财务决策的时候必须要考量一个国家的政治风险,所谓的政治风险不仅包括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行,如国家是否战乱,主权、领土是否完整等。还包括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如国家体制、经济体制、对外开放程度、对外来投资者的态度、民族自尊的维护、民族企业的特殊照顾、政治信仰、民族信仰等,这类政治风险是跨国公司在一个地区存在与发展时所不可逃避的因素,虽然跨国公司的目的是发展经济、取得利润,但经济的发展也必须生存在政治环境之下,因此充分了解好一个国家与政治相关的各项政策、各种法律法规是一个公司存在于一个陌生地区的先决条件。

(二)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主要包括交易风险(指外汇汇率波动时所引起的外币应收资产和应付债务价值变化的风险)、财会风险(指外国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转换成符合跨国公司母公司的合并报表时,由于汇率发生变化所引起的资产负债表中外汇项目金额变动所引起的风险)、经济风险(指在汇率变化下两国商品或者劳务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风险)。跨国公司所面临的这些风险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的顺利实现。

(三)资金管理问题

资金管理和内部资金流量管理是跨国公司资金管理所涉及的两个主要领域。

1.资金管理问题主要包括现金、应收账款以及存货三个方面。由于跨国公司自身的特殊性,跨国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某些原材料以及销售时所需要的货物有可能会中断,跨国公司在财务管理时如何实现存货数量的优化和节约存货占用资金而不使其影公司正常的生产销售活动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存在一定的难度。

2.内部资金流量问题主要包括资金的转移,对于投资的决策,资金筹集和资本运转等方面。各国通货膨胀率以及各子公司之间产品、原材料、等来源的差异,使得跨国公司很难制定出一套符合全部子公司运营的存货政策。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也使得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不仅要体现出单个项目力求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目的还要考虑跨国公司在转移资金、降低外汇风险、降低税收等方面的要求。

(四)税务政策不同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税收政策,而这些政策又会因国家在不同时候的不同需要而做出变动。包括国家不同时期不同的税种、税率以及国家对于外来投资在税收方面的限制或优惠政策。因此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的不同税务政策下的经营,要根据公司所处地区的实际税收情况作出适合本地区的财务计划,并且要尽可能的了解和掌握一个国家在税收方面的各项政策、法规,以避免跨国公司因不熟悉一个地区的税务政策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五)跨国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和评价

跨国公司是一个利益整体,虽然处在各个国家的子公司在名义上是独立法人,但其个体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即在考虑各种风险的情况下必须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一些必要的时候往往会牺牲子公司的利益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导致部分公司利润的不符实化,在一定程度上就加重了财务管理在利润考核方面的复杂性,给总公司进行内部财务控制和评价带来麻烦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财务控制和評价整体的真实性。

三、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主要模式

(一)总公司与子公司的分权模式

跨国公司集团总部只对公司总的发展战略和财务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将具体的财务管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的权力下放到子公司的管理层手中。这样不但加大了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的自主权,促进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可以避免总公司因不了解子公司具体情况而制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计划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情况的发生。

总公司将全力下放,使子公司独立负责自己的财务管理的计划与实施,总公司加强对财务管理最终结果的监督与考核,使得子公司能够在发展的过程中因具体情况的变化及时的调整经营策略,而且相对较独立的财务管理也可以加大对公司业绩考核的客观、公平性。

但是分权也有其不足之处,各子公司手中握有的权利相对较大且比较独立,就会导致子公司领导层的专横、独裁并且子公司独立自主权利的加大也会导致各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各自为政,对于整个公司而言缺少整体性,全局性,总公司相对子公司而言其对于子公司的信息获取相对较少,而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公司部分领导缺乏大局观念,各个子公司也许就会为了各自利益从而忽略了总公司整体的利益。

(二)总公司与子公司的集权模式

集权模式是指总公司对于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力的全面掌控,包括财务管理总的规划以及相关资金的筹集、资金的使用,利润的分配等。各子公司只是按照总公司的各项计划方案进行实施,会计体系为总公司统一规定,对各个子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时一律用其母国货币进行,子公司并没有太大的财务管理自主权。在该种财务管理模式之下,总公司可以全面掌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并对其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确保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措施能够更好的执行,从而实现总公司的战略目标。

集权模式下的财务管理,可以使总公司在全面掌握全球业务的情况下,从整体的利益出发对各个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划进行统筹安排,使得整个公司的资金运转能够在最小的成本损耗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充分利用公司优势资本,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其自身在信息收集和资本实力上的优势,在全球范围内选择最优势市场进行筹资或投资,尽可能降低自身的投资风险和投资成本。

科技的发展对跨国公司在集权模式下对全球子公司进行财务管理的实现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实现了总公司对子公司信息收集的相对全面化,相对减少了公司因信息的不对称性带来的损失,同时也实现了总公司在财务管理上对全球各项资源、资金的统筹、优化配置与管理,最大可能的实现了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三)分权与集权综合式

该种綜合的财务管理模式是分权模式和集权模式两者相结合的产物,跨国公司集团总部在掌握整个集团总的财务管理权利的同时各个子公司享有公司部分财务管理权力,主要体现在一些小的项目决策和子公司一些日常的财务管理。多数情况下总公司会派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为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服务。这种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融合了分权与集权模式的优点,规避了单一模式下的一些相对比较明显的财务管理弊端。该种集权下的分权模式既保证了集团总部对各个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的监督与控制也相应的下放给子公司一定的财务管理权力,促进了子公司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该种模式在适度分权的基础上保证了总公司与其子公司的相对协调性,是未来财务管理不断发展下不可忽视的主流方向。

该三种财务管理模式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联系,各自有着自己的优点、缺点。跨国公司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发展需要选用最适合自己的财务管理模式,并且也要根据自己公司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必要的调整,确保公司在最优的财务管理模式下实现最好的发展。

四、小结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跨国企业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青睐,作为跨国公司核心之一的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我们要不断吸取跨国公司中优秀的财务管理经验,并且在对其财务管理的研究中认识到跨国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在我们借鉴其优秀经验的同时为跨国公司在本国更好的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韩平.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研究[J].财务监督,2010(22).

2.钱哨.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06(3).

3.袁芳.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策略浅谈[J].商场现代化,2007(17).

浅谈公司项目管理问题 第12篇

1 项目程序的管理

作为一个兼顾开发、施工的企业在项目程序的管理上就必然有相对独立的两套管理程序。

1.1 开发项目的管理程序:

项目的立项——项目的报建———项目的招投标———项目的施工;从过程看上述程序较为简单, 但这里面却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 比如项目立项工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综合办公室完成, 但他必须会同财务部、生产经营部、工程计划部及质量安全部的合理性建议, 立项工作完成后工程部就要着手方案的设计及设计的合理性 (由设计单位拿方案工程部提合理性建议) 且要报领导审批再进行图纸设计, 图纸设计完成后作为信息部门就应该立即报建并将报建手续及资料移交生产经营部, 由生产经营部立即展开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作为生产经营部门就应该将在招投标过程实施的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图纸移交给工程计划部, 同时作为信息部门也应立即提供土地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等资料到工程计划部, 以便工程开工所用。

1.2 施工项目的管理程序:

项目的招投标——项目的施工;从过程看较开发项目更简单, 但是也应注意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 比如工程资料的收集及施工过程的管理等等问题, 在此不作敷述, 将在后面作详细的敷述。从以上可以看出施工项目的程序管理较为简单, 但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及配合尤为重要, 只有各部门相互配合做好上述工作, 才能为工程施工过程带来诸多方便, 节约烦琐。

2 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 它包括了合同管理、付款方式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变更签证工作管理及劳务公司的管理等诸多问题。

2.1 开发 (定向开发) 项目的施工过程管理:

a.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方面首先要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 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有财务部门、生产经营部门及工程计划部门参加, 合同签订好后各部门要有一份存档, 以便在今后的工作过程对照合同执行;

b.付款方式的管理:工程付款方式要有项目部进度报表及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以及分管领导的签字, 只有这样才能让领导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以便工程后面工作的开展。

c.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要责任到人, 定人定岗, 谁管理的项目谁负责, 坚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公司创造品牌, 给业主满意的答卷;

d.变更签证工作的管理:变更签证工作的管理从图纸会审过程中就要着手, 图纸会审建议生产经营部门及工程计划部门共同参与, 尽量找出图纸设计过程中不合理或不适当的位置, 由工程计划部要求设计单位变更并报领导审批, 对于签证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施工图执行, 如有需要签证的项目, 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签证过程中签证人员必须二人以上;

e.劳务管理:劳务管理方面首先要与项目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到项目部了解民工情况, 工资拖欠情况, 对于工资拖欠严重的项目要与财务部门取得联系, 采取措施进行制止。

2.2 施工项目的施工过程管理:

施工项目的施工过程管理总体上与开发项目的施工过程管理相比要简单得多,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问题;

a.合同的管理:原则上项目部的资金 (工程款) 必须从公司财务帐目上进出,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控制管理费的收起问题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同时也能控制税、费的上缴问题;对于离公司较远的项目 (如周边县市及出省的项目) 尽量与项目经理协商, 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按多少比例返还到公司或在合同签订中注明房屋竣工时建设单位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必须从公司财务帐目上进出, 再有就是在检查过程中收起或督促;

b.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要严格实行公司原来制订的月检查制度, 检查由质量安全部及工程计划部负责, 督促由质量安全部门负责, 质量安全部门要对每次检查的问题督促项目部返工, 不能只检查不督促, 要形成一个检查——督促——再检查的良好运行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在质量安全方面取得双丰收;

c.劳务管理:劳务管理方面首先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且在施工过程中要督促项目经理部落实农民工资, 要随时掌握农民工动态尤其是三节 (春节、端午节、中秋节) , 必要时要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 会同建设单位合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

3 项目竣工时的管理

项目竣工时的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要做到“虎头、虎尾”, 不能“虎头、蛇尾”。

3.1 开发项目竣工时的管理:

a.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包括施工合同及定向开发的合同, 工程竣工后财务部是注意施工合同的付款情况、定向开发合同资金到位的情况及竣工结算后项目盈亏情况, 同时还要与生产经营部、工程计划部一同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 总结经验, 以便今后项目开发借鉴;

b.资料方面的管理:工程竣工后工程计划部应立即将资料收集整理移交生产经营部门, 以便工程项目的结算, 同时也要做好工程资料的回收问题以便档案室存档;

c.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质量安全部要会同监理单位、业主单位 (或物业公司) 、施工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对不合格项目坚决要求整改或返工, 力求做到业主满意, 同样也是为工程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d.劳务管理方面:工程竣工后劳务公司要了解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项目部要要求公司财务会同项目负责人一起支付农民工工资, 尽量做到工程竣工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为公司在外树立良好的社会现象。

3.2 施工项目竣工时的管理:施工项目竣工时的管理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a.合同管理:财务部要落实管理费的到位情况同时也要了解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及税费的上交情况, 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 尽量做到缓衡;

b.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质量安全部门要协助项目部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 同时要注意竣工证明书及备案证与工程资料的收起, 移交档案室存档;

c.劳务管理方面:工程竣工后要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材料款的支付情况, 必要时要与建设单位协商, 妥善处理好拖欠资金问题, 不要让农民工有机可乘, 以防后患。

4 附属工程管理方面

对于一个开发企业来说, 附属工程的造价占工程造价相当一部分, 附属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造价, 因此在附属工程管理方面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a.图纸设计方面:图纸设计要因地制宜, 要根据现场状况设计合理有效的方案, 图纸设计一般由工程计划部拿出方案, 再由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审批执行;

b.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要由生产经营部、工程计划部、财务部共同参加, 要各执一份, 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的实施;

c.施工过程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签收的工程量要由生产经营部及工程计划部共同签收, 要做到公正严明, 工程完工后生产经营部要立即进行结算并报财务部, 以便财务结算。

总之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又烦琐的管理, 如何管理好一个项目还是要靠大家共同努力, 团结共进, 只有这样才能为领导分忧, 为公司贡献各人的一份力量。

摘要:针对公司项目管理问题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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