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差异范文

2024-05-06

语法差异范文(精选6篇)

语法差异 第1篇

衔接是实现语篇连贯的重要手段。衔接不当就会造成语义链断裂或语义模糊, 话语不连贯, 不成语篇。英语是形合语言, 汉语是意合语言, 两者的衔接形式差异较大, 主要表现在:1.无对应形式的衔接手段, 如汉语没有英语关系代词这种衔接手段;2.两种语言的衔接手段在使用频率和习惯上有所不同”。这种衔接机制的差异往往成为翻译的障碍。本文主要从语法衔接的角度分析英汉衔接手段的差异, 通过两者的对比, 探讨调整衔接手段的转换方法, 从而使译文表述清晰自然, 达到语篇连贯效果。

二、语法衔接

韩礼德把衔接分为语法衔接和词汇衔接两大类:语法衔接包括照应、替代、省略和连接, 词汇衔接有复现和同现。徐莉娜在《英汉翻译原理》一书中指出, 语法衔接的四种手段中, 衔接项与被衔接项之间在语篇表层受到某种形式规则的限制, 在语篇深层受到被衔接项语义的限制。

1.语法衔接的分类。语法衔接手段有照应、替代、省略和连接。照应是指语篇中一个成分作为解释另一个成分含义的参照点的衔接手段, 其又分为人称照应、指示词照应和比较照应三种情况。替代是用替代词取代另一语言成分的衔接手段。“替代词指示形式, 它的语义要从所替代的成分中去寻找。”被替代的成分也是确定替代词含义的参照点。“根据被替代成分的语法性质, 替代词相应地分为名词性替代、动词性替代和小句性替代三种。”省略是一种特殊的替代, 被称作“零替代” (substitution by zero) , 其表现为以结构上的空位取代具有同语义内容、同语法结构的另一个语言成分。连接指的是通过连接词体现语篇中各种逻辑关系的衔接手段。

2.英译汉语法衔接的翻译特点。由于照应、替代、省略都涉及到参照对象或替代者与被替代者之间的关系, 译者在翻译时心中要时刻留有“空位”, 只有参照对象或被替代者的“空位”得以填充时, 才能确定词义进行翻译。因此, 这三种语法衔接的翻译共性可以概括为“不见参照单位不译”, 具体表现为“比较关系不明不译, 即不见比较对象不译”“代词不见指代对象不译”“空位不填不译, 即不见被省略对象不译”。连接涉及的是语言单位与语言单位或命题与命题之间的关系, 译者在操作时应首先识别命题, 明确逻辑关系, 然后根据译入语习惯决定逻辑关系的显隐表现形式。连接的翻译特点可以表述为“逻辑关系不明不译”。

三、案例分析

1.照应。照应关系是建立在人称代词、指示代词、比较词项与其前指或后指间联系的基础上。在此, 前指和后指均统称为参照语, 而照应语即为参照语的解释对象。若照应语成为翻译的焦点, 那么参照语即为翻译的视点。照应语的含义依赖参照语而确定, 所以在含有照应衔接的篇章翻译中, “不见参照语不译”。以下例句中下划线词语为参照语。

[1] When we say that Columbus “discovered”the New World, we don’t mean that he created it, developed it, designed it, or invented it. (100 Greatest Science Discoveries of All Time)

我们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 并不意味着他创造了新大陆, 也不是说他开拓了、设计或发明了新大陆。 (徐莉娜译)

例[1], 该句译文两处含有翻译技巧。首先, “When we say…we do not mean…”

是对比照应关系, 应突出对比结构的对称效应。再次, 此对比结构中含有四个代词“it”, “it”出现频率过高。汉语倾向少使用代词, 多使用名词以避免出现指代模糊或混乱的现象。因此, 该句中高频代词“it”宜采用以名译代, 译作“新大陆”和删减代词两个技巧来处理译文的衔接和连贯问题, 尽可能保持对比结构的对称效应。

2.替代。替代是为了避免相同成分的重复, 是一种典型的使语言简洁并促进语篇连贯的形式手段。英语中的替代在英译汉时倾向借助词汇复现或重复译法手段来实现连贯, 维持语义链。因此, 为确保翻译的准确性, 英语替代衔接汉译时要秉持“不见所代对象不译”的原则。以下例句中下划线词语为所代对象。

[2] The same weight and build, too, and when the one with the pencil-line mustachewore his black shoes with the elevator heels—which he did every day—they were the same height. (An Extract from A Courtly Gesture)

此外, 他们体重一样, 体格相同。只要那个蓄着一撇小胡须的人穿上黑色的高跟鞋—他天天都穿高跟鞋—他们就一样高了。 (徐莉娜译)

“do”是英语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动词性替代词, 汉语里对应的表达一般是“这样做、那样做或这样、那样”, 例[4]译文中, 将“do”译作“穿”, 采用了原词复现的方法, 从而将替代性动词具体化, 这是英译汉时常见的翻译方法。

3.省略。省略是与替代密切相关的一种衔接形式, 又称作“零替代”。零替代以结构上的空位取代另一语言成分, 没有实际语音形式, 很容易被忽略。准确翻译省略衔接的原则就是“空位不填不译”。以下例句中下划线词语为空位的前指。

[3]Women loved him; Men like him—even Aubrey^, who didn’t like anyone.

(An Extract from A Courtly Gesture)

女人爱他;男人喜欢他—连几乎不喜欢任何人的奥布里对他也有几分好感。 (徐莉娜译)

例[3] 中省略成分是“like him”, 属于动词性省略。通过增此回补空位信息, 显化原文中被省略成分, 使译文语义明晰。

4.连接。连接是利用连接词来体现语篇中各种逻辑关系的衔接手段。常见的逻辑关系有时间逻辑和递进、转折、对照、举例和因果等关系。在语篇中逻辑关系既可以由连接词显化, 也可以隐化在语义中。翻译时, 第一步是要明确逻辑关系, “逻辑关系不明不译”, 第二步是要决定是否需要显化逻辑关系, 这个由译文的语义明晰度决定。

[4]I talked to him with brutal frankness.

我对他讲的话, 虽然逆耳, 却是忠言。

例[4]“with brutal frankness”中没有连接词, 却暗含转折关系。该句翻译的操作过程如下:①识别谓词, “talk”、“brutal”、“frank”; ②填充参与者, 并依据谓词数量将小句切分为三个小命题, 即“I talked to him”、“My words are brutal”、 “My words are frank”; ③依据命题间的关系, 进行基本句型转换:“talk”命题的主谓结构转换为主题语, “brutal”和“frankness”拓展为评述语;④语篇结构完型:增加转折连词, 突出原文隐性的逻辑关系;⑤顺译:与原文语序保持一致。本译文通过增加连词“虽然……但是”显化了原文的逻辑关系。

四、结语

语法衔接是语篇的有形网络, 语义连贯是语篇的无形网络。连贯是衔接的语义基础, 衔接是连贯的表现形式, 二者相辅相成。英汉语都有各自的语法衔接机制, 在衔接形式和使用频率上存在差异。翻译时, 若形与义发生冲突, 应易其形, 存其义, 实现语义对等, 维持相同的语义链, 从而达到与原文相同的语义连贯效果。

摘要:本文从照应、替代、省略、连接四种语法衔接手段探讨了英汉语衔接手段的差异以及调整英译汉语法衔接手段的常用翻译方法。英汉语法机制差异突出体现在形合与意合的问题上, 两种语言间的差异经常成为翻译的障碍。语法衔接机制发生冲突时, 为了维持语篇的连贯性, 有必要根据译入语的衔接原则调整衔接模式。

关键词:语法衔接,照应,替代,省略,连接

参考文献

[1]徐莉娜.英汉翻译原理[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14.

[2]张德禄.系统功能语言学概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新旧语法教学体系差异概述上 第2篇

[作者] 邓木辉

[内容]

(贵州福泉陆坪中学 邓木辉)

新语法教学体系指《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简称《提要》),1988年秋季的中学语文课本中的语法知识,开始根据《提要》编写。旧语法教学体系指《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简称《暂拟》),它于1954~1988年(上半年)在中学课本中使用。值得注意:《提要》前中学语文课本中的语法系统并没有完全按照《暂拟》,《提要》后中学语文课本中的语法系统也不完全等于《提要》,特别是九年义务教材。因此,现在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及教研工作的老师头脑中的“语法系统”有《暂拟》的`,有《提要》的,有非《暂拟》非《提要》的。这就难免给当前中学语法教学带来困难和混乱。这不利于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有感于此,笔者想把新旧教学语法体系的差异理出一个眉目,侧重讲清《提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语法单位

语法单位不同。《暂拟》有词、词组、句子三级语法单位,《提要》有语素、词、短语、句子、句群五级语法单位。为什么要增加语素?因为词不是最小的音义结合体,不是最小的语法单位,而语素才是最小的音义结合体,是最小的语法单位:增加语素符合汉语实际。为什么要增加句群?因为句子不是最大的语法单位,而句群才是。人们表达一个比较完整的意思要用几个句子。如:“花儿为什么这样红?首先有它的物质基础。”《提要》实施后一段时间的中学语文课本介绍了语素和句群,而九年义务教育(www.35d1.com-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教材不提语素和句群。这也许是出于精简内容降低要求的考虑,但也有不利于学生了解语法知识框架与概貌等弊端。

二、关于词

1.词类划分标准不同。《暂拟》用“词汇・语法”标准,两样同等重要;《提要》主要根据词的语法功能,兼顾语汇意义。《提要》的功能标准优越些。如“喜欢”与“欢喜”,语汇意义差不多,显然不能根据语汇意义划分词类,但可根据功能标准划分:“喜欢”能带宾语是动词,“欢喜”不能带宾语是形容词。

2.对拟声词处理不同。《暂拟》因为拟声词常作定语、状语,将其归为形容词;《提要》将拟声词单独作为虚词的一个小类。由于对拟声词的处理不同,《暂拟》与《提要》对词类划分的结果也不同:《暂拟》分为名、动、形、数、量、代及副、介、连、助、叹11类,《提要》分为12类,在虚词类增加了拟声词。《暂拟》将拟声看作形容词显然忽视了二者的区别:拟声词不受副词修饰,形容词受副词修饰。

3.对“附类”处理不同。《暂拟》在名词、动词中设“附类”,如方位名词、时间名词、能愿动词、趋向动词、判断动词。《提要》未设“附类”,直接将这些词分别作名词、动词的小类,但仍保留时间名词、方位名词、能愿动词、趋向动词等名称。

4.对“名物化”处理不同。《暂拟》有动词、形容词名物化的提法,认为某些动词、形容词作主语、宾语时失去动词、形容词部分特点,获得名词部分特点等现象是其“名物化”;

从汉英语法差异赏析文学作品的翻译 第3篇

关键词:汉英差异 《匆匆》 汉英语法

1.原文及译文简介

朱自清的散文诗《匆匆》写于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当时是“五四”落潮期,现实不断给作者以失望。但是诗人在彷徨中并不甘心沉沦,他站在他的“中和主义”立场上执着地追求着。全诗在淡淡的哀愁中透出诗人心灵不平的低诉,这也反映了“五四”落潮期知识青年的普遍情绪。由眼前的春景,引动自己情绪的愕然激发,诗人借助想象把它表现出来。诗人把空灵的时间,抽象的观念,通过现象来表示,而随着诗人情绪的线索,去选择、捕捉那鲜明的形象。

朱纯生先生凭借着对朱自清《匆匆》的深刻理解,以及对双语转化技巧的熟练掌握,不但将原文中作者无奈、惆怅、失落的情绪表现的淋漓尽致,也将原文的节奏美感体现的译文中,使译文既反映原文的精确意义又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

2.主语的确定

汉语为语义型语言,汉语中的主语可由诸多不同类型的词语充当,主语隐性不显或无主语的情况时常出现。而英语为语法型语言,主语突出,易于识别且只能有名词或名词性的词语担任,因此,英语又可以称为主语显著语言。根据陈宏薇主编的《新编汉英翻译教程》一书,汉英翻译实践中,对主语的确定可采取三种处理方法:(1)以原句主语作为译文主语;(2)重新确定主语;(3)增补主语。

2.1以原句主语作为译文主语

英语句中的主语只能是名词、主格人称代词或是名词性的词语。当汉语原文有明确的主语,而且该主语由名词或主格人称代词充当时,我们可以原主语作为英译文的主语。

例如:(1)燕子去了…杨柳枯了…桃花谢了…

Swallows may have gone…willow trees may have died back…peach blossoms may have died back…

(2)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my days are dripping into the steam of time, soundless,traceless.

在上面两个例句中,原汉语句子都有明确的主语,而且主语分别是“燕子,杨柳,桃花”、“我的日子”这些名词或是主格人称代词,所以朱纯生的译文中以原主语作为译文的主语,符合汉语和英语的习惯。例1和2中,原文的主语“燕子,杨柳,桃花”、“日子”不带数的标记,英译时,其对应词“swallow,willow tree,peach blossom”、“my day”,但译者从语境和英语语法规则考虑,都选取了复数形式,这也是我们汉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2.2重新确定主语

在许多情况下,我们需要重新选择和确定主语,以保证译文逻辑通顺、行文流畅、语言自然地道,行使与原文相似的功能。用来替换原主语的,可是是句中其他成分,也可以是句的词语。

例如:(3)是有人偷了他们罢

If they had been stolen by someone…

(4)去的已经去了,来的尽管来着…

Those that have gone have gone for good, those to come keep comging…

例3中原句充分体现了汉语注重内容的意会性,以意架形的特点。从形式上看,原句中“有人”是主语,但是为了和下句的译文构成形式上的排比结构,以及为了突出强调“时间”这一主体,所以将整个句子采用倒装,用表示“日子”的代词“they”来代替。

例4中,原句的主语是很模糊的“去的”、“来的”,但是根据全文可知,“去的”指的是过去的日子,“来的”指的是将来的日子,所以译者译文中的主语定为“those that have gone”和“those to come”,分别用一个定语从句和一个后置定语来限定主语“those”。

2.3增补主语

上文中我们提到,汉语中,主语隐含不显或无主语的情况时常可见。译成英语,则必须依照英语的规则,将主语增补起来。增补的原则,一是要推敲语境,二是要考虑英语语法习惯和行文的需要。

例如:(5)……有再来的时候……有再青的时候……有再开的时候……

…there is a time of return… there is a time of regreening…there is bloom again.

(6)但是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It is not fair though: why should I have made such a trip for nothing?

例5中,原文主语被隐去,而且从上文可知,“有再来的时候”主语应该是“燕子”,“有再青的时候”主语应该是“杨柳”,“有再开的时候”主语应该是“桃花”,但是为了避免跟前半句重复,所以朱纯生直接用there be结构来引导整个句子,使前后三句构成排比句,既传达了原文的意味,又保留了原文排比的形式,可谓形神兼备,使译文恰到好处。

例6体现了汉语中常出现类似的无主语句式,英译时,要按照英语的习惯,添加“It”来代替主语。后半句又是一个无主语句式,根据上下文可知,原文作者应该是反问自己,所以译者添加了“I”来作主语。

3.谓语的确定与主谓一致问题

汉语中谓语很复杂,而英语中的谓语很单一,仅由动词或是动词短语承担。汉译英时,有时可以选择与原文对应的谓语,但多数情况下,往往既不能照搬原文主语,也不照搬原文谓语,而须作调整,或新觅谓语。谓语的选择和确定,须兼顾表意和构句的二重需要,既考虑英语语法规范、搭配习语和逻辑关系等问题。

3.1谓语的确定应该基于表意的需要

所谓“表意的需要”,指选择谓语时,除了考虑该词语本身能否准确传达原文意义外,还要关照其与主语的语义关联,即逻辑的关联,以及主谓词语的搭配。

例如:(7)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Swallows may have gone, but there is a time of return; willow trees may have died back, but there is a time of regreening;peach blossoms may have fallen, but they will bloom again.

例7中,原文中“去了”、“枯了”、“谢了”都是“逝去、消失”之意,“再来”、“再青”、“再开”都表示“复苏”之意,但是因为主语的不同,汉语中分别用三个意思的相近的词,使表达更加准确。朱纯生先生为了使译文达到原文同样的效果,将“去了,枯了,谢了”分别译为“have gone, have died back, have fallen”,将“再来、再青、再开”分别译为“return, regreening, bloom again”,既在句式上和原文的表达一致,也在词义搭配了达到绝妙的效果。

3.2谓语的确定应基于构句的需要

选择谓语时考虑构句的需要,指译文必须遵守英语语法规范,遵循“主谓一致”原则,保证谓语和主语的人称和数一致,谓语动词时态、语态正确,句式连贯畅通,表达地道自然。

例如:(8)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But the new day begins to flash past in the sigh.

例8中,汉语原文中作主语的“日子”不带数的标记,处于谓语位置的“开始”也不受时态和数的限制,但是根据原文可知,“新来的日子”指的是新的一天,所以英译文中译者译为“the new day”,因此,谓语动词也要随之用单数,要用“begins”。

4.结语

朱纯生的译文遣词造句简洁明快,富于文采,力求传达原文的形象美和音乐美,力图从整体效果上追求原文所传达的意境。从原文的部分段落及其译文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译者字斟句酌,精心选词,使用了大量常见且富于表现力的灵活度很高的小词,运用了各种翻译技巧、句子结构及修辞手法,排比畅达,语言优美,既富有形象之美,又富有音韵和节奏之美,这与译者本身的学识修养有关。本文主要从语法角度分析了朱纯生先生对《匆匆》的译,来突显汉英两种语言的差异在翻译上的影响,也论证了朱纯生先生绝佳的译文。

参考文献

1.余涛.从英汉对比的角度赏析文学作品的翻译[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08.4.

2.陈广波.英语汉语省略现象的对比与分析[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6.4.

3.王珏.从汉语动词说起—谈英汉对比[J],苏州职业学院学报,2000.2.

4.陈宏薇.新编汉英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4.

5.张映先.汉英文学翻译研究及选读[M].2006.2

6.萧立明.English-Chinese Comparative Studies and Translation[M].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1.

语法差异 第4篇

关键词:思维差异,语法教学

英语语法学习是基础英语学习中一道必须跨跃的门槛。如果把一篇英语文章比作建筑物,每个单词比作一块块砖的话,那么语法就是把一块块砖联合起来,使其坚固和美观的钢筋和水泥。诚然,目前英语教学中人们过分强调所谓“交际式”、“直接法”,而忽视英语语法的教学,以致学生未能打好英语语法基础,对语法的掌握是一知半解,写起文章来漏洞百出。

对于任何一名外语学习者来说,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母语的影响。特别是在中国学生学英语的过程中,汉语的巨大影响已成为不争辩的事实。这种影响涉及到词汇、句法、语篇、语体等,是多侧面、全方位的。但以在语法方面的影响为最。下面是作者在教学实践中,记录下的学生由于受到汉语的影响而写出的典型的中国式英语:

1)*The Population will be more and more.

(人口回越来越多。)

2)*Mountain has a lot of trees.

(山上有好多树。)

3)*Every morning,I saw the dustman collect the rubbish on the campus,take it into a large trashcan.What a great job!

(我每天早晨都看到清洁工在校园里清理垃圾,将垃圾收集在大的垃圾桶里。多么了不起的工作啊!)

在第1)和第2)句中,作者受到了汉语思维的影响,3)句则完全忽视了英语句子中限定性动词和非限定性动词的用法,而按照汉语句子中动词可以并列使用这一法则造句。

作者通过实际调查,采访河北省三所高校共56名教师,同时查阅了大量的语法教科书认为,教师在英语语法教学中忽视了在中西两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不同思维方式对学习英语的影响。因此,教师要对英、汉两种语法的差别进行总结、归纳。英汉两种句法就好比两种事物A和B,A是新知识(英语),B是旧知识(汉语)。学生在学习外语的工程中会受到自己的母语,即旧知识的影响,尽管这种回顾旧知识的机械反应在同文化背景下的语言学习中有积极的一面,但作为英语和汉语处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语言,这种影响是消极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英语学习的效果。所以,教师不能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对一些条条框框的精讲和对可能引发错误的地方只字不提或一带而过。

以讲解英语句子为例,作者先向学生讲解英语句式的特点:英语的句子有五种基本类型,即:

SV

SVP

SVD

SVO1O2

SVOC

在英语的句法结构中,SV为基本结构。V在英语为谓语动词,是句子的核心。英语句子中如果没有可做谓语的动词,句子是不符合语法的错句。且英语注重结构形式,严谨而序列性强;汉语注重意思表达,形散而神不散。因此,无论英语句子有多长、其结构多么复杂,它们都是按照基本的语法规则组成。英语句子结构紧凑,规律性强,且倾向于简单句,谨用复合句。

例如:

(1)He found the test easy.

(2)He found that the test is easy.

在上例中,句(2)是中国学生英语造句常常出现的情况,而英语民族常常避烦就简,会选择(1)的表达方式。习惯采用S+V+O+C(主谓宾补)结构,而尽量避免使用复合句。

而汉语句子的“形散而神不散”是人们的共识。为了说明问题,再看汉语一例:

例如:

“唱着小曲,肩上挑着一担酒来了,口渴难忍啊,见人家喝,一哄而上,抢了。”(评书:水浒传)

汉语的这种断句不严,无头之句也是英语无可比拟的。“谁”唱着小曲?“谁”挑着酒?又是“谁”口渴?“人家”又是谁?“谁”抢了“谁”的什么东西?……只有通过从上、下文(context),通过背景(setting)进行推理(inference)才能理解。尽管汉语的这种铺衬则象记流水帐一样,但是汉语句子的铺衬有其逻辑事理性的,加之所处的语境作铺垫,没有给受话人造成交际理解上的障碍。这种句子的铺衬是汉语造句有别于英语造句的一个显著特征。

除此之外,在英语学习过程中,特别是对英语语法的认识存在误解,有相当多的学习者认为英语和汉语的对等关系如同汉语拼音与汉语文字的关系,是完全对应的。例如,作者在英语课堂上就曾听到一个学生向另一个学生借一支铅笔用:May I borrow your pencil to use use?汉语是借支铅笔“用用”,在汉语思维的基础上,那么英语对应的就是“to use use”,以为英语的单词、句式和汉语的词汇、句式是基本对等的。英语语法里有名词、动词,汉语语法中也有。这种对等心理倾向,在实际的英语运用中,有时被证明是有效的。例如“我看一部电影”:“我”—“I”,“看”—“see”,“一部电影”—“a film”。那么,英语的表达就是“I see a film。其实英语的主格,宾格,动词的过去式,虚拟语气等,远比汉语复杂琐碎的多。中国学生由于有上述这种心理误区,意识不到英汉语言形式上的差别。例如:“你给我一本书”:“你”—“you”,“给”—“give”,“我”—“I”,“一本书”—“a book”。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句子*“you give I a book”。甚至“you”都没大写,这也是基于同样的心理误区——不恰当的置换。

对此,申小龙(1995)指出:“这要从现代汉语的起源说起。现代汉语语法是以20世纪初马建忠所著《马氏文通》的出版为标志的。在此之前,古人并没有发展系统的语法科学。而《马氏文通》中所描述的汉语语法,却是对西方语言的(主要是拉丁语)的全面模仿,它照搬了西方语言的语法框架,将汉语做了分析、归纳、总结。但汉语并不等同于西方语言。”

由此看来,了解汉语语法,辨明英、汉语法的异同,帮助学习者走出言语置换的心理误区是英语语法教学的当务之急和治本之策。如果学生能够尽可能地明白自己所犯的错误在哪里,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取得对语法知识真正、全面的理解,而不是单纯的死记硬背,生搬硬套。

综上所述,汉语作为我们的母语,在我们的外语学习过程中起着巨大的心理影响作用。笔者通过自身的教学实践,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在英语语法教学中,汉语语法不可忽视。事实上,笔者通过讲解汉语的语法特点和英、汉语法的对比,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使课程由单调、乏味变得生动形象,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和正确运用英语语法的能力由此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从而为今后的英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戴炜栋.英语交际语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2]申小龙.当代中国语法学[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5.

[3]吴潜龙.关于第二语言习得过程的认知心理分析[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

[4]四川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语法纲要编写组.英语语法纲要[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

语法差异 第5篇

从习得与学得的差异看英语语法教学的重要性

文/刘桂香

摘 要:通过对克拉申习得―学得区别假说的分析,结合我国英语学习者的语言学习环境、年龄特点及母语、第二语言习得与外语学习的差异,表明教师应重新认识加强语法教学的重要性。

关键词:习得;学得;母语;第二语言;外语;语言学习环境

Abstract:Through analyzing Krashen’s Acquisition―Learning Hypothesis, probing into the language learning environment and age characteristics of English learners in our country, and pointing out the difference of mother tongue, second language and foreign language , this paper indicates the importance of reinforcement of grammar teaching.

Key words:acquisition;learning ;mother tongue; second language; foreign language; language learning environment

二十世纪70、80年代西方国家第二语言教学理论发生重大变革。自然法派认为,语言学习与语言教学应该反映母语学习的自然过程。只要为外语学习者提供像母语环境那样的丰富的可理解输入,学习者便会自然地掌握语法,错误纠正也会自然进行。与此同时,在改革初期外语学习需求大增的中国,某些专家观察到学生通过几年的学习,却仍然不能流利地用所学语言与目的语国家的人交流,所谓“哑巴英语”,便将这种现象归咎于当时课堂上主推的以语法分析为主的英语教学法,参照国外自然法派的理论,

认为这种传统的方法应该摒弃。他们认为只要在教材中大量提供语言素材、课堂上大量使用英语,以学生为中心、精讲多练,学生靠模仿便可以掌握并使用英语交流。

多年的实践表明,这种不顾国情、急功近利的做法带来的效果并不理想。近年来国内外许多学者已经注意到并纷纷发表文章指出这种轻视语法教学的弊端。但由于理论界的错误导向和多年来教师和学生的习惯已养成的思维定式,语法教学在我国英语教学界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了重申语法教学的重要性,我们还得从克拉申的习得―学得区别假说(The Acquisition―Learning Hypothesis)谈起。我们知道,克拉申理论的出发点和核心是他对“习得”和“学得”的区分,以及对它们各自在习得者第二语言能力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的认识。习得是潜意识过程,是注意意义的自然交际的结果,儿童习得母语便是这样的过程。与之相对的是学得,这是个有意识的过程,即通过课堂教师讲授并辅之以有意识的练习、记忆等活动,达到对所学语言的了解和对其语法概念的掌握。

克拉申认为,只有习得才能直接促进第二语言能力的发展,

才是人们运用语言时的生产机制;而对语言结构有意的了解作为学得的结果,只能在语言运用中起监控作用,而不能视为语言能力本身的一部分。克拉申在他的另一个与习得―学得区别假说密切相关的输入假说中简化了外语学习的过程,将它等同于儿童母语习得,片面地夸大了输入的作用。他的监检假设认为语言习得能引导我们讲第二语言,并直接关系到我们说话的流利程度;而

语言学习只起监检或编辑的作用。

对于这一点,笔者观点与之相反,我认为这种监检功能在外语学习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像在繁忙的十字路口离不开信号灯或交警一样,没有监督的交通会变得一片混乱。习得派为主的教学法忽视了意识性在学习者认知能力中的作用。学习者在潜意识或无意识的状态下学习外语,精力被更多地投入到语言的交际运用中,对语言输出缺乏有意识的监控,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促进语言输出的流利性,但同时削弱了其语法上的准确性,学习者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犯同样的错误却不自知,致使这种错误僵化到很难改正。另外,习得派教授语法缺乏系统性。现行教材对各项语法项目的安排零乱随意,没有阶段性与整体性,很难构建学习者头脑中完整的语法体系。

习得和学得的过程在外语学习中应该是交织进行,二者缺一

不可。至于这两个过程应用的时机和比例,要根据学习者所处的语言学习环境和学习年龄来决定。对于我国大部分英语学习者来说,“学得”在某种程度上比“习得”更为重要,主要原因是语言学习环境的制约。

首先要区分母语学习和外语学习的差别。我们知道,母语是一个人的本民族语言,是我们在婴儿期和幼儿期间自然学到的语言。母语的能力是“习得”的,因为儿童是在自然交际的客观语境作用下,通过同化和适应来习得语言,其语言习得的过程和智力成长的过程是一致的`。他不需要先掌握完整的语言形式,再去使用它表达思想。而是一边习得一边使用,通过日常生活中的语言运用,创造性地构建母语的结构,逐步使语言走向完善。而“外语”一般是指在本国以外使用的语言,它不可能与母语拥有同等或更重要的地位。仅靠习得是很难掌握的。在非目的语国家学习另一门语言,大多数的外语学习者是在母语习得后进行外语学习的,他们的目的语输

入是有限的。并且,他们在习得本族语的同时,对周围的事物、社会、人生都有了独到的理性思考,形成了思维定式。其情感、认知因素都会对学习者起着重大的影响。母语负迁移对外语学习的影响不容忽视。必须经过有意识的比较和归纳,帮助学习者系统地掌握目的语中特定的语法规律,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我们还须搞清楚外语和第二语言的区别。戴炜栋先生指出:“英语作为外语的教学与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在许多方面存在质与量的区别。”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语教学理论大多借鉴于西方国家第二语言习得的研究。事实上,我国学生学习英语的环境是完全不同的。第二语言习得指的是移民到一个新的国家,在当地的语言环境下学习当地的语言。在大量的语言输入的刺激下,靠听说模仿基本掌握一般交际用语。而在我国,学习者在非目的语国家学习母语外的另一种语言,英语对我们来说是外语,学习者接触到的大部分只是课堂上或课后少量的阅读和听力训练资料,并且

大多数是精心挑选的。学生离开课堂之后缺少环境英语的反复刺激,难以通过多听多说的办法来掌握外语的规律。在这种情况下,外语的能力更主要是依赖于“学得”的。

另外,从我国外语教学的学习对象分析,外语学习者一般是青少年或成年人,他们已逐渐丧失了潜意识地建立一种新语言体系

的功能。从年龄和生理因素认知能力层面来看,有意识的“学得”过程更为合适。

根据美国心理学会公布的研究成果,人类语言发展的最佳期是在10岁之前。主要理由是,作为学习语言最关键的听力,在10岁以后已经基本定型,之后逐步下降。

在我国,即使是在英语教学极大普及的今天,由于条件限制,全国各地开设英语课程的情况不一样。即使从小学开始学英语,也已接近语言发展的最佳期的末端。在超过这个年龄段以外,再强调模仿、背诵为主的听说领先的原则,显然已经不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人到了青春期已无法自动习得某一新的语言。随着年龄的增长,模仿、记忆能力减弱,逻辑思维能力却在增强。而青少年和成年人的特点是他们的智力和抽象思维能力已相当发达,习惯于对新

知识进行理性思维,对任何语言现象都想进行精确、细致的分析, 具有探索和归纳各种语法现象的能力。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种逻辑思维能力,更多地引导学习者对目的语的语言知识进行系统的学习和归纳,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提高语言的准确性。

受西方某些第二语言教学流派,尤其是以克拉申为代表的习得派的影响,我国英语教学从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存在轻视语法教学的误区。实践证明,在没有习得环境的条件下,教与学必须有意识地进行,必须把语言作为一个受规则制约的形式体系来

学习。最好的方法是在课堂上集中地正式教授语法规则。这种有意识的注意理解记忆语法规则能为大脑潜意识语言操作提供可理解输入。再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操练和强化,使他们快速准确地掌握语言技能。从而引导学习者自觉地运用语言知识来正确地使用外语。当然我们也应该借鉴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理论中适用的内容。在处理学得与习得的关系上,坚持“外语是学会的”,坚持“学得为主,习得为辅。”正像Ellis和Rathbone所认为的那样,语法教学应成为语言教学内容的一部分。无论理论界、教材编写者以及从事大中小学各个年龄层次英语教学的教师和所有英语学习者都应该重新认识它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A.P.P.Howatt.英语教学史[H]。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04.

[2]Krashen.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and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1981.

[3]Krashen.Principles and practice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1982.

[4]Krashen,S.The Input Hypothesis:Issues and Implications.

New York: Longman,1985.

[5]戴炜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英语教学“一条龙”体系[J]。 外语教学与研究,(05):325.

[6]何自然。外语是学会的[J]。外国语,(02):54.

[7]张正东。外语立体化教学法的原理与模式[M]。北京:科学出版社,:180.

[8]Ellis,R & M .Rathbone The Acquisition of German in a Cla-ssroom Context.[M]。London: Ealing College of Higherer Education,

1987:132.

作者简介:姓名:刘桂香(Guixiang liu),性别:女,民族:汉,出生年月:1958.11.14,籍贯:山西省太原市,工作单位:太原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外语系(English Department Tai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职称:副教授,学历学位:本科学士,研究方向:第二语言习得。

语法差异 第6篇

一、时态

毋庸赘言, 汉语中是没有“时态”这个概念的, 或者确切地说, 汉语中的时态只是通过时间状语来反映动作发生的不同时间点或时间段, 并不反映在谓语动词上, 也就是说, 汉语中谓语动词并不会随着时间状语的变化而变化, 而英语中的时态却是通过谓语动词的变化来体现的。

二、句子成分

目前的初高中语文教材都淡化了语法的教学, 不再把句子成分的划分作为教学的重点。但值得肯定的是, 是否会正确划分句子成分对学生能不能学好英语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一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简单句的五种基本句型。

可以说, 掌握了简单句的五种基本句型, 就等于迈出了学好英语的第一步。但在教学这个基础语法时, 怎样给学生解释清楚“make/let/have+sb./sth.+ 动词原形”和感官动词“see/watch/hear/...+sb./sth.+ 动词原形 /-ing形式”中的宾语补足语的正确形式, 就对英语教师提出了不小的考验。

2.定语从句。

划分句子成分的重要性在定语从句的教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比如:

1The man that/who is talking tmy father is my English teacher.

2 The man (that/who /whom) myfather is talking to is my Englisteacher.

在这两个句子中, 如何讲解1句的关系代词that/who代替先行词the man作从句的主 语、且不 能省略和2句的that/who/whom充当从句中talking to的宾语且可以省略, 恐怕是教学定语从句时英语教师比较头疼的一件事了。

3.名词性从句。

在名词性从句中, 如何正确运用从属连词that/whether (不充当句子成分) 以及关系代词和关系副词分别在从句中充当何种句子成分, 无疑是学好名词性从句这一重要语法的关键所在。

三、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

本届高一刚开学时, 为了了解学生的初中英语基础, 我布置了一篇写作:MyHometown. 结果我所任教的两个教学班甚至有60%以上学生的写作中出现了下面这个中文式的英语句子:

In recent years my hometown hastaken place great changes. (×)

很显然, 这个句子的错误之处在于学生没有掌握好take place的不及物用法, 它只能表示great changes等事件或现象的自发发生, 而不能把地点my home-town作为take place的动作执行者 (主语) 。类似常见易错的不及物动词或动词短语有happen, come true, break out, come up, 等等。

四、定语后置

汉语中的定语 (或定语从句) 通常放在被修饰词之前, 而英语中的定语 (或定语从句) 后置则是一种常见现象, 比如不定代词的定语后置, 如something important;介词短语作定语的后置, 如:Thefriendship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will last forever;动词不定式作定语的后置, 如:He was always the first student to come and the last one toleave;分词短语作定语的后置, 如:Thepeople living and working near theairport may go deaf. 等等。这些都是英语的初学者不易搞懂的语法现象。

五、延续性动词和非延续性动词

以汉语为母语的学生初学英语可能会感到困惑的另一个重要语法现象就是延续性动词和非延续性动词 (又叫短暂性动词或终止性动词) , 比如:

1The train has left. (√)

2The train has left for about tenminutes. (×)

学生总是难以理解动词leave的非延续性, 即该类动词不能与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连用。如果要表示同一意义, 则应改用相应的延续性动词或具有延续意义的系表结构。这类常见的需要转换的非延续性动词有leave→be away, borrow→keep, buy→have, come→be here, arrive→bein, begin→be on, die→be dead, 等等。当然, 这也是汉语中不会涉及的语法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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