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建设范文

2024-05-09

警务建设范文(精选12篇)

警务建设 第1篇

笔者认为, 在学生社区的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冲突。

(1) 属地管理与属人管理的冲突。虽然学校与后勤管理部门有明确的管理范围和内容的约定, 但也存在诸多因素, 导致管理和服务上的冲突。

(2) 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冲突。例如, 学生公寓无证流动摊贩屡禁不止, 严重影响了学生的人身安全, 而学校的自助管理往往收效甚微, 对外来安全隐患的整改显得力不从心, 必须求助于公权力的介入。

(3) 学生诉求与管理服务的冲突。

(1) 学生对后勤、保卫部门的要求和建议往往只能通过本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转达, 在时效和效果上也因为环节太多而受到影响, 导致了学生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而引发不满情绪, 这种情绪经常造成学生对学校管理服务的信任缺失, 也有进一步引发安全事件的可能性。

(2) 在实际的管理中, 学校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对学生的一系列校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置, 在处置的过程中需要采用一定的违背学生主观意志的手段, 例如代为保管或收缴违章电器、排查管制刀具等, 往往因为执法权和震慑力的缺失, 造成学生与学校管理的矛盾。

综上可见, 无论从更好的协调关系、更有力打击校园违法犯罪等方面, 上述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弊端通过社区警务室等形式的第三方公权力机构介入应能得到更好地解决和调和。

2 社区警务建设的目标

(1) 落实执法功能。弥补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执法权的缺失, 能及时有效处置学生社区周边须公权力介入的事件, 以社区警务室为中心组织学生公寓及周边联合执法行动。

(2) 强化联防功能。将安全保卫组织、力量团结在社区警务室, 并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和联动工作机制, 形成群防群治、联合防范的安全工作格局。

(3) 自调自纠功能。将大部分学生纠纷化解在社区调解室, 确保矛盾纠纷能及时调处。

(4) 自查自治功能。组织社区安全保卫力量, 开展社区巡防、安全检查, 全面实现学生自我安全管理、自我隐患整改、自我安全防范。

(5) 宣传教育功能。促使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有组织、有效果、更专业、常态化, 建立学生社区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3 社区警务室建设内容

结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 我们认为社区警务室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内容的建设。

3.1 全面深化综治群防网络队伍建设

3.1.1 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

(1) 实现一个功能: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及时化解和引导各类不安定因素, 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有效调动学生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2) 建立两支队伍:以楼层为单位通过辅导员推荐、班主任评定、二级学院审核、学校聘任等程序选拔组建一支明线信息员队伍。选拔一批有一定社会面、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学生组建一支暗线信息员队伍。

(3) 配套几个制度:安全信息分类;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安全信息员奖励制度;学生安全信息员工作章程等。

3.1.2 调解员队伍建设

(1) 人员组成:由社区民警及保卫处、心理健康中心、公寓辅导员、后勤服务公司等部门抽调人员, 组成学生社区调解小组, 并下发文件明确任务职责。并可邀请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担任调解主持人或冠名。

(2) 调解原则:自愿、开放、合法、保密、快捷。

(3) 调解要求:纠纷不出社区、调解必有成效。

调解记录员必须详细记录调解经过和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的协议, 并制作成规范的调解记录, 报送相关部门留存。

3.1.3 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在公寓辅导员、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中, 选拔一批具有丰富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的教师, 明确其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 并开展相关安全知识的岗前培训, 组织其参加社区警务室牵头的各类安全管理活动。

3.1.4 学生自治队伍建设

(1) 实现功能:在社区警务室和学校保卫处的指导下, 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检查、秩序维护等基础管理工作, 实现自我管理功能。

(2) 基本架构及职责:楼长、层长队伍在公寓辅导员的带领下负责对本楼、本层的寝室进行检查, 及时发现并报告夜不归宿、留宿他人、使用违章电器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学生保卫部队伍:在学校保卫处和公寓辅导员的指导下, 着统一制式服装, 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为主题的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 切实夯实学校基础安全防范工作。

学生食堂纠察队伍:维护学生就餐秩序、及时纠正用装有贵重物品的包抢占位置的行为。

3.2 组建安全法制知识专业讲师团队

3.2.1 实现功能

充分实现学生公寓自我安全教育功能, 牢固树立学生安全意识。

3.2.2 讲师团人员组成

(1) 心理健康讲师组:由持证心理学专家组成, 结合心理防范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2) 消防安全讲师组:聘请消防大队等专业部门人员, 针对公寓消防防范工作的特点, 开展火场逃生、灭火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3) 治安防范讲师组:以社区民警、高校保卫处长为主要人员组成, 结合高校治安防范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对象, 开展防范知识宣传。

(4) 安全法制讲师组:邀请法学教师、律师, 开展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全面提高大学生知法、守法的意识。

(5) 现身说法讲师组:专门组织曾经触犯过法律或被违法犯罪侵害过的典型代表现身说法, 以身试教。

3.3 组织开展学生社区日常安全管理

社区警务室组织学校保卫处、公寓辅导员和学生自治组织开展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1)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寝室使用明火、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等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

(2) 学生公寓周边整治:协调行政执法部门等机构开展学生公寓周边无证摊贩、治安监控死角等专项整治行动。

(3) 处置突发事件演练:根据防范和处置工作的需要, 定期组织各处置关口部门、人员开展处置特定事件演练。

3.4 建立健全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台账

在社区警务室的指导下, 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台账。

(1) 安全信息工作台账:及时记录学生安全信息员及其他人员上报的各类安全稳定信息的研判、处置、报送等相关信息。

(2) 安全检查台账:对学生公寓各类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 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记录。

(3) 纠纷调解台账:详细记录纠纷调解的参加人员、调解经过及调解协议。

(4) 安全管理人员台账:录入并及时更新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5 实现公寓安全等级评估管理制度

3.5.1 建立寝室安全等级评估制度

(1) 制作寝室安全等级状况平面图。

红色:曾发生过盗窃、打架等对学校安全稳定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或经常性发现各类安全隐患, 此类寝室需要重点关注和管理。

黄色: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过安全隐患或有寝室成员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蓝色:未发生任何影响安全稳定事件或违纪违规的寝室。

寝室安全等级状况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调整。

(2) 开展寝室安全等级星级评估。

3星寝室:一学期未发生任何影响学校安全稳定和违纪违规事件。

2星寝室:未发生过任何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和1次以下的违纪违规事件。

1星寝室:除3星和2星寝室所述条件之外的均为1星寝室。

安全等级星级评估一学期开展一次, 并在寝室门口予以标示, 在挂牌后发生影响安全等级评估的事件后, 可予以换牌或摘牌。

3.5.2 建立学生个人信息公示制度

(1) 学生干部信息上墙。以楼层为单位, 公示学生干部相关信息, 接受学生监督。

(2) 寝室成员信息上墙。以楼层为单位, 公示该楼层学生的照片等相关信息, 保证辅导员、楼管员及学生干部能准确掌握相关学生信息, 以利于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3.6 科学架构学生公寓综合治理体系

在队伍组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硬件配备到位的前提下, 力争在学生架构并逐步完善以下综治群防网络体系。

3.6.1 监督指导体系

(1) 学校层面, 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保卫处、学工部、后勤公司、各二级学院等综合治理关口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定期对学校综治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定期召开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 准确把握政策和重点敏感时期、事件的工作举措, 并下达正确的指令。

(2) 学生社区成立由社区民警、公寓辅导员为成员的社区综治工作小组, 负责监督指导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同时制定可行地考核激励机制。

3.6.2 信息处置体系

(1) 信息收集小组: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学生安全信息员、公寓辅导员等上报的各类安全信息 (每周一次) , 并进行归类, 遴选有价值的信息报送信息研判小组。

(2) 信息研判小组: (1) 信息研判小组由社区民警、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等人员组成。 (2) 由社区民警牵头每月组织一次信息研判工作会, 并提出化解举措、明确责任部门。

(3) 信息处置小组:信息处置小组由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关口部门组成, 负责善后事宜的处置及信息的上情下达。

3.6.3 事件处置体系

(1) 人员构成:社区民警、保卫处、学工部、宣传部、医务室、后勤公司、学生自治队伍。

(2) 学习培训:定期组织事件处置体系人员开展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演练。

(3) 装备配备:给社区民警配备警棍、车辆等必备的装备, 以提高处置体系的反应速度和对抗能力。

3.6.4 日常管理体系

(1) 建立公寓管理人员抽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由上级管理人员对下级管理人员、教师对学生干部、进行管理执行情况的抽查, 杜绝管理不严、执行不力现象的出现。

如何推进社区警务建设 第2篇

社区警务作为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社会结构变化、利益格局变动、社区居民数量猛增的新形势下,积极探索优化我国社区警务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增强我国警务工作的维稳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警务,即警察机关以社区为基础,充分发掘和利用社区的人财物等资源,实现警察、社区组织、社区居民的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一个互动、立体的社区治安秩序维护体系。社区警务把坚持依法执法、坚持群众路线以及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变被动为主动等作为基本工作原则,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警察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做法,强调以警察为主导、以社区和民众为主体,通过对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蕴藏在社区居民中的治安防范力量。当前,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应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坚持科技强警,推动社区警务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推动社区警务信息化建设,就是改变过去粗放式的社区警务模式,通过强化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的运用,加强对社会资源和信息的统一指挥、控制和协调,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警务资源的集约化警务模式,最终实现社区警务的信息化。同时,在“大治安”的背景下,社区警务建设还应注重网络化建设,不仅要以社区作为立足基础,而且应有置身于大社区的大局观。为此,既要加强社区警务室和社区组织建设,又要加强社区警察机关和社区组织的联系沟通,形成纵深立体的信息

交换网络。社区警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信息化有利于网络化,网络化能加强信息化。只有将信息化和网络化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把社区的警务力量、组织资源、民众热情转化为社区治安防范的现实能力。

转变思维方式,创新社区警务工作方法和形式。转变思维方式,就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自觉地将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社区警察机关及社区组织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努力创新社区警务工作方法和形式。在社区警务工作中实现由被动到主动、由打击到防范的转变。这包括:创新社区警察机关及社区组织设置,使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创新社区警察机关及社区组织的管理方式,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形成合理的绩效评价激励机制,完善科学的队伍管理监督体制等;创新社区警务工作方法,满足日益丰富和多元的社会需要、群众需求;等等。只有根据时间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地转变思维方式,不断创新社区警务的工作方法和形式,才能推动我国社区警务朝着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增强统筹协调能力,强化警民合作关系。社区居民是社区警务建设的主体。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警务建设的积极性,直接关乎社区警务建设的成效。这就需要警察机关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统筹协调能力,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警民关系。一是统筹协调好基层警务室与社区居民的关系。社区居民中蕴含着强大的社会治安力

警务建设 第3篇

关键词:防火监督;困境;对策

0 前言

现代警务指挥机制建设,正在朝着一个全新的发展思路进行着。根据社会和时代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警务指挥的总体目标,转变警务指挥的方式、过程和手段,提升警务指挥执行效力,进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解决警务指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针对现代警务工作当中的难点,开展有效的应对措施,将警务指挥水平提升至新的高度,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1 现代警务指挥机制建设要点

1.1 信息为本

对于现代警务指挥工作来说,保持信息的通畅是十分关键的。信息化是现代警务指挥机制建设的重要方向。信息转换的高效与迅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警务指挥执行效力。对于警务指挥部门而言,掌握信息资源即为掌握指挥活动的主动权,这就需要提升对于情报信息的高度重视,做到信息为本,进而保证警务指挥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1.2 集中统一

警务指挥部门具有统一调度警员力量,指挥各部门作战的重要职能。在现代警务指挥机制建设的过程中,以集中统一作为原则,高效进行指挥,集结和分配力量,将指令有效传达给下级部门,并得到坚决的服从和贯彻。在集中统一指挥的过程中,能够做到令行禁止,达到思想、目标和计划的整齐划一,对提升公安机关整体实战能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1.3 快速反应

针对扰乱社会治安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警务指挥系统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出击,高效破案,及时制止犯罪行为,避免灾害事故的发展和蔓延。做到防患于未然,提升处理案件的效率果断决策和组织、快速的开展行动。

1.4 遇急先断

对于突发性和案件,无论是处于哪一级别的警务指挥人员,在接警后应该果断采取决策,随机应变,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可事后报告给上级部门。当控制住局面后,将指挥权移交给管辖范围内的更高级别的警务指挥机构,并做到善始善终[1]。

2 当前警务指挥机制建设的新思路

2.1 指挥权的合理分配及运行

指挥者需要充分发挥其指挥权利,属于一种暂时性的岗位权利,根据所执行任务的大小来决定权责的高低。在现代警务指挥机制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指挥权予以明确,包括权利的获得、行使、转移和消失,明确其实际的条件和情形,灵活指挥警务活动。确定指挥关系,避免从保护线职权交叉、越权行事的现象发生。警务指挥关系务必要做到简洁、流畅,保持和战时一样的状态。在紧急事态;来临时,能够迅速由执法管理转换为战斗准备。公安机关的行政领导和經授权的指挥机构以及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具有对重大警务活动指挥的权利,掌握指挥权和决策权。单一警种警务行动、联合行动以及合作行动,对于指挥权分配及运行有着不同的要求。单一警种警务行动的指挥权由行政隶属关系的本级职能业务机关领导负责;联合行动则是由两个以上不同行政辖区公安机关共同组成的联合指挥机构来掌握;合作行动指挥权则是由当地公安机关掌握,其他行政辖区公安机关作为配合和支援,服从当地公安机关指挥机构当地领导。明确权责,是为了更好的保证警员力量的合理协调与控制,保证警务活动高效、有序的开展[2]。

另外,在突发性紧急警情发生时,最初受理警情的一线处警单位,掌握先期处置权。随着警情被逐渐控制,其他部门警力到达援助,此时将将指挥权移交给管辖范围内的更高级别的警务指挥机构,先期处置权也随之消失。

2.2 指挥部的设置及运行

指挥部的主要职能是对针对重大或紧急警务行动,践行处置方案的制定,合理部署和调控警力,具有明确的角色定位,根据其自身权利和职责,集中统一指挥各部门作战。根据警情的大小来设置指挥部。阶段性重大警务行动和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是现代警务指挥机制下的指挥部类型。阶段性重大警务行动指挥部具有多层次的指挥体系。最高级指挥层为总指挥部,分级成立地方指挥部,根据不同警种的职能来分配任务,高效进行协同作战。

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是随着突发案(事)件的发生,迅速启动和成立的负责处理和控制突发案(事)件,利用信息化系统,全方位、立体化的进行指挥,必要时则需要现场指挥和处置,简化指挥程序,以迅速应对突如其来的案(事)件,充分发挥警务指挥机制的重要功能和作用[3]。

2.3 联动机制的建立

建立联动网络组织体系,保障其平稳有序的运行。由政府指挥协调和处置,统一组织指挥。建立各部门专业指挥层的联动机制,建立110、119、122联动报警和指挥系统,联合医疗、抢险救援、交通个多个个社会部门。加强现场指挥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全天候、全方位的调用资源和装备[4]。

3 结论

加强现代警务指挥机制建设,以信息为本,集中统一指挥,面对警情能够快速反应,提升责任意识,提升警务工作的执行力。结合现代警务指挥机制建设要点,开拓全新的思路,促进警务指挥改革,合理分配及运行警力,提升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对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吴剑.电子警务视野下信息化引领警务机制创新的思考[J].公安研究,2009,07:54-60.

[2]张学兵.“科技+合作”在现代警务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J]. 公安研究,2012,12:5-10+73.

[3]秦剑平,殷建国. 现代警务的规范演进与质态提升——现代警务机制南通模式研究[J].公安研究,2013,08:21-28.

警务信息化建设对策研究 第4篇

当前我区公安机关专业人才相对缺乏, 广大民警的科技意识和素质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 公安机关信息化基础设施相对落后, 公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高。为此, 从科学的战略高度把握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全局, 突出主干应用的作用, 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内部管理, 从宏观上建设整体格局和从微观上提高信息化技术手段是我们下一步发展的必然。这样才能推动警务信息化向更高层次的水平发展, 全面实施符合新时期公安工作需要的警务信息化战略。

一、规范管理, 科学规划, 实现警务信息价值最大化

警务信息化建设要保持健康的发展方向, 就必须有一个管理的抓手来把握。在信息化管理中应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以构建现代警务机制为契机,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工作机制, 使警务信息化建设更为有序规范, 有利于科技对现代警务机制的支持和保障作用的发挥;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明确各信息通信岗位的维护管理职责, 规范、细化有关系统和设备的维护程序和要求, 努力提高公安信息运行维护管理的整体水平;三是增加管理层领导的危机意识, 把危机管理的理念引入信息化管理中, 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 强化和提高领导者的管理意识与自身管理水平, 不断强化警务信息化的管理工作。

警务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先导。要坚持调查研究, 切实掌握本地区信息化警务的发展情况和资源状况, 及时了解公安工作的科技需求, 理清发展脉络, 组织拟定本地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要强调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奠定其法制基础, 保障规划的逐步贯彻落实。要注重规划的统一, 在掌握信息的同时要做到合理共享, 要将软件和硬件进行系统整合, 避免重复建设, 防止资源浪费, 努力提高规划的全面性、整体性和效益性, 发挥规划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二、构建警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战略框架

警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要实现其科学合理的发展就必须搭建一个“大平台”。这个“大平台”就是整合各应用业务体系的一个综合性框架, 将涉及各业务领域的支干应用有机整合在一起, 从而更紧密地联系主干应用、业务应用和基层应用, 构成严密的警务信息化建设整体战略框架。一方面, 要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采集标准、运行机制和录入平台。要从提高信息采集的质量入手, 针对当前信息数据采集工作中存在的标准各异、分割管理、多头采集且重复交叉与应用脱节等问题, 全面规范、整合信息采集工作, 加强信息数据的规范化管理, 科学界定信息内涵, 统一信息采集项目、录入要求和数据格式, 从而满足不断复杂多变的公安工作需要。另一方面, 要建设统一、集约的信息中心, 高度重视各级公安机关信息中心的建设, 真正把信息中心建设成为与现代警务机制相适应, 为有效推进信息化工作机制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进一步引入高新科技力量, 为警务信息化建设增添后劲

加强警务信息化建设, 必须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作支撑。要加大引入科学技术, 努力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首先, 要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网络体系,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实现信息的充分共享。要在已建设好的覆盖公安机关各个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公安局域网基础上, 逐步向社区延伸, 向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政法部门延伸, 实现互联互通。同时, 根据公安工作的需要, 改造现有的不适应公安应用需要的网络, 全面建立公安信息网络。其次, 要投入科技力量, 开发统一信息应用平台。当前, 公安机关的信息业务应用平台都不统一, 应用系统五花八门, 这样必然造成各业务部门之间不能进行互访互通, 整体运行, 也造成了人、财、物的浪费。为此, 要利用现有的信息科技资源, 科才起着关键的作用, 没有人才就没有掌握和运用科技力量的主体, 信息就无法得到应用, 信息化的成果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 要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要充实和培养信息化专门人才, 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 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施展才华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制定人才引进计划, 按专业、层次结构需要, 有针对性地引进急需人才。要充分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 把一些“科班出身”和自学成才的计算机网络人才利用起来, 调整到相应岗位, 解决急需。另一方面, 要鼓励广大民警学习、使用信息技术, 把信息技术学整合各业务条线的子系统, 开发出适应各项业务工作需要统一的信息应用平台, 集文字、数字、图像、语音于一体, 具有信息资源的整合、加工、存储、检索、分析等功能的操作系统, 提高公安工作的规范标准, 满足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

四、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满足警务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警务室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第5篇

一、警务室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仁江中学在党的关怀下2009年竣工了学生宿舍楼,2009年9月实行学生寄宿制,同时实行了全日制上课。28名教师全天侯在校园。学生呢就根据贵州省教育厅85号文件《学生住校及上晚自习》的文件要求,现在的620名学生中有住校生520人。这些学生周一至周五全天24小时活动在校园内,“安全”成了众多关注的问题。我校校园门卫室暨警务室建设也成了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汇川区建设《平安汇川》的要求,在我镇中心学校的要求和督促(查)下,我校警务室建设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为我校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警务室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具体地我校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开展了警务室工作,而且取得了不可厚非的成效。

第一、在汇川区党委政府和教育局的支持下改建了我校警务室,镇中心学校投入金费1790元美化规范了我校警务室外观。

第二、我校从生均公费中拨出1200元聘请了一名警务室工作人员,根据我校所处地理环境制定了适合于我校的警务室管理制度。实行了学校警务人员全天24小时执勤的制度。而且镇中心学校投入金费1000元规范美化了制度牌。

第三、制定了警务人员的工作职责。为了加大警务室工作的力度,我镇中心学校投入金费1100元添置了钢叉、警棍等警务器具。警务人员发挥职能在我校法制副校长李文波的指导下具体开展了:

1、注重校园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2、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和巡逻工作;

3、重视校园周边及学生、教师的日常纠纷调解工作。

4、严格按照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了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学生上课期间外出登记、住校生外出登记制度。保证了学生校园活动的安全性。

第四、为了更好地保护校园师生的安全做好了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了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了师生的自防、自卫和自救的能力。

第五、加大了食品安全的防范力度。我校校门外的住家人户有售卖土豆等食品的,学生们不能识别情况(特别是走读生)经常购买偷偷地带入校内,给学校监管学校食堂带来了很大的阻碍,也给学生自己的身体健康带来一分危险。针对这一情况,警务室人员严把学生进校收查关,杜绝了这一现象。

三、警务室建设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1、收缴了八年级三班李克伟同学从家里带来的直径约5公分,长约1米的钢棍,杜绝了一场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稳定了校园内的秩序。

2、2011年10月23日制止了李克伟招来的社会青年到我校滋事的现象,保证了我校师生的人生安全。

四、存在的不足:

1、警务室布局不大合理,主要因为房屋空间太小而至。

2、警务室工作人员没有换班者,很多时候都没有功夫顾全该做的所有事情。

3、“三防”(人防、无防、技防)工作做得不到位,特别是技防工作,完全没有开展。

警务建设 第6篇

[提要] 社区和驻村警务室的建设对缩短警民之间距离,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更好地方便服务群众起着重要作用。文章从自身实践的角度分析了目前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形成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 警务室;社区和驻村民警;群众工作

[作者简介]盛华平(1985—),男,星子县公安局南康镇派出所社区民警;洪圣泉(1976—),男,星子县公安局南康镇派出所内勤。(江西星子332800)

继“三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建设后,在全国公安机关又一次掀起开展“三项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热潮,基层公安机关通过三年的“三基”工程建设,硬软件得到了质的提升,特别是社区和驻村警务室的建设,缩短了警民之间的距离,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更好地方便服务了群众。如何更好地发挥社区和驻村警务室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在“三项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社区和驻村警务战略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虽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中依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一、当前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形成原因

(一)社区和驻村警务室作用发挥不明显。警务前移机制推出以来,基层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布置安排都建立了社区和驻村警务室,确定了专门的社区和驻村民警,而事实上,部分社区和驻村民警没有真正地深入到警务区开展工作,一些警务室经常空无一人,形同虚设。产生的原因:一是部分基层所领导及社区和驻村民警重打击、轻管理,服务意识、警务前移认识不到位。由于城区派出所治安复杂,行业、娱乐场所众多,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大量的案件、纠纷,各类安全保卫工作等等牵扯大量的警力;农村派出所管辖区域范围大且偏僻,交通不方便,生活设施落后,条件比较艰苦,很容易造成驻村民警的工作热情不高;二是派出所警力配备标准不足。按照公安部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定,城区所(含县城所)警力不得少于20人,建制镇所(含农村中心所)警力不得少于10人,农村乡所警力不得少于5人。而社区民警配备是城区按实有人口每3000人左右配备一名社区民警;农村派出所最少建有2个警务室和“一室一警”的要求,农村派出所警力明显严重不足。驻村民警就占2名,一个派出所仅剩下所长、教导员和户籍内勤3人很难应对派出所日常的接处警、值班备勤和繁重安全保卫工作;三是社区及驻村民警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力不从心。从现有的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情况来看,一来群众对警务室的功能还不够了解,二来警务室的六种台帐,事实上与民警的日常管理档案存在着很多相似,无形中增加了社区和驻村民警的工作量。

(二)后勤保障已成为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的“瓶颈”。大多数社区和驻村警务室都挂靠在社区、单位、村委会内,没有达到“六有四统一”的基本要求。派出所在警务室建设上就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难有大的作为。

(三)部分社区和驻村民警群众工作水平不高。一部分社区和驻村民警存在不善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许多群众反映“当前交通工具发达了,民警与群众的距离却越来越远了;通信工具先进了,民警与群众交流沟通却困难了;民警文化学历提高了,群众工作水平反而下降了。”一些社区和驻村民警不愿下基层,不愿进村入户,沉不下去,走过场;不会说群众话,不能与群众很好地沟通交流;不会化解矛盾纠纷,有的民警介入调查后,因为言语不当、方法不妥,不但不能平息事态,反而激化矛盾。直接影响了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影响了“三项建设”的顺利开展。存在的原因:一是对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近四年来,江西星子县新招录警力70余人,绝大部分都是刚毕业的年轻人,实践能力不强,对群众工作的作用感受不深,对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也没有深刻认识,工作中片面认为公安工作是警察自己的事,不愿意发动群众,对警察工作片面理解为打击、破案是“正事”,而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是“闲事”。忽视了群众工作,也就没有坚实的群众基础,造成工作效率低、工作开展难。二是接触群众时有畏难情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与过去相比,现在群众工作的难度确实增大许多。因此,部分民警在工作中反映“群众难接触,不讲理,不配合等”,时间长了和群众的距离就拉大了,开展工作的难度更大了。三是开展群众工作方法简单。有些民警反映在深入辖区开展群众工作时,不知怎样去做,不能做到把群众当亲人、当朋友,不能俯下身子沟通交流,开展工作的水平较低,有时心里设想的方案很好,而执行起来却得不到群众的认可。

二、进一步建设好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的对策

(一)强化思想认识,深入推进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思想是根基,充分认识到思想认识的重要性,深化推进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必须从解决思想认识入手,使每一位公安民警都充分认识到,加强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既是改革传统警务模式、夯实公安根基的重要举措,又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打造平安社会的重要途径,进而把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战略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工作积极性高涨,工作由被动应付转为主动干实事,社区和驻村民警充分看到警务室是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不仅“有所作为”,而且“大有作为”,从而积极地投身到社区和驻村警务建设中去,在这个广阔的“舞台”上展示才干,实现自我价值。

(二)充实基层警力,进一步把警力前移。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根基,在现有警力状况下,建议精减机关警力或将机关民警轮流下派到警务室锻炼,让更多的警力前移,充实到基层一线,真正做到“一室一警”,使警务室不成摆设,社区和驻村民警能更好地专心、安心社区和驻村警务工作,全面掌握社区信息,提高群众见警率和公众安全感,更好地营造和谐警民关系。

(三)勤学苦练,进一步提升警务室民警的综合素质。公安部党委提出公安机关要加强“三项建设”,其中加强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对公安民警的切实要求。新时期,公安机关面对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特别是信息化高速发展,法治理念不断强化,每位公安民警都要适应社会发展,跟紧时代的步伐。一方面通过开展各种公安业务和技能培训,组织社区和驻村民警到先进单位进行观摩学习;一方面召开社区和驻村民警工作交流会等方法,切实提高警务室民警工作水平和工作技能,全面提升警务室民警的综合素质。熟练掌握“三懂四会”(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法律),着力提高社区和驻村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增强警务室民警进村入户工作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使警务室民警有信心、有能力干好警务室工作,切实成为辖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成为洞察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成为推进基层治保工作的指导员。

(四)想方设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星子县近几年新招70余名警力,90%以上是外县人员,占在职在岗的40%,怎样让他们安心工作,发挥他们的聪慧才智,更好地服务于二十五万星子人民,为建设平安星子做出应有的贡献。一是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多方面关心和爱护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家的温暖,一心一意、脚踏实地在星子公安工作。二是从政治、经济待遇上向社区和驻村警务室工作的民警倾斜,让民警感到在警务室工作有盼头有奔头,真实地让他们实现岗位成才。三是大力加强警务室硬件设施建设。基层派出所一方面要始终依靠乡镇党委政府,积极主动地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在警务室用房建设、硬件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争取得到更多支持,及时解决社区和驻村警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为深入推进农村警务工作提供支撑,增添后劲。

(五)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县局最近出台的民警绩效考核办法,根据不同的警种,实行全面的动态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对社区和驻村民警的考核注重参照《江西省社区民警考核办法》(试行)和辖区群众评议监督制度。强化对社区和驻村警务工作的检查落实;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激发警务室民警的工作热情;对社区和驻村民警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辖区发生案件和群众举报投诉,要逐案进行责任倒查,对确属社区和驻村民警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社区民警的责任。

[参考文献]

[1]王世卿.社区警务室建设实证分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2]王春敬.浅议驻村警务与新农村建设[J].公安研究,2008,(7).

农村治安警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解析 第7篇

关键词:农村,警务建设,问题

自2006年公安部启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以来, 各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不断加强公安机关基层警务建设, 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 影响、制约治安基层警务工作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 尤其在农村派出所, 基于警务理念、警务装备、警力保障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警务的建设尚不能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安全的需要, 其牵制、阻碍着农村治安基层警务的开展, 亟待得到有效解决。

一、警务建设理念存在偏差, 警务工作没有形成合力

公共安全需要齐抓共管, 需要全社会的配合、需要社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故治安“三基建设”也不能简单理解为治安管理部门为“己”而建, 应当理解为“社会治安”而建, 为“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而建。治安“三基建设”的目的性要求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基层民警、农村社区、农民群众等各方参与, 而治安工作现状则决定了“三基建设”效果主要取决于本地经济实力和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但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当前基本上是公安机关在极力争取上级支持的前提下独家搞建设, 孤军奋战, 颇有些“力不从心”。难以使“三基”建设落到实处, 尤其是保持持久运行、后劲不断。

调查中发现, 凡是治安“三基”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 无不得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无不得到各级公安机关特别“一把手”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有力的领导。而治安“三基”工程建设相对落后甚至没有成效的单位, 则与当地有关党政部门“说在嘴上, 写在纸上, 停留在会上”, 没有落在实处, 有关规章制度的难以有效落实密切相关。同时, 大多数公安机关也认为“治安三基建设”为公安的自我建设, 因此号召、发动群众存在严重不足。甚至有些地方公安机关在“三基建设”中往往过于依赖上级资助, 单纯“等靠要”, 期待着上级公安机关或政府“拨款、给车、调人”, 习惯于依靠行政手段筹措各种社会资源, 不善于内部挖潜、区域整合, 不善于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成基层治安警务建设, 相关警务资源利用不足。以致形成个别地方相对突出但整体建设效果不佳的现象, 没有真正形成共建共发展的局面。更有甚者, 仍有不少农村群众认为“治安三基建设”是公安部门的事情, 是为了解决本部门存在的问题, 提高本部门相关待遇等而搞的“利己工程”, 与己无关, 因此配合、支持不够。即使有限的支持, 也往往是碍于民警的“面子”、“交情”, 并没有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位。对警务建设认识上的偏差, 导致公安机关闭门搞建设, 难以有效利用非公安资源, 警务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从而影响到治安“三基建设”效果, 更勿论农村治安警务建设。

二、重表轻里, 注“建”不注“用”

在治安“三基建设”中, 存在为“三基”而“抓三基”的不正常现象, 存在为完成任务指标而工作的倾向。故在实际工作中, 重表面建设, 多抓“硬件”;轻根本提高, 少抓“软件”;注重“建设”而不重视“使用”。在治安“三基建设”的推行过程中, 许多地方大多强调“房子、车子、票子”, 把注意力放到硬件建设上, 而忽视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和方式方法的等软件创新。存在只注重人、财、物数量的简单增加, 而忽视民警素质提高和管理机制完善的误区。面上风风光光, 而实质内容进步不大。如有些农村警务室建起来了, 但群众却难以在警务室见到社区民警。而“硬件”和“软件”建设是治安基层基础建设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硬件”是条件、是基础, “软件”是根本、是目的, 二者相互依存, 相互作用, 又相互制约。增加警力、加强装备、科技等“硬件”设施投入在公安机关的现实建设中固然重要, 但是, 如果没有高素质的民警和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即使“硬件”投入再多, 也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只有强根固本, 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实现现代化的设施与高素质民警的有机结合, 同步发展, 使基层基础建设从根本上强化起来, 才能真正促进警务的发展。

三、农村警力不足, 设备设施落后的现象依然存在

近些年, 随着招警力度的逐渐加大, 许多农村派出所补充了一些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相对较高的年轻干警, 有效加强了农村的治安管理工作。但农村派出所工作相对辛苦、待遇相对较低的现实又让许多优秀大学生望而却步, 实践中往往是素质相对较低而无法进城或城区难进而被迫暂时滞留乡下, 主观上的不乐意往往影响到日常工作。而培训机制的相对滞后和流于形式又使他们的后天管理水平难以得到实质性提高。而且受到经济条件制约, 有些基层所队的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落后, 农村无房、无车派出所依然存在, 许多农村派出所警力配置为“三四五所”, 即总警力只有3~5人, 甚至更少。警力分布主要根据乡镇的财政状况、供给情况来调配, 没有按照管辖的地域范围、实有人口数量、治安形势的复杂程度等来分配警力, 主观上造成警力分配的不合理。相当多的农村民警都没有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配备或配齐单警装备, 警务保障乏力。课题组在对农村派出所民警的调查统计中发现, 对于“您认为您所在的单位警务保障情况是?”的回答中, 认为“警务保障落实到位”的只有9.3%, 有30.8%的民警认为“警务保障欠缺, 影响到工作”, 更有17.5%的民警则回答“警务保障非常差”。以抚州市公安局为例, 截至2007年上半年, 按照城区实有3 000人口配置1名社区民警、农村4 500人配置1名驻村民警的标准, 抚州市社区民警缺口163人, 驻农村警务室民警缺口168人。全市大部分派出所个人防护装备未达标。全市有无房派出所28个, 无汽车派出所60个, 全市基层所队缺口电脑996台。

四、治安警务信息化工作进展缓慢, 信息工具应用率较低

推行治安“三基”工程建设以来, 公安机关普遍增配电脑, 建立完善市级局域网建设, 实现基层所队接入公安网。但在信息化平台搭建成功后, 在信息化应用方面相对比较落后。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工作进展缓慢。警务信息采集录入不及时、更新维护不完善、管理使用不方便, 基础信息关联、共享程度不高, 难以为现实斗争提供有效支撑。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存在为“达标”而脱离基层实际状况的情况。姑且不论当前城乡差异、治安信息硬件建设的普及化程度等客观因素, 单以当前公安民警素质而论, 想要达到“40岁以下的民警每分钟打字达到40个字以上, 40~50岁的民警每分钟打字达到20个字以上, 50岁以上的民警会手写录入”的标准, 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所单纯追求的“通过率”数据统计, 难以反映民警真正的计算机应用技能水平。而在“达标”片面目的性的引导下, 又造成苦练基本功内容单一。当前普遍存在单位片面重视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 而忽视了基本理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基本战术的单一练兵现象。

五、农村警务发展缓慢, 民警对于派出所警务运行现状尚不满意

社区警务推行以来, 取得明显成效, 但受制于警力、经济和地理环境等条件的限制, 呈现城乡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实际运行效果也难免不尽如人意。城区尤其中心城区起步较早, 进度较快, 建设较为规范。而农村地区尤其偏远农村在基础工作方面相对比较滞后, 起步晚、速度慢、效果差, 甚至原地踏步, 并没有实质性的改观。即使建好了农村社区警务室或警务工作站, 也往往不能保证好警力在警务区的工作时间。运行效果的不尽如人意则直接影响到民警对于农村派出所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 进而影响到农村警务的实际效果。课题组在对农村派出所民警的调查中发现, 对于“您认为当前农村派出所基础工作的基本现状是?”回答“非常好”的仅仅占到7.6%, 回答“比较好”的也仅仅占到34%, 回答“一般”和“较差”的则占到了55%。对于“对自己所在单位的警务运行机制、模式, 您的评价是?”的回答中, 认为非常好、效率高的仅为16.1%, 认为一般、过得去的为73.7%, 而其他人则认为“比较差、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甚至“非常差、不切实际”。对于“您认为当前派出所警力配置合理吗?”的回答中, 认为合理的仅为13.6%, 而59.6%的民警则认为不合理, 也有22.5%的民警则认为“一方面警力缺, 另一方面警力浪费严重”。而对于“公安派出所现行勤务机制与实际公安工作是否适应?”的回答中, 认为“不太适应”的则高达59.5%。

六、制度设计的相对滞后影响农村警务建设效果

警务建设 第8篇

从这则信息中, 我们可以了解到, 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向全国普及信息网络。在中国甚是全世界, 网民的迅速增长, 使得社会上又多了新型的群体——“网络居民”。当然, 网络给公众带来的便捷已是有目共睹, 它让世界变得更小, 让彼此距离拉的更近。但是, 当我们只把焦点放在它优点上时, 是否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它所存在的潜在隐患, 甚至可以说是已经显现出来的种种缺点, 诸如:虚拟网络恋爱、网络诈骗、网络现金盗窃等等。面对这样的问题, 我认为我们公安系统应该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虚拟社区警务系统, 使其有效的遏止网络上种种劣迹的出现。

对于虚拟社区警务系统的建设, 我有以下几点意见:

一、了解全国网络情况, 分块、分条统一管理

对于网络虚拟社区警务的管理。首先, 要全局考虑我国网络应用的种类以及范围。并在此基础上, 才能对网络犯罪等各种不法行为进行详细的分类, 进而有利于详尽地分析各种犯罪行为的特点以及犯罪的主体与客体, 并通过这种分类和分析, 使得公安机关可以按类别、按性质进行网络民警配置和事发网络案件定性。所以了解全国网络情况是做好虚拟社区警务的基础。

当然, 仅仅有了基础是远远不足的。我没要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从我的观点来看, 有效地管理机制大致分为以下两块:分块管理和分条管理。

(一) 对于分块管理来说, 就是在已有的网络信息的基

础之上, 按照网络信息利用的种类或网络犯罪的范围分别安置公安内部的专业人才进行监督、监控。这样便可以发整为零, 把看似复杂、庞大的网络系统, 通过分类, 使得变的容易管理, 这也大大减小的网络民警身上的压力。同时, 通过分块, 也使得网络民警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同一类事务上, 从而大大的增加了网络监督效率和网络监管力度。

(二) 对于分条管理, 是基于分块管理上来实的。

分条管理相似于现实中整个公安系统所分的公安厅、公安局以及公安分局等等。对于网络虚拟社区警务的管理, 可以从网络表面、网络编码和网络服务器三个层面进行管理。通过这样的层层监督, 可以使得各种网络犯罪无论是技术多么高超, 都难以逃脱网络民警的法网。

所以, 建立健全的全国网络信息平台, 并通过分块、分条管理的机制, 从我的观点认为, 至少可以在实体上减少各种网络犯罪的发生。

二、建立网络警务服务室, 增加沟通渠道

以上所述的分块、分条的管理机制, 大多都是基于民警的网络监督工作之上。但是, 仅仅通过这样的工作机制, 公安网络民警的工作压力依旧存在, 工作量对于网络民警也是相当的庞大。按照现实中的公安工作方式, 我们也可以在网络上建立一个网络警务服务室, 并通过与各个网站建立合法协议, 使得每个网站都有一块属于网络警务服务室的信息平台。这样, 第一是可以通过于各个网站签订协议, 可以看出哪个网站拒绝签订, 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断出该网站是否存在不法信息;第二是在各个网站建立一个网络警务服务室, 可以使得网民在受到各种网络欺骗时, 在第一时间内通过网络服务室把相关信息传送给公安系统, 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得民警进行破案, 保障网民的财产安全等各种权利。

建立网络警务服务室, 也有利于网络民警在第一时间内监控到各个网站信息的变换, 以及各个网站内部答题的运作模式。这样有利于公安民警具有对网络监督和网络破案的主动权。同时, 会大大提升网络民警甚至公安系统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网络监督宣传, 增强“法网”震慑力

对于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虚拟社区警务的工作体系, 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反应迅速的、工作效率高的网络监督队伍, 并且这个队伍不能让他工作在网络信息的背后, 做一个“无言者”, 而是应该加大力度对这个网络监督队进行网络或现实中的宣传, 让这个队伍工作在网民的面前, 让每个网民知道在虚拟网络中依旧存在着一个“法网”, 任何人无论相处何种方式进行网络违法犯罪, 都无法逃脱网络监督队的眼下。让他们心中依旧存在一个在网络中“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的思想。

同时, 加大网络监督的宣传力度, 对于一些向进行网络犯罪的人有一种震慑力。这种震慑力可以使得一些打算进行网络犯罪的人望而却步。让网络不法分子对网络监督有一种畏惧感。所以, 加大宣传力度, 是对网络虚拟社区警务建设的一种精神上的完善。

四、健全法律、法规, 约束网络不法分子行为

以上三点, 只是网络民警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现实行为和工作方向。但是, 我们也深知, 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 我们的实际工作是难以进行的, 一些想法和政策是难以落实的。所以, 健全法律法规是建设虚拟社区警务坚实的后盾。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也是一种在网络虚拟社会当中的进步。这不是夸张, 而是一种现实有效的措施。比如:上述公安系统要打算与各个网站签订建立网络警务服务室的协议, 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 难道各个网站会有很高的积极性把自己的领域让出一部分给公安系统。我认为这是很难的, 所以有了法律法规的保障, 如果公安系统在签订协议是遭受拒绝, 我们便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从这可以看出,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于各种方针政策的落实是起到多大的作用。

同时, 如果在相关法律法规中, 规定了对网络不法行为的惩处办法和形式, 相信一些不法分子在打算进行不法行为时会犹豫或是甚至放弃。这样也大大减少了各种网络犯罪的产生。

警务建设 第9篇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不仅深刻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习惯, 同时在很多工作中也得到广泛应用。目前信息技术已经在公安系统得到广泛应用, 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信息化应用系统, 包括警务综合平台、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情报平台等, 有力的推动公安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为应对这种趋势, 公安系统工作人员要掌握警务信息技术的应用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既懂公安, 又懂信息技术, 促进警务信息技术得到有效应用, 并培养复合型人才。因此,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 加强专业建设, 采取有效的人才培养对策是十分必要的。文章将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就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提出相应对策, 希望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与借鉴。

二、警务信息技术的概念与特征

(一) 概念

警务信息技术是指公安机关在预防、控制和处置违法犯罪过程中, 所应用的信息获取、生成、传送、交换、处理、贮存、保护和对抗等方面的技术总和。通常将该项技术归纳为警务活动中信息获取、传输、处理、保护和对抗五种技术的综合应用, 常用的技术包括文字、图像、指纹、DNA等信息采集技术, 另外还包括人员轨迹分析技术、综合情报研判技术、电子封控技术、通话窃听技术等。这些技术的应用, 不仅能更好满足公安系统日常工作需要, 还能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推动公安系统工作效率提高。

(二) 特征

警务信息技术在警务系统得到综合利用和研发, 并且随着技术的进步而取得不断发展和创新。该项技术以创新警务工作流程、提升警务工作效能为目标, 具有对抗性、实时性、业务导向性、大数据等特征。由于具备上述特征, 在该技术的支持下, 工作人员能更好掌握和分析犯罪证据, 加快信息分析和传输速度, 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有利于提高公安系统办案效率。

三、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建设对策

随着信息技术在公安系统得到广泛应用, 加强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建设, 培养专业人才是十分必要的。它既能满足公安实战工作需要, 适应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还能提高警务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增强公安系统打击范围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为实现上述目标,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在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建设时, 笔者认为今后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 合理进行学科定位

警务信息技术是指在公安系统日常工作中, 所采用的各种信息技术, 以提高工作水平, 促进工作效率提高, 同时还注重技术的发展与创新。其研究对象为公安机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过程中, 他们所应用的信息获取、生成、保护、对抗等相关技术类型。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首先要合理进行学科定位, 主要通过专业课程建设, 提高人员专业技能, 通过培养, 让学生更好掌握警务信息技术的应用, 培养技术应用、信息管理情报分析方面的高级人才。

(二) 科学设置课程体系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 专业主干课程体系设置主要包括警务信息技术及应用、应用通信保障、通信保密、公安网络、警务指挥、警用数字集群、数据分析、情报研判技术等。通信工程专业课程包括数字电路、电路分析、高频电子电路、电磁场、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等。计算机技术主要开设的课程包括电子技术、程序设计语言、操作系统、编译原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等。通过这样的课程体系设置, 既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还能突出本专业特色, 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三) 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首先要从技术层面上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 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完善工程技术知识, 包括警务指挥中心技术、应急通信保障技术、公安信息中心技术、数据分析研判技术、公安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保障技术、信息对抗技术、项目管理技术、标准化技术、测试验证技术等。另外也不能忽视其它层面知识, 包括通信与计算机网络、算法与数据结构、密码技术、信息论、计算理论、电磁理论、公安学、社会学等, 从而更好培养专业人才, 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四、警务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对策

为促进公安系统工作效率提高, 满足信息技术条件下警务工作需要, 加快专业性人才培养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来说, 公安机关对警务信息技术人才需求包括网络管理人员、通信保障人员、指挥调度人员、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系统管理人员、应用开发人员、信息资源服务人员、信息化应用人员等。为更好培养这些专业技术人才, 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结合具体情况, 笔者认为今后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 开展学历教育

为培养专业人才, 可以通过设立警务信息技术本科专业, 招收四年制本科生的方式加快人才培养步伐。让学生通过学习之后, 系统掌握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能开展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警务应急通信保障、信息和情报资源共享和分析工作, 从而更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具体来说, 需要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包括以下类型:掌握英语、电子电路、信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等专业知识, 熟悉警务指挥、通信、公安信息网安全保障、信息资源共享、智能化融合分析、集成服务技术和方法等内容。掌握公安系统科技信息化领域的相关内容, 熟悉和掌握警用无线通信系统, 具备网络监管和监测能力, 信息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数据资源共享和复杂关联分析应用能力。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 具有与自身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科素质和自然科学素质, 具备创新精神、爱岗敬业、勤劳奉献精神, 能更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提高警务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二) 注重短期培训

为提高公安系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加快人才培养步伐, 开展短期培训也是不能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短期培训不仅需要的时间短, 而且内容相对灵活, 形式可以丰富多样, 是培养专业人才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可以根据培训对象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培训计划, 促进培训工作水平提高。例如, 对信息化应用技能人员, 培训内容可以是信息化基本技能、基本知识、操作要领等, 对工作人员开展在职培训, 让他们具备信息技术的基本操作技能。对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专门人员, 可以开设新技术讲座、高级专题研讨班、论坛等, 让工作人员对某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了解信息技术最新动态, 掌握应用和操作技能, 促进专业技能提升, 从而更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提高公安系统工作效率。

五、结语

警务信息技术在日常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是警务指挥决策、应急指挥等各项活动的基础技术。为促进该项技术得到有效应用, 实际工作中需要重视学科建设, 建立完善的课程教学体系, 注重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 并重视先进技术应用。让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项技术的操作要求, 更好培养专门性人才, 促进信息技术在警务活动中得到更为有效的应用, 推动警务工作效率提高。

摘要: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对提高警务工作效率, 促进日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今后在具体工作中, 应该结合实际情况需要, 综合采取有效对策。合理进行学科定位、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完善专业知识结构、开展学历教育、注重短期培训等, 从而提高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建设水平, 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关键词: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专业知识结构,学历教育

参考文献

[1]程琳, 李欣.论警务信息技术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4 (2) :1-7.

[2]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知识技能与职业伦理培养的思考[J].现代妇女 (理论版) , 2014 (3) :78-79.

警务建设 第10篇

1 设立农机交通警务室的重要意义

1.1 设立农机交通警务室是整合部门管理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的一项重大工作机制创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 既确立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职责, 又限定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执法范围与行为。一方面, 农机监理部门失去了对拖拉机及驾驶人交通安全的路面监管权, 仅以检验、考试、发放牌证、安全宣传教育、田间作业管理等手段进行源头管理, 执法力度不强;另一方面, 公安交警部门由于受警力不足和拖拉机管理经验匮乏等因素制约, 无暇兼顾拖拉机的道路交通管理, 形成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的执法“真空”。为化解上道路农机车辆的安全管理执法难题, 之前, 大部分地区主要是在农忙季节由公安、农机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 开展农机道路安全检查,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执法成果不明显, 违法违章行为易反弹。从现实角度看, 农机部门同公安交警部门在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职责相通, 农机部门管理网络比较健全, 但权限上局限于源头管理, 无法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问题;交警部门虽然有上路管理权限, 但受警力短缺困扰无力深入开展工作, 对于日常管理发现的问题也不能从源头上制止, 导致源头管理和路面管理脱节, 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有名无实。建立公安驻农机交通警务室正是农机、公安两部门整合管理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的一项重大工作机制创新。

1.2 设立农机交通警务室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一是路检路查实现常态化, 有利于查处农机违章, 消除事故隐患。路检路查是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之一, 是提高农业机械及其驾驶员持证挂牌率和年检年审率的重要手段。之前, 农机部门由于缺乏上路执法权, 对无牌无证及延期检审的上道路农业机械无法有效监管, 这些没有牌证、长期未经过年度检验的农机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农机交通警务室设立后, 强化了针对农机的路面动态管理, 通过查处这些无牌无证、延期检审的农机具, 将有效提高农机的持证挂牌率及检审率, 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实行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 强化了源头管理。之前, 公安交巡警部门对违章的农机具及其驾驶人进行处罚时, 由于没有农机具档案资料, 这些农机具及驾驶人往往逃避处罚, 而农机部门又不清楚这些农机具及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事实, 在年检年审时, 对这些逃避处罚的农机具进行了正常年检。设立警务室后, 公安交巡警部门对违章的农机具进行处罚后, 农机部门立即将处罚内容进行记录, 对违章未处理的, 不予检审, 让那些企图逃避处罚的机手钻不了空子。通过加强对农机具及其驾驶人违法行为和事故情况的掌控, 可形成管理合力。三是农机安全宣教工作更具针对性。警务室由公安交巡警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在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方面更有针对性, 在上路执法过程中, 随车携带安全手册或公开信, 发放给拖拉机驾驶人员, 有效扩大了受教育面。

1.3 设立农机交通警务室是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手段

农机交通警务室设立后,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有效提高了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源头管理得到强化, 农机安全生产措施逐步完善, 事故隐患将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 实现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健全了农机安全联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制, 实行综合治理。设立农机交通警务室必将大大促进“平安农机”的创建工作。

2 建设农机交通警务室的措施

2.1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 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

任何新生事物在实际运作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 警务室建设也不会例外, 因此, 要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 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为警务室正常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要从警务室从事公共安全管理性质出发,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将警务室日常办公经费、装备维护费、宣传教育费、外勤补贴费等执法必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 确保工作经费开支, 从装备设施和资金等方面建立起警务室正常运作的保障机制。

2.2 明确警务室工作职责

警务室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农机、公安部门有关情况的沟通, 定期分析研究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典型案例, 提出预防措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 开展安全宣教和联合执法管理, 在公安干警的带领下组织上路巡查, 参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查处拖拉机及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警务室要根据工作职责规定, 围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心任务,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开展日常工作。

2.3 积极推进警务室的信息化建设

要积极推进警务室的信息化建设, 公安、农机部门相互交换工作信息, 并在警务室设立相关管理信息数据库, 实现公安信息网进警务室, 以加大对农机及其驾驶人违法行为和事故情况的掌控。

3 积极构建农机交通警务室长效发展机制

3.1 应加强规范化建设, 使警务室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

制度化和规范化是促进农机交通警务室长效发展的保障。警务室建设绝不能搞成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而应实实在在成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管理手段, 积极构建警务室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公安、农机部门应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采取针对性措施, 不断完善警务室的工作规范, 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二是应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在“春运、两节”等特殊时期开展以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 在“夏秋”农忙期间开展以联合收割机安全检查和维护跨区作业秩序为重点的农机安全检查服务行动, 在拖拉机运输高峰期开展以打击无牌无证、非法载人、逃避年检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农机安全重大隐患整治行动。三是强化源头管理措施。建立拖拉机消除“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记录后再年检的工作机制, 实行拖拉机牌证管理、事故等信息互通机制, 充分发挥两部门资源共享、联手监管合力, 共同抓好农机安全管理。

3.2 完善警务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履职能力

警务室是新生事物, 涉及到部门配合问题, 更要注重规章制度的完善, 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的提高。警务室工作执法人员应相互尊重, 相互学习, 共同提高,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农业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3.3 警务室应以服务农民安全致富为宗旨, 坚持文明、科学、和谐执法

河南警务改革探索 第11篇

此轮由外力发动的改革针对“警力倒挂”和效能低下,发端于商丘,成型于新乡。2010年6月,河南省公安厅确立了商丘、新乡、济源、郑州4个改革试点城市。11月6日,郑州市撤销了所有城区10个公安分局,同时将原有的10个公安分局和114个派出所整合为29个大派出所。

3天后,河南省公安厅要求全省所有省辖市在一周之内完成改革。

河南省警务体制改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省辖市城区警务体制改革,第二阶段为县级警务体制改革。目前第二阶段改革还处于试点阶段。

“从改革方式上,河南并不新鲜。”郑州市一区级公安分局原局长评价说。此前,国内已有多地围绕“减少层级、警力下沉”,进行警务体制改革探索,但大多遭遇掣肘,未能完全成功。

现行公安体制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按照公安部的有关通知,城区公安分局是市级公安局的分设机构,实行以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这样,本应属于市级公安局及下属机构的内部改革,因为涉及撤销行政层级,已远远超出内部改革的范畴,正受到人事体制、行政区划和法律制度等多方面羁绊。

垂直管理

据河南省公安厅“社会管理创新与警务改革”课题组成员透露,此轮改革源于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的设想。去年,在商丘考察和在河南省公安厅慰问时,卢展工两次提出要进行警务机制改革。

卢展工于2009年11月由福建省委书记调任现职,其在福建任职时非常重视警务工作,辖内多地推行了以“三警合一”(将交警、巡警和派出所民警合为一体)为主题的警务机制改革。

而今,河南省的改革超越“三警合一”“一警多能”的思路,直接针对“警力倒挂”和效能低下而展开。

所谓“警力倒挂”,是指基层警力不足,一部分警力闲置在机关和办公室,呈倒金字塔形警力结构。作为此次改革的智囊成员之一,河南警察学院教授王龙天对记者说,改革对此采取了全面下沉的应对办法。

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河南警务机制改革撤销公安分局后,新设立的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要求建制。也就是说,以郑州为例,新合并而来的29个派出所对应为29个县级公安机关。

其中综合管理机构,全部合并为一个“勤务综合室”;执法勤务机构,将对应市公安局的“千条线万条线”统统装进“四队”:案件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社区警务大队和交通巡防大队。

改革前,相关警种的领导模式分为两种,一是直属管理,支队领导大队,大队领导中队,比如交警;另一种为属地管理,支队指导大队,大队归公安分局领导,大队领导中队,比如刑侦。改革后,大队一概归派出所垂直领导。

此外,过去多警种分工的体系也在改革中被打破,其中,刑侦与经侦合并,治安警察和交巡警合并。这对干警提出“一警多能”的要求,相关培训工作亦同期跟进。

通过改革,基层派出所的效能发生了变化。郑州市二七区一位警官举例,过去,巡警抓住了小偷把人送到派出所就了事,而派出所会因为没有目击证人难以定案。改革后,巡警归派出所管理,巡警在抓人的同时亦需采集证据。

改革者认为,这将带来警力效能的提高,但现实并非完全如此。改革后,公安警力总数量并没有增加,原有科室队的各项职能也并没有减少,而相当于分局级别的派出所数量的增多,带来的是警官数量增多和警力的分散化。

郑州市公安局称,改革后基层一线警力增加至5536人,占市区总警力的比例由改革前的23%提高至66%,指挥层级由过去的三层变为两层。

但由于警方公布的改革细节太少,各警种是如何重新编组下沉目前尚不清晰。例如,改革前,中队由大队领导,大队则由分局或支队直属管理,改革后划归派出所领导。由于分局是机关,派出所不是机关,这部分人就成了“下沉”的人,实际上改革前后他们都是一线人员,没有改变。

对于公安系统自身来说,省辖市改革已在全省范围内完成。然而,因为改革也引出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职级悬念

此番改革的另一个结果是,干警职级待遇有望得到普遍提高,而这也是改革的目的之一。

据王龙天介绍,公务员退休时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平均比例为40%~60%,这次改革有望将基层警察退休时的职级待遇提高到这一比例。

这将是改革带来的“最大的变化”。以二七区为例,该区一名警官对记者称,该区共有800多名警察,改革后,将会新增8个副处长,60多个科长,100个以上副科长。不过,这一数字未获郑州市公安局官方证实。

但机构和职级调整方案目前仍处于悬空状态。

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公安部2007年制定出台的《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的相关规定,公安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或者变更,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

然而,河南省和郑州市的两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编办)工作人员均对记者称,其并未参与此次警务改革。河南省编办县市处工作人员称,“这是公安系统内部的改革,我们的消息也是从报纸上看到的”。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全国人大通过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即新设立的派出所所长)是由市委组织部选任。

王龙天称,目前任命的都是“临时性的所长”,并未经过组织程序。“架子先搭起来,需要工作半年、一年以后,视情况由组织决定任命与否”。

围绕机构编制和职级待遇的落实,郑州市公安系统内部也有一些争议。这其中的矛盾在于,职级的提高意味着工资水平的提高,财政支出增加;而职级不提,干警下沉后工作量增大,工作积极性就会受影响。

郑州警方一位退休官员分析,编办和组织部门在做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命时,要考虑各系统之间干部数量的平衡性,如果片面提高公安人员职级,可能引起其他系统的不满。而河南省公安厅一位人士透露,解决方式如此前副科级的所长,改革后普遍升为大队队长(科级),职务提升,级别不变,低级高配。

河南省公安厅“社会管理创新与警务改革”调研组对新乡改革调研后形成的报告中,第一点启示即指出:“新乡市委市政府在编制、人员、职级、机构设置等方面给予了实质性的支持。”

然而,河南省其他省辖市是否会给予同样的支持,目前并不明朗。

法律困境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公安机关既是行政机关,又因行使侦查权,具有司法机关性质,其层级变化牵一发而动全身。

按照1993年《公安部关于理顺公安派出所和分局管理体制的通知》规定,公安派出所作为县(市)、区公安(分)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构,要由后者直接领导和管理。

以派出所取代公安分局执法,可能导致行为主体资格不适格。如《治安处罚法》规定,除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外,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行政处罚法》亦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在刑事诉讼方面,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逮捕的规定,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和签发逮捕令均要求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

诸如此类,存在诸多将行为主体限定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法律法规。这就意味着,撤销公安分局后,新设立的派出所面临法律尴尬:派出所由市公安局派出,管辖区域不足一区,是否具有等同于区县级公安机关的权力?

此前的改革中,如上海、吉林等地,既撤销分局,又撤销派出所,设立新机构——警署,但这一名称并未得到法律认可。面对可能的法律尴尬,新乡市在改革前期,每个派出所均悬挂派出所和公安分局两块牌子。新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王宗仁称,改革之初的设计是,派出所行使县级公安机关的职能,局所合一。

即使如此,法律困境依然存在。比如,一旦面临行政复议程序,被申请人可能是派出所的上级机关,那么这个“上级机关”则难以界定。

记者获知,郑州各派出所出具文书时的印章仍然是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的印章依次编号为第×分局。

此外,公安机关层级的变化还面临和同一行政区划内其他机关(构)的协调问题。上述郑州市二七区警官称,改革后,区委区政府开展工作需要公安配合时,可能要与各派出所分别协调,沟通成本增加。

在协调问题的背后,是公安经费的保障问题。各公安分局的财政来源除市公安局外,现实中,其财政供给并不统一,不足部分需要区财政“赞助”。在部分城区,“赞助”部分甚至达到总经费一半。一个公安分局变成多个派出所后,如果市公安局不能增加经费保障,部分派出所可能面临财政困难。

公安经费另外一个隐蔽现实来源是向企事业单位“化缘”。过去大企业直接与公安分局打交道,而改革后,辖区内无大型企业的派出所可能就不再有这笔经费,派出所之间的“贫富差距”或更严重。

此外,办公场地的不平衡目前已经显现出来,过去分局所在的派出所办公场所充足,其他派出所则面临分散办公,机构和办公场所不匹配。同时,目前的改革并未触及拘留所问题。此前每个公安分局下设一个拘留所,现在由原分局所在地派出所管理。这不仅增加协调的成本,原分局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将演变为中心派出所,那么新的层级不可避免又会出现。

改革探源

2010年9月3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情况报告》上批示:“河南新乡等地警务机制的改革,请‘三项办’予以关注,并适时予以总结。”其中所提的“三项”,即2008年起公安部推进的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自公安部至各县公安局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与此呼应的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近期完成了一项“现代警务机制构建与创新研究”的课题,并撰写了7万余字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犯罪率一直呈增长态势。面对这种高发的犯罪现象,公安机关应积极探索现代警务机制改革。

早在10多年前,上海曾进行过撤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设立警署的改革。此后,包括吉林、辽宁、福建、山西、江西等地均进行各类警务机制改革。这些改革时间、地点各异,而今部分改革因面临困境而夭折,部分改革至今保留,但争议犹存。

课题组成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靳高风对记者称,从上海“(设立)警署改革”到最近的河南警务机制改革,目标大体一致,都是围绕减少指挥层级,打破警种分割,推动警力下沉而展开。

然而,这些警务改革的模式各有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种:其一,以上海、吉林辽源、江西新余为代表的撤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设立新机构的改革;其二,实行“多警种合一”、“一警多能”的改革,虽然没有撤并行政机构,但各警种的管理机制发生变化;其三,以山西太原等地为代表的激活内部竞争、警官竞聘上岗的改革。

2003年,吉林辽源改革曾仿照上海改革模式,撤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设立警署,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此后,辽源市悄然将警署标牌换回公安分局标牌,外界认为改革失败了。靳高风曾专门去辽源调研,换回标牌的主要原因是法律地位问题,“跟同等级别的检察院不好协调”。但辽源改革获得了公安部肯定,其改革理念引得公安部在全国推行“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建设”。

类似辽源的改革并不鲜见,2004年,江西省各地也启动了一项“减少层级、警力下沉”的改革,其中新余市采取撤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模式,但新设立的机构并非警署,而称为警务局;萍乡市的改革则稍为缓和,仅弱化公安分局,做强派出所。

这些改革直接触及最根本的行政体制、人事体制,不仅需要公安机关自身变革,还需要相关组织人事部门配合。由于带来公安系统职级的普遍提高,这些改革广受外界质疑。但公安系统则认为基层干警压职压级问题突出,本应解决。

但是,改革前后总警力并未发生变化,变动的只是管理模式和机构数量,因此,改革可能导致服务民众的基层公安机关(构)减少,不便于民众办事。

相比之下,第二类改革则平和得多,实践地区也更广,因为不涉及行政机关(构)的变化,仅仅涉及公安内部不同警种职能的改变,改革阻力更小。

这类改革又有不同的方式,如福建福州将交警、巡警和派出所民警合一,实行多警合一;山东日照等地实行不同警种的联合工作机制;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实行“轮岗轮训,战训合一”机制,组建了南山警察机动训练大队,全天候备勤待命出动,执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处突维稳等各种紧急任务。

不可忽视的是,“多警种合一”改革的背景源于基层警力的严重不足。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外来人口增加,警力配备严重不足,不少地区在改革的同时还大量招聘协警。

第三类改革着重于公安系统内部竞争激励机制的促进,不涉及机构变动和职级的增加,如太原和重庆均进行了大规模的全员重新竞聘改革。

警务建设 第12篇

近日, 由公安部主办的第八届中国国际警用装备博览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开幕。在这场亚太地区公共安全领域知名度和国际参与度最高、影响和规模最大的警用装备展会上, 国内外近500余家企业出席并展出了其最新警用装备。其中, 作为全球公共安全领军企业, 中兴通讯也携其产品与方案亮相2016警博会, 凭借对ICT技术及公共安全领域的深刻理解, 从公安信息化的全局出发, 推出了基于“智能、融合”理念的“智慧警务”解决方案, 助力警务工作实现智能采集、智能分析、智能预警、智能调度。

中兴通讯副总裁胡剑在展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当前在警务信息化转型过程中, 各个层级的公安、各个警种, 甚至包括公安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 “信息孤岛”现象仍然严重, 存在数据共享难、交换难等问题。针对这种现象, 中兴凭借专业的大平台架构能力, 可以为公安行业客户提供从顶层设计到基础网络与云平台建设, 再到警务终端的全方位、一站式端到端解决方案。

三大平台提升公安系统信息化水平

近年来, 随着移动互联网与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 跨境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正呈现出动态化、智能化的趋势, 公共安全信息化、智能化改革与升级已势在必行。

胡剑表示, 针对目前我国公安系统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各部门的数据体系各自为政、不能有效整合等普遍问题, 中兴通讯在本届警博会推出了新一代公安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通过警务大数据、警务通、警务云平台三大系统有效化解这些难题。警务大数据解决方案针对各部门海量、离散的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 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视频分析等技术, 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大数据分析及应用服务, 为信息检索、情报研判分析和科学决策提供全方位的支撑;警务通系统是为民警在无线移动环境下提供日常办公、警务实战等功能的开放性信息化系统和平台, 满足移动执法办案、动态信息采集、可视指挥勤务等业务需求;警务云平台则包括Iaa S、Paa S、Daa S、Saa S和统一管理系统, 为各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平台支撑。

随着公安业务加大对高质量图像和多媒体传输的需求, 在“模转数”推行的同时, 专网的宽带化也成为未来警务系统的发展方向。以PDT窄带承载语音、LTE承载多媒体数据已成为公安专网的共识。

2+4指挥系统

在本次警博会上, 中兴通讯从公安信息化的全局出发, 推出“2+4”警用数字集群解决方案2.0, 并从平台、系统、终端、业务4个方面全面展现“2+4”解决方案2.0的核心要义:宽窄融合、数模兼容、公专结合、业务领先。

胡剑强调, 中兴通讯“2+4”指挥系统有着许多独家优势, 如与其他厂商通过网关实现2G和4G互联互通的方式不同, 中兴通讯“2+4”解决方案可提供统一调度、统一运维的核心网, 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 自由地选择宽带、窄带或者融合组网的建设方案, 助力公安专网实现从2G向4G的弹性、平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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