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思想范文

2024-05-13

协商民主思想范文(精选12篇)

协商民主思想 第1篇

关键词: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平等,公共,政治参与

在1941年11月21日召开的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开幕会议的演讲中, 毛泽东就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 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 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 而无排斥别人, 垄断一切的权利”。毛泽东这里所说的“民主合作”也就是“民主协商”或曰“协商民主”。

一、平等协商

1. 五一号召政党协商, 建立平等党际关系

在党际关系方面, 各民主党派在其前中期一直是介于国共两党之间的政治派别, 其与中共之间主要是“平等的党际之间的伙伴关系”。正是在此背景下, 1948年5月1日, 毛泽东在致李济深、沈钧儒等人的信 (简称“五一”书信) 中指出, 在目前形势下, 召集人民代表大会, 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 并拟定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 业已成为必要, 时机亦已成熟。中共中央发布的“五一”口号, 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 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鲜明地举起了政治协商的旗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 各民主党派和中共在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就结成了事实上的同盟, 彼此在道义上和政治上是相互支持的力量, 并形成了遇事相互协商的传统。这就拉开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建设的序幕, 成为中国式多党合作的重要起点和里程碑。

2. 政协平等对待民主人士

第一届政协622名代表, 党外人士占56%, 其中年龄最大的92岁, 最小的21岁, 几乎涵盖了整个中国近现代史的代表人物。在副主席和副总理中, 民主人士各占一半。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 民主人士有26名;15名政务委员中, 民主人士占9名;政务院所辖机构负责人93名, 民主人士42名, 其中教育部、卫生部、交通部、司法部、文化部、轻工业部、邮电部、水利部、林垦部的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全部由民主人士出任。对上诉安排, 当时有的“老革命”想不通, 认为自己打的天下, 民主派凭什么坐享其成, 而毛泽东则认为, 民主党派是联系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 政权中要有他们的代表才行。无论第一届还是第二届政协, 在协商政协委员名单的时候, 毛泽东、周恩来始终强调, 要扩大代表性, 要平等对待, 不受特定要求的限制。毛泽东还尖锐指出:“瑞金时代是最纯洁、最清一色的, 但那时我们的事特别困难, 结果是失败了, 所以真理不在乎是不是清一色”。各民主党派中必须有进步分子, 这样才能友好合作。毛泽东的这些深邃思想, 对于人民政协做好大团结、平等共事、协商合作的工作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公共协商

1. 建立人民政协

毛泽东通过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形成了关于人民政协的基本思想。毛泽东指出, 人民政协不同于国家机关, 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 是党派性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人民政协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存在, 将成为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一大特色。毛泽东认为,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而民主协商能够为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开辟制度化渠道, 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政治体制, 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基础,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广集民智, 广求良策。这种通过政治协商会议总结经验和决定方针的工作是我们大家一起来做的, 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集合在一起来做的。这样, 我们就能集中广泛的意见, 检查过去的工作, 决定今后的方针。

2. 社会领域的协商民主

建国初期, 毛泽东就注意把协商民主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经济、文化、人民生活等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如, 在经济上提出了生产经营、管理民主化;文化上提出“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的方针等。1950年劳动部颁布了《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 “在私营工商企业中”, “得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组织”, 这无疑是对工商业提出了商业协商、商业民主化的要求。同时, 在文化上毛泽东提出“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的方针, 内涵了讨论、辩论、协商的意蕴, 毛泽东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 互相讨论, 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 共同探讨……艺术和科学中的是非问题, 应当通过艺术界的自由讨论去解决, 这显然已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精神。

三、人民政治参与

西方协商民主的另外一个来源是批判理论。批判理论关注使个人和社会从各种压制性力量中摆脱出来, 以及公民自身通过参与民主政治而认识并对抗这些力量的能力。这些公民在理想上应该是更具有公共精神、更有耐性、更有知识、更关心别人的利益、也更注重自身的利益。中国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把协商民主与选举 (票决) 民主结合起来的过程中, 始终要体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现代民主精神, 并把它作为民主和法治的重要内容, 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 共同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 农民的政治社会化

毛泽东时代中国农民被动员起来参与政治活动, 早在中国革命运动中就已经发起了。毛泽东认为, 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 因此农民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20世纪20年代初, 面对暴风骤雨般的农村大革命, 毛泽东就以诗人般的激情歌颂到:几万万农民将冲破一切束缚他们的罗网, 朝着解放的路上迅跑。这样, 毛泽东得出结论, 中国无产阶级领导权的中心问题是农民同盟军问题, 中国的武装斗争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农民为主体的革命斗争, 无产阶级必须到农村去发动农民, 开展土地革命, 最后以农村积蓄的力量包围城市, 夺取全国胜利。由于农民在中国传统政治体系中始终是一个被边缘化的庞大群体, 一贯以历史上农民革命的继承者而自豪的毛泽东, 显然不满意农民阶级处于政治生活边缘的状况。为此, 他以培养农民成为积极的、具有较高的政治参与能力的政治主体作为其政治社会化思想的基本立足点。也正是因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致力于用先进的革命理论不断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和政治教育, 才得以动员并组织了中国农民参加到革命战争中并充分发挥了其主力军作用, 从而取得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 完成了中国革命和建设初期的历史使命。

2. 发动农民积极参与政权建设

在领导根据地的建设实践中, 毛泽东提出了发动农民参与政权建设的基本原则, 保障农民充分享有对政府的监督权。为了让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的实现, 积极参与政治建设, 毛泽东以中华苏维埃中央执委会主席的名义签署一系列法规, 一方面规定过去广大受剥削、受压迫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拥有完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另一方面又赋予农民群众对代表的监督权和罢免权。1933年8月毛泽东签署的苏维埃暂行选举法第6条规定:“对于选举有违反本法规定的时候, 每个选民可向市苏维埃或区执行委员会控告, 市苏维埃或区执行委员会接到这种控告时, 须即予审查之。如不能解决时, 可按级上诉, 中央委员会为选举上诉的终审机关。”同时, 他还提出要“采取一切办法来改善苏维埃机关的工作, 使苏维埃更同广大工农群众密切联系起来。使更多工农群众参加苏维埃的管理, 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国家, 这也是保障革命战争胜利的必要条件。”正是因为实行了民主政治, 使边区近百万人民获得了民主自由的权利。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

[2]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2.

[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1.

[4]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

[5]马克·赛尔登.革命中的中国:延安道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

界别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 第2篇

政协界别不是一种固定的组织形态,它是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是政协履行职能、开展活动的基本单元。

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纳民言、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而界别协商是政协进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把某个或多个界别的委员作为协商主体参与政治协商的一种民主协商形式。根据协商主体的不同,界别协商可分为界别内部的协商、界别之间的协商以及政协界别与党政部门之间的协商。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界别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特色,开展界别协商是政协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重要形式。政协的协商民主与界别优势结合,使界别协商在政协履职过程中尤其是在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协商中发挥重要作用,是政协工作的一种创新。探索并创建界别协商机制,积极发挥界别协商的作用,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促进政协政治协商创新、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什么是界别协商

协商,就是共同商量以便取得共识。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形态和民主决策机制,具有协商、平等、合法等重要特征,具有对话、磋商、交流、听证、沟通等多种形式。民主协商已经成为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寻求共识、协调行为的一条重要途径,成为人类社会处理政治问题和社会矛盾的一种基本方法。

界别协商就是以界别为单位组织政协委员开展的各类协商建言、协调关系的履职活动。界别协商作为一种正在实践、探索中的民主协商形式,明确其内涵十分重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

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提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唯一由界别组成的政治机构。政协的界别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个党派、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在人民政协组织中的具体划分形式,也是政协会议的基本组织形式。政协界别不是一种固定的组织形态,它是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是政协履行职能、开展活动的基本单元。

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纳民言、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而界别协商是政协进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把某个或多个界别的委员作为协商主体参与政治协商的一种民主协商形式。从一些单位的实践来看,根据协商主体的不同,界别协商可分为界别内部的协商、界别之间的协商以及政协界别与党政部门之间的协商。

二、界别协商的特点和优势

界别协商是人民政协界别的智力优势和组织优势与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的结合点和交汇点,这些优势的叠加可以使界别协商在政治协商中发挥更独特的作用。

1.制度优势。界别协商是有其制度依据的。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2

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以平等对话、协商交流的方式去化解分歧、解决问题,既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又照顾少数人的意愿,成为选举民主的有益补充,在我国已经成为决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协商是政协委员政治参与的一种途径和手段,界别协商作为民主协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这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扩大了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进一步拓展了人民民主的范围,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当家作主权利提供了一种具体的平台和形式。

2.组织优势。中共十八大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最显著的特色,是人民政协区别于我国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它几乎涵盖了社会上各阶层的人和组织,不受地域和人口比例的限制,充分体现了“大团结、大联合”的方针和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政协的每个界别,都广泛联系和代表着各自界别的群众,代言本界别的利益,以界别的形式把群众中分散的、个别的意见和呼声汇成系统的意见,提出共同的意志和主张。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为社会各界充分表达其利益,就重大政治问题进行协商提供了组织保障。政协委员不仅来自界别,也常常以界别为单位开展活动,界别是委员履职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这也使得界别协商在积极反映所联系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协调各方关系上具有重要而有效的渠道作用。

3.智力优势。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汇集了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各界别中的委员一般都是在某一领域中拥有较大影响力、较高专业素养和道德修养,具有一定参政能力并能代表本界别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代表人士。而一些由社会分工和职业形成的界别,如文艺界、经济界、科技界、农林界、教育界、体育界等,其委员更是熟悉本专业领域情况的专家,因此观察问题比较准、分析问题比较深、协商建言的针对性也比较强。这使得界别协商在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时,拥有强大的智力优势和专业优势,特别是能对一些事关长远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提出重要的意见建议。

界别是政协最显著的特色,政协有着界别的天然禀赋和界别协商的独特优势,界别协商是政协智力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的结合点、交汇点,理应成为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立足点。应着力突出界别特色,组织带有界别特点的履职协商活动,全面提升政协的履职水平。

一、认识到位,有力营造界别协商的氛围

在党政领导层面,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应从本地大局出发,将界别协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相关议事规则,纳入党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规则,明确开展界别协商的内容,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界别协商,敢于、勤于和善于通过界别协商,倾听界别声音,重视界别协商成果的运用,切实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以促进科学决策。党政职能部门应主动加强与政协及界别的沟通联系,建立制度化联系,开展经常性协商,为界别协商活动提供更宽广的空间、更便利的条件。

在政协组织层面,应注重加强界别建设,适时调整界别设置和委员构成,把新的社会阶层吸纳进来,增强界别的代表性。注重发挥政协专委会和机关协调、组织和服务功能,有的放矢组织引导开展界别活动,强化界别协商的基础性作用。新一届常州市政协每年都组织一次“委员界别月”活动,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界别加强调查研究,以便把委员个体智慧提升为集体智慧,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质量。在今年初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经济、民进等6个界别联合提出《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三改”工程步伐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建议》的“一号提案”,建言推进危旧房、城中村、低洼地改造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此提案引起了各方面高度关注,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作出批示,市政府还将政协“一号提案”作为今年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7月初,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常州市市区三改工作实施意见》,吸纳了界别委员的意见建议。

在政协委员层面,要增强委员由界别推荐、代表界别群众的意识,切实解决好“不能代表”、“不会代表”、“不敢代表”问题,从而把界别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界别协商的现实优势。去年换届后,常州市政协以界别及委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相继建立了8个“委员之家”,鼓励委员利用“委员之家”平台,加强与所代表的界别群众的沟通联系,力争形成常态化、长效性的工作机制。还与辖市区 4

政协联合互动,在乡镇、街道建立“委员工作室”,在社区及相关场所建立“社情民意工作室”,探索建立“界别+社区”的界别活动模式,也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规范到位,有序探索界别协商的方法

要有顶层设计。今年来,常州市政协围绕推进地方政协协商民主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调研中,不少辖市区政协主席、政协委员、专家学者都谈到,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崭新内容,一方面需要地方基层政协的探索实践,但更需要有顶层设计,需要对界别协商与政治协商及其他民主协商方式的概念、内容、形式和方法作出统一规定。特别是应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的意见或制度,尽快推动政协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用以指导地方的实践活动。

要有制度保障。各地党委和政协可根据上级规定,提出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重点要明确的是:界别协商的主体是哪些、界别协商有哪些形式、经过哪些程序,哪些内容可以纳入界别协商,用制度的刚性来确定界别协商基本模式和方式,实现协商从随机到常规、从政策性到制度性、从“可以协商”到“应当协商”的跨越。我们建议,围绕政协的协商民主工作可在省及地市级层面形成规范性的制度文件,先试点再全面实施推进。

要有健全体系。界别协商与政协其他形式的协商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需要有统一的规范以体现“共性”,又需要有符合自身特点来突出“个性”,就是要在制度建设中注重其系统性。从当前实践来看,可采用“1+X”模式,来推进界别协商制度化建设。“1”即由各级党委推出政协界别协商工作制度或办法,“X”即由党委或政协推出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界别,政协常委联系界别委员、专委会联系界别、界别对口联系党政部门、界别小组召集人等若干具体制度,形成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制度体系。

三、把握到位,有效提升界别协商的水平

要突出计划性。界别协商是政协履职工作的重要内容,应与其他协商民主工作统筹谋划、计划实施、各有侧重。在年初确定全年工作要点时,在全面把握党政工作中心和重点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精选优选界别协商议题,并纳入政协全年

重点协商计划,明确界别协商的各项具体安排,积极有效地组织实施界别协商活动。

要注重开放性。界别协商应尽可能坚持公开化,做到协商议题公开、协商过程公开、协商结果公开、党委政府采纳情况公开,还可以吸收部分界别群众代表参与协商。根据不同的议题确定不同的形式和方法,运用座谈协商会、工作交流会、政情通报会、专题咨询会等多种形式,使得界别协商主体多方参与,各方意见建议能够充分表达,实现交融交锋,达成共识,扩大政协界别工作的影响。

从“协商建国”到“协商民主” 第3篇

国共双方摆开对台戏,唱赢的关键在于争取中间角色。国民党的国民大会,只有青年党、国社党等个别党派参加,而民革、民盟等八个民主党派却响应了共产党。那么,政协会议的阻力只是来自国民党的破坏?以往关于中共与民主党派关系的记载,大多是一呼百应。可深入考察,就会看到历史的复杂性:手无寸铁的民主人士,也经受着血与火的洗礼;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也有一个从相疑到相知的历程;中共领袖与民主人士之间,也有私人关系的恩怨情仇。在这种情况下,靠着协商民主,新中国的各种力量被凝聚在了一起。

这种中国创造,如今已渐渐引起国际政坛的关注。

谁是“协商”的发明人

中国为何重视协商民主,还要从共和国的诞生说起。人皆有母,谁是共和国的母亲?

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召开是1954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却是此前的1949年。显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并非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那么,五年前,由哪个机关履行新中国建国的法律程序?

这不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哲学问题,而是中国政治的实际问题。

历史事实是: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制定代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国号、国都、纪年、国歌、国旗、国徽;组织中央人民政府,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授权中央人民政府筹备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幕次日,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在天安门广场举行。

我们的共和国原来是这样诞生的。

一个国家的诞生,起于一种政治制度的实践。那么,这种制度的重要性,当然应该引起格外的关注,这也许是政治文明的创新?

不能说中国人不重视宪政。孙中山发起辛亥革命,将现代中国的民主政治进程,规划为三个阶段:“军政”“训政”“宪政”。

1948年,中国大地内战正酣,蒋介石和毛泽东都忙于调兵遣将,部署那决定命运的三大战役。可是,就在这万分紧张的时刻,国民党和共产党却同时想着实行宪政。5月1日,国民大会在南京闭幕,蒋介石当选中华民国总统。同日,中共中央在河北西柏坡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其中有一条十分新鲜:“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原来,中共也很重视宪政,而且提出自己的政治设计——“政治协商会议”。这“协商”二字,其实并非中共的独家专利。

抗战爆发,以往生死拼杀的国共两党,被日本侵略军逼进同一条战壕。举国达成共识,必须实现民族团结,而团结的前提是党派合作。于是,“国民参政会”诞生了。中国的政党关系,不再是执政党和反对党,而是执政党和参政党,国民党执政,共产党和中间党派共同参政。

1945年8月,漫长的15年抗日战争终于取得胜利,全中国的老百姓殷切期盼和平,中国政坛的两大力量国民党和共产党也开始谈判。与此同时,除原有的中国民主同盟外,重庆、上海、广州等地,又新建多个党派。一时间,召开党派会议,推动民主政治,成为舆论主流。开会总要有个名目,时称“政治会议”。政治会议召开时,国民党代表王世杰提出加上“协商”二字,颇得各方赞赏。于是,中国有了“政治协商会议”。

“政治协商会议”,一个世界政治史上从来没有的机构,由中国人创新而生。

这个发明,又是中国各党派协商的成果。经过数十次会议,政治协商会议达成改组政府、整编军队、和平建国纲领、国民大会、宪法草案等五项决议案。可国民党总是舍不得与其他党派分享权力,蒋介石在会后不久就撕毁政协决议,发动内战,而且取缔中间党派民盟。接下来的国民大会,尽管走着民主政治的程序,却没有民主政治的实质,成了一出独角戏。

这时,中共再次举起政治协商会议这面民主大旗,就成了众望所归。

政治协商并非饮茶清谈,也是血与火的奉献牺牲

举旗容易,聚义难。

毛泽东邀请的协商要角,此刻都在老蒋手里。国母宋庆龄和民盟主席张澜居留上海,寓所周圍都有国民党特务的严密监控。民革主席李济深和民盟代主席沈钧儒逃到香港,处于港英当局管辖之下。这个英国人管治的地方也有国民党的力量,公开的外交特派员向港英方面提出控管要求,保密局香港站暗布大批特务,公开和秘密的任务都很明确:不准民主人士北上参加政协会议!

公开的民主运筹,也不能离开秘密的较量。中共在上海和香港早有地下组织,如今统统开动,偷渡民主人士北上。

美洲侨领司徒美堂来到香港,被看管在住宅里面,会客要经过特务审定。中共特意找来同乡同姓的司徒丙鹤,以探亲为名进入联络。司徒美堂走出家门,公开表态参加新政协。

特务看管得最严的还是李济深,对门的商店就是特务据点。生活窘迫的李家出租自家房屋,底楼住进的家伙总是窥探房主,看来是个国民党特务,顶楼住进的客人又格外体贴,想必是个地下共产党。

就在特务的眼皮底下,民盟的沈钧儒和章伯钧、民革的蔡廷锴和谭平山,登上苏联货轮“宝德华号”。那沈老舍不得剪掉垂胸长髯,化装成账房先生,那“高佬蔡”身着短打,变成了挑夫。码头的特务并未关注这外国船,旁边的“泽生号”据说有中共背景。

其实,“宝德华号”上才有真正的中共党员,章汉夫。这是周恩来的要求,每次民主人士北上,必须由中共干部负责护送。就在此前不久,冯玉祥从美国乘船返回,那艘苏联客轮在海上失火,政协会议的重要成员烈火焚身。

阻碍出行的不仅是危险,还有政局。罗便臣道92号,门庭冷落的李公馆,近来门庭若市。广东省主席宋子文登门拜访,这个蒋总统的妻兄,又是国民党内最大的亲美派,国际背景深厚。据说,宋子文希望与李济深合作,联络广东和广西的地方派系,甩开不得人心的老蒋,在广州另组国民政府。前国民政府招商局长蔡增基,专程从美国来访。据说,美国政府将提供大量美援,支持国民党内部的自由派人士取代现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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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任公安坐家中,来者不拒。于是,香港开始流传各种猜疑……

“本来不是伴,事急且相随。”淮海战役未见胜负,中国大局未定,惯于纵横捭阖的李济深,也许正在选择合作伙伴?据说,李任潮正在联合桂系首领李宗仁倒蒋,将来再以李政府同共产党对等谈判。

那李任公乃韬晦之人,平时不与他人轻言心事,谁也把不准他的脉搏。香港的军统旧将开始散布流言:李济深不能去解放区,共产党会和他算旧账。1927年清共,蒋介石在上海抓周恩来,李济深在广州抓周夫人邓颖超。

针对谣言,何香凝慨然发言:这是法西斯挑拨离间的伎俩!李、蔡不会毁弃光荣历史。

可是,蔡已北上,李,仍在香港滞留……

识时务者为俊杰,决定任公战略选择的,是客观形势而不是主观意愿。李济深判断:中共与蒋介石的战略决战,还要打两三年。与其蹲在哈尔滨看共产党打仗,还不如留在香港搞军事策反……

蒋介石最怕的就是别人动自己的军队。毛泽东致李济深的亲笔信件,早已被特务偷拍,送到蒋介石的案头。蒋介石向保密局长毛人凤发出暗杀令,处理李济深等六名军队高官。

廖仲恺夫人何香凝来看望任公了,陪同者是中共中央社会部副部长潘汉年。何香凝提醒李济深早日出走,早走,在政治上有好处。潘汉年补充:早走,在安全上也有好处。李济深一点就明。早走,及时参加政协会议,才是新中国的开国元勋,晚到就会变成后来者。早走,才能躲开保密局的杀手。潘汉年又诚恳转达周恩来的问候。对于李济深的出行,周恩来安排得事无巨细。周恩来布置香港:李济深的出行必须严格保密,安全必须绝对可靠,生活也要照顾周到。李济深在香港有个大家庭,妻子病情危重,周恩来特意送上一笔可观的安家费。

1948年12月26日,圣诞第二夜。

南京,黄埔路的总统官邸,来了美国大使司徒雷登。宾主相见,却是无话可说。司徒雷登判断:蒋介石已经没有能力领导中国的反共内战。长期插手中国政治的美国政府,现在不打算为衰亡政府承担任何责任。回到住处,司徒雷登写下日记:“1948年最后的那一个星期,对于蒋,很难度过。”

西柏坡,毛泽东忙得忘了自己的生日,昨天为新华社起草新闻稿,宣布蒋介石等人为头等战争罪犯;今天,又要考虑《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之事。

就在这个午夜,苏联货船“阿尔丹号”驶出香港,李济深、彭泽民、洪深、朱蕴山、沈雁冰等人秘密出行。

第二天,香港飞来一架专机,白崇禧派黄绍竑来接李济深去武汉主持大计。可是李济深失踪了!一个中外名人,居然在严密监控下偷渡出境?港英警方政治部主任黄翠微找到民革机关,又是指责又是哀求……

李济深一走,上海的民主人士处境更加凶险。保密局制订了绑架上海民主人士的预案,伺机下手。青帮大佬杜月笙奉命配合,却把情报悄悄告诉黄炎培。正在危险关头,蒋介石宣布下台,代总统李宗仁争取民主人士,保密局的监视就有些放松。黄炎培利用这个空当,以庆贺生日为名,大宴宾客制造混乱气氛,2月14日,黄炎培假借购物带着夫人去永安公司,前门进,后门出,甩掉特务的跟踪汽车转移到女儿家,第二天又化装登上中共地下党安排的船只潜逃香港,3月14日自香港乘船北上。

可惜,这个机会,张澜和罗隆基并未抓住。

总是穿着棉布长袍的张澜,与总是西装革履的罗隆基在一起,显出一种有趣的差异与和谐。共产党邀请去北平,李宗仁劝说去广州,蒋介石命令去台湾。政坛老人张澜忧虑:这上海恐非久留之地。留学美国归来的哲学博士罗隆基却认为:各种政治势力剧烈争夺,恰恰是中间力量发展的良机。

民盟中央常委罗隆基召集留沪中委开会,到会人有史良、楚图南、罗自成、彭文应、叶笃义、罗涵先等,从昆明来的吴晗也参加了。就中共“五一口号”,罗隆基提出六个问题要求当场表决:第一,是否参加新政协?全体一致通过。第二,全国解放后中共执政,民盟是否参加政府?有人主张参加,有人说也可不参加,而罗隆基则明确表示:要当在野党!第三,能不能公开批评中共掌权的新政府?意见也不一致。第四,新中国是否应持独立自主外交?一致同意。

罗隆基把讨论记录包括投票记录,整理成政治纲领,交予即将去解放区的吴晗,正式提交中共。罗隆基坚持自己的独立见解:如果中共不接受这份政纲,就不参加新政协,宁肯在中共胜利之后继续充当在野党。

罗隆基不是随波逐流的人。国民党独裁,罗隆基坚决反对,并因而与同受欺压的共产党合作。共产党召集新政协,罗隆基也不会盲从,还是坚持信奉民主制度。留在上海,可以旁观国共大战,可以就便接触外国使馆,何必北上冒险?可惜,老蒋不让罗隆基当中间派。

已经宣布下野的蒋介石,赶到上海召集秘密会议,布置把上海的黄金白银全部运送台湾。同时要求,把宋庆龄、张澜、罗隆基、刘鸿生、杨虎等所有知名人士带到台湾,不去台湾者就地正法!

军警闯进虹桥疗养院,直扑病房,不顾医护人员的阻拦,把张澜和罗隆基架上囚车。囚车嚎叫着冲出疗养院,冲过国民党军警的封锁线,进入一处花园洋房,这杨虎公馆里面的守卫者全是解放军的便衣侦察队。原来,就在上海民主人士生死存亡之際,周恩来电令上海吴克坚全力保护和营救宋庆龄、张澜、罗隆基、史良等。

中共情报干部吴克坚,又把任务交给国民党元老杨虎。杨虎现任国民政府监察委员,表面看不过是个闲职,可作为上海青帮老大,又有个担任上海警备区副司令的女婿周力行,所以杨虎在上海还是很有势力。蒋介石怎么也没有想到,“四一二事变”的淞沪警备区司令杨虎,早已秘密转向共产党。

这样,负责抓捕张澜和罗隆基的警备区稽查大队,反而成了保卫者。大队长聂琮是个军统特务,执行任务非常卖力。副大队长阎锦文却是周副司令的亲信,劝说聂琮不要轻易开罪政坛名人。聂琮正要在撤退前安排自己的家眷逃亡,索性把得罪人的差事交给阎锦文。临走还叮嘱,杀这两个知名人士不能造成社会影响,可以用麻袋装起来投入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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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必败的下场,特务更加残忍。上海解放前夜,农工民主党上海市党部负责人曾伟、虞健等因策反活动暴露被杀害,共产党情报人员李白被枪杀,民主党派干部黄竞武被活埋,史良的亲友则幸运地在押赴刑场路上被解放军营救,民主党派人士与共产党人的鲜血流在一起。

群贤毕至少一人。新政协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召开,19日,政协代表杨杰在香港被叶翔之暗杀。政治协商并非饮茶清谈,也是血与火的奉献牺牲。

1980年代建立老干部离休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加入共产党或参加革命的干部,享受离休待遇。经中共中央统战部呈报,国务院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加入民主党派的干部同样享受离休待遇。

在那冒险北上的轮船上,李济深写下一句题词 ——“同舟共济!”

同行者纷纷签上自己的名字。

毛泽东说,共产党少几票没关系

首届政协来得艰难,代表们不再计较谁是执政党,谁是参政党,就连罗隆基也不再坚持做反对派。代表就餐的餐厅摆满大圆桌,哪桌凑够八个人就开吃,不分党派,不分高低,有如圆桌会议。

协商会议的生活让人觉得新鲜有趣,只是,牢骚免不了。不光民主党派的左派有牢骚,少数共产党员也有看法。

政协会议的中共党团专门召开内部会议,纠正关门主义。有的党员说了:什么民主党派,不过就是一根头发,拔了就拔了!毛泽东生气了:不是一根头发,是一把头发!周恩来痛批:你虽然是老革命,但现在不准别人革命,你就落后了!人家过去不革命但是现在革命了,人家就比你进步。

参加首届政协会议的范围越来越宽,开始划线是1948年响应“五一口号”的民主党派,后来增添了“第四方面”——战场起义的国民党军政高官。毛泽东又追问:有没有前清的翰林?有没有满族代表?

说来复杂的政治,其实也简单:敌人越少越好,朋友越多越好。

首届政协会议,协商决定诸多重大问题,这就免不了争议。正是学习苏联的热潮,政治制度上也在学。那么,要不要照搬苏联的联邦制?代表们反复讨论,中国的民族聚居状况同苏联不一样,中国是小聚居大分散,不宜采用加盟共和国方式。于是会议决定,中国采用民族自治制度。两种制度几十年后现出长效,联邦制的苏联解体了,中国还是大一统。

按照票决民主的规则,多数通过的议案即可生效。可程序总是有空子可钻,多数派可以搞强行通过,少数派可以搞拖延表决,拖得什么都搞不成。中国的首届政协会议,没有搞多数强行通过,总是充分尊重各种意见包括少数意见个别意见。首届政协讨论的重大问题,从程序上,总是反复协商,达成共识后再付诸表决。国号问题,专门召集七十岁以上的委员讨论,因为这些老人对中华民国有感情。最后大家同意法学家张奚若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人补充建议,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加个括号:(简称中华民国)。这项建议当时没有引起重视,据说,毛泽东后来后悔了。

首届政协代行全国人大职权,决定新政府的组成,这样就有一个人事问题。人事问题,往往是政治争议的焦点——权力分配。

六国饭店的咖啡厅热闹起来,代表热议:Doctor罗和外国关系熟,可以当外交部长!罗隆基得意地叼着雪茄,不置可否。黄炎培躲到胡同的家宅,不肯入阁。周恩来两次家访,力邀熟悉工商界的黃炎培出任副总理。另有个党首闹情绪了:民建可以出个副总理,我党为何只能当副部长?司徒美堂向后辈抡拐杖:孙总理让我们功成身退!

在首届政协代表中,中共代表和拥护中共的工农代表稳居多数,可是,有的干部却不放心票决。毛泽东要求与会的中共党员选举时一定要保证民主人士的票数,共产党少几票没关系。选举的结果是,在中央政府的组成人员中,民主党派成员占三分之一。

有文章不赞成这个比例分析:在这些民主党派成员中有些人是中共特别党员。其实,这些人大多是民主党派的创党成员,有的是后来秘密加入共产党。因此,在民主党派内部,始终将他们看作自己人。跨党现象,中国政界所在多有,国民党甚至搞过清党。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并未在民主党派中设立党组。

中断与合流

首届政协完成了建国使命,有人主张,在普选成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政协就应消亡了。毛泽东却提出,政协作为党派协商的机构,应该长期存在。

中国出兵朝鲜,也曾进行各党派的秘密协商。李济深、蔡廷锴等前国军将领坚决主张打,也有人顾虑美军的实力太强。最终,中共与民主党派领袖正式协商,发布联合宣言。“朝鲜的存亡与中国的安危是密切关联的,唇亡则齿寒,户破则堂危。”这份黄钟大吕的宣言,由留美归来的罗隆基起草。

1954年全国普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构。与此同时,全国政协依然存在。有人建议实行两院制,以政协为上议院。这种设想虽然没有得到采用,但政协在中国政治生活中依然不可或缺。其时人大没有常委会,而政协的活动却经常进行。中国的党派政治关系,确定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互相监督就要发言,随着国内外政治气候的紧张,政协委员的言论引起高度关注。龙云公开批评苏联的大国主义,抗战胜利后运走东北的机器设备,抗美援朝给中国武器还要钱!攻击社会主义阵营的领头?龙云成了右派。待到后来中苏矛盾公开,又要给龙云摘帽。

国内政治运动越来越频繁,因言获罪的现象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政协委员的协商,不得不出言谨慎。到了“文革”的高潮,民主党派的大印居然被红卫兵收缴,那“长期”就变成了中断。

有意味的是,“文革”还有一个意外的后果——把各党派的政协委员打到了一起。无论共产党干部还是民主人士,都是打倒的对象,也就都是平反落实政策的对象。于是,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后面,又加上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凡属重大决策,必须事先经由各党派协商。这种决策方式,到改革开放的年代,逐步实现制度化。这世间颇有些文化成果,像基因一样,贯穿历史,直抵未来。1949建国时创立的国家政治体制,一直沿用至今;那时创造的政治运作方式,也被今人称为“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正在成为中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一个多样化的世界,能够容纳丰富多彩的创新。这创新,不只是经济与科技,也包括政治文化。

所以,协商民主的故事,还要继续讲下去;协商民主的道路,还要继续走下去。能否走得越来越开阔,要看民众与官员的共识,要靠中共与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努力。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9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协商民主思想 第4篇

一、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概述

协商民主理论是20世纪后期兴起于西方学术界的一种民主理论范式,又名审议性民主、商议性民主、商谈民主。作为民主制度的一种新突破、新转向,协商民主是在吸收和继承各种民主理论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尽管如此,协商民主的思想与实践早已在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尤其是抗日战争时期生根发芽。

协商民主思想曾多次被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阐释和提及。这其中,毛泽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奠基人。纵观毛泽东的一生,他虽未曾提及过“协商民主”这一概念,但毛泽东协商民主的思想丰富而具有建设性。事实上,毛泽东更多地使用“共商”“、商议”、“民主协商”“、协商合作”与“民主合作”等词语阐释其协商民主思想[2]5。

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的多党合作理论、统一战线理论、人民民主理论等与我国的抗日战争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具有中国革命特色的协商民主思想。抗日战争时期是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的形成阶段,这一时期的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是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后建立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和优化我国的协商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历史根基。

回顾和梳理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的内容与特点,有利于拓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空间,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3]14。

二、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的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围绕团结抗战、争取抗战民主等议题,不仅促进了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协商合作、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合作,而且推动了抗日根据地共产党与中间人士、非党左派人士的民主协商、共产党党内的协商民主实践。

1.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统一战线中的协商民主思想。毛泽东的协商民主思想,植根于其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的协商民主思想在统一战线理论的指引下,得以高度凝炼与发展。一方面“,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是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的价值共识。统一战线是新民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一大法宝。作为毛泽东统一战线理论的根本战略思想“,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成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各个阶层的价值契合点。基于“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考量,毛泽东强调“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统一战线策略方针,并对顽固势力开展了有理、有力、有节的斗争[3]14。毛泽东指出“:我们自己要有主张,但一定要和人家协商,不要把自己孤立起来,要发挥各民主阶级各人民团体的作用。”[4]635另一方面“,平等合作”思想是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的精神内核。倡导平等合作是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协商主体通过沟通、对话、讨论、协调和妥协,秉持着平等互信的合作态度,务求最终达成共识。毛泽东认为,共产党与党外人士的协商民主是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采取适当退让妥协的一种过程。

2.抗日战争时期依托国民参政会载体进行党派政治协商。为实现国共合作、一致抗日,共产党以合作党的身份参加了旨在全民抗日的政治协商,1938年成立的国民政府参政会成为抗日战争时期的协商民主尝试。抗日战争时期,团结、抗日、民主、建国成为包括共产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在内的各民主阶级的政治诉求。抗日和民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抗日必然要求民主,民主必然推动抗日。抗日战争初期,共产党倡议召集选举临时国民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并组建将各个抗日党派纳入其中的具有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府。抗日战争后期,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民主的联合政府的民主呼声日益高涨。国民党迫于压力设立了国民参政会。国民参政会的设立为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协商民主提供了合法讲台与演习场所,共产党取得了协商民主的积极成效。对于国民党方面,共产党参政员不仅坚持求同存异、维护抗战大局的原则,而且灵活采用退席抗议、有条件出席、不参加等策略以化解国民党的反共摩擦、打退其反共高潮、揭露其假民主假宪政的面目。对于中间党派方面,共产党参政员综合采用联合提案、参加联署、支持中间党派提案、事前征求意见等手段积极争取和引导,使其了解共产党、走近共产党。国民参政会上,共产党与中间党派的协商民主经历,为此后共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奠定了扎实的基础[5]71。

3.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实行“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领导的“三三制”政权是协商民主在中国的成功尝试与实践雏形[6]18,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从民主合作和民主商量等层面阐释了协商民主的思想意蕴。毛泽东告诫全党“:我们一定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7]第3卷,8“10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是指在各抗日根据地的政府人员、民意代表的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中间分子和其他分子占三分之一。“三三制”听取了各个群体的意见,代表了无产阶级和贫农、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的利益,彰显了共产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平等合作精神。这一抗日民主政权最大限度地团结了敌后各股力量,扩大了共产党的群众基础,调动了社会各界抗日的积极性,提升了敌后根据地政权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三、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的特点

1.主导性。主导性是指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框架下的协商合作须遵循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无产阶级具备的特点和优点决定了其终究成为革命的领导阶级。其一,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中国的无产阶级相较于其他任何阶级更具革命性和彻底性。其二,自五四运动以来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中国的无产阶级自始就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成为中国社会最具觉悟性的阶级。其三,中国的无产阶级与占全国人口最多的农民具有天然的联系,有利于形成工农联盟。毛泽东指出,抗日战争以来,因为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对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领导,所以团结了全民族,发动了和坚持了伟大的抗日战争[7]第2卷,645。

2.独立性。独立性是指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框架下的协商主体须保持相对独立性。协商是为抗日战争开展的有目的、有原则、有条件的合作。总结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的经验教训,毛泽东和共产党人深刻领会到无产阶级政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保持独立性的重要意义。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充分考虑不同党派团体、政治势力的革命立场和革命态度,承认进而尊重其独立性,有利于调动其抗战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达到团结力量、凝聚力量的目的。

3.尊重性。尊重性是指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框架下,独立的协商主体须相互尊重。针对共产党员以领导者自居,忽视党外人员、忽视党外人员声音的问题,毛泽东强调,共产党员须重视与一切忠诚抗日人员的民主合作。通过开展反对主观主义、反对宗派主义的斗争,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毛泽东整顿了党风。

完善协商民主促进科学 第5篇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人民政协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是“协商民主”概念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正式提出。

从5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看,两种民主形式是与我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相适应的。在体现人民民主这一点上,人大所代表的选举民主和政协所代表的协商民主,都属于社会主义民主的范畴,是保障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在发挥协商民主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所代表的协商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政治力量。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待发挥

就目前来看,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仍然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

1.对政治协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党政领导对政治协商的重视大都停留在文件上、讲话中,致使政治协商随党政领导的个人喜好而变,党政领导开明者主动实行协商,否则协商就流于形式,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还有一些党政部门领导认为政协的协商是没事找事,对政协召开的协商座谈会要么不参加,要么参加了也是应付一下。

2.一些重大问题仍未纳入协商范畴。政协章程及中央和省级的有关文件虽然对协商的内容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如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法律法规草案、人事安排、行政区划变动、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等都属于协商内容。但实际情况是:一些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重要法规草案、人事安排、行政区划变动、重大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很少由党政部门提交到政协来协商。目前,能够在政协协商的内容仅限于一些比较具体、微观的问题,如环境污染、计划生育、文物保护等。

3.协商的程序仍然不够规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但现实情况是,对很多重大问题,决策部门以提高效率和保守秘密为由,在决策之前一般都没有拿到政协来协商,现在的协商一般都是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协商。由于协商的缺失,导致“拍脑袋决策”的现象屡见不鲜,用人腐败和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由政协提出与政府部门的协商比较多,而党委、政府主动提出议题与政协开展协商比较少。对一些重要问题的协商,一些部门往往是临时通知,政协准备时间不充分,难以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于是协商会上“临时表态多,事前准备少,党内领导讲话多,党外同志发言少;正面建议多,尖锐批评少”的情况非常普遍,使协商会变成了情况通报会。此外,政协协商成果的报送、反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往往是协商成果上报很多,采纳落实情况则无从得知。

4.协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一些政协组织、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在协商过程中,或者知情不够,或者调研不深入,或者选题不准确,致使一些协商意见有隔靴挠痒之感,议政不能议到关键处;由于一些协商座谈会组织工作粗放,参加协商的各方不能充分发表意见,或是一些好的意见得不到充分吸纳。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协商的效果,也会影响参加协商各方的积极性。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如何发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和多变的特征更加凸显,人们政治参与的意识不断提高,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愿望日益增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形式,进一步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人民政协的性质、职能和作用决定了它在完善协商民主方面所肩负的义不容辞的职责。

1.提高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协商民主良好氛围。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把完善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切入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实。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是否善于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作为检验党政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的标准,作为考察各级干部的必备条件之一。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宣传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努力形成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各相关部门支持、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良好氛围。

2.真正把一些重大事项纳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范畴,推动协商民主落到实处。各级党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通知》精神,自觉主动地把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如财政预算、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区划变动、重要法律草案、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以及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提交政协协商;要切实搞好决策前的协商,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协商民主机制。虽然中央文件和政协章程,对政协的政治协商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对于到底什么应该协商、由谁提起协商、什么时候协商等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必须尽快制定出台有关人民政协开展政治协商的规定,对协商内容的确定(到底哪些重大事项要协商)、协商议题的提出(哪些协商内容由党委、人大、政府提出,哪些由党派、团体提出,哪些由政协提出)、协商单位和个人的组成(由哪几方面参加)、协商时间的确定,协商成果的报送渠道、协商意见采纳后的反馈(采纳了多少,不采纳的理由等在一定时间内反馈给参加协商的各方)等作出具体规定;另外,党委、人大、政府、党派、人民团体等机关要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一年的协商计划、处理人民政协的协商意见等。

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第6篇

叶小文: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协商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这一核心价值理念。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人民最广泛、最有效的政治参与。这种政治参与要广泛,也要有序。有序才能有效。政治发展需要充满活力,活力必须有序活动。死水一潭不行,暗流汹涌也不行。且不论一些发展中国家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搞所谓竞争性选举,搞得社会动荡,政局失控,民不聊生,即便是我国也有过“文化大革命”搞所谓“大民主”而致使全国性动乱的教训。协商民主体现了平等、合作、和谐、包容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强调对公共利益的责任,以理性方式对待政治问题,强调政治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互相理解和互相尊重,通过协商、交流和对话,建立和巩固团结合作所需要的社会信任基础。协商民主强调求同存异,包容差异性,力求平等公正地对待不同利益群体的合法利益与合理要求,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谋求互利共存,体现宽容的人文精神,为实现社会和谐提供理性的政治文化氛围。协商民主能避免政治恶斗,内在地蕴含着政治行为文明。

20世纪90年代,西方国家在反思选举民主不足的基础上,也曾在学术界研讨过“协商民主”的理论。但是我一直坚持我的观点,即“协商民主”主要是中国的“政治创造”。且不说中国早就有协商民主的政治文化传统,中国共产党实行协商民主的伟大实践和丰富经验,举世罕有其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协商建立的。中国有世界最大的协商民主的固定平台——各级人民政协组织,各党派、阶层、界别、民族、宗教的代表以及海内外华人代表,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要求,通过政协组织参与政治协商。在中国,协商民主作为与选举民主并列的一种民主形式,具有任何国家都未曾见到、不可比拟的持续性、广泛性、实践性和有效性。

就中国政治建设的实践需要和未来走势而言,“协商民主”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开拓出一条新路。美国未来学者奈斯比特在其《中国大趋势》一书中提出,美国实行的西方式的民主制度是一种“横向的民主制度”,符合美国文化传统和国情。而中国实行的民主制度,则与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国情相适应,这是一种中国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与中国人民自下而上的参与相结合所形成的新政治模式,奈斯比特称之为“纵向的民主制度”。他认为这与西方的“横向民主”截然不同。因为西方人想到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时,脑海中出现的是一个横向结构,由无数个“个人”“平等地”选举出自己的领导。而“纵向民主的主要优点就在于,能够使政治家们从为了选举的思维中解放出来,以便制定长期的战略计划。”奈斯比特认为,这一模式显然是中国30年成功的一个重要保障。“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领导一个如此庞大复杂的国家走出贫穷、实现现代化了。”如果中国建立的是西方式的“横向民主”体系,那么大量精力会被浪费在竞选的争斗之上,大批候选人会提出无数个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而且,手握选举权的中国人根本没有民主决策的经验,“在戈尔巴乔夫改革初期的苏联就是这种状况。”在中国,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混乱,这是珍视和谐与秩序的中国人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中国没有以民主改革的名义使自己陷入政党争斗的分裂局面,而是在一党执政体制内进行了调整。通过倾听自下而上的声音并且保持高层的决策权,中国以这样的政治体制才能走出贫穷。

奈斯比特正确地看到了中国国情对于政治体制选择的基础性作用,看到了“纵向的民主制度”的特点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于“中国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与中国人民自下而上的参与相结合”。但他未能进一步剖析,如何实现这种有效结合并确保其民主性质?如何做到不断地“通过倾听自下而上的声音并且保持高层的决策权”,使“纵向”也能“民主”,也是“民主”?其奥秘,就在于“协商民主”。

记者:如何认识协商民主对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叶小文:“协商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价值理念——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协商民主在国家权力中枢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一道桥梁,优化了国家权力结构,增强了政治体系的开放性和包容性。通过协商民主,中国共产党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而使共产党的执政能够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凝聚民智,更好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保障人民民主的充分实现。

“协商民主”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在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标志的选举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而协商民主则是对选举民主的有益补充和完善。协商民主作为与选举民主对应的民主实现形式,其普遍意义是公民或者其代表通过广泛讨论,互相交流意见,了解彼此的立场和观点,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寻求并达成各方可以接受的可行方案。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双重民主架构,这是我国政治体制的独创性优势之所在。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表决进行重大决策之前,中国共产党就决策方案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进行有效的政治协商,有利于广泛吸收对国家、对人民有利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决策方案,有利于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照顾少数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保障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

“协商民主”培育了国家与社会之间合作型政治关系。协商民主在国家公共权力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建立起了一个稳定的、具有良好控制和广泛联合能力的体制,通过合法的、非竞争的渠道与国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协商民主的各项制度安排,将不同阶层和社会集团的代表性人物与国家权威紧密联系起来,建立起国家与社会的合作型关系。在制度化的协商合作中,一方面,国家权威进一步巩固并获得稳定的支持来源,国家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扩大了国家权威的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不同社会利益群体有序地参与政策形成过程中,形成了国家与社会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既有利于实现广泛的政治参与,又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意志和强大的社会整合力,因而是中国现代化变迁的时代需求对民主形式的一种理性选择。

“协商民主”促进了平等、合作、和谐、包容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生成和发展。协商民主强调对公共利益的责任,以理性方式对待政治问题,强调政治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互相理解和互相尊重,通过协商、交流和对话,建立和巩固团结合作所需要的社会信任基础。协商民主强调求同存异,包容差异性,平等公正地对待不同利益群体的合法利益与合理要求。协商民主谋求互利共存,体现了宽容的人文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理性的政治文化氛围。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那么,如何深入理解这个重要论断包涵的深刻涵义?

叶小文:《决定》中的这个重要论断是对协商民主性质、特点和优势的深刻揭示。作为制度形式的协商民主,不是从国外搬来的,也不是封建社会留下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创造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注重运用协商方式建立联合战线、进行党际合作,开始了协商民主的探索。其中,抗日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建设是成功范例。周恩来曾指出,“三三制”的特点之一,“就是要各方协商,一致协议,取得共同纲领,以作为施政的方针。”1949年9月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运用政治协商形式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式形成。改革开放以来,协商民主得到广泛运用,并逐步完善,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的制度形式。

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作了简要概括:“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协商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这一核心价值理念。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人民最广泛、最有效的政治参与。事实上,并非只有像西方国家那样实行“一人一票选总统”才是真正的民主。为了赢得更多的选票,政客们抛出的施政纲领往往是花言巧语、政治作秀。普通民众的民主权利大多仅限于几年一次投票选举,至于对政府决策的影响,根本谈不上。有美国学者披露:大量调查结果显示,约70%的美国人对政策制定没有任何影响。因为他们在收入水平、财富等方面处于劣势,相当于被剥夺了参政的权利。美国人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力与他们的财富水平间呈正相关性。真正能够影响决策的,大概仅有1/10的美国人。正是为了弥补西方代议制选举民主易于引发社会冲突、难以形成共识、难以参与公共决策之类的弊端,西方国家也开始了对协商民主理论的讨论,这从一个侧面显示出协商民主作为一种现代民主形式而出现的趋势。协商民主通过协商、交流和对话,建立和巩固团结合作所需要的社会信任基础;强调求同存异,包容差异性,力求平等公正地对待不同利益群体的合法利益与合理要求,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谋求互利共存,内在地蕴含着政治行为文明。

《决定》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的协商内容,具有鲜明的指向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利益多样化的格局。科学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需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这就需要最广泛、最充分的协商,运用协商民主的方式建立形式多样、规范有序、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能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话有处说、冤有处诉、问有处答,并且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商量、协调等办法来解决利益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使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和政府的决策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的福祉,必须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必须体现人民意志。人民当家作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人民参与制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在国家的各项决策中起决定性作用。协商民主在国家权力中枢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一道桥梁,既能够优化国家权力结构,增强政治体系的开放性,又能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博采众长、广纳贤言,促成的决策能够达到多赢的结果,更好地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协商民主具有包容性强、社会面广、吸纳度高的特点,有利于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扩大参与,是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工作机制。

记者:《决定》还提出:“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那么,能具体谈谈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吗?

叶小文: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其制度成果集中表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政治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的发源地和充分应用的领域,是我们党的传统优势。只有进一步搞好政治协商,才能带动和促进协商民主在其他方面广泛运用。在这种意义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对我国整个协商民主发展具有牵引作用。

政治协商是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其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按照《决定》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人民政协发展协商民主的作用,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重点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二是增强协商的计划性,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三是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多种协商。四是着眼于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概括起来说,就是要切实增强协商实效,规范协商内容,提高协商能力,强化协商成果运用,更好地展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和价值,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协商格局,让人民政协真正发挥出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示范、带动、推动作用。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那么,协商民主在实现这个总目标过程中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叶小文:我们党要成为具有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执政党,必须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证,也是协商民主形式健康有序运用的重要前提。协商民主是我们党长期探索形成的,我们党也要善于运用协商民主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为此,《决定》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总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协商民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前景,需要大力提倡、在全社会广泛推广。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都是重要的协商渠道,都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双重民主架构,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是我国政治体制的独创性优势之所在。国家政权机关通过表决进行重大决策之前,广泛开展协商,充分吸收对国家、对人民有利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决策方案,有利于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照顾少数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在保证人民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维护的前提下使社会各方利益最大化。社会组织作为协商渠道,有利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包括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活力,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要丰富协商民主形式,《决定》要求:“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这五种类型的协商划分,蕴含着分类实施的要求。人大、政府、政协、党派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分别承担或主导与自身职责相关的协商,有分工,也有相互配合。

我国的协商民主具有多层次性,上至国家层面的协商,中至各省市区县、各区域的协商,下到基层的协商,凡属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都可以进行协商,从而形成上下互动,左右相联,呈现多样化、立体化的格局。这也是当代中国的协商民主优势之所在。协商民主多层发展,基层民主协商是重点。相比于高层或上层的代表或精英人士的协商,基层民主协商是老百姓能直接感受到的协商,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协商,是在全社会培育民主协商之风的基础和温床。《决定》强调:“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是把基层协商民主引向深入的新要求。

协商民主的发展,制度建设是关键。《决定》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要求,着眼于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和制度安排。其中最重要的是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也就是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一项实体性制度,还需要一系列程序性制度来保障、来实施。一些省级党委相继推出了“政治协商规程”或“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的意见、办法,是加强协商民主程序性制度建设的积极尝试。需要在认真总结基础上,切实加强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使各种民主协商健康有序规范地开展起来。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并做出了具体部署。那么从实践层面来说,当前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推进协商民主?

叶小文:“协商民主”实施的前提,在于参与方平等相待,协商的环境友好、氛围融洽。协商当然需要主持和主导,但主持应公正公道,主导能导出真知灼见。如果有一个高高在上的权威或威权,不叫协商,只能叫咨询或听取意见。我们党强调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的时候,必须非常注意充分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要求,整合人民的意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最大多数人的积极性。

“协商民主”实施的保障,在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从制定政治协商规程入手,加强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规程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程序设计,对公权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自我约束。它不但要求制定和适用规程的主体、也要求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按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办事,使协商制度科学化、公开化、具体化,使协商过程可规范、可操作、可监督,避免因为领导人主观意志和集体走过场而使协商民主落空。规程提供了一个制度平台,把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纳入秩序轨道,使更多的社会成员和群众利益诉求得到有序反映。

“协商民主”要创新形式。不仅在政协组织内协商,也可在基层、在社会组织之间协商;不仅在会内协商,也可在会外协商;不仅在书面协商,也可在互联网上协商。党的十三大报告就曾提出“社会协商”这一概念。逐步构建社会协商机制,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鼓励和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推动听证会、恳谈会、议事会等形式发展成为制度化安排,是协商民主的拓展和创新。互联网的信息传递是扁平式的,与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的纵向垂直传递不同。纵向垂直传递往往是“先党内后党外、先上级后下级”,一级一级向下传达政治信息。而互联网这种扁平式信息传递方式,则使公民同时在同一个平台上获取信息,参与讨论,表达政治诉求,乃至参政议政。如何通过互联网有效有序地开展民主协商,值得探讨。

协商民主文献综述 第7篇

1.1 西方协商民主的产生

20世纪后期特别是90年代以来在西方政治学界开始关注民主理论的一种新发展,或者说是民主理论关注的新动向——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协商民主,作为民主的一种形式,它是指政治共同体中自由、平等的公民,通过参与政治过程,对协商的主题提出自身观点并充分考虑其他人的偏好;他们会批判性地审视各种政策建议,必要时根据他人理由、条件来修正自己的最初观点,实现偏好的转换,从而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协商民主可以在古希腊民主实践中找到它的原始存在,所以,它只能说是传统民主范式的复兴而非创新。协商民主在公民实践理性的基础上、激发了理性立法,参与政治和公民自治的理想。

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是为了回应西方社会面临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多元文化社会潜藏的深刻而持久的道德冲突,以及种族文化团体之间认知资源的不平等而造成的多数人难以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的问题。协商民主在公共协商过程中,由自由、平等的公民通过对话、讨论、审视各种相关理由从而赋予立法和决策合法性,实现公民平等地参与公共事务与公共决策。协商民主的核心是公共协商,基本特征是合法性、公开性、责任性、程序性和参与性,理论渊源是自由主义和批判理论。在现代社会中,协商民主能够促进决策合法化,培育公民美德,平衡自由主义的局限,以及控制官僚自由裁量权。

1.2 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

在我国,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一重要论断的显著特点,就是强调协商民主是同选举(票决)民主并列的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这对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发挥极其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当然,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度引入和倡导协商民主,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而且我们的国情也与西方国家很不相同。但不可否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还是存在着一些有利于发展协商民主的精华,建国以来的政治形态也是我们发展协商民主的优势。另外,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地方的民主政治发展迅速,协商、对话和商谈的机制,被广泛引入各地的民主实践中,成为民主治理的重要内容。如浙江省地方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听证会、民主评议会、村民民主恳谈会和互联网公共论坛等形式及其实践,集中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精神。

2 国内外协商民主的研究现状

2.1 国外协商民主的研究现状

2.1.1 协商民主的内涵研究。

1980年,约瑟夫·毕塞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中首次从学术意义上使用“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一词。他主张公民参与而反对精英主义的宪政解释。但是,真正赋予协商民主动力的是伯纳德·曼宁和乔舒亚·科恩。

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协商民主理论引起了更多学者的关注。1996年,圣路易大学的詹姆斯·博曼出版了论述协商民主条件的著作《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1998年,哥伦比亚大学社会科学教授乔·埃尔斯特在其主编的《协商民主》一书中提出,作为一种政治决策机制,讨论与协商是对投票的替代。而作为20世纪后期重要的自由理论家和批判理论家,罗尔斯与哈贝马斯也分别出版了论述协商民主的著作,他们在书中都将自己看成是协商民主论者。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和《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等著作包含着丰富的协商民主思想。一般认为,哈贝马斯的公共交往理论和话语民主理论为协商民主提供了基础。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有关公共理性的论述也为协商民主提供了资源。

詹姆斯·博曼和威廉·雷吉主编的《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论文集,收录了当代西方学术界著名的学者,譬如哈贝马斯、罗尔斯、科恩、埃尔斯特和扬等人论述协商民主的文章,系统地论述了协商民主的基本概念、内涵等,并对协商民主的各种争论进行了归纳,是当代西方研究协商民主的重要著作。论文集在内容编排上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选编了一些比较有影响的论述协商民主的文章;第二部分选编了当代一些主要政治学者对协商民主观念的最新阐释,从而能够帮助公众循序渐进地认识和理解协商民主理论。

2.1.2 对协商民生的认识与评价。

约翰·德雷泽克在《协商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与批判的视角》一书中指出:民主走向协商,表明人们在持续关注着民主的真实性,即在多大程度上,民主控制(主权在民的落实)是实质性的而不是象征性的,而且公民有能力参与到民主中。全书围绕着协商是否是更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决定性手段;协商应该是以一致的共识为目标,抑或仅仅是票决前的一个序曲;协商合适的归宿是既有的代议制,还是应该向社会层面推进等14个问题对协商民主进行了阐述,有助于我们了解协商民主究竟是什么样的民主形态。

詹姆斯·博曼在《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中提出:由于大多数对协商民主的研究基本上是规范性的,是基于理想的而非现实状况做出的思考,这种理想性的研究路径,难以将规范的政治理论同实际的民主实践以及民主变革的真正可能性联系起来,从而加剧了对协商民主理念可行性的怀疑。为了对协商民主现实可行性的怀疑进行回应,作者一一考察了协商民主面临的三大挑战—文化多元主义、不平等和社会复杂性,最后认为这些并不是协商民主不可逾越的障碍。通过该书,可以在对协商民主质疑的反驳中,加深对协商民主的理解。

毛里西奥·帕瑟林·登特里维斯在他的《作为公共协商的民主—新的视角》论文集中,一是具体评价了协商民主的主要规范性理论;二是对有关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进行了分析;三是对协商与决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经验性探讨;四是通过案例分析,对协商民主在宗教和文化冲突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研究。该书收录的文章,一般都是从对前人的协商民主理论反思和批判出发,结合社会现实,阐述了对协商民主规范理论和制度建设的新认识。虽然学者之间对协商民主的实质和制度建构还存在分歧,但也都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理论上有力和制度上可行的民主模式。

另外,吉登斯在《超越左与右—激进政的未来》中提出“对话民主”的概念,并认为对话民主的落实需要协商民主制度来保证,只有协商民主制度才是取得政策一致或试图取得政策一致的途径。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John·Dyrezk教授更是针对不同区域的协商民主问题进行了探讨:不同地域的协商的方式和经验有所不同;在国家制度范围内,立法、司法、国家行政及地方基层行政部门都可以搞协商;老百姓论坛的质量比较高但党派间协商对政策的影响较大;一个开放活跃的公共领域在协商民主中起着重要作用等。

2.2 国内协商民主的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于协商民主的研究,经由系统的理论介绍阶段进入了将民主协商理论与中国具体政治实践相结合的阶段,前一阶段的主要成果体现在由中共中央编译局理论处副处长陈家刚博士主编的《协商民主》一书中,该书选用的文章全面介绍了国外学者关于协商民主的主要观点,为国内提供了协商民主研究的第一手资料。第二阶段主要研究成果有复旦大学林尚立教授的《协商政治: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思考》,提出: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条件、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基本政治理念,决定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程序选择必须以协商为价值偏好。因此,借助统一战线提供的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和制度资源在中国发展协商政治,应该成为中国新世纪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与目标。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党的领导体制与执政方式的变革与发展至关重要。

政治研究者何包刚的《中国协商民主制度》,关注中国地方民主协商方面的探寻。他认为20世纪80年代尤其90年代以来,中国城乡社会已经发展了许多新的协商制度形式,指出中国的协商制度综合了物质和规范两方面考虑,是官方意识形态和民主的一种混合产物,也常带有感情宣泄的特点。通过讨论民主商谈会、公民评议会、居民或村民代表会几种主要的协商制度形式、概括了它们的主要特征并比较它们对协商的影响,考察了协商制度相关问题及地方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战略;《商议式民主与中国的地方经验》,从协商式民主的角度分析了发生在中国基层的一些民主政治参与的经验。

另外,还有些学者更加关注社会现实,借助协商民主理论的视角研究我国基层的协商民主实践,主要围绕在“民主恳谈会”、网络公共论坛、城市社区治理等问题上,这方面的研究为我们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很好的范例。慕毅飞主编的《民主恳谈:温岭人的创造》则根据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制度,选编了一些科研人员、学者以及行政官员对温岭的民主恳谈这种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论述,对民主恳谈制度这种原创的民主政治进行了肯定,肯定了这种制度在建设和谐社会里破解中国干群关系这一难题上的理论价值,认为这种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重要尝试,是基层民主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是泥土里诞生的中国的新形态民主政治,并列举分析了一些民主恳谈的案例,给我们研究协商民主制度,进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总的来看,国内目前对协商民主的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尽管己经翻译了一些西方研究协商民主的论文和著作,但是,还缺乏对协商民主的理论内涵、制度设计和实践的系统总结。至于协商民主在中国的运用,除了林尚立、朱勤军、郎友兴、陈剩勇和陈家刚等学者作过一些探索外,尚缺乏专门和系统地研究。

3 协商民主理论研究的意义

协商民主理论以公民参与决策作为民主的核心价值,把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公民群体之间的平等协商作为实现民主价值的一个主要方面或环节,这丰富了我们对于民主的认识,因此,对于我们更加全面地制定和规划民主建设的目标与任务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协商民主理论告诉我们,民主不仅仅体现为自由选举,更主要地体现为参与决策;决策的过程不是领导拍板的过程,而是民主协商的过程;民主协商不是既得利益集团“俘获”政府的共谋,也不是政府为自己已有的决策提供理由而召集举行的所谓“论证”会议,而是各利益团体就某些公共事务充分表达各自利益和意见,通过讨论协商最终产生公共政策。协商民主理论的这一核心思想,将我们的民主化建设工作重心从“公投”和选举引向自由平等的辩论和协商。

论协商民主与决策民主的有效结合 第8篇

这些问题表现在:

一是有的地方政府决定的大项目由少数人甚至个别领导拍板。公众批评的“形象工程”就是建造这类工程的决策不够民主, 信息不够公开, 公众的利益很可能因之受到损害。“形象工程”最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决策的过程是怎样的, 是否通过认真的调研, 是否提交当地人大之类的民意机构表决, 并允许全社会充分讨论, 预算是否受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的审查, 建造过程和建成后的质量是否受到人大及全社会严格的监督,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 就不符合决策民主的要求, 也就是没有在广泛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利用公开审议过程的理性指导协商, 更没有注重公民这一角色。

二是决策民主的程序有时候被省略。近年来, 在一些地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 许多都是由于没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缺乏到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有的领导长官意志作怪, 决定或处理事务凭想当然、凭主管臆断。在这样的情况下, 群众的诉求得不到解决, 就容易引发冲突事件。

结合当前社会实际,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是由于受官僚主义思想作风的影响, 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习惯于一言堂、个人拍板。在一些集体讨论决定的场合, 有的副职或其他班子成员习惯于迎合“一把手”的观点和决定。这些情形影响了民主决策的效果。参与决策不是领导拍板的过程, 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

二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时, 把民主与集中割裂开来。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地统一起来, 坚决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重大决策, 都必须由集体讨论, 不允许个人说了算, 不应存在个人主义。

如何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制度, 使协商民主与决策民主实现有机结合, 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话题。

民主协商、民主决策体制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班子决策行为, 通过预定的程序、规则和方式, 确保决策能广泛吸取各方意见、集中各方智慧、符合本地区实际、反映事物发展规律的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它主要是由制度设计、程序设定、规则设立、机构设置有机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许多地方党委和政府不断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 在决策事项的提出、论证、确定、执行、反馈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避免出现重大失误。很多地区普遍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 公用部门和单位办事公开正在形成制度, 增强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普遍开展了电子政务建设, 通过网上信息发布、政务论坛、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信息。普遍设立了党政主要领导公开电话、信箱、接待日以及投诉热线等, 拓宽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

在民主协商程序上, 还应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操作,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度, 切实解决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等问题。对决策方案的议事范围, 党代会决议、决定的程序, 在了解情况、充分讨论、沟通协商、投票表决、民主监督等方面逐步完善、做细做好。

参考文献

[1]林尚立.协商政治: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思考[J].学术月刊, 2003 (4) .

[2]代吉成.协商政治:多党合作与民主参与的实现途径[J].求实, 2006 (5) .

[3]虞崇胜, 何志武.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互动效应分析[J].学习与实践, 2007 (1) .

[4]李君如.协商民主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J].世界, 2006 (9) .

[5]孙秀民.中国共产党执政机制的构筑与完善[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6.

[6]胡锐军.社会冲突治理与网络政治培育和规制[J].长白学刊, 2013 (1) .

[7]郑永年.中国模式——经验与困局[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0.

协商民主思想 第9篇

一、选举民主的作用与困惑

选举民主是指人民通过自由、公正、定期、平等、竞争性的选举来选择政府及其治理方式。选举民主使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建立在人民普遍同意的选举选票中, 并通过定期的投票选举, 确保公共权力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选举民主其特点是通过公正的公民投票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按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形成决议、法律或选出治理国家的人选。选举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自由、平等的价值取向, 对于饱受专制之苦的人来说, 无异于久旱之甘霖, 所以千百年来, 一直成为人们孜孜以求的政治理想, 无数的仁人志士, 为它付出了毕生的精力和血的代价。

(一) 选举民主在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选举民主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 在民主政治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般认为, 选举民主有这样几个作用:

1. 建构政权的合法性。

根据人民主权理论, 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来源, 人民是最高的主权者,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下, 一个获得多数支持而形成的政权, 其所得的比例票数越多, 其权力的权威就越大。这样, 由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的权力就越具有权威性。而且民众对选举的参与, 其本身就具有对现行国家制度认同与支持的意思。而民众对选举参与的广泛程度, 体现了民众对国家制度的认同, 是权力合法的基础。在选举民主形式下, 代表人民权力的就是立法机关, 它由人民选举产生, 基于人民的授权进行立法。因而, 在现实中选举民主具有合法性功能。

2. 提供民意表达的渠道。

“当选举公正且具有竞争性时, 它是公众需求借以传送到政府的途径”。在竞争性选举过程中, 选举本身就是一个民意形成和提炼的过程, 候选人竞相提出不同的政策主张, 并根据公众的意愿及时修正, 公众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有较多的选择机会。在选举结束后, 为了保证下次选举的胜利, 当选者一般能和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 向选民负责, 听取并传递民意, 帮助选民解决困难, 缓和冲突, 化解矛盾。

3. 监督当选人员的言行。

由于选举是定期举行的, 在竞争性的选举形态中, 为选民提供了监督的权力, 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更换权利的行使者。选民与掌权者的这种委托关系, 决定了其必须向选民负责。所以竞争性的选举对当选者形成了很大程度的监督和制约, 使其不得不谨慎行使选民赋予的权力, 而不敢滥用职权, 损害选民权益。

4. 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

“竞争性选举过程给选民提供了有关政党、候选人、政策、现任政府政绩以及政治体系的丰富信息”, 选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能得到较充分的保障。通过参与选举, 选民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 增强选民的主人翁意识, 促使民主的观念深入人心, 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

5. 保障社会稳定。

自从国家产生以来, 政治权力的斗争一直是政治生活的重心。民主选举则把政治权力的斗争有效地纳入法律程序。通过选举或投票, 向少数派传递了社会力量对比的信息, 无疑有利于防范少数派的轻举妄动, 有利于社会稳定。

6. 抚慰人心、化解矛盾。

选举促进民意的形成、是提高选民民主意识的重要手段。选民通过参与选举, 不仅会对自己的地位和作用产生明确的认识, 而且还会增强其作为公民的道德、良心和责任心。民众拥有选择领导人的权利, 事后不满意还可以依法更换。“对于那些不称职、渎职、失职乃至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者, 人民有权力纠错”。因此, 选举民主有利于表达民意, 抚慰人心。

(二) 选举民主面临的困境

选举民主是“由一个组织中的某些或全体被认可的成员选择官员的制度化程序”。选举民主是以投票决定一切, 这样虽然能更直接更好地表达个人的愿望, 但是个人的愿望不一定和集体利益一致。因为每个人最为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 因此每个人总要去作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 在经济市场是如此, 在政治领域也是如此。正如科恩所说, 选举民主容易陷入一个两难的困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选择。一旦每个人都在民主的政治中追求自己的利益, 必然引起权力异化。人都有欲望, 一些有钱富有的人或者掌握着权力的人必然会追求更多的权利或权力, 必然要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作出选择。而且一些有钱的人不会满足自己在经济上的利益, 会寻求在政治上取得权力, 以便更好地服务自己的利益, 转化为经济利益。而根据选举的原则, 票数多少取决定作用, 就会诱使这些人用金钱来买票, 这样必然会出现不平等, 出现权力与权利之间的交换。

同时, 选举制是以多数人的意志为依归的, 遵从多数的原则, 这样实际上使多数有发言权, 从而是多数人的特权政府, 容易导致多数暴政。可以说这是选举制最大的弊端。多数人可能制定出有助于自己的利益, 而有损于少数人的利益的法律和政策, 侵害少数人的正当利益。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 现代民主的核心并不是选举, 民主不应仅仅被理解为自由选举的传播, 最起码不应该一提到“民主”就想到投票, 想到选举。

二、协商民主特征与困惑

协商民主是指在一定的政治共同体中行动者通过对话、讨论、商谈、妥协、交易、沟通和审议等方式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一种理论模式。各政治主体就共同关心的主题, 通过对话、商量, 以求得共识、一致, 在此基础上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

(一) 协商民主的特征

协商民主的核心是公共协商。公共协商是政治共同体成员参与公共讨论和批判性地审视具有集体约束力的公共政策的过程。作为一种通过公民参与和理性决策并被赋予合法性的治理形式, 协商民主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多元性, 有多方参与者;二是合法性, 协商过程要经过讨论、审议形成政治决策;三是程序性, 尊重程序, 平等讨论, 平等决策;四是公开性, 协商程序、协商过程、协商观点公开;五是平等性, 参与协商过程机会平等、资源平等;六是参与性, 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 尊重他人的意见;七是责任性, 促进公共利益的建议达成各方共识;八是包容性, 吸纳各文化团体参与, 认真倾听, 平等参与决策。

(二) 协商民主面临的困境

在长期的选举实践中, 选举民主的局限性也日益显现:政治家、政客出于各自所代表的特定利益集团的立场, 固守偏好, 唇枪舌剑, 蛊惑人心, 以争取多数、拉选票, 导致过度竞争。20世纪80年代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学者逐步提出协商民主、协商政治理论。协商民主在中国一出现就具有中国特色, 即各政治主体就共同关心的主题, 通过对话、商量, 以求得共识、一致, 在此基础上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

作为一种复兴或转向的民主形式, 协商民主具有以往民主形式所不具备的优点和意义。但现实中, 主体的理性不足、协商意识或协商伦理的缺失或沦丧, 协商的共同利益基础薄弱, 公正的协商制度和程序的匮乏, 强势力量对协商的控制和派系力量对社会共识的漠视等, 构成了协商民主的理论缺陷和践行困境。乔治·M·瓦拉德兹认为, 在多元文化社会中实施协商民主理想必然要面临三个重要的问题:一是缺乏统一或共同的政治共同体。二是认知和道德的不可通约性。三是种族文化团体之间的显著不平等。此外, 在协商民主中还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程序正当性和理性标准之间的紧张;自由和平等之间的紧张;多元论和公开性的紧张;协商理想和当代社会的多元、复杂的实际条件的紧张。而且现实中的好多因素都会导致对协商民主的政治怀疑主义, 比如:文化多元主义、社会中日益严重的大规模的社会不平等、社会复杂性、不可避免的共同体偏见和意识形态等。

三、两种民主形式的融合与发展

最近,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强调, 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人民政协及其实行的协商民主, 是同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的民主形式并列的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 人民政协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样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见, 两种民主形式的良性互动, 融合与发展, 其政治效应显然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具有极其重要地位, 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生活中扮演着不容忽视的角色。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教授指出:“我们的民主政治, 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讲, 实行的重要是选举民主;从人民政协来讲, 实行的主要是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形式的突出优点是能够在选举前和选举后保证来自于各界的政协委员都能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 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包括对道德问题提供协商的空间, 在理性的讨论和协商中做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

两种民主形式之间不是均衡等同, 而是以选举民主为主体, 协商民主为补充。一方面, 选举民主至今有着不可替代的内在价值, 是公认的主要民主形式。虽然选举民主有着自身的缺陷, 但是这些缺陷是可以避免的, 况且它已成型为完整的民主模式, 深入民主各个领域, 并淀积为民主传统。而协商民主作为新兴的民主形式, 在理念上提倡公共精神和公共责任, 但协商必须是在具有共同的公共精神和公共责任的基础之上, 否则协商便走向歧途。

另一方面, 协商民主无法在整个民主领域单独运转, 但可以弥补选举民主的缺陷。一旦当选举成为民主政治的核心要素时, 为了避免多数决定原则的滥用, 民主程序就需要严格限定在协商过程之中。协商作为一种社会过程, 协商参与者在互动的过程中, 可以通过相互说服 (非强制、操纵或欺骗) 而改变他们的判断、偏好与观点, 呈现出重新关注民主政治的真实性。但在实际中协商却无法避免利益的驱使, 使它远不能成为一种独立的完整民主形式替代选举民主。

摘要:在学术界, 对民主的核心与本质争论不断。在我国当前的政治环境下,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 作为当代民主政治的两种形式, 既有各自的优势和特长, 又有自身的局限与不足。在新的历史时期, 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 要加强和完善人大制度和人民政协, 促进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融合与发展。

中国协商民主文化渊源初探 第10篇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协商思想:“和合”文化和民本思想 (1) 、“和合”文化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价值就是“和”、“合”。“和”、“合”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重要特征, 并且自先秦以来贯穿于中国政治文化思想发展的始终, 协商民主与这种和合政治文化相契合, 沉淀于中华文化历史长河之中。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和”强调的是不同思想观念和利益需要之间的协调;“合”强调的是主客体一致意义上的“天人合一”或“天人合德”, 二者统一于社会关系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双重和谐中。中国这种以和谐为主导价值的文化的本质属性是“和”、“合”, 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统一和协调, 崇尚和合, 注重兼容, 厚德载物, 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价值观念和民族政治文化。

(2) 、民本思想

民本思想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 自周公在战胜殷商的过程中看到了人民力量的巨大, 提出“敬天保民”的政治理念, 这种对民意的眷注构成了中华政治文明长河中的一条“民本主义”主线, 是中国历朝历代统治阶级所追求的目标和执政之基。在《尚书·五子之歌》中就有记载, “天视自我民视, 天听自我民听”, “民惟邦本, 本固邦宁”。历代统治者都认识到了人民是邦国的基础, 只有民才能立邦、兴邦、固邦, 可谓社稷之基也。“民本主义”强调政治的协商, 主张君主应善于纳谏, 善于听取民间的声音, 善于接受人民的建议和批评。

民本思想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 这种思想成为中国历代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主体经验。孔子在总结统治者治国安邦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 提出了“仁政”的治国思想, 把君民关系比作鱼和水的关系。《孔子集注·易者》一书中有这样一个对白:子曰:“商汝知君之为君乎?”子夏曰:“鱼失水则死, 水失鱼犹为水也。”子曰:“商知之也”。孔子从统治阶级的角度精辟概括了君民关系。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民本思想, 提出:“民为贵, 社稷次之, 君为轻。”孟子从爱民、富民等角度丰富了民本思想体系, 奠定了民本思想的理论基础。

二、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中的协商要素:朝议制度和谏议制度

专制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特征, 在这种制度下, 王权是绝对的、世袭的、永恒的, 一切权力机构都是皇权的办事机构或派出机构, 一切都是“家天下”。但统治者为了长久统治, 也需要对权力进行监督以便做出更为合理的决策和得到民心。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就形成了带有协商性质的制度设计:朝议制度、谏议制度等。

(1) 、朝议制度

朝议制度, 也可称之为朝会制度, 是指为解决事关国家或民族的重大问题而协商的决策机制, 也是指皇帝临朝听政与朝会的制度, 是我国传统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决策制度之一。

朝议制度是由原始社会时的氏族会议发展而来的。氏族会议是由各氏族的首领或族长组成的。在氏族会议内部, 对于部落中的诸如部落间的战争与和平、推选本部落首领等重大事项, 都必须实行成员之间一律平等, 采取民主协商讨论的方式来决定。

即使是以极权专制著称的秦始皇不但没有将之废弃而是将之发展。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 在实行分封制度还是郡县制度、“焚书坑儒”和统一度量衡等重大问题上, 秦始皇都交给大臣们讨论, 最后由他来裁决。

朝议制度不仅有效地限制了皇帝的专制, 而且还有利于皇帝做出较为合理的决策。尽管这种朝议制度对君主专制的制约作用可能不是很大, 但是还是有利于我国这种朴素的协商民主意识的发展。

(2) 、谏议制度

谏议制度也可称为谏官制度, 谏又称为谏诤、谏议、直谏、规谏, 谏的独特含义就是对皇权的绝对权威提出异议。谏官又称为言官或垣官, 其职在讽议左右, 以匡人君, 其监察方式主要是谏诤封驳, 审核诏令章奏, 通俗地讲, 也就是谏官应辅佐君王为国家管理提出看法、观点和建设性意见。这种制度虽然设立的初衷是为监督王权, 但是谏官可以对政治决策提出批评、监督和建议, 体现了中国古代政治中协商的一面。

谏议制度的设置, 在某种程度弥补了在中国专制统治中决策的随意性, 提高了皇权决策的合理性。它一方面有利于王朝的长治久安,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事关人民利益决策的科学性。当然, 在本质上谏议制度仍然是一种咨询式协商, 属于君主主权的专制政治形态, 它无法改变人民在这个国家的地位, 其作用发挥的程度也取决于皇帝是否是明君和善于纳谏。但这其中蕴含的政治需要协商的思想, 无疑是我们发展协商民主需所要传承的。

参考文献

[1]论语·子路[M].程昌明译注.山西: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146.

[2]荀子[M].孙安邦, 马银华译注.山西:山西古籍出版社2003.189.

协商民主 民意为大 第11篇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囊括了决策协商、权力监督、献计献策、民意疏通、诉求表达等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就是很好地推进协商民主的职责,认真行使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责,就是真实地落实协商民主的任务要求。

协商民主是20世纪后期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范式。协商民主最大的特点是民主协商、平等议事、同谋共识。这一民主的开展要在中国得到很好地落实。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协商的主体。协商民主是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广泛的讨论和协商,达成社会共识,协商解决争议和出现的问题。由此,协商民主,必须是“平等”的民主,与谁协商,涉及到两个协商主体。两个主体之间,离开了平等、真诚,就谈不上协商,任何一方凭借某种势力,以强凌弱,以大压小,就不是协商,不平等的协商只能是流于形式。协商中的平等,包括:第一,所有的参与者必须给予平等的机会以接触有关政治和政策的信息;第二,所有的参与者应该给予讨论议题的同等机会;第三,所有参与者应该给予同等的机会和时间去表达他们的观点。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从党际角度观察,两者是平行的政党,但由于各自能量和资源的不平等,就有一个如何完善协商的难题。按照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尊重政党运行规律,切实尊重、保障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各参政党在拥护中共执政的前提下,能夠有自身的政党特色,也就实实在在获得了一种与中国共产党平等协商的资格和能力,进而使这种协商民主真正扎根在中国大地。就基层的民主协商而言,能够作为协商的主体与政府之间的平等协商,同样需要推进社会领域的改革,加大放权,让民间组织、社会力量充分发展起来,他们才有可能平等地参与协商。

协商的内容。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可见,协商的内容主要是政治内容,而不是经济或其它方面的内容。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的参政党,是以一个政治组织面貌出现的政党,不是一个经济组织,也不是一个非营利机构的社会组织,既然是一个政治组织,中国共产党与其协商的内容或主要内容应该主要是在政治协商。

何谓政治?孙中山曾说“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长期以来,各民主党派,所提交的各项议案、提案,所协商的议题、话题,绝大多数都与政治无关。诸如加强权力监督,如何保障公民权利,如何行使民主监督等内容,在民主协商的实践活动中几乎都有涉及。这也使得“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实质意义难以得到充分体现。即便是有关政治的内容,也有一个大小轻重的拿捏问题。在中国,常见的现象是,重要的事项,重大的政治变动,包括重大的决策,重大政策的调整,重要的人事变动,往往事先并不协商,至多是事后的通报。但在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上,则往往是反复协商。此外,政治协商中,往往歌功颂德的多,批评、质疑的少,讲套话、虚话,讲实质问题的少。

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都对政治协商的政治内容进行了原则规定,那就是明确“大政方针、重要问题、重要事务、其它问题”等必须进行政治协商,这样的规定显然还很笼统,只能属于指导性意见,具体应该协商哪些内容、什么样的议题应该纳入协商,是协商民主必须解决的大问题。推进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有必要进一步界定协商民主的内容,具体明确协商民主的议题设计。按照“宜大不宜小、宜具体不宜笼统和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有必要对协商内容进行具体细化,明确协商事项和协商年度计划,使之规范化。

协商的形式。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这标志着,人民政协作为实践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平台,应组织好不同层级、不同范围、不同形式的协商,并使这些协商所取得的成果通过与党委、政府和人大对接,进而使协商成果真正能够用于决策之中,或对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政治协商,在中央层面,主要有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在人民政协层面,主要是通过政治协商,通过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等形式进行。随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还要重视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的协商方式,同时,广开言路、广开才路,进一步扩大普通群众参与协商的范围,通过完善党的代表会议、人大会议、政协会议的旁听制度,改进群众大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以及群众来信来访、领导接待日、人民调解等方式,使协商渠道更为多样和丰富。

协商的过程。协商是双方在宪法和法律基础上,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在心平气和的融洽气氛中,本着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精神,尊重事实,分清责任,解决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应遵循一些共同的原则:过程公开、态度包容、方式理性、服从共识。协商的过程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不同意见充分表达了,协商的过程弄好了,才会有一个较好的甚至是广泛的民意基础。重要的协商过程应该是:提出协商议题--进行协商调查,准备协商材料--召开协商会议--自由的对话、讨论、辩论--达成共识、形成决策--决策执行反馈--再协商、修正决策。

在协商的过程中,需要主持和主导,作为主持者,应公正公道、善于整合,作为主导访应让人说话、引导出真知灼见,如果是高高在上的权威或威权,那不叫协商,只能叫咨询或听取意见。在中国文化的语境中,并不鼓励尖锐的批评和批判,协商倾向于温和、谦让、克制,参与者往往只会表态、赞美,同意时态度明确,不同意时态度暧昧。从此下去,没有了真知、灼见、洞见。这样的协商也会大打折扣、形同虚设。所以,协商民主要做到科学化、公开化、具体化,要使协商过程可规范、可操作、可监督。

协商的效果。党的十八大提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的时效性。”这说明,协商应当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决策之后的协商,只能是通报,不属于协商。为保证决策之前的协商效果,应有一个合理的时间安排,如果属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是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调整,都需要提前较长时间通知另一协商主体,以便使协商的另一主体有酝酿研讨和准备的时间。不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不仅是对另一协商主体的不尊重,而且也是没有真心实意的协商。没有充足时间准备的协商,必然会影响到协商的质量和效果。

要让协商民主产生实在的效果,必须制度化。首要是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协商民主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党内民主带动国家政治民主和人民民主,协商民主才能行得正走得远。中国共产党应当进一步扩大知情权、拓宽参政议政渠道,为民主党派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畅所欲言、真诚合作的政治环境,团结民主党派一道前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协商原则,确保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真正发扬民主。各级政协组织,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建设,使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从制度上确保政协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中形成“睿智之言”和“务实之策”,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和质量。

协商民主下的宪政分析 第12篇

关键词:宪政,民主,哈贝马斯,商谈民主,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 德国当代最重要的哲学家、社会理论家之一。是西方马克思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中坚人物, 他继承和发展了康德哲学, 致力于重建启蒙传统, 视现代性为“尚未完成的工程”, ①并提出了著名的交往理论。哈贝马斯的民主理论正是以交往理论为基础而提出的, 哈贝马斯认为民主不应该建立在国家基础之上的, 而应该将其放置于公共社会这样一个社会整体中亦即公共领域中去实践, 这个领域中, 公共意见形成过程、相关的选举过程以及立法决定之间形成了交往, 这种交往的目的是确保能够通过立法过程而把舆论影响和交往权力转化为行政权力。

一、交往理论下的宪政

(一) 协商民主与宪政

宪政是一种基于宪法体制的民主政治, 它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宪政的实施首先要限制政府的权力, 同时要保障公民的权利。

宪政是建立现代国家必不可少的措施之一。宪政是民主制度的基础, 也是民主制度的保障, 同时能够对民主政治起到一定的制衡作用。哈贝马斯认为国家的管理权力应该建立在协商民主的基础之上, 国家管理权力的制度化过程不应该同公民之间的交往过程中所产生的非制度化的意志分离开来, 哈贝马斯认为这两种意志过程应该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现代的民主权力的建制需要公共领域中的自由交往以及自由辩论。

当然, 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民主权力并不具有规范性, 其只是以一种舆论的形式存在, 不可能具有管理权力职能, 哈贝马斯显然意识到这一点, 故而他采取了双向机制, 即这种舆论式的民主商谈达成后, 要想成为一种制度化的政治形势, 还需要决策机构内部的正式协商, 以此将其上升到制度化得层面。这种公共领域中形成的非规范性的权力哈贝马斯将之定义为“交往权力”, 而交往权力对于限制某种专制的出现以及宪政的建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 封建专制统治时期, 权力的过于集中, 完全出现了一种全国上下生活在一个模式的现象, 不仅抹杀了人的天性, 而且限制了人民的自由。随着时代的进步, 人们对于自由的期望逐渐加强, 越来越多的国家倾向于建设宪政制度, 以期达到更高的民主, 维护公民的自然权利。交往权力的提出, 对于渴望自由民主的社会来说, 提供了一种新的路径。交往权力实现了公民自己管理自己的希望, 不会出现少数人掌握权力的情况, 而决策机构仅仅是公共舆论的代言人。

另一方面, 宪政的另一层面的涵义在于法治国的建立, 商谈民主所达成的共识便于人们共同去遵守, 这种共识虽不具有规则的形式, 但却具有规则的内容, 公共领域中的每一个人都愿意去遵守。总之, 虽然宪政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自由, 民主却关注着权力, 但在哈贝马斯那里二者却能够相得益彰的整合在一起, 共同维护着普通公民的基本利益。

(二) 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在商谈民主中, 提及到了以公共领域②作为基础, 公共领域是以参与者、沟通媒介和达成社会共识为内在结构, 人们通过自由的对话商谈而形成公共舆论。一方面, 政治国家通过公共领域获得公民的政治见解, 也赢得得他们对政治合法性的认同;另一方面, 公民通过它也获得发表政治意见和参与政治的更多途径和机会, 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和对公共权力的监约, 从而推进民主、法治和人权的实现。因此, 公共领域理论的提出, 为修补自由主义宪政民主思想的缺陷提供了一个新的规范性方向。

二、宪政国家发展新路径

关于宪政, 其最终的导向在于建立一个合理的政府体系, 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从一定程度上说, 政府是公民权力的代言人。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及其商谈民主为宪政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路径, 对于建立法治社会提供了新方法。

首先, 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宪政国家的根本出发点。自然法学派将权利看作一个人生而为人的最基本的能力。故而作为现代社会来说, 建立一个能够得到公众信赖的政府, 首先应该将维护公民权利作为执政的起点。这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建立宪政国家, 首先要将权力和权利平衡分配, 避免专制独权的出现, 也要避免“多数人暴政”的干扰。公共领域路径则为公权力的实施提供了很好的出路。公民对于政治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集思广益, 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基础上, 对于公权力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建议。

其次, 吸纳公共领域机制。以公共领域的机制为基础建立的话语民主模式修补了自由主义民主模式的缺陷, 从而丰富和发展了当代西方社会的宪政民主理论。哈贝马斯认为, 在一个错综复杂的现代社会里, 公民的整体性不再通过一种实体的价值共识, 更不能由某种政治意识形态来维持, 而只能通过一种旨在实现普遍民主、保障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合法的方法和权力行使的程序的共识来维持。它一方面表现为议会中的商谈制度形式, 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治公共领域交往系统中的商谈制度形式。这些无主体的交往, 无论是在做出决策的政治实体之外或之内, 都构成了一个舞台, 让关于整个社会重大议题和需要管理的内容的意见和意志能够形成, 并且具有合理性。

最后, 民主与宪政始终是密不可分的, 尤其对于现代国家的运行而言, 建立宪政国家更应该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力的实现,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及公共领域的商谈民主为建立新型的宪政国家提供了良好的路径, 实有可取之处。保障民主才能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 以此作为基石来获取宪政的充分实践, 这也是法治社会建立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任一超, 杨庆玲.“现代性:一项未完成的事业”——哈贝马斯现代性理论浅析.青春岁月, 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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