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退休范文

2024-05-09

延长退休范文(精选11篇)

延长退休 第1篇

关键词:退休年龄,延长,弹性退休

引言

虽然我国的年龄中位数还处在30岁左右, 但形势却不容乐观。据相关机构统计预测, 本世纪前半叶, 我国老龄人口每年增加600~620万左右, 到建国100年时, 老年人口总量将近4亿, 老龄化水平将达到30%以上。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必将产生相应的社会矛盾和养老压力, 加之由于现行的人口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和局限性, 使得如何减少养老压力, 缓解代际矛盾, 保障适时退休老年人口权益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国现行退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现行退休制度。

我国现行的退休政策源于20世纪五十年代。1951年国务院颁发的《劳动保险条例》中规定: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 女职工为50周岁。195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中把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提高到55周岁。从此, 退休年龄便有了“女职工”和“女干部”之分。后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9年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又对某些特殊情况做了规定:男年满60周岁, 女年满50周岁, 连续工龄满10年的或是男年满50周岁, 女年满45周岁, 连续工龄满10年, 由医院证明, 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连续工龄满10年的;高级知识分子中的少数高级专家可延长5~10年退休。

(二) 我国现行退休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退休制度实行多年, 其弊端越来越显现出来。通过分析比较得知, 受教育的时间越长, 工作时间就越短;投入学习时间越长, 产出时间就越少。如果统一按60岁退休, 博士生比初中生少工作的年限达13年, 比高中生少工作10年, 浪费了国家对人才的培养。2008年事业单位还规定: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职工退休时按原工资的90%领取退休费, 工作年限在30~35年的职工退休时按原工资的85%领取, 工作年限30年以下的按75%领取。按此规定, 博士毕业生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下, 只能享受85%的待遇。由此可见, 学历越高, 退休工资百分比待遇越低。

而且现行退休制度还会产生提前退休的现象。一些未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提早进入退休行列, 表面上看可以为青年人提供就业岗位, 实际上这对新增就业没起太大作用。据劳动保障部门调查, 近年提前退休人数占离退休人数的比例已超过1/3。退休人数的增长已快于从业人员的增长, 势必使职工负担率上升。与此同时, 大量老年人在劳动, 尤其是提前退休者隐性就业。据三普、四普、五普统计资料, 60岁以上老人就业人数分别为2, 430万、2, 768万和1, 280万, 占全部老年人比例为31.71%、28.55%和9.85%。这无疑会加剧新失业群体问题。

二、延长退休年龄制度的可行性

(一) 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 我国人均预期寿命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从制定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的50岁人均寿命到目前全国人均寿命为73岁, 这50多年来, 中国的退休年龄未曾改动过。人均寿命的延长为提高退休年龄提供了继续就业的客观基础, 因此, 我国已经具备了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基本条件。

(二) 延长退休年龄可适当减轻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负担。

当前,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已经十分严峻。2006年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04亿, 占总人口的8.05%, 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预测2030年65岁以上人口比例将高达23%, 这必然会加重国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费用负担, 甚至构成对养老保险基金计划的巨大潜在威胁。

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 未来23年间, 中国养老保险基金将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 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将达到1.8万亿, 中国社会统筹养老金储备不足则令人担忧。基于这一基本国情, 我们认为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偏低。

(三) 延长退休年龄可以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资源不足问题。

有很多反对延长退休年龄的人认为, 延长退休年龄会使老年人挤占年轻人的工作岗位, 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方案到其生效尚需一段时间。届时由于人口老龄化社会而出现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 造成劳动力短缺, 劳动力供给困难。加之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将来我国会出现劳动力资源不足问题。

(四) 初始就业年龄的提高为提高退休年龄提供可行性。

目前,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致使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 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对自我素质的提升, 加之高校扩招, 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越来越多, 因而人们就业之前接受的教育时间随之延长, 结果导致劳动力初始劳动年龄推迟。如, 本科应届毕业生开始工作的年龄为22周岁, 研究生为25周岁, 博士为28周岁甚至更晚。如果仍然执行现行的退休制度, 他们的受教育程度与劳动贡献时间两者之间将不成比例, 从而导致人力资本浪费。

三、对我国延长退休年龄的建议

(一) 按学历弹性选择退休年龄。

从当前状况来看, 学历越高,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越短。按学历弹性地选择退休年龄, 可充分发挥高智力人才资源优势, 为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同时, 由于高智力人才在工作中积累了别人所不具有的丰富经验和特种技能, 他们的特殊岗位与大学生就业、下岗职工的普通岗位不发生冲突。另外, 延长高智力人群的退休年龄, 对新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可更好地起着传帮带作用, 为人才衔接打下良好基础。

(二) 行业之间应有所区别。

退休年龄制度应该分行业、分种类进行改革, 不应该“一刀切”。对于那些困难人群、下岗职工、单位效益不好的工作人员、从事体力劳动者等, 也强制他们延迟退休是不合适的。这部分人收入不高, 还要缴纳养老保险金, 他们本来盼望着早点退休, 然后领取养老金, 现在又让他们延迟退休, 肯定会强烈反对, 也不利于社会稳定。但是, 对于一些高技能人才就不一样了, 这部分人往往退休后也不会闲着, 而是进行二次就业。实际上, 目前高技能人才“退而不休”已是普遍现象。

(三) 实行弹性退休和浮动退休制度。

“一刀切”的方式全面提高退休年龄是不公平的, 也是不可行的, 而学术界一直探讨的弹性退休制既考虑了延长退休年龄的可行性, 也考虑了当事者的意愿。比如, 在制度设计上可以选取60周岁和65周岁作为基点, 适时退休职工可以在其间选择退休年龄。当然, 对于晚退休者要相应地提高养老金给付水平。关于法定退休年龄而言, 应在未来择机采取小步渐进方式延长退休年龄。起步阶段实施选择性的灵活退休政策, 根据自愿适当延迟退休, 而后以月为单位逐步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特别要注意避免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退休年龄, 或不分产业结构和劳动强度, 一刀切式地延长。

参考文献

[1]丛春霞.延长退休年龄对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影响[J].中国发展观察, 2009.12.

[2]朱建.“延长退休年龄”我们如何看待.宁波经济, 2010.10.

延长退休年龄的文献综述 第2篇

摘要:延长退休年龄已成当今社会的热点话题之一。随着人们平均寿命的增长,受教育年限的不断上升和劳动强度不断的下降,使得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显得不那么合理。讨论和研究延长退休年龄,对养老金资金的缺口问题,人力资源的合理运用以及应对人口老龄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字:调整退休年龄;延长退休年龄;退休制度;

自2008年,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的政策信号后,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是否延长退休年龄,出现了赞同、反对与质疑的声音。我国如今实行的退休年龄是沿用上个世纪50年代和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平均寿命的延长,上个世纪的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如今还是否适用,在国内的相关文献中,绝大多数主张延迟退休年龄,李珍认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提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而退休年龄、人均退休保障水平及退休基金的总量却是可以人为调整的。但是最低的保障水平以及与此关联的退休基金总量又是具有刚性的,而在人口预期寿命提高的情况下相应提高退休年龄却是可能的, 同时也是必要的。

一、赞成延长退休年龄的原因分析

(一)我国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及老龄化现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延长。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40岁,女性为42.3 岁,而如今人口的平均寿命为72岁,较之提高了30岁。吉祥、王裕明、余伶认为,国民平均预期寿命的提高与偏低的退休年龄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如此看来,我国的老年人口中仍有许多人属于劳动人口,如若不调整退休年龄,很难满足人的自我需求和现代化社会的发展。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时,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1.85亿,占到总人口的13.7%。刘清瑞,毛红军基于“五谱”数据的人口模型,得出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已经出现,在2035 年左右达到高峰。人口快速老龄化导致制度赡养比的上升将给现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金收支均衡带来极大的压力这一结论。

(二)有利于缓解养老基金缺口问题

我国老龄化较之发达国家的特点是“未富先老”。老龄化人口规模大,老化速度快,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老年人口的迅速膨胀导致我国的养老保险金支大于收,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直接冲击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我国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部分积累制模式转变,在转职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隐形债务问题,而为了解决隐性债务问题,个人账户被用来支付当期退休人员养老金,又造成了“空帐”局面。加之领取养老金人口的急剧增加,在中国人口老龄化步入高峰时,养老基金缺口不断扩大,系统将会不堪一击。

唐诗,寿志敏认为,就目前我国的养老金问题和其紧迫性而言,延长退休年龄是最切实有效的办法。在养老金缴费率不变的条件下,适当延长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和年数就越少,而在职期间需向社会缴纳的养老金的人数和年数却越多。骆正清、陈周燕、陆安利用精算学方法,通过人口预测模型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测模型的建立和实证研究,分析人口因素主要变量对我国未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影响,得出职工的初始工作年龄上升和退休年龄的推迟会减少基础养老金基金收支缺口,国家应当鼓励延迟退休。符齐华认为老年人口比例的提高必然会对理疗服务、护理和药物的需求增加,开支更多的退休金,所以应该延迟退休。

据分析,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加40亿元,减少支出160亿元,缓解基金缺口200亿元。由此可见,延长退休年龄无疑可以控制养老资金缺口程度,有利于养老金的收支平衡,推迟基金缺口时间的到来。

(三)现行退休年龄造成的老年人力资源浪费

受教育年限的增加使得人们步入社会工作的年龄推迟,综合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这往往造成低学历劳动者的过度使用和高学历人力资本的浪费。邵国栋、翟晓静认为,退休年龄固定化与人力资本周期性相矛盾。许多职业都需要多年的经验积累,年龄越大,经验和技术就越成熟。例如医生、博士等高技术型人才,他们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大量的经验和成熟的技能,却因固定的退休年龄而无法在岗位上发光大热,这无疑是对财富的浪费。张桂芹认为,我国老年人口中多数人仍保持着一定的劳动能力,加之最适合老年劳动力就业的第三产业在劳动力的比重中上升,为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提供了可能。常沙和崔亚琪认为,延长退休年龄,有利于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马英的观点是,人才短缺, 人才断层,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势在必行。延长退休年龄在合理运用人力资源的同时可以减少“退休返聘”的现象,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公平、和谐。

(四)与国际接轨

目前许多国家的退休年龄在60岁至65岁之间。李成波、柴学治表示,推迟退休年龄是欧盟积极养老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使养老金在财政上更持续。王元月提出,美国的公共养老金计划和企业年金计划,既有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62 岁,又有强制劳动者退休的强制年龄70 岁,还有激励劳动者退休的激励年龄65 岁。比于发达国家,我国的退休年龄,由其是女职工退休年龄较早,男女退休年龄之间差距大,王洪春,汪小燕认为,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我国提高男性法定退休年龄的必要性不是太明显,提高女性法定退休年龄的必要性较为明显。延长退休年龄似乎在国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二、对于延长退休年龄的质疑

(一)新增劳动力就业问题

有些学者认为延迟退休年龄会加剧新增劳动力就业困难,由其是大学生。中国目前有大量的年轻劳动力得不到充分就业,社会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机会总量虽然在追念增加,但这个速度远远赶不上新增就业人口的速度,因此延长退休年龄会对新增劳动力就业造成很大压力。吴茜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可能会导致一批年轻人得不到工作岗位,同时,这种情况会使社会整体就业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倒挂”之势,即老人就业比年轻人就业相对充分。在就业难如此严重的情况下,再让更多的劳动者留在劳动力市场,会挤压本已狭小的就业空间,甚至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但也有学者认为,延长退休年龄与失业率的增加并没有直接关系。李珍认为,失业的原因不只是就业机会的供给不足,也有业者自身的问题。60 岁以上的人腾出的空缺,年轻人未必能补满。中国城镇大量失业和大量工作缺人的现象并存是有目共睹的。只有经济发展,多创造就业机会,不断提高新生劳动力的素质,才能缓解就业难问题。

(二)加重企业的用工压力

有的学者认为延长退休年龄会给企业造成财务负担,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符齐华的研究报告指出,如果国家把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到65岁,实际上是国家把60岁到65岁之间职工的供养义务转嫁给了企业。企业实际上分担了部分国家财政的负担和风险。笔者认为,相对于延长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企业更愿意以“退休返聘”的形式雇佣员工,这样企业既可以不用承担这部分员工的社保,又可以挑选能带给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员工。

延长退休年龄虽然可以使一部分高技术人才继续在岗位上发挥作用,但对企业来说,延长退休年龄的同时也会把一部分因年龄、身体状况原因而不再适合其工作岗位的员工留下来。王纯的研究发现,企业需要的是那部分拥有专业知识、成熟技能、身体素质健康的人才,延长退休年龄,可能会使一部分身体素质差、专业技能低的劳动者出现“闲岗”,人浮于世,增加企业的负担。

(三)对传统观念的思想冲击

对于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念而言,老年人应当老有所依,安度晚年,延长退休年龄一定程度上得不到老年人传统思想的肯定。符齐华的观点认为,人到六十是“儿孙绕膝,以享天伦之乐”的年龄,推迟数年领取退休金意味着这样的日子可能推迟到来。柯海丽也认为延长退休年龄除了对就业造成压力、加重企业负担外,也影响着老年人的心理。所以说,在计划推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时,应该认真考虑延迟退休年龄对老人心理状况的冲击。

三、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制度

(一)柔性退休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有部分地区开始实施柔性退休政策,延迟退休的主要对象为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目的就是留住人才,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所谓“柔性”,指只有在企业与员工双方协调一致的条件下方可办理延迟申请养老金,也就是说企业与员工掌握是否延迟的主动权和决定权。柔性退休充分尊重了企业和员工的需要,其人性化凸显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本质。柯海丽的研究分析指出,柔性退休政策可以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助于减轻对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压力,也可以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水平,却不会必然增加就业压力。

柔性退休政策是调整退休年龄的初步尝试,由于我国老龄化速度有快有慢,因此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各个地区制定出有效合理的延迟退休年龄制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推行柔性退休政策,方能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弹性退休制度

文太林指出弹性退休是相对于强制退休而言的, 是指在法定最低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有一个选择退出或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弹性空间, 对于提前或推迟退休有相应的选择性激励。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应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加强个人对养老保险的自我保障意识,要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黎文武从制度安排上看,弹性退休政策使退休养老保险保障制度更具灵活性,为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过渡性路径。文太林观点认为,弹性退休制度可以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助于养老保险的基金平衡,可以提高晚年的生活水平,合理的设计可以抑制提前退休,不会必然增加就业压力。从各位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一个弹性的退休制度,对个人、企业、社会的促进作用是不容小视的,合理的弹性退休制度,方能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三)延迟女性退休年龄

关于我国延长退休年龄的思考 第3篇

关键词:延迟退休年龄;人口老龄化;养老金亏空;养老金并轨;弹性式

一、退休年龄及其相关概念的厘清

(一)退休与退休制度

退休是根据国家的规定,劳动者因年老、疾病或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而离开工作岗位。在现代退休制度下,国家制定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因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开工作岗位时,国家会给予劳动者物质帮助使其度过晚年。

(二)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是指一个国家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出发,根据人口的平均寿命和劳动力供应状况等因素对劳动年龄所作的上限规定。①退休年龄分为法定退休年龄和实际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同时也是社会养老保险开始支付的起始年龄。实际退休年龄是指劳动者事实上退出劳动领域的年龄。

二、我国关于退休年龄的现行法律制度

我国退休年龄基本沿用了20世纪50年代的规定,存在着退休年龄较低、男女退休年龄差距较大、提前退休较为严重等问题。②在20世纪中叶中国人口的平均寿命为50岁左右的大前提下,国务院在1951年颁发的《劳动保险条例》中规定:男职工的退休年龄在60周岁,女职工则为50周岁;在195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中则把女干部退休年龄推迟到55周岁。自此,“女职工”和“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有了区别。时至今日,男60,女55/50的法定退休年龄一直沿用着。

三、我国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必要性和阻碍性分析

(一)我国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必要性

填补我国养老金缺口。我国人口老龄化严重、退休人员数量越来越多,领取退休金的时间越来越长。加之政策的不完善,监管的无力,使得挤占挪用现象屡见不鲜,资金的投资回报率较低,造成社保基金缺失严重,养老基金负担加重。延迟劳动者的退休年龄,可以缓解养老金空缺的压力。

应对老龄化和人均寿命的增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卫生保险事业的不断改善,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已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之一。大多数劳动者到现今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仍具备劳动能力,劳动者有较大的退休年龄调整空间。此外,我国的人均寿命也从50年代的50周岁延长到现在的73.8岁,这就意味着许多劳动人员在可以继续工作的年龄退休,而延长退休年龄可以改善这种状况。

充分利用人力资本。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劳动者受教育时间越来越长,初始劳动年龄不断提高。如果仍然执行现行的退休年龄制度, 将导致人力资本的浪费。特别是一些科研、管理、医学和教育岗位,这些岗位的劳动者培养出来就要花费比一般岗位更多的时间和资源,而且55岁、60岁正是这些科研人员作贡献的年龄,此时退休是对高级人力资本的极大浪费。

(二)我国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障碍

短期内增加就业压力。近几年由于我国实行高校扩招的政策,高校毕业生人数剧增,年轻人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劳动力市场供需严重失衡。若再延迟退休年龄,老年人会挤占一部分的就业岗位,短期内会使得劳动力供需矛盾的进一步恶化。

增加个人和单位的养老金支出压力。对个人来说,要延长交保险的年限,而缩短享受保险金的年限,这个压力是很大的。对企业来说,这么高的比例会影响企业的利润率,削弱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并且高比例的养老保险可能导致企业逃缴、漏缴、推缴等情况,反而不利于保险金的收取。

损害部分劳动者的利益。中低层收入者生活艰苦,希望提前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减轻自己的负担。从事重体力的劳动者,在延迟退休年龄后则有可能对他们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四、延迟退休年龄的对策

(一)实行养老金并轨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是“双轨运行”的局面,即存在着两套退休养老金制度,一种是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的“国拨”退休轨制;另一种是在企业单位运行的“缴费型”统筹轨制。养老保险“双轨制”下,企业员工会感到不公平,降低劳动积极性,并且产生反对延迟退休年龄的情绪。因此,实施延迟退休政策首先要解决养老保险“双轨制”问题,实行养老金并轨。

(二)建立弹性退休制度

不同的劳动者对退休年龄的诉求是不同的,政府不宜采用“一刀切”的政策,而应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特殊需要,建立弹性退休制度。鉴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这就决定了我国适合分群体、分阶段延迟退休年龄,通过弹性退休制度将延长退休年龄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逐步释放,对可能产生的负担进行合理分摊,同时也将增强延迟退休年龄的可操作性。

(三)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营运和监管力度

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充分发挥商业机构主体作用。尽量提高其投资收益率,确保其保值、增值。同时,还要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加快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制的建设,加大对肆意挪用养老保险基金人员的惩罚力度,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健康顺利运行。

总之,延长退休年龄是一项对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精细且非常重要的社会制度调整,我国在实施此项制度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权衡利弊,谨慎推行。

注释:

①刘丹. 关于延迟我国退休年龄问题的探析与前瞻[D].南京师范大学,2013.

②金刚. 中国退休年龄的现状、问题及实施延迟退休的必要性分析[J]. 社会保障研究,2010,02:32-38.

延长退休年龄的困惑与思考 第4篇

当“ 延长退休年龄”的讨论席卷神州大地时,无异于在底层民众中投放了一枚重磅炸弹,瞬间非议四起,几乎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 公众不是学者,更不是经济学家,他们认为,一旦从法律上确定“ 延长退休年龄”,就意味着他们将会延长劳动时间,多缴社保,晚拿退休金,减少闲暇享受的时间。 届时,垂之老矣,如何能饱览华夏大地的大好河山,又何言幸福感增强,实现中国梦。

那么,官方为何提出“ 延长退休年龄”的提议呢? 其宗旨无外乎是弥补未来社保基金的缺口,应对老龄化社会到来的诸多矛盾等等, 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与国际惯例接轨。 从静态上考察,我们可以通过规范分析来逐一驳之。

一、关于退休年龄

官方认为,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普遍在60岁以上,最低的法国为62岁,美国则达66岁。 这就能说明中国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短于发达国家吗? 事实上:中国的法定休假时间在全球排在倒数,仅11天;带薪休年假制度几乎成为一纸空文;中国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大大高于发达国家。

我们可以从宏观上用简单平均数进行概算:

一是发达国家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6小时,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年工作时长为:52( 周) ×5( 天)×6( 小时)=1560( 小时)。

二是中国的法定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年工作时长为:52( 周) ×5( 天)×8( 小时)=2080( 小时)。

两者的差额数为:2080-1560=520( 小时) 。

三是中国比发达国家每年多工作的时间为:520小时 /6小时 =86.7( 天) 。

四是按平均年龄20岁就业,依据规划的退休制度,男60岁,女55( 50) 岁测算,其实际工作时长比发达国家要多,具体分析如下。

男:40 年( 60-20)×86.7( 天)=3466.7 天

折算为年:3466.7/250天 =13.87年

说明:一年365天扣除52周×2的假日,扣除11天的法定节日,实际劳动日数为250天。 即使60岁退休,加上多干的13.87年,实际上是73.87岁( 60+13.87) 。 这个数字已经超出了我国公民的平均寿命73.5岁。

女:35 年( 55-20)×86.7( 天)=3034.5 天

折算为年:3045.5/250天 =12.14年

这个数字亦接近我国公民的平均寿命了。

这就意味着,我国公民几乎一生都在劳动,何来闲暇, 又何来幸福感? 又如何实现中国梦?

如果考虑到发达国家公民落实到位的每年带薪休假制度,法定节假日较多等因素;同时,考虑到我国的基层一线生产员工加班加点,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每天工作12小时左右,每周工作6~6.5天的实际情况( 月休2~4天) , 其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 在我国国人的健康年龄平均为62.5岁。 长期的超负荷劳累,使其在延长期的工作将大部分时间都会处在亚健康状态。 这种做法除了降低劳动生产率,无谓多消耗社会资源( 增加公共交通的压力和风险、医疗资源增加、凸显瓶颈等) ,延缓新生代就业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

二、弥补社保基金的缺口

靠“ 以新养老”的模式,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在人口日趋老龄化的社会, 注定会使社保基金产生巨大缺口,据央行研究团队发布的《 重塑国家资产负债能力》 测算,2010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达到16.48万亿,在目前养老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往后的缺口将逐年放大。 假设GDP年增长率为6%,到2033年时,养老金缺口将达到68.2万亿,占当年GDP的38.7%。 但缺口的存在, 不应转嫁给公众来承担,现有领取退休金的老年人口在其就业期间实际上就以多种利税的形式把社保基金上缴给国家财政了。 当下,政府应当履行发放养老金的义务,而不是仅靠新人缴纳社保基金来支付这笔款项。 所以,这一缺口理应由政府来弥补。

我国公民已承担了全球次高额的税赋,财政收入已达11.7万亿之巨,且逐年还在递增。 同时,CPI同比仍呈上升之势,居民的购买力实际在逐年下降。 虽然宏观上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同比在增长,且超过了CPI的涨幅。 但实际上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合理,致使收入分配结构严重失衡,扭曲了实际收入格局,以致公众的可支配收入“ 被增长”。 而财政供养的庞大群体和垄断行业的高福利、高收入,拉平了中低收入者的实际所得,改革开放所获得的巨大成就极少惠及到平民百姓头上。 所以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在GDP中的比重应与国际惯例接轨, 再分配也要体现梯度原则,倾斜力度应逐步加大。 而政府要做的是“ 雪中送炭”,不是“ 锦上添花”。

靠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来弥补未来社保基金的缺口, 无异于杀鸡取卵。 通俗地说,就是让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 缩短领取养老金的时间。 有统计数据显示,每延迟一年退休,我国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减支160亿,仅能减缓基金缺口约200亿,十年也只有2000亿。

因此,社保基金的缺口,不能以牺牲公众的天伦之乐和颐养天年为代价。 如果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就要与高福利政策一并进行。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薪酬等政策,实际上是相对或间接的高薪养廉,那么就应该效仿我国香港地区,其特首宴请客人是私人买单。 西方国家的部长们骑自行车上班,将每年节省下来的“ 三公”经费( 据说有9000亿之巨,远比延长退休年龄一年的200亿要多,是其45倍) 充实社保基金。 这些做法是弥补缺口的最佳选择。 剩余部分,应由大型国企的红利划拨来弥补。

但实际上,2012年央企利税仅代转20亿。 2013年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方面仅安排了11.34亿的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 社保等专属民生支出”部分也只有65亿,而总收入预算高达1083.11亿,社保方面的预算仅占7%。

政府完全有理由让国人能普遍感受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 国企的红利和股份的减持收入理应是全体国民共享,而不是哪个企业或个人的一亩三分地。 普惠民生, 才能真正体现出效率和公平的和谐统一。

三、关于就业

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真能缓解未来劳动力短缺的压力吗?

1、人口老龄化是与生育少子化相伴而行的。 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毋庸置疑,历史已经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人口压力。 现实是我国60周岁以上的人口已达1.79亿,65岁以上的人口达1.2亿。

据中国社科院专家测算,目前中国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超过1.1亿人,而每年的退休人员约300万人左右,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 但我国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只有1000万左右( 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的目标是900万左右) 。 如果提高退休年龄,那么这些即将退休的人员就会占去就业机会的30%,中国社会就业就会出现祖孙同争一个就业岗位,老年人耕耘年轻人收获的现象。 这显然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与优秀的传统文化背道而驰。

2、经济的高速发展,逐步使经济增长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革。 传统的高人力资源、高资本投入的模式已被社会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所替代。 其显著的特点就是生产效率得到迅速提高,资本替代劳动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现实对劳动力的需求会随着科技进步而逐步递减。 劳动力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将会越来越低。 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就业的形式依然严峻,我们不能被目前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所欺骗。

3、大量失业者与岗位空缺同时并存,是人力资源市场当前面临的窘境。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高房价、高物价、巨额医疗费等使得劳动者的生活成本显著提高,他们对薪酬的期望值甚高;二是厂商面临着残酷的市场竞争、不堪忍受的高额税赋,又不能随意提薪,致使供求双方的薪酬标准相去甚远;三是技术进步使得传统的劳动力无法胜任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种;四是“ 根”文化的进一步延伸,使得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愿背井离乡;五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制约了外出闯天下者的行踪;六是国家的“ 三农惠民”政策收到一定效果。

4、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仅2013年就有近700万毕业生角逐约900万的就业岗位,加上社会各类需就业人员,将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僧多粥少是不争的事实。 目前,我国已从精英教育转变为平民教育,而社会发展的变型却没有得到根本的变革,致使现今大学生在就业时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投入与产出之间反差太大,导致失业者逐年增加。 因此,劳动力在中短期内不会出现用工荒的现象,也不需要靠延长退休年龄来弥补。

四、思考的对策与措施

如果必须采取延长退休年龄的办法来弥补社保基金的缺口和劳动力的不足, 本文认为只能作为一种权宜之计。 而当务之急要解决的是养老保险的“ 双轨制”或“ 多轨制”并轨的问题。 在具体操作上,顺乎民意,宜分门别类,切忌一刀切。

一是公务员的退休年龄, 必须用法律的形势固定下来,即男性60岁,女性55岁,可提前,不能推迟。

二是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 含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 非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遵照公务员执行。 在岗的尖端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双向选择,退休年龄适度延长五年。 上述两大群体,无论是“ 双轨制”、“ 多轨制”,还是并轨,都不容有任何更改。 因为他们仅是社会财富的间接创造者,延长退休年龄,并不能增加社会财富的有效供给,同时也不利于人才的吐故纳新,阻碍富有朝气、锐意进取的年轻人成长。

三是大型垄断型国企 ( 含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 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一律参照公务员的退休年龄执行。 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的蓝领,则可根据职工本人意愿,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时,自己决定是否继续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聘, 聘期不能超过五年,但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退休。

四是其他企业( 含民营、三资等) 的各类人员,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本人的实际需要,本着自愿、互惠的原则,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双向选择,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不受自然年龄的制约,但必须逐年足额缴纳社保等各项基金。

五是养老金并轨。 2013年两会期间,人民网曾经就社会保障问题做过一次调查,在59万参与调查的网民中,有98%的人同意取消双轨制。

据来自中国社科院《 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 2012)》 的数据显示,不同群体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其养老金待遇差别较大,75.4%的职工养老金不高于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4000元,最低者只能拿到200元保障金,最高者却能拿到10000元,两者相差50倍。

子曰:“ 不患寡而患不均”。 公共政策理应一视同仁,否则,有失公允。 缴费的少拿钱,不缴费的多拿钱,而且还是拿的缴费人的钱( 纳税人) ,公理何在,不结束多轨制或双轨制,实行并轨制,就难以体现公平与正义。

从目前的体制来看,养老金的发放形式呈现多种模式并存的格局。 公务员、事业单位、央企和一般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形式迥异,且差距较大。 不缴纳社保基金的公务员及参公执行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拿的养老金比缴纳社保基金的普通企业退休人员拿的养老金要多出很多, 且差距越拉越大,导致群众的心理落差也越来越大。 未来养老金存在的缺口, 不能仅靠一般企业及职工来弥补,公有制条件下,不仅是所有制形式的共有,而且还应有公平、 公正的含义在内。 目前公务员的退休金是一般企业的三到四倍,其退休金来源仍然是靠财政拨付,纳税人到底要为这些“ 公仆”们负担到何时?

4045人员社保补贴可延长至退休 第5篇

省劳动部门刚刚出台的《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意见》规定,在2008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期满后又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经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确认后,可重新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凭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45”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享受社保补贴3年期满后,可相应延长补贴期限。对距离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延长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限。而在以前,就业困难人员只能申领一次《再就业优惠证》,再就业扶持政策有一个3年有效期,期满后不得再享受政策优惠,也就可能面临再次失业。

4045人员:就是指即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45周岁以上的人。

南京关于4050人员的待遇优惠的审批都是在街道的社区办理的,如果你符合条件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去办理。

4050政策是针对女满40岁,男满50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群,达不到这个规定的,都不能享受4050优惠

退休司局级官员如何延长权力保鲜期 第6篇

只是,这种情况也许即将改变行业商会协会要与行政机关脱钩,被写进今年全国人代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这表明中央再一次对协会整改下了决心。过去,中央针对现职官员兼任协会领导职务的现象屡出规范,对退休官员涉入行业协会也曾“苦口婆心”,但这个任务一直没有百分之百完成。

事实上,很多行业协会的前身就是部委。据曾任輕工业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戎文佐在《从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一书中统计,原轻工部归口管理的22个大类行业先后组建了43个行业协会,其中有16个在1988年国务院精简机构的过程中成立,有12个是在轻工部改为轻工总会时成立的。

正因如此,从上世纪80年代国务院机构改革开始,一些被撤并的部委后来改组为行业协会,其会长等领导职务由现任官员兼任的情况便大量出现。

总之,在缺乏文件指导的情况下,至少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各种行业协会的会长由现任官员担任,并不是什么秘密。但这种做法并不妥当。于是199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门领导同志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的领导不得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有特殊情况的要备案。

到了1998年,这种约束一直扩大到了党委系统。党中央发布了相似的规定。不过,也有一条,特殊情况备案即可。

也因为这个“活扣”的存在,《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说,到2007年8月,仍有7680名党政干部兼职,其中部级825人、司局级2690人、处级1180人。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目前依然有现任官员在协会出任职务。

而退休官员在协会出任职务,则是另外一回事。

首先,中央对退休官员在协会担任职务没有非常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只有在一些细分领域,有一些相对清晰的规定。比如说,中组部的文件规定,退休官员在企业兼职,必须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包括辞职)三年时间。

而在协会领域,其实在地方的操作空间各不一样。这里又可以大致分为三种模式:

一是像安徽这样严格限制。2013年年中该省所发布的文件显示,“现职公务员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兼任领导职务,严格限制上述人员在其他类型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规定同时要求,“确因工作需要兼任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

二是像山东这样,三年后解禁。山东2013年的文件要求,退休官员(以及辞去公职的官员)想担任协会负责人,必须在卸任三年之后,并且得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

三是像广东这样,一刀切不允许。2012年9月,广东省民政厅曾要求,在2013年年底前,以个人身份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党政机关和依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律退出行业协会商会。

关于推行渐进式延长退休的思考 第7篇

一、目前我国退休年龄规定存在的问题

(一) 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与偏低的退休年龄不相适应。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 2010年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 比10年前提高了3.43岁。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为72.38岁, 比2000年提高2.75岁;女性为77.37岁, 提高4.04岁。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男性平均寿命是40岁, 女性是42.3岁相比, 人均寿命在稳步延长, 实际预期寿命已远远高于现有退休制度规定的退休年龄。如果继续延用现有的退休制度, 不仅会导致人力资源的浪费, 而且, 会加重社会的养老负担。

(二) 实际退休年龄低龄化。

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出台了一个关于提前退休的政策。此政策规定, 一些特殊群体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但是, 违规提前退休的现象却频有发生。据调查资料显示, 如果提前一年退休, 要多开支3%的退休年金。以我国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50岁为例, 假定她25岁参加工作, 应当缴纳25年的养老金。如果她提前3年退休, 在预期寿命不变的情形下, 缴纳养老金的年限少了3年, 而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却增加三年。这种少缴多领的行为, 无疑增加了养老负担。据悉, 我国职工平均退休年龄只有53岁, 与法定退休年龄相比, 确实存在着实际退休年龄低龄化的情况。

(三) 退休群体差别大。

退休群体差别大, 主要体现在性别、身份这两方面。一是男职工和女职工之间的退休年龄有着10岁的差距, 男干部和女干部之间的退休年龄也有着5岁的差距。经济的发展促使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教育方面, 男女受到了平等的对待, 男女的教育水平差距也逐渐缩小。同时, 有科学表明, 女性的平均寿命比男性的平均寿命长, 所以, 将男女之间的退休年龄有意地缩短, 符合自然规律。二是工人的退休年龄低于干部的退休年龄。一些在一线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工人, 由于身体的情况, 确实需要早一些退休, 安度晚年, 但是不应忽略技术性较强、非体力劳动的工人, 这一类工人往往掌握着一定的技术, 过早退休, 难以实现人才最优配置。

(四) 退休制度缺乏灵活性。

退休与否, 年龄说了算。这种“一刀切”的规定, 无法真实体现人们的退休意愿。一些身心状况与工作状态良好的职工, 其更希望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来获得更多财富。另外, 一些重体力劳动者, 随着退休年龄的逼近, 工作效率有所下降, 他们更希望早日退休, 如果不考虑这些重体力劳动者的意愿, 不但不利于劳动效率的提高, 而且也阻碍了新的劳动力的注入。然而, 现有的退休制度无法让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退休与否, 缺乏一个合理的弹性退休空间, 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推行渐进式延长退休的必要性

(一) 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延长。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 中国人口的平均寿命为五十岁左右。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 我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先进的医疗技术为人们的健康提供了保障, 优越的物质条件为人们的衣食住行提供了条件, 人们的身体素质不断增强, 人口预期寿命也相比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有所延长。继续延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制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明显不符合我国人口的基本国情, 需要适时作出调整。

(二) 延长退休年龄有利于缓解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压力。

我国的老龄化现象日益加剧, 截至2013年, 老年人口已超过了2亿, 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越来越多, 养老金的支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尽管我国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金支付方式, 但是随着退休人口数量的增多, 养老金的支付能力每况愈下, 不禁令人担忧。如果将退休年龄适当延长, 那么缴纳养老金的人数会有所上升, 缴纳年限也随之延长, 并且在同一时间段可以减少养老金的支出, 以此来缓解养老金的支付压力。

(三) 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

近年来, 我国局部地区出现了“用工荒”和“招工难”的现象, 劳动力供求状况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尽管劳动力总量供给稳定, 但是在2015年达到饱和后将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预计在2030年后将大幅度减少。延长退休年龄可以缓解未来就业人口不足的情况。此外, 延长退休年龄, 有利于高学历人群创造更多社会价值。根据我国的教育制度, 一些博士生、硕士生在拥有高学历的同时也相应付出了较长的时间来完成学业, 与本科生、高中生相比, 他们的工作时间缩短了, 显然, 受教育程度与劳动贡献之间不成正比, 无疑浪费了人力资本。

三、关于推行渐进式延长退休的建议

(一) 循序渐进, 分步延长退休年龄。

延长退休年龄, 不可操之过急。依照我国特殊的国情, 应以循序渐进为基本原则, 并且符合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到底要将法定退休年龄延长几年最为恰当?以美国为例, 他们在法定退休年龄65岁的基础上, 延长两岁, 至67岁退休。尽管只延长了两年, 但这两年要用二十四年的时间来完成。再看澳大利亚, 以妇女的退休年龄为例, 预计从60岁提高至65岁, 采用每两年提高六个月的办法。当然, 这些发达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快, 人口数量少, 科学技术先进, 人均收入高, 社会福利优越, 所以, 他们的退休年龄大多都在60岁以上, 他们调整的幅度和频率往往较小。我们国家老龄化现象严重, 人均收入偏低, 社会保障处于起步阶段, 所以在延长退休年龄时应符合实际, 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同时也要借鉴国外延长退休的有利成果。如果将我国的退休年龄延长十年, 对于男职工来说, 70岁退休, 略显偏高。如果延长两到三年, 预期效果恐怕难以达到。在此, 笔者建议, 应将退休年龄延长五年, 男年满65周岁, 女干部年满60周岁退休。当然, 延长五年, 预计要用20年的时间, 并且实行分步延长。比如以2015年为起始点, 某人将在2015年1月1日退休, 根据延长退休的要求, 他将继续工作3个月才能退休。第二年退休的职工, 将在前一年延长的基础上再次延长3个月。以此类推, 直到延长满五年止。在此期间, 可以根据我国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 根据行业性质区别对待。

延长退休年龄, 应该区别行业, 不宜“一刀切”。从事特殊行业的劳动者, 如高温、高空、井下作业以及重体力或对健康有损的工作, 以规定的形式强迫他们延长退休年龄明显不合理。这部分人往往干的最多, 最苦, 收入却不高, 他们更希望早日退休。但是, 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可以根据自身的身心状况, 适当延长退休。因为有些工作专业性较强, 需要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比如法官, 据调查, 在四川、贵州等基层法院, 大多数法官一到50岁, 就退居二线, 不再进行审判工作。对于一个法官来说, 50岁的年纪, 正是审判经验和社会阅历最为丰富的时候。如果让这些掌握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提前退休, 必然会造成人才的浪费。

(三) 延长退休年龄应充分尊重个人意愿。

延长退休年龄应当具有灵活性。在顾全大局的前提下, 也要保障个体的利益。实施延长退休政策时, 要考虑劳动者自身的身心状况以及劳动者的意愿。一些身体状况不佳且不愿继续工作的劳动者, 确实不宜再延长退休年龄, 国家应对这些劳动者给予最大关怀。而一些身体状况良好, 且愿意继续在岗位上奉献的劳动者, 国家可以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 比如适当地提高养老保险金, 以此鼓励延迟退休。总之, 延长退休在注重实际工作能力的同时也要兼顾个人意愿, 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 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

参考文献

[1] .陈瑞, 王换龙.对延长退休年龄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

中国延长退休年龄的可行性分析 第8篇

我国养老金空账运行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 养老金账户的转轨成本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采用的是DC型积累制和DB型现收现付制的混合制度施行, 即“统账结合”制度。养老金账户一部是单位以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 另一部分是职工以个人工资的8%缴纳。前者“现收现付”, 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后者实行的是长期封闭积累、产权个人所有的“完全积累”制, 原则上不能调剂借用。

然而, 在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确立之前, 我国采用的是BD型现收现付制, 不存在个人账户。因此, 这些在新制度执行前参保的企业员工在退休后只能从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养老金, 完全依靠统筹账户。由于没有累积, 统筹账户根本不足以应对当期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需求, 在实际的管理中, 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并没有分开管理, 加之各地财政实力不同, 多数地区不得不在实际上采用了“现收现付制”的方法, 即挪用个人账户的资金、用正在工作的一代人合计缴纳的28%的月工资来支付现有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个人账户仅仅记账, 上述2.5万亿的记账额由此形成。而从近两年数据看, 空账扩大的速度正在变快:从2008年到2010年, “空账”由1.4万亿升至1.7万亿, 增加3000亿, 而2011年一年就增加了5000亿。

(二) 老龄化成本不断增加

所谓老龄化成本,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 是指老龄化趋势带来的三个潜在风险, 即经济增长减缓、财政收入减少和公共支出增加;从狭义的角度来看, 是指老龄化带来的主要财务成本, 他们包括公共养老金支出、医疗费用支出、长期照护支出、教育支出和失业支出。[3]在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下, 前三项支出会不断攀升, 但是后两项会相应减少。虽然, 五项支出相互抵消, 但是总体还是呈上升趋势。2011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2765亿元, 比2010年增长20.9%;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4431亿元, 比2010年增长25.2%。

越来越严峻的养老金空账运行和老龄化成本问题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以推迟退休年龄的方法来缓解压力。英国政府在2006年5月正式公布一份关于养老系统改革的白皮书, 计划将英国民众的退休年龄从现行的男65岁、女60岁, 逐步提高至2044年男女都68岁。即使民众罢工抗议, 法国仍然在2010年通过了政府退休体制改革方案, 规定须满41年工龄才能拿到全额退休金。对大多数法国人来说, 可能要到66岁至68岁才能退休。

二、我国对延长退休年龄的争议综述

对于延迟退休年龄, 有96.98%的网友直言“不乐意”, 只有3.02%的网友支持。学术界对于是否应该延长退休年龄也在争论不休。

(一) 反对延长退休年龄

1. 延长退休年龄不利于社会公平

不同人群而言延长退休年龄具有不同的效应。首先, 延长退休年龄对体力劳动则的负面效应更大, 低收入人群、体力劳动者和普通的企业职工对于延长退休年龄持反对意见。工作对身体条件要求较高, 推迟退休之后身体承受能力下降, 并且由于工业绩效的下降收入水平随之下降, 因此, 他们更愿意早退。其次, 公务员、教师、科研工作者等脑力劳动者认为延长退休年龄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些劳动者需要长期积累工作经验, 推迟退休年龄甚至有利于工作绩效的提高, 很多时候到了老年才能发挥自己的实力, 并且, 推迟退休之后收入曲线可能继续上升。由此可见, 延迟退休不利于普通体劳动者、不利于低收入人群, 延长退休年龄对他们意味着缴费增加, 领取养老金的总数量减少。

2. 延长退休年龄会加剧年轻人的就业压力

目前中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超过1.1亿人, 每年大约有300万左右的人退休, 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但每年新增就业机会只有1000万左右, 如果提高退休年龄, 就占去机会的30%。除此之外, “返聘”现象比较普遍, 特别是企业职工, 企业更愿意聘用有经验的老职工而非没有任何经验的年轻人。对于社会待业、失业和隐性失业的巨大人群来说, 需要解决的是温饱问题, 与延迟退休相比, 孰轻孰重, 不言而明。

3. 延长退休年龄无法解决“空账”

对于延迟退休年龄的主要理由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空账运行, 从表面上看, 延长退休年龄一方面可以减少养老金的支出, 另一方面可以延长缴费时间, 增加缴费总量。但是这种做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空账”问题。国家应该从更加宏观的角度来解决空账问题, 将就业和国家财富发展起来, 才是从根本上解决空账问题的有效办法, 而非单一地延长退休年龄。

(二) 支持延长退休年龄

1. 延长退休年龄符合人类发展趋势, 维护代际公平的必然选择

随着人们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和预期寿命的提高, 现行的退休制度已经严重损害代际之间的公平。第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 我国就业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比例不断上升, 随着人们受教育年限的增加, 人们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起始年龄逐步增加。统计资料显示, 我国人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5.2年提升到2005年的7.83年, 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平均起始年龄从16岁上升到18岁。此外, 目前缴纳养老保险的就业人口学历大部分为本科毕业, 和初高中毕业的就业人员相比, 少缴费4—7年, 第二, 学历越高的劳动者工作时间越短而享受的退休待遇却相对较高, 导致权利义务不一致。第三,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详细汇总资料计算, 2010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 是建国初的35岁两倍。[5]依照目前的退休年龄, 大部分职工在五十多岁退休, 在生理年龄上还处于中年人, 按照我国的老龄化和人均寿命, 达到65岁才算进入老年阶段。随着人均寿命的提高职工的缴费年限不断增加, 加剧了代际直接的矛盾。第四, 现行退休年龄男女不一, 女性比男性早退休5-10年, 然而, 女性的预期寿命更长, 造成性别不平等, 也影响女性的养老金水平。因此, 不仅要延迟退休年龄, 还要体现男女平等

2. 延长退休年龄和年轻人就业没有必然联系

从短期看, 延迟退休会对我国的就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但是取决于延长的方式, 若按月份延迟对就业几乎没有影响;从长期看全国的就业容量更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因为老人退休和年轻人就业不存在绝对的替代关系, 一方面老年人空出的岗位年轻人未必能够填补, 目前的失业者, 自愿性失业过半, 达到65%, 失业者中30岁以下占87%, 45岁以上的只占13%;在30岁以下的失业者中, 因不满工作环境而自愿失业者占90%。这些数据表明, 失业的原因不仅仅是就业机会供给不足, 也有失业者本身的原因。另一方面, 我国还存在“退而不休”的现象, 资料显示, 实际上我国相当大比重的退休人员还在工作。再就业的老年人以65岁以下的低龄老人居多, 约占再就业老年人口的80%。老年人口再就业无疑暴露了现行的退休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3. 延长退休年龄能减缓基金缺口

如何解决养老金2.2万亿的缺口?一般而言有三种方式:延长缴费时间、提高缴费标准和降低给付标准。我国的养老保险企业缴费20%, 个人缴费8%, 合计28%, 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 是北欧五国的3倍, 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的4.6倍, 已经没有上调空间了。与高缴费相对应的却是低替代率,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 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147元, 月均3096元。而据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证实, 2010年全国企业养老金月平均水平为1300元。据此计算出的2010年全国企业养老金平均替代率仅为42%。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目前规定, 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为55%。我国的养老金替代率远远低于此标准, 所以无法通过降低替代率而减缓基金缺口。

三、延长退休年龄是我国发展的必然趋势

正如前文所分析, 延长退休年龄能够有效缓解了老龄化和人均寿命的提高所带来的代际矛盾, 老年人的退休和年轻人的就业之间没有直接必然联系, 年轻人的就业问题需要国家宏观地发展经济, 增加社会职位来解决, 最后, 在养老金的缴费率和替代率都达到极限的前提下, 我国只能通过延长退休年龄来缓解养老基金缺口。

1.弹性退休制度

我国可以针对于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区域实行弹性退休。首先, 延长一些特殊行业和智力密集型行业, 例如技术工人、教师、公务员等。此类人员的工作经验是工作质量的决定性因素, 中老年才是他们事业的黄金期, 是将研究转化为成果的重要阶段, 如若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硬性责令退休, 无疑是人力资源的浪费。其次, 调整特殊高危行业和特殊工种的范围。随着经济发展, 原先属于人工操作的高危劳动例如锅炉工, 现已基本上是机房操作, 对于此类人员应将退休年龄适当延长。第三, 实行先女后男, 小步渐进的退休制度。男女退休年龄不一, 是我国退休制度的一大弊病, 不符合国际惯例。从人均寿命来看, 女性的寿命普遍高于男性, 但是女性比男性早退休5年—10年。在制定制度时考虑到建国初女性受教育机会少, 并且要照顾家庭, 在此历史条件下制定女性早退休是为了保护女性利益。然而, 在如今男女地位趋于平等, 享受同样受教育的权利, 在高学历中女性甚至高于男性。女性退休年龄早直接导致女性的缴费时间少, 最终所获得的退休待遇也相对较低。因此, 我国可以先延长女性的退休年龄, 使之逐渐和男性一致, 再将男女退休年龄一起调整。

2.建立一个缴费和退休待遇密切相关的激励机制

大部分网友反对延长退休年龄从另一个角度说明, 现行的退休制度中的个人缴费与待遇之间没有建立一个明显的激励机制, 大锅饭因素扭曲了社会保险的本质。因此, 我国在设计退休制度时应注意几点:一是要注重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缴费年限和享受待遇相对等。受教育程度和服务社会时间呈反比, 为了确保公平, 在制定统一退休年龄的基础上, 设定一个具体的缴费年限, 只需达到缴费年限即可, 不一定严格按照退休年龄执行。二是应该格外强调个人缴费的补偿和返还性质, 即强调私有化的“费性”, 缴费的数量和待遇挂钩, 避免给全社会以“税”的误解。三是鼓励职工延迟退休。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延迟退休提高待遇标准。

摘要:在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金空账的背景下, 养老保险如何改革一直是公众关注的重点。从2008年起相关部门开始酝酿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却遭到社会舆论的反对之声, 业界和学界的看法也不尽一致。虽然西方国家纷纷延长退休年龄来缓解养老压力, 但是是否在中国可行?还未有定论。

关键词:延长退休年龄,弹性退休,人口老龄化,空账运行

参考文献

[1]中国老龄人口全球居首, 中国网络电视台, http://news.cntv.cn/20120408/107870.shtml

[3]郑秉文《.2011年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 经济管理出版社, 2011年, 第94页

谈人力资源延长退休年龄的经济意义 第9篇

关键词:人力资源,延长退休年龄,经济意义

1 延长退休年龄的客观基础和可行性

一方面, 我国经人口抽查结果显示呈金字塔状, 从年龄构成上, 年龄大的组占的比重最大, 人口老龄化较严重。但是就老年组的中位数来看刚达到北欧的退休年龄, 而且这部分老年中很大一部分还具有劳动能力, 身体状况不好的大多是高龄老人且占得比例较少。随着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升, 国民的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好, 很多老年人都是“老当益壮”有着充沛的工作精力。这就是说我国原来的退休年龄的老人中大多可以是劳动人口, 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 这部分劳动资源还未被开发。

另一方面, 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一个崇尚勤劳的民族, 勤劳、勇敢深深烙印在这个民族的身上。很多老年人也有着“活到老, 劳动到老”的精神和愿望, 尤其退休后生活的空虚, 让他们觉得自己的价值得不到实现, 他们渴望回到工作中, 但是却得不到合适的工作。因此, 延长退休时间也是很多老年人自身的意愿。

最后,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我国的产业结构也愈加合理, 工业化进程加快。很多新兴产业也如雨后春笋, 纷纷出现。尤其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 工作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办公自动化的普及, 适合老年的岗位也越来越多。且老年人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是某些领域不可或缺的人才, 如医疗、教育、科技等等。如专家门诊、延聘教授都为老年脑力劳动者提供了工作的机会, 也让老年人实现在自身价值的同时更好地为社会更好地服务。

2 延长退休年龄的经济意义

(1) 减轻国家和家庭养老的负担目前我国的养老基金并不能满足需求, 养老资金亏空较多。而且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进, 独生子女越来越多, 这种现象又加重了家庭的养老的负担, 一对年轻人要面对双方父母——四个老人的养老问题, 压力很大。如果延长老年人的退休时间, 不仅可以减少养老资金的亏空, 还可以进一步为国家缴纳养老金, 从而大大缓解国家的养老负担, 减少财政支出。对于家庭来说, 老年人继续工作, 可以为家庭增加收入, 减轻了年轻人身上的压力。

(2) 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 我国的产业机构也在不断地调整完善, 第三产业占得比重越来越大。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 自动化进程的推进, 工作效率有了很大的提升, 繁重的工作逐渐实现了机械化, 办公环境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这些都为老年人的继续劳动创造了有利条件。脑力工作者基本不受到年龄的限制, 反而老年工作者因为工作时间长有更丰富的实践经验, 技巧上更胜一筹。尤其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领域例如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等等都需要经验丰富的工作者, 有着几十年工作的老年人无疑成为这些第三产业的紧缺人才。现在很多医院和学校都延聘了工作优秀的老医生和老教师, 让他们可以继续为医院和学校服务。并且, 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也离不开这些经验丰富的老专家。

(3) 补充劳动力, 维持劳动力数量优势从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 人口老龄化的结果就是造成劳动力短缺。现阶段我国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 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 但是这不等于就可以高枕无忧。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 势必会导致劳动力不足局面的发生。相关专家也作出预测, 中国的劳动力在80年代已达到峰值, 以后会逐年下降。本着居安思危的思想, 中国必须做出一定的措施。经济上说, 一个国家的劳动力和劳动效率决定了国家的经济实力。以前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 女性55岁, 显然在现代社会, 国民身体素质较好, 这个年龄阶段的老年人完全有工作能力, 把有劳动能力的人拒之门外, 这种退休年龄规定是对劳动资源的一种浪费。而且, 这与国外的退休规定差距很大。据有关资料统计, 目前在统计的24个西方国家中, 把65岁和67岁作为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占80%的比例。延长退休时间不仅可以让老年人老有所为, 进一步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而且也可以为家庭, 为国家创造更多的价值, 保持劳动力数量上的优势, 促进经济的发展。从西方国家的经验中, 我们也可以得出延长退休经验是必然的趋势, 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 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长久之计。

3 结语

我国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 势必会造成劳动力的短缺。从经济角度上来说, 一个国家的劳动力和劳动效率决定了国家的经济实力。为了保持我国经济的持久稳定发展, 必须进一步开发劳动力资源, 保持劳动力的数量。一方面老年人的精力和体力允许其继续劳动, 并且老年人有继续实现自己价值的意愿;另一方面尤其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 工作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办公自动化的普及, 适合老年的岗位也越来越多;这些决定了延长退休年龄的客观基础和可行性。而且延长退休年龄不仅能够减轻国家和家庭养老的负担, 而且具有很大的经济效益: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补充劳动力, 维持劳动力数量优势, 促进经济长久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吉祥, 王裕明, 余伶.延长退休年龄必要性的经济学分析[J].劳动保障世界, 2009, 06:70-73.

[2]唐茜.关于推行渐进式延长退休的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4, 03:17-18.

对我国延长退休年龄的几点思考 第10篇

1 延迟退休年龄, 是基于预期寿命延长的需要

当前, 我国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需满60周岁, 女干部需年满55周岁, 女工人需年满50周岁 (特殊工种国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 这项规定是六十年前设定的, 当时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尚不足50岁。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 人均预期寿命也在不断延长, 到“十二五”已经达到75岁, 预计到2030年将会达到80岁, 2050年则能够达到85岁。同时, 人均受教育年限也在持续延长, 当前我国人均受教育9年以上, 预计到2050年将会达到17年, 新增劳动力素质越来越高。在代用品样的背景下, 如果不对退休年龄予以延长, 那么劳动者直接参与劳动的年限事实上处于不断缩短的状态中, 大大加重了社会负担。

2 延迟退休年龄, 是基于养老负担代际公平的需要

国新办发布的《中国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指出, “2035年, 我国两名纳税人将供养一名养老金领取者”。随着银发浪潮的到来, 国内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当前, 我国年满60岁以上老年人大概为1.7亿, 预计到2020年将会达到2.55亿、到2050年将会接近5亿。尽管在代际之间, 养老负担具有自然传递的合理性, 然而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家庭保障功能持续减弱以及少子高龄化现象并存的情况下, 如果仍旧使用现行的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 我们将会负担上代人十多年, 而到2050年, 工作的一代人需负担退休一代人二十多年, 给年经一代带来了沉重的养老负担, 最终导致代际之间不公平性的加剧, 甚至无法持续下去。

3 延迟退休年龄, 能够缓解日益庞大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

当前, 我国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尽管缴费比例在国际上近乎最高 (30%及以上) , 然而每年征缴的养老保险费用仍然无法担负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除去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空账”因素不予考虑, 到2011年, 这个缺口已经达到2272亿元;除此之外, 处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期“老人”和“中人”均没有交过养老保险费或者没有对养老保险费予以足额缴纳, 然而其工龄则视同于缴费年龄, 被“视同”的这部分钱造成了1.7亿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同时,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等增值功能不够, 无法有效发挥其投资效益, 甚至一直处于不断贬值的状态, 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断增大。尽管延长退休年龄只能从表面上对老保险基金亏空问题加以解决, 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方式, 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以及国家财政支出压力。据权威数据计算, 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 国内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 减缓基金缺口给200亿元。

4 延迟退休年龄, 是应对人口红利效应减退、劳动者结构失衡的需要

长期以来, 我国都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少子高龄化问题日益凸显, 这对劳动力供求状况也产生直接影响。近年来, 个别领域、个别地区已经出现“招工难”、“用工荒”等现象, 这表明我国劳动力可以无限供给的时代已经过去, 当前虽然总量供给仍然处于偏大状态, 但在2015年越过顶峰后将呈递减态势, 而到2030年后将会呈现大幅减少态势, 延迟退休年龄可以未来就业人口不足的情况予以缓慢改善。

5 延迟退休年龄, 是国际上发达国家退休年龄的比较与参照

发达国家大多在20世纪中后期将退休年龄调整到65岁左右, 一些国家甚至延长到了67岁。虽然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人口压力等方面的情况与发达国家不同, 我国目前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 产业结构以制造业为主, 而像欧美发达国家, 主要以服务业为主 (占70%以上) , 但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动和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全面提高, 再经过30~40年的努力, 到建国一百年时,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基本实现现代化, 劳动强度将大为减轻, 从而为劳动者工作更长时间创造相应的条件, 也为延迟退休年龄提供了可能性。

当然, 延迟退休年龄是一把“双刃剑”, 首当其冲的是对就业的影响, 我国是人口大国, 全年需要就业的人员总数有2400万人左右, 但能够提供的新增岗位只有1200万个左右, 其中大概有300~400万个岗位是通过退休置换出来的, 因此“老人不退, 新人无位”, 提高退休年龄, 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就业。其次是对企业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企业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比例明显增加, 倘若进一步延迟退休年龄, 会使企业人员的流动性减弱, 影响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甚至可能会回到国企改革以前的状况,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 当年的国企改革就是把“4050”人员当做“冗员”予以下岗分流, 才换回企业的起死回生。此外, 在现行不同养老制度下过大的养老金待遇差距未得到缓解、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报酬偏低的状况未得到改变之前, 延迟退休年龄难以消除公众的疑虑与反对, 社会压力和社会影响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矛盾可能更加突出。

基于以上认识, 笔者认为, 延迟退休年龄, 需要认真研究、审慎决策, 尽可能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 并且要与劳动力的供求变化、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以及相关就业政策、收入分配改革协同推进。

(1) 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时, 要坚持“小步渐进、女先男后、兼顾特殊”的原则。所谓小步渐进, 是指遵循维护社会公平和减少震荡的原则, 根据政策影响因素的变化趋势和政策的中长期目标, 采取分步渐进的方式加以实施, 延迟或降低延迟退休年龄的负面影响;所谓女先男后, 是鉴于现行退休政策女性较男性要早5~10年的现实, 基于性别平等的需要, 可以采取先延迟女性退休年龄使得男女退休年龄同步, 再同时延迟男女退休年龄的方式, 逐步缓慢地对退休年龄进行调整;所谓兼顾特殊, 即对特殊群体可以实行弹性退休制, 如高知识技能型劳动者根据其意愿可以加快延长其退休年龄, 而繁重体力劳动者、损害健康的工作岗位应当允许其按时或提前退休。

(2) 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时, 要妥善解决好以下相关问题:①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 不断缩小不同养老制度下、不同群体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 最终趋向公平。②根据按劳分配原则, 尽快改变一些单位的劳动报酬偏低、甚至还不如退休后的养老金的状况。③根据平等就业制度与用工成本应当公平的市场竞争法规, 对退休人员再就业进行必要且合理的规范。④按照可持续性的要求, 做好对年长劳动者的医疗服务、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等, 维护养老代际负担公平。⑤创造理性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6 结束语

在新的宏观经济背景下, 延迟退休年龄的研究重点已经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是非判断问题, 而是更加关注日后政策制定以及政策评估的有效性问题。相信充分结合我国实际、充分考虑各方利益, 制定我国延长退休年龄政策, 并缓慢稳步推行延长退休年龄政策, 其可以有效发挥特有的政策优势作用。

参考文献

[1]栾金香.谈人力资源延长退休年龄的经济意义[J].化工管理, 2015 (05) :89~91.

[2]张士斌.中国退休年龄政策研究前沿述评[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4 (01) :67~69.

延长退休 第11篇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改革的进程中, 暴露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法院作为我国的审判机关, 依法行使着独立的审判权。然而法院实行的却是政府行政部门的人事管理制度。法官也如同政府公务员一样, 实行着“职位制和品位制相结合, 以职位制为主”的职级制度和工资制度, 这样不利于法官的管理。

身处司法一线的法官是最为忙碌的。但是待遇与其他岗位的公务员并无二样, 这一做法有些不妥。不少专家学者呼吁保障和改善法官制度, 提出将法官独立于普通的公务员管理, 单独设立法院的法官管理制度;加强法官的后勤财政管理体制, 增加法官的福利待遇和薪金收入等等。笔者认为, 从退休的制度上作出改变更为合适。

目前, 我国在退休年龄上, 将法官与公务员等同, 男60岁、女55岁统统退休。但我们知道法官并非普通公务员。首先, 法官需要丰富的经验和渊博的学识。在英美等国家, 不少白发苍苍的法官, 仍然活跃于司法一线, 有的甚至还需要吸氧才能维持生命, 但是这些都并不影响他们的审判。法官在年龄上有最低限制的, 要想担任英国最高法院的法官, 需有十年以上出庭律师的资历, 且年龄在50岁以上。其次, 法官的任期也有所不同。世界上的法官任职主要分为三种模式, 终身制、任期制与二者兼采制。终身制或常任制为多数国家所采用, 即使这样, 这些国家仍旧规定有退休制度。法官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 不得被免职。终身任职的法官达到了退休的年龄就理应退休。采用任期制的国家较少。如朝鲜宪法规定:中央法院审判员由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选举, 道 (直辖市) 法院、人民法院的审判员由本级人民会议选举;审判员的任期与本级人民会议任期相同;最高人民会议、道 (直辖市) 人民会议每届任期为4年, 市 (区) 人民会议每届任期为2年。兼采终身制与委任制的, 如美国。美国联邦系统法院和少数州法院的法官由任命产生, 实行终身制;多数州法院的法官由选举产生, 实行任期制, 一般任期4年至15年, 多数为6年至8年, 如内华达州法官任期为6年。

二、法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性

清末著名的法学家沈家本有云“夫法之善也者为此, 乃在用法之人, 苟非其人, 徒法而已”。法官是裁断是非的职业, 法官审理的案件涉及人的生命、继承、动产、不动产等等, 仅仅凭借自然的理性是无法完全处理好的, 必须还要有法官的个人理性加入其中。因为法官的判决是向当事人以及广泛的社会所做的一个解释的文本, 它的说服力不仅源自于判决书说理的透彻严谨, 还源于这个文本的发出者在接受者心中的地位、形象等许多微妙的因素, 法官透过判决向我们传达一种法律的权威和理性, 我们透过判决感悟到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当前, 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 法官仍然是调和矛盾、定纷止争的第一人。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 长期的经验积累使得法官能够在面对问题时准确地作出正确的判断, 而这也正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实现社会纠纷的合理解决, 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从这一角度而言, 法官也是起着重要的作用的。

三、适当延长法官退休年龄的建议

正是因为法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很多人认为对法官应予以制度上的保障。许多学者已经提出自己对于法官保障的想法, 诸如改革法院体制, 贯彻法官独立, 增加法官薪酬等等。笔者认为, 应该采取适当延长法官退休年龄的方式来实现制度上的保障。原因有三:

第一, 有国外的先例为证。英美等国家的白发法官是法庭上最为常见的法官, 相较于年轻人而言, 老法官德高望重、使人信服、精通法律, 从外表上就给人一种权威、信任的感觉。我国引入西方的白发法官制度, 适当地延迟法官的退休年龄, 可以达到增强裁判文书说服力、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加快纠纷矛盾的化解的功效。

第二, 老法官余热的发挥。柏拉图曾说, 法官不应是年轻的, 他应该学会知道什么是罪恶。但这不是由他的心灵学到, 而是对他人所犯罪恶作长久的观察而得到的。长期的审判活动中, 法官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曾有人将50岁称为法官的黄金年龄, 因为在这个阶段, 无论是专业水平上, 还是实践处理上, 都可谓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佳境。适当地延长法官的退休年龄, 让法官能够更好地发挥余热, 不实现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 缓解法官青黄不接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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