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联动机制协议书

2023-01-20

第一篇:公安局联动机制协议书

公安、烟草联动机制方案

XX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

110联动机制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处置卷烟市场日常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XX县烟草专卖局与公安局制定110联动机制确定打击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各项工作。

一、 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

二、 实施办法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1、成立110联动办公室,主动加强部门联系,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分析违法犯罪新动向,研究确定整顿和打击重点对象。

2、提高案件经营能力,通过细小的案件和信息来源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认真总结涉烟违法犯罪网络的活动规律和特点,扩大案件范围,着力在运输、仓储、分销、零售等环节寻找新的案源。

3、坚持大要案及时汇报,凡是涉烟案件达到追刑标准,双方应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烟草部门移交的或在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部门要积极组织专门力量,落实责任,快侦快破。

(二)、110联动执法制度。

1、建立公安局、烟草局110联动联系人制度。主要解决遇有重大涉烟案件的发生及突发事件状态下双方执法人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有效联系。双方指定相对联系人,制作联系卡片,约定联系方式,联系层面以具体实施执法职能部门为主,烟草局指派烟草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为联系人,公安局指派110指挥中心、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全县重要交通卡口相关负责人为联系人。

2、烟草局日常市场监管中队稽查车辆纳入110联动体系,所属烟草稽查车辆均喷涂明显的“110联动”字样,主要解决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监管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性事件,尤其是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平时主要由烟草局稽查大队实施调度指挥,在烟草稽查中队各自辖区内行使日常市场监管功能;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全县范围内的涉烟案件举报或投诉等情况,通过110联动体系平台实施调度指挥,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及时将现场处置情况反馈给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3、公安局驻烟草办公室及时受理烟草部门移送的案件,对达到追诉标准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拒绝、阻碍专卖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防控预警制度。

1、充分发挥派出所、交巡警治安卡口的屏障作用,建立协作制度,主要解决在涉烟案件中涉及到的“路查封控”及边界渗透问题。烟草局稽查大队负责提供全县涉烟嫌疑人的车辆信息及车牌号码,公安局派出所、交巡警治安卡口依据烟草部门提供的车辆信息及车牌号码重点实施检查,同时利用24小时值班的优势在日常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非法运输卷烟情况,双方随时反馈检查信息,形成多元联动的监管网络,延伸监管的触角。

2、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定期通报打假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加快各种电子信息网络监管执法系统建设,实现监管信息交流和共享,充分发挥监控探头的信息采集优势。

三、 奖惩制度

1、公安局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卡口)对烟草局提供的车辆实施检查,每次奖励元;查获卷烟的保底奖励元,卷烟案值较大的按照“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2、公安局派出所在协助烟草局处置暴力抗法案件中每行政拘留一人奖励派出所元。

四、 具体要求

第二篇:关于建立城管公安联动机制的方案

文件黄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黄城管发[2011]号 黄 石 市城 市 管 理 局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城管、公安执法 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试行)》的

通知

各城管执法大队、交通警察大队:

为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的公安保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城管、公安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日

关于建立城管、公安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试行)

(讨论稿)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执法保障、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促进城市管理执法与公安保障作用的有机结合,经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商定,制定我市城管、公安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方案:

一、明确工作部门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市公安局警务改革方案,委派所属机动大队为城管、公安执法联动的工作部门,做好执法保障。市城市管理局法制与执法监督科负责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对口衔接,进行工作协调。

二、明确双方职责

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职能,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负责协同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城区城管执法工作领域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一)城管执法部门组织市容整治、违法建筑拆除、车辆抛洒整治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时需要警力配合的,交警

支队机动大队至少安排2名以上民警随队配合执法。大型整治活动需安排大批警力的,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负责协调市公安局其他部门调派警力予以配合。

(二)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依法保障城管执法部门行使法定职权,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对暴力对抗城管执法的行为,作为严重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与城管执法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按照各自依据的法律法规,对运输车辆抛洒污染城市道路、迎殡送葬车队故意缓行阻碍交通以及利用机动车进行占道摆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城管执法部门告知的未接受处罚的违规车辆,交警支队不予年检。

(四)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运输车辆抛洒污染城市道路案件时无法查找违规车辆时,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协助通过公安街头视屏系统进行协查;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其他违法案件需要查阅相对人身份材料的,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负责协助查阅及取证。

(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助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建筑垃圾运输专营制度。定期联合在重要路段设立固定检查岗,对产生建筑垃圾的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开展巡查,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查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的违

法行为。

(六)对城管执法中遇到的重大抗法、阻碍公务案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进行督办,确保抗法案件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三、建立联勤工作制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动态,重点围绕保障城管执法、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取证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总结工作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联合办公制度。为保障城管执法工作顺利、安全进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派驻6名警员与市城市管理局机动大队合署办公,市城市管理局为派出警员配置必要的值勤装备,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

(三)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在法定节假日及星期

六、日要确保城管、交警各有2名以上值班人员,及时处理突发和应急事情。遇到紧急抗法或暴力抗法事件时,市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领导要及时沟通,及时处置。

(四)建立城管执法重点工作通报衔接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定期将重点执法计划通报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组织专项整治时应制定整治方案,并提前告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和执法人员

人身安全。

(五)建立双向学习交流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两部门执法人员举办业务交流会,相互学习对方的执法程序、方式和执法的法律依据,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保证执法联动工作有效开展;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若遇到暴力抗法等情况,应做好现场证据收集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六)建立“提前介入”制度。为了预防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在配合城管部门执法工作中要做到“五个提前介入”:一是当城管执法人员对违法违规当事人多次教育无效,需进行强制执法时,提前介入对当事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谈话,预防抗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当城管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实施执法行为遇到争执时,提前介入及时调解,化解矛盾;三是当城管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实施执法行为遇到抗争时,提前介入进行调查取证,为依法、公平、公正处理问题提供证据;四是当城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可能受到伤害时,提前介入及时处置暴力抗法行为,防止人员受伤;五是当执法活动遇到群体对抗时,提前介入及时控制,同时请求支援,避免事态扩大。

第三篇:阿拉善右旗法院与公安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联防联动机制

为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审判秩序,保障审判机关和广大干警的人身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严防各类恶性事件发生,阿拉善右旗法院与阿拉善右旗公安局联合制订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出六项举措,确保人民法院的安全稳定。

一、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人民法院依法肩负审判职责,打击惩治犯罪,容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极端报复的目标。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应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院作为重点保卫单位,大力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公安机关治安、巡防大队和人民法庭所在地派出所科学调整警务部署,合理调配警力,加强对法院及法庭周边的巡查力度和巡查密度,确保每天法院及法庭周边至少巡查两次,加强对可疑人员和车辆的检查,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三、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公安机关与法院建立内外互动的联防联动机制,加强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化建设,人民法院内部监控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公安机关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出警,妥善处置。

四、提前排查潜在隐患。法院在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时,要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风险评估,对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提前告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合理安排警力,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五、加强信访值班制度。法院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信访接待制度,每天由一名院领导、一名部门负责人、两名干警24小时值班信访接待,如遇重特大突发事件,由院领导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做到快速准确、依法有效的处置。

六、加强法院内部安保。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保安在法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进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演练,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篇:联动机制协议

为有效预防幼儿园群体性事件和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在多方有关部门的共同筹建下,我园与公安等部门签订了联动机制协议,即“校园110”联动机制,实现了各幼儿园内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和“校园110”与公安110的接轨联动,从而形成了各幼儿园与公安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联动、信息联动、通信联动、管理联动、服务联动的高教园区一体化动态管理联动服务体系。 “校园110”联动机制的建立运行和不断深化完善,对切实维护幼儿园的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第五篇:警校联动机制共建协议书

联动机制共建单位双方:

张庄派出所(章) 石沟联小(章)

联动机制共建协议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治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整治好校园周边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场所,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经警校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武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密切警民关系,共同培育“四有”新人。

二、为确保共建工作有序、健康、持久地发展,实施有效的教育,警校双方各自派出代表,成立共建领导小组。

学校组长: 张用会(校长) 副 组 长: 刘忠全

三、以学校正面引导和教育为主,以张庄派出所民警为依托,实事求是,互相支持,开展如下活动:

(一)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1、学校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把增强法制观念作为提高师生素质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家长会(或家长学校)及课堂主渠道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警务组长担任学校法制教育课的兼职教师,每学期到校上 1—2 节法制教

育课,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3、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表彰先进学生,树立先进典型。

(二)搞好重点教育。对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包括劣迹、违法学生),进行重点教育,使之成为文明群体。

1、对劣迹、轻微违法学生的帮教实行共建单位承包责任制。即对劣迹、轻微违法学生包管、包教、包转化责任制。帮教率达100%,把帮教对象改好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2、学校继续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使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学校、家庭、社会、共建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3、学校充分创设良好班级氛围,增强集体凝聚力,使后进生能认识自我,容纳他人,学会自控,逐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讲礼貌,讲卫生,讲文明,守纪律。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的自我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自己不伤害自己。

5、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预防突发事件,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6、注意对学校周边街巷的监管,共建双方密切联系,清除隐患,预防突发事件。

(三)及时沟通,定期联系,使共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张庄派出所 石沟联小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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