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保科工作制度与职责

2023-01-16

制度不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竞技场,持续规训着各类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等重要作用。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妇保科工作制度与职责》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妇保科工作制度与职责

妇保科的工作制度及职责-已合成

孕产妇系统管理主要职责

1、承担所在区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全部孕产女的保健医疗服务

2、接收挂钩的下一级及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中高危产妇和新生儿的转诊、会诊。

3、负责挂钩的医院产科的业务指导(包括质量分析、孕产妇、围生儿的死亡评审等)和培训、进修等任务。

4、建立高危妊娠门诊和病房及产前、优生、遗传咨询门诊,配备必要的监护仪器设备及能进行孕产期监测的有关实验室,专科医院或有条件的妇幼卫生机构应设新生儿科,综合医院的婴儿室要有专职儿科医师,对危重新生儿要特殊监护。

5、建立健全产前检查、孕期健康教育、产房、婴儿室、产后休养室的各项有关医疗、护理、保健常规制度,认真填写孕产妇系统管理卡及各种记录,定期做好统计报表。

6、编写、制作和提供孕产妇保健、优生、优育等健康教育资料。

7、负责定期汇总、分析有关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种报表,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价,对影响和危害孕产妇健康的重点问题,组织调查和进行必要的研究工作。

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职责

1、收集资料

依据监测医院产科分娩登记本记录,按城乡、男女、产妇年龄段分类统计每月分娩的围产儿数,并统计出生缺陷儿数、围产儿死亡数、多胎数。每季度将每月汇总数据填写在围产儿数季报表上。

监测医院内出生或引产的畸形儿,一旦明确出生缺陷诊断,应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必要时,收集出生缺陷辅助诊断资料,如照片、检查报告等。

2、上报表卡

每季度将核查后的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登记卡上报省级妇幼保健院。

3、质量控制

参照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执行,并填写和上报出生缺陷质量调查表。

4、接受培训

参加出生缺陷监测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诊断水平。

科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及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宣传及行政管理工作。

2、拟定本科工作计划,经医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制订本科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对本科职工进行医德教育,关心群众生活。

4、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考绩,并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安排科内进修、实习人员。

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和专科门诊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6、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及科学研究,提高工作质量。

正(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处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问题。

2、负责指导制订科研设计方案,业务技术工作计划,书写调查报告、专题总结、统计资料、学术论文。

3、指导下级妇幼卫生人员,处理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每年有一定时间参加临床工作,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

4、深入下级单位进行医疗保健业务技术工作,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妇幼保健业务技术状况、经验及问题,定期介绍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指导下级单位工作。

5、负责编审妇幼保健教材、宣传资料等,担任教学和进修学习人员的指导工作。

6、协助科主任管理科室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及评审。

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宣传工作,处理本专业分管的业务技术问题。

2、制订分工业务工作计划,参加调查研究,深入负责地区业务单位,指导业务技术工作,定期向科主任汇报。

3、完成教学任务,指导检查下级业务人员做好调查报告、统计资料、工作总结,发现问题给予指正,并指导进修、实习医生的工作。

4、完成宣教资料的编写及科研课题的设计、实施、论文总结。

5、参加保健门诊、专科门诊,参加临床实践,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参加有关业务活动。分管病房的医师必须坚持每天查房1次,掌握分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和治疗。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及科主任汇报。

6、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各项管理工作。

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一定范围的业务技术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保健工作。

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本专业某个项目或某个地区的调查研究工作。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具体完成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向上级医师汇报工作。

3、深入基层、地段了解情况,协助基层开展培训、教学、保健管理及宣教工作。

4、认真执行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常规,严防事故差错,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5、参加保健门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收集保管、整理资料。

6、协助上级医师组织基层人员培训,指导下级业务人员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工作。

7、努力完成上级医师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并向上级医师请示、汇报工作。

医士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本专业具体业务工作。

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具体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协助上级医师组织基层人员的培训,指导下级业务人员工作,具体做好宣教工作。

4、认真执行各项常制度,参加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提高业务技术能力。

5、服从上级医师指导,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汇报工作。

主检医师职责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有关法律开展婚前保健工作。

2、依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主检医师除能承担婚前保健医师职责外,应负责对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的质量控制的技术指导。

3、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复审并签字。

4、对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影响生育的疾病进行复查,记录补充病史及体征,复核诊断依据和医学意见,向受检人说明后签字。

5、对婚前医学检查中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及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填写转诊单逐级转诊,依据反馈的确诊结果,如实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6、对医学上认为“暂缓结婚”及“不宜生育”的服务对象,应耐心阐明科学道理,提出医学意见,进行重点咨询指导;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应提供以“知情选择”为原则的长效节育措施。

7、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每日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每月组织质量分析,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8、审核检查各种登记资料及统计报表,负责资料汇总,定期分析总结,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

婚前保健医师职责

1、婚前保健医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有关法律开展婚前保健工作。

2、男女婚前保健医师除分别负责男女婚前医学检查外,还应了担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

3、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

4、在婚前保健服务中,应遵循“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原则,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弄虚作假。

5、在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时,应认真核对服务对象的证件和照片,以防冒名顶替。

6、在婚前医学检查中,应强化无菌观念,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7、在服务对象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后根据结果为其提供婚前卫生咨询服务,并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8、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时应按照统一规范,认真逐项填写,字迹清楚。

9、对诊断有困难的病症,应请主检医师复查后转指定的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会诊,并进行随访。

10、对影响结婚生育的疾病,应征得主检医师意见后,提出医学意见,并指导落实好有关措施。

11、在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可以矫治的疾病,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至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12、做好登记和随访工作,保持各种原始资料内容齐全。

13、做好统计报表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4、婚前保健医师应加强业务学习,重视累计病例,及时分析研究以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

婚前保健主检医师职责

一、依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除承担婚前保健医师的职责外,还应负责婚前保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复审并签字。

三、对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或影响婚育的疾病进行复查,记录补充病史及体征,复核诊断依据和医学意见,向受检当事人说明后签字。

四、对婚前医学检查中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及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审核后转诊,依据反馈的确诊结果,如实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五、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暂缓结婚”、“不宜生育”或“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双方意见”的服务对象,应耐心讲明科学道理,提出医学意见,进行重点咨询指导;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应提供以知情选择为原则的长效节育措施。

六、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每季度进行质量分析,组织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七、审核检查各种登记资料及统计报表,定期分析总结,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高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

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6、高危孕产妇需转诊,转院者应填写转诊单。

7、应设有抢救室、手术室、产房、备有实用抢救设备及药品。

妇 女 保 健 科 工 作 制 度 与 职 责

泰和县妇幼保健院

第二篇:妇保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保健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妇女病普查工作常规及各项诊疗常规。

3、做好妇女各期保健及心理咨询工作。

4、做好围产期保健:通过孕前指导、孕期营养、心理保健、分娩期保健、产褥期保健及新生儿保健,保障母婴两代人的健康。

5、加强业务学习,及时了解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

6、负责全市妇女保健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项工作。

围产期保健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门诊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工作。

2.1早孕建卡

2.2孕中期:妊娠

16、20、

28、30、

32、

34、36周,以后每周复查一次,直至分娩。

2.3落实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着重做好产前筛查,有指征者书面建议产前诊断。

2.4筛查高危妊娠,加强高危孕妇管理,并增加复查次数,严格落实急危重症孕妇急救及转诊制度。

2.5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

2.6妊娠晚期主要防止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加强对高危孕妇的分娩监护。

3、积极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及母乳喂养的好处,正确指导喂哺的技术与方法,同时观看母乳喂养录像片。

4、认真执行产后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常规仔细、准确填写出生手册,严防事故差错的发生。

5、加强业务学习,及时了解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新技术的使用和科研工作,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6、参与辖区内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评审工作。

青春期保健医师职责

1、在院领导和科主任领导下,服从分配,配合其他工作。

2、针对青春期保健的内容开展以下工作:合理营养,培养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适当的体育锻炼和劳动,心理卫生和性知识的教育。

3、对青少年进行体格检查,对筛选出的健康和行为问题及早给予防治。

4、严格遵守职责道德,保守病人隐私。

孕妇学校宣教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母乳喂养的好处;喂哺的技巧与方法;围产期保健知识;播放与孕产期保健有关的录像片;宣传优生优育知识。

3、负责母乳喂养咨询,做好登记工作。

4、保持室内清洁、安静。

婚前保健医师职责

1、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从事婚前医学检查,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

2、在婚前保健服务中,遵循“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原则,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弄虚作假。

3、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应认真核对服务对象的证件和照片,以防冒名顶替。

4、检查生殖器官应由同性别的医师实施。

5、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防止医源性交叉感染。

6、在服务对象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后根据结果为其提供婚前卫生咨询服务。对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或异常,应征求主检医师意见后,提出医学意见。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应由当事人自己向对方说明。在受检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受检双方详细说明可能发生的后果,并指导双方采取有关措施。

7、按照统一规范,认真逐项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字迹清楚。

8、对不能诊断的疑难病症,应请主检医师复查后,转指定的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会诊,并进行随访。

9、经婚前医学检查发现可以矫治的疾病,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至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10、做好登记和统计报表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内容齐全。

第三篇:妇保科工作计划

根据2011年我科的工作实际,我们积极查找不足,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争取明年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

一、科室业务计划:

1、加大力度发展新项目。孕期营养评价系统能够给孕妇合理化的营养建议与膳食指导,我们在举办好妈妈课堂时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新一年中,我们将对查体人员和门诊患者加大WH290I低频电子脉冲/红外乳腺治疗仪治疗乳腺良性疾病的宣传力度,提高机器利用率。

2、提高现有机器设备利用率:下一步我们要把如何利用我们手中的设备作为重点,例如盆底康复治疗设备--产后盆底肌肉评估与治疗。对因盆底肌肉恢复欠佳而导致的尿失禁、器官脱垂、性交疼痛、便秘等问题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因盆底功能障碍主要发生于产后、更年期、老年妇女,我们可以对存在盆底功能障碍的产妇及中老年人进行了重点推荐。对于今年引进的两个新项目孕期营养评价系统与WH290I低频电子脉冲/红外乳腺治疗仪,在新的一年中我们会积极提高设备利用率,把我院的仪器设备充分利用起来,这是我们持续发展的保证。

3、淘汰普通宫颈刮片,逐渐使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引领主导地位:普通宫颈刮片漏诊率太高,与TCT无法相比。宫颈癌确诊者都是在做了TCT后发现异常再做进一步检查确诊的。因此,下一步我们在查体中仍要大力推出TCT,做妇科查体时对有宫颈炎者做到服务对象知情并告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的必要性,扩大筛查范围。使宫颈癌筛查真正成为已婚妇女的常规检查,提高宫颈癌筛查阳性检出率。

4、提高乳腺彩超的利用率,提**性检出率。单位查体我们积极推荐乳腺彩超,对于乳腺红外线检查中发现的任何异常情况,一是做到告知,让查体者知情;二是做到及时建议,让查体者充分了解到做彩超的重要性。

5、加强产后保健,提高服务质量。①增加产后套餐:把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也加入到产后套餐中,扩大宫颈癌筛查范围;②加强本院产妇住院建档。本院产妇住院登记要常规化,争取为每一位来我院生产的产妇都能建档,并常规告知产后42天康复查体。对产后满42天的建档产妇,我们会再次打电话询问有无进行康复检查,减少漏查者。提高产后保健质量,充分体现妇幼保健系统化管理特色。

第四篇:2016年妇保科工作计划

今年的孕期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保幼健站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 (二)具体工作指标

协助全县提高早孕建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高危孕妇管理率达;住院分娩率达 及妇科病检查率达。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乡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早发现的作用,在2015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和转诊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

情况,随时与上级取得联系,做好转诊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乡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五、科室业务学习及进修情况

1.我科每个月要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每年派相关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修学习。

2.已经开展的业务,业务人员要进行短期轮换培训,不断更新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3.采取多种形式对科室保健人员进行培训,使保健人员“三基”掌握率达85%以上。

2016年从二孩政策执行后,妇保的妇幼工作工作量逐渐增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增加科室设备,增加我科业务,我们相信通过我科室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孕期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第五篇:儿保妇保职责制度(模版)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母婴保障法》,定期对基层妇女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门诊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的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为患者提供简捷、有效、安全、经济的医疗保健服务。

3、由本科室负责的各种辅助检查,认真书写报告单,结果应做到准确、及时。

4、在诊疗、咨询等工作中,应尊老爱幼,尊重人格。不得歧视性病患者。在为患者保守秘密的同时,做好疫情报告。

5、爱护公共财产,贵重诊疗仪器专人保管,严格按规定操作。

6、认真完成全县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的监测等工作,搞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7、工作中应本着“团结、友好、学习、互助”原则,与同事和睦相处,与兄弟科室相互配合。

妇女保健科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领导下,负责全县妇女保健培训、科研、专业技术指导工作。

2、拟定本科室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组织实施。制定本科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开展妇女保健门诊工作,包括妇科常见病、性病防治、普查普治、围产保健、妇女心理咨询、青春期和更年期保健、乳房疾病诊治、医学美容等。

4、开展妇女保健资料编写、宣传、指导工作。

5、承担全县基层妇女保健工作人员进修、学习等教学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6、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完成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向上级汇报。

7、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做好产后保健、老年期保健工作。认真书写门诊病历,负责修改、检查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并负责签字。

8、定期轮转妇产科临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遵守医院各项规章规度及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9、做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开好每年一次例会,做好质控工作。

10、掌握全县妇女健康状况,及时分析,及时向上级汇报。

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制度

1、承担已婚育龄妇女、女职工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以宫颈癌、乳腺癌及“两病”为重点,全面检查生殖系统疾病,必要时做特殊检查。

2、查出疾病认真登记,及时治疗,对治疗过的患者定时复查、随访。

3、按时对妇科病普查查治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找出主要问题,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以便降低患病率。

4、凡是35岁以上已婚妇女均做宫颈片检查,细胞学检查巴氏Ⅱ级以上者要做阴道镜检查,可疑病变要在阴道镜下取活组织做病理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5、有计划地培训基层妇女保健人员,使其掌握妇女病诊断、防治知识。主动向基层妇幼保健院推广妇科疾病防治新技术。使妇科病防治工作在全县开展更加规范。

6、编写各种妇女病防治宣传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监测地区所有孕产妇,包括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计划外的孕产妇,非正式户口及流动人口死亡的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不论妊娠时间和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者,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如车祸、中毒等) 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应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死亡孕妇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机构,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县妇幼保健院;在5天内将《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县级围产保健协作组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

1、妇产科发生新生儿(围产儿)死亡应及时进行院内病例讨论和评审,填写《围产儿死亡报告卡》,书写病历摘要,1个月内上交本院妇保科。

2、 围产儿死亡须进行县级评审,由产科、儿科技术指导小组专家及妇产科主任对死亡原因、死亡诊断、抢救过程以及孕期保健等进行讨论,确定评审结果。

3、本市外区(县)户籍在本院死亡的围产儿,经区级评审后及时上报妇幼保健院,或直接与该区联系横转围产儿死亡报告卡。

4、围产儿死亡报告卡的填写:在分娩医院死亡的围产儿有妇产科填写、转院的早期新生儿死亡,前部分由妇产科填写,后部分由转院后接诊医院填写。

5、医务科负责本院围产儿死亡报告卡的录入工作,并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遇有补报死亡病历,收集后按补报妇幼保健院。

产前检查工作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 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 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

4、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 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

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高危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 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医院住院分娩。

孕期营养工作制度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制作孕妇营养宣传版面,在候诊室、营养咨询室内张贴;编印宣传资料、健康教育处方从早孕开始即向孕妇发放指导;

2、利用“孕妇学校”详细讲解孕妇营养知识,播放相关录像,提高孕妇及家属对孕期营养重要性的认识,以及不同孕周孕期营养的知识。

3、提高孕期营养咨询质量,系统地讲解孕期营养的相关基础知识。

4、认真分析,加强指导。通过系统分析,对咨询的孕妇逐一进行指导,提供个体化咨询服务,并提供相应的营养食谱,改善营养缺乏和不平衡状况,促进母婴健康。

5、每季度对孕期营养门诊资料汇编、总结。

高危孕妇转诊制度

1、我院围产保健门诊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产前检查指导及治疗。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请示上级医师后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2、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立即转院。

3、高危孕妇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向家属交待病情,征得家属同意后留院处置,并请上级医师给予技术援助,待病情稳定或度过危险期后,再行转院。

4、较重病人转院时由我科医护人员护送。

5、高危孕妇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6、转出的高危孕妇应由我科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诊疗效果,

健康教育科工作制度

1、服从院长及有关部门领导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全面的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工作。

2、健全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网络,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并围绕妇幼保健中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下基层指导。

3、在进行基层工作中,坚持团结协作、严肃认真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健人员医德医范。

4、通过音像、书刊及简报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在编制宣传材料时,遵循科学性和通俗易懂相结合的原则。

5、举办各种健康教育学习班,做好课前职务和组织安排。

6、严格宣教资料及设备的管理,大型器械要档案管理,专人负责。

7、按时、保质完成院内美化及宣传工化。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1、认真做好全县儿童保健工作,定期下基层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专人负责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每年组织质量控制一次、召开工作例会一次、定期收、送表并进行汇总、分析,完成分析报告、质量控制报告、反馈报告各一份。

3、做好门诊工作,诊疗、咨询及指导应做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

4、为入托幼儿园(所)及入学儿童提供健康检查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对不能或暂不能入园(所)者应提出合理的建议。

5、做好基层进修人员和实习学生的带教工作,开展儿童保健和科研项目,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每年完成论文1—2篇,其余人员应积极争取完成一篇。

6、严格按操作工作,量具应定期检测,贵重仪器专人保管。

7、科主任每月对本科各项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

8、与其它科室间互相协作,同志之间搞好团结,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并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完成院方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科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全县儿童保健工作培训,指导科研和教学。

2、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包括:“四病”防治,入托幼儿园(所)健康检查、儿童营养咨询、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心理卫生及五官保健工作。

3、开展儿童保健宣传、指导工作,编写科学育儿及小儿疾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

4、对门诊儿童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及生长发育、营养、健康指导工作,认真书写门诊病历。负责修改、检查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并负责签字。

5、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协助并指导基层开展培训、教学、保健管理等儿童保健工作。

6、承担全县基层儿童保健工作人员的进修学习及实习生的教学工作。

7、负责儿童保健业务技术工作,开展儿童保健科研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儿童保健新动态、新进展,并推广应用。

8、协助当地幼儿园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9、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并带动全县开展此项工作。

10、定期轮转儿科临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11、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孕产期心理保健技术规范

妇女在生育期的心理特点机器保健包括生育节育两个方面:

1.对不少妇女因初次怀孕,缺乏经验,对妊娠期间所出现的一些征象不熟悉、不理解,担心宫内胎儿发育是否正常的心理;对于迫切希望生育者、怀孕后非常高兴,特别是婚后多年不孕的妇女,妊娠后妇女本人、其丈夫、父母、公婆都倍加关注,而过多的关心与过度的照顾,会引起孕妇的精神紧张和压力,对此从确定妊娠后就开始保健,及时给予科学的受孕,胚胎发育及胎儿生长规律一般知识的宣传指导,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注意良好的生活起居,轻松愉快的情绪反应,合理地饮食,充足的睡眠及适当的户外活动,均有利于孕妇的顺利妊娠和胎儿良好的发育。

2.分娩期、产妇本人要承受产程过程中因收缩而引起的阵痛,体力消耗,精神疲惫,情绪大多焦躁不安。胎儿娩出后产妇在结束分娩的轻松喜悦时常常同时因初生儿的安危,性别而产生心理上的紧张不良刺激,此时的心理保健应在产妇临产前就开始,使产妇对分娩过程的生理有所了解,做好必要的思想准备,与医护人员配合好,减少非病理因素对分娩过程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3.产褥期、产妇在康复过程中要承担哺育孩子做母亲的责任,不仅体能消耗大、心理活动非常复杂,情绪易激动,哺喂行为、生活方式也最易受环境的影响,产妇与新生儿的健康相互影响亦很大,此期心理保健从分娩后应开始,提倡保持良好的心绪,注意充足的信息,合理地饮食,适当的床下活动及必要的康复锻炼。

4.生育间隙要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使妇女能节制生育,防止因意外妊娠的发生而带来的烦恼,增加精神上的负担。

产后保健工作制度

1.正常分娩的产妇至少住院观察24小时,及时发现产后出血。

2.产妇出院时,进行全面健康评估,对有合并症及并发症者,应当转交产妇住地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实施高危管理,并对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

3.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内,实行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 4.产后

3、

7、

14、28天分别进行家庭访视1次,出现母婴异常情况应当适当增加访视次数或知道及时就医。产后访视时态度和蔼,语言亲切,严格无菌操作。

5.按常规在产后42天对产妇进行健康检查。指导产妇知情选择避孕措施。

6.认真执行产褥期护理常规、母乳喂养常规、心理护理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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