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双城记心得2000字

2023-06-18

第一篇:读双城记心得2000字

双城记读书笔记2000字

我想《双城记》并不重在写情,露西与达奈的相爱结婚,卡顿对露西的单恋其实比较概念化,个人认为《双城记》是狄更斯对革命和人性痛苦深思所交的答卷。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双城记读书笔记2000字,欢迎参考!

双城记读书笔记2000字

有人说《双城记》是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着眼于卡顿对露西的博大的单恋,为了后者的幸福,前者不惜牺牲自己去搭救后者的丈夫。不过如果从情节和人物关往中,比较难以感受到卡顿怎么会深深爱上露西,在单恋的前提和基础似并不牢靠的情况下。

我想《双城记》并不重在写情,露西与达奈的相爱结婚,卡顿对露西的单恋其实比较概念化,个人认为《双城记》是狄更斯对革命和人性痛苦深思所交的答卷。

革命是社会阶级的矛盾的产物,当体制失去了自我调节的能力后,下层积累的仇恨最终会大爆发,冲垮旧的体制。由于下层的仇恨缺乏构筑合理的新体制的能力,革命往往会演变成单纯的毁灭性的暴力,而最终建立的体制可能与旧体制相距并不遥远,但这个宣泄仇恨的过程付出的社会成本是相当惨重的。在这个过程中,维系过程中维护人的起码生命、尊严、道德、法律,都被当成旧体制的一部分被否定了,因此种种人间悲剧也就不可避免了。革命政权的官方意识形态倾向于认同为革命的理想可以不择手段也并非全部,也有相当的一部分人只不过将革命作为改变个人命运的机会,也不排除有些人,包括革命领导在内将革命作为宣泄个人仇恨或是争权夺利的工具,而革命这种形式制度上的缺陷,更是使一部分人大有可为。可以说包括法国革命在内的一切革命概莫能外。所以人道主义作家对革命无不抱着矛盾的态度,它们一方面赞同改善民众处境的革命理想,另一方面又痛苦于血腥而非理性的革命现实,如果它们非要坚持个人观点,那么在

不宽容,不允许中间路线的革命时代,它们个人命运往往是凄怜的。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即从人生角度对以上的部分观点作了生动的阐述。《双城记》的两个主角应该是厄尼斯和卡顿。酒馆老板娘厄尼斯是受压迫的劳苦人民的代表,她的弟弟和妹妹都被贵族艾弗蒙害死,她因此形成了疯狂的仇恨,表现为要利用革命的混乱杀掉每一个和艾弗蒙家族有关的人,包括其有人道主义思想的管家,其外甥达奈,以及达奈的妻儿。革命就是报仇雪恨,而且是不受限制的滥杀,这是相当一部分受残害的普通民众的态度。甚至有些人道知识分子在深受迫害的时候,也会丧失理智,产生这一想法。莫奈特医生被艾弗蒙陷害,在巴士底狱关了18年,在狱中身心具残,变成了精神病人,狱中他即写到要向艾弗蒙讨回血债,直至他这个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当然当他出狱神志清醒时,其人道思想占了上风,他能够分清敌我,可以接受敌人的亲戚作为女婿。而正是疯狂的仇恨使他付出了代价,他在狱中偏激言论最终使女婿上了断头台,差点断了他女儿的幸福。仇恨使人疯狂,疯狂的仇恨造成疯狂的革命,疯狂的革命最伤害疯狂的革命者,作者通过这两个人的命运丰满的阐述了这一观点。

而卡顿则寄托了狄更斯关于人性的理想,书中无卡顿自暴自弃的原因,我想这是人道主义者反对现实人性的种种丑陋而造成了理想的失落,卡顿从事法律工作,他才华横溢,但看到了太多的尔虞我诈,民众堕落,他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出路,又不想同流合污,争取那些易如反掌的利益,于是不如自暴自弃,甘于被庸才利用。狄更斯通过对这个人物的歌颂告诉我们仇恨对抗仇恨只会使人疯狂,而自己牺牲

利益,它才会带来福音。当然这也是理想主义的想法,绝大多数人都会达到这种境界。所以这种理想主义,也只能是寒夜中的星光。

狄更斯在全书最后回到了基督教,“主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着;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句话在托尔斯泰的《复活》中也被引用,看来基督教的道德思想一直被这些人道主义作家奉为圭臬。

双城记读书笔记2000字

这是一个短暂而又漫长的寒假。说它短暂,因为快乐的时光总像顷刻间的白驹,一纵即逝。而又说它漫长,因为对我这个英文功底不深厚的“半调子”来说,读一本纯英文小说是多么痛苦的事情呐!

较我现阶段而言,读书的基本是将一本书看懂。也就是字词句意通顺,事理情节清晰,文章结构通晓,我要求的并不多,这些也就足矣!至于其根本的文章精髓及文章中心思想,我则只需浅尝辄止,不再深入钻研。或许这是读文章看小说最为忌讳的,可是于我这个“半调子”,看懂一本书已是万幸中的万幸啦!因此这篇读书笔记重点在于总结英语学习方法,而略谈《双城记》本身的内容。

这些日子我拜谒了狄更斯的巨著《双城记》。说来也巧得很,那晚母亲正醉心于一部电视连续剧,情节则是一位英语老师向她的学生们介绍英文小说《双城记》。此时的我正在网上搜寻英文小说,以便陶冶情操、提升文化修养。在空闲暇时能够丰富精神生活,并且能够极大而有效地提升自己的英文水平。恰巧浏览到《双城记》,于是我将其作者和本书的主要内容大概了解了一番。恰逢母亲问我《双城记》的作者是谁,我便脱口说出狄更斯,随即母亲对我很是赞许,当然我满心欢喜。这也就是我平下心来读这本小说的原因。《双城记》读书笔记_双城记读书笔记摘抄

当我真正品味这书香时,我发现这本小说的生词并不是太多。除了从没见过的guillotine即断头台,还有我没记牢的peasant即农民外,我还真没发现几个词是陌生的。看来平时的稳扎稳打是得到回报的,我当然很享受这种过程。试问:若看到的复杂词汇都是自己平时记过的,难道你没有一种成就感汇上心头么?

仔细看来,若将这一句句话翻译成明确的中文,确实有些难度。我常常是看懂了英文的意思,可是却找不到恰当的中文,那种滋味,唉,真是憋得慌。这个毛病也验证了我英文功底的不扎实,中文功底的薄弱吧。我曾看过这么一篇介绍英文学习方法的文章,就是提升英文水平的同时也必须提升中文水平。这样才能达到二者之间的融会贯通,翻译也就难成问题。的确,若英文或是中文只能自己一人理解,那它又怎能称之为语言呢?语言就是人际间交流的工具,翻译的前提就是精通二者。熊掌切好了,鱼也去好了鳞,等着就是蒸掌烧鱼兼得了。 据我所知,一位成功的翻译家,哪个不具有深厚的汉文学功底兼外语水平?譬如俄文学翻译家草婴,即盛峻峰,将托尔斯泰的小说翻译的淋漓尽致。还有著名的文学翻译家傅雷,

他的文学翻译作品多的更是惊天骇俗。前人的光辉挂在那里,你借来找找路也不算剽窃。这里我就总结了一个心得:当读完一章英文之后,再将大师的中文翻译读一遍,对比自己的理解和翻译,陴补缺漏,这真当有所广益了。但千万不要认为只要看了前人的经验你就能得道升天,而只有在翻译中通过对不同方法的捉摸和比较,才能自己摸索出最佳的翻译方法。

不知怎的,在我看完《双城记》后,总有一种莫名的感觉,那就是英文辞藻和中文词藻没法比,可能是我本身文学功底薄弱没能理解吧。但是我从这里就看出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同一句英文可以用不同的词藻形容。这恰恰也反映了一个问题:翻译的方式千奇百变,但都可以用一种方式理解。比如《双城记》开篇: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it was the season of darkness. It was the spring of hope,it was the winter of sadness. It was the year one thousand seven hundred and seventy-five.

这整段介绍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的社会背景。很明显看出这里几乎不存在生词,很容易翻译。但细看它的结构可以发现,运用了排比的手法,将背景渲染的淋漓尽致,展现了一个黑暗阴森的腐朽的贵族统治下的法国。我们可以将其结构还原,用中文排比将其翻译出来,也就是直译:

那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糟的年代。那是光明的时节,也是黑暗的时节。那是希望的春季,也是悲伤的冬日。那是公元1775年。

我们也能这样去理解: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年代。

理解的时候大可以一扫而过而不必深究其意。我想,看一本外语书不只是将其翻译成中文,最重要的还是理解文章的要义。当然我现在还只是个“半调子”,但在不断的锻炼之后,我还是会摒弃最初那浅薄的想法的。

总的看来,读英文小说就得坚持不懈。一部两部其实根本不算什么,一本一本的读下去,英文水平才会有所见长。我个人认为《双城记》最适合初步看小说的人读,难度很小可以增加信心。以上的学习方法更需要贯彻到实处,读书笔记也是经过不断的记录总结下来的。这就是我关于《双城记》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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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读《安静》有感2000字

杭老师

郭富城 - 郭富城

2不管是从别人嘴里听见还是自己对自己的评价,谁都不能说了解自己,旁观者的角度是客观的相对比较清晰透彻,那谁又是跟着旁观者眼中的自己去改变?那反过来说,谁又一直想着谁谁应该怎样改变然后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看到的结果?角度不同高度不同,想法不同罢了!

在我工作的地方,书架的一角,一眼就看到与我性格截然相反的一本书——《安静》。说是截然相反,那是从别人客观的评价加上自己本身的性格特点——我并不安静,比较热闹,能说会道,甚至嗓门大!就是这样的情况,我却有这样的习惯——将自己的经历、想法写下来,将来给自己的孩子看。后来我学会安安静静地沏一壶茶,选择一本书,看上一下午,以此来提高自己写日记的水平,期望着自己写的这些东西能带给孩子正能量。

云朵经过天空的时候是悄然无声的,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但是看到的人知道,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朵云。也是这本书给我的感觉,里面的内容悄无声息地划过我的大脑心房,这个经过很缓慢,最终当云朵消失也只是投进了地球的怀抱。是的,这本书的内容对我多少是有影响的,能够丰富我自己的内心,让我修身养性。而这也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不着痕迹,可能第一印象已经难以改变,时间久了,就会发现以前的存在只是为了验证你以后的变化,不是没有了消失了,而是有了更深的内涵。

这本书让我最有触动的不是告诉你要如何修身,如何安静,如何放下暴躁的心,而是通过很多例子自然而然的让你平心静气,认真地去思考一些问题。记得里面的第二辑——《灵魂的在场》,在这一辑里面主要都是关于人们面对死亡时的各种例子,看上去有点沉重,其实不然。

各种例子都是告诉我,应该正视这些问题。因为所有人生下来就已经预示了衰弱最后死亡,所有人其实都是残疾的,没有绝对健康的人。身体遇到各种情况的时候,哪怕再恶劣,都应该被尊重,要对自己负责,不光是身体,也是思想!最令我记忆犹新的就是有着很多年治疗癌症末期病人经验得医生。有一天,当他翻开《死亡与死亡过程》时,他的认识很自然地发生了一个转折,用他的话说,他到那时为止所认同的医学常识被轻易地推翻了。他从一开始就用常人的思维思考,觉得应该用瞒着癌症晚期的病人并且和病人的家属不断的安抚病人的方法来争取癌症患者每一分每一秒,可是当癌症患者看到自己的病情并非如此时陷入了深度的恐慌,开始怀疑那些虚假的说明和空洞的鼓励。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和讨论这件事,唯有当事人被排除在外。一个问题也随之产生了:那个即将死亡的人究竟是谁?最终这个医生得出结论:病人有权知道与自己的生命有关的重要信息,有权决定怎样度过生命最后的时光。在被告知了真想以后,病人诚然会感到绝望,但这种绝望要比那种因为被欺骗然后又识破欺骗所感到的绝望要好得多,他至少可以由于受到信任而产生出自己面对的尊严感和勇气,并且又可以在坦诚的气氛中与医生和家人进行正面的交流了。有的时候为病人争取每一分每一秒其实也是对病人的折磨,因为病人时刻被病魔折磨着,那想想安乐死有时候或许会让病人更加容易接受,固然亲人痛苦,可是患病的是患者而不是患者得亲人!后面就继续写了作者在其他书籍上看到的类似例子的感想。

我也是通过作者周国平所描写的有感而发,我从这一辑看到的是满满的正能量,正因为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必须要去面对的问题,比如婆媳关系,比如面对自己的另一半,()比如面对自己的事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需要自己用怎样的心态和高度去考虑问题,然后化解问题。周国平正是通过不同的例子,告诉我正视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去选择让当事人都能够接受的方法,这个时候就不需要隐瞒,需要的是适当的合理的沟通。在思考问题的过程中,会发现,自己的高度在摇摆,是更高了,还是更低了。没人可以准确地说看书就一定是好的,自己观念的变化可能就在一瞬间,可能需要试验过之后才能产生化学变化。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些也只是我的理解,文学本就没有正确答案,可能有人会说我看到的只是表面的,说我根本不了解这本书要表达的意思,也可能有人会说我的年龄不该这样去理解,一知半解却又理解得过于深奥把自己都绕糊涂了,当然也可能有些人会觉得我是不是有过一些不一样的阅历才有了这些见解等等。我记得相声界有名人物郭德纲在接受采访时说过,阅历跟你的年龄无关,阅历只跟你经不经历有关,有的人十五岁就经历了一些事,所以他懂了,随着年龄的增长,会有更深一步的理解;有的人五六十岁了,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事情,那他就不会真正明白去感同身受,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解读这样的经历。

而我,以后的路还很长,不管以前如何,认可自己的不认可自己的大有人在,这些都像云过天空一样,我都会听,随着我理解能力的提高,突然有一天我经历了发现别人已经经历过才跟那时候的我说些自己的见解,然后会有更深的理解以及觉悟;可能别人也没有经历过,没关系,也听,因为或许有一天真的用上了体会到了,那这种有预见能力的人更值得敬佩!

正因为不对任何事情的过于执着,才有更多的精力去面对去思考该思考的问题。既然没有达到这种高度,那就以白居易"东舟西舫悄无言,惟见江心秋月白"的心境继续自己未完的阅读,从行为肢体语言去感受灵魂的在场。

第三篇:读《极花》有感2000字

17汉语国际教育

陈佩君

《极花》是贾平凹的2016年发表的长篇小说,写了一个从乡村到城市的女孩胡蝶,从被拐卖到出逃,最终又回到被拐卖乡村的故事。故事以被拐卖妇女胡蝶的全息体验方式表现一个贫困农村地区的怪异:媳妇都是买来的,人贩子在村里成了座上宾,石女在村子里随处可见,一群愚昧的人之中居然有一个老去的智者,极花及其罕见而珍贵,血葱优良却因盛产而滞销。作品从拐卖事件入手,最终指向是当下中国最为现实的贫困农村男性的婚姻问题,具有震撼人心的现实冲击力。

《极花》作为小说的题目,寓意深远,神秘气息浓郁的极花是小说村子里的一种植物,跟冬虫夏草有点像,但又不是,极花是这个贫穷的村子稀少而珍贵的存在,就像这个村子里的女人,村里的人拿着卖极花的钱去买媳妇,卖了极花买极花,当极花越来越少他们越来越穷的时候,他们该如何生存?继续种地,花更多的钱继续买女人,这听起来像是罪恶的循环,但是,他们还能怎么办?血葱就象征村里那些大龄男光棍,靠一抔黄土就能生长,强壮健康却没有出路。贾先生在后记中说道:“我关注的是城市怎么样地肥大了而农村在怎么样地凋敝着……那里坍塌了什么,流失了什么,还活着的人是懦弱还是强狠,是可怜还是可恨,是如富士山一样常年驻雪的冰冷,还是它仍是一座活的火山。”

首先说的是小说的女主人公胡蝶,胡蝶从农村出来,梦想着变成城里人,哪怕是栖身在收破烂的贫民窟里,她也希望按照城市人的审美标准来要求自己,她喜欢高跟鞋,喜欢小西服,喜欢房东的儿子,她向往的未来的生活。可是这个美好的梦想在胡蝶第一次出去找工作的时候就破灭了,她稀里糊涂地被人贩子卖到了中国西北一个叫不上名字地村子里,偏僻,贫穷,无望。可能有的人会认为,如果一开始胡蝶但凡有一点分辨能力,就不会上了人贩子的当,就不会发生这些悲惨的事,但是不去的话,弟弟的学费怎么办,母亲还在收破烂,而她自己想要像城市人一样生活,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的权利,这有错吗?或许在十年前出版的《秦腔》里就借村子夏君亭之口道出了原因:“农民为什么外出,他们背井离乡,在外看人脸,替人干人家不干的活,常常又讨不来工钱,工伤事故还那么多,我听说有的出去还在乞讨,还在卖淫,低声下气地乞讨,谁爱自己的老婆孩子卖淫?他们缺钱啊!”管仲在《管子?牧民》里说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一个人连生存都无法保障的时候,你是无法想象他会做出什么选择来。

然后是智者老老爷,老老爷的是代表儒家的文化系统,他会给村里面所以的人起名字,会给他们编五彩绳,会给他们送代表一切生活愿景的字,胡蝶说:“这么个偏远龌蹉的村子里,有这么奇怪的人,我觉得他是那么深拙又精神,普通又神秘,而我在他面前都成了个玻璃人。”初知胡蝶的名字,他说了一句胡蝶是前世的花变的,这与极花不谋而合。他教胡蝶看星星,不知道是安抚还是希望,等到她终于看到了星星,她也就完全接受了她属于这个村子的人的事实,胡蝶看到的两颗,代表她和她的孩子,这里就预示小说的结局。

我认为老老爷是整个故事的一个隐形悲剧。他所代表的儒家文化在村子里无处不在,村民表面上是感激的,但实际做法确是南辕北辙,在他们看来,媳妇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而是用钱买来的,像牛马一样是一种生产和劳动工具,生产孩子和粮食。老老爷在村子里生活了一辈子,到老了都没有一个继承者,他的死去,也许仅仅只是儒家文化在这个村子的消亡,而是就算无能为力,也再无一人有思想切愿意去改变他们,这比极花的消亡更让人觉得悲哀!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胡蝶说:“这不是我待的地方!”而她所谓的丈夫黑亮说:“待在哪儿还不都是中国。”是啊,这就是中国,我们以为社会一直在进步,但很多人可能都意识不到,城市文明的发展是以侵略农村为基础的,它掠走了老人的子女,孩子的父母,最可悲的是,那些拼命出去了的女孩子已经不会再回来了,因为是就女孩被人瞧不起,甚至不能接受教育,她们忍受够了,没有希望的地方还有待下去的必要吗?如果一辈子都留在那里,那么她们的孩子也将重复着她们的悲剧,最重要的是,她们不必担负厚重的家族观念,不必到老了还是要回到那个出生的地方死去。《极花》展现的就是这个非人的农村世界讲不出口的话,为什么女人出去了就不再回来,这不该是所谓的女权主义为资本主义的辩护。为什么城市里多少多少的性都成了艺术,农村的男人却只是光棍,只能对石女又摸又亲,农村出去的男人没有资本也没有能力,现代资本主义也救不了他们,他们还是得像蝼蚁一样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悲剧就是把美毁灭给人看。胡蝶终于还是被解救了,但是当那些城里人在孜孜不倦地歌颂着解救她的英雄时,胡蝶在一遍一遍地给他们讲述她的遭遇,在他们用笔去重重地谴责那些罪恶的人贩之后,这件事就算结束了,没有人说一句,别怕。胡蝶的心理压力无人可说也无处可说。胡蝶哑着嗓子说:“我有娘了,可是兔子却没了娘。你有孩子了,我的孩子却没了!”胡蝶恍惚又坚定地回到了那个村子,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小说这种亦真亦假的写法,实际上是胡蝶的心理映射:那就当没有人来过吧,那样不会多一层痛苦。我看到的,不是胡蝶深沉的母爱,而是,屈服,屈服现实,她改变不了被拐卖的事实,她永远不可能做回当城市人的梦,而这,更加深了小说的悲剧性,被拐卖的妇女最终选择在被拐卖的地方生活!这使拐卖有了一丝合理性,就像訾米说:“我只是个人样子。”就像麻子婶说的:“在夜里我哪瞌睡就睡在哪儿。”当一个人产生心理认同时,她是不会想着去改变什么,她会理所当然地接受着,并乐此不彼地重复着这样的悲剧。

人走了,他说,又回,回到那里去了。我试着把一切都掩去。

点评:

从整片文章可看出作者较强的文字功底,还有一定的逻辑能力,整体框架很稳;内容繁多但不给人一冗长、拥挤之感,段落处理、内容安排得当,不失为一部好的作品。

同时文章能够事先交代好故事的基本框架,给了读者一个基本的印象,从而引导读者进行阅读,这一点是许多人未能做到的。

但还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句子过长,注意长短句结合。能够用简练的语言道尽的,尽量用。这样可以显得文章的语言更为凝练。

作者的文章质朴,没有华丽的语言雕饰,以“我手写我心”,但希望能够再增加多一些“诗性”的语言,使文章更为灵动化。期待作者更好的成长!读贾平凹《极花》有感贾平凹经典语录贾平凹的《废都》读后感

第四篇:读《边城》有感2000字(精选)

读《边城》有感2000字

红袖

近日,利用陪老妈的闲暇时间,读了沈从文的小说《边城》。

这还是第一次读沈从文的作品。感觉读来有一点拗口,有一点生涩,语言上多多少少有一点林语堂的风格。这篇小说中,较我们当代的文章也多了一些生僻字,比如:岨(JU一声,指带土的石山);圮(PI 三声,塌的意思);峒(DONG三声,茶峒:苗语,指汉人居住的小块平地。);傩(NUO二声,傩神:有的少数民族信奉的神。傩送:小说里面船总的次子,意思是这个儿子是傩神送来的。)

作为白话文的先驱,他的这些行文特点是非常容易让人理解和接受的。但是,通过比较,就愈加崇拜鲁迅先生了。同为一个时代的作家,同为白话文的先驱,鲁迅的文字就更加流畅、生动,并且或辛辣或风趣全由自己,游刃有余。

有人将《边城》誉为现代版的“世外桃源”,的确,在这篇小说里面,对于湘西边城自然环境的描写,对人物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描写,无不表现出当时的那种舒适、怡然、“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淳朴民风。老船夫有官府给的每个月七百块就十分满足了,如若过渡人觉得他挺辛苦另给钱,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肯收的;白塔倒掉后,在河边放了一个用大竹筒做的开口募捐箱,村民以及过渡的人都主动向里面扔钱。这两个细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之与当下人们的唯利是图、诚信缺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篇小说最让我触动的是:一群善良的人在一起,却倍受伤害。这到底是谁的错呢?

在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也倍受煎熬,替故事里面的人物着急!有什么想法有什么话咱就不能直说吗?!

如果是搁在现在,按照当代年轻人的处事方式,可能翠翠、傩送、天保,都不会这么矜持和受尽折磨,他们也许早就明明白白地把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了。在过去的那个淳朴年代,人们都很内敛,尤其是涉及到情感的,更是难于启齿。所以,为了表达爱情,很多民族发明了用唱山歌的形式来表达。但是,可惜的是,在这篇小说里,傩送的山歌恰被熟睡中的翠翠错过了……而谁又承想,自那夜之后,傩送也再没有了唱山歌的条件和勇气……

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现在年轻人的表达方式。不要说男性,即使是女性,也会大胆说出自己的爱。

但也许,故事是必须有这样产生误会、误解的条件才可以称之为一个吸引人的、可以流传下去的好故事的,是所谓“无巧不成书”。写作者也必须是靠这项制造误会的能力来骗取读者和成为一个伟大的作者。

书中,作者并没有用强烈的笔触来描写最后的悲惨,但你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悲剧!随着故事的进展,你觉得你的心在慢慢地被剥蚀,它疼得不厉害,但是它在持续地疼,为故事中的那些无辜的善良淳朴的人们!

如果非要为这个悲剧找一个元凶的话,也许就是最爱翠翠的那一个人——爷爷了。他是连接翠翠、傩送、天保和顺顺的那一个人,他是最早最清楚每个人想法的那一个人,明明可以把这一切都早一点说清楚的,但是为什么就这么不爽利呢?

看了这篇小说,我愈加感觉到人与人之间沟通的重要性。无论是之于感情,还是别的什么,有话直说,好吗?老百姓常说一句话:“我不是你肚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你怎么想的?”有什么想法你不说,光靠别人去意会和猜,别人怎么会达到百猜百中呢?或许,有的时候需要委婉、意会,但是,有话不直说,造成了多少误会,耽误了多少事!观《肖生克的救赎》有感

飞鸟

路旁的合欢树已经高过了阳台,夏日里,蝉虫鸟雀的声音总是不绝于耳。不知是饿了、还是累了,几只灵巧的鸟儿总是猝不及防地撞到窗户上,发出砰砰的声响,惹人怜爱。

鸟的种类数不胜数,而平日里常见的也不过麻雀、大雁、乌鸦等这些。麻雀算是最聒噪的吧,整日和着蝉声,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早晨可以做闹铃,中午可以当摇篮曲,晚上稍微唱两句倒也安静了。大雁总是那般遥不可及,每一次只能仰着脖子,惊叹他们整齐划一的队伍。乌鸦可谓人见人厌,犹记得鲁迅《药》中所写到的,那只坟边的乌鸦,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然后忽然“哑——”的一声大叫,果真是既惊悚又晦气。

喜欢飞鸟,之所以这么说也不无道理,毕竟鸵鸟也算是鸟类的一种。庄子曰:“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故九万里则风斯在下矣,而后乃今培风;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者,而后乃今将图南。”这是说大鹏鸟凭借风力得以飞翔,虽然大鹏鸟因为依仗外界的力量,而无法达到逍遥的至高境界,但至少它不惧艰险,坚持着飞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在庄子笔下,学鸠不具备大智,因为其自身大小的限制,想来它大概与麻雀一般,在枝头飞翔、嬉乐,它无法飞到更遥远的天际,但谁又能说它不曾追寻过自己想要的那片天空呢?万物皆有其存在的价值,故也都有其追求自由的权利。

井底之蛙受到环境的局限,只能看到头顶的蔚蓝。池中之鱼,因为外力的缘故,无法游到大海,只能成为刀俎下的鱼肉。人类虽说智慧,但相比于茫茫宇宙而言也不过是一颗颗小小的沙粒。但“我思故我在”,虽说圣人的逍遥境界多数人难以抵达,但知识的力量、智慧的背囊,可以给平凡的人带来至少片刻的逍遥自由,就像飞鸟翱翔在蔚蓝的天空。在《肖申克的救赎》中,“银行家犯人”安迪通过自己的智慧换来冰凉的啤酒,大量的书籍,甚至逃出了监狱。就像是笼中 的鸟儿飞回了森林,安迪也找回了自己的那份自由。

在很久很久以前,人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消遣,整日喝喝小酒,看月亮数星星,那时的人们就想要是能像鸟儿一样高飞就好了。在很久很久以后,人们有了飞机,可依然希望能够像鸟儿一样飞翔。李宗盛创造《我是一只小小鸟》,以鸟来喻人,希望可以寻觅到一个温暖的怀抱。容祖儿歌唱《挥着翅膀的女孩》,写一个女孩似沙鸥一样勇敢的来去天地间。这么多年过去了,人们总是希望像飞鸟一样,有一双可以飞翔的翅膀。可能就像杜甫所说的那样“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只有站在高处、飞向高处才能够看到更多更美的风景。

鸽子是和平友好的象征,在我看来飞鸟便是自由地象征。人们追求着自由,尽管不能飞翔,但若装上智慧的翅膀,同样可以到达远方。可谓:用自由之思想到自由之远方。

不知不觉,枝头的鸟儿已经安静了不少,夕阳中,它们扑棱一下,在空中欢快的滑翔……

第五篇:读《空山灵雨》有感2000字

乐逢隆

编者按:

《空山灵雨》是许地山唯一一本散文集,其文字也如同题目一样质朴清丽,但又蕴含着厚重的主题。围绕着生本不乐和爱如潮汐的两极情境,随处可见哲学与宗教的影子。本篇文章作者梳理了怎样体现了生本不乐的意象,再用社会学分析它为何生本不乐,鞭辟入里,意味深长。

许地山的《空山灵雨》一书,透露的是生本不乐和爱流潮汐的两极情境。这两极情景相辅相承,并不冲突。生本不乐引发许地山对于身边人事的爱意珍惜,而因这种大爱,在失去后便使他痛苦万分。此外生本不乐还与许地山所经历所看的社会,宗教思想等有关。他书中的种种意象皆有透露,展现的是人的无力与未知的恐惧。

首先,是人们在自然命运的压迫下的种种悲剧,许地山将人生无力反抗时代大洪波的命运赋予在了自然界万物身上。《蝉》中湿了羽翼的蝉不能飞,又被一滴露水滴落树根,面临着被蚂蚁蜜蜂吞噬的命运。《梨花》中梨花在人为的摇动下飘落,无处归根,亦是无力反抗外界的压迫。《俄罗斯兵》中老奶奶无力反抗大兵,荔枝同样也只有被吃掉的命运。《辍网劳蛛》中写道“人生如同蜘蛛结网,破了又结,结了又破,或完或缺,只能听其自然罢了。”在时代的大背景之下,个人是渺小无力的,固然可以呐喊出自己的声音,但能否被听见,能否起到作用就另当别论了。对比余华的《活着》中的福贵,同样是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地死去,如头牛般麻木地活着,无力改变。而一旦我们想要改变黑暗浑浊的社会,我们就会如胡适先生所说,得到好人应有的下场——那就是如《兄弟》中踏实勤劳的宋钢一般被视为异端,被放逐到外太空。还有坚强的祥子,只想有辆自己的车独善其身,对生活还有美好的向往。结果呢?与社会大染缸同流合污。这些都说明了在时代洪涛之下,人的命运只有顺从。

其次,生本不乐除了体现在自然界的压迫无法反抗之外,还有因人对于生老病死的无法控制而带来的恐惧。《鬼赞》中,在变为骷髅后,可不被凡尘所恼得以永恒。若说许地山在其中表达的思想尽是礼赞死亡?其实不然。我认为这不妨理解为一种安慰。许地山宽慰世人生前别总想着苦恼之事,要及时行乐,死后没有了烦恼,没有了味觉、触觉等等的一切感受,莫把时光空费在烦恼之事。其中蕴含的是积极入世的态度。同时为了减缓死亡的恐惧,许地山美化了骷髅,赞美死亡,说死后一切烦恼随风去,是大自在大洒脱,也是在宽慰世人对死亡之恐惧。

全书整体的情感主线便是抑郁愁怨,从这本书的书名便可初窥一二。“空山”意象,体现的是一个人在一座寂寥无人的山中,氛围是凄清幽凉的。“灵雨”意象在开卷底声有提到“我独对着空山,眉更不展;……想起前事,我泪就如珠脱串。独有空山为我下雨涟涟。我泪如急雨。”从中便知,题目的灵雨就是作者的眼泪。是许地山心中的烦怨太过沉重,故箭折淹没赤县。有学者认为这淹没的赤县是当时人们集体的愁怨积成的海。这具体是何人提出的我记不太清了,但是我认为,许地山一人的愁怨便足以淹没赤县。许地山的创作角度是审视社会。同情弱者,又亲眼目睹社会之不平,其泪包含他自己的,还有当时社会民众的。再者,在当时能如许地山般站在生命精神制高点看清麻木生活本质的有几人?大多只是为生存而劳碌奔波、麻木不仁地过活而已。

那么对于许地山来说,为何会生本不乐?

首先,是其人生经历。他的父亲一生颠沛流离不得志,其父对许地山说的落花生的故事,看上去是教导许地山要做个有用之人,但何尝不是自己人生的写照呢?直到晚年才被朝廷重用,政府却腐败,他只是一颗小花生——固然有用,但他的清香和美味对腐败的大地毫无用处。许地山跟着他父亲到处奔波,见到了台湾失守,官府昏庸等等诸多负面景象,自然对当权者心怀痛恨,对底层民众心怀怜悯。看到了世间种种的不乐。

其次是宗教。许地山要救世,普通常规的方法前人都已用过,所以他尝试用宗教。基督教中的“受难救世”,佛教中的“苦,集,灭,谛”等都不同程度影响到了许地山的生本不乐思想。沈从文曾经这样评价许地山的作品:“把基督教的爱欲,佛教的明慧,近代文明与古旧情绪,糅合在一起,毫不牵强地融成一片。”许地山的有感于人类的不平和人生(而)走入宗教,本质是一种忧患意识,并非将信仰寄托在虚无的迷信之上。不是避世,是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入世精神。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便是许地山的爱情。他的第一任妻子林月森于1920年逝世,这对他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这部小说中有许多记录他和妻子的日常生活的情节。《笑》中“良人,到底是兰花底香,是你底香?让我闻一闻。她说时亲了我一下……”“笑”这个意象透露的是幸福美好,也能透出书本让读者微微一笑,向往那样平淡有趣的日子。还有《香》中“唯有爱闻的香不是佛法……不明白么?因为你一爱,便成了你的嗜好;那香在你闻觉中,便不是本然底香了。”这是妻子以佛法来阐述对于爱的理解,世间一切皆可为佛法,唯有私欲的爱不可。《愿》中“这样底荫算什么?我愿你作无边宝华盖,能普荫一切世间诸有情……”用“宝华盖”、“如意手”、“净明珠”等意象表现出妻子对许地山的大爱。他的女儿许燕吉说:“我觉得我的父亲跟他的第一个妻子感情更好。”而许地山自幼生活在有妈祖文化(女性崇拜)的闽粤地区,与妻子情深意笃,林月森的死自然对他打击巨大。1921年,许地山在作品中为妻子写道:

“妻呵,若是你涅槃

还不到无余

就请你等等我

我们再商量一个去处

如果你还要来这有情世间游戏

我愿你化成男身,我转为女儿

我来生,生生定为你妻

做你的殷勤本二

直服侍你

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爱流汐涨》中,后天是孩子母亲的百日(时间并未冲淡哀伤),他的父亲便愁思万千。“乐声远了,在近处底杂响中,最刺激孩子底,就是父亲底抽噎声。……孩子睡着了,屋里只有些杂响伴着父亲发出的哀音。”通过屋内屋外,孩子与父亲的对比,更深层次的哭,来写出许地山对亡妻的悼念。前文中的生活情趣描写的越是美好,这篇读来便越是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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