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入驻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流程
1、现场三通一平:申请临时用水开口(生活、施工用水) 申请临时用电
建设施工围墙
2、办理土地证
3、办理土地规划许可证
4、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5、进行地质勘查,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勘查报告。
6、委托地震检测,出具“地震评估报告”
7、进行初步设计
8、进行施工图设计
9、委托建伟施工图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缴纳审图费、散装水泥押金
10、规划审批图纸存档,用于办理各项手续
11、监理招标、合同备案
12、施工招标:需“建设单位招标工程管理会签单”盖章,劳动保障金、民工保障金。合同备案
13、委托消防大队消防图纸审核: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工程项目定点意见书、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等级表,取得“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14、办理工程管理手册(登记表:由监委、劳保、审图、开发办、监理备案、质检、安监等12部门盖章)
15、办理“建设单位招标工程建筑管理会签单”,办理“淄博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联系单”,并交纳以下费用:
A、已办理缴纳劳动保障金 B、已办理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C、工程交易费 D、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E、综合开发管理费
F、安全防护文明村是非,取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审核意见书”
16、办理报建证
17、办理开发许可证
18、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9、办理安全施工措施检查备案手续 20、办理施工许可证
21、办理城市绿化规划许可证,委托绿化设计
22、办理人防异地建设许可证
23、办理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办理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
24、办理防雷检测登记手续
25、办理墙体节能检测手续
26、办理档案报送责任书
27、办理雨污水排入城市管道责任书
28、办理天然气申请,委托天然气图纸设计
29、委托电业局配电房电力设计及施工,电力开口 30、自来水开口
31、采暖开口
32、委托有线电视设计、开口、施工
33、委托电话、宽带施工
第二篇:项目管理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及相关所需资料
一、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一)、项目建议书
对于工程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是建设项目必备的程序之一,目的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也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应由建设单位将编制好的项目建议书向发改委申报批复,其内容包括: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项目实施方案;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报送材料: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其流程为: 建设项目选址报告;示范文本
关于XXX项目选址意见许可的申请
临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拟在XXX区域建设XXX项目,具体四址为:东邻XX,西邻XX,南邻XX,北邻XX。项目总用地XX亩(XX公顷)。该项目概算投资XX万元,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已经临渭区经济发展局批复,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建设项目拟选址示意图(需示意清楚项目四址及尺寸)。
(三)、建设用地预审
到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需要报送的材料为: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4、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5、规划图。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
到环保局窗口办理,需要报送的材料为:
1、《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
2、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
3、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研究工作的依据;
2、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实施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
4、项目设计方案和协作配套工程;
5、建设条件和选址方案;
6、环境保护、防震、防洪等要求及其相应措施;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8、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编制完成后报送主管部门进行批复。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条件及施工现场、施工队伍、施工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一)、办理报建备案手续
项目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可持已下达的立项批文,到住建局领取《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申报表》和《基建手续鉴证表》,按要求填写,连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件(复印件)到住建局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及报建登记手续。 报建所需申报的材料有:
1、《报建表》;
2、立项文件;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资信证明;
5、投资许可证。
建设单位必须在报建后开工前向受理报建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批手续,领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书。建设单位在办理完工程报建备案后即可在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队伍和施工队伍。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委托规划设计部门编制总体规划图及总平面图,然后报规划局审核。规划局可据此核定用地面积,确定用地红线范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接着向国土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办理拆迁安置工作。到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三)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设计条件书的要求,委托建筑设计部门编制设计方案。
一般建设项目(包括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等),设计过程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对技术复杂而又缺乏经验的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的内容依项目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变化,一般来说,它是项目的宏观设计,即项目的总体设计、布局设计,主要的工艺流程、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设计,土建工程量及费用的估算等。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是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基础。初步设计(包括项目概算),根据审批权限,由发改部门委托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由发改部门或会同其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按以下条件实施: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原件1 份,限需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如申请人认为项目属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类项目,而规划部门把握不准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室外综合管网设计); (4)、彩色渲染图和建筑模型等(1 套,限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大型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申请人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涉及消防事项的审查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 份)。
2、涉及防空地下室设置事项的审查(涉及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
(1)《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书》(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
3、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项的审查(涉及危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附电子文档);
(2)建设项目对市政设施安全影响技术报告(1 份,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或由工程的设计单位编制,无固定格式)。
(四)、初步设计审批
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人应先将初步设计图纸提交主办部门预审,主办部门收件后,应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自收件之日起 10 日内出具合格或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出具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的,主办部门应一次告知当事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按照主办部门的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图进行完善,直至预审合格。预审合格后,再向主办部门提交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材料。
主要报送如下材料: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2、初步设计图纸(经主办部门预审合格,下同);
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
4、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附件;
5、工程勘察报告及其质量审查合格意见;
6、依法应当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应提供招标情况备案书;
7、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8、勘察设计合同。 公安消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初步设计图纸(结构专业图说除外)。 气象部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核准表;
3、设计单位和人员资质证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4、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施工设计图及相关资料;
5、设计中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6、当地部门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表;
7、合同书。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时,应装订成册提供到气象局。
(五)、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报送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总投资概算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
1、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的项目初步设计全套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2、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概预算编制资质单位的项目投资概算表;
3、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六)、施工图设计审批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施工图报上级住建部门审批,然后由上级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细的建筑、安装图纸。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必须委托由施工图设计资质的审查单位审查并加盖审查专用章后使用。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还必须经有权审批的部门进行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同时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手续,可到招标办组织办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招投标手续,并向财政交纳相关建设费用。
申请人还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由规划部门单独审批: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施工图(2 份,附电子文档,建筑工程限于建施图);
3、土地权属证件(复印件1 份);
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原件 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5、年度计划文件(原件 1 份;
6、高切坡、深开挖的论证意见(原件1 份,涉高切坡、深开挖的建设项目)。
(七)、建设单位招投标
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持立项批准文件等有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备案手续并提交资料目录,包括:
1、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备案表(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立项批复或备案手续(复印件1 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 份;
4、满足施工要求的建设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1 份;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复印件2 份; 之后,招投标将会按如下过程进行:
1、报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需要的资料有:(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资信证明;(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
2、 确认招标方式;
3、 填表;
4、 由住建局将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项目报政府审批;
5、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报招办备案;
6、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答疑等;
7、 开标:发出招标文件 20 个工作日后方可进行开标。
8、 中标结果公示。(2 个工作日);
9、 发出《xx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备案意见书》。(政府报建大厅);
10、 由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11、 签定施工合同。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 日之内);
12、 缴费:(1)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1、经规划部门审核的建设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结论意见
3、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方签订的合同
4、勘察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设计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监理单位资质、中标通知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文件和资格证书
5、施工单位资质、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任命文件、注册建造师证书;
6、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资料;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资料
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银行拨付票据;
9、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备案手续;
10、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两份);
11、五方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八)、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立项文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合同(原件);
6、监理合同(原件);
7、安全质量监督书(原件);
8、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件;
9、五方责任项目负责人的法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10、银行出具的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原件(属政府投资项目的,可提供当地政府或财政部门的资金文件);
11、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吴珂珂 2017年2月6日
第三篇:手续办理流程
煤矿建设项目前期主要手续办理资料清单及流程
资料清单
一、办理项目“路条”所需资料:
1、矿区总体规划批复
2、列入煤炭工业“十二五”开工项目
3、探矿权证
4、资源储量备案证明
5、项目申请报告
6、省/自治区政府资源配置批复
7、关于申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
二、在取得路条后需要向发改委提交的资料:
项目核准请示文件、矿区总体规划批复、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地质勘探报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意见、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项目选址意见、节能评估报告批复、水资源论证方案审批意见、地质灾害评价报告批复、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批复、安全预评价报告批复、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批意见、文物部门出具的同意函、供水、供电、运输协议、银行贷款承诺函等共计十八项文件。
三、办理采矿证所需资料: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采矿权申请人企业和个人证件、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材料、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土地复垦方案审批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核准文件、申请范围拐点坐标、交纳矿业权价款证明
四、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资料: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交纳土地契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土地办理申请登记表、交纳有关费用)。 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国土资源部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国土资源部在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后,应出具加盖采矿登记专用章的书面通知书决定不受理的,要说明理由。
二、审查与决定
国土资源部在受理申请后的规定期限(采矿登记项目四十日,需要专家评审及下一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协助审查的时间除外)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的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决定通知书或颁发采矿许可证。 国土资源部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
采矿权申请人应按国土资源部采矿权登记审批权限,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审查。
(二)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
(2)地质工作概况;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有合适的比例尺,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各拐点之间以直线连接,以下所提及矿区范围图均相同要求);
(4)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
矿山企业应提交有资格的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国家出资勘查的,还应提交地质报告的审查批准书。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砖瓦砂石、粘土的,应提交相应的地质资料。
3.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4.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
(三)划定矿区范围
国土资源部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对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复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等进行审查。省级采矿登记主管部门应协助国土资源部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正式书面调查意见。国土资源部在划定矿区范围时,应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1.对矿产资源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
2.矿山建设规模、服务年限要与申请开采的储量相适应;
3.矿山建设体现规模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方针;
4.保护已有探矿权、采矿权人利益。申请人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其地面投影或地表塌陷区与已设立探矿权、采矿权的区块范围、矿区范围重叠或有其他影响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批矿区范围时应以不影响已有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权益为原则。一个矿山原则上只能审批一个采矿主体。不能违法重叠和交叉设置采矿权。审批意见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同意开采的矿种、储量及矿区地理位置;
(2)以国家标准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标明坐标的拐点数及开采深度);
(3)对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意见和要求(包括矿山建设规模、矿山预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综合回收等方面的要求);
(4)矿区范围预留期限;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批意见须及时送申请人,抄送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等。
(四) 矿区范围预留期限
1、 矿区范围划定后各级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该区域不再受理新的采矿权申请。矿区范围预留期:大型矿山不得超过3年,中型矿山不得超过2年,小型矿山不得超过1年。
2、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做的主要工作:
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并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须由合法的评估机构对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采矿权价款经确认后,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采矿权价款的处置。
3、矿区范围划定后,采矿权申请人,应每半年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通报矿山建设项目和企业设立的有关进展情况。采矿权申请人逾期不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未领取采矿许可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申请,矿区范围不予保留,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该矿区范围内受理其他采矿权的申请。
三、采矿登记
(一)采矿登记申请
采矿权申请人应按国土资源部采矿权登记审批权限,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审查。
(二) 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图名为矿区范围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拐点标定,有合适的比例尺,并附坐标表,矿区范围要标明拐点号并用标记明显的直线连成封闭多边形);
3.有设计资格的单位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批准书;
5.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6.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还应报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及处置的有关资料;
7.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矿山建设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准意见书。
9.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10.储量评审报告及批准文件。
11.申请海域采砂的,还应提交海域使用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12.非企业型探矿权人设立企业申请采矿权的还应提交包括有关探矿权转让批准文件。
(三) 审批
1、国土资源部在收到采矿权申请人报送的采矿登记申请资料并确认受理后,应组织对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采矿权申请人应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修改或补充。
2、国土资源部做出审批决定后,同意登记的,应通知采矿权申请人交纳有关费用后,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同意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将申请登记资料退回。
(四)通知和公告
国土资源部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告,并可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
第四篇:用电手续办理流程
设计、项目部手续办理流程
一、用电申请阶段
1、业主提供委托书、委托我单位进行手续办理和施工;
2、业主提供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3、项目规划红线图(规划局盖章);
4、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规划局盖章);
5、业主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业主向电业局申请用电负荷(用途);
7、客户用电登记表、高压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申请表;
8、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或业主代表联系人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9、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填写好,业主方出据申请书、委托书、介绍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均需加盖业主单位鲜章,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递交电业局客户中心大厅,大厅受理后在规定期限内传递至用电方案堪查组。
二、用电方案勘查和确认阶段
1、经办人与项目供电方案勘查组取得联系,到项目地进行勘查;
2、电业局各部门与客户中心审核供电方案,出据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
3、在客户中心拿到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后,协调业主盖章确认,返回客户中心;
4、电业局出据正式的供电方案通知书;
5、项目容量较大情况下,需要建设开关站的,在供电方案下达后立即进行开关站建设协议的签订审批工作(供电方案勘察组)
三、设计、审图
1、供电方案下达后,由业主进行设计单位委托,并填写客户电气设计委托书;
2、图纸设计出来后,填写客户受电工程图纸审核申请单;
3、有外部工程或开关站工程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同时报审;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盖鲜章,自建开关站用户,需提供开关站建设移交协议;
5、资料备齐后交大厅;
6、协调客户中心审图组进行图纸审核;
7、初审后图纸有问题的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审;
8、复审后,准备四套蓝图,并装订成册,请客户中心在图纸上盖章,并出据图审合格意见书;
四、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及开工报告施工
1、填写客户电气施工委托书,业主方和施工方盖章;
2、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图纸合格意见书业主单位盖章后递交客户中心;
4、业扩工程开工报告;
5、业扩工程开工报告客户中心同意后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
6、中间检查、复验报验单,对隐蔽工程请验收组现场验收;
7、出据现场中间检查、验收合格意见书。
五、定值计算和竣工报验
1、填写定值申请书让业主盖章;
2、画定值保护简图,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3、准备系统图复印件(高压柜);
4、供电方案通知书复印件;
5、将1—4项资料准备好报电业局调度局方式科,进行定值计算;(临时施工用电,一般不做定值计算);
6、填写客户工程竣工报验申请书、业主加盖鲜章、施工单位盖章;
7、中间检查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8、工程竣工图纸(施工图、电业局审核合格后的图纸)
9、客户新、扩(改)建设备加入运行申请及批准书,盖业主鲜章、施工单位鲜章;
10、高压供电合同草签本;
11、继电保护电值单;
12、调试报告;
13、电能计量装置强检报告(高压设备互感器强检报告由设备厂家提供原件、)用户工程配表后需要的互感器在计量中心检测后,出据强
检报告原件。
14、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15、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
16、缴费票据(预付电费、负控终端费用、临时接电费、高可靠费)
17、IC卡购电结算协议签订;
18、预付费交费及银行回单;签定开户移交协议;
19、若有电缆新投,提供电缆试验报告(外部工程、电缆试验报告、由电业局城网所、电缆提供、计划发展科签字)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交客户中心大厅。
六、竣工验收及办理投运手续
1、协调验收组现场验收、
2、出据验收合格意见书、协调业主盖章,并返还验收组;
3、签订供电合同后,用户自备发电机的,签订自备发电机协议;
4、客户中心合同审批;
5、验收组出据配表单;
6、出据工作票、负控终端、调度局、城网所;
7、投运大单签字、验收组—客户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营销部—调度局;
8、协调城网所搭头、开关站工程协调调度局投运;
9、计量中心领表;
10、协调属地供电局装表通电。
户表办理流程
1、是农迁房的项目,在审图意见合格后,填写一户一表电能计量器具产权移交审批表投审图组签字;
2、非农迁房、业主向营销部或审图组提交批量户表申请书,营销部同意后下同意业主项目安装户表的文件;
3、填写一户一表计量点登记表报审图组签字;
4、一户一表电能计量器具产权移交审批表审图组签字后,投营销部签字;
5、营销部签字完成后到属地供电局签字;
6、属地局签字后,在装表班办理户表入库、出库领料单并经属地局副局签字;
7、购表、检测(计量中心)
8、检测合格后;
9、安装校线;
10、与属地局签订户表移交协议,缴纳户表维护费;
11、项目的门牌号确定后,制作客户明细表,加盖骑缝章;电子文档;
12、变压器清单,按供电局格式填写;
13、户表图纸、电能计量器具移交资料清册和技术图纸;
14、准备绕越产权登记表背面用户须知加盖公章;
15、1—14项资料准备齐后,投客户中心大厅,并输机;
16、大厅受理后,移交属地供电局;
17、属地局现场验收后铅封、铅封后再装表班输用户台帐;
18、制作缴费卡、通电运行。
第五篇: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一、由家长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填写黑龙江省中小学转学申请表。
二、家长持填写完毕的黑龙江省中小学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提交转学申请。
三、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局同意转学申请后,对转入学校开据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
四、家长持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给家长开据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告之家长持本单到转出学校调转学籍档案。同时转入校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出转学申请,并上传佐证材料(非学区出示暂住证和务工证明),通过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转出校审核、转出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完成网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