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设计比选文件范本

2023-01-16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方案设计比选文件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方案设计比选文件范本

方案设计比选文件

漳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漳州市射击训练馆)方案设计

中 介 机 构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 漳州市游泳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5年 5月19日

目 录

第一章:比选通知函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第一章比选邀请公告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漳州市射击训练馆)已由漳发改审 [2015]57号批准建设。根据《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漳政综„2009‟70号)的规定委托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比选,通过邀请比选确定该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占地面积为3386 平方米,初步拟定建设1个50米2个25米游泳池、一个标准射击训练馆、一个综合健身馆及羽毛球馆。设计功能需符合体育部门相关要求,建筑层数不得多于4层,建筑面积控制为10000㎡以内,项目估算单方建安造价控制在3000万元,总的工程直接费用控制在2500万元以内。工程涉及项目较多,且功能差异性较大,根据本项目基本情况并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下简称标准)第7.3.1条说明,该项目的复杂程度为Ⅱ级。

该项目建筑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估算单方建安造价为2900元,总的工程直接费用约2320万元。按计费标准计算,总工程设计费约81.7万元。现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第7.2条,我们认为该项目方案阶段的设计费应占总设计工作量15%,即方案设计费为81.7×15%=12.25万元。

2.工程名称:漳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漳州市射击训练馆) 3.建设地点:漳州市游泳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4.招标内容:漳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漳州市射击训练馆)编制方案设计。 5.合同方式:固定合同总价加风险包干。

6.设计周期:中选单位在中选15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工程建筑设计方案、交通影响分析等的修改、调整、优化及报审(并配合在10天内完成方案审批)。

二、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且年检合格的综合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三、提交材料:

1、申请书(写明申请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无委托,无需提供此项);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年检合格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6、合格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报价书。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备审核。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则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招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五、设计费最高控制价为 12 万元。

六、比选活动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8:30——2012年5月19日17:30时(节假日外)。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1号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招标资料,未办理相关资料的比选单位被视为无条件参加本次比选资格。

2、比选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15:30。

3、比选地点:漳州市游泳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七、比选程序:

1、比选代理单位代表宣布报名参加比选的参选单位名单。 2.比选人组织对设计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并登记报名参加比选的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

3.具备参选资格的比选单位现场提交密封完整的材料。

4、开启比选单位提交的材料并宣读各比选人的投标报价。

5、监督组对开标过程进行监督并确认中选者 6.中选单位与招标人商谈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7.中选单位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照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0596-2966550 比选人: 漳州市游泳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l、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书。

3、比选申请书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比选申请人”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4、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5、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书格式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漳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漳州市射击训练馆)方案设计

比选申请人: (

盖章)

比 选 申 请 书

目 录

1…目录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企业信誉承诺 4…报价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方案设计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工程方案设计比选活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所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委托代理人部门: 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手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比选申请人: (盖章) 日期: 2015年 月 日

企业信誉承诺

(一)本企业郑重承诺:本企业及负责人在参加比选活动前一 年内,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受到县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无因弄虚作假骗取比赛资格。

本企业在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本企业及负责人在经营活动 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 管理暂行办法 ,未被评定为D级即严重失信中介机构。

本企业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项目的相关业务。 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 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漳州市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或规定给予的处罚或处理。

(二)本企业在参加比选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出席时将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比选申请人: (盖章)

年 月 日

报价承诺函

致: 我司参加 的工程方案设计比选。如我司中选,本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服务费为 万元。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 (比选申请人: (年 10

签字或盖章) 盖章)

第二篇:水管安装比选文件终

物流园中心站北线绿化灌溉应急水管安装工程

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实行竞争性比选。 (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

二、投标要求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约定范围内道路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

2、余留合同总价的5%于质保期(二年)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四、确定承包人的标准和方法

1、工程最高限价 元。投标人报价均不得超过些限价,否则为废标。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所有计取及国家规定计取的费用,在招标范围内以中标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2、评标办法:合理最低标法。

对所有满足竞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报价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所有满足竞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均先得100分,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 6 分,每减少1%扣 3 分,通过插入法计算最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拟定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依次为第

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五、竞标文件要求

1、竞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书》 (原件、格式附后)

2 1.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

1.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竞标文件数量:一份

3、竞标文件格式:A4纸张打印(复印),字体字号不限。

4、竞标文件的封装:

4.1竞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的样式不作限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文件袋上标记以下内容: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竞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竟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竟标人地址:

4.2未按规定封装和盖章的竞标文件,招标人恕不接受。

六、日程安排

1、竞争发包邀请书领取:招标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报名单位回执的邮件地址。

2、竞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 7 月26日13:30至14:00 时(凡超过14:00时递交的竞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递交地点:

3、开标时间:2012年7 月26日14:00时; 开标地点:

4、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开标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4.1介绍招标人;

4.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领导和单位;

4.3工作人员宣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竟标文件的竟标人名单;

4.4招标人验审竟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如竟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没有现场单独按规定出示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将视为自动放弃竟标资格;

4.5竟标人代表验审所有竟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发现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开标,并将竟标文件退还给竟标人;

4.6工作人员当众开启竞标文件,宣布竟标人的名称、竟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4.7工作人员根据规定汇总开标结果并排列名次;

4.8招标人宣布开标结果,竟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机构、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 4.9开标会结束。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第二章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详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1.1.2.3 承包人:

1.1.2.6 监理人:

不采用 1.1.3 工程和设备 不采用 1.1.3.2 永久工程: 不采用

1.1.3.3 临时工程: 不采用 1.1.3.4 单位工程: 不采用

1.1.3.10 永久占地: 不采用

1.1.3.11 临时占地: 不采用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在验收合格日为准后的第 1天即进入缺陷责任的期限,缺陷责任期限为 24 个月。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如有)。

1.5 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生效的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发包人将一份合同送辖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正式施工图纸肆套和地勘资料壹套,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对地下管线进行前探,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其相关费用协商解决。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贰套。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14天内予以批复。(本项目不采用)

1.6.3 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该项工作施工前14天内予以批复。(本项目不采用)

1.7 联络

1.7.2 联络送达的期限: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7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向承包人提供三通(水、电、进场道路)的施工场地并向承包人提供正式施工图纸肆套和地勘资料壹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本项目不采用)

6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按监理合同的约定执行。(本项目不采用)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如果有)为分包单位提供施工用地、道路和其他公用设施。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本项目不采用)。

4.2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采用)。

4.3 分包

4.3.2 分包的内容

当事人约定某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不容许分包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7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本工程原则上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材料及工程设备。进场材料按规定必须抽检,资料及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

5.1.2 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承包人在采购材料设备前7日内,向监理人报送一式三份的材料采购计划。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大宗材料生产厂家名录、型号等资料进行备案。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PP-R给水管1.6MPa Φ6

3、 PP-R给水管1.6MPa Φ25 、 螺纹阀 公称直径(mm以内) 25 、螺纹法兰阀 公称直径(mm以内) 63 材料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 无 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无 工程设备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 无 5.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与保管:无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 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超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的临时用地,须提前取得发包人批准。(本项目不采用)。

临时占地的申请:承包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本项目不采用)。 临时占地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采用)。

8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如需要另行约定。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本项目不采用)。

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采用。

7.2 场内施工道路

7.2.1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由承包人负责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本项目不采用)。

7.2.2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该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本项目不采用)。

7.3 场外交通

7.3.3 若发生,按洽商或变更程序办理。(本项目不采用)。

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 (本项目不采用)。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开工前 天内。 施工控制网的测设:由承包人测设施工控制网。(本项目不采用)。

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在发出开工通知书后3天内。(本项目不采用)。

9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增加下列项:

9.1.4 发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增加下列项:

9.2.8 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3 治安保卫

9.3.1 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由承包人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

9.3.3 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由承包人单独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

9.4 环境保护

增加下列项:

9.4.7 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10〕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

10 10. 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本项目不采用)。

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技术交底后 日内报送。(本项目不采用)。

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编制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后 个工作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本项目不采用)。

11. 开工和竣工

11.1 开工

11.1.1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园区建设项目开工审批表》在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5日内尽快进场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本项目不采用)。

11.2 竣工

承包人必须在合同工期期限内即 年 月 日内完成合同项目(若遇发包人原因不能满足绝对工期时间要求则工期相应顺延)。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按政府或相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按违约责任处理。

11.6 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本项目不采用)。

11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除通用合同条款第12.1款前4项以外的其他情形的暂停施工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费用。

13. 工程质量

13.1 工程质量要求

增加下列项:

13.1.4 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以下规定: (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 (2)《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人大〔2007〕第34号公告)

(3)《重庆市建设工程十项施工质量通病防治要点》(渝建发〔2004〕172号) (4)《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07〕199号) (5)《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渝建发〔2007〕226号)

(6)《重庆城市桥梁荷载试验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07〕112号)

(7)《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212号)

(8)《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预拌商品砂浆的实施意见》(渝建发〔2008〕30号)

(9)《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建筑节能工程)>的通知》(渝建发〔2008〕76号)

(10)《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50300-078-2008)

13.1.5 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重庆市建筑工程相关地方标准。

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13.2.3 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按施工阶段的要求,应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查。

12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不采用)

变更的范围与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合同总价50万元以下的,工程变更单项增减额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增减在1000元以内的不作调整);合同总价50万元以上的,工程变更单项增减额累计在3000元以上的(增减在3000元以内的不作调整)。

15.3 变更程序(本项目不采用)

15.3.2 变更估价

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 天内报发包人审核。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本项目不采用)

15.4.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15.4.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以下原则重新组价经发包人审核后确定:

(1)人工费调差参照施工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调整价差的 。

(2)材料及机械单价按承包人投标价格计算,投标中没有的材料由承、发包人双方核质核价进行调整(且必须及时履行相关手续)。

(3)取费标准利润下浮 ,企业管理费下浮 ,规费和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下浮。

(4)土石方工程及沥青砼路面不适用以上条款,统一按市场价执行(以沙坪坝区财政

13 评审中心审定价格为准)。

15.4.3 变更措施费项目估价:

15.4.4.1 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合同价格包干,不因变更工程价款增减而调整; 15.4.4.2 施工技术措施费:变更估价原则同上述第15.4.1、15.4.2条之规定。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本项目不采用)。

15.8 暂估价

15.8.1 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本项目不采用)。

15.8.3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为发包人。由承包人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计价原则:按15.4计价原则执行。(本项目不采用)。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调整

17. 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17.1.3 计量周期

本合同的计量周期:单价子目按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计量。

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

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按监理人批准的各阶段工程形象目标进行计量。

17.2 预付款 无 17.3 进度款

1、合同约定范围内道路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

2、余留合同总价的5%于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17.5 竣工结算

17.5.1 竣工付款申请单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四份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结算资料齐备后,由发包人办理完成工程结算。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17.5.3 结算原则:以中标价作为结算价。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四份最终结清申请单。

18. 竣工验收

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资料内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及重庆市相关工程档案规定的资料。

竣工资料份数:四份。

18.3 验收

18.3.5 实际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日或交付使用日期为准。

18.5 施工期运行

18.5.1 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本项目不采用。

18.6 试运行

18.6.1 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本项目不采用。

18.7 竣工清场

18.7.1 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承包人应按要

15 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的 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要求部分人员和施工设备仍留在场内的,承包人应提交其留场人员和设备的明细表及最后撤离时间。延后撤离造成发包人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交付使用日起二年的时间。 19.7.3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5)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投保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投保。

投保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事故险等。

16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0.4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0.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承包人的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保险条件: 承包人应持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工程开工前到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开工前。 20.6.4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损失保险赔偿与实际损失的差额由承包人补偿。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21.3.1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17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 违约

22.1 承包人违约

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承包人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因承包人主要原因,工程工期延误的;

(8)因承包人主要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评定、验收标准及相关图纸要求的;

(9)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1)承包人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

(2)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3)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 18 人签发复工通知复工。

(4)因承包人主要原因,工程进度延误的,承包人应按照合同金额的 5‰ /日支付违约金。延误期达到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20%。

22.1.3 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 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 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22.1.4 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

(1)合同解除后,监理人按实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包括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进行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 (5)因承包人主要原因,工程工期严重滞后(2个月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7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配合发包人后期管理;发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经审计后按结算金额的70%支付。

(6)因承包人主要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评定、验收标准及相关图纸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不得异议。并在 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配合发包人后期管理;发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经审计后按结算金额的70%支付,相关工程区域维修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

(7)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2.1.7 违约的其他约定

(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要求受到惩罚或被区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或遭到社会投诉,经查证属实而造成不良影响(包括对发包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全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每发生一次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1万元。

19 (2)如承包人存在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让承包人清退出场;对承包人已经施工的工程,发包人按照已完合格工程70%办理结算。

22.2 发包人违约

22.2.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22.2.2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发包人发生除第22.2.1(4)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 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22.2.6 发包人在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另外支付当期应付工程款的 5‰ 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5. 补充条款

25.1 移交范围和内容

(1)承包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合同范围内承包且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发包人。

(2)承包人应在合同范围内工程完工基准日后,两个月内完成工程的全面竣工和移交工作,办理工程验收备案手续。

20 (3)承包人应在全面竣工验收之前,完成所有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提交工程结算资料。

(4)移交程序:双方应在工程移交前一个月举行会议,并就工程详细的移交程序达成一致意见。

a.完成合同范围内约定的所有工程。

b.完成所有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并移交档案馆。

c.经过初步验收合格,对初步验收各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验收合格。 d.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

e.移交竣工文件和固定资产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如承包人未按补充条款约定执行,发包人有权不办理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相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其他补充条款

21

合同协议书

发包单位: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单位:

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其中 )。 9. 本协议书一式拾份(正本贰份,副本捌份),合同双方各执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22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3 附件1

投标书

招标人:____________

1、根据已收到____________项目的竞争发包邀请书,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竞标。我方接受竞争发包邀请函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按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万元的投标总价及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并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人要求在__________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任务。

3、我方所递交的竟标文件在3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竟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竟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4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竟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均为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共2份,1份装订入竞标文件中,1份在开标前现场单独出示。

25

26

第三篇:比选与招投标的区别与联系以及比选文件举例

一、招投标和比选的共同点都是挑选、确定实施方案大的区别有三点

1、实施主体的不同招投标必须委托招投标机构进行而比选由建设方自己做

2、内容多少不同招投标一般有方案、商务、经济等内容而比选一般只有方案内容

3、评选办法不同招投标用打分方式评选比选仅凭综合印象评选。

二、比选这种方式没有法律上的定义只是市场为了避开公开、邀请、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法定方式而创立的一种采购方式因为一旦采用的这些方式种的一种就得按照其法定程序招标而这些法定方式不能全部包含采购过程中出现的现象比如对2家单位的比选法定方式中要么不少于3家要么单一来源没有2家这种情况就产生了比选这种方式。

当然这种方式也不仅仅是对2家或许也是不少于3家比如招标代理比选造价咨询公司比选项目管理单位比选等服务类项目。

遴选招标指的是慎重的选拔、招标。

三、比选的适用条件比选是法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有益补充有其自身的使用条件。例如《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规定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其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凡达到下述条件中的一种即可进行比选。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200万元、且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万元的施工项目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服务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监理服务4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招标。

值得注意的是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公开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四、比选程序比选所包含的必经程序有比选人发布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提出申请——确定比选要请人——组建评审委员会并制定评审标准——进行比选评审——确定中选人——签订合同等首尾相接的环节。

五、比选是中国的独创是在一些选定的单位中进行技术和经济的比较后选择中标厂家。而招标则凡是具备资格的都可以进入投标的行列都有可能成为中标厂家。所谓比选实际是黑箱操作的一个正面词。

比选文件举例编制单位XX招商局编制时间二○○八年五月邀请比选通知书你单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特邀请你单位参加甘孜州西博会“开放甘孜、魅力甘孜”综合馆及招商会场设计、布展和宣传比选。

甘孜州参加西博会“开放甘孜、魅力甘孜”综合馆展位面积200余平方米其设计制作要围绕“开放甘孜、魅力甘孜”这一主题充分体现甘孜州民族特色具有一定媒体效应。

本项目比选文件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报价文件应附上已交纳比选保证金1万元的凭证复印件。

本项目比选工作安排截止报名2008年5月6日5月7日完成资格审查并发送邀请比选通知书5月8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成都市倒桑树街105号雷剑宾馆进行比选。

本项目比选过程中报价单位应在比选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有关澄清如报价单位不按时到场则视该单位比选书无效。 联系人丹巴格西罗雪艳康素芳电话0836283395713219460111XX招商局二00八年五月

一、比选须知

1、适用范围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比选通知书所叙述甘孜州西博会“开放甘孜、魅力甘孜”综合馆设计、布展和宣传。

2、比选各方1由甘孜州招商局组织的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比选小组。 2参加比选报名并通过审查的承包商。

3、企业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5月7日下午16时。

4、企业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成都市倒桑树街105号雷剑宾馆现场递交报价文件。联系人康素芳电话0836829505213568682123。

5、有关要求比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比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提报价均无效。

参加比选的承包商应仔细阅读此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报价原则1满足要求原则。承包商所提供的方案必须满足比选邀请中所规定的设计和时间要求。对于没有满足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视其为无效报价。

2等于或低于市场平均价原则。承包商所报价格应等于或低于同期同类工程的市场平均价格所报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将视其为无效报价市场平均价为各承包商所报比选价的算数平均值。

7、比选保证金1被邀请参加比选的承包商应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比选保证金并将交款凭证复印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报价无效。

2比选保证金采取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到指定帐户银行甘孜州建行帐号51001808636050096545户名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局。

3未成交承包商的比选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成交承包商的比选保证金在其按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比选保证金将被没收a承包商在报价截止期后至报价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报价b成交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与用户签订合同或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

8、报价有效期1报价有效期为甘孜州招商局规定的比选之日后1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甘孜州招商局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成交承包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承包商可以拒绝甘孜州招商局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甘孜州招商局将退还其比选保证金。如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第6条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9、报价文件的印制1参加比选的承包商应按照比选须知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1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2报价文件均需打印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必须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报价文件中。

3报价文件必须装订成册。

10、报价文件的递交1参加比选的承包商应将其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编号和承包商的名称及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 2如果报价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甘孜州招商局将予以拒绝。 3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比选的承包商代表在规定的比选时间带至比选地点。 甘孜州招商局将拒绝在其规定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11、付款成交承包商依照报价文件承诺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一式2份。合同履行完毕后由甘孜州招商局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12、履约保证金1成交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购买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2履约保证金必须以电汇形式或现金形式缴纳到指定帐户银行甘孜州建行帐号51001808636050096545户名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局。

3合同履行完毕由甘孜州招商局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资质要求参加比选的承包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中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证明文件参加比选的承包商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

7、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8、其它资质和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要求

1、项目的设计与制作必须体现“开放甘孜、魅力甘孜”主题充分展现旅游、文化、农业、矿产、中藏药、能源六大支柱产业突出甘孜州经济社会发展所取成就、资源优势、发展方向和民族特色。

2、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甘孜州参加西博会“开放甘孜、魅力甘孜”场地设计与布展展场影像系统的租用和设计展馆及康巴旅游文化、商品的媒体宣传等内容。

3、展位设计制作在体现甘孜州民族特色的基础上要具有一定的媒体效应承包商必须联系相关主流媒体对展位进行广泛宣传达到20次以上。

4、招商推荐会会场布置应符合相关要求。

五、报价参加比选的承包商向甘孜州招商局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贵公司简介1公司名称2公司创办日3组织形式、注册资金、办公地址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资产负债年报表和损益年报表。

2、报价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

3、能证明承包商实力的其它书面材料。

六、比选程序

1、主持人宣布比选会议开始。

2、介绍比选项目情况并宣读参加比选企业名单。

3、宣读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4、甘孜州招商局就有关问题作相应说明。

5、承包商抽签排序。

6、宣读比选小组成员名单。

7、比选小组审阅报价文件并分别听取各承包商说明。

8、比选小组根据比选情况比较最终比选结果写出书面报告确定拟成交人。

9、公布拟成交人名单签发“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未成交的承包商。

七、比选及确定成交的原则

1、对所有参加比选承包商的评定以相同的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以比选文件的要求为基础对有利于项目的改进方案在不提高报价的前提下可以接受。

3、比选的主要内容1报价与市场价格的优惠幅度2展馆设计、布展的要求与效果宣传方案可行情况3公司综合实力企业商誉包括获得了体现公司资信程度和实力的有关证书执行合同的能力等4交付使用时间2008年5月25日前5交付使用地点成都新世纪国际会展中心招商会场。

4、比选结束后比选小组根据设计与布展要求、质量宣传的力度及可行性结合公司实力、服务、报价确定拟成交人。

八、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1、比选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承包商或与承包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在比选过程中承包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比选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比选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比选的资格。

3、在比选过程中承包商必须根据比选小组要求就有相关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否则比选报价文无效。

4、对各承包商的商业秘密比选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承包商。

5、承包商可对本企业的情况及产品情况作简要陈述时间10分钟以内。

6、比选小组可根据需要对承包商进行实地考察。

九、合同

1、成交承包商与项目业主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2、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

十、附件

1、报价函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合同主要条款

4、“开放甘孜、魅力甘孜”馆位置及面积示意图

5、有关招商活动方案。需提供两个会场的布置方案及报价报价函格式甘孜州招商局

1、我单位全面研究了你单位比选文件决定参加贵局组织的本项目比选。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协议书、合同及比选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日内完成项目的设计、制作和宣传方案并交付项目业主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向贵局缴纳人民币大写的比选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项目业主退还比选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a、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或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b、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或拒绝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c、在报价有效期内有违规违纪行为。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一式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局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局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报价人的行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收款单位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甘孜州招商局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就“开放甘孜、魅力甘孜”综合馆设计、布展和宣传项目参加比选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合同主要条款甲方甘孜州招商局乙方第九届西博会将对2008年5月25至28日在成都新世纪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充分利用西博会平台甘孜州决定在成都新世纪国际会展中心设置展区展示和宣传甘孜州丰富的旅游、农业、中藏药、生物等优势资源和独具魅力的康巴文化。为达到上述目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甘孜州展区的设计、布展和宣传工作达到如下合同

一、甲方权责

1、审查和修改乙方提出“开放甘孜、魅力甘孜”综合馆的设计、布展方案并决定实施

2、审查和修改乙方提出的宣传方案并组织、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甘孜州相关县和部门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布展和宣传所需的各种图文资料

4、指导乙方各项工作的实施

5、根据工程进展先期付款并按时支付给乙方其余的工程费用。

二、乙方权责

1、负责甲方参加西博会展馆的设计与布展及时向甲方提供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于2008年月日前将展场的设计方案提交甲方审定按照甲方认可的实施方案进行设计、制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展厅的布置

3、负责展场影像系统的租用

4、负责展位及康巴旅游、文化、商品的宣传其在主流媒体上的宣传次数不低于20次。

5、配合甲方做好西博会相关工作。

三、付款方式经甲方检查验收后七日内付款。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执行本合同约定的权责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和意图实施各项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责任金万元。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篇:物业公司写字楼外墙清洗比选文件

********公司

***外墙清洗比选文件

一、比选人:****有限公司

二、比选项目的名称、施工内容:

1、项目名称:*****外墙清洗工程

2、施工内容:外墙清洗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本项目施工的合法经营范围(有安全许可证、员工高空作业上岗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 201*年*月*-***日9:30~17:00。

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

3、.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

4、获取比选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获取比选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比选文件电子版。

五、外墙清洗要求:

********公司

1﹑清洁范围: *****外墙铝塑板、石材、玻璃、牌匾、灯箱布、雨棚上方及不锈钢清洁保养及广告字迹和顽固污迹的清除包括玻璃棚面等所有区域。总面积*****平方米。

2、清洁期限:最低时限,10日内完成,起启、结束日期由甲方指定。

3﹑清洗施工安排及要求:

(1)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清洗计划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进入施工现场。

(2) 甲方为乙方保证施工所需要的水、电供应。

(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的工作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不符之处提出改进意见。

(4) 乙方接到通知就立即进入现场,并在工期内完成施工。

(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6) 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约水、电,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 乙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及保险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出现意外与甲方无关。

(8) 施工过程中如有政府相关部门前来执法,由乙方自己解决。

3﹑质量要求:

(1) 乙方按要求进行施工,将墙面清洗干净,灯箱要把灰尘除净,不锈钢用不锈钢清洁剂擦拭、玻璃使用玻璃清洁剂进行清洁;

(2) 乙方负责将雨棚上方清理干净;

(3) 外墙清洗完毕后从墙脚向外延伸2米,利用洗地机将地面污渍清理干净;

(4) 使用中性清洁剂,特殊情况需使用酸碱性清洁剂时需争得甲方同意;

(5) 在清洗过程中不准损伤甲方绿化;

4、其他要求

********公司

(1)气候条件:外墙清洗必须要做良好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力要小于4级。超过4级应停止施工。风雪、大雾天气、低温天气(0度以下)都不适合外墙清洗。

(2)人员条件:外墙清洗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年龄应在40岁以下。血压、心脏、视力良好,不能有恐高症。

(3)设备条件。外墙清洗的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状态。吊绳。吊板磨损严重的立即更换。

5、竣工验收:比选人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3-5人共同签字书面意见。

6、施工时限:201*年*月*日前。

7、款项结算: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首付总款的30%。

(2)施工完成后,双方以书面形式验收确定,此为第二次付款依据,并于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货款。

8、中途如有变更,比选人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无条件配合。

六、外墙清洗操作方式:

高处吊板(绳方式):工人运用吊板(绳)下滑到指定位置进行施工操作。报价时,请 以此为计算依据。

七、投标要求:

1、投标人领取比选文件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30日内返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完成验收后30日内返还(无息)。购买标书后未参加投标者保证金不退。

2、投标人参与招投标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比选人不负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的总报价为比选人本次统一比选价格,不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4、投标文件组成:

********公司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安全许可证、员工高空作业上岗证(所有本项目施工人员) ③业绩证明材料

④报价单(需明确报价含原料、人工、保险费、管理费、折旧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⑤服务承诺书。(

1、付款方式认可承诺;

2、安全施工责任承诺;

3、在甲方要求期限 内施工完毕承诺;

4、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所有相关保险承诺)

⑥强制许可审查响应表。(以上投标文件必须全部装入文件袋,密封,注明投标内容、投标单位名称、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⑦清洗方案(项目清洗难点、重点说明;外墙清洗方法、作业流程;清洗规程、安全措施、现场保护措施;清洗剂说明、本次采用的清洗剂介绍、腐蚀说明、损坏赔偿承诺;施工组织方案、人员工期安排、清洗现场组织构架、相关人员职责、员工要求;主要清洗设备、工具、材料、清洗剂;清洗质量标准、验收方法)

八、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本项目资金计划安排,为了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对成交供应商的合理支付,经过采购人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本项目实行总价最高限制报价,最高限制报价为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圆整)人民币,请供应商报价时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其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

九、当评审后的中标价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85%时,实行中标人差额履约担保。

差额履约担保金额=3×【(招标控制价×85%)- 中标价】 此笔费用在清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

********公司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递交文件开始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

3、开标时间:*

4、开标地点:*

5、本次比选在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十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公司 20**年**月**日

第五篇:设计招标文件范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将本次设计招标公告公开刊登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和《**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所有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完成项目的规划和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将本次设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1招标人

1.1.1招标人名称: 1.1.2招标人地址: 1.2招标代理机构

1.2.1机构名称: 1.2.2机构地址: 1.2.3邮政编码: 1.2.4联 系 人: 1.2.5电 话: 1.2.6传 真: 1.3招标项目

1.3.1项目名称: 1.3.2建设地点: 1.3.3招标内容: 1.4建设规模

1.4.1用地面积: 1.4.2建筑面积: 1.4.3投资总额: 1.4.4资金来源: 1.5投标费用

1.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不高于中标价2%,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5.2资格审查免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售后不退。所有招标文件发售款项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1.5.3经评审排名前 名(不少于6名)的投标人,可获得经济补偿 万元(不少于0.5万元),其他投标人费用自理。

1.5.4经评审排名前 名(不少于3名)的投标人,可获得方案使用费 万元(不少于2万元),招标人将本项目设计合同授予中标人,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招标人支付给各投标人的方案使用费,从支付给中标人的设计费中扣除,扣除总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额的15%。 1.6报名办法

1.6.1本项目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的任何工作时间,所有感兴趣的设计单位均可报名投标,报名必须提供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和备案证明文件。如果因为正当的理由投标人不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提供招标人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文件证明其符合资格。 1.6.2为方便设计单位报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定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上午9时至11时和下午3时至5时,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窗口集中受理报名,逾期须自行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外地投标报名人可用传真报名,将报名资料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不允许以电话提出投标。 1.6.3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投标人,应当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市建设委员会登记备案,备案手续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妥,办理手续时间约需7个工作日,从业备案的要求对本地投标人也适用。

1.6.4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报名人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通知投标报名人,逾期未接到通知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1.6.5所有符合资格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报名人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为公平起见,招标人拒绝接受任何曾经参与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参与投标,拒绝任何可以对招标代理机构施加支配性影响的单位参与投标。 1.7最低资格条件

1.7.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非中国注册的设计企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证件),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 设计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联合体成员两方共同承揽同一专业内容,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进行资格审查。

1.7.2为履行本项目合同而能随时调动的项目负责人、行政人员和各专业设计人员,按照下列表格格式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具有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注册规划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等)应当在名单上加盖注册章。

姓名 年龄 负责范畴 专业资格(职称、学历) 经验、信誉和管理能力 投入本项目的时间比例(%)

1.7.3投标人在以往3年内完成类似本项目设计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类似本项目设计的情况,按照下列表格格式提供项目名称及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7.4按照下列表格格式提供拟分包的工程设计项目及拟承担分包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单位情况。 序号 分包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设计资质 设计单位联系电话

1.7.5在设计周期内财务状况稳健,有维持投标人正常运作的银行存款,提供存款日期为最近30天内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1.7.6拥有一套公认的质量管理系统,提供ISO9000证书复印件。

1.7.7如果投标人确属下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已参加投标将会被取消中标资格:

1.7.7.1已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1.7.7.2已被判决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 1.7.7.3已被招标人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1.7.7.4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条款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和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1.7.7.5提供严重虚假资料和信息;

1.7.7.6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不符合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

1.7.7.8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政府的规定。 1.7.8资格审查办法:

1.7.8.1透明原则: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告知关于该投标人资格申请被拒绝的原因,投标报名人可继续补充报名资料。

1.7.8.2择优原则:为避免浪费资源和低效率的无结果投标中牵涉到过多的设计单位,招标人可以在资格预审基础上,优选不少于四名并且不超过八名报名人为正式投标人。 1.7.8.3非歧视原则:任何资格审查落选的报名人若提供材料证明其资格条件不低于入选的任何一名正式投标人,该落选报名人即可成为正式投标人,不受名额限制。

1.7.9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二章 投标邀请书

你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现决定邀请你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派有关人员参加招标会,届时发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活动的具体安排见招标文件之日程安排。同时请你在提交投标承诺书时,向我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会时间:

招标会地点:

投标保证金:

招 标 人(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年 月 日

第三章 日程安排

3.1本项目设计招标日程安排如下:序号 程序 时间 地点 参加单位 1 发布招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和《**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 招标代理机构 2 集中报名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 3 自由报名 自集中报名结束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的任何工作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 同上 4 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人提交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和备案证明文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5 招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正式投标人 6 购买招标文件 自投标报名人提出请求并已支付招标文件费用2个工作日内。 招标代理机构 正式投标人 7 踏勘项目现场

在招标代理机构集中后前往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正式投标人 8 答疑会议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正式投标人 9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0 提交投标承诺书,缴交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任何工作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 正式投标人 11 抽取评标专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正式投标人、交易中心见证人 13 投标方案编号 评标前完成。 评标地点 交易中心见证人 14 评标 保密。 保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中心见证人 15 揭晓评标结果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正式投标人、交易中心见证人 16 确认中标通知书 自评标开始10日内。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7 公布中标结果 自确认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 《**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8 支付经济补偿和方案使用费 揭晓评标结果之日起7日内。 招标人 入围的正式投标人 19 退还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揭晓评标结果之日起7日内。 招标代理机构 正式投标人 20 领取中标通知书 确认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 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人 21 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 招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2 签订合同,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招标人与中标人约定的地点 招标人、中标人 23 合同备案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中标人 3.2.注意事项 3.2.1招标文件只售给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投标人不得将招标文件转售给第三方。 3.2.2投标人可以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3.2.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2.4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应当在答疑会议召开前1天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致函(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有关问题在答疑会议统一解答。 3.2.5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解答内容,将统一整理为书面材料,发送至所有投标人,答疑材料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答疑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仍未收到书面材料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3.2.6投标人逾期提交投标承诺书和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3.2.7任何投标人被取消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该投标人的请求之日起15天内通知其被拒绝的理由。 3.2.8招标人可以拒绝任何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拥有支配性影响的单位参加投标,这些单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拥有出资的单位,拥有招标代理机构出资的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控股的单位。 3.2.9揭晓评标结果会议邀请各投标人、交易中心见证人、招标管理机构代表参加。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展示图纸将在揭晓评标结果的会议上公开展示。 第四章 投标须知 4.1总则

4.1.1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完成规划与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4.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附件等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提交其标书之前应尽力澄清导致出现不合格标书的一切疑点,询问应尽早提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1.3招标人无须接受出价最低的投标文件或任何一份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1.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2工程说明

4.2.1工程的说明见招标公告、设计要求、附件等资料所述。

4.2.2上述工程己办理招标申请,招标文件已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审查,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 4.3资金来源

4.3.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招标公告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用于支付本次招标的费用和履行本工程设计合同的费用。

4.4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4.4.1为履行本设计合同,投标人须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4.2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4.4.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设计资质,非本国注册的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设计资格认可。

4.4.3.1国外或中国港澳台地区单位参加投标,必须聘请中国内地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合作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由中国内地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费用由双方按国家的规定自行商定。

4.4.3.2 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设计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4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除按招标公告规定提供组成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4.4.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4.4.4.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4.4.4.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4.4.4.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承诺书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4.4.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5投标费用

4.5.1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4.5.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3招标人给予经济补偿和方案使用费的规定见招标公告。 4.6.招标文件

4.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人提出,当询问涉及两种以上可能的解释时,则需要补充信息;或者招标文件中有错误时,任何口头的回答必须记录下来,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通过补充通知或修正案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6.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审查。

4.6.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4.6.5招标人对某个投标人提供的重要情况将同时也通知其他投标人。 4.7投标文件

4.7.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7.2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4.7.2.1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填写,按日程安排规定的时间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投标承诺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4.7.2.2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与投标承诺书一起提交。 4.7.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应与投标承诺书一起提交。 4.7.2.4授权委托书,应与投标承诺书一起提交。 4.7.2.5投标保证金,应与投标承诺书一起提交。

4.7.2.6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文本文件、图形文件、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交到日程安排确定的地点。

4.7.2.7投标人提交上述投标文件内容,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收据。 4.8中标通知书

4.8.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4.8.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标价、设计周期和拟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

4.8.3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4.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4.9.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4.9.2中标人应按照中标标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

4.9.3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4.9.3.1中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4.9.3.2中标人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 4.9.3.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9.3.4中标人直接或间接地给予招标人代表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中心见证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酬礼,或提议给予任职机会作为利诱的手段谋取中标。

4.9.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4.9.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0见证与投诉

4.10.1本次招标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4.10.2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应保存有关招标、投标、评标的有关资料,以便在必要时确证该项招标的完成是公平和公正合理的。

第五章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5.1.总则

5.1.1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设计方案,任何非正式投标人报送的设计方案一律不予受理。

5.1.2设计方案应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提出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整体规划设计构思。 5.1.3设计成果的深度必须符合我国有关规划与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5.1.4设计成果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划条件和有关规范的要求,符合政府管理规定。 5.1.5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采用中文。

5.1.6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建筑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M2)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M3)为单位。

5.1.7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 5.2设计成果文本文件要求:

5.2.1总体构思与总平面规划设计说明,总体环境(与周边环境、景观的协调处理)规划设计说明,交通组织说明,园林绿化及雕塑小品等的规划设计说明。

5.2.2建筑单体方案设计立意与构思说明,结构形式及选用理由,消防、环保、人防、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供水、供电、交通、涉外等各方面的考虑,设备系统说明,拟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说明,主要内外建筑与装饰材料说明和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面积分配、工程造价估算及施工工期参考意见(按单体分开列表,并进行汇总表述)。工程造价按下列格式估算,并纳入设计成果文本文件: 土建造价(万元人民币)

设备造价(万元人民币)

装修造价(万元人民币)

5.2.3完成设计的阶段与内容,设计周期(总平面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度控制表),保证设计周期的措施。

5.2.4设计费用总额和计费依据,设计费用总额应包含招标人支付给各投标人的方案使用费,该部分费用从支付给中标人的设计费中扣除。按下列格式填写设计费付款进度表,并纳入设计成果文本文件: 阶段 支付时间 收费比例

定金 合同签署生效后10日内 20% 总平面规划 完成审批通过后10日内

方案 完成审批通过后10日内

初步设计 完成审批通过后10日内

施工图设计 完成审批通过后10日内

施工合同 签订施工合同后10日内

施工阶段 主体工程封顶后10日内

竣工阶段 主体工程竣工后10日内 5.2.5如果有未包括的设计内容及设计费用,按下列格式填写并纳入设计成果文本文件: 专项设计 估计设计费用(万元) 备注 燃气

电信

电视

污水处理

智能及弱电系统

环保

绿化

市政

基坑支护

初步设计审查

施工图审查

5.2.6投标人完成设计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及投标人提出的工程创新。

5.2.7提供表达以上内容的文件以A3(297mmx 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与图形文件一起装订成册),一式4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5.3设计成果图形文件要求:

5.3.1总平面规划设计图:比例自定(应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内容包括建筑、广场、公共空间、道路、绿化、小品、雕塑等的平面布置与平面空间组织。

5.3.2交通系统规划和相关分析图:比例自定(可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内容包括动态与静态交通规划、停车场(库)界线等。

5.3.3地下空间利用总平面图:比例自定(可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的规划布置、功能划分、人车交通组织等。

5.3.4绿化景观与环境设计图:比例自定(可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内容包括绿化种类配置、景观组织及构成环境要素的规划设计。

5.3.5主要单体建筑的各层平面图:比例自定(可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 5.3.6主要单体建筑的主要立面图:比例自定(可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 5.3.7建筑(群体)鸟瞰透视图、主体建筑彩色透视图、主要景点景观透视图。

5.3.8全部设计图纸文件以A3(297mmx 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与文本文件一起装订成册),一式4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5.4设计成果计算机文件要求:

5.4.1全部文件设计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 5.4.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

5.4.3设计方案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R14dwg格式文件并随上市的新版本更新。

5.4.4如有包括电脑动画及电脑渲染图等图形的计算机文件,应采用较为普及的应用软件制作,并说明应用软件名称。

5.4.5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及方案介绍演示光盘1套。 5.5展示图纸

5.5.1投标人应提供展示图一套,最多限交展示图纸10张,展示图纸超过限量,招标人有权从中选择。展示图纸文件以A1(841mmx 594mm)图纸规格制作,图纸比例不限,展示图纸须裱在轻质板上。 5.5.2展示图纸内容为:总平面规划设计图、建筑(群体)鸟瞰透视图、主体建筑彩色透视图、主要景点景观透视图、主要单体建筑的主要平面图、主要立面图。 5.6投标文件的包装方法 5.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在投标方案图形文件和文本文件A3(297mmx 420mm)的封三位置标注投标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名单,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加盖注册章,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用不透明纸密封。除此之外,不得在任何设计成果中标注投标人名称、设计人员名称或其它可以辨认投标人及设计人身份的符号。

5.6.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副本、展示图纸、计算机文件,不得标注投标人名称、设计人员名称或其它可以辨认投标人及设计人身份的符号。

5.6.3设计成果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应标注l套正本、3套副本。副本与副本相同的内容,以副本为准;副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设计成果文件包括2部分:第一部分是投标方案(A3规格)正本1本、副本3本,以及设计成果计算机文件,用白纸包装并密封,外表不得盖印或做任何标志;第二部分是展示图纸(A1规格),用白纸包装并密封,外表不得盖印或做任何标志。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报送规定

6.1总则

6.1.1末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立即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仍未办妥备案手续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6.1.2投标人可以呈交其他建议,以加强投标文件的竞争力。

6.1.3投标人可以以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邮寄封套必须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在某日某时之前不得启封,因邮寄过程造成投标文件丢失、损坏、失密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何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展示投标方案。

6.1.5投标文件的数字不得涂改或擦掉,如须作任何修改,应将不正确的数字删去,然后在原有数字之上以墨水笔填上正确数字。

6.1.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由于在投标中粗心造成的错误将不会给予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任何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

6.1.7投标人报价前必须确保报价准确无误。无论如何,招标人不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纳以报错价为理由而欲更改投标文件报价的要求。

6.1.8投标人可以呈交有条件的报价,附带价格变动条款,但投标人应知道,这样做可能对授予合同有所影响。在上述任何情况,投标人必须清楚注明价格变动的标准,并须获得招标人书面接纳。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这样的投标。 6.2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所指定的金额和时间缴交投标保证金,以表示诚意。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6.2.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假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但没有任何可令招标人接受的理由,或者因中标人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招标人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6.2.3揭晓评标结果后,招标人在7天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6.2.4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人的要求,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28天。 6.2.5因招标人的原因取消招标,招标人向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6.2.6因招标人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双倍投标保证金。 6.3截标时间 6.3.1截标时间是指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时间。

6.3.2假如在截标当日的早上8时至截标时间,本地气象台的暴雨警告或台风仍然生效,本项招标的截标时间,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相同截标时间。如遇这种情况,投标人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3.3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决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展延截止日期。

6.3.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6.3.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投标有效期

6.4.1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前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日后参与投标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6.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6.4.3不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有效期满起计3个月后销毁,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履行合同后保留最少3年。 6.5知识产权

6.5.1获得方案使用费的投标方案,其著作权归投标人,其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免费使用该方案。未获得方案使用费的投标方案,在揭晓评标结果后立即退还投标人。

6.5.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方案使用费的设计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该设计方案及评价该设计方案。中标方案在《**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公开展示。

6.5.3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末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6.5.4获得方案使用费的投标人保证投标方案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

6.5.5招标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合同条款。 第七章 开标办法

7.1开标在招标文件日程安排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日程安排中确定的地点。

7.2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管理机构代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人、所有投标人参加。

7.3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7.4开标过程

7.4.1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在交易中心人员见证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宣读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7.4.2投标人代表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7.4.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设计成果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后接收。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妥善保存,不得开启,不得做任何标记。 7.4.4招标人核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资料,投标人代表在招标人提供的表格上签署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7.5.1逾期送达的;

7.5.2设计成果文件未密封,或者密封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5.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

7.6投标方案和展示图纸送达评标地点前不得启封。投标方案和展示图纸送达评标地点后,立即由交易中心见证人启封并编号,投标方案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编号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编号工作完成后,投标方案的正本和计算机文件封存,投标方案的副本和展示图纸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7.7投标方案正本封三位置在评标结果揭晓会议前不得启封。 第八章 评标办法

8.1.评审机构及职责

8.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8.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8.1.3评标委员会专家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组成;专家库奇缺的专家、外国专家,可以由招标人推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资格。特殊招标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评标专家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8.1.4凡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浏览过投标方案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8.1.5招标人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8.1.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8.1.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选出投标方案名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8.1.8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方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功能要求,是否存在严重的建筑、结构、设备、工艺、造价控制、自然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8.1.9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前3名方案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1.10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另有协议,按协议执行;支付劳务报酬应开具支付个人劳务收入发票,代扣税款。 8.2评标程序

8.2.1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8.2.2评标委员会成员领取招标文件,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由招标人代表负责澄清。 8.2.3招标人代表介绍业主单位情况和工程项目背景情况。

8.2.4投标方案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方案进行评审,记录每个投标方案的优点和缺陷。 8.2.5投标方案讨论。根据编号顺序对每个投标方案进行讨论,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每个投标方案的优点和缺陷发表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为公平起见,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方案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方案讨论时向评标委员会提出,投票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8.2.6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认真研究投标文件、充分比较的基础上,以记名投票方式评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每人一票,每票推荐2个最佳投标方案,按简单多数票得票数量排列名次。投标方案得票相同的,进行下一轮投票,评标委员会成员每人一票,每票推荐1个较佳投标方案,直致决出全部投标方案的名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8.2.7统计投票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每一轮投票都应当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递交投票表格后才可开始统计,每一轮投票的统计结果应当立即向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公布。 8.2.8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和投票表决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8.2.9揭晓投标人名次。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方案和展示图纸,所有投标人均可参加揭晓投标人名次的开标会议,检验投标文件正本密封情况后,招标人当众公开宣读投标方案的编号和评审名次,核对投标方案正本与副本是否一致,依次开启投标文件正本封底,揭晓投标人名字。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开标的投标人。

8.2.10完成评标报告。投标人名次揭晓后,评标委员会将揭晓的结果记录在评标报告中,并且立即签署评标报告。

8.2.11退回投标方案。揭晓投标人名次后,不能获得方案使用费的投标方案,立即退还给投标人。 8.3.评审基本原则

8.3.1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反映时代精神,具有真正创新的性质,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充分的可实施性;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合理、准确、结构选型、材料与构造应用及施工技术符合中国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工程总造价。

8.3.2投标文件的设计费和设计周期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保障措施合理可行。 8.3.3如果投标文件的设计费与其他投标文件相比异常的高或低,或者设计周期异常的长或短,评标委员会在拒绝该投标文件前,应当认真核实投标文件中有关设计费和设计周期的细节,并考虑根据客观理由证明为正确的解释。

8.3.4设计方案评标定标,以设计方案合理,具有特色,工艺和技术水平先进,经济效益好,收费合理,设计进度能满足工程需要为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表决时应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性,投标文件填报的资料、数字以及设计费和设计周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综合考虑。

8.3.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评审原则进一步细化,但不得更改评审原则的主要内容。

8.3.6评标时不需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介绍方案,不接受投标人制作的模型。为有助于评标,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做出澄清,但澄清者不得改变投标书中的价格等实质事项,不得通过做出变动使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成为符合要求的投标。

8.3.7若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评估标准来进行评估时,发现没有一项投标明显具有优势,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投标而重新招标,也可以进行谈判。

8.3.8谈判主要是用来鉴定各项投标的优劣。评标委员会对各项投标应予以保密,尤其不得提供旨在帮助某些投标人把其投标同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扯平的资料。

8.3.9在谈判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在不同投标人中间实行差别待遇,特别应确保: 8.3.9.1淘汰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

8.3.9.2关于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全部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传递给所有正在谈判的投标人; 8.3.9.3基于修改后的要求,所有正在参加谈判者应有同等的机会提出新的或修改了的投标; 8.3.9.4待谈判结束时,仍在谈判中的所有投标人应被允许按截止日期提出最终投标。 8.4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8.4.1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或者投标文件正本封三位置末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以及投标文件副本、展示图纸、计算机成果文件标注了投标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名称或其它可以辨认投标单位及设计人身份的符号;

8.4.2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 8.4.3设计收费超过国家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并且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 8.4.4投标方案经评标委员会鉴定属明显抄袭。

第九章 定标办法

9.1投标文件经评审合格,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此类推。

9.3无论是否进行过资格预审,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证明其资格。不能证明的,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并从其余中标候选人中另外选定一个中标人。

9.4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9.5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设计费、设计周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9.6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9.7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合同签署这段时间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没有涉及的内容可以进行谈判,招标人和中标人均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

9.8除非招标人根据公众利益决定不授予合同,否则招标人将授予中标人合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9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已支付方案使用费的方案,并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9.10中标人承担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中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招标人的要求对投标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9.11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日程安排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和方案使用费,各投标人所获经济补偿和方案使用费的税金自理。招标人支付给各投标人的方案使用费从中标人的设计费中扣除。 9.12招标人将在《**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上公布中标结果。 9.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投标人要求会立即提供: 9.13.1关于招标做法和程序的解释;

9.13.2关于该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和中标人的特点与相对优势以及中标人的名字。若公布这些资料有碍法律的实施或违背公共利益或损害特定企业的合法商业利益,或有损于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招标人可决定保留有关合同授予的某些资料。

第十章 特别规定

10.1设计标准

10.1.1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不少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

10.1.2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规范外,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 10.2设计费

10.2.1本项目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设计费收费标准》浮动 %(上、下浮动不大于20%),估计设计费为人民币 万元,招标人支付给各投标人的方案使用费从中标人的设计费中扣除。

10.2.2所有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了不同于上述的浮动率和设计费,必须说明理由,该理由有可能不被接受。

10.2.3本项目设计费按以下备选条款第 执行。

10.2.3.1设计费固定。中标人所填写的设计费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以及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风险。

10.2.3.2设计费调整。中标人所填写的设计费在合同实施期间按建设规模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风险。

10.2.3.3设计费调整。中标人所填写的设计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可因建设规模调整和设计变更以及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 10.3设计周期

10.2.2设想的大致开工日期为 ,竣工日期为 。 10.2.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设计周期的要求为 。 10.4评标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成员类型 人数 备注 业主代表

业主推荐专家

建筑专家

规划专家

结构专家

设备专家

给排水专家

暖通专家

经济和造价专家

10.5招标人判定投标是否为最有利,按重要性大小以降序排列注明的评标标准如下: 10.5.1 ; 10.5.2 ; 10.5.3 ; 10.5.4 ; 10.5.5 。

10.6需要考虑的其他特别要求或限制条件: 。

附件一 资格审查表

主要内容有: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注册登记状况 是否有类似业绩

注册人员级别(建筑 结构) 银行存款 质量管理体系

人员配备是否足够(专业配套 经验能力 投入时间) 是否入选 注意事项:本表记录资格审查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落选的原因。任何资格审查落选的报名人若提供材料证明其资格条件不低于入选的任何一名正式投标人,该落选报名人即可成为正式投标人,不受名额限制。 审查人签名:

附件二 投标承诺书

建设单位(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设计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标设计成果文本文件所报设计费扣除招标人支付给各投标人的方案使用费(投标补偿)后的总价,按上述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咨询工作。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建设单位下达通知3天内开始设计工作,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建设单位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及图纸审查机构的意见,对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完善。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承诺书同时递交。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票表格(第一轮)

评委签名:

最佳方案编号: 最佳方案编号: 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 注意事项:

1、若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所有投标都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应当在投票程序开始前向评标委员会提出,并应当取得半数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同意。否则,应当进行第一轮投票。

2、本投票表格仅适用于第一轮投票。第一轮投票推荐2个最佳投标方案,将2个最佳方案编号填入以上表格,并填写推荐意见。点票人员发现以上表格中推荐多于或者少于2个最佳方案者,应当将该投票表格退回重新填写,所有投票表格符合要求方可开始统计。

3、推荐意见应当包括该投标方案的优点和缺陷。

4、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附件三 投票表格(第二轮)

计票人记录上一轮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编号

评委推荐1个较佳投标方案的编号

评委签名:

计票人记录上一轮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编号

评委推荐1个较佳投标方案的编号

评委签名:

计票人记录上一轮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编号

评委推荐1个较佳投标方案的编号

评委签名: 注意事项:

1、本投票表格仅适用于上一轮投票出现了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的情况。本投票表格供1名评标委员会成员使用,可以对3组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2、当上一轮投票出现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下一轮投票,评标委员会成员每人一票,每票推荐1个较佳投标方案,直致决出全部投标方案的名次。

3、点票人员发现以上表格中推荐多于或者少于1个最佳方案者,应当将该投票表格退回重新填写,所有投票表格符合要求方可开始统计。

4、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附件三 投票汇总表格

项目名称:

方案编号 第一轮得票 第二轮得票 第三轮得票 第四轮得票 排列名次

合计 —

计票人: 监票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附件三 评标结果登记表格

项目名称:

名次 方案编号 投标人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招标人代表: 代理机构代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附件四 设计要求

第一节 建设单位简介

第二节 工程项目背景资料

第三节 设计原则

第四节 规划设计要求

第五节 建筑设计要求

见证人:

第六节 道路交通规划要求

第七节 公建配套要求

第八节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规划设计条件

第九节 周边环境现状

第十节 水文地质条件

附件五 合同主要条款

1总则

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的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合同双方同意,由合同引起的任何事情,均受发包人所在法院的司法管辖权管辖。 1.2本合同以中文为准,如涉及其他文字与中文有任何抵触,均以中文为准。 1.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

1.4承包是指工程的设计,发包人是指招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包人是指中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本项目是指由发包人招标的项目。检查人员是指发包人委任的人员,专责检查承包人依合同提供的设计服务。 2.先后次序

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异,应按以下先后次序决定: 2.1专用合同条款 2.2通用合同条款 2.3合同附表 3.设计依据

3.1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3.2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3.3本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

3.4发包人提供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 3.5发包人提供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图和地形图。

3.6发包人提供的本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地质勘测等。 3.7经合同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

3.8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和发包人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以及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3.9承包人参加投标的设计方案,以及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版权属于发包人的其他投标设计方案。 4设计范围和内容 4.1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本项目的政府及公用配套设施设计图纸和文件的送审,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制作各阶段的设计图纸。

4.2总平面设计: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含道路、绿化、交通、广场、管线等的规划设计。

4.3单体方案设计:根据中标设计方案及修改意见进行完善,设计内容须满足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所列明的工作内容要求,并满足向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要求。

4.4初步设计: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对方案的审批意见以及发包人的意见,深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常规弱电等各专业的技术设计达到初步设计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内容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所列明的工作内容要求,并满足向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要求。

4.5施工图设计: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以及发包人的意见,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常规弱电等各专业的设计工作至满足施工环节的各项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内容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所列明的工作内容要求,并满足向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要求。 4.6其他:与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室内二次装修专项设计、幕墙专项设计等其他设计承包方的协调配合工作。 5设计费

5.1本项目设计费为 。设计费应当包括承包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支出,设计费不包括保险费、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

5.2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除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图纸外,发包人需要加印图纸的费用见下表: 图纸规格 每张单价(元) 备注 A0加长

A0 A1 A2 A3 A4

5.3承包人应按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意见修改设计,并且不另行收费。

5.4承包人应按建设单位意见修改设计,并且不重复收费。设计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需要重新设计的,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费浮动率另行支付重新设计内容的设计费。 5.5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6承包人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发包人支付各阶段设计费,承包人收到设计费同时开具发票。

5.7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增加额外服务的收费见下表: 服务人员 按每人每小时收费单价(元) 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建筑师/工程师

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

5.8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派驻现场的设计人员及支援人员的收费见下表:

服务人员 按每人每月收费单价(元) 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建筑师/工程师

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

5.9因发包人的修改而使承包人已经提供的服务作废,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偿。

5.10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11除承包人与发包人均同意,否则有关修改不能将合同所定价格增加或减少超逾百分之二十,或将合同所定期限延长或缩短多于6个月。 6设计人员

6.1承包人承诺履行合同时不雇佣非法劳工或雇员,并保障其雇员的合法权益。如承包人违反承诺,发包人会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权索偿,并承担发包人因终止合同而带来的所有开支。

6.2承包人为本项目指定一名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直接向承包人的高层管理人员报告,承包人对设计负责人委以职权和资源,负责按发包人认可的设计进度计划组织设计。设计负责人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6.3承包人如需更换设计负责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认为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不称职的,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15天内更换。 7设计服务

7.1承包人应当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发包人确认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7.2承包人须依照合同条所列的全部条款及条件,提供服务,并在检查人员提出要求时依照其指示履行合约,达到令检查人员满意的程度。合同和指示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对于就任何口头指示提供的服务,发包人概不负责。

7.3接获发包人的投诉时,承包人的最高管理者应当亲自过问并监督解决。 7.4设计负责人应当每周定期向发包人报告设计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

7.5承包人进行设计修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并负责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7.6除非得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否则承包人不应提供没有指定的服务。除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指示承包人就合同所述的服务或合同期限作出更改、修订、省略、增添或其他修改,承包人必须依照指示作出修改。

7.7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派出各专业设计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 7.8承包人在本项目各阶段施工开始前,按约定的设计分工,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 8分包和转让

8.1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论其权利义务、分工如何约定,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8.2未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承包人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

8.3只允许承包人将合同总价值的30%分包给第三方。 9设计质量

9.1承包人应当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内容和数量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及资料,并对设计成果文件及资料的质量负责。

9.2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 9.3本项目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9.4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图纸,必须经过有注册资格人员的验证和签名。 10发包人责任

10.1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10.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10.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10.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10.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10.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1承包人责任:

11.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11.2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11.3承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11.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图纸用于其他项目的设计。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11.5若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的工作人员需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提供协助,投标人须向这些直接提供有关协助的人员,支付逾时工作薪酬、膳食津贴及交通费。

10.5、本项目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测试、接受和拒绝接纳服务

11.1所有依据合同提供的服务均须接受视察,未符合下列情况者,概作不获接受论: 11.1.1经发包人代表核实接受;

11.1.2承包人提供服务后21天内,没有接到发包人有关服务未达要求水准的通知。

11.2任何没有遵守本合同规定而提供的服务(或其中任何部分),检查人员或发包人代表可以拒绝接受。拒绝接纳服务不会损及发包人的任何法定权利。

11.3承包人接获拒绝接纳服务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应采取所需行动,对拒绝接纳服务事宜作出补救。 12发包人提供的物品

12.1在合理范围内,承包人可获免费提供所需的图纸及资料,作为履行合同的指引。承包人于合同完成后须将图纸及资料交还。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12.2若承包人根据合同获发包人发给的物品,承包人须负责妥善归还。若这些物品在承包人、其雇员、工人或代理人保管或使用期间,因任何原因而遗失或损坏,承包人须赔偿遗失或损坏物品的价钱,另加原价20%。承包人保管发包人的物品期间,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点算这些物品或物料,承包人须协助发包人完成点算工作。

13发包人和承包人处所

13.1承包人须嘱咐其雇佣的履行合同人员,只许在所需执行合同责任的发包人处所范围内工作。 13.2若有关服务是在承包人的处所提供,承包人必须让发包人代表或检查人员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有关处所检查。 13.3承包人所用工具、设备及车辆的安全问题,以及这些运输工具停泊在发包人处所或沿着这些地方行驶时的安全事宜,概由承包人负责。其间若对上述发包人处所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作出赔偿。

14支付服务费用

14.1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代表呈交下列帐目:

14.1.1完成合同所定的服务后,按项详列应收费用的帐目,须于每月10日或之前呈交; 14.1.2完成个别部分的服务后,呈交有关部分的帐目。

14.2上述所有帐目须呈交发包人代表或检查人员签署。除非经发包人代表同意,否则发包人会在完成下列事项(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后三十天内支付款项: 14.2.1上述帐目经发包人代表或检查人员签署; 14.2.2所提供的服务已经根据合同条款获得接纳。

14.3凡承包人根据合同欠发包人或须付予发包人的款项,发包人可以从有关合同或其他发包人合同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支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将有关款额扣除。

15、赔偿与补偿责任

15.1发包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对承包人或其雇员的受伤或死亡,以及任何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无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除非该伤亡事件是由发包人疏忽所致。

15.2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以致第三者蒙受损失、受伤及死亡,概由承包人负赔偿责任(因发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而引致的受伤或死亡除外)。

15.3、若因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的疏忽,以致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任何雇员受伤及死亡,以及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对发包人作出赔偿。 16保险及补偿

16.1承包人必须针对本合同规定索偿、索求及责任,向一家发包人认可(即发包人不会无理拒绝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合同期内,必须保持保单有效。若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必须将保单连同已付保金的收据,在合同期内交由发包人代表保管。

16.2若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投保或购买其他的保险,并保持保单有效,发包人可以自行投保,保持保单有效和缴付所需保金,以符合有关条款的规定,并不时将上述发包人支出款额,从任何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扣除,或将这些款项列为欠款,向承包人追讨。

16.3假如承包人的任何雇员于履行合同时,或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伤亡事件,无论有关人士有否提出索偿,承包人均须于事发后七个工作天内,以书面将有关伤亡事件通知发包人代表。

17、破产

17.1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发包人代表可以随时循简易程序,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17.1.1在任何时候,当承包人被判破产,或根据破产法规进行清盘法律程序或作出债务重整协议,或出让或转让其财物或财产,或作出债务重整协议等有利债权人的安排;

17.1.2假如承包人将通过决议或法庭将判令把资产清盘,或法庭将委任破产管理人的情况。 17.2上述决定不会影响发包人采取法律行动或补救措施的累算权益。

18、行贿送礼

18.1假如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于履行合同时,被发现触犯任何防止贿赂的法规,发包人代表可以代表发包人循简易程序终止有关合同,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18.2发包人因上述情况终止合同而需承担的所有费用,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9宣传

19.1凡与合同或服务有关的广告或其他宣传物品,若当中提及发包人的称谓,或语言上暗示或可合理推断为与发包人有关者,承包人均须呈交发包人审核。承包人未获得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刊登任何广告或采用其他宣传物品。

20违约责任

20.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0.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规定支付设计费。

20.3承包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承包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发包人已支付设计费的2倍。

20.4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20.5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20.6若承包人未能于合同期内,或根据发包人同意延长的时间内,提供合同所载的全部服务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服务,发包人有绝对酌情权,以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整份或部分合同。然而,此举不会损及发包人对违约事件提出申索的权利,包括但不局限于发包人就未获提供的服务另委承包人的权利。承包人须承担发包人因此而支付超逾合同价钱的款额。

21其他

2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1.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招标文件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1.3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这份招标文件,我有几点看法:

1、设计是工程管理的源头,设计抓好了,对于降低投资成本的作用很大。

2、设计成果的深度必须符合我国有关规划与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案设计深度要求,大家手头上是否有这样的文件?

3、象我们公司的整体规划、方案设计是由美国WY公司设计,园林景观由贝尔高林设计,本地设计院只负责施工图设计,那么施工图设计是否还有必要招标?

4、施工图提交的时间问题。现在的工程项目时间都很紧张,往往是方案确定后就开始上马了,图纸的提交时间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5、在现在施工阶段监理制度尚未健全、设计监理基本上是空白的情况下,有必要要求设计院实行限额设计,那么具体的控制性指标及措施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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