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创建考核办法

2023-03-13

第一篇:平安校园创建考核办法

创建平安校园考核奖惩办法

创建平安校园考核标准

为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明确各部门平安创建工作职责,学校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决定对各部门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常态化,制拟订本条例:

一、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创建领导小组与全体教师参与的创建工作。

2、制定完整的创建平安校园规划,明确创建总目标,并建立分阶段目标。

3、确立班子成员管理的原则。

二、计划、总结制度

1、每年初指定创建工作计划,并能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年末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并留存入档。

三、会议制度

1、每个月领导班子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商讨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2、对创建工作众出现的突发情况,随机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

四、评优制度

1、进行集体评优活动,开展平安班级、平安个人评比,提高教师综合素养。

2、开展个人评比,举行各级优秀工作者评比活动。

五、检查制度

1、按照各项评比活动的细则,随机或定期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2、每阶段结束,根据检查记录,确定评比结果。

六、目标考核内容、责任部门及计分标准(总分100分)

1、宣传教育(60分)

(1)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落实(领导小组)。8分。

(2)坚持中心组学习,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安办)。8分。

(3)巩固保持安办教育活动成果。3分。

(4)重视组织建设,每年举办年级组平安校园。10分。

(5)各班定期进行心理、卫生、安全、学习等方面的板报宣传(负责人、少先队)。8分

(6)各年级组宣传橱窗每二周更换一次。(负责人、少先队)8分 (7)各年级组每学期完成一本创建平安校园材料集上交。(教务处)5分

(8)完成安办征订任务。(校务处)10分

2、平安校园建设(40分)

(1)加强教育安全自我保护知识。10分 (2)积极开展年级安全知识比赛。10分

(3)加强管理,不在过道、楼梯追逐。10分

(4)加强班级监督,举报。10分

第二篇:8888创建“平安校园”考核办法

遵照临潼区教育局关于创建“平安小学”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创建“平安校园”考核办法如下:

一、 考核原则

提高认识,防微杜渐,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 责任与分工

1. 组长刘亚西:总体负责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创建工作及安全工作的整体宣传;组织校委会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排查;负责安全事故的上报事项,做好突发事件的领导处置;督查创建工作的实施; 2. 副组长聂雨生:负责创建工作及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对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协同组长做好处置与上报工作,并负责事故后期师生及家长的稳定工作。樊磊欣:负责创建工作的资料完善和建档工作;负责检查各班创建工作及安全教育的实施工作;协同组长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协同副组长聂雨生做好善后稳定工作。 3. 校委会: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或师生不稳定情绪、不安全思想做好汇报工作。协同组长副组长做好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

4. 全体教师: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宣传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对自己发现的学生中安全隐患有汇报学校的义务,对学生中不稳定情绪、不安全思想有教育的责任。

三、 考核办法 主要从个人履行上述职责方面进行考核评定,以考核、绩效工资的奖惩为具体体现。

1、对引起严重后果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实行考核、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制

第三篇:乡镇平安创建考核办法

金政发[2011]32号

XX镇2011“平安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创建“平安XX”,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平安的社会环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建设平安XX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负责制”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结合我镇实际,制订2011年平安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15分)

1、各党(总)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结合实际成立平安创建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将名单上交到镇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不得分,名单不上交的扣1分)

2、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信访、安

全生产和不稳定因素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研究平安创建工作。(4分,差一次扣1分)

3、在平安创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会、禁毒领导小组、反邪教领导小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镇属各单位设立消防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上交名单。(7分,每差一项扣1分)

4、根据需要设立治安、信访、反邪教、禁毒等稳定工作信息员,并积极发挥作用。(2分)

二、保障机制(85分)

1、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调解。按照属地原则,是哪个单位的矛盾纠纷由哪个单位积极化解矛盾。(15分)凡是未经被考核单位调解(含来信来访由镇信访办发出交办通知而未承办或按时限回执办理结果事件),并做好书面记录而直接到镇司法调解委员会要求调解的纠纷,出现1起扣1分;被考核单位未及时调解,导致矛盾升级的,出现1起扣2分。

2、加强基层治保会的建设。(15分)加强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村(居)出现1起治安案件扣0.5分,出现1起刑事案件扣2分;镇属各单位(企业)出现1起治安案件扣2分,出现1起刑事案件扣4分。村(居)领导班子、两委成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1例扣4分。镇属

各单位(企业)不参加警务室夜间巡逻(或不交纳夜间巡逻守护费)的扣2分,重大节日没有认真安排值班或值班制度不落实,造成一定事故的扣3分,造成重大事故的扣5分,单位职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1例扣4分。积极加强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并于每月22日前上报结果,少报1次扣0.5分。

3、认真落实禁毒工作,全力实现零目标。(5分)继续强化宣传,会议不少于4次,差1次扣分0.5分;群众(学生、职工)知晓率低于95%的每差1个百分点的扣0.5分。未按照要求认真踏查、踏查未实现100%或没有认真、如实填写踏查记录的出现1起扣2分。在3—6月期间不落实“零报告”制度,差一次扣0.5分。因实施不力,出现苗子、挂果的综合治理工作等次为不合格。

4、继续加强“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10分,扣分不封顶)继续强化宣传,会议不少于4次,差1次扣1分;群众(学生、职工)知晓率低于95%的每差1个百分点的扣0.5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政府打击各种邪教组织,教育信教群众,出现1人反弹扣1分,出现类似教会及以上组织的扣3分,党员参加邪教的出现1起扣3分,职工(含退休)参加邪教的出现1起扣5分。村级干部知情不报的出现1起扣5分,隐瞒、包庇邪教组织、人员出现一起扣10分。

5、认真落实信访工作。(20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有

上访苗头要及时上报镇信访室,出现了上访而未报告的出现一次扣1分。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并做好记录,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解决问题,对群众(服务对象)反应的问题不记载的1次扣0.5分,对反应的情况不查证的1次扣1分,对查证属实有条件解决而不解决的,出现1起扣2分,没有条件解决而不积极向上反应的出现1起扣2分。因处臵不力,思想工作未到位,出现群体上访的出现1起扣3分。不协助镇职能部门做好思想工作,通知相应村(居)、单位领导到位而拒不落实的,出现一次扣3分。因来信来访由镇信访室发出交通知而未承办或按时限回执办理结果的出现1次扣2分。

6、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队伍的管理,对职工制订考核办法,加强考核,落实责任。如因职工、职工家属子女违纪违法引发群体性事件、民事纠纷的,一次扣总分2分。

7、充分利用黑板报、通讯报道(或广播会)、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年内不少于4次,少不次记录扣总分1分。

8、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含教育、食品卫生等公共安全)。(20分,扣分不封顶)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且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3分。未建立(以上报镇安办的资料为准)不给分,建立了但单位行政负责人不是第一责任人的扣1分;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村、本单

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就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录,5分。少1次扣1分,对安全生产事故无具体记载和解决意见,少1件扣1分;定期检查、监督本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实到位,4分。至少每月检查、督促1次,以检查记录为准少1 次扣0.3分;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其调查处理情况,5分。一般性事故12小时内报告镇安办,未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重特大事故2小时内报告,未报1次2分,迟报1 次扣1分。重特大事故发生时未在1小时内直到第一现场组织抢救,1次扣2分;目标控制3分。发生一般性不安全事故1次扣0.5分,发生伤亡事故(死亡人数1人以上)1次扣2分。责权管理范围内发生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或已排查出有重特大事故隐患未组织消除前允许生产1件次扣1分;未履行其它工作要求在总分中扣分:各村、各成员单位每半年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即分别于今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上报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报告书的主要内容为:本村、本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对防范事故重复发生所采取的

措施。前一阶段的工作经验及下一步工作的思想和方法。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无报告1次扣2分,迟报1次扣0.5分。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专题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检查整体改进等情况,按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未报1次扣2分,迟报1次扣1分。

三、考核结果

1、村(居)考核分值按照比例纳入综合考核中;

2、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评先、受奖,对当事人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考核分值在95分以上的命名为先进单位,80分—94分的为合格单位,79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4、考核结果在全镇通报,单位考核分值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XX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第四篇:平安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蒋委发(2009)51号

蒋华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星级村(居)

考核奖惩办法

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镇综治创建成员单位:

为强化责任,明确职责,提高质量,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星级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完善维护社会稳定与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充分发挥考核与奖惩的推动作用,特制定以下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完善提高,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确保稳定”的基本思路,达到细化量化、便于操作,奖惩分明、总体推进的目的。考核奖惩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奖惩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办法

1、由镇综治办按蒋委发[2009]14号文件考核标准分别调整确定分值。

2、考核工作由镇综治办组织人员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年终总查。

三、奖惩措施

1、五星级村一经审批,由镇党委、政府进行统一表彰授牌。创建工作取得显著业绩的,报市委、市政府 给予专项表彰,并授予奖牌,同时推荐至上级予以表彰。

2、本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创建标兵、创建工作先进村及在创建工作中作出贡献的相关人员,镇党委、政府将予以适当物质奖励,奖励村1000元,个人100元。对在考核得分中排在倒数2名以内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专项考核得分中加倍扣分,考核得分参与镇全年大百分考核后,按蒋委发[2009]27号文件“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发放村干部工资。

3、已被命名的五星级村出现严重问题的,镇综治委将视情予以批评、限期整改。被要求限期整改的村,一个月报送整改措施与方案,三个月内就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请市综治委进行复查认可。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下一的参评资格。

4、对已获五星级荣誉称号的村,凡发现在评比中弄虚作假,或在评选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0.5分,并不得参加本的评选:

(一)发生对邪教组织活动和人员教育管控不严,导致引发有影响的邪教事件的;

(二)对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不公正,导致产生有影响的越级上访、群访乃至民转刑等事件的;

(三)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人员伤亡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

(四)出现与安全、文明、和谐极不相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与行为的。

5、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撤销五星级荣誉称号的权力由市综治委行使,撤销程序:由镇综治办经调查核实后,提出撤销的依据和理由,镇综治委以书面形式报市综治委审批,作出撤销决定。如确属需要,也可由市综治办直接查处。被撤销荣誉称号的村应认真整改,重新创建,待条件成熟后,可继续申报参加评选。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第五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平安九里”建设总体部署,推动“平安家

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要求,制定本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

(一)组织建设(标准分:25分)

1、建立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调整领导

小组成员。设立创建活动办公室,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创建工

作。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创建工作(10分)。

2、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与

平安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下发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相关文件,提出创建活动新思路和要求(15分)。

(二)制度建设(标准分:20分)

1、制定“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及“平安家庭”创建活

动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制度。有规划,有总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10分)。

2、建立“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核评比制度,明确创建

标准,定期检查督导(5分)。

3、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平

安家庭”创建活动经费保障机制(5分)。

- 1 -

(三)活动情况(标准分:55分)

1、根据平安九里建设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活动内容、活动方式等方面有新发展(15分)。

2、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群众参与率、覆盖率有新的提高;基层普遍签订“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责任书或承诺书(15分)。

3、发展壮大基层维权服务网络和巾帼志愿者队伍,服务网络和队伍作用发挥得好(10分)。

4、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家庭成员“六个”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10分)。

5、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5分)。

二、考核办法

“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半年考核,自查与检查相结合。

(一)自查。各村对“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写出报告,填写考核评分表,上报街道“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审核文件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法,进行检查或抽查。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自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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