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工作对策建议

2023-05-02

第一篇:学校党建工作对策建议

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青理东

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全县学校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笔者随执法人员一道对全县中小学内32个食品销售点、7家饮用水生产企业设备状况、原辅材料、环境卫生等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清查了学校食堂食品生产质量是否达到国家强制性规定标准,有无销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厂名厂址)食品,有无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食品。检查过程中,查处、销毁7.8Kg劣质、过期变质食品,对销售劣质、过期变质食品的店主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可见,目前学校食品安全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对此进行了思考:

一、存在问题

1、食堂建筑规划不合理。一是有些学校食堂建筑面积不足,有的年久失修,设施陈旧,没有足够数量的冰箱,不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及保鲜要求,防蝇、防蚊、防鼠设施也不全。随着学校招生逐年扩大,已远远不能满足学生集体就餐的需要。二是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未落到实处,食堂功能布局、操作流程及卫生设施的不合理现象普遍存在。清洗和加工区区划不合理,未设餐具洗消间,有的对清洗后餐具无任何保洁措施,食堂卫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2、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一是部分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敏感性和责任心不强,在食品加工和操作过程中漫不经心,麻痹大意。二是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未及时体检并配备、更换。三是操作过程中有的从业人员不穿戴工作衣帽或穿戴不整洁,存在留长指甲等现象。

3、学校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某些学校领导对学校食品卫生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不能有效地履行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二是有的学校没有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没有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对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不能做到有效监控。三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机制不健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无法进行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置。四是未建立完善规范的食品留样制度。

4、食堂承包后管理不善。目前,我县学校食堂均为市场运作,承包给个人经营。个别承包人受利益驱动,在采购食品原辅料时追求最低价格,忽视食品卫生问题,特别是在购买食用油、调味品时多为无商标散装的不合格产品;采购索证意识不强,大部分学校食品采购三证不全,即: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出厂合格检验报告不齐全,个别采购人员对食品索证有关规定甚至一无所知,导致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5、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不够。学校没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多数学生不具备食品安全自我保护常识。

二、对策建议

1.加强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堂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教育部门要制定具体有效的食品安全巡察制度,切实担负起各类学校食堂安全的监管职责,对学校食堂多次出现问题的,责令学校限期整改,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2.规范食品采购工作。加大采购索证力度,学校食堂采购食用油、调味品要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并索取卫生许可证和该批次检验报告,质监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食用油、调味品等原辅料的抽检力度,确保采购渠道正规,质量合格。 3.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职业道德和自觉维护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完善食堂培训计划,在每学期开学之初,对从业人员从食堂软硬件要求到食品采购、验收、加工、操作、出售等全过程进行培训,对培训不合格人员要做到不准其上岗,从源头上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4.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树立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业人员为第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责任明确、过程透明、群众监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要求学校强制实施留样制度;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食品中毒事故后,能够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控制事态发展。

5.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要通过校园板报、讲座、广播、挂图等多种宣传形式,适时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作者单位:南江县委办公室 )

第二篇:党建工作对策和建议1

高速路某管理所党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管理所党支部通过下发《某党建工作意见表》和与党员和一线职工的座谈, 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当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重要”的现象。党建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实际效果,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核心作用不明显。 二是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只要行政指标完成了,就是“一肥遮百丑”,即使党建工作成绩平平,也能头顶各种美丽的光环。三是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的现象,造成基层党组织感召力不强,推动力不够,效果大打折扣。四是党建工作的内容不丰富,一些工作按部就班,缺乏针对性,吸引力、凝聚力不够。五是少数人存在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比,产生不了直接的经济效益,是搞花架子,是务虚的东西,可有可无的认识。一些单位政工人员配备不齐,政工人员与行政业务人员同工不同酬,收入相差甚远,说话底气不足,以致产生“不干亏心,干了灰心,想着寒心”的现象,严重影响政工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围绕中心工作,找准党建与行政工作的结合点。

新形势下,党建工作要给力行政工作,必须做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工作方法,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不能流于形式。党建工作要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办法,把解决好行政中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核心作用。努力做到行政工作想什么,党建工作就抓什么;企业发展需要什么,党建工作就补充什么。这样,党建工作才能从形式到内容上得到深化、从深度到广度上得到拓展,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二是转变工作思路,以党建促各项经营任务的完成,提高当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努力克服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脱离的倾向。具体而言,就是要围绕企业的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制定出党建工作安排,明确工作内容,落实保证措施,推动和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三是转变思想观念,变“可有可无”为“不可缺少”。行政对工作安排后,党组织要抓宣传、抓发动,抓载体,为完成行政任务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这是党组织融入行政和管理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比如围绕安全工作,党组织在全面参与的同时,要通过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创先争优”等载体,彰显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核心作用。

(二)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融入行政工作的有效途径,变“被动”为“主动”。

党建工作应做到两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一些人认为,党建工作是务虚,产生不了直接的经济效益,这是片面的认识。要以发展为前提,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但国有企业的性质没有变,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没有变,尤其是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要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离不开党组织的保驾护航。思想政治工作是生产力。要正确认清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围绕“虚功实做”增强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统筹规划企业发展过程中,把党建工作有效融入到行政的全过程,把党的工作与行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安排、同步考核、同步总结、同步奖惩,使之成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在工资薪酬分配上,应不分行政、业务和政工身份,收入高低根据所在企业、部门和个人岗位、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同一职务的党政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对企业行政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负同等管理责任,同等奖罚。二是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到位。在当前员工思想活跃的情况下,党组织要通过多开展调研、谈心、扶贫、帮困、宣传发动等工作,为行政分忧解难,使行政有更多精力组织各种活动。

(三)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1.创新学习方式,注重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一是采取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使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更加贴近工作、贴近实际,把学习与促进工作开展结合起来,助推行政任务的完成。二是严格学习制度,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考勤、有记录、有检查,把“述学”、“评学”、“考学”列入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通过创新学习方式,使党员干部学得深、学得实、学得好,有利于推进企业的“文明建设”。

2.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做好稳人心、聚人心的工作。党建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以人为本,关键在人”,要针对各个时期干部职工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办法。制订了《党员思想分析制度》、《党员教育制度》、《干部深入基层制度》、《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劳动纪律》等制度。通过干部与职工唠嗑、谈心、结对子等形式,及时掌握职工的热点、难点问题,职工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做到了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在为企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过程中得到有效改进和加强。

3.创新党的组织生活,夯实党建工作的基础。一是要从有利于开展工作出发,着力于党支部、党员作用的发挥,突出工作特色,在有为上下功夫,避免工作行政化倾向。二是支部组织生活除了开展“三会一课”外,还应当根据企业的工作重点,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集党员之智,使党支部工作有的放矢,更具针对性。三是选好用好支部“领头羊”。党支部作用发挥如何,党建工作基础是否扎实,党支部书记是关键。

4.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有活动才有活力,有活力才有影响力。运用载体开展活动,既是党建工作的传统做法,又是新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建议分公司党委要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各种活动,成立音乐舞蹈、文学新闻、摄影、篮球、乒乓球、信息网络六大协会,干部职工能够踊跃参与,通过这些载体,有效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能够取得显著效果,提高了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总之,“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的指示,给新时期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只有静下心来,正视我们存在的问题并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才能永葆青春与活力。

第三篇:民政救灾工作难点及对策建议

灾害应急救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当时社会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做好救灾工作是践行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救灾工作不断涌现出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适应形势、与时俱进,开拓性地开展民政救灾救济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作为基层的民政救灾工作人员,我在工作中有一些工作感悟和认识,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救灾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㈠在灾害救助应急工作中,有些部门职责不清,职能分散,相互间缺少沟通各自为政以各自业务为主管,影响了救助的时效性。农业、国土、水利、交通等部门掌握的灾情数据与民政部门不统一,在报灾、查灾、核灾过程中时间久,效率低,相互之间的配合不协调,导致在上报时间内无法完成。

㈡灾害数据核实困难,灾情评估没有统一标准。灾情统计数据是救灾、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灾情统计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资金分配的准确性和政策落实的有效性。但实际工作中,没有一套科学、客观、完整的灾害评估系统,灾情数据的采集主要是依靠人工实地查看,灾情数据不能准确、客观地反映受灾的具体情况,随意性很大。

㈢救灾工作法规不健全。救灾工作基本处于有政策规定,缺乏法律保障的状态,以致干部、群众对救灾工作的法律意识不强,社会法律责任不清,造成损失难以法律制裁。有的单位以及个人,以种种借口,拒绝承担救灾任务和义务。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面对自然灾害的威胁,各级政府都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由于我们防灾、抗灾的能力还很有限,自然灾害的损失不能避免,因而在同灾害斗争中,加强救灾工作尤为重要。针对救灾工作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㈠重救灾轻防灾。地方政府和部门缺乏防灾、减灾意识,把主要力量都用在救灾工作上,缺乏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对救灾工作采取“亡羊补牢”的方式,即使救灾工作做的很好,但造成的损失却无法挽回。

㈡救灾工作方式老化。救灾工作还是国家包办,民政部门封闭管理,还没有实现救灾救济工作社会化。应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参与抗灾救灾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害救助的整体效能,共同参与到救灾救济工作中来,探索救灾工作新途径。

㈢救灾工作管理落后。救灾工作还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缺乏法制化建设,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拓展救灾业务,完善救灾体系,处理好不断涌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必要的调查研究和政策措施。旧的救灾法已难以适应新时期救灾工作的需要,出台新的综合性救灾法规已迫在眉睫。

㈣救灾业务建设滞后。这项工作还仅限于“发钱、发物”的简单劳动。如果要扎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灾区,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做好倒塌房屋重建的选址、规划,使复建房屋远离林缘地带或低洼处,避免火灾和洪涝的侵袭,防止出现二次灾害的发生,并在初次建设和相关设施建设上,考虑防灾工作的重要性,如在避难场所建设上,在初建体育场等公共设施时把避难灾民需要的水、电等生活用品相关设施考虑进去,以硬性文件要求,确保防灾工作由被动变主动,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

三、几点建议

㈠加大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正确宣传我国的抗灾救灾和自然灾害情况、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增强自救和互救能力。防灾减灾教育要从小抓起,常抓不懈,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全民的减灾素质。

㈡加大救灾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救灾工作水平。随着灾害管理信息系统的逐步建立,救灾工作日益科学化规范化,对救灾人员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特别是基层救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对现代科学知识和信息技术掌握的不多,甚至不会应用。为此,应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救灾工作的整体工作。

㈢新的《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自然灾害,特别是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查、核、报要突出一个“快”字,规定县民政部门在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要尽快到达灾区现场,在2个小时内基本查清灾情并上报,工作难度较大。如

3我县基层乡(镇、场)民政办人员少,计算机落后老化、录像、摄像及交通工具数量少,具体从事救灾工作人员掌握信息网络化装备的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普遍存在,如遇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难以应付。建议自治区救灾系统拨出专项经费,更新救灾装备,提高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㈣基层乡镇民政办人员少,任务重,待遇低,变动快。随着城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农村困难救助的范围愈来愈大,各项制度愈来愈来规范,乡(镇)民政工作任务愈来愈重,从事基层民政工作的人员与其实际担负的工作任务明显不相适应;且大部分乡(镇)干部多为兼职,严重影响了民政工作(含救灾工作)的正常开展;还有的乡镇经常对干部进行调整,导致基层民政队伍(主要是民政所负责人员)不稳定,建议对乡镇民政机构的设臵要与实际工作相适应,机构、人员隶属于县民政局,由县民政部门直接指导开展工作。

第四篇:社区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完善基础工作体系

推动社区组织建设

——××县城镇社区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县党建课题调研组

城镇社区党组织直接面对城镇基层群众,处于城镇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第一线,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社区群众中去的重任。针对城镇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新变化,我们在对居委会党建工作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县的社区党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剖析问题、寻求对策,以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体系,有效推动社区组织建设。

一、基本情况及现状

2010年10月以来,县委对社区党建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推行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10]15号),经过××镇和各相关部门积极努力、通力合作,至2012年上半年,××镇的城中、城北、城南居委会党支部已分别更名为中兴、北振、南丁社区党支部,现有党员55名,为推进社区党建工作打下了一定基础。

从调查情况看,中兴、北振、南丁社区在党建工作上做了不少实际工作,社区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发展。一是社区党建工作体系初步形成。在探索发展社区党建工作中,××镇以原有居民区为基础,科学合理地对县城居民区进行调整定位,将城中、城南、城北居民委员会改建为中兴、北振、南丁社区居委会,并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社区党支部,逐步形成了“以镇党委为核心,社区党支部为龙头,社区党员为主体”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二是党的组织建设迈出新步伐。通过社区党支部建设,切实解决了部分居民党员“无组织可找的情况”,避免了“隐性”党员或“口袋党员”的存在。三是不断推进服务型社区建设。在推动社区向服务型社区建设过程中,社区党支部发挥了导

1 向和组织保障作用,社区服务工作正逐步为广大社区居民所接受和认可,为社区建设提供更大的发展舞台。

二、存在问题

就目前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来看,社区党建处于初步启动阶段,相对机关党建和农村党建而言,社区党建基础工作体系还不完善,整体建设显得较为松散软弱,缺乏有效的政策、物资、组织和人力保障机制,没有形成有效推动工作发展的载体,党组织的核心地位不明显,支部班子战斗力不强,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社区党建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认同社区党组织的观念不强。据调查,目前我县真正进入社区党组织管理的党员主要有离退休党员和流动、下岗等特殊群体党员。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特殊群体党员不少人思想上有一些抵触情绪,同时还要忙于生计,对党组织建设不积极。离退休党员人虽然进入社区,但却不能接受由“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的现实,认为将组织关系转到社区后,会失去原单位的一些待遇,故对社区党组织这个新家不热心融入。如原中兴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王治辉、顾业军、桂作英的组织关系全部在原单位。

二是对社区党建重视程度不够。社区党建起步不久,开展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必须依赖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据调查,相关部门对社区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居委会党组织的指导、关心不够,没有把这项工作提到相应的高度,支持社区党建的思想淡薄,在重视社区党建方面实际行动少。同时,对社区构成情况比较复杂,驻社区单位工作性质差异较大的问题,目前仅由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开展工作,还没有形成宣传、纪检、工会、妇联、共青团、民政、财政、建设、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工作的格局,

2 无领导小组研究、落实涉及区域性的重大问题,还不能组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没有形成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社区党建还缺乏必要的工作机制。

1、社区尚未建立健全共驻共建机制。一是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很少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共建意识不强,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不高。二是镇级有关站所对社区建设工作的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层层负责和专人负责等责任制。三是社区内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不强、方法不多,充分发挥社区党员作用难。一方面驻在社区内的一些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缺乏应有的社区意识和居民意识,没有相应承担社区建设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社区所属的不同党员群体具有不同的特点,目前社区党支部还缺乏对党员的分类管理,导致党员发挥作用途径不多、组织不便、监督不够。

2、社区党建工作和责任机制未建立健全。一是社区党建的机制还不健全,制度还不配套,社区党建的指导机构尚未建立,尚未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二是缺乏社区党组织干部刚上任,经验欠缺,未理清工作思路,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还不够清晰,主要任务和职责还不够清楚,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盲目性、自主性,单项活动多,系统性、整体性、规范性不够。

(三)社区建设的基础办公条件较差,“三无”问题突出。 一是社区(居委会)办公条件较差,“无房办公”问题突出。目前除中兴社区得到县民政局的帮助,解决了办公用房、办公桌凳和电话等之外,北振、南丁社区和排调、兴仁居委会无办公室办公,公章、文件、材料无地方存放,特别是在每个季度申报低保工作和开展选举工作,申请人找不到地方办事,办事的人找不到地方工作。

二是社区干部生活待遇相对较低,工作积极性受影响,存在“无

3 人管事”难题。据了解,中兴、北振社区党支部书记无工资,其他社区或居委会党支部的支委委员也没有待遇,目前中兴社区的支部班子因待遇不解决已于2012年3月辞职,致使该支部处于瘫痪状态。社区居委会的干部以前工资一直与村级相同,但从2011年6月开始,村干部的工资已提高(按照我县2011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报酬的意见》,2012年村级“三大员”(支书、主任、文书)每人月报酬已提高到250元,2006年再增加50元,从2007年开始,逐年再增加30元),而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工资仍然是每人每月200元。随着社区工作的不断细化、深化和规范化,这样的补贴标准对于享有退休工资的居委会干部来说,工作负担增大了,而工资又比村级减少了,心理上产生了差距,强烈要求给予与村干同等的报酬以便安心开展工作。这不但直接影响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还影响到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

三是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缺乏,普遍存在“无钱办事”的问题。据调查,2011年以前,全县社区党支部及居委会一直没有得到财政给予的运转经费。2012年,根据工作需要,由县财政落实10000元给××镇的三个社区和商业街作办公经费,平均每单位2500元,但相对每年稳定的6000~10000元的村级运转经费而言,既达不到最小村的一半,也不明确为逐年解决。同时,仁怀、双开镇居委会至今没有落实办公费。全县各社区居委会没有任何创收来源,“无钱办事”问题突出。

(四)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难度较大。

1、党员管理难。一是由于社区党员均来源于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辞去公职人员,离退休老干部,有的为生计而长期在外奔波,不便于组织学习和管理;二是部分社区党员因文化程度偏低,思想意识淡薄,

4 党性观念不强,转入社区后又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不完全服从社区党支部的管理教育;三是社区党员居住分散,一些老龄党员由于身体的原因,因年老多病而卧病在家,不便于参加组织活动,等等。

2、队伍建设难。一是班子软弱。由于社区党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思想意识淡薄造成班子建设后备乏人。二是发展党员困难多。目前社区党务工作处于初步建设状态,党支部的工作力度较弱,加上社区管理的人员多为社会青年,思想政治素质较低,不愿加入党组织,党员发展对象过少。

(五)社区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

1、部分社区居委会党建工作出现“空档”。中兴、南丁社区党组织“一把手”因报酬问题没有落实,造成党建工作处于滞后困境,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出现“空档”,党员的带头作用发挥不好。

2、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按照《关于推行县城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10]15号)和《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发[2010]9号)文件精神,2011年底应在全县推开社区建设工作,但至2012年下半年,南丁、北振两个社区方才挂牌成立,而兴仁镇居委会仍然处于没有建立党支部的状态,武威、南开、青山、大地4个乡没有成立居委会,致使不少居民党员、离退休党员、退休军人党员、务工经商人员中的党员没有很好地组织起来,处于分散状态。

3、社区居委会管理工作滞后。一是没有及时纠正党支部书记的报酬问题。参照村两委管理有关要求,社区居委会享受月工资待遇的应为“三大员”(支书、主任、文书),但除排调镇居委会、南丁社区居委会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外,中兴、北振社区却出现党支部书记应享受的报酬由居委会的1名委员领取的现象,造成支书无报酬不愿工

5 作,党支部建设处于瘫痪状态。兴仁镇居委会没有建立党支部,也存在1名居委会委员领取支书报酬的问题。二是没有及时研究社区居委会干部提高待遇问题。2011年上半年以前,我县村级干部待遇和居委会干部待遇完全相同,2011年6月以后,村干报酬得到逐年提高,且发放方式改为按季发放。由于有关单位没有及时将居委会干部反映的待遇提高问题作为议题上报,造成目前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仍然为2011年以前的水平,且年终才发放一次,社区居委会干部对此意见较大。

三、对策建议

社区党建工作是一项新的系统工程。近年来,随着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在社区新生组织就业的党员、失业下岗人群中的党员、流动党员等从不同渠道把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的人数显著增加,社区党建面临着更大的新问题和新挑战。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我县应重点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社区党建的组织领导、基础设施、基层组织、干部队伍、运作机制五个方面的规范建设体系。

(一)构建和完善社区党建的组织领导建设体系

一是强化社区党建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建立社区党建工作领导负责制,成立社区党建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书记和组织部长等担任,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做好社区党建的牵头抓总、统筹安排和督查指导。乡镇、社区党组织的“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社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好在社区中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服务的作用,同时,要根据社区建设的情况进一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运行机制、保障体制和载体活动等方面的问题。

6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包联社区工作制度。建立领导联系社区党建点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定期深入联系点调研、检查、指导社区党建工作。联系领导干部要帮助所联系的单位找准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整改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推动联系点的各项工作。

三是加大部门协同配合工作力度,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社区党建的良好氛围。县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和管理。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要努力通过制定完善有关社区基层组织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等的关系,在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作用的同时体现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公安、工商、教育、计生、卫生等部门要帮助社区完善各自的职能办公室建设;财政、建设、发展与改革、经贸、扶贫、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在项目、物资等方面多向社区建设倾斜;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从各自的职能和特点出发,做好社区的青年工作、妇女工作和工会工作;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等部门要善于发现、总结社区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指导。社区内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条重要措施来抓。

(二)构建和完善社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社区建设是社区党建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要适应社区改革、发展的需要,首要工作是加强社区党组织阵地建设,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社区党建所出现的“三无”现象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1、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采取“国家财政拨出一部分,共建单位资助一部分”等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努力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扶持和帮助除中兴社区之外的其他各社区居委会全部

7 建立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活动阵地。同时,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努力购臵有关办公设备,改善社区办公条件落后的现状,确保了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努力启动社区党建活动阵地的规范化建设。按照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原则,先在中兴、南丁、北振3个县城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然后在所有社区居委会推开。示范社区的党员活动用房要求达到120平方米左右,建立“四室一场”(党员活动室、棋牌娱乐室、图书阅览室、社区警务室,活动场所)党建活动基地。要参照村级赏活动室建设的成功模式,将社区党组织职责、党建工作网络、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党建工作制度、社区党员概况等必须上墙,有条件的,可努力争取社区远程教育工程建设,配臵电视机、放像机(影碟机)等电教设备,配备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进一步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效率。

3、积极整合社区资源。积极采取“配套、调整、臵换、出租”等多种方式,整合社区资源。明确有条件的单位要与社区共建社区党建基地、社区学校、服务中心和娱乐场所。如中兴社区已探索建立了中兴社区幼儿园,一方面可为社区内居民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解决了部分办公经费问题,同时也拓宽了与社区群众联系的渠道。总之,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既要着眼于以保障社区职能的履行为目标,不断解决社区实际问题,又要注重改善社区环境,进一步加强社区的服务场所和活动场所建设。

(三)构建和完善社区基层组织建设体系。

1、健全社区组织,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根据全县城镇化建设的工作需求,按照便于服务、便于管理、便于发展的原则,优化社区资源配臵,积极抓实由居委会向社区发展的社区体

8 制改革,认真建立和完善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各乡镇所辖社区(居民区)都要按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并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如兴仁镇居委会应及时建立党支部,扬武、南皋、长青、雅灰乡要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要求,根据居民居住状况,达到一百户以上的,要及时建立社区基层组织。二是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社区党支部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担负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社区工作的主要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等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2、努力配齐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在社区中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政权建设,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抓住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利时机,适时调整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中兴社区等软弱涣散党支部要着力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要参照村党支部的管理模式,在配齐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的基础上,由乡镇党委委派1名在职党员干部挂任支部副书记,确保有效组织开展社区党建工作。要按照“党为核心、协同合作”的原则,协调好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居委会干部之间交叉任职,积极探索提高社区干部报酬的途径,在社区基层组织创新工作中形成较强的合力,努力解决社区党建“无人管事”的问题。

3、着力配强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党支部书记既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又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应有的政治敏感性。目

9 前,社区的干部待遇和条件还较差,招聘和留住优秀的领头雁还一时难得,故此,应积极探索模式,创新开展选聘工作。一方面,认真在现有社区党支部的党员中实行“两推一选”工作,从中推选出群众信任的党员任职,当前主要是从上级择优选派和适当保留有奉献精神的老居民干部作为一个过渡期。对党员人数少,难于选出支书的支部,可暂时由下派干部兼任支书主持党建工作。另一方面,探索出台有关优惠办法,鼓励我县大中专毕业生投身于社区建设,对在社区任职后表现突出,能胜任工作的基层聘干,在招录国家干部时给予适当名额照顾。在此基础上,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采取向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选聘社区党支部书记,努力改善干部结构,增强支部班子的战斗力。

(四)构建和完善社区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体系。

1、加强社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对社区中的重大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加大对社区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力度。社区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所属社区单位在人才、信息、资金、场地等方面的优势,采取举办培训班、设专题讲座、组织上党课等形式,加强对社区干部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同时,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定期举办社区干部培训班,不断增强社区的自我管理、服务群众的能力。

2、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社区基层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员参与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作为深化社区党建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党员在社区开展“双学双带”活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经济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居民致富,带头推进富民工程建

10 设),并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行“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为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创造条件,并根据党员的特长,及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为民服务活动,密切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单位、党员与居民的血肉关系。

(五)构建和完善社区动作机制建设体系。

1、建立社区党建经费保障机制。目前,社区建设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应参照村级组织管理制定相关的政策,明确把财政投入作为解决社区基层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给社区党建以一定的经费保障。一是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以村干部的待遇为水准,在报酬标准、发放方式上相应给予社区干部同等待遇,确保社区干部的经济收入逐年有所提高,促使他们提高对社区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对社区干部报酬的监督管理。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乡镇党委要加强社区干部报酬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推行社区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试行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必须纠正中兴、北振社区和兴仁镇居委会将应属于党支部书记的月报酬发放给居委会委员的现象,及时明确把工资转付给社区党支部书记,切实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三是努力解决社区运转经费。明确社区工作任务,根据社区大小,每年由县财政定期划拔5000元运转经费,确保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正常开展。

2、完善社区党建工作的目标管理制。一是实现党建工作制度化。研究制定《××县社区党建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社区党员的隶属关系。建立社区干部目标管理机制,实行定岗定责定目标,强化考核、监督,调动社区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和表彰奖励制度,把社区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列入全县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时进行通报表彰,不断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11

3、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制。一是明确专人分片负责。乡镇党委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重视和加强社区党建工作,要明确副科级以上干部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使社区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等中心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确保社区党建工作布臵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建立督办机制。除县级领导小组外,乡镇要成立督办社区党建督办小组,同各社区签订责任状,具体细化到每一项工作,明确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定期不定期到各社区督办检查、指导落实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时限,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社区党建协作机制。按照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优势互补、互促互进的原则,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内单位实行“结队共建”,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党建工作的协作作用。社区党支部要主动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加强联系,将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表现反馈给其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以赢得他们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单位党组织要主动把党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社区党支部,引导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并将党员干部在社区建设中的表现情况作为评议党员、评比先进、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第五篇:县老龄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xx县地处鄂东南,辖有8镇4乡,186个村,11个城镇社区,总人口47.7万。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县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使老龄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强老龄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着重提出了“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的目标和作出的承诺,充分表明了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老龄问题的严重性和老龄事业发展的紧迫性。因此,正确认识我县老龄事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对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应对人口结构老龄化,促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xx县老龄工作主要现状

截止2012年,我县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59430人,约占总人口的12.45%;其中70岁以上的老年人14169人,80岁以上的老年人8146人,100岁以上的17人。

近几年来,我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工作方针,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使我县老龄事业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加强、老年人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体现在:

1、老龄工作机构不断完善。成立和调整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卫生局、文化局、教育局、旅游局等2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新增成员单位7个,实行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各尽其责。近几年来,我县着力加强老年协会建设,推进基层老龄工作的健康发展。成立了县老年人协会,老年体协、门球协会、太极协会、木兰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人书画研究会等开展老龄工作的组织机构。全县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同互动的社会化老龄工作格局。

2、老龄事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医疗、生活、服务等方面实施优惠优待,不断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在继续完善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着力推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铺开,2012年全县享受农村养老保险人数达42948人,年支付养老金28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2443人,年支付养老金4613万元;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退休人员36530人,年领取养老金6575万元,保障了城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二是健全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推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险制度。2012年,全县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城镇人数99909人,其中退休人员29973人;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数为11.32万人,做到了医疗费及时按比例报销。三是建立城乡社会救助制度。①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有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全县共有23174名老年人享受城乡低保,其中城镇低保老年人20681人,农村低保老年人2493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对符合低保条件、优抚条件的老年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式帮助,落实了有关政策。②完善五保供养制度。落实了五保供养政策,目前全县五保供养对象2475人,其中集中供养663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2100元;分散供养1812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600元,全年支出五保供养金430万元。并注重改善五保老人的生活照料条件,提高农村社会福利院管理服务水平。③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对五保、低保、优抚老人及有特殊生活困难老人开展医疗救助,给老年人排忧解难。2012年,获得城乡医疗救助的老年人达1441人次,投入救助资金265.5万元。④实施因灾倒塌和毁损房屋、危房改造工程。近两年来,县民政局和住建局共为3486户农村困难老人建设和维修房屋,解决了“老有所居”问题。四是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①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工作。近两年来,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620个。涉及老年人乘车、就医、旅游等老年优待政策在全县普遍施行;全县4120名城乡老年人持有《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各乡镇、县直很多单位每年都组织对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凭《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可免费乘坐县内1路和2路公交车。②对10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实行长寿补助优待。按照湖北人民政府第301号令,我县从2007年元月起,对全县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给高龄津贴200元作为养老补助金。对80以上的老人“十二五”期间要全面建立高龄补贴制度。③全面提高抚恤优待标准。我县共有316名60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复员军人享受到提标优待。县民政局从2011年8月份开始,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役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一是推行形式多样的养老方式。供养和寄养相结合,对“五保户”和孤老优抚对象,按照国家政策分别到农村社会福利院和县光

荣院实行政府供养;对家庭有赡养能力,但无人力照顾的,赡养人交纳一定的住宿费、管理费和生活费就可在养老机构寄养。二是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全县12个乡镇都有农村社会福利院,在以前已改造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7所农村福利院的基础上,2010年,整合资金140万元,支持xx镇福利院新建和xx镇福利院的提升。2011年,我县多方筹集资金50万元,对xx镇农村福利院重点改造,投资100万元新建了县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及光荣院食堂。2012年,我县筹资200万元,对xx镇、xx镇福利院进行了重建,福利院成了当地的一大景点和亮点。同时,注重整合和利用资源,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完善社会化为老服务设施,修建了xx县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已成为一所功能完善、环境优美、集养老康复、特殊教育、技能培训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型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全县集中供养对象生活条件得到整体提高。2012年,县民政局、县老龄办联合在xx镇xx村、xx镇xx村、xx镇福利院三个地方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分阶段全面推进,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我县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知识化和专业化建设。四是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我县不断发展和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经常性组织青少年、企业职工到养老机构和困难老人家中开展慰问送温暖活动,无偿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4、老年人参与活动平台不断增多。我县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老年人余热,较好地解决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教”的问题。一是加强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对门球场进行扩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957平方米,占地4亩,总投资200万,可容纳700多人活动,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活动环境。全县12个乡镇共设有老年人活动中心或活动室、活动站3个,为老年人养老、文娱、体育、健康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县委、县政府不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倾听他们对我县发展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县经常组织离退休干部和革命老战士深入各中小学校对广大师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形势教育。同时,开展“银龄行动”,通过高薪返聘和自主经营等方式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自己的专长,为经济建设贡献余热。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老年人再就业人数约300人,主要集中在教育和卫生等领域。三是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近两年来,县老龄办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协调成员单位为老年人搭建文体娱乐平台,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截止至2012年,全县共有21支老年文体团队,全年参加人数近10000余人;我县老年大学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已从原来的舞蹈、书法、木兰、老年保健、音乐、诗词、绘画、太极8门课程,增加到现有的13门课程,15个班,现有学员568名,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我县还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舞蹈表演、太极拳、乒乓球、书画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比赛活动,为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服务。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使老年人达到自娱自乐的目的,展示了我县老年人活到老、乐到老和老有所为的精神风采。

二、我县老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老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老龄工作机构不健全,事业经费不足,人才队伍匮乏,制约了老龄工作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强调:“老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加强老龄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老龄工作干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他们更好地工作,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可在实际上,我县老龄工作机构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有力加强。xx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其办公室(老龄办)当时为副局级事业单位一直挂靠在县民政局。由于体制机制不顺畅,县老龄办在全县各项老龄事业发展中不能真正发挥其牵头作用。2011年,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办联合发文,要求全市各县(市、区)的各乡镇相应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村(居)委会普遍成立老龄工作协会。由于我县老龄工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乡村二级老龄工作机构成为空白状态,更谈上不上乡村二级老龄事业发展。县老龄办工作经费虽然已列入县财政预算,但县财政往只核拨老龄工作经费1万元,2011下拨2万元,2012也只拨3万元。由于我县人口老龄化呈快速发展趋势,低额核拨的经费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成为制约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再加上老龄队伍中复合型人才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

2、城乡养老保障水平发展不平衡,农村养老保障形势严峻。近几年来,国家多次给城镇企业退休人员调高基本养老金,使城镇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可是我县70%以上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虽然我县去年已按照国家政策普遍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但农村老年人主要还是依赖土地和家庭成员资助生活养老,其生活水平不仅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而且受子女实际供养能力的制约,养老、医疗水平很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比较普遍。据统计,我县共有空巢老人23461人,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收入水平较低,基本生活和医疗缺乏保障,大部分空巢老人需要长期救助,生活尤为艰难。

3、全社会老龄意识不太强,社会支持力度不够。有些地方和单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由于缺乏老龄意识,致使不少人有岐视老年人的现象。特别是有个别公汽上的乘务员,由于受利益驱使,对已办老年人证实行乘车免费的老年人态度不好,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特别是对于丧偶、子女都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无人护理、照料的问题越来越十分突出。空巢老人突发疾病时抢救不及时,生命也时常受到威协。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老龄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将直接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我县社会发展将产生一定影响。

4、老年服务业滞后,农村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相对较少。一是乡镇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少。目前我县12个乡镇除了只能满足“五保户”需要的农村社会福利院,以及路口镇沙墩村、沙坪镇堰市村两个村开展的养老服务互助协会外,面向其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几乎没有。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欠缺。调查表明,70%的城镇老人和90%的农村老人在选择养老方式时选择居家养老,与此形成反差的是目前我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全、服务组织欠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稳定,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很少,不能适应老年人的需求,面向农村老人的社会服务更是严重缺乏。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合力

老龄工作机构是政府推行老年人政策的工作实体,是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重视老龄工作,牢固树立大老龄的理念,把老龄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做好老龄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健全老龄工作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和完善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县老龄办工作职能,落实相关编制,全力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全县各乡镇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主管的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村(居)都要成立老年人协会,县老龄办配备3——4名专职干部,建立健全县、镇、村(居)三级老龄工作机构,形成老龄工作网络,不断夯实老龄工作基础,使老龄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二是落实老龄事业经费。政府要逐年增加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使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投入水平与经济增长相协调,按时划拨落实到位,保证老龄工作正常、健康发展。镇村要千方百计确保农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到位,大力抓好本地的老龄工作。三是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县老龄委工作制度要不断完善,使老龄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老龄工作水平。要注重发挥财政、民政、司法、劳动保障等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老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由县老龄办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大老龄格局和老龄工作合力,推进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四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县委、县政府应把老龄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要合理确定老龄工作的目标任务,并进行量化、细化。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督查,定期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一套既符合我县老龄工作特色又切实可行的考核体系。同时,把老龄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增强老龄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健全制度,强化保障,建立“普惠型”养老服务体制

一是健全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农村,不断探索多种养老形式,推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普遍实行。探索和解决城镇化过程中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巩固家庭保障功能。鼓励低龄健康老人提高自养能力。在全县普遍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养老奖励制度,多方位、多渠道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二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在农村,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在政府支持下,多方筹措资金,设立城乡一体的老年医疗(生活)救助基金,对因特殊原因遇到困难、长期贫困、收入在贫困线之下的老年人(特别是孤老和空巢老人)进行医疗救助。三是建立养老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发展老年福利、社会救济等保障事业,依照逐步建立起来的相关法律,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救助重点向农村贫困老年群体倾斜。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形成以各类困难群众(贫困老年人)为保障对象的形式多样、制度规范、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3、加大投资,强化基础,建立“投入型”养老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老年人精神文化投入。建立老年体育、文化协会组织,完善老年活动中心。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鼓励和倡导基层老年文化的创新发展。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展演和老年体育健身运动会。支持各类老年群众文体组织发展,积极组织老年文艺演出队深入基层,积极探索农村老年文化发展的新路子。协助抓好我县老年大学的校务工作,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办好老年教育。二是加大老龄产业投入力度。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加快发展”的方针,不断规范老龄产业发展进程中的市场行为。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开发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产品,引导企业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更新老年人消费观念与行为,帮助老年人建立健康的消费理念,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三是加强为老基础设施建设。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方针,努力增加投入,建设好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场所)。要增加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加强乡镇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县普遍推行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工作,完善服务功能,开展自费代养业务,扩大服务范围,使农村老有所养真正得到落实。引导和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事业,采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及志愿者服务相补充等措施,鼓励“民办公助”、企业办院、个人投资等形式兴办社会老年福利事业。同时,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要增加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

4、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

针对我县社区为老服务滞后的现状,县、乡两级政府要大力探索,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建设,在村、社区设立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社区阵地为老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种服务。在城镇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岗位,按照社区老年人口多少,增加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老人提供低成本、广覆盖、服务方式灵活的生活帮助。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可按市场运作、政府补贴、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解决。同时,组建社区党员、社区居民、低龄健康老人志愿者服务队,与社区老人结成“一助一”对子,明确服务对象,夯实工作责任,为社区老人开展帮助和服务,提高对老人的社会化服务程度。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转要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初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和服务提供相适应的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把服务中心(站)配备的公益岗位专业人员、志愿者、老年人互助人员分期分批组织起来,通过职业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

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保障《老年法》和《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大力倡导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惠老的社会氛围,为我县老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农村要注重把老年教育与老年人脱贫致富、维护权益、破除迷信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重视开展老年思想教育活动,帮助老年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密切关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过程中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好签订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特别对有赡养矛盾的家庭,赡养协议书要做到应签尽签,杜绝不赡养现象发生。要加强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的建立工作,将法律援助服务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延伸,逐步形成法律援助网络。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对有困难的老年人要酌情减免诉讼费用。对城镇低保老人和农村贫困实行免费及优先服务。加强老年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公安部门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对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不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

“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老龄工作不仅仅是政府需要重视的工作,也是社会各界都应大力支持的工作。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弘扬“老吾老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学校春季开学自查报告下一篇:学习处分条例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