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理论综述

2022-09-14

拍卖是指以公开竟价或者是以封闭投标的形式, 由拍卖机构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 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 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转让给最高应价或者次高应价者的一种买卖方式。其实质上是一种商品交易的市场行为, 是最古老的价格发现机制之一。根据历史记载, 早在公元前500年左右, 古希腊著名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就记载了古巴比伦人利用拍卖的行为记录。拍卖行为的产生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后, 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出现与发展而形成的, 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根据对拍卖产生的背景分析, 我们认为, 拍卖的生产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 一定的人口数量, 由此形成买卖双方;第二, 剩余产品的出现, 由此形成拍卖物品;第三, 货币制度的存在, 由此形成竞价付现;第四, 自由贸易制度的存在, 由此形成人们进行正常交易的制度环境。

拍卖也同其他经济理论一样, 虽然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 但是其理论的形成却是在20世纪50、60年代, 而在此以前, 专门对拍卖理论进行研究的经济文献几乎是空白。由于对拍卖的理论认识一直局限于专业化的操作领域, 无法融入到主流经济学中, 在以后的20年里, 拍卖理论的发展也一直十分缓慢。20世纪70年代, 随着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快速发展, 任何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研究经济行为主体的行为策略以及进行制度设计和寻求提高效率的途径, 已成为主流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拍卖正是一种分析经济主体之间的不完全信息博弈的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实例。在这样的背景下, 拍卖理论取得突破性进展。拍卖理论大量应用博弈论、实验以及经验检验作为研究工具, 利用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果, 在拍卖机制的设计、资源配置效率的绩效比较以及拍卖主体存在的机会主义、道德风险等行为分析中都取得重大进展, 拍卖理论的奠基人维克里也因为其在拍卖理论上的卓越贡献获得了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从此使拍卖理论走进主流经济学的殿堂。

在拍卖理论中, 维克里是开创性和奠基性的人物, 拍卖理论的结构体系、重要的定理、结论都是他建立起来的。其中具有开拓性和基础性的结论有收入等价定理, 假定数量既定的众多风险中性的潜在买主中的每一个人都独立的获得对拍卖品的私人估价, 并且这些估价均匀的分布在[0 1]上, 在拥有最高信号的竞买人总是赢家和任何拥有最低可行估价的竞买人的期望剩余为零的情况下, 在纳什均衡中, 不论是哪一种拍卖形式, 它给卖主带来的平均收入预期相等;如果各个竞买者对于拍卖品的估价不独立, 则不同的拍卖方式具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 在英式拍卖中, 不论竞买者是否对称, 每个竞买者的占优策略就是保持竞价, 直到价格达到自己的估价为止, 估价最高者将获得拍卖品, 这样的结果显然是帕累托有效的。在竞买人对称的荷式拍卖中, 每个竞买人的报价应该严格低于自己的估价, 估价最高者也必定成为赢家, 因而也是帕累托有效的。但是如果竞买人非对称, 荷式拍卖结果很可能是无效的。在拍卖方式的选择分析方面, 维克里也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认为荷式拍卖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在战略上是完全等价的, 因为竞买人在两种情形中所面临的局势完全相同, 在此基础上, 维克里还第一次提出了与英式拍卖具有战略等价的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既维克里拍卖, 这种拍卖机制的重要特征是“说真话”, 竞买者的出价战略是真实、可信的。因此这个机制也是具有激励相容特征, 由于拍卖品最终归于那些愿意支付最高价格的竞买人, 因此也是具有帕累托效率的。

发明一组私人物品的需求显示过程, 这个重要的思想后来被克拉克、格罗夫斯等人重新发现, 并发展成为“克拉克-格罗夫斯机制”, 这种机制在公共工程投标中受到一种激励, 使他们能够在投标中说真话。

维克里还是第一个系统地、清晰地以激励相容为核心分析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如何实现帕累托最优的经济学家, 现在激励相容概念已经成为信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基础;此外正是维克里在荷式拍卖中对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竞买者对策的某些研究成果, 给豪尔绍尼提供了启示, 使后者提出了著名的“豪尔绍尼转换”, 正是这个成果, 使得豪尔绍尼获得了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大奖。

在维克里研究的基础上, 默尔森、萨缪尔森等人也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 取得了重要成果, 在拍卖机制的选择上, 他们借助于信息经济学的“显示原理”, 找到了寻找最优拍卖机制的方法, 使得将最优机制的寻找范围缩小到激励相融性机制上面, 并将最优拍卖机制问题转化为双重约束条件下的线性规划问题, 得出最优拍卖机制的两个原则:配置规则, 要求竞买人报告自己的估价, 卖主计算相应的边际收益, 然后将拍卖品授予边际收益最高者;支付原则, 赢家支付的金额既非他的边际收益也不是报告估价, 而是使其边际收益等于或者高于其他竞争对手的边际收益以及卖主的边际成本的最低估价。

此外西方学者还研究分析了影响拍卖结果的信息因素、制度因素。得出许多重要的结论。

第一, 风险因素。因为在原来的拍卖机制的设计过程中, 都是以买卖双方为风险中性的经济体, 当放弃了这个假使条件时, 不同的拍卖方式就会有不同的收入结果, 收入等价定理也不再适用。1984年, 马斯克因和瑞利证明在第二价格拍卖中, 竞买人的均衡报价策略不会因为厌恶风险而改变, 因此, 期望价格不会受到影响, 在第一价格拍卖中, 厌恶风险的竞买人愿意适当提高报价以确保获胜并获取正利润, 因此对于拍卖品的报价要高于风险中性竞买人的报价, 即买主风险厌恶程度越高, 越是志在必得, 也就越倾向于为同样的拍卖品出更高的价钱。1994年, 沃尔福德也证明了, 第一价格拍卖具有某种收入优势, 不论竞买人服从哪一种估价分布, 厌恶风险的卖主更愿意选择第一价格拍卖方式。

第二, 合谋行为以及再拍卖。在拍卖实例中, 竞买人之间完全有可能勾结起来, 达成或明或暗的合谋协议。罗宾逊认为在第二价格拍卖中, 达成合谋协议比第一价格拍卖更容易维持, 因为竞买者达成协议, 各个竞买者按照事前商量好的价格进行报价, 从而可以确保获取最大的拍卖品收益;在英式拍卖中, 竞买者可以达成不互相抬价的协议, 可以保证获取较大的收益。当然卖主也可以通过改变拍卖规则来限制竞买者合谋现象的出现, 例如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 为了破坏递交相同价格的合谋, 拍卖人可以只公开赢家的身份而不公布报价额或者拒绝按照随机方式指定胜者。格列汉姆和马歇尔在1987年的一篇论文中, 从不同的拍卖对合谋的接受程度出发, 讨论拍卖制度的设计。他们认为存在小团体串谋, 然后在获得拍卖品后再次进行拍卖的可能, 基于此, 他们认为当卖主怀疑存在小团体串谋的时候, 最好采取第一价格方式进行拍卖, 这样会更合适, 更安全。

第三, 道德风险。维克里认为, 当卖主是政府机构或者是大型团体的时候, 负责销售的拍卖代理人就可能缺乏足够的动力去维护代理人的利益。尤其是在密封拍卖中, 特别容易产生拍卖人与竞买人勾结起来损害卖主利益的行为。要么通过行贿使买主减少最终支付额, 要么通过幕后交易, 来控制竞买价格;还可以利用密封拍卖方式的有关规则, 使关联人了解其他竞买人的报价, 多次更改并递交自己的竞买价格。

第四, 共同或者关联价值。共同或者关联价值是指对于所有竞买者来说, 对拍卖品有相同的价值判断, 任何人都没有独立的私人信息。米格龙和威勃尔在1982年的论文中, 讨论了一种包含公共价值和私人价值两个因素在内的拍卖环境, 他们认为在很多的拍卖中, 买主实际上不太了解拍卖品的价值到底是多少, 因此他们必须对它进行估价。在一般的拍卖模型中, 假定每个竞买人收到一个私人信号, 但是允许每个竞买人的估价成为所有参与人信号的综合函数。如果某个竞买人观察到一个关于拍卖品的有利信号, 他相信其他竞买人也一定观察到了这个信号。米格龙和威勃尔称这个评价中的非独立性为“联系”, 在此基础上, 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期望收入排列顺序, 按照卖主的期望由大到小的排列为:英式拍卖、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第一价格密封拍卖、荷式拍卖。在共同价值拍卖中, 由于拍卖价格节节攀升, 往往存在“赢家的诅咒”, 即拍卖品的最终得主因为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而亏损。米格龙和威勃尔还考虑了在具有联系价值的拍卖条件下, 总是披露信息的政策对卖主而言总是最好的, 因为他可以帮助卖主实现最大化的期望价格。因为赢得拍卖的买主总是希望比他的对手了解更多的关于拍卖品的信息, 以便获得更大的消费者剩余, 而卖主为了阻止赢得交易的买主以低廉的价格赢得拍卖, 则他会把所拥有的全部信息都公开, 使得所有买主都可以了解这些信息。

第五, 内生数量。1988年汉森在一篇论文中研究了当拍卖品的数量不止单独一件时的情况, 这种情况可能在一个买主与某个行业的若干供应商竞争签定采购合同时出现, 生产买主需要的商品的企业之间, 为获得采购合同而展开竞争。在这里采购的数量往往是不确定的, 因为买主的需求函数中, 价格与需要量成反比例关系, 价格高, 购买的数量就少, 反之就多。拍卖的交易数量还要取决于拍卖的过程, 这里的数量就是汉森说的“内生变量”。汉森不仅研究了需求数量与行业采购的关系, 而且还研究了不同拍卖方式对行业采购招标的影响。最后他得出结论, 在不存在外部额外的激励的时候, 第一价格招标的期望价格将下降到英式招标价格的水平以下, 因而将产生一个更大的需求。

除此以外, 在西方现实生活中, 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拍卖市场来实施国有企业私有化、大宗产品的采购以及对稀缺公共资源的配置等, 这些领域往往涉及多个同质或异质的标的, 现实的需要促进了拍卖理论在多物品拍卖机制的设计上有重大发展。多物品拍卖可以采取两种拍卖方式, 即同步拍卖与序贯拍卖。西方经济学家根据拍卖理论, 成功的设计了新兴的拍卖品市场, 例如美国的国债拍卖市场和频谱拍卖市场, 在实践中, 表现出了较高的效率, 拍卖收入也大大超过了卖主的预期, 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拍卖。

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 拍卖经济理论已经建立起了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框架, 也得出了大量具有普遍性的结论。尤其是以博弈论为重要工具而发展出来的拍卖理论, 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具有较强的意义, 从而使得拍卖理论跻身于经济学的前沿阵地。

摘要:拍卖理论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分支, 通过对拍卖机制的确定, 参加拍卖人的行为, 我们发现很多重要的行为金融理论, 尤其是豪尔绍尼利用其多年对拍卖行为和理论的研究, 提出著名的“豪尔绍尼转换”, 并获得了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大奖, 使拍卖理论走向经济学最高殿堂, 本文通过对拍卖理论的综述研究, 理清拍卖理论的发展脉络, 为我国拍卖行为研究提供理论上的帮助。

关键词:拍卖,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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