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干部绩效考核表

2023-06-27

第一篇:xx镇村干部绩效考核表

XX镇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XX镇村(居)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为激发村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村级干部队伍的战斗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X办„2013‟8号)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X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X组发„2013‟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村级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绩效考核管理,奖罚分明,有效体现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的差别,促使村级干部进一步端正思想、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各项工作开展和经济发展上,确保“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上水平”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依岗把村干部分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他村“两委”委员三种考核类别。实行工作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结合,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结合,体现主职负责制、分工负责制、团结协作制,考核结果与工作报酬相挂钩,力求实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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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到镇上访的,每例扣减该村所有村干部2分,在交办期间不积极配合或延期办结的,另扣2分,驻片或包案村干部每例另扣1分,同一案件取最高值扣分,不重复计算,扣完为止。

3、林业及森林防火工作(8分)。完成当年植树造林任务的村,该村主职和负责村干部每人加2分,其余村干部每人加1分,否则不计分。森林防火工作基础分6分。未发生火警,或发生火警村干部自行组织扑救,过火面积较小,村集体或群众损失不大的,计该村主职和负责村干部6分,其余村干部5分;发生火警,过火面积较大,组织扑救不及时,每举报到镇登记1起扣减该村主职和负责村干部1分,其余村干部0.5分,举报到县登记1起扣减该村主职和负责村干部2分,其余村干部1分,扣完为止。由分管领导会同森林资源管理站具体考核。

4、农试工作(6分)。以美丽乡村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兼顾“八篇文章”。基础分值2分,每创建1处亮点的该村所有村干部加2分,作为示范点迎接县级以上检查的,加该村主职干部2分,其他村干部1分。由分管领导会同农试办具体考核。

5、干线公路整治、村级卫生创建及公路沿线违章建筑治理工作(6分)。以南信叶公路、观卡公路为重点,辐射村级公路沿线,视任务量,干线公路整治、村级卫生创建根据日常督查检查情况记分,完成好的村,该村所有村干部加3分,完成较差的村的村干部不计分;年内公路沿线没有新增违章建筑的村,该村

所有村干部加3分,年内有违章建设行为能及时制止,制止不了的在开工建设的三天内能及时报告镇集镇办的村,该村所有村干部加2分,否则该项工作不记分。由分管领导会同集镇办具体考核。没有整治任务的村,该项不得分。

6、水利及防汛工作(5分)。每名村干部得基础分3分。当年每新修1处水利设施,该村所有村干部加2分,每整修1处该村所有村干部加1分。在防汛督查中,被省、市、县、镇通报的,扣减包库责任干部4分、3分、2分、1分,扣减村主职2分、1.5分、1分、0.5分。由分管领导会同水利站具体考核。

7、新农合、新农保筹资工作(4分)。以县下达完成任务指标为准,以村干部驻片任务为依据,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减0.5分,扣完为止。筹资工作期限结束后,由分管领导会同合管办、民政所具体考核。

8、茶叶、油茶、秋冬播工作(4分)。能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的村,该负责村干部加4分,其余村干部加3分,完成分配任务50%的村,该负责村干部加2分,其余村干部加1分,任务进度不足50%或无进度的村,该项工作不得分。由分管领导会同农业中心具体考核。

9、民政救灾、社保工作(4分)。全面完成民政与劳动保障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五保、低保对象的调整及救济对象的确定要公平公正,救灾款物的发放要规范,及时如实上报灾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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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被县以上媒体采用的,或在县以上作典型发言的,每篇次奖励1分;⑦其他对相关村干部的加分事项由镇党委研究确定,奖励加分满分10分。由镇绩效考核办具体核算。

(四)几种扣减总成绩分数的情况:

1、单项工作被镇书面通报批评的,扣减该村主职和相关责任干部总成绩的3分,扣减其他村干部总成绩的2分;

2、单项工作完成较差,导致XX镇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扣减该村主职和相关责任干部总成绩的5分,扣减该村其他村干部总成绩的4分;

3、年度内出现村干部违纪被镇纪委查处的,扣减该责任村干部总成绩的5分,扣减该村主职总成绩的3分;

4、年度内出现村干部违纪被县纪委查处的,该村干部直接定为“三类”;

5、年度内不按时参加各种会议的,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5分,报表不及时、不认真的每次扣相关村干部1分,该项扣减分总分5分。

6、年度内村干部到村开展工作低于60个工作日的,直接定为“三类”。

五、考核组织实施

1、成立XX镇村(居)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绩效考核办),明确专人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

作。

2、各分管领导按照本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和项目,负责相关工作的考核,上报考核结果须附详细情况说明。

3、填报村干部绩效考核表,将年度村干部分工、驻片包组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情况如实填报,经村支部书记签字、驻村领导审核后,报镇绩效考核办存档,一人一本帐、一村一台帐。

4、各项指标考核原则上在当年度的12月底前完成,因有关工作原因可推迟到阴历年年底前,第二年工作会前总评结束。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等次。绩效考核根据量化打分情况,将村(居)干部的工作绩效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按“五舍六入”的原则,分别按20%“一等”、70%“二等”、10%“三等”确定三个类别的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

2、设立绩效考核基金。考核结果决定村(居)干部的工资报酬,每年从每名在职村干部工作报酬中拿出2400元作为绩效报酬,由镇党委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3、以绩定酬。考核结果经镇党委研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村干部,对获得“一等”等次的,发放绩效报酬3600元;对获得“二等”等次的,发放绩效报酬2400元;对获得“三等”等次的,不发放绩效报酬。

4、对获得“三等”等次的村(居)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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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敦寨镇村干部绩效考核量化考评细则

为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健全和规范村干部量化考核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和•中共锦屏县委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锦屏县村(居、社区)组织工作运行经费和村(居、社区)干部待遇保障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锦党发„2012‟2号)、•中共锦屏县委办公室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锦党办发„201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量化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

二、量化考核对象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文书。

三、量化考核方式

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合理、全面。村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20%,定期考核占70%,民主测评占10%。

(一)平时考核:主要考察村干部个人会议出勤、工作出勤、制度执行和交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表现等工作记实情况, 1

由镇根据日常考勤记载、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二)定期考核。每年6月、12月底分别进行一次考核,采取“双述职双评议”的方式进行。镇组织考评小组到各村召开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听取村干部关于履职践诺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的述职,并组织参会人员对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半年考核分值占考核的30%,年终考核分值占考核的40%,民主测评占10%。

(三)民主测评。由镇党委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股室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分别对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量化测评,镇、村测评分别各占5%。

镇党委在定期考核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形成综合考评意见,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以参加“优秀”等次评定;综合考评得分在70—89分的,评定为“称职”等次;综合考评得分在60—69分的,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凡民意测评满意度低于30%以下的,定为不称职等次。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被“一票否决”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定为称职以下(不含称职)等次;村党组织不发展党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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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领取生活补贴的,据实扣减当年50%绩效报酬。

二、量化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10分)

1、村级基层组织工作年内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分值1分。无计划扣0.5分,无总结扣0.5分。

2、村级组织健全,班子协调,能较好地发挥整体作用,分值1分。村八大组织不健全,少一项扣0.1分,村班子不团结、软、懒、散,工作不能正常运转的该项不得分。

3、村支部、村民委年内召开会议,贯彻传达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分值2分。支部会议、村民委会议要分别有专门的记录本,记录要规范,无专门记录本的扣0.5分,记录不规范的扣0.5分,无会议记录的不得分,少一次扣0.2分。

4、按时完成党费收缴任务,分值1分。

5、党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加强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名册和流动党员名册上墙,并积极稳妥地培养发展新党员、后备干部,具有“双带”能力的党员达60%以上,大村每年新发展党员3名以上、中村2名以上、小村1名以上,有入党积极分子5名以上,每村有3至5名后备干部,档案齐全,分值1.5分。不发展新党员和后备干部扣0.5分,无党员和流动党员花名册的扣0.5分,党员不能按时按规定标准完成党费收缴任务的扣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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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直至扣完1.5分为止。

6、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分值1分。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1次以上,一年四次以上,少一次扣0.5分(查看支部会议记录)。

7、切实开展“十好”村创建活动,分值1.5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制定有“十好”村创建方案0.5分,通过上级检查验收达到“十好”村标准的得满分。

8、切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分值1分。制定实施方案0.5分;开展活动0.5分(查看支部会议记录)。

(二)经济建设(10分)

1、发展思路清晰,有远、中、近期发展规划,有1—2个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好项目(1分);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发展格局(1分)。

2、村级集体经济较好,大村每年有2万元以上、小村有1万元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0.5分)。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当年沼气建设工程和公路建设、学校、村办公楼、人饮工程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按时竣工(2分)。

4、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全年无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0.5分)。

5、抓好本村畜禽春秋两防工作(1分),内辖区不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疫情(1分)。

6、加强林业资源管理,没有出现乱砍滥伐现象(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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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的宣传,无火灾事故发生(0.5分)。

8、完成油茶、山核桃、水果、蔬菜、烤烟等产业基地建设任务(2分)。

(三)民主管理(6分)

1、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财务管理、“一事一议”和村“两委”班子述职评议等规章制度完善上墙(2分)。

2、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分值4分。无村级班子职责分工扣0.5分,重大事项不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的扣1分,无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扣0.5分,出现村干违法、违纪现象扣1分,无村务公开栏扣0.5分,村级事务、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缺一次扣0.5分。

3、每出现一位党员干部违纪并未及时报告的,扣1分。

(四)抓好文化教育工作(2分)

1、搞好青少年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控制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值0.5分。出现一个辍学失学的扣0.2分。

2、建立健全村党支部远程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远程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村民每月培训2次以上,分值1分。联席会议制度未建立扣0.5分,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扣0.2分,少培训一次扣0.1分(查看会议、培训记录)。

3、建有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村级文化图书室收藏图书不低于300册(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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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20分)

1、按时上交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各项材料,分值5分。缺一次扣0.5分。

2、村级无安全生产事故,分值5分。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的该项不得分,发生一般事故一起扣1分。

3、村级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分值5分。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村级积极配合处理的扣2分,不支持、不配合的该项不得分。

4、调解工作,分值5分。村级不调解就上交镇政府的扣2.5分,无调解记录扣1.5分,无矛盾纠纷台账扣1分。

(六)计划生育(20分)

1、积极参加镇计生例会,及时上报人口变动情况,分值 10分。在省、州、县考核检查中,出现新生人口漏报该项不得分,出现一般人口漏报每一人扣2分,当月计生报表上报县级后,镇级在开展计生工作中,出现新生人口漏报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

2、抓好孕情排查,分值5分。每发生一次大月份引产扣 5分。

3、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库存手术清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 工作,分值3分。不配合、不支持该项不得分。

4、搞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分值2分。以查看宣传标语及入户调查情况计分。

(七)生活环境(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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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整脏治乱”工作,推进文明村寨建设,分值3分。一年开展四次以上村级卫生清理整治活动,缺一次扣1分,村容寨貌不整洁、不卫生,垃圾、粪便、柴草乱堆放的该项不得分。

2、无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分值1分。

(八)镇风文明(6分)

1、经常发生打架斗殴、汹酒闹事、赌博成风等社会治安不好的扣1分。

2、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材料的得2分,开展活动但无记录的扣0.2分,不及时上报材料的扣0.5分,活动不开展的该项不得分。

3、无虐待妇女、儿童、老人和歧视残疾人现象,分值1分。

4、无早恋早婚现象,督促结婚对象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分值1分。

5、积极搞好民族文化挖掘和保护工作,分值1分。

(九)科技普及(3分)

1、大力宣传科普知识和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期以上,分值1分。

2、建有1个以上农村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分值1分。

3、有规范的科普宣传橱窗和专门的科普宣传员,分值1分。

(十)社会保障(6分)

1、农低保申报及审核工作未出现违规,分值1分。

2、及时发放各类救济款物,分值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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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时完成“新农合”、“新农保”群众筹资工作,分值4分。

4、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分值0.5分。

(十一)干部管理(13分)

1、各村干部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和指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接受并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出现推诿、扯皮或顶着不办的扣1分。

2、村干部外出15天以上的,要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不委托他人的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运转的扣1分。

3、村干部应当在岗在位,并实行工作日签到制度,原则上每月到村办公不得少于15天,发现一次脱岗的扣0.5分。

4、村干部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必须参加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未能参加必须向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请假,未请假一次扣0.5分,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5、村干部外出时间7天内,须向带片领导请假,超过7天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请假批准,没有请假外出一次扣0.5分,连续在外1个月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6、村干部要积极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代理事项,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问题。村干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出现推诿、无视、扯皮的扣0.5分,群众反映强烈的扣1分。

7、全面掌握本村村情民情,对本村计生重点对象、外出流动人员、五保低保户、贫困家庭、空巢老人户、留守儿童户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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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进行走访,并建立村干部联系户,每个村干部至少联系2户贫困户,对未掌握情况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少建立一户联系户的扣0.5分。

8、积极参加县、镇组织的有关培训,努力提升村干部自身素质,上级要求参加的培训少一次扣2分。

9、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比较低,测评满意率低于90%的扣1分。

(十二)加减分项目

1、凡当年通过上级检查未出现问题的,按省、州、县级每次分别加相关村3分、2分、1分;凡在上级检查中被扣分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应分别倒扣3分、2分、1分。

2、凡当年被省、州、县表彰的村,每次分别加村级涉及考核人员5分、3分、2分;受到省、州、县批评的每次分别倒扣5分、3分、2分。

3、村领导凡当年被镇、县、州、省表彰为先进个人的,分别为个人加1分、2分、3分、5分。

4、自筹资金或引进资金建设村办公室、村级小学、人饮消防工程、寨改工程,村级投入资金0.5万—2万元的得1分,2万—10万元的得2分,10万元以上的得3分(查看村收支账目,国家项目资金除外)。

5.完成镇里布臵的各项临时性工作的,加1分;完不成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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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每引进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办理合法手续为准)加5分。

7、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所在村工作出现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一项重大问题被县、州、省查获通报批评的分别扣3分、6分、10分。

8、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加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五、量化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奖优罚劣。

1、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文书、计生专干和按规定领取生活补贴的副支书或副主任的考评结果实行绩效挂钩管理,称职及以上的发放100%绩效报酬,基本称职的发放60%绩效报酬,不称职的扣发全部绩效报酬,所扣绩效报酬用于奖励优秀的村干部。考评记录材料及结果同时装入个人档案备查。绩效报酬于年终根据考评情况兑现。

2、其他村干部的考评结果实行备案管理,其综合考评记录材料及结果装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提名任用的依据。各村对其他村干部的考评结果也可参照本实施办法关于领取生活补贴人员实行绩效挂钩的规定执行。

3、综合考评获优秀等次的,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获基本称职等次的,要针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制定书面整改计划,限期整改;获不称职等次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进行 10

调整、处理,党组织成员由镇党委免职,村委会班子成员应依法予以罢免。

4、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该村参加考核的村干部总人数的15%以内。

三、附则

(一)本细则由镇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出现本细则未尽情形的,由镇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时制定相应办法。

(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XX镇村卫生室及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

镇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充分调动全镇乡村医生的积极性,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X卫〔201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机制,促使村卫生室及卫生院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全镇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完成我镇促进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公益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和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全面履行职责。

(三)坚持一年两次考核,采取集中考核与不定期督查考评相结合,

逐步完善考核办法。

(四)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以及医务人员的收入待遇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

各村卫生室及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村卫生室考核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销售执行等情况。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解任务完成及落实情况。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4、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运转情况。

5、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6、村卫生室环境管理情况。

7、群众满意度情况。

(二)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镇组成立考核组,采取定期集中考核和不定期经常性督查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按照相关考核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分别于每年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对村卫生室和镇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二次集中考核。同时按照《镇村卫生室工作督查考评表》的内容,对各村卫生室进行不定期经常性督查考评,严格落实奖惩。

2、考核组人员 。组长:XX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

六、考核运用

(一)村卫生室考核结果运用

1、集中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2个等次。考核合格的村卫生室,按照核定的标准进行补助;不合格的,按照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乘以考核得分比进行补助。

2、在不定期经常性督查考评中,第一次督查考评位居后三名的村卫生室,给予村卫生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连续两次督查考评位居后三名的村卫生室,给予村卫生室负责人诫勉一个月处分;连续三次督查考评位居后三名的村卫生室,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解聘处分。

3、每年两次集中考核结果各按50%的纳入年终总评。年终总评中位居前3名的村卫生室,授予“优秀村卫生室”称号,并依次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年终总评中位居后3名的村卫生室,全镇通报批评,并依次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的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最后一名的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诫勉半年处分,其他医务人员给予效能告诫一次。年终考评结果存档并抄送县卫生局。

4、在市、县各项检查中,取得好的成绩,给镇挣得荣誉的村卫生室,

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市、县各项检查中,被查出问题,给镇造成影响的村卫生室,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解聘处分。

(二)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运用

镇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为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XX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调动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办事效能,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按照“绩效挂钩,综合评价”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本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分类、综合考核办法,以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为基础,突出工作实绩,着重考核业务工作(含工作纪律、部门工作)、中心工作和应急工作,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考核对象

镇机关全体干部。

三、考核办法

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分业务工作考核、中心工作考核、应急工作考核三大块。以100分为基数,其中业务工作60分(工作纪律30分,部门工作30分),中心工作30分,应急工作10分,实行积分制。一月一考核,绩效工资一季度一发放(应急工作绩效工资年底集中发放)。

绩效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干部实得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干部总得分÷100。

四、考核计分

(一)业务工作考核(60分)

1、工作纪律(30分):

工作纪律积分有上班考勤、参加会议及学习、值班考勤三部分组成,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签到和请销假情况的统计工作。上班按时出勤一次计0.5分。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公差按出勤计分。

(2)自觉参加各种会议、学习活动。按时参加周五下午学习例会一次计1分,其他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一次计1分。

(3)做好晚上值班。每值一次班计2分。

以上三项出勤计分上限30分,月底合计出勤总分,出现以下情形将直接从出勤总分扣除:

(1)上班签到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当月旷工累计2天(含2天)以上的取消当月工作纪律考核分值。一季度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取消该季度工作纪律考核分值。

(2)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分。

(3)晚上值班无故缺岗一次扣2分。

(4)严格遵守机关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如经发现,每人每次扣5分。实行工作查岗制,工作人员下村、开会、外出办事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抽查时部门负责人不能说明情况的,按早退一次扣1分。

2、部门工作(30分)

(1)每周五报送本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按时报送一

次计2分,缺报一次扣2分。

(2)每月28日报送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按时报送一次计3分,缺报一次扣3分。

(3)每月按要求保证质量报送2篇信息,报送一篇计2分;被上级业务部门、新闻媒体采用一篇加2分,最高累计加4分,缺报一次扣2分。

(4)根据全年工作目标分解,量化每月工作完成进度。按时完成进度的计15分。

该项工作考核站办所,考核分值即为该站办所人员的部门工作考核分值,积分上限为30分。

(二)中心工作考核(共30分)

1、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的,每项积5分。完不成的每项扣5分。

该项考核积分上限为30分。

(三)应急工作考核(10分)

机关干部要积极参与各种集体活动,一切行动听指挥。参加一次集体活动计2分。如无特殊原因不参与一次扣4分,在集体活动中表现不积极,不听指挥,扣2分。有意给集体活动制造麻烦,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全年应急工作考核分值。

该项考核积分上限为30分。

五、奖惩考核

(一)加分标准

1、个人受省委、省政府(含国家部委)表彰的按项加6分;

受XX市委、市政府(含省级部门)表彰的按项加4分;受XX市级(含XX市级部门)表彰的按项加2分,受镇政府表彰的按项加1分。

表彰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得重复加分。

2、部门业绩在全市排名第一的加10分,排第

二、第三名的加5分。

3、对XX镇整体工作有创新性的意见并被采纳的,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按每项1—3分的标准加分。

4、被认定重要业绩的部门加5分,重大业绩加10分,特别重大业绩加15分。

5、其他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同意加分的酌情加分。

(二)扣分标准

1、工作作风及工作态度较差,受群众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2、受镇(含XX市级各部门)通报批评的,按次扣5分;受XX市级(含XX市级各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本月绩效工资;受XX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取消本季度绩效工资。

3、部门业绩在全市排后三名的扣5分。

4、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按影响期取消绩效工资。

六、考核职责

上班、值班考勤:党政办负责;

会议、学习考勤:督查考核办负责;

在岗情况:督查考核办负责;

部门工作:督查考核办负责;

中心工作:督查考核办负责

应急工作:督查考核办负责;

奖惩:督查考核办负责。

七、相关说明

1、本办法中各项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均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2、考核计分流程:合计业务工作积分和中心工作积分得出合计积分,根据奖惩考核标准对合计积分进行加分或扣分,最后得出个人当月绩效考核分值,上限为90分。

3、因为工作性质决定不能参加考核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全体参与考核人员平均标准发放。

八、本实施细则为暂行办法,如需修改,由党委研究后进行修订。

九、本实施细则由督查考核办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五篇:XX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XX乡机关干部“百分千元”绩效

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学习推广文建明工作法,推进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乡党委科学化工作水平,切实解决“上不上班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不合理现象,激发乡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XX县干部“百分千元”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乡党委“12345”总体工作思路,推动我乡转型跨越发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职责挂钩、任务包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量化考核;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乡机关在职在编全体干部职工和大学生村干部。

三、组织领导: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XX乡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XX担任,副组长由乡长XX担任,成员由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由XXX兼任考核办主任。领导组和办公室负责整个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1、乡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内容与要求:按照干部考核“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绩效考核内容分为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两个方面,其中综合素质分为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若干小项;工作实绩分为业务工作、县乡分配的重点工作、包村工作、中心工作等四个方面。

2、大学生村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与要求:除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外,重点要突出带头创业和建功新农村、帮民致富等方面。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大学生村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和工作期间的总体表现。乡党委会同大学生村干部所在村党支部,紧密结合实际,对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化,明确完成时限,签订责任书,并向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工作目标任务要按照《大学生村干部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细化、量化打分考核。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1、乡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工作按照平时考核、自查总结、考核测评、领导小组综合评价打分、结果上报备案的程序进行。

2、平时考核。根据乡干部的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签到、下乡办事(工作日记)情况,由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平时进行量化评比打分,每月一汇总,一季一综合,半年一兑现,全年一总结。

3、自查总结。被考核干部的自查报告要结合上半年工作和下半年工作分两次进行,并向乡考核领导小组呈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德、能、勤、绩、廉、学”六方面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与差距,原因以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4、考核测评。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一次考核测评大会,参会人员由三个部分组成: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村支书、主任,市场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

5、综合打分。乡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平时考核、自查总结、考核测评等情况,对乡干部在“德、能、勤、绩、廉、学”六方面情况进行综合测算打分。

6、上报备案。乡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分值,提出干部绩效考核初步结果,报县考核领导组审定备案,并由乡考核领导小组将审核后的考核结果在本乡进行公示。

7、大学生村干部绩效考核程序和方法:大学生村干部绩效考核按照乡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统一安排,乡党委要会同大学生村干部所在村党支部,根据《山西省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核暂行办法)和《长治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方案要求,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查

看本人工作记录和实绩、与党员干部座谈了解、听取村负责人意见等方法途径,全面考核大学生村干部的履职情况。

六、分值评定和等次确定

(一)乡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别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领导组评分总分80分。其中:

①综合素质考核10分。考核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素质2分、组织领导能力2分、工作作风2分、廉洁自律2分、自我学习2分。

②工作实绩考核70分。考核项目包括:业务工作20分(包括党建、纪检、综治、信访、宣传、精神文明、统计、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机、民政、财政、工会、残联、安全生产、劳保、团委、妇联、武装、国土等工作),没有业务工作按平均分计算。中心工作50分(信访稳定20分、护林防火8分、安全生产4分、计划生育8分、重点工程10分)。没包村按内务考核;没重点工程按平均分计算。

2、民主测评总分20分。

①乡党委召开绩效考核民主测评会,所有参会人员测评绩效考核对象,测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测评总分=(优秀票数×20+良好票数×

15+一般票数×10+差票数×5)÷有效票数绩效考核综合得分=领导组评分得分+民主测评得分.

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干部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通知其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大学生村干部绩效考核分值评定和等次确定:大学

生村干部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别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1)平时考核50分。其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0分,考核项目包括日常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岗情况20分,考核项目包括日常驻村考勤和例会考勤。

(2)考核50分。其中:带头创业30分,具体包括大学生村干部“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创业示范合作社”和“创业示范基地”创建情况;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20分,具体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乡党委申请复核,如对复核意见有异议,可向县委组织部申请重新复核,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运用

1、绩效工资。公务员月规范性津补贴中的50%、事业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月绩效工资的50%作为绩效工资。绩效

考核公式为:公务员、事业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的绩效考核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得分÷100。

2、剩余绩效工资的管理与使用。按照绩效考核工资管理分配原则,剩余的绩效工资由考核组集中分配奖励给下列人员:

①绩效考核成绩名列前10名的人员。

②中心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员。

③业务工作排名在全县前二名的;或受到县级以上表彰人员。

以上人员要报县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脱岗、离岗人员,原则上不兑现绩效工资,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将有关情况上报县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八、资金使用、管理及考核纪律

1、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局设立专户统一拨付。乡绩效考核领导组可根据考核情况,半年集中兑现一次绩效奖励工资。

2、在乡财政(公务员、行政事业人员),在乡政府兑现;工资关系不在本乡的农科员、林管员、农机员、农经员、企管员、水利员、土管员、劳动保障员等人员,由乡考核小组将此类人员考核结果报县考核领导组办公室,由考核办通知各主管单位和县财政局,兑现绩效考核工资。

3、严肃考核纪律。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进行责任追究。被考核人员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实绩,自觉接受群众评议,不得弄虚作假。

4、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抓好乡镇干部绩效考核的落实及考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九、本办法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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