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

2023-06-23

第一篇: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

初中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

初中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600字(精选3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600字(精选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初中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1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初中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2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初中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3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写生时遇见了一只孤独的小狼,当得知小狼的身世后,不禁对它产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犹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养的博美犬“狐狸”对格林这个“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设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后来,作者考虑到格林以后的成长,最终把它送回了若尔盖大草原。这让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狮子爱尔莎》,故事过程何其相似,只是狮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动的是“狼之柔情”这篇里,“我”淋了一场冰雹,感冒了,发展成了肺水肿!是格林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这些天来格林千方百计地去捕食,它把捕来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粮毫不犹豫地送给了病中的“我”。平日极其护食的狼,这时竟是如此大方,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诱惑的勇气啊!

向来,人与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敌,甚至是谈“狼”色变。但在这里,狼与作者相处融洽。其实,在生活中,人与动物,不管是多么凶狠、多么庞大的动物都能产生深厚的感情。后来,“我”病愈前,格林都寸步不离地照顾“我”,这实在是令我感慨万分:人和狼都能产生这么深厚的友谊,更何况人类呢?真心待人,别人也会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颗真心,它会还你一片天空。

现在的人,尤其是盗猎者!他们在大草原大规模的进行捕猎,还把死牛死旱懒拿到城市里进行高价卖出,这样下去,动物将会灭亡,在月黑风高的夜晚,隐隐约约能听见狼群们在为死去的家人们哀鸣……是人类,让它们家破狼亡;是人类,让它们无家可归、流落草原!人们啊,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之心吗?如果将要灭绝的是人类,那么你们会知道悔改吗?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养大并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会是最后一匹。应该是后继有狼。我坚信,狼来了,绝对比虎来了、狮来了,熊来了更加震撼!

第二篇:《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

——教育科学学院 15级 教育学 周启月

南卡阿爸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变天了……

——题记

本书作者李微漪的经历是驯狼者中成功野化狼的第一例,姜戎亲切的称她为“中国第一狼女”,热心关注并帮助、指导她帮助格林回到狼群。然而与此同时姜戎也说:“这是她的荣誉,但也是她、中国生态环境、动物以及狼群的悲哀。”

作为此书忠实粉丝的我,很高兴看到格林长大了,并且被狼群接受,成功返回了狼群,找到相伴一生的伴侣;但与此同时让我担心的是,他们的孩子相继去世了,格林的生存环境也越来越恶劣了。

厚厚的两本书,详细的记录了格林和他的人类妈妈的点点滴滴,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过分的渲染,字里行间,满是朴实温馨的生活细节,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人与狼之间的信任与依赖。透过她的文字,向人们讲述一个个有关自由、生存、竞争、情谊、梦想、草原和狼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大的感受是人类信仰的力量,和人类无止境的贪婪。

真真正正的藏族人啊,一代代在草场上放牧,几千年来,牧民和狼和睦相处,因为当地人知道,狼如果不是应为食物缺乏,是不会伤害他们的牲畜的。而且正因为有狼的存在,使草原上的生态达到平衡,才会有无边无际的草场供牲畜使用,保证了牲畜的健康(狼只会吃不健康的牲畜,在追逐中也保证了牲畜的健康)。狼也知道,人不是好惹的,所以除非被逼入绝路,他们不会对人、甚至他们的牲畜有伤害。这本来是一种很好的平衡,互相帮助、互不侵犯,但是人类的贪婪打破了原有的平静。

狼皮、狼牙、狼骨。

人们为了这些,不断捕杀,几千年来人与狼之间建立的信任就这样被盗猎者几年的捕杀毁于一旦。人,成了狼最大的仇人。他们捕杀狼群,剥狼皮,拔狼牙,拆狼骨,为了钱,他们甚至还拖回病死的牲畜给前来旅游的游客做肉干!

但草原上仍有善良的藏族牧民,他们甚至允许狼到自己的牧场里吃牲畜,帮助狼治病疗伤,帮助狼躲避陷阱。他们相信,狼,是牧场的守护神,不可以杀,更不容亵渎。

南卡阿爸说:内心的信仰是最好的秩序……

亦风说:动物园里的狼不叫活着,那只是没死而已……

亦风说:只要不死就有希望,没有什么比认命更可怕……

旺青甲说:有命的东西都有走到头的一天,他们只是回到土里了而已……

书中记录了太多的心酸与无奈,记录了太多充满血泪的故事。然而普通如我们,没办法在草原与盗猎者抗衡,但我们可以不去购买用狼制作的商品,还给自然一个向往自由的生灵。

我喜欢狼,喜欢他们的忠诚、机敏、睿智、团结。在草原上,藏族人称狼为邦克。邦克图腾,那是他们的守护神……

作者简介:

喜欢看书、做手工,喜欢玩解迷游戏。思维活跃、热爱思考,条理性强,拥有年轻人的朝气蓬勃,有责任心。

第三篇:《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450字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经过了重重困难,重新回归大草原的曲折经历。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猎杀狼群,这只小狼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的饿死,它成了孤儿。作者在草原写生时碰见了这只小狼,并把小狼收养起来,回到了作者城市中的家。在作者的精心照料下,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小狼在电视里学会了狼嗥,晚上在天台上叫,整个小区的狗都一起叫起来。因此,作者带着小狼一起又回到了草原。

一上草原,小狼就冲了出去,翻过五六个土包,不见了。不一会儿小狼又哀叫着跑了回来,后面还跟了三只大藏狗。好不容易把狗轰走,又被一只金雕盯住,小狼险些丧了性命。作者四处打听,来到了狼山,狼山是留给狼群最后的家园。一到狼山的营地,几只草兔吸引了小狼的注意力,小狼慢慢的学着,捕猎、防守,生存的技巧,一个个都学会了。

冬天,狼山对面的山头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其它狼们从四面八方聚过来,小狼也逐渐走了过去,几小时后便翻过土包消失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要再无视自然了。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不要放弃,不管环境如何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第四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一)

狼性与人性

读完《重返狼群》,我久久不能释怀,多想当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与狼来一场邂逅。

格林,奄奄一息的被作者救起的那一刻,它的生命旅程也拉开了帷幕。故事中的它,与作者家的狗争夺地盘,尽显王者风范;与它的天敌——藏獒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一起对抗野狗群;与作者成为一家人,在作者生病的时候,拿出仅剩的一点粮食……其实,这样的片段还有很多,我不得不感叹,甚至于惊叹这样的狼性!

而书中的人,似乎有各种各样的面具:像作者这样善良的;像游牧民族那种豪迈的;像外来人群那样肆无忌惮破坏生态的。人性,千姿百态!

格林给我触动的,是它和黑虎(藏獒群中的一只)的感情。藏獒群和野狗群进行了一场混战,黑虎为了保护格林受了很重的伤,却不让人类靠近给伤口抹药,伤口化脓,黑虎命悬一线,格林,就一点点舔舐着伤口,不时碰碰黑虎的鼻子,那几天,格林没有离开黑虎半步,尽心竭力照顾它,伤口在几天后痊愈。这就是狼性!

书中,作者和格林的感情同样让人感动,甚至热泪盈眶。作者为了格林,从繁华的城市来到空旷的大草原,几次将自己置身危险之中。后来,终于将格林成功放生,成为了中国第一狼女。这就是人性!

书中将狼性和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当文章结尾,作者与格林掌心一印,是在感恩?还是在约定?我不得而知,但是,就是那一印,似乎,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重返狼群读后感

(二)

张颖

《重返狼群》主要讲述了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她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李微漪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从夏到冬,"狼妈"与小狼数次遭遇猛兽攻击、天气突变,甚至弹尽粮绝,但他们以命相爱,小狼终于重返狼群,成为迄今为止世界上首次个人成功野化放归的狼。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次重读,感触和认识又更深了一层,我喜欢小狼格林小时候的调皮和淘气,喜欢它与"狼妈"的"两军对垒",更感慨格林与生俱来的认知能力和天生的"狡猾"和自信,它玩弄的小聪明、与藏獒的斗智斗勇和面对困难的一往无前等充分印证了格林的智慧、坚定和勇敢。然而,让我最感动的还是"狼妈"几经周折、锲而不舍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将格林送还大自然的这种遵从自然规律的精神,但我更担心,格林回归,它能快乐的生活吗?

书中描述,在格林回归时,也只能依稀看到或听见偶尔的狼嚎,更谈不上有狼群出没。我看到一则报道,人类活动带给了茫茫大草原巨大的伤害,随着人口数量的迅猛增加,草原面积越来越小,植被也越来越差。现在,不是"风吹草低见牛羊",而是"风吹荒野沙满天".几乎没有狼群的生存空间,想到这些情景令人心痛也非常担心。

在人狼不能共存的现代草原,格林,我为你祈祷!

重返狼群读后感

(三)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 ,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 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 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作者; 五年级张鹏宇

第五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 姓名:陈卓奥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这本《狼图腾》的续集,《重返狼群》。说实话,这是我阅读进度最快的,读完感触最多,受教育最多,流泪次数最多,震撼次数最多,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的爱,那么感人,那么纯真,那么质朴,那么原始,那么纯粹的爱!

狼的智慧、胆魄、勇气、勇敢、无私;人的善良、贪婪、邪恶;人性 与狼性对比,相互参照中,重新定义曾经的概念,甚至颠覆过往的观念。 一次偶然的机会,作者到若尔盖草原写生,偶然的听当地人说起新近发生的狼爸惨死,狼妈也被人类毒死。出于对小狼的担忧,内心深处本能的善良激发去寻找小狼的决定。一个汉族女孩,孤身一人,语言不通,担心狼崽,寻找,打听,终于找到,但是刚刚出生失去父母的小狼共五只,作者找到的时候有4只还未睁开眼睛却离开这个世界,剩下了最后一只。仅有这一只谱写了人类的空白,被作者带回后记录了它的成长,它的经历,它的历险记,主人的义无反顾的付出情感甚至差点生命的代价,一切源于爱,对小狼的同情发展为不可割舍的爱。 而,在与小狼的相处过程中,他们最终决定,小狼回归自然。作者和好朋友为了给格林寻找伙伴,来到了狼山,他们克服了生活条件的艰苦,有时连吃的东西都没有,还天寒地冻,喝个水还得搬块冰,让它融化了才有水。但是他们没有放弃,终于给格林找到了狼群,并且依依不舍地送走了格林,让它回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

阅读完了,热泪却执着持续无声的流。过程中欢乐悲喜全尝,惊惧忧伤亲历,不知笑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情不自禁眼睛湿润多少回。感动作者的倾情相付,为

了保全小狼不惜以命相搏,感激亦风的雪中送炭,舍命相陪,感恩于小狼的舍命救主。智慧而艰辛的成长、成熟、经历,命运多舛经历复杂主人拼死相救于九死一生中成就了一匹具有人性的狼,具有血性的人一样的狼,感悟了狼魂,沐浴了狼爱。一男、一女、一狼,奇妙的千年组合,散发出爱的力量。因为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界限的大爱而生死相依。爱的那么单纯,那么干净,那么纯粹,如同白雪。如果可以用重量来形容这种曾超越生命极限超越物种也要拼死相保的爱,不知道有什么单位计量才合适;如果爱有长度,不知道用哪个单位来表述更能准确丈量;如果这种爱可以用温度衡量,不知道用哪个数值才能准确恰到好处的体现。无法找到准确的词语来恰如其分的描述。或许根本没有合适的词语能够形容这个奇妙的组合体。人和狼,因为爱,仅仅是爱,成全了自古以来最奇妙的组合,让人的灵魂清醒,清洗人类灵魂的污点,还以干净的魂魄。

这本书真的很好,作者写出了狼的聪慧、渴望自由、可爱、调皮,让人的心情跟着书里的情节起伏,牵动人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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