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2023-06-10

第一篇:自杀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自杀行为原因和预防方法的分析

自杀可以说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无论是古往今来,还是中外各国都非常普遍地出现过自杀现象。可以这么说,自杀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自杀行为是指有意识、自愿的直接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它主要是一种个体行为。它与心理过程、社会环境和文化影响等因素密切相关。

由于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状况的迅速变化与前进,以及很多不可控的社会问题,致使人们也产生的更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问题,从而也导致了更多的自杀问题的出现。据WHO统计,2000年全球自杀死亡的人数达到100万,自杀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

一、自杀行为产生的原因

(一)内因

在诸多研究中,无论是什么原因直接导致了自杀,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自杀者的心理绝大多数是不健康的。归纳起来,引起自杀行为的内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躯体的折磨。在自杀的人当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因为身体有残疾,或得了重病乃至不治之症,因而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也有些人是为了不给身边的人增添负担),觉得前途暗淡,看不到光明,不如一死了之。这类原因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在车祸中受到伤害和他人人生攻击等(如女孩遭遇强暴等)。

2、自身性格上的弱点。性格对人的行为产生非常大的原因,很多自杀的人都或多或少会有性格上的缺陷和不完善。可以说性格是产生自杀行为的最重要原因,也是最根本原因,夸张一点,无论遭遇什么坎坷,只要性格足够完美,是永远不会产生自杀行为的。所以说,性格是最大的内因,它直接决定了人们对外界的感知、判断以及行为。好的性格能够很容易化解外界的很大挫伤,而不健全或者是消极的性格,纵是小小摩擦,也会引起轩然大波。所以说性格是影响自杀行为的最重要的因素。

3、有严重精神病。精神病患者一般非常容易产生自杀行为,因为患有精神病的人性格当中多了很多不可控的因素,换句话说就是性格(或者人格)弱点增多,被疾病控制。所以当出现激进刺激时,容易产生自杀行为。医学上认为,大约有72%的自杀者在自杀前情绪恶劣或有非理性狂乱冲动,抑郁症患者自杀率约为15%,研究表明36%的自杀者是精神病患者。

4、有不良行为或犯罪行为。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心理不健康,最终引发自杀。有不良行为的人群,性格怪癖,自制能力差,在面对挫折时,很容易出现自杀行为。有犯罪行为的人也极易出现自杀行为,原因是犯罪人群一般抱有一种侥幸心理,一旦走投无路,便极有可能一死了之。

(二)外因

除上述内在原因之外,还有纷繁复杂的外因,可造成自杀的悲剧。导致自杀的外部原因我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人际关系僵化。可以说,人际关系矛盾是引起自杀生的主要外部原因。如果一个人的人际关系比较和谐,与周围的人能融洽相处,他(她)就比较容易找到倾诉的对象,内心的种种痛苦、压抑都会得到缓解,一般情形下是不会自寻短见的。

2.家庭原因。家庭原因是一个很重要的隐私,与配偶的关系恶化,是自杀行为产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与配偶离异,也很大可能会带来自杀行为。众多科学家研究表明,与配偶的关系是人际关系中最根本的关系,家庭出现了不和谐,是很大可能带来自杀的。

3.意外的挫折和打击。失恋,考试失败、受坏人恫吓,丢失了重要财物、亲人突然去世等突然打击,都有可能使感情脆弱的青少年心灰意冷,悲观绝望。

4.失去社会归属感。

感觉到被抛弃,被社会组织或社会团体抛弃、被恋人抛弃,有时社会角色扮演失败也会产生被抛弃的感觉,情绪极端时可能感觉到被整个社会所抛弃。失去社会归属感往往使人失去在社会中的坐标和参照系,引发绝望。有时担心失去社会归属,或者预计自己将失去社会定位也可能诱发自杀。

二、自杀行为的预防

(一)完善自身性格,加强承受能力,提高心理素质

提升自身面对逆境的能力,是消除预防的最有效的方法,消除自杀行为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加强自身性格优化。只要性格得到了美化,心理承受能力加强了,心理素质、心理排解能力增强了,一般的挫折也就没那么容易对人产生致命的打击了。

(二)心理疏导及心理治疗

自杀行为不是突然爆发的,而是有一个渐变的过程,是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所以在他们选择自杀之前,我们是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防止悲剧的产生。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自杀行为的产生。此外,对与有精神病的患者,我们也可以通过心理治疗的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其采取自杀行为的可能。、

(三)减少挫折

对于我们生活的这个团体,这个社会来说,要尽可能的为每一个人提供最好的环境,减少挫折,增强人们归属感,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对这个群体、对这个社会是很重要的。增强人们幸福感,这样也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自杀者了。

(四)建立自杀预防中心

预防中心的作用是针对数以万计的潜在自杀者,对他们进行心理干预,及时消除他们心中的抑郁和自杀念头。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自杀者的救护,临时救护措施要完备,对已经出现的自杀者,要采取强有力的挽救措施,珍爱每一颗生命。

第二篇:心理委员的定位及自杀倾向预防

角色

服务提供者 学习生活帮助 提供学校有关政策

心理健康公共服务资源渠道 12355提供青少年法律,心理援助 心理辅导 支持者

鼓励服务对象的自主决定 支持服务对象的自我服务行为 为服务对象创造自我发展的条件 倡导者

倡导身心健康的行为

倡导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求助行为 倡导学习科学的心理健康知识 管理者

确保各类心理健康活动设计科学 合理安排心理健康服务资源

管控各类活动的实施,确保安全(包括隐私安全) 资源筹措者

帮助有心理健康问题需求的同学筹措所需的服务资源 联络学校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必要的的转介安排 向校方申请可能的服务资源 政策影响者

收集心理健康服务过程中的各类需求和问题并反馈给校方 为制定更加合理的心理健康服务政策提供建议 研究者

总结有效的心理健康公共服务方法和技术

为校方改善学生心理服务相关政策提供实践研究依据啊

工作内容

预防

适应、学习压力、恋爱等 工作方法 个案

支持性会谈

个体心理辅导、咨询 信息收集访谈 个体心里测评 小组工作 特定主题班会 团队心理辅导 集体晤谈 团队心理辅导 团队心理咨询 团队心理测评 讲座 主题讲座 体验互动培训 主题工作坊 班级促进

鼓励关注心理健康 促进同学参加活动 心理健康宣传 追踪随访 定期组织访谈 定期组织测评 重点对象的追踪

精神异常的识别

注意:有可能是生理问题!我文档

自杀风险的预防

自杀线索 语言

我现在想自杀 什么都没用了 行为

购买死后的物品 练习自杀 情景

遭遇生活剧变 症状,如不治之症

第三篇:青少年自杀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青年自杀行为的原因分析与教育对策 自杀已成为中国15岁至35岁年轻人死亡的首要原因。请看《新世纪周刊》的报道:2012年2月底3月初,短短10天,华南农业大学4人相继跳楼自杀。

2月20日,华农开学的第一天。大约11点,一个男生从实验楼7楼纵身跃下。男,理学05统计专业,原因:7门课4科重修,要求退学,经做过大量工作,但是家长不允。

两天后,几乎在同一时间,一名约30岁的女性在学校第三教学楼跳楼,当场死亡。根据校方调查,这是一名未婚的农场工人,带全额薪金待岗,对学校分配的工作不满意,精神有问题。

2月27日,凌晨。悲剧第三次重演。是夜,一名资源环境学院三年级龙姓研究生先是割腕,然后从研究生宿舍4号楼的楼顶9楼坠下,当场殒命。这位江西姑娘“家境好、条件好。论文写作、研究任务压力以及相恋6年的男人不受家庭认可,公务员考试成绩不理想。”(

悲剧第四次发生,一名三年级女研究生从9楼坠下,当场死亡。这个事件让所有人感到意外,因为这位风景园林方向植物学专业三年级研究生来自深圳,“家境很好。而且公务员考试成绩优秀。”

2013年4月我县民小一名女教师因不能应对家庭矛盾而日服毒自杀,令多少人都为她感到叹息。类似的消息不断。上海一名博士后,参加工作后不久,因厌世而自杀。

网上出现一副悼文,上联为: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生生不息。下联为:实验楼,教学楼,宿舍楼,楼楼可跳。横批:空前绝后。

为什么他们年纪轻轻,要自杀呢?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但都没有必要选择绝路。我认为大多数自杀都是因为青少年的心理不健康造成的:

1、家庭教育不当,造成心理隐患。

俗话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所学校。”家庭良好教育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家庭的教育不当则很容易造成孩子的心理隐患。自90年代以来,大批的独生子女来到校园,他们由于受到家庭的不同影响,有的学生懒散,有的好胜争强,有的孤独封闭,有的多愁善感,表现出一些不良的品性和心理缺陷。大部分学生没有受过挫折,心理素质和承受能力都较差,一旦遇到困难或挫折,就容易产生心理重负,形成心理障碍,甚至形成心理疾病。此外,单亲家庭的影响,分数挂帅,盲目攀比等都会给孩子留下心理患。

2、学校处理不当,造成心理失调。

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学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学校或教师在教育思想、方法上的不当或失误也会影响学生身心健康。例如,对于个别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教师不屑,同学鄙视,就形成心理压抑,从而破罐子破摔、无心向学、精神不振。有的还因不善交往,造成心理失调,诱发心理疾病。

3、社会负面影响,造成心理障碍。

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使孩子们变得无忧无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溺爱、迁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企盼和呵护;现实社会的万紫千红、五彩斑斓,以及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物欲诱惑、不健康的思想、情感、行为,都严重地毒害着学生的心灵。特别在当前,各种社会的传媒,信息化的作用等负面的影响,都会加重学生心

理负担和内心矛盾,造成心理障碍。

4、现在的年轻人非常自我,活着就是为了自己。一旦自己的欲望、目标实现不了,就觉得生命失去了意义,于是就自杀。

5、现在的年轻人从小受父母呵护,没有经历挫折,心理十分脆弱。一旦遇到困难,既不向别人倾诉,又不会自我调节,就轻易走上自杀的道路。

6、青少年的叛逆心理,看待问题思想观念比较极端、偏激,和社会格格不入,难以包容理解他人,体会不到活着的意义和价值,就选择自杀。

这与我们过分娇惯孩子,缺乏正确的教育直接相关。如果,我们注重孝道的教育,让孩子懂得对父母要知恩、记恩、感恩、报恩。当他们遇到不如意时,想到父母在期待自己,父母的养育之恩还未报,有什么理由自杀、有什么权利自杀?我的生命不仅属于自己,还属于父母。活着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父母。懂得这些道理,怎么会去自杀。如果,我们对孩子不溺爱,不是处处顺他的意、事事满足他的欲,就会有精神准备对待世上的不如意。当碰到困难时,就会正确对待。有娇惯的因,才会结自杀的果。从这个意义说,父母对孩于的自杀是有责任的。

现在,看一个正面的例子。山东电视台《天下父母》栏目报道,一个农村的男孩3岁时被一场大火烧了不成人形。父母为了救他,欠下了一笔债。对于这个孩子来说,这场灾难确实是难以承受的。但是他活了下来,小学、中学成绩优秀,还考上了大学。那么,是什么精神力量支撑他呢?

一是自信,大火烧掉了我的肉体,但烧不掉我的思想和智慧。

二是感恩。要报答父母的养育恩,要成为父母的骄傲,成为社会有用的人。其中一个细节,这个孩子知道,将来上

大学,必须学会生活自理。他就用失去手掌的手洗衣服,一个上午就洗了一件。母亲流着泪看着他洗,知道孩子走出去必须过这一关。这个孩子遇到巨大的灾难后,不仅不自杀,而且能笑对人生,主要是他有一个伟大的母亲给了他人生的教育。活着不仅为自己,而且为他人。

中国的华工在美国修铁路时,生存条件十分恶劣,但活了下来。外国人十分惊讶。这是因为华工想到的是家里还有父母、妻儿、兄弟,他们活着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家人。所以,他们有着顽强的精神动力支撑自己活下去。过去的中国人活得很苦、很累、很穷,但活得很充实、很有意义。今天的年经人,生活目的很明确,活着就是为了自己。这没有错。但必须教育他们,一个人活着,不能仅仅为自己,还为了他人。活着为自己,可以很快乐、很萧洒。活着为他人,生命才有意义、有价值。一个人需要自我,更要超越自我。

除了上述方法,家庭、学校、社会等还应该做到:

1、 加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2、 培养青少年的责任意识,从小树立责任观念,做

一个负责任的人。

3、 加强珍爱生命的意识教育,树立真确的生命观。

第四篇: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方案

为确保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科学、有序、及时地落实,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当事学生中心原则。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对学生负责,避免因处理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心理问题。

2.当事学生安全原则。当学生出现严重心理危机时,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当事学生及他人的安全。

3.院系具体处理原则。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向院系提出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院系根据干预措施具体处理本院系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

4.准确及时原则。对严重心理危机学生要准确判断,及时干预。首先发现某学生有自杀或伤害他人倾向的师生要想办法控制当事学生,并及时报告其所在院系领导、班主任,院系要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并向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报告。

5.学生心理信息保密原则。所有涉及学生心理的调查结果、咨询记录、各类报表都属学院机要文件,要严格保密。所有涉及人员不得随意放置干预学生材料,不得随意向无关学生(包括当事人)透露任何信息,不得随意散布有关事件。

四、预防教育

1.通过课堂教学、教育活动、讲座、心理咨询等各种途径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形成良好的心理氛围,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积极开展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积极开展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如何帮助心理危机学生等。

3.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定期对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通过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在班级中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活动,提高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五、干预体系

1.预警对象

(1)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个体,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心理普查筛选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身体发现严重疾病、遭遇性危机、感情受挫、受辱受惊吓、与他人发生严重人际冲突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学习、环境等方面严重适应不良以及就业压力特别大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性格内向、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有严重心理疾病(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2)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

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致以祝福、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2.预警与干预机制

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快捷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1)建立班级、院系、学院三级预警系统

一级预警:班级

各班设立同伴心理咨询员,男女各一名,其中一名为班级心理委员。班级心理委员,应关心同学,广泛联系同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心理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报告。

二级预警:院系

各院系设立兼职心理辅导员,密切关注学生异常心理、行为,对班级心理委员上报的处于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有针对性地与其谈话,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对重要情况要立即向院系领导、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和学生处报告,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

三级预警:学院

学院应认真开展大学生心理测评,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筛选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学院心理咨询人员要牢牢树立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意识,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对心理辅导员和院系上报的处于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学院心理咨询人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2)干预措施

①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学院须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或专家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如评估某学生可以在学院边学习边治疗,学院须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进行专家会诊、复诊。

如评估某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如评估某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②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要密切关注,视其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由院系、保卫处、学生处、医务室等人员构成的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

由有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如评估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如评估该生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③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一旦发现便立即启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快速反应机制”,各有关部门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调配合处理危机。

④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⑤对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正确应对新闻媒体,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⑥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精神状况进行心理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学院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⑦愈后鉴定及跟踪干预制度

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申请复学时,应向学院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评估确已康复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复学后,学院相关人员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学院应组织专家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⑧对危机知情人员的干预

危机过后,需要对知情人员进行干预。可以用支持性团体辅导策略,通过班级辅导等方法,协助经历危机的大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班主任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若出现以上8类情形之一,校方应争取第一时间和学生监护人取得联系。对学生采取任何一项措施(特别是治疗措施),以取得监护人同意为最好前提。若监护人对相关工作不予配合或监护人联系不上,学院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向警方报告相关情况,并要求警方做好相关的笔录材料。

(3)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的注意事项

学院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避免人为的制造特殊的环境给被干预学生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激发或加重其心理问题。

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学院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及其他人员的安全。

学院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载,妥善保存。

如果发生的心理危机或自杀涉及其他高校,各高校要相互协作、支持、实行联动。

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4)学院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后勤、物业等管理人员及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心理健康知识专题培训、学习及讨论,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危机干预能力。

(5)监督评估及理论研究

为了使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学院应从加强领导,机构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开展辅导和咨询及工作的实施等方面,对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切实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6)大力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列出研究课题,把理论研究、培养心理骨干人员和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第五篇:浅谈当前监狱罪犯自杀的预防

浅谈当前监狱罪犯浅谈当前监狱罪犯自杀的预防 发布日期:2011-08-26 访问次数:162

近年来,监狱内、公安局看守所内自杀事件时有发生,网上的过度炒作,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把监狱机关和监狱人民警察推到了风口浪尖。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惩罚与改造罪犯的场所;监狱警察代表国家行使对罪犯的刑罚执行权。而罪犯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罪犯这个特殊群体由于人生观、价值观的严重扭曲,精神障碍和变态心理十分严重,往往在处理问题上非常偏激,易走极端,易产生自杀心理。如果不能及时防范,将对监管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为此,本文试就罪犯自杀的预防谈点个人看法。

一、罪犯自杀的心理分析

首先应对罪犯自杀的内在原因的联系和心理变化进行分析。罪犯自杀的因素大致可分为刑罚因素、狱内环境因素、婚姻家庭因素、异常心理因素等。个别情况下,每一种因素均可成为罪犯自杀的条件。如:婚姻家庭因素(婚姻家庭危机、家庭矛盾激化、遭家人抛弃等)可致罪犯自杀。但是,一般情况下是由诸多原因共同造成的,这些原因的出现、存在、联系、升级是相关的、有序的,又表现为集合状态,可以概括出三个基本原因组:一是罪犯受到刑罚后所做的最坏心理准备的硬性原因长期存在。如刑期长、年迈体弱等,以至思想压力大,作用时间长;二是受到刑罚以后存留的社会问题(家庭关系失和、经济利益严重受损、某种外部势力的继续侵扰、个体反社会意识激化等)和新发生的问题(离婚、残疾、健康状况差、受攻击、生活习俗难以适应等)的深度恶化,超过了自控约束能力;三是劳动改造强迫适应,使有差异的罪犯承受量不同,引起的改造态度也不同。如果具备上述几个以上的原因,又是在连续副作用的条件下,就有可能诱发绝望欲念。以后,当再次遇到一种极端原因强烈刺激时,自杀就可能发生。

罪犯自杀也有其心理变化。自杀是一种心理卫生的急症,是随诱因和时间的积累推移而发生的心理变化。当罪犯连续发生的重大挫折,常会引起激烈的心理冲突或严重的心理危机,从而可能走到另一个极端,将矛盾和冲突转向自身,并以自杀作为自我解脱或结束心理痛苦的一种方式。如果我们把罪犯自杀作为一组因果关系就会发现;自杀不是一时的冲动,实际上是绝望的表白,是逐步暴露的心理缺损难以愈合的不良后果。这种心理缺损的特征有早、中、晚期之分。早期特征表现为持续出现的情绪忧郁、失望、退却、焦躁不安,除了是由刑罚直接引起外,主要发源于特殊的心理“病灶”。其具体特征为思维狭隘、心理脆弱、生活兴趣下降,或喜独处,或富有挑逗性。中期特征表现为寄希望能解除或缓解思想负担,存有极大侥幸心理。但是,最为担心的事故甚至有了恶化的迹象,或是已经有了恶化的事实,受挫心理更加明显,开始产生逃避现实、求得解脱的心理活动。晚期特征表现为事情总是不按自己的愿望好转,便不断地自我输入各种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形成错误判断,总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和自己过不去,活得没意思,加剧了丧失生活下去的信心和勇气。这种时候产生自杀的动机是相对稳定的、持续的。

二、罪犯自杀的预防对策

首先,要识别罪犯自杀的早期迹象。任何事情的发生,事前总是会有一定的征兆或迹象出现。罪犯自杀行为本身蕴含着一个错误意志支配下的行为导向发展过程。这过程总离不开罪犯群体和监管大环境。有自杀动机的罪犯常会或多或少地表露出一些异常现象,成为可供掌握的早期信号。诸如,罪犯有自杀倾向以后,生理、心理、行为特征都会有很大程度的改变。另外暗做自杀前的准备,看准和选择绳索、刃具等物品及窥测合适环境。还有,企图自杀的罪犯可能在自杀前以一种含蓄的方式将苦恼和想法告诉同犯及亲友,或者留下遗言、遗书等。识别这些早期迹象有助于区分罪犯是否真正存有自杀动机,也能够做到对罪犯自杀倾向的判断由模糊到比较清晰。这样可以积极地在罪犯自杀心理渐变的过程中施以监控、教育,及时把握住在罪犯发出了绝望信号时的拯救契机,以至将罪犯自杀动机或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管教工作。由于罪犯自杀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有一定的外在表现,这就为预防自杀提供了可能。有针对性地做好管教工作,是预防罪犯自杀的基本途径:

——加强监管场所死角和违禁品的管理。死角包含空间和时间死角。监狱各种高层建筑及建筑物中的阳台、洗漱室、厕所、库房以及卫生间,这些地方比较隐蔽,属空间死角。罪犯在这些空间里活动余地大,支配空间自由大,有时容易脱离警察的视线;另一个是时间死角,就是监狱人民警察时间盲点,如星期天、节假日、警察下班时间、夜晚等,这些时间盲点由于监狱警力较少,罪犯极易脱离警察的监管。监狱应加强对死角的管理和控制,合理布置人防、物防和技防。与此同时,对各种违禁品如绳索、刃具、农药进行清缴和严格管理,严禁将违禁品让罪犯带入隐蔽场所,严禁罪犯带着违禁品脱离警察的监控视线,让罪犯拿不到实施自杀的工具。

——加强狱情分析,做好重点对象的摸排。召开狱情分析会,经常性对罪犯进行分析摸排,不放过任何疑点。对那些家中无亲人,长期得不到接见,有病久治不愈,家庭发生变故,家中有亲人又无人管,长期受到牢头狱霸的欺压打骂,长期从事高强度劳动完不成任务而受到惩罚的罪犯,特别是有自杀思想和行迹的罪犯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摸排,认真甄别,准确确定自杀危险分子。

——严格落实狱内侦查和有关的监管制度。罪犯自杀前兆表现为“自杀动机”、“矛盾冲突”、“平静”三个阶段。因此,要适时、适事地做好狱内侦查和夹控工作。对发现有自杀念头或陷于绝望境地的罪犯要及时采取包夹措施,并对包夹人加强教育,明确其职责,发挥好他们的作用。这样,将在某种程度上非常有效的预防罪犯自杀事件的发生

——加强个别谈话教育,及时全面了解重点罪犯的各种信息,扼住罪犯轻生的念头。监狱人民警察通过对罪犯的个别谈话教育及时掌握罪犯的性格特征和人生经历,这是预防罪犯自杀的前提条件。通过了解对那些性格偏执,遇事冲动,对事情易走“绝对化”和“概括化”的罪犯作为重点,全面了解他们的各种信息。对那些极不适应监狱环境的罪犯和来自家庭、社会、监狱、他犯、自身等心理压力巨大的罪犯,进行心理疏导,防止他们心理扭曲产生自杀的念头。此外,对已确定的自杀危险分子,要实行挂牌攻坚招标,具体落实转化任务和措施。

——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矫治工作,为罪犯营造一个宽松的改造环境。近年来,罪犯心理咨询和矫治被视为监狱人民警察改造罪犯的第四大改造手段。通过对罪犯心理咨询能及时发现罪犯心理疾病和心理障碍。由于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高墙、电网、荷枪实弹的武警战士及威严的监狱人民警察构成了一种与社会大环境不同的监管改造环境,罪犯置身于这种环境,极易产生恐惧、抑郁、痛苦等各种负面情绪。如果监狱人民警察不对罪犯心理进行调整和疏导,容易使罪犯引发心理危机,出现对监狱的不适应感、巨大精神失落感、自卑消沉感、压抑孤独感等心理情绪障碍,从而导致罪犯自杀的极端行为发生。这就要求监狱人民警察要认真做好罪犯心理咨询的同时,做好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心理矫治,及时弥补其心理缺陷。同时给罪犯营造一个宽松的改造环境。

再次,要努力提高监狱警察队伍的执法水平。一是要增强警察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使管教警察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许多罪犯自杀的空间盲点和时间盲点的出现,大多数是警察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由于警察不去细心注意那些死角或盲点,极易给有自杀念头的罪犯提供可乘之机。因此,增强警察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是预防罪犯自杀的有力保障。二是正确行使执法职能。管教警察必须认真学法、守法、执法,自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要懂得改造罪犯的基本法律法规,要了解罪犯的法律地位,要严格执行《监狱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刑讯逼供、虐待罪犯,不侮辱罪犯人格,不殴打或纵容他人殴打罪犯,为维护罪犯生命健康权创造一个良好的文明执法环境。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管,完善制约机制,确保警察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总之,罪犯自杀虽然原因十分复杂,但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只要我们掌握罪犯自杀内在因素联系和心理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管教工作,提高警察队伍的执法水平,那么,罪犯自杀是可以避免的。监狱人民警察务必勤于思考、艰辛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罪犯自杀事件的发生,从而维护监管安全,规避执法风险。

(董慧)自杀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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