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2023-06-22

第一篇: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一)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

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二)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第二篇:《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后来,《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雾都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斯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情······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只有绝望没有希望的生活?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和憎恨一定给狄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第三篇: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对这本书感兴趣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其次,作者狄更斯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主要写了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世,并且没有父亲,而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反抗看作是一种罪恶;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刚开始的时候我为小奥列弗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和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让我了解到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虽然并不是现在。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什么样的。他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而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就奥利弗来说,他即使是到了棺材铺,还是要让老板娘欺辱!

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去欺骗,去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势利凛冽的面目。还有那些的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说一套做一套。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要知道,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第四篇:雾都孤儿读后感800字

(一)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虐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唯一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雾都孤儿读后感800字

(二)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 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800字

(三)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最大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第五篇:《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Normal0 首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 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阅读(www.)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 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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