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2023-04-25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一、表彰范围

此次表彰设立“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两个奖项,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分别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推荐名额分配附后)。市脱贫巩固提升领导小组各专项组各推荐1名先进个人。参与脱贫攻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按不低于10%的原则推荐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乡镇、村评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有明确的领导分工和责任考核机制,有完善的脱贫攻坚工作规章制度和详细的脱贫攻坚规划。乡镇扶持贫困村有效益明显的增收致富产业,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模范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和其他违规行为。

2.先进扶贫企业评选。热心扶贫事业,积极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通过结对、联动、激励、就业等帮扶形式,引导贫困户成为农业产业链条中的一环,为贫困户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在促进贫困村农业结构调整,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先进单位评选。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或对贫困村、贫困户捐款捐物、办厂助学、积极推荐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具体措施,成效显著,帮扶工作得到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

(二)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爱岗敬业,自觉奉献。

2.业务精湛。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

3.成绩突出。(1)乡、村基层扶贫工作人员:能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探索脱贫攻坚工作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出色完成本职工作。(2)市、县部门人员:关注贫困村民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实现行业政策与脱贫攻坚政策相结合,成效显著,成绩突出。(3)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人员:热心参与脱贫攻坚事业,积极扶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群众公认,社会肯定,有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感人事迹。

三、推荐和表彰程序

(一)拟推荐对象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后,经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二)推荐对象须填写《xx市脱贫攻坚先进评选表彰推荐申报表》,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区县负责对推荐对象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表彰对象进行大会表彰,评为先进集体的颁发奖牌,评为先进个人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在汇总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前,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前,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要统一征求推荐人选户籍地和居住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意见,属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征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意见,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征求市场监管、安全、生态环保等部门意见。

四、实施步骤

评选表彰工作分七个环节进行:

(一)通知公告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开展xx市脱贫攻坚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于xx月xx日前并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推荐

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受理推荐,提出推荐人选,于xx月xx日前向市扶贫办报送推荐材料。

(三)资格审核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的人选于xx月xx日前提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选审查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xx月xx日前召开评审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获奖候选人建议人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名单分别提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生态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并向全社会公示xx天。

(五)报批审定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获奖候选人建议人选于xx月xx日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表彰人员名单。

(六)表彰

拟定于xx月xx日(全国第xx个扶贫日)召开表彰大会,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产生程序进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导向,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深入发动群众,面向基层一线,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过程,使评选表彰工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公开公正,维护公平。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严格把关,严守纪律。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认真处理投诉举报。评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对于已经表彰对象,如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证书和物质奖励。

第二篇:XX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XX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省委、省政府决定XX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xx省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大会。

一、会议名称和时间

会议名称:XX年xx省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大会;会议时间:XX年4月27日左右,会期一天(半天大会,半天预备会)。

二、表彰规模

XX年表彰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数为600名,表彰省先进集体80个。

三、评选范围、结构及奖励

评选范围面向XX年以来,在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个人包括: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为推进我省改革发展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员。集体包括:企事业单位、车间、科室、班组、机关、工作团队及农村基层单位。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不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确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认,但在评审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认;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

评选结构控制如下:先进个人中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35%,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的20%;企业职工人选不低于总数的45%,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职工人选的57%,企业负责人不超过企业职工人选的20%;农民人选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农民工不低于农民人选的25%。先进集体中农村方面占20%,县处级单位不得超过20%。

xx省委、省政府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个人“xx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xx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向每人颁发奖章、证书和一次性奖金10000元;授予单位“xx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

四、推荐评选条件

(一)xx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条件是: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五大发展美好xx建设新局面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弘扬工匠精神,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法治xx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推进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现代生态农业强省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增进民族团结,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安全生产,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xx,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加强城市建设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推动xx开放发展,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积极融入国家“三大战略”,提升“引进来”和“走出去”水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抗洪救灾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应对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0、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xx省先进集体条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在推进美好xx建设中,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发挥创新创业主体活力,促进新产品开发、品牌创建,建设质量xx,打造制造强省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建立现代产业新体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动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抗洪救灾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应对重大事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科学管理,安全文明生产,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在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的;

6、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开发、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带领农民脱贫攻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推荐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各行各业;要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个人和集体应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要坚持统筹兼顾,先进个人要注意推荐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民主党派和无党籍等人选,先进集体中非公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车间(班组、科室、工段)、工作团队等都应有一定代表。真正推选出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需要注意的是:

1、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不能同时作为推荐对象上报。

2、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推荐。

3、企业负责人指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的三级以上企事业、省属企业下属的二级以上企业的党委书记、总经理,企业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的,一律按企业负责人推荐。

4、经过工商登记的科研单位按企业对待。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基层可以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实行所在单位、市级和省级公示三级公示。推荐对象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并在基层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推荐对象在市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的上报正式推荐材料,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推荐对象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按规定时间反馈的,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推荐个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单位(全称)、职务(或职称)和举报方式等。推荐集体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车间(或工段、班组、科室等)名称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媒体包括本地区、本系统主要报纸和网站等。

(三)严格履行推荐程序。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被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管)、税务(国税、地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非公企业负责人还须当地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和工商联审查同意。

被推荐集体是企业的,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企业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非公企业还须当地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和工商联审查同意。

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如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企业及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推荐。

(四)实行属地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均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由各市委、市政府组织推荐和上报(单独组织推荐除外)。农民工由工作所在地推荐,跨省、市农民工须征得其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同意后推荐。承担单独推荐任务的省有关部门分工为:中央驻皖单位、省直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推荐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高教系统的推荐由省教育工委负责;省属在肥国有企业的推荐由省国资委负责;金融系统的推荐由省银监局牵头负责;铁路系统推荐由上海铁路局合肥办事处、中铁四局等负责;驻皖解放军特邀代表的推荐由省军区负责;武警系统特邀代表的推荐由省武警总队负责。

(五)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要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成立XX年xx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受省委、省政府委托,负责推荐、评选及表彰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信长星

省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

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副省长;

童怀伟

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

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直工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工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民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银监局、省工商联、xx日报报业集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省委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省总工会、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省总工会、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等单位抽调有关人员参加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xx省总工会(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潜山路600号)。

各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XX年xx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七、工作进度安排

、XX年3月初,召开各市、省直、有关单位会议,对评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2、各推荐单位于XX年3月上中旬将初审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具体包括:《XX年xx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XX年xx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XX年xx省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基本情况表》(各一式两份,样表在xx省总工会网站xx下载)和本地区本部门初步评审工作报告等。

3、XX年4月上旬,由市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复审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包括①《XX年xx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XX年xx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XX年xx省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基本情况表》、《XX年xx省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大会特邀代表简明情况表》、《XX年xx省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大会特邀代表登记表》,以上报表均为一式两份。?《XX年xx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XX年xx省先进集体审批表》、推荐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证明材料、公示材料原件和本地区本部门评审工作报告等正式材料,以上报表材料均为一式四份(样表在xx省总工会网站xx下载)。

4、XX年4月中旬,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上报名单,通过后统一在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5、XX年“五一”前夕,在合肥召开“XX年xx省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大会”,所有受到表彰的个人、集体代表和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八、特邀代表

特邀50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英模代表、历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参加表彰大会(XX年省劳模大会特邀代表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XX年xx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3月2日

第三篇:评选表彰2008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表彰2008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2008年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和管理,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得我乡2008年的安全稳定工作成效显著,全乡安全稳定的局面进一步发展。为总结经验和进一步调动广大综治基层工作者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积极性,乡党委、乡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安全稳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一)先进集体 个,从各村中选拔。

(二)先进单位 个,从各单位中选拔。

(三)综合先进个人 名,从各村、各单位综治人员中产生。

(四)单项先进个人 名,从各村、各单位综治人员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有制度,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实。

2、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本村、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日程,有部署,有检查,文件资料齐全。

3、无危及国家安全、社会和学校稳定的事件或人。

4、处理突发事件、涉稳事件迅速有效,社会影响小且受到上级和安全机关肯定的。

5、无防火、交通、治安责任事故。

6、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到位,学生中无防火、交通、责任事故,学生中无治安案件发案或治安发案比例较低。

7、积极支持政府安全、公安、交通、消防和保卫部门工作。

(三)综合先进个人

1、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安全稳定意识强,落实乡综治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好效果突出,本单位和个人无责任事故。

2、及时处理本村、本单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矛盾和问题不上交,维护村、单位安全稳定局面。

3、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法轮功”、邪教等问题,对本单位重点管控人员教育、转化、防控有效。

4、积极支持公安、安全、交通、消防、信访和保卫部门工作。

5、在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单项先进个人

1、对本村、单位治安、消防、交通以国家安全稳定工作发挥个人作用。

2、在本岗位无责任安全事故。

3、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能及时报告或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处置,为村、单位减少损失、降低影响发挥主要作用。

4、为维护村、单位财产安全、学生财产和人身安全、为他人安全,有见义勇为行为的。

三、推荐、评定程序

(一)推荐

1、 各奖项的推荐工作由各村、各单位实施。以各村、各单位的名义报送推荐材料。

2、在乡综治办领取申批表,并附相关原始资料。

(二)评定 评定工作分初审和评审两步进行。初审由乡综治委处负责。评审由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评定,评定采取票决制。

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第四篇: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流程图

申请单位或个人申报事迹材料区档案局受理退审初审区档案局研究决定审批通过不批准报分管领导审批公示区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篇: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

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在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特别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按照学校部署,积极组织参加教育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了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陕组通字【2006】36号和省委教育工委陕教工组

【2006】4号文件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之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名额

(一)表彰对象: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二)表彰名额: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25个,联评后确定20个(其中基层党委不超过3个)进行校内表彰,并从中推荐3个报评省委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44名(包括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联评后表彰30名,并从中推荐5名报评省委教育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42名,联评后进行校内表彰,并从中推荐10名报评省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努力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领导班子党的观念、群众观念和全局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从严治党,对领导干部和党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成绩显著,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群众中有很高的威信,得到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拥护。

3、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本学院、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活动,坚持以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根据校、院两级管理的要求,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院、部门党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方面作用突出;

4、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强;

2、忠实执行和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履行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出色完成党组织的各项任务;

3、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廉洁奉公,团结师生员工,党员和群众认同度高,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方面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4、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联系师生员工,善于做群众工作;

5、联系本学院、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成绩显著;

6、报评省委教育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须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事业,党性观念强,能做到“平时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难时刻豁得出”;

2、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教风、学风建设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联系师生员工,关心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模范执行党的纪律,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廉洁自律,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5、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要能以振兴中华为已任,立志成才,自强不息,努力提高思

想觉悟,刻苦钻研现代科学知识,带头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发挥学生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表率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同学共同树立良好的班风、校风;

6、中共正式党员。

三、评选要求

(一)这次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是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评建创优工作结合起来。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学先进、讲奉献、争一流、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审核,上报的先进事迹必须是近三年的。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师生员工的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评选工作要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方式,在普遍推荐的基础上,好中择优,不得平衡照顾。推荐对象应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要注意推荐近年来,特别是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有突出贡献的新典型。推荐名单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在评选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单位推荐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中可以优中选优,将表现特别突出的表彰对象推荐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每项限报1名(个),并填入附表5。

(四)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名单及事迹材料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汇总同时注明本单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教六楼1114室)。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联评后报校党委审批。

四、评选方法及日程安排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条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于5月26日前将《审批表》和1500字主要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主

要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左右)并附电子文档,报校党委(办公地点:教六楼1114室党委组织部;E-mail:zzb@mail.xaut.edu.cn)。

(二)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推荐名单的基础上,校党委将审定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并研究确定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

五、表彰和奖励

学校党委拟于今年“七一”前对获得西安理工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个人与党组织命名表彰。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分别被授予荣誉证书。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

1、西安理工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西安理工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呈报审批表

3、西安理工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呈报审批表

4、西安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呈报审批表

5、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优、推荐对象名册

200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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