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全会精神解读

2023-06-19

第一篇:18届6中全会精神解读

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李长春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制定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着力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促和谐,推动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

全会研究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认为总结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研究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运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以思想文化新觉醒、理论创造新成果、文化建设新成就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文化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全会指出,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始终把文化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重要战略地位,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我国文化改革发展,显著提高了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显著增强了国家文化软实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

全会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要求更加紧迫。当代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我们必须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要求,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

全会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全会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是要着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全会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提出了到二0二0年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目标,号召全党全国为实现这个目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全会对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强调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全会提出,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必须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要坚持正确创作方向,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全会提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全会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

全会提出,文化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

全会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思想,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要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

全会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发挥文化战线全体共产党员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发挥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让蕴藏于人民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

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科学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各种潜在风险,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党的十八大于201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全会号召,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满怀信心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第二篇: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

【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 六中全会10月召开

主要议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1、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作出示范。

2、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通过实施适度扩大总需求、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良好发展预期的组合政策,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发展走势,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要采取正确方略和有效办法推进五大重点任务,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是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去库存和补短板的指向要同有序引导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工市民化有机结合起来,降成本的重点是增加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抑制资产泡沫和降低宏观税负。 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统

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完成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综合分析,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作出示范。 会议认为,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颁布施行以来,对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提供了重要遵循。这几年,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奠定了重要实践基础。修订工作时机成熟、条件具备,应抓紧抓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上半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转方式、调结构稳步推进,企业效益有所回升,金融市场总体平稳运行,城镇新增就业持续增加,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同时,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的风险隐患。当前,经济运行的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我们必须把握好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个大逻辑,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压力为动力,推动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通过实施适度扩大总需求、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良好发展预期的组合政策,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发展走势,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要坚持适度扩大总需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注重相机、灵活调控,把握好重点、节奏、力度,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宏观环境。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保证公共支出能力和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领域。要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合理增长,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要持续深化“放、管、服”和财税、金融、创新、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优胜劣汰和产业重组,提升产能过剩行业集中度,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要采取正确方略和有效办法推进五大重点任务,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是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去库存和补短板的指向要同有序引导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工市民化有机结合起来,降成本的重点是增加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抑制资产泡沫和降低宏观税负。要坚持引导市场预期,提高政策质量和透明度,用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稳住市场预期,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增强发展信心,特别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鼓励民间投资,改善企业微观环境,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要发挥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对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第三篇: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

总体看来这次会议公报和建议突出三个重点、一个亮点、三个新提法。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前所未有关注民生。十二五期间,党的一个重要的执政理念是让人民富起来。如果用数字表示:一个坚持、两个时期、三个重点、四个更加、三个五---五个坚持、五个要、五种意识。

会议概况

2010年10月15日—18日在北京召开。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3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七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温家宝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决定,增补习近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焉荣竹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日新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康日新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9年12月29日作出的给予康日新开除党籍的处分。

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

(一)

现实背景:

1、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成绩辉煌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奋斗,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显著提升,经济综合实力居全球第二,我国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仅从人均收入看,目前我国人均国民收入正在向4000美元的水平迈进,纵向比是个了不起的成就。截止到第三季度,外汇储备2.65万亿美元,黄金储备1054吨。

2、过去五年,成就巨大

3、过去一年,进展显著

4、承上启下,崭新起点。

(二)重大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要精神

一、指导思想

制定“十二五”规划,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科学发展是“十二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 四个“更加注重”:

全会强调,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五个坚持对加快经济转变方式做明确部署 :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奋斗目标

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社会建设明显加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使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抵御风险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十大“任务”】 ●扩大内需 ●推进农业现代化 ●提高产业结构竞争力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 ●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推动文化大发展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

四、根本保证

“十二五”规划的蓝图已经绘就,实现“十二五”规划关键在于在全党全社会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要准确把握发展趋势,科学谋划发展蓝图,努力创新发展模式,加强对发展的统筹协调,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全党同志要充分发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先锋模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正确政绩观,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五中全会最大亮点:追求民富

据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一度申言,十二五规划与此前的规划有着本质差别,过去的规划追求“国强”,十二五规划则追求“民富”。“国富”到“民富”的转变成为公众关注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最大亮点,体现了大多数国人的强烈心愿。

五中全会公报的三个新提法

第一,“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

第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

第三、 “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 如果用数字表示,此次会议重点掌握:一个坚持、两个时期、三个重点、四个更加、三个五---五个坚持、五个要、五种意识。 一个坚持--科学发展

两个时期---全面建设小康不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三个重点--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个更加--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个坚持--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五个要--

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新农村建设; 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实施区域发展战略; 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五种意识--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第四篇: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精神解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出席人员: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纪委常委及部分十八大代表、专家学者。

一、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五大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校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六大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四、读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五十个要点

10月23日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昨日,该决定正式对外发布。在这份约1.7万字的文件中,许多新的概括、新的提法、新的名词,让人耳目一新。文件提出了了50个新要点,具体如下。

要点01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

决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要点02法律草案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决定提出,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据媒体报道,单独表决制度,是指在整部法规表决之前,先对分组审议过程中代表(委员)提出的“争议条款”进行表决,如果单独表决得以通过,仍然将其列入整部法规中予以表决;如果单独表决不能通过,则应加以修改甚至删除。这样可以避免“为了一条有争议的条款否了整个条例的诞生”。

要点03编纂民法典

决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

为何要编纂民法典?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基本民事法律,但多年来立法机关奉行的分阶段、分步骤、粗线条的立法方针,造成目前法律法规既多且乱、虽多却漏、多且重复的矛盾现状,再加上数量众多的司法解释,使得我国的民商事法律领域成为一个迷宫。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可以在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各个层面发挥单行法难以起到的积极作用。民法典是法治国家的大厦坚固的支柱。

要点04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

决定提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这一提法,主要针对的是行政机关乱作为的现象。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一个中央精神被提出来,还要看具体规定,也就是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划一个边界出来。

要点05重大决策“久拖不决”要追责

决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久拖不决”是第一次提出。这主要是针对决策过程中的不作为情况。决策机关应及时做决策却拖延不做,导致小事拖大,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严重的国家经济利益的损失。

要点06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决定提出,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这一举措旨在破解行政执法领域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提高执法效率。

要点07 收费罚没不得与部门利益挂钩

决定指出,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这一提法主要是针对案款提留问题。一些政法机关为了案款提留,把权力和利益挂钩,导致权力的不正当行使。目前这种现象很严重,尤其是法院和公安机关,办案多,办案经费就多。

要点08 法院受案由“审查制”变“登记制”

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些年,我们司法工作中,老百姓不满的问题有几点,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百姓有案子立不上,比如征地、拆迁,下岗和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现在决定规定有案必立,法院审案时间又有明确的规定,法官不会久拖不审,老百姓的权利就能够得到及时的保护。

要点09 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针对的行为是损害“公共利益”,由于不会直接损害“私利”,在实践中很多公益事件因为没有人提起诉讼,而处于“不告不理”的尴尬境地。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之路。这项改革主要解决公益诉讼主体不明的问题,针对明确的公益事件,检察机关若不提起诉讼就是失职。

要点10 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

决定提出,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司法掮客是一种权力寻租的表现。从长远来看,对于权力的应用、分配的机制要有改革,对于权力要有监督。

要点11 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

决定提出,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习近平在决定说明中表示:“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

要点12 探索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

决定提出,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此举主要是加强审计执法,凸显了审计在治国中的重要性。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就是尽可能实现垂直领导,不受同级政府的过多干预。如果审计机关的人权、财权不能相对独立,受当地政府的影响就比较大。对于垂直管理之后,审计部门是否会权力过大的问题。刘剑文表示,审计部门也会受到其他部门的监督,例如纪检、人大等。审计实际是反腐败中一个很重要的职能。

要点13 领导干部“不讲法”要掉乌纱帽

决定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要点14 政法委必须长期坚持

决定提出,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要点15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决定提出,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全国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强烈的典型性、先进性和鲜明的时代性,在社会上发挥了巨大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要点16 一切违宪行为都必须纠正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要点17 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要点18 立法涉重大体制须报党中央决定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要点19 探索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要点20 健全以公平为核心的产权保护制度

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要点21 企业有权拒任何无法律依据的要求

国家保护企业以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

要点22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要点23 贿赂犯罪不单单以财物为对象

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要点24 大幅度提高环保违法成本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要点25 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要点26 制定社区矫正法

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社区矫正法。

要点27 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要点28 重大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审查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要点29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要点30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要点31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要点32 领导干预司法酿冤案要追刑责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点33 藐视法庭权威或构成犯罪

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要点34 非因法定程序不得调离法官

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要点35 探索法院、检察院行政和业务相分离

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

要点36 最高法巡回法庭审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

要点37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干预办案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要点38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要点39 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

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要点40 司法人员被开除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

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点41 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要点42 保障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好”结果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要点43 重点治理危害食药品安全的问题

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

要点44 要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人当领导

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要点45 建立法官、检察官等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要点46 初任法官、检察官一律在基层任职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要点47 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

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要点48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

要点49 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

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要点50 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

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

五、人事变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第五篇: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

专家组成员名单:

一、深化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展望

郑新立 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 潘盛洲 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卢中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姚景源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 刘 伟 北京大学常务副院长、教授

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李连仲 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原局长、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会长

陈文玲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原司长、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 刘应杰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司长、研究员

张小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研究员 魏加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副部长、研究员 张茉楠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白津夫 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副局长、研究员

张燕生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一鸣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向 东 国务院研究室信息研究司副司长、研究员 汪同三 中国社科院数量所所长、研究员

马晓河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陈东琪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孙学工 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林兆木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研究员 刘树成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经济所原所长、研究员 赵振华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教授 韩保江 中央党校战略研究所所长、教授

周为民

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主任、教授 黄卫平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原院长、教授 梅新育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宋 立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杨建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 张占斌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部主任、教授

冯海发 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局局长、研究员 程恩富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刘树成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经济研究所原所长 刘迎秋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院长、研究员 李义平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周清杰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二、财税体制改革与财政政策

刘 鹤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发改委副主任 贾 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刘尚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高培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潘建成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高级统计师 谭向勇 北京工商大学校长、教授 荆林波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研究员

冯俏彬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中国财政学会理事 张 鹏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郝硕博

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 于秀琴

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

三、金融体制改革与货币政策

夏 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国务院参事、研究员 张承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巴曙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吴 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祁 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曹远征 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教授

吴念鲁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教授,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 罗金辉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曹红辉 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胡哲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李稻葵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周其仁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曹凤歧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向松祚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张新文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

何 帆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杨 涛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研究员 周茂清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李晓西 北京师范大学校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 刘纪鹏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

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房 宁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周志忍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汪玉凯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许耀桐 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教授

胡冶岩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李国平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竹立家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李军鹏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薄贵利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宋世明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廖昆明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王 伟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杨燕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吴德贵 国家人事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彭宗超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柏良泽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公共管理研究室主任、教授 王占阳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教授

五、房地产调控的新思路

保育钧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 卢奇骏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部长 肖金成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陈永杰

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副司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 陈 淮

住房城乡建设部经济研究所原所长 秦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丁宁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 姜万荣 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董 藩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程

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研究员 赵秀池 首都经贸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彭文英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教授, 王小广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 俞建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所研究员

高 志 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发展研究所所长,国际著名房地产经济学家 曹建海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六、加强社会建设,服务改善民生

葛延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研究员

贡 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研究员

杨宜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袁守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景天魁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原所长、研究员 李 强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教授 牛先锋 中央党校科社部教授 辛 鸣 中央党校研究室教授 唐 钧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党国英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 丁元竹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研究员

向春玲 中央党校科社部教授、社会制度比较教研室副主任 谢志强

中央党校科社部社会学教研室副主任、教授 王 名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教授 王石奇

国务院参事,国家信访局党组副书记

王思斌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会长

吴玉韶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杨 团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朱耀垠 民政部办公厅副主任、研究员

七、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反腐倡廉 冷 溶 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欧阳淞 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李忠杰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教授 施芝鸿 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研究员 虞云耀 中央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教授 李君如 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教授 王长江 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教授

江金权 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局局长 田培炎 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局副局长 李本刚 中央纪委中国纪检监察报社社长 李成言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黄苇町 红旗出版社原副总编、研究员 李良栋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教授 戴焰军 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教授 李永忠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 春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周天勇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教授 王辛敏 中纪委巡视组副局级监察专员 孙壮志 中国社科院监察局副局长 殷庆言 北京市委党校原副校长、研究员 刘炳香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刘玉瑛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蔡志强 中央党校党建部党建原理教研室副主任、教授

蔡 霞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 林 喆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 傅思明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

张希贤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

高新民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 曹鹏飞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

宋福范 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部教授

罗平汉

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

毛昭辉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李 强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研究员 刘书林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朱光泽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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