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问题

2022-10-27

第一篇:未成年人保护法问题

浅议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之若干问题

李龙

【摘要】 如今,中国已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也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老龄化问题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加强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应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然而,加强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在现实中却有太多的问题······ 【关键词】 法律规范 老年人权益保护 家庭与社会 立法缺陷 社保体制

一、 概述

目前,我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时,65岁以上人口达到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到2005年时,已达到7.7%。在看一组数据:我国现有老年人口已超过1.6亿,并每年以800万的速度增加,有关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而国际上对人口老龄化较普遍的看法是:当一个国家的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处于老龄化社会。按此标准,我国在本世纪初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急速上升。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老年人这一群体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而老年人的权益问题也日益成为当前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在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社会体制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而加强老年人权益的保护还有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文化等发展极不平衡,这就导致了在老年人权益的实现上有很大的地区差异。尤其,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老年人口多、“未富先老”、老龄化速度快、社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的基本国情给党和政府解决老年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带来了一系列的严峻挑战。

二、 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现象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然而,在当今社会上,侵犯老年人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婚姻自由权、居住权等合法性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人歧视老年人、侵犯老年人人身自由的人格尊严、霸占老年人财产、干涉老年人婚姻之事不断出现,其手段之恶劣,实在让人很难理解。先看以下几组案例:

(一)、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

房屋居住权是子女说了算?2001年,陈老伯购买了一套位于市区的二室一厅住房,与儿子共同居住。2007年7月,陈老伯的儿子和女友准备结婚,但苦于无钱购买婚房。陈老伯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房子迟早是儿子的,于是来到房产交易中心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了儿子。两个月后,结了婚的儿子、儿媳开开心心的和陈老伯住在了一起。

然而,好景不长。一起生活没多久,儿子和儿媳就对陈老伯产生了反感,认为他既老有顽固,什么事都妨碍到小两口的生活。很快,儿子以生活不方便且陈老伯对房屋无所有权为由,要求陈老伯搬到外面租房子住。对此,陈老伯既气愤又无可奈何。因为他以为,既房屋已是儿子的,自己有没有居住权也只能由儿子说了算。

分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第二章第十三条,作为赡养义务人的子女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住房;不得擅自改变老年人的房屋租赁关系或私有房屋的产权关系;第十九条,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务。其他法律规定:子女所在单位分配住房含有老年人份额的,老年人应享有居住权;子女分配新房的,不得再挤占父母的住房;老年人私房经子女翻建后,老年人对新房享有共有权等。

所以,本案中陈老伯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后,仍然有在其中居住的权利,儿子与媳妇将陈老伯赶到外面去住的做法,已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侵害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

好事多磨才能解决?在某村,村边一间破旧的小瓦房边,两位老人老赵和张大娘正商量着去镇上办理结婚手续。两人虽然磨破了嘴皮子,但是子女们就是不同意他们的婚事。老赵觉得一直等毕竟不是办法,便决定和张大娘一起先去乡民政所把结婚证办了。好不容易说服了张大娘,两人高高兴兴地到了民政所,但是,工作人员小王看到他们后,偷偷到隔壁屋打电话,原来老赵的女儿在镇上当镇长,早给民政局打过招呼,如果是自己的父亲来办结婚手续,就先拖一拖。回到办公室小王告诉老赵,公章被领导锁起来了,领导出差暂时回不来,让两位老人先回去。

万般无奈,两位老人只好离开了民政所。回家途中,张大娘告诉老赵,其实自己明白是老赵的女儿不让办结婚证,既然孩子们这么坚决,两人还是算了吧。老赵答应了张大娘,虽然做不成夫妻,但是还希望以后有什么事情,能知会一声有个照料。就在二人说话的时候,张大娘的儿子李二虎拿着铁锹边跑边骂地上前来,不由分说的把张大娘推倒在地,在与老赵的推搡中,他将老赵推倒在地,老赵的头部撞在一块石头上,当场血流不止。医院里,张大娘照顾着老赵,两人面对时都禁不住长叹不止。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老赵的女儿带着民政局的小王给老人带来了一份意外的礼物,两人的结婚证。在给两位老人承认错误的同时,老赵的女儿也深深地祝福两位老人。门外张大娘的儿子李二虎也带着水果满脸歉意地走进了病房。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抚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老赵的女儿和张大娘的儿子李二虎已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且对李二虎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侵害老年人的人身自由权。

喝酒也能遭伤害?日前,73岁刘大爷将所住养老院诉至法院,原因是养老院对其人身伤害。原来,刘大爷喜好喝酒,今年3月的一天,刘大爷酗酒归来,养老院嫌其扰乱环境,强行让其上床睡觉,结果导致手腕及背部软组织挫伤。

分析:

老年人或家属要与养老院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对养老院应履行何种程度的看护义务要有明确约定,不能只达成口头协议。这样,老年人出了意外或受到伤害,双方就有明确责任。

所以养老院应采取妥善方式避免发生意外,应判决养老院承担全部责任。

(四)、侵害老年人的受赡养权。

赡养老人,子女当真可以给钱了事?在某区,70多岁的王奶奶老俩口有一儿三女,均已成家立业。两老人上了年纪后,儿女们一直不定期地给他们赡养费,有时还会带他们到公园里散散心。可是最近几年,王奶奶的几个儿女都推说工作太忙,很少再回家探望老人,就连去年春节、中秋节儿女们也都没有回家。 这种变化让王奶奶十分伤心。“要说不孝顺,儿女们并没少给我们赡养费,可他们就是不愿常回家看看。我们这心里空落啊!”王奶奶逢人便说。邻居劝她说,精神赡养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给了钱,他们就尽到了责任,其他的事不能强求。”王奶奶心里也认同邻居的说法,但长期见不到儿女的她,孤独感日益加重。

分析: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可见,精神赡养不仅仅是一种道德义务,也是一种法律义务。从法律层面上看,满足老人必要的精神需求,进行必要的看望或探视,不对老人进行精神虐待,不限制老人追求精神生活的自由等,都是子女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所以,对拒不履行精神赡养义务的子女,老人完全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以上只是个例,生活中,子女、社会上以各种方式伤害老人的事件不计其数。更有甚者,会因为一点点小事而将老人杀害,骇人听闻、惨无人性。据有关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6月间,在陕西省,就财产分割、婆媳关系不和等导致老人被他杀的有13人,因赡养纠纷、精神受冷落、婚姻受阻等导致老人自杀的有37人。如此庞大的数字,不仅反映了我国家庭中晚辈敬老爱老意识的淡薄,也说明了我国在老年人权益保护上立法的不足和现实中执法的不到位。

三、 现行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现实中的问题

老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我国立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法律,也是我国为保护特殊群体权益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符合当时的中国国情,也适应了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客观要求与实际情况,体现了中国特色。除此之外,在宪法、行政法、婚姻法、继承法、刑法及一些地方性法律中都有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但由于近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些法律与现实情况不适应的问题也日益突显。

(一)、针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在立法上的不足与缺陷:

一、立法不明确。一方面,该法没有确切规定老年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使其既是公民又是特殊群体的双重身份没有得到很好确认。另一方面,立法内容不科学,该法总体上并没有把老年人口与社会发展相联系,以至于指导性与原则性出现偏差,使其许多内容条款都无法贯彻执行。

二、没有很好的考虑老年人的基本需求。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必然有一些特殊需求。法律的制定必须要与老年人的需求结构相对等,然该法在内容的制定上并没有更多的规定对老年人需求的保护。

三、内容还不够全面。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而该法从1996年施行以来,并没有做出及时的修改。所以出现了相关规定明显滞后、可操作性低等问题,使其与现实发生脱节现象。

四、立法单一。该法颁布以后,没有制定更多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使其与其他法律规定有差异,没有很好的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

(二)、法律在现实中实施的缺陷: 其

一、法制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本身认识不足,导致落实难。对于老年人,当合法权益在法律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后,执法者必须依法处理。然而,现实中很多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很好的依法处理老年人权益的问题,而是以自己的意愿了事。

二、法律的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一方面,有关部门只对法律做了一些形式的宣传,并没有广泛的向应该养老的社会群体进行深入的讲解。另一方面,有关单位只是在一些城市地区进行宣讲,而对于边远地区和广大经济欠发达地区并没有做一些服务的活动,因而群众对法律缺乏了解。

三、法律的贯彻太浅,使其形式化。在社会基层,很多执法者在处理老年人的问题上,不仅服务态度恶劣,而且就算以法律为章,也只是走走形式,并没有很透彻的、实实在在的为老年人解决问题。

加强老年人权益的保护,不仅在法律上有很多阻碍,而且在生活中也有很多问题。

(三)、家庭中的问题。近年来,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相较于城市,农村老年人的问题更为突出。很多家庭在处理老年人的问题,往往显得迟钝,并有很多不可取的地方。

一、有些子女不仅道德沦丧,而且法律意识淡薄。只知道向老人索取,却不知道报答,并不时的虐待老人。敬爱老人是我国传统美德,但有些晚辈视老人为“包袱”,总想着要甩掉,不善待老人,而使老人饱受委屈。 其

二、子女互相攀比,争着侵占老人财产,从而使老人生活无着落。现实中有很多家庭,父母将子女辛辛苦苦养大,其操心不说,而这些儿女们成家立业后,不仅互相推卸赡养责任,还反过来把父母的所有抢占一空,就如家乡一直流传的一句话:“父母的心在子女上,子女的心在石头上。”如此现象,比比皆是。 其

三、老年人是社会的弱者,在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本身有很多难以克服的困难。比如:体弱多病、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法院上诉;没有收入来源,很难请到律师;文化程度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因而,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当老年人的权益受到伤害时,他们往往会忍气吞声、无可奈何。

(四)、社会上的问题。尽管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已达到世界第二位,但在这种大化的财富下,依然是毫无遮掩的贫穷。当前,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呈不断增长趋势,但社会上能够提供的服务明显不足。

一、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保险体制可分为三类,即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实际上是现收现付制,这种体制是政府利用在职职工缴纳的养老费来支付已退休的老年人的养老金,并承诺该时期在职职工年老后的养老金支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和加速,缴纳养老金的人数在下降,而受益人数不断上升。因此,会造成严重的财政失衡。 其

二、医疗服务不完善。一方面,在医疗体制上,我国现大力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即从年满18岁起到60岁,只要在世,期间必须年年缴纳医疗保险费,以便支付自己年老后的养老金。但现实问题是,人们在60岁后活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而出现了缴纳时间久,而受益时间短的矛盾;另一方面,医疗服务设施还很落后,城市的社区和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设施还不能很好的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农村的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三、法律服务活动太少。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各种因素,人们是很难及时的了解法律知识的,而“下乡进村”等宣传、普法活动更少之又少,与老年人的诉求有相当大的差距。

立法上的不足、法律在实际中落实的不到位以及家庭和社会等方面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在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进度,而这也使老年人显得被动。

四、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措施

如何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我们先看一下外国有些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以德国和日本为例:

第一、德国,德国也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老年人权益的保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德国政府相关对策,且效果甚好。比如:改革养老保险制度,从2001年该国就将现收现付制发展成为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制,提供多种养老方式。近年来,德国不仅有“专业护理养老院”这样世界一流的养老院,又兴起了名为“老年之家”、“多代屋”等的互助养老方式,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在 1995年,德国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法案,这种护理分为在宅和住院两大类,资金由政府、企业、个人和医疗保险机构四方承担,且政府承担30%以上。可见,能在一定范围之内解决老年人的长期照料问题。

第二、日本,日本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也采取了一些积极对策。比如:建立完善的老年人收入保障制度,分为公共养老金、企业补充养老金和私有养老金三方面,其中公共养老金居主导地位,这种制度有效的保障了老年人的正常生活;健全老年人医疗保健体制,这种体制分为医疗和保健两部分,很好的实现了对老年人的治疗护理;提倡居家养老,给予抚养老人的子女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很好的发挥了家庭的养老功能。

对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当前改革的巨大压力,严峻考验着政府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能力。对此,我国可以在借鉴其他国家好的方法的同时,更要依据我国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对策。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着力推动完善老年人保障法律体系。一方面,各级立法机关要适时的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旧的法律,以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关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受赡养权、社会保障权、婚姻自由权、居住权、自由处分遗产权以及继承权的维权力度;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扩展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各种法律服务机构可以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如对经济有困难的老人实行司法救助,根据不同情况依法缓解、减少、免除老人的诉讼费用;法院可以对比较复杂的案情进行回访审查等。

(二)、提供充实的物质生活和丰富的精神生活。一方面,尽管近年来,我国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他们的财产明显少于中青年人,且消费额占社会总消费额的比例还很小,所以应提高老年人的收入,以便其更高质量的物质消费;另一方面,家庭联系松散、丧偶以后独居的老人感到孤独无助,使各种类型的精神疾病困扰着广大的老年人群,所以应大力弘扬尊老爱老和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传统,鼓励社会和家庭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娱乐的精神生活。

(三)、扩大家庭的养老功能。对于家庭而言,子女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我国几千年来都是如此。应大力提倡“百善孝为本”、“百行孝为先”的优良传统。一方面,子女们不仅在生活上要赡养父母,还应对父母有敬爱之情,时时的与父母进行精神沟通和心灵慰藉。在家时,要尊重父母,替父母分担家务,不对父母进行任何暴力手段;离家后,要常与父母通电话,有时间多回家看看,使老人精神自由、身心健康,从而安享晚年。另一方面,政府应大力实行一些关于孝、爱的活动,如举办“孝敬父母人物评选及颁奖”等节目,以达到对青壮年的育化作用。

(四)、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对医疗保障生活服务的需求明显突出,而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随年龄的增加而迅速加重,因此: 其

一、要尽快完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可实行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保险的力度。尽管我国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但养老金覆盖面还相当狭窄。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占全国老年人口大部分的老年人依旧没有享受到社会性质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福利,养老金不是领不上就是金额太少,根本无法满足其基本的生活。

二、要推进社会医疗体制的迅速发展。尽管我国已实行了医保制度,但医疗费报销难、养老卫生设施落后且稀缺的问题依然存在。所以不仅要抓好老年人医疗机构的建设,还应简化看病程序,从而减少老年人看病难的困难。

(五)、老年人本身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方面,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诉求能力;另一方面,对于家庭和社会上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决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曾为我们的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何况我们每个人未来也要步入老年人的行列,所以关爱老年人就是关爱我们自己。如今,老年人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更不利于当前我国全面改革的进行。因此,要大力宣传,让全社会都了解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付诸行动,使敬老爱老成为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也希望每一位老人都能得到社会的保护,从而安度晚年。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10月1日

2、光明日报 2013期

3、《老年人法律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09年 岛城概况

4、《老年人保护案例》

5、《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制讲座讲稿)

6、《老年人死亡案例》 陕西省老龄办 作者 郭德全

7、《德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相关政策及启示》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2年第10期 作者 曹莹

8、《日本的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 社会福利报2007年第01期 作者 杨天博

9、《老年人的权益如何才能有保障》 作者 赵岭

10、《加强老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读书的好处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达尔文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第二篇: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措施

紫荆镇规划小学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汇报

我校创建于 年 月,现已有近

年的发展史。学校现有教职员人,未成年学生

人,开设教学班

个。

几年来,学校领导班子树立了“

”的办学理念,确立了“

”的办学宗旨,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了不懈努力。

学校几年来在贯彻 《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自1991年9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后,学校领导班子每学期都组织教职员认真学习,并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未成年人教育工作远期规划和近期计划。

学校完善了未成年人教育组织机构,构建了“以学校教育为主体,以家庭教育为支撑,以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学校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学校。

学校健全了德育工作制度,即:《德育例会制度》、《升(降)国旗制度》、《重大节日、纪念日、校园节日活动教育制度》、《社会实践制度》、《学生养成教育、行为规范评定制度》、《法制安全教育制度》、《值周检查评比制度》、《学生奖惩制度》。完善了管理细则,制定了《****小学生一日常规》《****小学生日常行为、《****学生礼仪常规》、《****小学安全管理办法》、《****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从而使未成年人教育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二、面向全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1.从提高未成年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做起,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坚持“以德治校”的原则,贯彻落实《小学德育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党政工团队携手抓好未成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以“五爱”教育为内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弘扬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教育。召开“踏着烈士的足迹前进、让文明之花在校园开放”、“我心中的少年英雄”故事会、举行“丰碑在我心中”启动仪式,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热爱党、热爱祖国的教育,激发未成年学生的爱国热情。

以“中国梦”、“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为载体,加强未成年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先后开展了“学雷锋精神,做雷锋传人”、“新世纪,我是人才,我能行”、等主题教育活动,使未成年学生从小树立远大的志向,知荣明耻。 以养成教育、诚信教育为重点,以《中小学生守则》、《紫荆镇小学生一日常规》为教育内容,开展“养成教育月”、“诚信教育月”活动,培养未成年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在活动中,我们组织未成年学生观看养成教育专题片;开展“轻声慢语进校园”活动;举办养成教育班报展;举行养成教育知识测试。

2.从提高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做起,抓好教学管理。坚持“质量立校”的原则,把教学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现代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扎扎实实地推进素质教育,构建“规范加特色”的办学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员发展、和谐发展、个性发展和持续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课程计划》。开好国家课程,开全学科,开足课时;开发具有本校特征校本课程。注重抓好科学文化教育,不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自主、合作、探究、创新”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3.从提高未成年学生心理素质做起,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学校配备了兼职心理健康课教师;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方式、方法,创办了以未成年学生心理咨询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4.从提高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起,抓好生命、法制、安全教育。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将生命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纳入到课堂教学之中,制定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计划,并编写了相应的教材。按计划组织学生上好生命教育课、法制安全教育课,定期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交通队队长到校作法制报告、举办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召开“珍爱生命、健康成长”演讲会,组织师生开展预防突发事故安全撤离演习等,提高了未成年学生的生命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学校中无违法违纪的未成年学生。

5.从培养未成年学生的综合能力做起,抓好“三个阵地”建设。抓好班队活动阵地建设。团队组织发挥着自身优势,丰富多彩的少先大队、班队活动成为未成年学生们体验教育的天地。你看,少代会上,少先队员们正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每周一的清晨,师生列队在校园,伴着雄壮的国歌,举行升旗仪式;每周

第节课,各班级按照学校每月德育主题教育的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队活动。

抓好课外阅读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图书室、师生阅览室的作用,广泛开展课外阅读活动,使读书成为师生的习惯,逐步构建学习型校园。

抓好校园宣传阵地建设。校园宣传橱窗展示了教育的内容和未成年学生们活动的成果,班队手抄报是师生展示想象力、创造力、实践能力的用武之地。

三、采取措施,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良好的育人环境可以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几年来,学校领导班子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努力创建现代化的育人环境,不断营造良好的校园教育环境、家庭教育环境、社会教育环境,为未成年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营造良好的校园教育环境,保护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力。学校是未成年学生学习活动的主要场所,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是做好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学校领导班子注重营造良好的校园教育环境,实现了人际环境、文化环境、自然环境和谐统一。

优化人际环境,营造爱的乐园。切实搞好“双高双普”工作,确保适龄儿童100%接受义务教育,学校无辍学生。开展了“大手牵小手,扶贫献爱心”活动。学校先后为贫困未成年学生 人次捐赠各类物资近1万元。

优化文化环境,构建创造天地。学校领导班子重视校园文化环境建设,为未成年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创造的天地。为了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优化自然环境,创建绿色校园。良好的环境不仅能陶冶未成年学生的道德情操,还能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筹集资金改造绿化带,从而净化、绿化、美化了育人环境。

2.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家庭是未成年学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现在学校实行的是五天教学制,未成年学生每年有170天的时间是在校外家庭中度过的。因此,学校十分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

我们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大会,利用“学校家庭联系册”和开展“大家访”等方式,与未成年学生家长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家长树立现代教育观念,为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3.营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学校与村委会、派出所等单位相互配合,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优化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育人格局。点燃生命亮点,关注未成年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做出我们的贡献。

第三篇: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教案

一、教学目标:

1、借助此次宣传和讲解工作,使学生们对即将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2、在初步了解的基础上,使学生们明确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3、在学习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同时,使学生们懂得和理解党的惠民政策光耀人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二、教学重点: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七大亮点:

1、既与国际公约接轨有体现国情;

2、体现了政府为主保障儿童权利的原则:

3、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4、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5、关注特殊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的;

6、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7、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

三、教学难点:

1、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七大亮点;

2、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四、教学辅助用具: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单。

五、教学课时: 一大节(90分钟)

六、授课教师:丁宜龙

七、授课时间:

2007年04月25日下午第

二、三节。

教学过程

一、导入语: 同学们,大家好!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原《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将于2007年06月01日起实施。今天我们就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详细了解一下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分发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单。

二、学习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1、大致讲解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概貌:

a、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公布,并于2007年06月01日起实施。

b、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分七章: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家庭保护;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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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章 司法保护;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

2、立法原则: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面前,人人平等。

4、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七大亮点; a、既与国际公约接轨有体现国情; b、体现了政府为主保障儿童权利的原则: c、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d、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e、关注特殊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的; f、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g、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

5、未成年人定义:

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的标准有着不同的规定。联合国在拟订《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时,曾对未成年人的概念进行过讨论,但最终未达成一致,只是规定:“未成年人,系指按照各国法律制度,对其违法行为可以以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进行处理的儿童或少年。”“未成年人人的年龄限度取决于各国本身的法律制度。”

6、未成年人的权利:

a、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b、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①、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②、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 ③、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④、未成年人平等的享有权利。

7、未成年人教育的内容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原则: a、未成年人教育的内容: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我国教育法规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重点是思想道德教育教育。 b、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原则: 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③、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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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未成年人监护人: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

b、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创造和谐的家庭是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家庭、学校、社会在未成年人教育中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

c、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抚养义务: d、禁止监护人实施的行为: ①、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②、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③、禁止残害女婴儿的行为,尤其是女婴;

④、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e、委托监护:

9、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和知情权。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未成年人,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10、学校教育的原则:

a、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b、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学生进行全方面的教育; c、学校不得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d、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1、社会保护的原则:

a、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b、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12、防止社会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 a、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b、禁止制作或者传播毒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响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c、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设施等的生产、销售的特别要求,不符合标准对未成年人造成人身或者健康损害的事件严肃处理。做到以点面;

d、对营业性场所的限制; e、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f、禁止使用童工及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劳动保护; g、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h、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i、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活动。

13、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法律责任应遵循的方针、原则:

a、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b、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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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结:

新修订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当然,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需要由全社会来承担,同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能过度保护,不能忽视教育,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要相互结合,相辅相成。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不可能代替保护,但教育教育可能促进保护。在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给予其保护。

当今世界,高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国家更是从“以人为本”的重要理念出发,修定出了如此一部贴近民心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未成年人,只有以更高、更强、更远的眼光看待问题,积极努力的加倍学习,珍惜每一分在学校的美好时光,才能以知识完备和武装自己,在未来的信息化社会中让我们的祖国引领时代,这样,我们的祖国才能走向欣欣向荣,我们的伟大祖国才能走向繁荣昌盛。

谢谢同学们、谢谢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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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未成年人保护法标语(精选110句)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接触过一些比较经典的标语吧,标语具有在理智上启发人们,在情感上打动人们的作用。那些被广泛运用的标语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标语(精选110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未成年人保护法标语1

1、用真诚服务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祖国未来。

2、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3、完善青少年权益保障,倾听青少年意愿呼声。

4、维护青少年心德体智,创造21世纪和谐社会。

5、抵制不良场所,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

6、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7、维护青少年成长环境,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

8、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全社会和谐发展。

9、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托起祖国明天的太阳。

10、督查社会和谐为己任,维护青少年权益为目的。

11、让未成年人安全成长,让青春梦想快乐飞翔。

12、人人监督,人人检查,给孩子们一片蓝天。

13、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注下一代健康成长。

14、健全青少年服务体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15、坚决维护青少年权益,努力创建和谐新社会。

16、保护青少年从小抓起,依法维权从我做起。

17、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增添全社会一份安定。

18、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需要用爱来慢慢修复。

19、我们用爱真诚把握,让青春之花四季绽放。

20、争当维权先锋,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21、遏制犯罪从预防开始,关爱少年从维权开始。

22、爱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个成年公民的责任与义务。

2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要好好呵护他们。

2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5、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要首当其冲。

26、青少年维权谁主沉浮,检察业务需厚德重则。

27、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

28、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9、青少年权益,需要检察维护,更需您的参入。

30、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唱响祖国百年大计。

31、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给他们一片蔚蓝的天空。

32、前半句针对的.是青少年,阐述青少年维权要适度。

33、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4、您的参入,关乎检察维权成功,关乎祖国未来。

35、检察未成年人权益,为孩子的明天保驾护航。

36、尊重青少年人格尊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37、营造维权大环境,创建未成年人理想成长平台。

38、依法行使检察监督职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9、保障青少年权益,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是社会和谐的根本。

40、少年自由则中国自由,维护少年权益维护国家荣誉。

41、后半句针对的是监护人,应该在监护权利之内进行监护。

42、主要是提醒,普及双方对青少年维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43、孩子,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记住我们在你身边。

44、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亿万家庭的心愿。

45、公平正义从检察政法做起,维护权益从未成年人抓起。

46、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47、青少年维权,多一个人的参与,孩子就多一份的"保护。

48、给未成年人一片蓝天,一块沃土,一份关爱,一项权益。

49、法律保护,社会关爱,共同托起未成年人的一片蓝天。

50、头顶国徽,为你成长指路;肩扛盾牌,为你维权挡风。

51、尊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最基本的遵纪守法。

52、娇嫩的花朵需要精心的呵护,祖国的未来需要社会的维护。

53、切实抓好青少年的维权工作,铸就祖国和谐美好明天。

54、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携手共创华夏儿女美好明天。

55、检察维权情系未成年人权益,关注民族未来唱响百年大计。

56、青少年维权,打造健康公民,全社会携手努力。

57、维青少年之权,权之重若山;监青少年之行,行之事必察。

58、为祖国未来撑起一片蓝天绿地,为青少年维权检察当不遗余力。

59、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

60、在这滋养的土壤里,我们会保护好每一朵祖国的未来之花。未成年人保护法标语2

1、关爱下一代成长,保护青少年权益。

2、倾心呵护青少年,努力促进你成长。

3、履行公检职责,维护青少年权益。

4、纯真的笑脸,愿它永远绽放。

5、与青春共舞,与维权同行。

6、维护青少年权益,全社会责无旁贷。

7、维权青少年,守护为明天。

8、别让“未来”失落在今天。

9、情系祖国未来,保护青少年权益。

10、创建和谐社会,从青少年维权开始。

11、保护青少年权益,就是关心我们自己。

12、精英也曾未成年过,社会维权应此开始。

13、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给青少年一片蓝天。

14、齐心营造合法社会,协力维护孩子权益。

15、我们的祖国是花园,维护花朵我当先。

16、保障青少年权益,给孩子们一片蓝天。

17、关注国家未来,维护少年权益。

18、打造和谐,维护青少年。

19、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加快青少年维权。

20、把握青春年华,掌控权力利益。

21、维护青少年权益,撑起民族的未来。

22、维权如伞,只为人生雨季撑起一方晴空。

23、维护青少年权益,我们在一起。

24、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少年合法权益。

25、关爱青少年,重在维其权。

26、维护少年合法权益,需要全民的努力。

27、和您一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8、少年维权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29、坚决依法维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0、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31、年龄有别,权利无异。

32、检查在行动,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驾护航。

33、关注青少年维权,构建祖国美好明天。

34、维护青少年的权益,就是维护人类的尊严。

35、为青少年维权,我们引以为荣。

36、保护未成年,温暖爱心田。

37、政府护法维权,青少年健康成长。

38、维护青少年,守护我们的未来。

39、青少年维权,给孩子多一些的保护。

40、维护青少年权益,检察需要您的参入。

41、大手牵小手,维权路上一起走。

42、让法律为青少年维权保驾护航。

43、让法律为青少年维权撑开一片蓝天。

44、为花季少年维权,让法律彰显尊严。

45、发挥检察职能,维护青春美梦。

46、关爱青少年,法律来维权。

47、监督父母,维护孩子。

48、维权青少年,关爱在身边。

49、为青少年维权,托起花朵明天。

50、保护青少年权益,呵护花季雨季。

第五篇:社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汇报

XX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近年来,XX社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我社区未成年人工作的开展,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的法制意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要求团支部、包片干部和计生协会311名会员大力开展咨询,发放小册子、宣传单、板报等广为宣传,使少年儿童知法、守法、懂法,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提高组织者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意识,提高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水平,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三是大力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2、以长效规范管理为重点,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

力,几年来,我们一直对辖区内未成年人,严格掌握到年龄、性别、所属学校、学习情况、家庭、父母工作情况,做到底子清、数字明,设有明细台帐。社区还根据青年成长的生理,心理特点,利用网络技术和心理学科等前沿知识服务中心开辟窗口,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培养表少年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社区还为青少年提供青少年维权教育指导,开展帮教等工作,逐步形成了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范网络。

3、几年来,我社区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中突出了:

抓机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保障。把积极参加社区建设的老同志,组织建立起社区文体活动站,发挥老同志特有的优势教育青少年,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召开社区对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组织全体党员、两委干部及片警参加的专题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专项会议,社区党支部通报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市委领导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指示,XX片警通报了XX社区治安现状,到会的老党员抱着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引向深入,热情发表了大量的建设性意见,我社区在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形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机制。

抓阵地:实现辖区优势资源整合,与辖区内的新华书店

开展了联手德育共建活动,免费为青少年提供阅览便利。还与冰心文学馆、供电公司开展创建文明工作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冰心文学馆作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青少年及其家长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我们XX社区在抓未成年人教育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与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帮助是分不开的,特别是我们青少年就业上岗时就取得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我们将对青少年的教育上投放更大的力量,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为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做出更大的努力。

XX社区党支部XX社区居委会200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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