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规章制度

2023-03-30

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扫黑除恶工作规章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扫黑除恶工作规章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高昌区艾丁湖镇中学黑扫除恶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吐鲁番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吐市扫黑组[2018]1号)文件有关精神,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 情况,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吐鲁番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吐市扫黑组[2018]1号)文件有关精神。

二、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

四、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

五、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六、阻止学生间发展“校园黑势力”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高昌区艾丁湖镇中学 2018年7月29日

高昌区艾丁湖镇中学黑扫除恶工作制度

高昌区艾丁湖镇中学 2018年7月29日

第二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经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为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作战,实行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1.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具体业务,并与有关办公室、各有关站所进行联系,相关科室单位应积极配合,协作联动。

2.主要工作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决策部署等;定期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在侦办过程中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讨论研究;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研究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3.局扫黑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月调度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例会会后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各办公室领责包保推进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单位、各科室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从2018年1月起到2020年12月,结合行业监管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任务,全面排查掌握本部门、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并全力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彻底扫除。

1.坚决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双滦区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2.负责局扫黑办和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3.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总和涉黑涉恶犯罪动态分析等工作。

4.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移交、汇办、报送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核实来信、来电等所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分析线索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涉黑涉恶线索得到处理。

6.与其他成员单位保持联系、加强配合,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

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管理制度

一、线索收集。应当全面收集本辖区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报、媒体报道、曝光;督查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相关单位或部门执法执纪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二、

线索移交。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据、资料,移送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所。发现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势力力“保护伞”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有效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据、资料移送区纪委等相关部门。

三、线索反馈。受理问题线索的办公室就线索处理与移送单位或个人充分沟通,线索处理结束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线索移送单位或个人,线索重大,复杂不能按时书面反映的,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书面报请延长反馈时间,及时对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处置情况。

4.线索反馈。受理问题线索的办公室就线索处理与移送单位或个人充分沟通,线索处理结束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线索移送单位或个人,线索重大,复杂不能按时书面反映的,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书面报请延长反馈时间,及时对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每周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

四、回避制度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公正有效处理涉黑涉恶线索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回避制度。

1.工作人员与线索对应涉黑涉恶人员有亲属、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2.工作人员在重大涉黑涉恶线索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五、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极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宣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置,带案卷材料、涉黑涉恶线索资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2.档案资料保密。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4.情报信息保密。检举、揭发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的有关事项;未公布的正在立案查处的重要违纪案件的具体案情;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级管理,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者复制、拍摄、翻录。

六、联席会议制度

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有关问题,遇到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日常工作问题。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情况、明确重点、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做好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七、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规定每周一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每月向局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报送工作小结,重大情况及时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按照要求向区领导小组报送周报、月报、季报。各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要随时总结提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信息报道等,经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进行宣传推广、刊登发布。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举报人、证人和干警及其亲属的保护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举报属实的重大问题线索实行重奖。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星期四向区扫黑办报送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报。

八、调研督导制度

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调研督导制度,全面督导检查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重点问题的打击成果。各单位成员也要建立相应调研督导制度,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九、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扫黑除恶成员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局扫黑除恶小组领导将组织督导组到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十、领导组工作制度

1.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批示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分析研究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安排部署专项斗争措施。

3.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制协调推动各工作

组、各企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聚焦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研究部署工作措施;

5.定期听取各工作组和各企业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

十一、信息研判制度

1.信息研判要针对内容的真实性、可能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的鉴别和判断,增强指导性和预警性,服务实战应用。

2.信息研判实行定期和实施研判。

3.信息研判的主要方式:

(1)专题研判。针对重点工作、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系统搜集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

(2)个案研判。对特定案件,开展专门研究,摸清情况、判明性质、评估危害、预测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

(3)追踪研判。对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发生的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涉黑涉恶事件或活动,进行追踪研判,及时预测其发展态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十二、联系通报制度

1.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合成作战。

2.遇到重大、复杂的线索,加强与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检查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3.定期参加由区扫黑办组织实施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议。

4.高度重视社会和网络舆情,以防引起舆论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内宣外传。

6.工作中尽职尽责,严禁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

为加强扫黑除恶信线索摸排和信息报送工作,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加强扫黑除恶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的摸排收集和分析判断,及时发现线索,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联络员的选拔

本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过硬的同志作为扫黑除恶信息联络员,上报本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保证扫黑除恶信息联络员组织结构的健全和完善。

2.信息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信息联络员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承担组织实施好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任务的职责,并具体负贵上下联络工作。

十四、线索移交制度

各行业领域工作人员要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联动性,落实好各行业之间涉黑涉恶线索信息共享、重点会商、情况通报等制度。

1、各工作人员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汇报,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上级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实查处工作。

2、各工作人员发现的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报,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上级部门,并积极配合进行查处。

3、线索移交后,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4、线索的移交要全面、准确、及时,要建立线索移交工作台账,并及时记录接受单位反馈的办理情况。

第三篇: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冢城小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

按照中央和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济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冢城小学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明确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三、安全防范措施

推进学校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健全校园防控体系,严防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一)加强人防。实施平安校园“素质固安”工程,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每年至少举办1期安全培训班,普及师生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加强物防。根据“学校门卫每人配备防暴头盔、2个防护盾牌、防刺手套、橡胶警棍、强光手电、喷雾剂、钢叉”的标准,配齐用好各项物防设施。

(三)加强技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配齐电子监控、联网报警设施,校园安全电子监控覆盖学校门口、周边围墙、教室、办公室、图书室、操场等重点部位。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工作联动机制

(一)信息沟通机制。学校抓好各种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联合公安部门落实“一校一警”制度。

(二)法治副校长机制。学校聘请配备法治副校长,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制副校长定期参加学校办公会、家长会,督促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联网监控报警机制。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接入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信息报告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学校将发现掌握的线索建立台账,一旦发现涉黑势力强揽工程,侵害师生财产安全,或拉拢、胁迫、诱骗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及时有效处置。

(五)排查、移交、报送机制。建立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报送制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移交反馈,学校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集中研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安机关,对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

五、组织领导与责任追究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

冢城小学 2018年9月1日

冢城小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

冢城小学 2018年9月1日

第四篇:扫黑除恶督导检查制度

XX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督导检查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每月定期不定期对各社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督导检查组成员

长:XX (XX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 组长:XX (XX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XX (XX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XX (XX街道纪工委书记)

员:XX (XX街道司法所所长)

XX (XX派出所所长)

XX

(XX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 XX

(XX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

二、职责任务

1、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的基础上,可围绕贯彻落实工作部署、重点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随时进行督查。

2、全面了解工作进展,及时提出督导意见。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深入基层群众等方式检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总结提炼各社区优秀工作经验,发现推广基层典型。注重发现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做好总结提炼、推广宣传、汇总上报工作。

4、善于发现存在问题,督促进行整改解决。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督促社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5、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上下畅通。督导检查组要主动了解基层情况,及时进行上下汇报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开展好督导检查工作,事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成效。各督导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钻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认真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做到成竹在胸、心中有数,切实增强督导检查工作的主动性。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创造性。要注意发现情况,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形成指导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创造性地完成督导任务。

三要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根据不同领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紧贴实际,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四要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工作的协调性。要及时汇报督导检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加强与各社区的沟通联系,及时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的传达贯彻。

五要做到廉洁自律,增强工作的纪律性。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不增加街道的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是街道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有效督查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障。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方法步骤,积极履行职责,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督导检查工作任务。各社区要积极支持配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督导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第五篇:小学扫黑除恶简报学校“扫黑除恶”工作简报

小学扫黑除恶简报学校“扫黑除恶”工作简报

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宣传氛围,按照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学校副校长陈靖在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活动》为主题的讲话,他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他在讲话中指出,安全无小事,为净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切实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启动此项活动。他要求所有教师:一要强化安全意识,尤其是对安全事故要有安全防范意识;二是要做好预防,防范为先,各责任人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经常检查安全工作,尤其是学校安全办和总务处,每周都要对学校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做好检查记录,值日教师每天校内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是要求全体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创建一个安全、祥和的校园环境。同时,学校通过 LED 电子屏滚动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行动中来。同时在班级 QQ 群或微信群里发送“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信息,要求家长与孩子一起观看,通过“小手拉大手”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攻势。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张希财珍校长利用国旗下讲话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了“关注学生心理、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座。

为达到“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都平安”的要求,使学生更健康、

快乐、平安地成长。新安路派出所包警官来我校对学生进行开学第一课主题安全教育。

在第一课上,包警官用生动具体的事例从预防校园欺凌反邪教等方面向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警示、告诫、教育学生,给每一位学生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本学期学校的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学校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区的扫黑除恶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小学扫黑除恶简报学校“扫黑除恶”工作简报

为了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切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师生法律意识,依法打击校园欺凌事件,保障学校及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期,**中心学校开展了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

一是中心校在党员活动室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各中心小学校长等参加会议。

二是邀请河南竞远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陈爽到我校对师生进行法律宣讲。陈律师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师生们讲述了什么是校园霸凌及其危害,详细讲授了面对欺凌时自我保护的方法和策略。

三是中心学校校长杨威在升旗仪式上,强调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四是学校召开扫黑除恶应知应答培训会,要求广大师生熟知扫黑除恶有关知识。

五是中心校加大扫黑除恶的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号召全体师生积极行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师生们认识到了校园欺凌和黑恶势力的危害,增强了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掌握了如何正确保护自己,如何应对黑恶势力的技能。广大教师纷纷表示,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为维护学校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小学扫黑除恶简报学校“扫黑除恶”工作简报

2018 年 10 月 9 日下午,迎泽区朝阳街小学召开主题名为“扫黑恶,党员在前列”的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我校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共同参会。会议深入学习并贯彻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根据国家、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部署,结合我校实际,认真执行《迎泽区朝阳街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伊始,我校党委书记段书国同志就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详细的讲解。他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生活安定有序、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家庭美满幸福,需高度重视。

紧接着,段书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分别从活动对象、活动内容、工作要求三方面将“扫黑除恶”工作逐一梳理。段书记表示:“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常规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在开展整治宣传、开展课堂教育、开展课外教育、开展主题教育、开展警示教育这五点上狠下功夫,确保该项工作落地生根。

最后,段书记就我校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总结性发言,他指出:“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全体教职员工务必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典型引领,将“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推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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