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书评范文

2022-05-27

第一篇:尘埃落定书评范文

尘埃落定

我化作尘埃

有个不知在哪里居住的神人说“哈”,立即就有了虚空,神人又

对虚空说“哈”,立即就有了水火和尘埃。再说那个神奇的“哈”,风

就吹动着世界在虚空中旋转起来。

——题记

我环臂,屈膝,折成一团,化作一粒尘埃,伴着风,在虚空中旋

转起来,直至漂浮到这个藏族土司的寨子的房顶,将我的主人带给寨

子的主人,给他作儿子。

人人都管我的主人叫“傻子”,因为我的主人在刚出生一个月的

时候是坚决不笑的,两个月的时候主人也依旧是不为任何外物所动

的。于是,主人的母亲,也就是伟大的麦琪土司的太太,气干了奶水。

而主人的父亲,伟大的麦琪土司,却似乎不是很在意这些,因为他知

道,主人是在他醉酒之后有的。

在我看来,我的主人并不在意别人叫他傻子,他知道,出了亲生

母亲,几乎所有人都喜欢他先现在这个样子,假若自己是个聪明的家

伙,说不定早就命丧黄泉,更别提呆呆的坐在窗前听画眉的叫声了,

主人更是觉得当土司的儿子是那样的好,因为只要神一样的说声

“哈”,整个世界就旋转起来了。

桑吉卓玛,主人喜欢的女人,在别人眼里,卓玛也许只是主人的

侍女,但是在主人心里,卓玛是她的老师,是让他有过两次冲动,想

当土司的那种冲动,想夺土司权利的那种冲动的女人。我的主人喜欢卓玛身上的香气,甚至在大家面前大声宣布“我—喜—欢—卓玛。”我看到:卓玛是陪伴着主人长大,不论是麦琪土司在种鸦片,还是麦其土司娶了新太太央宗,卓玛都在身边;不论是整个官寨发生地震还是主人害了雪盲,卓玛一直都在主人身边;无论是主人害了怕老鼠的病还是麦琪家来了黄特派员这种能带来银子的汉人,卓玛还是在主人身边。最终,卓玛并没有嫁给主人,即便是傻子一样的主人,也是不能娶侍女的。我看到年轻的主人心里空落落的,他不理解为什么一身香气的侍女要选择变成满脸锅底灰的厨娘,他不理解为什么原本是自由身的银匠曲扎要为了一个女人变成奴隶。他不理解为什么卓玛知道自己要穿破衣服,身上将充满灰土却还是要嫁给银匠曲扎。我的傻子主人请教他母亲,但是土司太太并没有给主人一个美好的回答,只是用冷酷的口吻告诉他,“因为她终究要下去的”。而在我看来,这是个多么好的回答,因为这答案这预示了那些不得不的命。

塔娜,主人的第二个小侍女,什么都是小小的,连说话声音也是。塔娜的渺小让我傻子一样的主人感受到了自己的强大,让土司太太承认他儿子已经是一个大人了,也让原本那个和卓玛在一起就懂得男女之事的小主人真正的变成了一个懂得男女之事的大人。主人的这些经历改变了他稚嫩的声音,他变声了,声音变得浑厚,那种带着从胸腔里得到足够的共鸣的浑厚。小塔娜真的是个小女人,她会缠着主人叫主人说要对她好,她会缠着主人问她是不是漂亮,她会像影子一样跟着主人,但是,主人是个大人了,虽然傻的不能回答怎样算漂亮怎样

算不漂亮,但是却始终记得自己是个少爷,是土司的儿子,是个有权利不高兴就不说话的人。主人说: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主人,其实并不是傻的。

我伸个懒腰,落在了更低的地方,想离我的主人更近一点。

主人长大了,他知道鸦片是可以换银子的,他知道因为哥哥的失误,也就是将来的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失误,别的土司也有了鸦片种子。主人长大了,他知道麦琪家周围的土司会在春天刚刚来临的时候用鸦片和银子换粮食,他还知道父亲麦琪土司是有意让自己和哥哥比赛的,因为父亲想看看他的傻瓜儿子是不是比他哥哥更有做土司的天分。

我的主人拥麦子等待着邻居,依旧在每天清晨睁开眼睛,问着自己在那里,问着自己是谁。在我看来,这并不代表着主人是个傻子,而是主人每天在认识自己。主人渐渐知道,没有任何土司会把希望寄托在别人发慈悲上,只有百姓有这样天真的想法。于是,主人并没有因为拉雪巴土司伯父带来可怜的百姓就低价换给他麦子。

茸贡土司来的时候,主人遇上了塔娜,我的主人爱上了茸贡土司的女儿塔娜,和主人的那个小侍女有一样的名字的塔娜。与侍女不同,此时的塔娜让我傻傻的主人知道什么是美丽,什么是貌若天仙。主人的管家也说,“这个女人不叫男人百倍地聪明,就要把男人彻底变傻。”

主人同意借给茸贡土司粮食了,因为塔娜。主人在牧场上遇到了一个和卓玛有着相似味道的女人,但是他忘不掉塔娜。所以在我看来,

主人对塔娜的感情是可以称作爱了。在茸贡土司驮麦子的队伍走远时,塔娜也走远了,主人心里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主人因为一个女人睡不着觉了。

即便被父亲打了耳光,主人也不在乎茸贡土司在回去的路上是不是真的被抢了,主人更不在乎在牧场上遇到的麦琪家的仇人,即便那是可怕的世仇。主人不在乎他真正的把封闭的堡垒变成了宏伟的建筑,不在乎他在北边已经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了,更不在乎,在他父亲眼里其实已经变得大智若愚了,主人在乎的只有他的未婚妻塔娜。

主人和塔娜结婚了,但我替主人可惜的是,塔娜并不爱她,主人也知道塔娜和自己的哥哥在一起,主人不高兴,但是却不想做什么。他没有对背叛自己的妻子做任何事情。我在低处看到来报世仇的多吉罗布,为主人庆幸躲过一场杀戮。

杀戮之后,少土司,死了。塔娜又回到了主人身边,傻傻的主人觉得一个美丽的女人跟一个就要当上土司的聪明人睡过觉之后还爱自己,这个是再好不过的了。主人带着塔娜回到了北方,回到了那个等着当土司的地方。我追随着主人,发现不论时间,事情,一切都发生的越来越快,好像再也不会慢下来。虽然主人的父亲和母亲来到北方,年买的麦琪土司也在一直抱怨自己三五年之后便不是麦琪土司了,但是主人却不急着即位,因为他看到了明天,看到了将来的世上不仅没有麦琪土司,而是所有的土司都没有了。

时间过了不久,有颜色的人来到了主人土地,是汉人,红色的汉人把白色的汉人打败了,白色的汉人不断向麦琪家涌去,为了保持和平相

处,主人就给了他们想要的,直到白色汉人军队开走了,红产党来了。 主人想接父亲母亲去自己的镇子,但是我看到了主人的父亲的灵魂,麦其土司并没有并没有像解放军说的一样,放弃抵抗。麦琪土司太太也自杀了。我的主人回到自己的领地,做着为时不会太久久的土司。此时的主人与我一样,在此刻想起了世仇,因为现在的麦琪土司,和以前的麦琪少土司都死了。自己便是下一个麦琪土司,而杀死一个真正的麦琪土司,才是世仇的完结。我不想看到多吉罗布的到来。

该来的终归来了。解放军来了。主人被解放军活捉,和塔娜一并呆在已经充满解放军的镇子上,等待着第二天可能会来的处死或者是其它什么。

第二天一早,准确的说是中午,我看见主人醒来,他让塔娜去房顶看看镇子上的人都在干什么,主人知道是命要来敲门了。我看到多吉罗布的到来,敲门声不慌不忙,主人躺在床上,等待着世仇进门,看着锋利的刀子扎向自己的身体,看见自己的血滴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身体冰冷的留在那里,灵魂想我飞来,我迎接着主人,带着其它尘埃,回到那个我们来的地方,土司的官寨倒腾起大片尘埃,而尘埃落定之后,什么都没有了。

第二篇:我读《尘埃落定》

很久以前在书摊上无意中看见了这本书,当时就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住了,于是乎果断的掏钱买了回来。不过遗憾的是,在我还没来得及读这本书之前,它却不翼而飞了,之后虽然过了很多年,这本书的名字却一直保存在我的脑海中。终于到了大二,不经意间在图书馆的角落翻到了这本书,如获珍宝,花了两天的时间将这本书读完,弥补了过去没能读这本书的遗憾,心中甚是满足,同时,小说中那片广阔的天地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内心,通过思考小说所叙述的故事,我得到了很多的启发。

首先,我要感谢作者阿来,如果没有他,那么雪域高原上那些美丽的故事必将被历史尘封,我们也就无法去领略藏文化独特的美丽了。从翻开书的第一页起,我的心就一直被震撼着,或许是因为我太向往了雪域高原那片美丽的土地了。书往后翻,宛若身临其境,耳边飘荡着藏族姑娘清脆的天籁般悠长的歌谣,头顶那深蓝色的天空上飘着几朵洁白的云,远方是直插云霄的雪山,庄严而肃穆,雪山下溪水缓缓流淌,鲜花遍野,青草葱茏,牛羊满山,我深深沉醉在小说中,仿佛置身于人间天堂。

雪域高原的山美水美,人更美,当然关于人的故事,就更美了,我听见桑吉卓玛婉转的歌声在雪山间飘荡;我看见塔娜面如明月,眼似秋波,婀娜多姿的身影在草地上若隐若现;我看见麦其土司和他的三姨太央宗在开满罂粟花的地里追逐欢笑,寻欢作乐;我听见麦琪家的傻二少爷坐在马背上咯咯的傻笑;我看见麦琪土司的汉人老婆 站在阁楼上用厌恶的表情看楼下辛勤劳作的奴隶门,我看见麦琪土司的大儿子骑着高头大马挥舞着手中的枪冲向了汪波土司的领地。这是一片怎样的土地啊?即使有战争,即使有死亡,却一点也不苍凉,依然美得让人流连忘返。

常言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追求利益乃是人的天性,贵为土司的麦琪就更不用说了,为了利益,他跟汪波土司打仗,为了利益,他请来黄特派员为他训练军队,为了利益,他在美丽的雪域高原上种上了成片的罂粟。追求利益使麦其土司成为了雪域高原上最强大的土司,然而时势将尽,大厦将倾,麦其土司就是有再多的银子,再强大的武装也挽不回一个时代的终结,也阻止不了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终于随着土司制度的瓦解而与那片带给他崇高地位的土地融为了一体。

在民间常有傻人有傻福的说法,这话放在麦其土司的二少爷身上就再正确不过了,因为他傻,他得到了别人得不到的欢乐,因为他傻,所以下人都愿意跟着他,因为他傻,所以哥哥喜欢他,因为他傻,所以躲过了敌人的追杀,因为他傻,所以娶到了美若天仙的塔娜,因为他傻,所以他做成的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也是因为他傻,所以土司制度终结了他却得以存活下来。相反,麦琪家聪明的大少爷却死于仇人的刀下。由此看来,傻其实是一种很高明的生存之道。

书翻到了末页,故事也就结束了。随着解放军的到来,农奴和土司也就一去不复返了。麦琪家的官寨还在,雪山还在,雪山下的草地上鲜花依然妖艳,只是那些曾经的人不见了,他们被永远的定格在历史的记忆里。尘埃落定了,春去秋来,四季轮回,雪域高原依然如人间处子,那样美的叫人流连……

第三篇:浅读《尘埃落定》

2010级文学院 hwy

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当第一次阅读《尘埃落定》的节选片段时,我被这部作品的异族风情深深吸引,顿觉巴尔扎克所说极是。然而随着进一步的阅读,一开始以为的“手不释卷”没有出现反而渐行渐远,直至全本看完,总感觉心里被掏空了什么。这种掏空不是来自震撼,而是许多疑问,许多朦胧感。甚至于突然让我觉得,异族风情和寓言式的故事恐是这文章唯一的闪光点了。

不过阿来笔下的人物的确栩栩如生:预言家“傻子”,老奸巨猾且残忍霸道的土司麦其,骁勇善战但却有勇无谋的麦其家大儿子,因出身低贱而特别注重身份且是汉族的麦其土司二太太,烧了罂粟地并葬身火海以此为诅咒的多吉次仁的女人,真正具有智慧胜过**作为书记官的翁波意西,暴戾却忠诚的索郎泽郎,腼腆但灵巧的刽子手尔依,忠诚而又善良的卓玛,以及与卓玛形成鲜明对比但让“我”真正爱上的塔娜„„然而这些人从我眼前走过时,是没有背景的,只是空洞地在我眼前走过,不知这可不可以归结为拥有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却没有与之相匹配的鲜活情节。

好的作品并不流于形式,这是读者共同的信条。因为只要能够入木三分,说的深刻,就会像《历史系男孩》中台词所说:“阅读时,感觉书中伸出一只手,紧紧地握住了你的手”。也许是我学识有限,觉悟不高,所以《尘埃落定》没给我引起共鸣的享受。不知这是不是阿来选定一个忽而真傻忽而假傻的“傻子”作为第一主角的缘故,让文章一步步远离深意。当然我还是要再一次强调,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和看法,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然它又怎会坐上“茅盾文学奖”的宝座。

初读时,以“傻子”的视角去看一切,颇让人有种大智若愚的感觉。“傻子”就像一个预言家,心里的灵魂偷笑着,怜悯地看着这些以为他是“傻子”的凡人们。这种感觉非常奇妙,特别是作者是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一口一个“我”字,不禁让自己以为是自己在行驶着这上帝般的权利,跳出历史的舞台,淡薄的看着过往云烟和历史变迁。

然而也正是这“傻子”的视角,渐渐地固步自封,将“傻子”局限,也将读者圈住,不禁让人思索,那些“傻子”言中的事实到底是洞悉还是巧合,他一针见血地看穿每个人的欲望,这种察觉是不是神秘的宗教色彩大于慧心。“傻子” 的视线里只有他自己的天地,这样就少了对他人内心的描写,看不到别的人和事,就像是一种主观唯心创造的梦境,“眼明花开,眼闭花寂”,整个故事便开始虚无缥缈起来,而读者则被书中的罂粟花晃晕了双眼,迷离了思绪,跟着“傻子”,

不知去往何方。届时,疑问接踵而至,内心驶入一辆挖掘机,开始作业。

那康巴藏地的四季是如何在历史的长河中变幻的?生活在这奇妙土地上的不同阶层的人们又是如何看待自己命运的?在战争中颠沛流离辗转至此的士兵——不论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又是如何看待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的?汉藏之间的冲突与融合呢?直至今日这个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都是战争的导火索,何况在那个硝烟弥漫的年代?这些本来可以深入探讨,甚至是上升到人类学、政治学、历史学层面的内容,阿来并未多作探索。仿佛一切的一切,都是“傻子”和**的预见,这些预见不但不可逆,而且当它来临之时,人们不会有任何的不适,它们都只是空气而已,轻而易举的吸入肺中,穿过身体。它们就像“A问:你今天中午吃什么?B答:我吃盖浇饭”一样理所当然。制度的更替,时代的变迁倘若真能让人如此从容淡定、轻易接受,那么,那些流血牺牲的革命者,那些誓死维护自己利益集团的人的行为,真是可笑至极。

以前看过关于《尘埃落定》的评述文章以及对阿来小说创作的研究性文章,不乏有这样的说法:点到即止,便是阿来的聪明之处,因为接下来的历史将要迎来文化大革命时期,这是一个好写却容易毁了作品、毁了自己的时期,除了对自己的反思,没有哪个人愿意对这一时期进行深入讨论。亦有如此观点:作为一个藏族作家,虽然已不能用母语书写,但是作品中深深的禅意便是他对母语文化的继承与发扬。这两种态度正中我观点对立面的下怀,因为在我看来,深深的禅意不是通过天真与强加的神秘表现的,没能深刻的思考,勇敢的写实,并不是点到即止的聪明,言重些似乎可以作为“耍小聪明”进行理解。况且阿来对《尘埃落定》的设定远不是一部《佛经》,也不是一篇浅显易懂的文摘,他应该是想写出书面扉页介绍的那样:“康巴土司制度的兴衰历史和爱恨情仇”。兴衰历史算是贯穿了小说始终,可惜没有体现能够作为“兴衰历史”定冠词的“波澜壮阔”的景象。这一点不知是不是与汉藏两族描写手法不同造成的,就好比中国的小说大多以情节跌宕起伏见长,而外国小说则最喜对心理活动进行细腻地描写。而爱恨情仇,除了多吉次仁的女人烧了麦其土司的罂粟地,并以死作为诅咒,多吉次仁的两个孩子立誓早晚要报仇让我眼前一亮之外(因为这种情节汉族的确太少出现),不知是否麦其土司霸占别的土司的太太、麦其土司与女土司随意在田里野合、播种时节,男女可以在田地间任意你上我下、“傻子”十三岁就要了侍女卓玛等等这些都算在了“爱恨情仇”之中。其实谈到这里,真的免不了想要吐槽:小说中时时刻刻出现的男女激情,真的让我匪夷所思,好似没有他们撩人的献身,小说就进行不下去了,读者的眼球也不能被吸引了一般。

虽然前面说的种种俨然是在批评这篇小说,但我从不认为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无是处的,除了成功带我们游览一番藏地风景,品味了康巴人文之外,对宗教一无所知的我也或多或少明白了喇嘛、**、传教者、统治者之间在一个政教

合一的社会中拥有怎样的关系。另外,我一直没有否认他对人物的刻画功力,如若非要搞“我最喜欢的人物”评选大会,我会选被割了两次舌头的书记官翁波意西。本来早先我最喜欢的是预测地震的**的,我觉得他充满智慧,还有一颗普度众生的心,然而当翁波意西出现的那一刻起我明白了,他将取代喇嘛、**甚至是麦其土司等一切已形成威慑的权威地位,后来喇嘛、**对他明明惧怕却装作无所谓的心态出现,以及麦其土司下令割掉他的舌头时我更加坚定他无心取代却会取代一切的想法。如果说,**是宗教中一种万能的象征,那么,翁波意西才是真正的**。除却他“不能说出心中所想,舌头不要也罢”的哲人思想,阿来赋予他的官职“书记官”也耐人寻味。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人的出现,康巴土司的历史恐怕就会随着汉族政权的到来而彻底消失。不知阿来这样的安排,是否是想告诉读者,虽然政权更迭,时代变迁,但冥冥之中,自有**降临,他是来保护瞬间便可灰飞烟灭的康巴藏族文化的。深层次来讲,每一种文化,虽然会受政权更迭和时代变迁的影响,但它们会按照自己原有的核心延续下去,虽然在延续过程中,既会有繁荣昌盛之时,也会有危在旦夕之际,但它会一直顽强地延续下去。这种延续是民族文化强大生命力的体现,也是各族儿女能够寻根的源泉。

第四篇:读尘埃落定有感

一组冀锋镝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是百度对这本书的简介。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好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也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的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五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想完完整整的写完一部小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想写一部受人瞩

目,与人产生共鸣的的小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片粗犷无边的大草原,无论面向何方,面向何点,都无法将四周的一切完整的描述下来。因为惊艳的物和震撼的心,像风一样、雪一样,川流一样,轰然的在脑中极速旋转、尽情飞扬、彻底奔腾。这让它的观摩者无法理智的解说、判断,它会让你的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华、奔腾。《尘埃落定》正是这样一部佳作。小说以简单、真实、幽默的文字,演绎了在土司制度盛没及终结史。简单而深刻的人生思索,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作者无比深厚的情感,让人读来荡气回肠,不禁感叹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高超才华。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

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在阿来的《尘埃落定》中介绍了这样的一个故事:19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的地区存在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他们的首领被称为“土司”。其中一个强大部落的土司(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土司和正室所生,小儿子是土司酒后和抢来的汉族太太所生。在当时人们看来,大少爷聪明勇敢,骁勇善战,对权利充满渴望;而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

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所以,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大少爷是权力的继承者。但是,老麦琪土司却认为自己的大儿子在大事没有自己的判断力,而自己的小儿子有时却聪明的异常,虽然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

《尘埃落定》中以傻子少爷的为第一人称序写着一幅美丽而充满斗争的藏族土司文化风情卷轴。在比较封闭的土司部落里,“傻子”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因为他违背了当时的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当时的活下来的规则,简单的说他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他是傻子,所以他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不像他的打个那样在尘埃漫天飞,仇恨化的世界里活着。他没有权欲,他是傻子,所以他有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相反,其他人都在清晰的等级制度下活着。他们市场牢记——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这样森严的等级制度压抑着很多人,这样也滋生他们心头的仇恨。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对视他们为平等人的傻子产生了感激之情。这也使得之后有很多人愿意跟随这样的一个傻子。

但是,当这个傻子遇到一件需要有远见的大事的时候,他将比任何人都将聪明,为他有前瞻远瞩的目光。比如这样的一件事:老麦琪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后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这也让麦琪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买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

其他的土司盗得,使得罂粟广泛种植,而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琪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这时 建立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生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景象。这里是傻子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不是世人眼中的傻子,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平常人一样,从而不会参加一场血雨腥风的家族内部斗争。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的一个与世不同的世界里。

但傻子在“傻”,也不会想到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所以,历史文明怎么会允许这样的一个欲望膨胀、仇恨升华的地方存在呢?它会无情的把这些碾在他的车轮之下的。然而,时钟却依旧这样摆动着,摆动着……终于,终于,在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剿国民党残部,在隆隆的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欲望、仇杀同时也被绞杀了,一个旧的腐朽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众不同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的。 此时,我们在看看那个“傻子”,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

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此时,我们虽不知“傻子”是否是聪明人,但我们至少知道他不是傻子,只因为土司已经不存在了。

我们总说历史是强大的,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像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昔日在这片土地上是如何飞扬,但终将于历史的这篇净地上尘埃落定。 大风起兮尘飞扬,正因为有有风的助长,当风停之时,自然便会迎来“尘埃落定”。解放军整齐的脚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那曾今的事,曾今的人也将不复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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