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2023-08-30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重点,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构建镇乡、乡(镇)与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与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和(村)居民之间的和谐氛围,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诚信计生”融入计生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之中,形成诚信光荣,少生优生、优育优教受人尊敬的社会风尚,真正实现以法律和诚信规范各级计生组织和育龄人口的行为,真正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真正落实国家和省(区、市)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和优待政策,真正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

理便民利民,把人口计生工作打造成取信于民、还权于民、造福于民的甜蜜事业。

根据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村(居)民诚信计生工作采取分步实施,以点带面,逐步扩展的方式进行。2011年全镇各乡(镇)要达到50%的行政村(居)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初步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2012年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居)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初步形成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2013年,全镇100%的行政村(居)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有效建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并将诚信计生工作与“阳光计生”、创建村(居)民自治合格村、贴心服务进村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结合群众需求,镇计生办要指导村(居)委会按照程序组织修改、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诚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正当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明确村“两委”工作职责、群众实行计生的权利义

务及其待遇,指导基层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条款,建立健全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三)开展诚信承诺服务活动。各村(居)委会可在充分自愿、互相信任的基础上,通过组建诚信计生小组,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的形式,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

1.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

2.已婚育龄群众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10-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诚信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中政府、村(居)委承诺的激励措施。

(四)发挥协会作用,经常性开展活动。协会会员和计划生育志愿者要从“三生”服务入手,关心育龄群众的生活,向诚信计生户的家庭,优先提供致富技术和信息。

(五)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镇、计生办开通政策法规、知情选择、生殖保健热线服务电话,提供咨询服务;二是制定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及时进行考核,保证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三是利用“贴心服务月”为群众开展贴心服务。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十到户"即:政策法规宣传到户、思想教育深入到户、流动人口管理到户、生殖保健服务到户、知情选择指导到户、受术对象随访到户、避孕药具发放到户、民情访问深入到户、创业致富指导到户、优惠政策落实到户,力求实现为育龄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

(六)做到诚信计生与阳光计生有机结合。诚信计生工作是阳光计生工作的拓展。一是全镇各级计生部门要把有关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群众关心的收费和免费标准及依据、计划生育各种奖励政策、生育登记程序等全部予以公开。二是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新闻媒体报道、热线电话、网上公开等形式,将计生全面工作展示给群众,初步形成“阳光政务、诚信计生”管理服务机制。三是切实加强人口计生行风建设和干部职工纪律教育,促进诚信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

(七)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在镇、村两级加强诚信计生教育,落实双向承诺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在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上下功夫,进一步改善基层计生部门公正执法、优质服务形象。聘请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计划生育行风监督员,定期开展活动,监督人口与计生工作。广泛开展"下评上"活动,建立计生部门与群众相互信任的信用体系。

(八)全力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以“诚信计生”为主要工作内容,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的整体水

平。提高计生干部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意识,增强计生干部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综合能力。二是对计生干部开展“诚信计生”意义、目的、承诺态度和工作方法的培训,增强计生干部对“诚信计生”的认知程度;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加强计生干部法规法律知识培训。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要全部申领《行政执法证》,规范生育登记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等办事程序,层层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诚信计生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好诚信计生工作及日常工作的开展,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扎扎实实地组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充分发挥村(居)“两委”的作用,落实村(居)“两委”负总责,形成乡(镇)抓“两委”、“两委”抓小组、小组带群众的格局。

(二)加强指导,督促检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在诚信计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督促检查,镇人口计生办将诚信计生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评奖的重要内容,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

五、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镇人口计生局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徐甜甜(潢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黄剑标(潢溪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黄勇华(潢溪镇人武部部长)

成员:刘木仁(潢溪镇计生办主任)

杨文华(潢溪镇计生办流动人口办公室主任)

陈美华(潢溪镇计生办副主任)

彭丽燕(潢溪镇计生办统计员)

夏样太(潢溪镇计生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计生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2010年度诚信建设体系工作计划

回顾2009年度,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诚信建设体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展望2010年,我院将继续以德育创新为主导,以学风建设工程为抓手,以诚信教育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着力推进诚信教育体系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生活,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现制定2010年度诚信教育建设体系工作计划:

1、创设良好的诚信教育环境,着力加强学生诚信品质的修养,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让学生学会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

2、强化全体教职员工的育人观念,努力做到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争创教师教书育人、行政人员管理育人、后勤人员服务育人的良好局面。

3、继续加强建设和完善优良学风工程,做好各类评优评奖工作,营造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4、继续深入开展各类诚信教育活动,促进班风、校风的好转,力求使学风有较大改观。针对民办学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较差的现实情况,我院将加大研究力度,做好与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取长补短,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5、开展好新一轮的“校友讲坛”活动,邀请更多的各行业成功校友来学院举办讲座,开阔学生的视野。

6、做好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他

们的作用,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向上的合力,促进优良风气的形成。

7、组织“诚信〃责任”征文比赛活动及演讲活动,举办奖学金颁奖大会,为施行诚信教育架构做更深层次的准备.

8、通过各种形式,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对已获贷款学生加强诚信记录管理。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计划召开201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意识教育大会,参会对象为国家助学贷款受益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及其他相关学生,通过较大范围的教育活动,增强诚信意识教育的辐射范围。

9、继续深入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毕业生顺利离校、安心离校,确保学院的稳定。

诚信建设体系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便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不断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和要求才能实现。我院将按照既定目标,同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相应调整工作方法,继续推进诚信建设体系工作,实现新一轮的跨越和发展。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地点:计生宣传栏

单位:乡计生所

内容: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地点:计生宣传栏

单位:乡计生所

内容: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计划生育“诚信自治”就是政府在奖励扶助、免费服务、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计生家庭以优先优惠待遇,作出承诺。居民自愿组合,组成“诚信小组”,自觉按政策生育、选择节育措施作出承诺,通过“阳光计生”,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仅尊重了群众的主人公地位,也体现了政府的关爱

,让群众得实惠,培养群众诚信道德,计生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群众从“要我计生”到“我要计生”,实现群众利益和国家政策的有机统一,真正体现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以群众为主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理念。

2、什么是诚信计生?

诚信计生就是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即街道计生办和社区居委会代表政府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育龄群众应当享有的计划生育相关的权利;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由5-10名左右的育龄妇女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并分别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诚信协议书》上签字。

3、已婚育龄群众承诺履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一是自觉按政策生育,抵制超生、躲生行为;二是自觉遵守居民公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接受当地计生部门的管理服务;三是自觉办理《一孩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签订避孕节育协议;四是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参加社区组织的免费妇检、生殖健康检查和服务;五是主动申报婴儿出生、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六是外出的妇女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按时参加妇检、学习和培训(来源:好范文 http:///)。

4、计生办和社区居委会所承诺的内容有哪些?

(1)国家奖扶政策: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国家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叁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国家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2)自治区奖助政策:

①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120元。(有单位的由单位发给,双方无单位的由政府落实)

②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婚后终身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5%;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10%(计生办负责审核,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落实)。

③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困难居民民政部门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提高10%的生活保障金。

5、签订“诚信计生”的已婚育龄妇女,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桂林市奖扶政策:1979年11月6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属政策内生育)意外死亡或因伤病残,不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妇,退出育龄期后,市政府给予一次性扶助金10000元(或1000-10000元);婚后终身未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妇,市政府给予一次性扶助金元;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发生严重并发症鉴定为

一、二等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救助金1000-5000元。

(2)区奖扶优惠政策:

①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金600元(或300元);婚后终身未育或未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病)死亡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或不再收养子女的,给予一次性养老金4000元(或元)。

②实行计划生育施行结扎手术的,由区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营养补助金200元。(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发给)

③为持区《服务手册》和《二孩生育证》未孕夫妇免费提供叶酸片。

④每年至少组织妇女免费参加2次妇检及1次免费健康检查。

⑤定期组织妇女参加学习、培训,免费提供婚育知识、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早期教育、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

⑥免费为妇女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放环、结扎)和补救措施(取环、人流引产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产后回访服务。

(3)办事处奖扶优惠政策:

①对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妇,办事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元。

②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包括再婚生育、多胞胎生育)的育龄妇女可以视情节采取结扎或者放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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