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论文范文

2023-05-12

孙子兵法论文范文第1篇

现代军事理论到底有什么标准?什么样的理论是好的?什么样的理论是不好的?如何评判?这实际上是一个“真理标准”问题。只有搞清楚军事理论标准问题,才能更好地推动军事理论与作战概念创新工作。
现代军事理论三大标准

笔者认为,现代军事理论应把握三条基本标准:

意大利军事思想家、《制空权》理论提出者杜黑有句名言:“战争只向那些能够预见未来战争特性变化的人微笑,而不是向那些等待变化发生后才去适应的人微笑。在这个战争样式快速演变的时代,谁敢于先走新路,谁就能取得新战争手段,并获得无可估量的利益。”早在20世纪20年代,飞机诞生仅仅数年后,杜黑便率先提出系统的制空权理论。当时,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并未意识到飞机将给战争带来的颠覆性影响,意大利当局甚至一度将他们认为“离经叛道”的杜黑关进大牢。但是,后来的战争(包括近几年多场现代化局部战争)一次又一次佐证、诠释了制空权理论的无穷魅力与长远价值。刘亚洲将军的《百年空军》一书对此有十分精辟的分析。

同样,从1917年坦克刚刚诞生并用于实战到1939年二战爆发之间约22年中,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人对坦克给战争带来的潜在影响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并对如何在现代战争中运用坦克有深刻的洞见。他们的代表性人物是:英国的富勒和利德·哈特、法国的戴高乐、德国的古德里安、苏联的图哈切夫斯基。但是,“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当时,除了这些洞悉战争特性及其走向的卓越的军事家、军事理论家外,大部分人对这种战争特性的演变非常麻木。于是,历史上留下了波兰人的马队向德国人的坦克英勇冲锋的悲壮故事,留下了法国人固守马奇诺防线,却丢了巴黎甚至整个国家的可悲笑料,留下了英国人在非洲战场上被“沙漠之狐”隆美尔以少胜多打得落花流水的大量失败战例。可以说,只有那些卓越的军事家、军事理论家,才能看到军事发展的动向,才能看到指导人们顺利走出战争迷雾、经受战争考验的“微光”。这种“微光”就是军事理论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世界发展到今天,人们已经普遍意识到“预见性”与“前瞻性”的重要性,各国军队都十分重视预判与研究未来战争。美国人提出的各种创新作战概念(如“多域战”“分布式杀伤”“马赛克战”等)都具有此类性质。但是笔者认为,身处这个知识爆炸、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未来究竟如何演化,永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军事理论领域并不会被美国人垄断,而一定有许多有待发掘的领域。唯一需要的,就是一双能够在复杂的现实迷局中洞悉战争本质的慧眼。然而,这双慧眼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坐在那里空想便可以得到的,而必须是经过积极投身军事科研、作战训练实践反复“淬炼”才能得到的。
杜黑的经典军事著作《制空权》

逻辑性与科学性 经常会听到有人讲:“现在又不打仗,什么样的军事理论都是文字工作,都没法检验;美军不一样,天天在打仗、年年在打仗,可以经常接受检验,所以人家的军事理论成熟。”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至少是片面的。军事理论固然来源于实践,但只有实践是远远不够的,从实践到理论之间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条路叫“逻辑”。换言之,一定要讲逻辑、重科学,不然天天演习是没有用的,天天打仗也不会必然地提高战斗力。另一方面,这样的说法只考虑了从实践到理论的单向过程,而根据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理论与实践應当是一个双向的辩证统一的过程,即:“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理论来源于实践,又用于指导实践”。也就是说,上述这种观点只看到“美军打仗打得好,所以军事理论好”,没有看到“美军军事理论好,所以打仗打得好”,而这两方面因素实际上都是存在的。

事实上,冷战结束以来,美军几乎在打每一场局部战争之前,都要经过多轮推演。实战之前,已经做到“成竹在胸”了;实战胜利的“逻辑”只不过是对理论世界逻辑的展现、检验与验证。发展到现在,更是如此。2018年8月,美陆军组建了专门的“未来司令部”,旨在探索未来战争、引领战备建设(之前,此项职能主要由美陆军条令与训练司令部承担)。但至于如何探索、如何引领,最根本的就是要讲逻辑、重科学。就像做一道数学题或物理题,逻辑正确是结果正确的必要条件和保证。试想,如果逻辑推导都是有问题的,都是不符合实际的,军事理论怎么可能是正确的呢?

拿破仑说过,“所有伟大将领之所以能够成就丰功伟业,全在于遵循兵法的规律与自然的法则。”逻辑与科学,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划等号的(文科通常用“逻辑”一词,理工科通常用“科学”一词),而逻辑与科学的基础是哲学。任何军事理论都建立在深厚的哲学基础之上。没有深厚的哲学基础,就很难演绎出精深的军事理论,就很难打通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通路。看看《孙子兵法》、毛主席的《论持久战》、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博伊德的OODA环理论……但凡在世界军事理论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军事理论著作,如果抽取军事特色,哪个不是活脱脱的哲学著作?当然,研究军事理论不一定非要上升到哲学层面,但一定要以哲学为基础、以逻辑为基础、以科学为基础,这样研究出来的军事理论才有生命力,才有内涵,才能走得更长远。

实践性与适宜性 理论来源于实践,又用于指导实践;军事理论也是如此。军事理论好不好,就看能不能指导打仗、能不能指导打赢战争;否则,一切都是空谈。打个形象的比喻,军事理论与军事实践就像鞋子与脚的关系:有多大脚穿多大鞋,就能健步如飞;否则,鞋大鞋小都不行,再昂贵、再漂亮的鞋子也没用。可以说,没有正确的军事理论,只有合适的军事理论;军事理论不是越先进越好,而是适度超前最好——之所以要“适度超前”,是要发挥军事理论对军队转型建设的牵引作用。

抗战时期,我国在世界文明版图上完全是一片“洼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没有飞机、坦克、大炮,没有西方先进的制空权、制海权、装甲战、闪电战理论,但是毛主席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找到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模式,创造了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和伟大的人民战争理论,最终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这就是军事理论的“适宜性”,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坦克的出现给二战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举一个外国军事理论的例子:“五环打击论”。众所周知,该理论是美国空军沃登上校于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来的。那么,为什么那个时候才提出来?为什么以前没有人提出来呢?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当时美国人刚刚掌握了一种颠覆性武器,即精确制导打击武器,有了精确“点杀”的物质基础。精确制导武器和五环打击论一结合,立即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出强大战力。海湾战争期间,沃登上校直接用他的五环打击理论,参与制定盟军空军打击计划,确定打击目标、打击顺序,结果取得举世瞩目的空前成功。这也是军事理论的实践性和适应性。

再比如,如今美国人提出“马赛克战”理论,也可谓来得及时。为什么呢?因为当前方兴未艾、迅猛发展的无人技术与智能技术正好支持这一创新作战概念——无人技术支持将传统高价值平台分解为无人的、低价值、数量众多的功能单元;先进通信、网络技术与智能化指挥控制技术则有助于形成强大、敏捷的杀伤网。
1986年,沃登提出了著名的“五环打击论”

如何看待美国纷繁复杂的军事理论

对于美国涌现出的纷繁复杂的军事理论,国内大致有两种典型的看法。一种抱无视、鄙视态度,认为美国人尽搞些花里胡哨的概念,又没什么实质性东西,因而宁可不管不顾;另一种抱有过于重视的态度,甚至有些膜拜,片面地认为美国人提的什么都好。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均有失偏颇。正确的态度是:既无需仰视,也不应鄙视、无视西方(包括美国)创新军事理论,而应当平视,抱着一种谦虚的态度、一种理性的心态,深入分析其讲得对不对、究竟有没有什么需要吸收借鉴的成分。

在此,需要确立两种基本认知:一是军事理论属于一门“科学”,科学是客观的、是没有国界的。既然美国人可以学习中国的《孙子兵法》和毛泽东军事思想,中国人当然也可以学习美国人提出的先进军事理论与作战概念。“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同样,“世界的,也是中国的”。二是根据马克思唯物主义世界观,军事理论的发展演化主要是由物质技术基础决定的,同时代军事理论在本质上不应有什么太大区别,尽管表述方式可以不同。例如,机械化时代,英国人提出的“装甲战”理论、德国人提出的“闪电战”、苏联人提出的“大纵深战役理论”以及后来美国人提出的“空地一体战”,本质内涵并无太大区别,只是叫法不一样——这在根本上是由机械化时代的物质技术水平决定的。

美国人提出的所有创新作战概念都一样,将它解构并打回原型后便会发现:这些理论或作战概念并没有那么玄乎,无非是现实物质技术基础在人脑中的“映射”而已。区别仅在于,面对同样的物质技术基础,有的人对军事问题的本质认识深刻,而有的人对军事问题的本质认识是肤浅、是过时的、甚至是混乱的、错误的。美国人由于长期注重技术、具有更好的科技素养,并且常年作战、具有更深切的战争体验,因而他们对战争规律的演变更敏感,其提出的作战概念往往也就更能反映客观世界的演化以及战争形态的嬗变。笔者认为,这才是真正需要注意的。
乔良、王湘穗的经典著作《超限战》

应当承认:当今世界军事发展,最大、最重要的变量是先进科技,而这一点对于长期崇信科技的西方人(包括美国人)而言是一种很重要的优势。从这个角度讲,国人要有清醒的认识,应当向西方人学习,向美国人学习。而面对具体的军事理论或作战概念,就是要抱着一种谦虚的态度、一种理性的心态,正视它、解剖它、研究它,看看它讲得对不对、究竟有没有什么值得吸收借鉴的成分。
增强军事理论创新的自信和自觉

“自信”讲的是要坚信中国人有能力创建具有中国军事特色、具有现代化特征、面向打赢未来战争的先进军事理论;“自觉”讲的中国人必须迎难而上,努力开创先进军事理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原因很简单——“落后就要挨打!”

增强军事理论创新的自信。前述内容对现代西方(特别是美国)活跃的军事理论创新讲得很多,而且认为讲逻辑、重科学是西方军事理论创新的显著优势所在。但这并不是说中国军事理论不讲逻辑、不重科学。事实上,读读《孙子兵法》《论持久战》《超限战》等中国著名军事典籍便会发现,中国最优秀的军事理论都充满精彩的哲学思辨和逻辑思维。因此说,中国人是有这样的传统和基因的,也是有优秀军事理论创新的潜力的。

近年来,我国也涌现出一些优秀的军事理论作品,如国防大学石海明副教授所著《人工智能颠覆现代战争》等。特别要提及的是,石副教授在该书后记部分写道,“争取创作一部让美国西点军校翻译的军事学著作。”这显然是一个富有雄心的宏愿。据说,当前西点军校“必读书目”中仅收录了三本中国人的军事著作,即上述《孙子兵法》《论持久战》和《超限战》。当然,当代中国军事理论界更应形成群英荟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而不是一枝独秀。

增强军事理论创新的自觉。当代中国人有以弱胜强的传统和心理优势。在红军长征期间、土地革命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乃至抗美援朝战争年代,人民军队在武器装备和物质基础处于明显劣势的背景下屡战屡胜,靠的就是强大的民族凝聚力、英勇无畏的斗争精神和更胜一筹的谋略。然而,需要认清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在当时的战争环境下,尽管西方国家(或者受西方国家支持的敌人)在技术装备上明显强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但是这种技术装备优势是很有限的,这就为人民军队更好地施展谋略留出很大空间。

然而,随着国防科技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与武器装备在战争中的影响因子极大提高,对传统谋略的施展空间造成极大挤压。在刚刚结束的新一轮巴以冲突(2021年5月)中,以色列再次显示出对敌领导人精准猎杀、对敌地下设施精确定位与毁瘫的强大战力。这表明:现代战争的“不对称性”正在逐渐增大,强者愈强、弱者恒弱将成为常态。可以想象,在未来战争中,如果没有先进技术手段做支撑,任何谋略(包括过去人们引以为傲的地道战、麻雀战、游击战等经典战术)都将显得苍白无力。这就要求我们在军事理论创新中必须考虑国防科技发展这个重要变量、核心要素。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国防工业能力蒸蒸日上,但是只有拥有先进军事理论,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面、各领域的能力与潜力,建设强大而巩固的国防,为国家与人民安全保驾护航。因此,一定要增強军事理论创新的自觉。

责任编辑:刘靖鑫

孙子兵法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权利先于权力存在,权力源于权利让渡。权力运行须遵循一定界限和范围,遵守一定规则和程序,保持与权利的相对平衡。在现实社会中,权力对权利的侵犯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权力滥用与异化。鉴于此,廓清其边界,厘清其关系,探析其冲突原因,寻求其平衡路径,强化权利意识,破除权力崇拜,将极大地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 和谐社会 权利 权力 冲突 平衡策略

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的“七一”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各级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1]习近平同志也曾提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2]他们的讲话不仅抓住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实质性问题,而且促使人们深入思考中国共产党人在权力观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执政为民是权力使用的基本要求。因此,权力应属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少数人或个人私利的工具,更不能用权力侵害公民的权利。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用好手中的权力,尊重公民的权利,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权利与权力内涵

1.权利和政治权利。

“权利”在中国古籍中指权势或财物。《荀子》记载:“接之以声色、权利、忿怒、患险,而观其能无离守也。”[3]《史记》指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颍川。”[4]在西方,“权利”即right,有“正当的或某种资格”之意。亚里士多德把“权利”定义为:“正义的观念是同国家的观念相关的,因为作为正义标准的权利,是调节政治交往的准绳。”[5]近代以来,因人权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争取政治平等的思想武器,故西方对于权利问题的研究较深入,定义也较多,代表性的有:(1)权利天赋说。洛克认为权利是人与生俱来的天赋。但出生只是赋予人的生命使其成为自然人,并不天然地赋予其权利。故此说没有揭示权利的社会本质。(2)权利利益说。此说认为权利是受到法保护的利益,使得权利有了现实的物质和精神内容。然此说认为的利益脱离了特定的社会关系使其走向权利意志且权利并不等同于利益。(3)权利平等说。此说认为权利意味着政府对人民的平等关心和尊重。可此说没有说明权利的内容和平等的基础。虽然西方学者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定义权利,但并没有深刻阐明权利的本质。

对于社会生活中权利观念的形成,格林说:“没有这种承认或者承认的要求,权利就不可能存在,权利是而且必须是不仅作为社会的产物,而且有自我意识的社会的产物:人们已经察知其共同利益并共同具有这种意识,所以人们愿意并且能够共同协调他们的行为。”[6]只有在人与人组成的社会和生产关系中才能形成权利,孤立于社会中的个人无所谓个人权利。所以,权利“是社会产物,是社会的产儿,而不是自然的个人的产物”[7]。权利产生的根源是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的利益要求和利益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利益的分配关系。马克思强调,权利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的。因此,权利总是有其具体的社会历史内容,与当时社会经济结构和文化水平相联系。

可见,权利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及其体现的利益关系中,权利主体主张其由社会公共权力确认和保障的利益的一种资格。在现实性上,它体现为个体权利与集体权利即私人权利与公共权利。

政治权利是权利的一种类型,是社会成员参与和影响社会政治生活的权利,具有权利的一般属性。从权利形成的利益基础来分析,政治权利形成的基础是共同利益。社会成员以权利方式主张的利益中,包含对其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的诉求。就其内容而言,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包括利益主体间共同利益的实现和利益主体间不同利益的共同规范,两者一起构成了共同利益。就其范围和层次而言,在社会生活中,这些共同利益体现不同范围和层次的现实要求,如阶级利益、集体利益和阶层利益等。因此,要求并且得到政治权力确认和保障其主张共同利益的资格的单个社会成员,成为政治权利的基本主体,其权利为个人政治权利。而要求并且得到政治权力确认和保障其主张共同利益的资格的群体,成为政治权利的群体性主体,其权利为群体的政治权利即集体政治权利。公民政治权利主要有生命权、平等权、自由权和政治参与权等。

因此,政治权利是指在特定的社会关系及其体现的利益关系上,政治权利主体主张其由政治权力确认和保障的共同利益的资格。在现实性上,它体现为个人政治权利与集体政治权利即私人政治权利与公共政治权利;在政治生活领域中,其表现为私域与公域,对应在利益上就是私益与公益。

2.权力和政治权力。

在中国,“权”有两个基本义:一是衡量审度,如孟子说:“权,然后知轻重。”[8]二是制约能力,法家《管子》讲:“夫欲用天下之权者,必先布德诸侯。”[9]在西方,“权力”即power,指一种能力或力量。近代以来,西方思想家对“权力”下了诸多定义。霍布斯认为,权力的行使是有动因的。马克斯·韦伯指出,行为者在交往中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其他行为者的可能性。拉斯韦尔强调,权力这是借助制裁背离拟行政策的行为来影响他人的决策的过程。其共同之处是把权力看成一种力量且具控制和影响的作用。但它们没有指明权力的来源和基础,因而没有揭示出权力的本质。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道:“我设想,人类曾达到过这样一种境地,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存所能运用的力量。于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消灭。”据此,社会契约论为我们理解权利权力关系提供了线索。卢梭指出,“那就是:每个集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10]他认为,公共权力的产生是个体权利集中的结果,是社会个体在缔结社会契约的过程中全部让与权利形成的。通过这种让与和集合,人类获得了一种高级的权利——共同体的权力。它的产生,意味着人类社会已经完成了自然状态向政治状态的转变。卢梭的论述解释了人类从自然状态下的个体到政治状态下的人民的转化,完成了权利到权力的证明。

可见,权力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权力主体为了实现自身的目的,通过一定的方式,制约或支配权力客体行为的能力。在现实性上,它体现为个体权力与集体权力。

恩格斯指出:“辩证法在考察事物及其在观念上的反映时,本质上是从它们的联系、它们的联结、它们的运动、它们的产生和消逝方面去考察的。”[11]根据这一精神,探讨政治权力的本质,应该从政治权力形成的逻辑过程入手。

政治权力是权力在政治领域的特殊表现,是一切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力。政治权力形成的基础在于人们的利益。利益是凝聚社会力量的核心,为实现自身利益,利益主体尽可能地调动其有效资源并凝聚成特定的实际力量来活动。利益主体是多范围、多层次的,有个人、集体、集团、阶层、阶级、民族和社会力量之分。政治权力形成的重要条件在于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利益内在矛盾的运动,促使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结成社会利益关系,而这种利益关系的存在和发展,又促使不同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各种社会力量之间形成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在这些特定力量的对比中,相对强大的一方对另一方构成制约关系,成为政治权力的主体,其拥有的力量便是政治权力。政治权力是从社会权力中分化出来的一种特殊权力。其主体主要是指国家或政府。

所以,政治权力是指在特定的社会力量对比关系中,政治权力主体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和原则而拥有的对其他政治权力客体的实际制约力量。其本质上是公共力量制约关系并由此形成特定的公共权力或国家权力即公权力。

二、权利与权力的内在关系

基于社会契约论的假设,可以推导出这样的结论:权利先于权力而存在,权力源于权利之让渡。权利中蕴含着权力因素,当权力从权利中分离出来之后,权力便具有了独立性。政治权利是在特定的社会利益关系中形成的,是本源;政治权力是由公民通过社会契约赋予的,是工具。权力的运行要遵循一定的界限、规则和程序,保持与权利的基本平衡。正确认识和把握两者的内在关系,对于防范权力腐败尤为重要。现实中,两者有一致性关照又有矛盾性冲突。其一致性表现在:

首先,权力是权利的体现。因为个体的力量是很微弱的,公民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结成并通过某种特定的力量去占据社会的统治地位,从而获取权力并依据它来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利益。实践证明,只有在权力保障之下,社会才能获得稳定的秩序,权利主体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才能按照特定的法律制度和程序规范运行,从而保证权利得以实现。另一方面,权利是权力的前提。权力最初来源是基于个体权利让渡、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的权力最初源于人民革命的力量,源于人民的权利。

其次,权力向权利回归。一是在既定的权力与权利的划分与配置上,社会随着民主的发展,对不再需要的权力加以削减而转化为权利;二是公民为扩大权利而不断地进行各种形式的斗争,迫使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向公民“返还”权力而转化为权利。另一方面,权利向权力转化。在民主法制社会中,公民个人将属于自己的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委托给自己的代表,当所有受委托的权利在代议机关中通过合法的程序集中起来并达到法定数量的时候便转化成了权力,这种通过社会契约而形成的权力一旦上升为国家意志,便成了一种强制性的制约力量,即政治权力。

再次,从价值功能角度看,权力与权利表现为“手段”与“目的”的统一。公民权利是至高无上的,具有终极目的和最高价值;而权力是派生的,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完成特定任务的一种工具。从权力配置方式看,民主选举是实现公民权利与权力一致性的基本媒介。权力配置的核心是实现权力资源配置由人治模式向法治模式转变。从干部任用形式看,应由“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择少数人”的自上而下的“安排干部”变为“多数人从多数人中选择少数人”的自下而上的“选择干部”,以实现权力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权利与权力间的“应然”状态应是平衡和谐的,现实中,“实然”与“应然”之间常常相左,冲突有:

在政治实践中,权利与权力的获取往往要通过斗争的形式,所谓斗争是指权利与权力转移、转化和配置比例的重新确定,通过斗争以某种方式更加合理地划分与配置权利与权力。一般说来,在特定条件下,一个社会的政治权限总量(即政治权利与权力之和)是一个定量,如果没有生产力的较快发展和基于这种发展而形成的社会资源的较大增长,一个社会的政治权限总量就不会有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权力的扩张只能以相应的压缩权利来实现;反之亦然。同理,两者在权限配置的数量关系上也是一个定值,如果国家行使的权力在政治权限总量中所占的比重越大,则公民行使的权利所占的比重就越小;反之亦然。

在政治生活中,权利和权力的具体内容和实现形式是不同的。权利表现为自下而上、由里及表的影响力量,权力表现为自上而下、由表及里的控制力量。这种“控制”所产生的强大权力很容易对“影响”所形成的弱小权利造成侵害。在政治权限总量既定的前提下,政治权力不适当地加强,或者政治权利不适当地扩张,都会导致两者的不平衡,破坏各自的发展,危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权利与权力冲突及其平衡策略

1.剖析冲突原因。

权利与权力的冲突表现有: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公共权力与公共权利、私人权力与公共权利和私人权力与私人权利冲突等。现实中,多表现为公共权力对私人权利即公权对私权的侵犯。因此,这里主要探讨公权与私权间的冲突。

两者冲突的根本原因源于权力异化与滥用。两者的冲突发端于对公民权利的藐视,过程于对政治权力的经营,毁灭于对群众基础的丧失。权力腐败的一种表现是权力异化。亚里士多德说:“人们要是其权力足以攫取私利,往往就不惜违反正义。”[12]权力本身具有国家强制力,谁拥有了它,常常能将其滥用为“私权”,进而能更好地为自己的私利服务。这种权力主体的自私性,又是权力极易被滥用的原因之一,使得一部分权力蜕化为社会的异己力量,反过来侵害公民权利。原本是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变成了压迫人民的权力,原本是人民的公仆变成了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这是权力异化的典型现象。另一种表现是权力滥用。现实中,一些执法者在执法中总有“宁左勿右”、“宁严勿宽”的违法作为,加上传统的权力崇拜、等级观念影响,长期以来,使得中国社会“权力的发达与权利的萎缩并存,权力对权利的践踏与权利对权力的依附并存,民众对权力的膜拜与对权利的漠视并存”。由于崇拜权力,使得权力对于权力的滥用者来说具有很大的诱惑力;由于漠视权利,使得权利常常成为权力行使下的牺牲品。因此,由权利让渡而来的权力一旦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极易被异化或滥用,形成一种凌驾于权利之上的物质力量来侵害公民权利。

公权存在的目的是什么?应该是为全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国家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诞生的,并不存在专以追求利益为目的的国家。公权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必要的,否则人类个体为了个人利益就会陷入霍布士说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之中,整个社会就会变成一个动物世界。但如果一味地追求公权发展,而忽略社会成员的私权,那么两者冲突必然加剧,社会动荡不可避免。私权为公民自由参与民主政治提供了安全的制度空间。面对强大的公权力,私权为个性的自由、成长划出一片独立的领地。正所谓“最贫穷的人在他的茅屋里也可以对抗国王。茅屋可能是摇摇欲坠的:它的屋顶可能会晃动,风可能会进来,雨也会进来,但英国国王却不能进来,国王的所有权利也不能跨过这破屋的门槛”[13]。私权就是这道门槛。有了这道门槛,人们便可以在不同层面上批评政府,自由表达意见,以达成冲突的和平解决和公共事务的决定;有了这道门槛,科学和学术就可以免于政府的检查,使科学家和学者能极力追求新知和真理;有了这道门槛,个人的价值观和宗教信仰得以尊重,任何形式的政治集权主义将最大限度地避免。一旦逾越了这道门槛,意味着公权对私权的侵害,独立的领地和自由的真义当不复存在,民主的多样性和自治力就被践踏,个人权利也就荡然无存,社会便处于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中。因此,约束公权,尊重私权,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极其重要。

2.实现平衡策略。

权力滥用和异化主要因为用权者的僭权和失职与法律的不健全,这是造成私权公权失衡、侵害公民权利、危害社会稳定的根本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呢?

一是切实制约监督权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让权力之间相互制约和平衡;另一方面,作为民主法治社会中的权利主体,要敢于监督和斗争;同时要发动社会群众监督。公民监督权力意识的增强有助于预防腐败工作的推进,监督权利行使得越充分,预防腐败的效果就越明显;还要努力探索、创新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的多样性,让监督更全面,更具体,更深入人心,更有力度,切实保障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积极加强宪政建设。落实宪法规定,提高政治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实现宪政下的民主监督和民众参与。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来源于对权力的放松而不是集中,来源于对权利的尊重而不是漠视,来源于“权力回归社会”的事实。“苏东剧变”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向后人一再昭示着一个真理,切实尊重公民权利,严格限制公共权力,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不二法门。

三是建立服务型政府。中国传统社会,政府主要是承担政治统治的职能,现代文明社会要求政府更多的是承担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即“小政府,大社会”。以服务为导向的政府,应多为社会服务,将公民个人权利放在首位,从服务大众的角度出发,为社会成员提供更为有效和高质量的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四是强化公民权利意识。现代公民要提高自己的权利意识,当权利受到侵犯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神圣的权利。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和政治参与机制对于维护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可能的不正当行使也十分重要。人民参与政治活动的途径,只有通过健全和完善政治参与机制才能实现。在此基础上,一旦出现损害公民权利的事件,完善的权力救济制度可以对公民权利予以及时补救。实现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理性平衡,只有承认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先在性,才能根除人们固有的漠视权利的观念。

五是完善行政公法制度。健全行政组织法,明确权力和权力之间的界限,防止公权重复干预和多头管理对私权造成的多次侵犯。规范公权行使方式,各级行政职能部门要仔细、谨慎地运用公共权力;掌握公共权力的人特别要明确公权与私权的界限,防止过度执法或执法过度,把握好执法中的政策问题。国家机关权力再大,如果行使程序是公正和严格的,那么对私权即使侵害了也不会太大;即使公权很小,如果行使方式没有程序制约,那么也会给私权造成重大威胁。所以,要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加快制定行政程序法。要将行政责任法制化,明确各级行政首长的责任,实行问责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责任政府。

六是尽快颁布民法典。私权的保障是由私法和公法共同来完成的,没有私法对私权的内涵和外延作出规定,没有私法对私权存在空间作出界定,公权擅自闯入私域、肆意践踏私权就更为便利。以民法为核心内容的私法划分了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边界,既接受国家的保护和必要的干预,又抵制国家公权的恣意妄为。完善的私法是私权保护的利剑,然而中国的私法制度很不完善,民法典至今仍未颁布,私法制度的缺失,造成私权保护的乏力。因此,中国要尽快制定民法典,以法典的形式全面地将私权法定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七是培育保护社会组织。它可以有效消解和制约公权的独断专行和任意专横,实现社会利益的协调,构建和谐社会。一方面,它们有独立发展的趋势,要求政府尽量少干预而维护其自治,扼制国家权力职能和范围的过度扩张;另一方面,它们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民主政治参与,形成公民社会中权利意志的独特表达渠道,向公权主体提出权利实现的要求,使政府在决策过程中的随意性受到限制。社会组织通过参与公权力的产生和分配过程,使集权增长受到扼制,使社会自主自治权利得到扩展,从而抵消了国家权力的强制性控制,保障公民社会的自由和权利。

此外,谁来监督监督者?监督者受监督,这是现代文明社会中监督机制的完善和制度设计的进步。法律一经制定并付诸实施便滞后于社会,因为社会是活生生的、发展的和超前的。法律与社会的不同步性使得法律不完全适应现实社会;可滞后的法律又不能朝令夕改,这就为不法之徒钻法律漏洞提供了机会。因为在监督过程中,监督者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恣意妄为,并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可能与被监督者串通、合谋来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安全和利益。从这个意义说,监督监督者就显得尤为必要,这不仅是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也是对监督者行使公权力的约束和防范,更是对民主法治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加强和推进。

我们相信,只要在这些方面切实做好并真正取得进展,社会在文明、有序的状态中获得运行,私权与公权在理性中实现平衡,私益与公益在共处中得到兼顾,具有权利保障实际内容的和谐社会就一定能真正鲜活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参考文献:

[1]《人民日报重要言论汇编》,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年版,第13页。

[2]《学习时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0年10月18日。

[3]张觉:《荀子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63页。

[4]司马迁:《史记》第九册,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2847页。

[5][苏]涅尔谢相茨:《古希腊政治学说》,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92页。

[6][英]格林:《政治义务原理讲演集》,剑桥大学出版社1968年版,第45页。

[7][美]杰克·唐纳利:《普遍人权的理论和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

[8]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2页。

[9]孙向东:《管子·韩非子·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第80页。

[10][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2、23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9页。

[1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322页。

[13]秦立彦:《面对国家的个人——自由主义的社会政治哲学》,泰山出版社1998年版,第27页。

责任编辑 张荣辉

孙子兵法论文范文第3篇

一、“奇”与“正”

( 一) “奇”与“正”对立统一

关于“奇”与“正”在战争中的价值与作用, 不同的兵书有着不同的看法, 但是在《孙子兵法》中, 孙武没有单一地去推崇其中一种作战思维, 而是辩证地看待这两者对于战争的贡献———[1]“凡战者, 以正合, 以奇胜”, “正”与“奇”都是作战中需要采取的手段, 两者相互配合、相互弥补才能使战争的艺术更加具有智慧性。所谓“以正合”便是遵守战争的客观规律, 善于利用已有的作战经验和作战手段, 合正道、行正义, 使我方对战争更加可控; 所谓“以奇胜”是基于战争实际情况, 充分发挥我方的主观能动性, 出奇兵、献奇计, 使敌人对战争的控制力下降。因而“奇”与“正”对立在所基于的出发点不同, 却又统一在二者的目的都在于主动争取对于战争的控制权。

( 二) “奇”与“正”的组合促使战争多变

“战势不过奇正, 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只一“奇”一“正”, 就像计算机二进制语言中的“0”和“1”的组合一样, 便创造出了无数种的情况, 令敌人防不胜防。而且“奇”与“正”是相互依存的, 如果没有故意制造恪守陈规的假象, 出奇制胜的作战手段就难以诈敌; 如果没有善出奇兵的习惯, 恪守战争规律的作战计划也同样难以落实。“四渡赤水”中, 毛泽东正是利用了“奇”与“正”的结合, 才创造了以少打多、牵着敌人鼻子走的奇迹, 当时的情况下红军势单力薄, 赶路逃跑才合乎“正”, 而机动作战却合乎“奇”, 毛泽东不像王明那样的左倾“逃跑主义”选择一味逃跑, 更没有盲目正面迎敌作战, 而是边走边打, 奇正结合, 让敌人猜不出红军方面的意图, 只能被动挨打。而红军则是很好地利用了对于战争的控制权, 主动去使战争发生改变, 并做控制战争的魔术师。

二、“形”与“势”

[1]“勇怯, 势也。强弱, 形也”。所谓“形”, 就像是物理中描述的动能一样, 是一种外在的, 显而易见的能量。而所谓“势”则更像是物理中描述的势能, 是一种潜在的, 蕴藏在事物内部的一股能量, 而这两股能量, 可以相互转化。好比将一个巨石从平地搬到高山之上, 这时, 它有了“势”, 但这股能量没能迸发出来, 却已经让人感觉到它的威压了, 当它从山顶滚落, 快速碾压路过的草木时, 便产生了“形”。强弱是“形”, 勇怯是“势”, 那么客观的强弱可以促使人们产生勇或怯的心理状态, 这是“形”向“势”的转化; 而人又具有主观能动性, 因而士气高涨与否 ( 勇怯) 直接影响到部队整体的战斗力 ( 强弱) , 这便是“势”向“形”的转化。所以“形”与“势”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战斗力, 并且通过相互转化, 对整体实力产生影响。

三、“奇正”与“形势”

例如妇孺皆知的“空城计”, 司马懿兵临城下而诸葛亮无兵御敌, 此时, 诸葛亮便是“弱”的一方, 即没有“形”, 但诸葛亮大开城门, 于城楼之上弹琴, 这便是“勇”, 即有势, 此时虽是虚张声势, 但这股“势”转化为了“形”, 逼退了起疑的司马懿。这一站中, 司马懿深知诸葛亮善出奇兵, 所以唯恐中了诸葛亮埋伏, 因而不敢冒然进军。此时, 诸葛亮的“奇势”, 仿佛成了万马千军的“正形”, 造就了诸葛亮“用兵如神”的千古佳话。

又如曹操守官渡, 军力渐乏、粮草不济之时, 请求荀彧的意见, [2]荀彧总结当时的情形谓“情见势竭”, 并建议曹操“此用奇之时, 断不可失也”。后曹操出奇兵夺袁绍粮草, 袁绍失了乌巢, 军心大乱, 终被曹军击败, 官渡一战, 成就了曹操以一比十的兵力战胜敌方, 从而为统一北方打下坚实基础的功绩。总结可知, 用兵之时, 需明了敌方“形势”, 更需善用我方“奇正”。

“势”强时, 需合乎正道, 巩固力量。“势”弱时, 需善出奇兵, 以扭转局面。

“形”强时, 需转化为“势”, 以求积淀。“形”弱时, 需借助于“势”, 以求自保。

摘要:《孙子兵法》作为“兵学盛典”被历代军事家所推崇, 在信息化作战的今天, 《孙子兵法》中所蕴含的大智慧在战略层面依旧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通过探究《孙子兵法》中关于“奇正”、“形势”的辩证关系, 可以更好地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与视野探究这本旷世兵书中所描写的战争艺术。

关键词:《孙子兵法》,辩证,战略

参考文献

[1] 褚良才.孙子兵法研究与应用[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0, 6:50.

孙子兵法论文范文第4篇

为此,研究一下“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 (九地篇)意思是说,士卒处于危险境地,但只要努力作战,也能转危为安;士卒陷于死地,但只要拼死作战,转死为生在战场上,军队陷于危险境地,经过努力可以转败为胜在生活中,只有当人们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和坎坷之后,才能懂得怎样去生活,去拼搏,去奋斗,才能懂得怎样去做一个真正的强者。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坏事可以变成好事陷入危境,无疑是一件坏事,它给人们带来危险,带来困难,只有冲破危境,才能转危为安;但转危为安的同时,就消除了危险,就解决了困难,就取得了胜利,坏事也就变成了好事这就是矛盾的转化,即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着的双方各向着和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向着它的对立面所处的地位转化如果我们不了解转化的这种必然性,当我们处于艰难困苦的境地时,就容易悲观失望如果我们了解了矛盾转化的必然性,就会对一切事情充满信心,从而战胜艰难困苦,取得成功。

人的韧性和强度往往与他的阅历有关不到山区,不会知道路途的曲折,不到江海,不会知道海水的深浅,失败孕育着成功,错误会使人变得聪明人们都希望成功,可是成功有时会使人昏聩陶醉,使人过高地估计自己的价值,使人变得浮躁;人们都讨厌失败,可是失败有时会使人清醒冷静,使人重新估量自己的存在,使人变得聪明起来"人的聪明和自己的明智及道路的选择,往往在失败以后"所以,失败未必是一件坏事,至少它可以使我们重新振作起来,总结失败的教训,架起成功的桥梁。举一个英国作家肖伯纳的例子,他的童年并不幸福,缺少母爱和父爱,15岁失学,20岁只身到伦敦孤军奋战。他把全部时间都用来写作,但仍然不断地遭到失败,发表小说的美梦变成书稿发霉的现实,甚至狼狈到连寄稿邮票都买不起的地步。但不公的命运没有使肖伯纳放弃手中的笔,当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失败和痛苦之后,肖伯纳这个小人物终于得到了社会的承认,拥有了世界各国许多读者。吃得苦中苦,方得甜上甜,只有经历了苦难的岁月,才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孙子兵法论文范文第5篇

结果,一整个白天阳光灿烂,毛茸茸的小鸡

在河滩上印出许多小小的脚印

那群打算明天十一点起床的猪

九点就给阳光吵醒,争先跑到麦田里去

它们吃胖瘦不一的草和青嫩的小麦,最后挨了一两记棍棒嘶叫着回到了猪栏

它还是一匹野马的经过,它本来考虑守望一座

树木和野草不多的山头,和老迈的雌鹿,度过

某些无风无浪,没有惊喜的日子,任凭春节的鞭炮把它的胡子吓得疯长,它不企求喝美酒吃鱼肉

只有小米高粱就够了。可是,一匹狼把它撵了出来它就投靠了蜀国,跟着诸葛孔明六出祁山

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战死或老死疆场

却有那么多的蛇虫鼠蚁恨死了它,指责

它的蹄印占据了别人的江山

它还是什么,我就不再比喻了

我的词汇已经阔步旅行,它除了献给诗歌的句子,还献给2008年春节,我把它们花丢给黄昏中的

花市了,它们是一群没有快乐的羊

今晚,它们将和鲜花共度寒冷的夜晚

它们感到幸福或不那么幸福

感谢神

那个夜里送我兰花的男人

他请我宰鸡,感谢神

不用他提醒,我将宰鸡,祭祀

神在2007,在我旅行的途中,当我遇到峭壁断崖拉了我一把,我就继续前行了

神不完全属于我,他属于上天

这是一个爱我的神

在过去的岁月,神赐我一张被人妒嫉的椅子

还把折磨我十年的病魔赶走了

我坐在杨桃树下,内心又甜又酸

那个送我兰花的人,他说的很对

所以我今年拒绝风车,好运气我要

装进口袋里,不想被风车转掉

耕耘的日子,又苦又累

又苦又累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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