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学论文范文

2024-01-05

语义学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随着人们对身体健康的关注日渐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都参与到全民健身的行列中来,而各种各样的辅助器械、放松设备也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筋膜枪就是其中之一,作为一款便携、新颖的放松器械,筋膜枪的销量也逐年提升。本文将从产品语义学的角度分析现代年轻人对产品外观的需求并设计一款造型前卫、符合当代甚至未来潮流以及年轻人审美的筋膜枪设计。

【关键词】产品语义学;筋膜枪设计;造型设计

一、相关概念解析

(1)筋膜枪

筋膜枪,也称深层肌筋膜冲击仪,筋膜枪是一种软组织康复工具,通过高频率冲击放松身体的软组织。筋膜枪可以理解为民用版的DMS(电动深层肌肉刺激仪),在使用时振动频率会有所变化,基本作用与DMS差不多。筋膜枪是从国外引进的治疗软组织疼痛的一种有效方法,刺激其本体感觉功能,进而起到有效缓解肌肉紧张的作用,达到止痛的目的。

(2)产品语义学

产品语义学是20世纪80年代工业设计领域将研究语言的构想运用到产品设计上的一门学科。这一概念出现于1984年,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克拉斯 ·克利本道夫和俄亥俄州立大学教授莱因哈特·布特提出,并在同年美国工业设计师协会(IDSA)年会期间予以明确定义:所谓产品语义学,是研究人造物体在使用环境中的象征特性,并将其知识应用于工业设计上。这不仅指物理性、生理性的功能,而且也包含心理、社会、文化等被称为象征环境的方面。产品语义学正越来越受到世界性的关注,引起人们浓厚的兴趣。其形成显然不是偶然的,本文试从生产技术、消费阶层、环境与文化等方面加以论述。

二、产品语义学下符合未来科技风格的产品造型分析

(1)日常生活用品

1.电器类

在日常生活中符合未来科技风格的电器产品有很多类型,大多都分布在高端电器领域,例如戴森的无扇叶吹风机,戴森产品的配色、雾面磨砂外壳以及半裸露的内部结构或五金组成了戴森高端、科技感的产品语言,搭配上无扇叶的设计给人一种美观并价格不菲的感觉,除了戴森的电器以外苹果的产品语义也是非常经典的案例,比如imac1998,在当时大家对电脑的印象都是:方正、刻板、严谨的时候,苹果公司推出了这一款电脑,大胆的运用了邦迪蓝、葡萄紫、橘黄色等色彩鲜明的颜色,并将外壳改为半透明外壳,将内部的芯片以及结构半裸露出来,这样像水果软糖一样既好看又好用的电脑为枯燥的办公生活增添了许多趣味性,当然苹果公司的创新性案例不仅这一个,还有为人熟知的iphone等产品,在苹果发展的几十年当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简洁、高级、干净利落的产品语义风格

2.出行类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的出行日益便利,在新能源车大行其道的今天,车辆的造型必定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从燃油车的造型发展历史来看,美国的流线型设计运动对汽车造型的改变无疑是巨大的,汽车从一个“方盒子”渐渐演变成了各种飘逸的造型,在降低风阻系数的同时也满足了人们对审美的需求,而各大豪华跑车厂商也在其中找到了自己的设计语言,比如兰博基尼的语义,车头前照灯的形态为不规则的几何多边形,且造型倾角越来越大,进气格栅的形态由硬朗的直线向两端向上的折角发展,语意表征有原来的力量感、稳定感向动感、张力感发展,侧轮廓线的形态由驾驶舱靠后发展为向前俯冲的姿态;语义表征为速度感和激情。腰线及窗线的形态由走势较平缓向走势较陡的趋势发展;语义表征为加速度和强悍之感,尾部由几何元素简单构成发展为几何元素变形构成,更具多元化;语义表征为时尚前卫与科技美感,其实可以从汽车的造型变化看出人们审美的变化与趋势,未来新能源车由于没有燃油发动机的束缚必将会出现跨时代的造型。

三、“未来风”筋膜枪设计方案

(1)造型语义目标

筋膜枪的部件由外壳、按摩头、内部电机、交互界面组成,而这些组成部分中又有手柄、屏幕、替换按摩头、指示灯、按钮等零件组成,上面分析了具有科技感和未来感的电器和车辆造型的语义特征,那么用应到筋膜枪的造型设计中就是直线、几何、棱切、磨砂等语言元素,交互界面的设计也可以遵循上述元素進行设计,以求设计出一款运动、高端并具有未来风格的筋膜枪造型。

(2)造型展示与设计说明

此款筋膜枪运用了半裸露结构的设计,整体造型采用了类似科幻电影中高科技武器似的造型设计并使用了带有活力和动感的橙色搭配,使得造型更加具有科技感,手柄运用了棱切以及磨砂的元素,背面的档位及电量交互也采用了几何形,整体造型较为符合大众审美趋势。

(作者单位:大连工业大学)

语义学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在保险实践中,经常发生因保险合同语义含混而引起的争议,对此,我国《保险法》确立了争议处理的不利解释原则。本文先由一个案例引出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进而探讨不利解释原则的法理基础,阐述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范围,最后介绍了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

关键词:保险合同;争议;不利解释原则

2004年6月28日,袁某投保了人寿保险附加意外伤害险。同年8月26日袁某在某地工作时,右手不慎受伤,据法医鉴定,袁某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残废。袁某根据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保险公司伤残程度与给付比例表》与《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残疾程度给付标准》关于中指、无名指、食指“残缺”的规定,请求赔偿27000元。保险公司认为,从袁某“残缺”程度看,还没有完全丧失部分功能。按有关规定,只能赔付4000元,袁某不服,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向袁某解释“残缺”的具体含义,导致双方对这两个字的含义的理解发生了分歧。根据保险法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的规定,袁某的解释符合规定,保险公司应赔偿袁某保险金27000元[1]。

保险合同是典型的附和合同。保险合同的订立一般采用格式条款,即保险人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投保人协商的条款①[2]。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只能作出是否投保的意思表示,一般没有修改其中某项合同条款的权利。即使有必要增减或变更内容,通常也只能引用保险人事先准备好的附加条款或附属保单,而不能完全按照投保人的意思作出修改。

保险合同订立后,可能会因种种原因引起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及其关系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同而引发争执。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机关或法院进行裁决或判决。仲裁机关或法院依照常用方式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保险合同的内容予以确定或者说明的过程,称之为保险合同的解释[3]。

一、我国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一)不利解释原则的法理基础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我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可以看出,在我国的保险实践中,法律确立了不利解释原则。不利解释原则,是指在解释文件时,如果文件语言含混,含混之处应当作出对文件提供者不利的解释,即合同文件由哪方提供,哪方就是不利解释结果的承担者[4]。本文旨在探讨对保险人的不利解释,因此把投保人作为保单提供者的情况排除在外。适用不利解释原则的法理基础有以下几方面:

1.附和合同理论。保险合同是典型的附和合同,一般是由保险人事先拟定,投保人只能作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而不能就合同条款与保险人进行协商。保险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是信息优势方;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居于被动地位,是信息劣势方。在此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如果严格按照保险合同条款判决,或作出对保险人有利的解释,都是对“公正”的亵渎。因此,本着公平、公正的要求,对保险人作出不利解释。

2.保险合同本身的性质理论。保险行业是高度技术化的行业,保险合同本身充满专业性很强的语言,保险术语以及法律、医学、气象、建筑等各行各业的专业术语和词汇令一般人难以完全理解,在客观上赋予保险人优势地位。此外,保险合同条款本身就具有模糊性,这可能来源于起草者的故意或过失,即使起草者无过错,不同的保单持有者在不同的语境、不同的地点也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因此,保险人作为保险合同的起草者,就应当承担因合同条款模糊而产生的责任,在解释时应作出对其不利的解释。

3.保护弱者理论。在保险交易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对于保险人而言往往处于弱势地位[5]。不仅表现在双方的交易地位不对等上,还表现在二者承担风险的能力悬殊很大。保险人作为经营风险的机构,其承担风险的能力毋庸置疑,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承担风险的能力甚弱。如若解释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利,则可能会导致其陷入经济困境甚至破坏一个家庭。从公共政策上来讲,法官或仲裁员倾向于作出对保险人不利的解释。

(二)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

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对保险合同争议作出解释时,首先要明确使用“不利解释”的目的是对争议作出公正、合理的解释,以维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其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在实践中,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由保险人制定的格式条款。不利解释原则仅适用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及其关系人对格式条款所用文字在理解上产生争议的情况。当所用文字语义不清、产生歧义或有两种以上解释时,适用对保险人的不利解释。本文开头的案例就是因“残缺”一词的含义模糊而引发合同当事人双方争议,法院依据不利解释原则而作出被保险人胜诉的判决。当然,并不是只要当事人双方产生争议就作出对保险人不利的解释。在某些保险纠纷中,不排除一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背诚信原则,为谋取私利而故意作出不合理的解释,此种情况则不能再采用不利解释。

关于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指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强制性保险条款不属于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保险合同当事人对其内容发生争议时,对保险人不适用“不利解释原则”。保险人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示范性保险条款决定使用或者经过变更使用的,应当视为保险人自行制定的条款,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在保险合同当事人对条款内容发生争议且尽其他解释原则的情况下,对保险人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保险人自行制定的保险合同条款,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在保险合同当事人对条款内容发生争议且尽其他解释原则的情况下,对保险人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保险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确定的个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不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对保险人不适用“不利解释原则”。

2.技术性术语。技术性术语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普通投保人难以真正理解,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此引发争议时是否适用不利解释,我国保险法对此尚未明确规定。但就英、美法系来看,技术性术语的解释不适用不利解释原则。技术性术语分为具有法律含义的术语(如盗窃、战争等)和具有其他技术含义的术语(如洪水、暴风等)。对于前者,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援引法典对其进行解释;对于后者一般按照其技术性含义进行解释。在对技术性术语进行解释时,要结合上下文的语境,如果从上下文推断的意思和该术语的技术性含义不同,则应按照上下文的意思进行解释。

3.其他需注意事项。当保险合同的语言文字语义清晰、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意图明确以及法律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已有规定时,尽管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存在争议,不能运用“不利解释原则”。同样,若保险合同存在文意不清的条款,但经当事人的解释而被排除了,也没有适用“不利解释原则”的余地。若当事人的意图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予以保证,也不能适用“不利解释原则”以排除当事人的明示意图。

此外,新《保险法》中规定按照“通常理解”解释合同条款,并作出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此处的“通常理解”可理解为“按保险合同的有关词句、有关条款、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6]。此处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主要是指“一般人”,即具有“正常的具有理解能力”但不具备或只是略懂保险知识的人。当此类人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情况采用对保险人的不利解释原则是合理的,是出于对弱者的保护。但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是“一般人”,而是保险行业的专业人士,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所具备的知识足以了解保险合同条款真实含义,则在同保险人产生争议时是否仍适用对保险人的不利解释原则,我国保险法并无相关规定。笔者认为针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类型,保险法或司法部门应作以细分,以防具备保险专业知识的人故意利用法律的漏洞而谋求私利。如果这种情况下仍适用对保险人的不利解释原则,就会违背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

二、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

一般认为,“不利解释原则”仅为解决保险合同条款争议提供了一种原则,它本身并未提供解释保险合同的方法。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解释保险合同条款时,应尊重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98条规定,“解释意思表示,应探求当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于所用之辞句,”这就要通过对当事人的意图解释,揭示保险合同条款的真正含义。所谓意图解释,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生争议时,通过判断合同当事人订约时的真实共同意图,以阐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意图解释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方法实现。

(一)语义解释

语义解释又称文义解释,是指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用语的文义及其唯一、特定或者通常使用方式,以阐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文义解释需注意:

1.对保险合同条款中的文字,应按照其通常含义进行解释,而不能局限于保险合同用语的哲学或者科学上的含义。

2.保险合同用语应按照其字面意思或自然语义进行解释,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说明作其他解释。

3.对保险专业术语、法律术语及其他专业术语,可以依据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等进行解释[7]。

(二)上下文解释

保险合同所使用的术语,其含义往往受上下文的约束,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保险合同条款的上下文进行合理斟酌,以确定其含义并推断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图。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合同中出现的同一个词句,前后的解释应当相同。

(三)补充解释

补充解释,是指运用保险合同所用文字以外的评价手段,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欠缺所作出的能够反映当事人意图的解释。通常借助法律、习惯、当事人的行为等因素,以务实、合理和公正的态度来解释保险合同。补充解释保险合同应注意:

1.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应当依照法律解释保险合同。

2.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借助法律的任意规范、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或交易过程、商业习惯、国际惯例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或公平原则等,对保险合同有欠缺的内容作出补充解释[8]。

另外,关于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还有合理期待的原则,即当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合同缔约目的的合理期待为出发点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9]。此处的“期待”必须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期待不予保护。目前,合理期待原则在美国得到广泛适用,我国法律规定对保险合同的解释适用不利解释原则。不管用哪种解释原则,其目的都是探究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及其关系人的真实意图,以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保护合同当事人及其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恩娟)

参考文献:

[1]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案例应用版)[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59.

[2]张俊岩.保险法——热点问题讲座[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59.

[3]许崇苗,李利.中国保险法——适用与案例精解[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8:466-468.

[4]Bryan A.Garner, Black’s Law Dictionary,Eight Edition[M]. West Group,2004.

[5]樊启荣.保险合同“疑义利益”之解释[J].法商研究,2002(4).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R].2003.

[7]孙蓉.保险学原理[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150.

[8]万峰.寿险合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81.

[9]陈百灵.论保险合同解释中的合理期待原则[J].法律适用,2004(7).

语义学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语义学是一门崭新的学科,把语义学用于大学英语教学更是一个全新的内容。英语教学中,很大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如何把语义学的理论融入词汇教学当中,使学生能熟练掌握词汇,并能得体地、恰当地运用它们。语义场理论具有先天的联想优势,在英语教学的过程之中,应该强调联想的作用,使得词汇进入长时的记忆过程之中,提高记忆的效果。为了配合语义场理论的教学,应该合理地设置相应的教学情境来学习英语词汇,使得英语词汇有着实际的用武之地。

[关键词]语义场理论 英语词汇教学 应用

语义学是一门崭新的学科,把语义学用于大学英语教学更是一个全新的内容。英语教学中,很大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如何把语义学的理论融入词汇教学当中,使学生能熟练掌握词汇,并能得体地、恰当地运用它们。

词汇是语言的最小单元的组成部分。英国语言学家D. Wilkins的经典理论为“人类要是没有语法,人们能够表达的事物聊聊可数;要是没有了词汇,人们几乎无法表达任何事物”。语言之所以可以称之为语言,是因为有着词汇的承载。因此,在英语的学习和教学过程之中,词汇就成为最为重要的一环,学生词汇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其语言能力的发展与提高。中国的英语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传统的靠学生掌握大量的、孤立的词汇的英语词汇教学已经不能满足现今的英语词汇的需求。语义场理论的最基本观点在于语言系统在语义上是互相联系的,词汇与词汇之间组成了一个完整的词汇系统。语义场理论的这个显著特点对于现今的英语教学有着不言而喻的意义。

一、语义场理论概念及其类型

(一)语义场理论概念

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之间,欧洲一些学者提出了语义场理论。语义场理论(semantic field theory or field theory)概念最著名的提法是由德国学者特雷尔(J. Trier )提出来的,该理论主要有着三层基本的内涵:第一,语言中的某些概念自然成为一个语义场,在这个语义场周围会围绕着各种概念的词汇。第二,处于同一语义场中的词汇,在语义上存在着必然的相关性,并且它们之间必然也是相互制约、相互规定的。第三,语义场理论认为整个词汇系统是处在不断变换之中的。

(二) 语义场的类型

1.分类语义场。在词汇中,组成语义的相关要素因为相同或相近而成为了相关的“类”。所谓的分类语义场就是由这些“类”所组成的语义上的聚合体。

2.上下语义场。在英语词汇之中,词汇往往具有上下级的概念。一些词汇具有总的概念,而一些词在这个总的词的下面能够表示出具体的概念。在词汇之中,我们将前者表示成为语义上词,后者称之为语义下词。在上下语义场之中又可以分成两元和多元的。

3.同义语义场。在语义中,有许多组成语义相同或者相近的语义元素,这些元素在其语义的中心意义不存在绝对的相同,但是这些语义元素在感情色彩、语体风格和搭配关系上有着一些天然的差别,我们将这些语义元素组成语义场称之为同义语义场。

4.反义语义场。反义语义场是指构成语义场的语义元素是意思相反、相对或者是相互矛盾的。这些语义元素一般是属于同一词性或者是同一范畴。反义语义场一般可以分为关系反义语义场、互补反义语义场和两极反义语义场。

(三)语义场作用

由前文所述,语义场理论将词汇看做是完整的、相关联的,与其他词汇相联系的。也就是说语言中的一些关键词汇代表着某些具体概念,在这些概念之下,往往会形成一个个语义场。在这个理论指导之下,我们如果能够了解词汇与词汇之间的各种相应关系,为单个的词汇建立起各种形式的语义场,这样就为英语词汇的教学、记忆和使用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依据。因此,在实际的英语教学之中,可以先期建立起相应的语义场,通过语义场的建立来带出一系列相关的英语词汇,这样在英语教学之中不仅扩充了词汇量而且增强了词汇的记忆性。在词汇的学习过程之中,最为重要的是词汇的记忆,词汇记忆的好坏程度直接关系着对语言的运用。根据著名的学习遗忘曲线学说(德国H. Ebbinghauss提出):学习中复习所需要的时间比初学所需要的时间要多得多,复习的次数越多,学习需要的时间越少,遗忘的速度越慢。这个理论也指导着英语词汇的教学,词汇学习需要不断地重复,使之成为永久记忆。学生可以通过语义场理论来理清楚词汇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结构层次关系,并能够对词汇体系进行相应的分析研究,从而加深记忆力,有效地减少遗忘。

二、语义场与英语词汇记忆试验

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的培养是英语教学之中最为根本的目标,语义场理论恰恰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绝佳的机遇。现今的英语教学应该摒弃传统的死记硬背扩充词汇量和进行语法与结构的分析,而转向语义上的分析。采用语义场理论来指导英语教学,能够提高英语学习中的趣味性。现今的语义关系和语义场理论能够引导学生对学习产生积极的联想,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在前人的研究当中,Cater等人研究了将词汇按照其概念排列来学习英语单词,Cater的研究结果表明在词汇的学习过程中,应该着力培养学生对摧毁的理解和输出两个方向。而在Henning等人的研究中表明:越是成绩好的学生越懂得按照语义来记忆和分析单词。

(一) 实验安排

在本次试验中测试的单词如下: between, zero, opposite, sixteen, above, over, nineteen, below, thousand, dream, seventh, neighbor, eleventh, child, twelfth, climb, twentieth, wooden,flat, wonder, ladder, chalk, into, lamp, meter,shower, capital, bathroom, palace, floor, table, toilet, coffee, its, sea, beach ,river, garden, tidy, at least,video,most,cook,worry,street,while,arrive,quiet,town,rain,more than, grow, friendly, share, other, journey, fourth, fifth.

被测试的人员是杭州建德市某中学初一某班的同学,测试时间是半个小时,将全班学生分为两个大组,一个组的同学采用传统的英语词汇的学习方法,第二组的同学采用语义场理论来记忆单词。

(二)实验结果

在被测试的两大组同学之中,学习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第一组的同学学习过程中兴趣低下,不断地重复枯燥的单词发音、词义。在测试结束之后,只有不到三成的同学能够将全部词汇的九成单词正确地默写出来。第二组的同学在记忆单词之前已经学习了语义场理论,知道如何使用语义场理论来记忆英语词汇。在整个词汇记忆之中,学生的积极性很高,效果明显。超过九成的人能够将九成以上的单词默写出来。该实验表明在教学中使用语义场理论来指导英语词汇的学习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结论和启发

(一)结论

上述实验过程表明语义场理论对于实际的英语教学有着巨大的潜力。在英语教学过程之中,可以将词汇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来进行教学。实验结果表明语义场理论可以有效提高英语词汇教学过程的趣味性,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体会到英语词汇学习的快乐。对于习惯了用传统方式教学生以读音来背诵单词的教师而言,语义场理论具有颠覆性的意义。这对教师的整体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时代下,运用语义场理论来指导英语词汇教学有着重大的意义,是新时代下英语教学新的途径之一。

(二)启示

上述的实验结果给我们有新的启示:在新时代下,应该努力提高教师的整体素养,摒弃原先机械呆板的教学方式,以语义场理论来指导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率。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之中,可以先以某个词汇作为核心,将与这个词相近、相似或是相同的词汇组合到一起,运用语义场理论建立起语义体系。由于语义场理论具有先天的联想优势,在英语教学的过程之中,应该强调联想的作用,使得词汇进入长时的记忆过程之中,提高记忆的效果。为了配合语义场理论的教学,应该合理地设置相应的教学情境来学习英语词汇,使得英语词汇有着实际的用武之地。

[ 参 考 文 献 ]

[1] 黄远振.新课程英语教与学[M].奥鹏内部印刷,2012.

[2] 王伟.语义场理论与英语词汇扩展[J].成功·教育,2008(3):34-35.

[3] 束定芳.现代语义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4] 汪榕培,卢小娟.英语词汇学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5] 李炎清.毕业论文写作与范例[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257-26.

[6] 徐莹侠,高一学生英语词汇学习问题及对策研究[M].南京师范大学,2011(3).

[7] 庞燕.语义场在外域词汇教学中的应用[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0(3).

[8] 董辉.语义场理论在少数民族大学生“零起点”英语词汇教学中的运用[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1(8).

[责任编辑:钟 岚]

语义学论文范文第4篇

1 形式语义学的发展

20世纪60年代初, 在程序设计语言AL-GOL60的设计中, 第一次明确区分了语言的语法和语义, 围绕ALGOL60的语义问题出现了形式语义学早期的研究高潮。70年代, 形式语义学取得重大进展, 指称语义、代数语义等理论和方法对程序设计理论有深刻的影响。操作语义、公理语义等研究也开创了新的局面。

形式语义学是软件工程学的基础理论之一, 语言的形式语法和形式语义已成为程序设计语言的必要组成部分。在形式语义学基础上, 形式规范、程序变换、编译自动化等研究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程序设计语言的语义通常是由设计者用一种自然语言非形式地解释的, 实现者和使用者依据各自的理解去实现和使用这种语言。人们发现对过程调用语句的非形式解释可能导致各种不同的理解, 产生多种不同的效果。为了正确、有效地使用程序设计语言, 必须了解语言中各个成分的含义, 并要求计算机系统执行这些成分所产生的效果与其含义完全一致, 人们这种对语义精确解释的要求便产生了形式语义学。

2 为什么需要形式语义研究

形式语义学是对形式语言及其句子采用形式系统方法进行语义定义的学问。需要形式语义研究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 帮助理解语言;

(2) 支持语言标准化;

(3) 指导语言设计;

(4) 帮助编写编译器和语言系统;

(5) 支持程序验证和软件可靠性;

(6) 有助于软件规范化。

3 形式语义学的分类

用程序设计语言编写的程序, 规定了计算机对数据的加工过程。形式语义学的基本方法是用一种元语言将程序加工数据的过程及其结果形式化, 从而定义程序的语义。

根据所用数学工具和研究重点, 形式语义学可分为四大类。

(1) 操作语义学。通过语言的实现方式定义语言的语义, 也就是将语言成分所对应的计算机的操作作为语言成分的语义。因为语言的语义应该是标准的, 不应依赖于特定的计算机系统, 或一种具体的实现方式, 因此, 操作语义学使用抽象机和抽象解释程序来定义语言的语义。

程序设计语言中的算术表达式用于加工计算机系统中现存的数据, 以形成新的数据。如表达式表示将计算机系统中对应变量的存储单元数据相乘, 再将乘积加1形成一个新的数据。计算机系统中保存数据的存储区可以用数据向量来表示。k个存储单元保存的数据都是1时, 可用k维向量 (1, 1, …, 1) 表示。计算机系统中还要有保存程序的区域, 以及保存加工过程中必要信息的工作区。就此可提出一种解释执行算术表达式求值的抽象机器的模型, 这个抽象机器具有识别符号、完成算术和逻辑运算、转储信息、实现大状态之间的转移等基本功能。

(2) 指称语义学。通过执行语言成分所要得到的最终效果来定义该语言成分的语义。指称语义学方法认为语言成分的含义是语言成分本身固有的, 不依赖于具体实现该语言成分的计算机。对同一种语言成分, 不同的计算机的执行实现过程可以不同, 但所产生的最终效果应该是相同的。这种最终效果被看作是语言成分所指称的外在物体, 称作语言成分的指称物。

指称语义方法定义语言语义的基本思想是:先确定指称物, 然后给出语言成分至指称物的语义映像。这个映像要求满足: (1) 每个成分都对应有指称物; (2) 复合成分的指称只依赖于它的子成分的指称。指称语义的出发点是语言成份执行的最终结果而不是其执行过程。这种执行结果是由语言成份形式后面隐藏的所指物决定的, 故这种方式也称为指称语义。

(3) 代数语义学。用代数公理刻划语言成分的语义, 只要研究抽象数据类型的代数规范。抽象数据类型的代数规范通过构造算子和一组有关运算的代数公理刻划类型操作的行为。在论证这种规范满足协调性和完全性的基础上, 通过寻找适当的模型代数, 可以定义一个抽象类型的不同层次的语义, 如初始语义、终止语义等。然后就可以用普通的代数方法论证规范的正确性和实现的正确性。

由于一个程序可能对某些输入是无定义的, 因此要把上述抽象数据类型扩充为偏抽象数据类型, 相应的Σ代数称为偏Σ代数。这里一个项t可以是有定义或无定义的, 也可以是在某些模型中有定义, 而在另一些模型中无定义。计算机程序的另一个特点是两个不同程序可能会有相同的执行效果, 这意味着两个不同的模型可能实际上是同一个。

(4) 公理语义学。通过使用数学中的公理化方法, 用公理系统定义程序设计语言的语义。另外, 公理语义学还研究和寻求适用于描述程序语义、便于语义推导的逻辑语言。例如, 用时态逻辑定义的语言的公理语义又称为时态语义。典型的公理语义方法是Hoare公理系统。

在定义语言的公理语义时, 必须先给出描述所关心的程序语义的形式化方法, 然后建立公理系统, 规定语言成分的有关语义。如果用一个程序P去计算自然数的阶乘, 这个程序中的变量x在程序开始执行时, 存放用户输入的自然数值k;而在程序执行终止时, 存放要输出的结果。用户关心的是程序P计算的结果值是否确是输入值的阶乘。在公理语义中, 使用公式{x=k}P{x=k!}表示程序P的这一部分含义;若P执行前x的值等于k, 则P执行完毕后x的值等于k!。程序P执行前的条件{x=k}称为P的前置条件, 执行后的条件{x=k!}称为P的后置条件。这类公式称为归纳命题。一般地说, 归纳命题用{R}P{Q}表示;若程序P执行前, 其程序变量的值满足前置条件R, 则程序P执行完毕后, 其程序变量的值满足后置条件Q。归纳命题用来作为描述程序语义的工具, 公理语义就是用归纳命题的公理系统来定义程序语言的语义。

4 发展形式语义学的迫切性

回顾过去, 计算语言学主要停留在语形处理上, 而理论语言学可以为句法结构分析提供成熟的理论支持, 因而语言学和计算语言学合作很多。随着语形处理技术日趋成熟, 其技术潜力也基本被挖掘殆尽, 比如词性标注、汉语词的切分、机器翻译等, 近年以来, 进展缓慢。互联网上的信息搜索, 主要采用的是语词匹配技术语音识别与合成软件, 也多是基于对语音的物理属性分析。计算语言学家冯志伟教授曾指出形式语义是理论语言学与计算语言学之间的桥梁。没有形式语义学做中介, 理论语言学很难直接与计算语言学中的自然语言语义处理做“无缝对接”, 这使得形式语义学在今天这个信息技术时代显得尤为重要。

摘要:形式语义学是以数学为工具, 利用符号和公式, 精确地定义和解释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的语义。形式语义学可分为四大类, 本文对这四类形式的语义学作了阐述, 并提出了发展形式语义学的迫切性。

语义学论文范文第5篇

1 认知语义学的概念

William Croft与D.Alan Cruse两位语言学家将认知语言学简单的概括为, “从三个方面来理解认知语言学:语言能力不是天生的, 语言是概念化的产物, 语言认知来自于语言的使用”;所以, 认知语言学的研究任务“主要集中在语义上” (Croft&Cruse2004:1) 。而认知语义学是以Lakoff为代表的语言学家最早提出的。它是以第二代认知科学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重点是从认知的角度探讨人类的思维和语言等的辩证关系, 研究语言与认知模式、知识结构等方面之间的联系。所以, 要把这些关系表述清楚, 我们也将语义研究放在最重要的位置。Lakoff&Johnson (1999:497) 认为:认知语义学主要研究人类的概念系统、意义和推理, 简单的说, 即研究人类的推理。认知语义学是在描述一种概念结构, 这种概念结构不仅是认知过程的产物, 还是与人类的心理经验、认知模型、知识结构等紧密相关的。它认为没有独立于人类认知以外的客观真理, 更没有独立于认知以外的语义, 充分强调了人类的认知和经验。

2 认知语义学与英语词汇教学的关系

有关提高外语教学质量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研究长期以来受到社会和教育界的迫切关注。从语言学、心理学及认知科学的视角探讨语言学习的内在机制自然成为外语教学研究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 外语教学的理论基本上受普通语言学的支配。50年代以后, 逐渐涉及到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文化语言学、语用学等新学科, 从而打破了普通语言学一统天下的局面。传统的词汇教学由于受到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结构主义思潮的影响, 认为意义和词语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任意的, 使教师们在课堂上不注重对词语认知理据的讲解。相反, 以经验主义 (experientialism) 为基础的认知语言学则认为词语的意义与人的认知经验是不可分割的。Heine认为, 人类认知世界总是从自身开始, 再延伸到外界的其他事物, 从而引申出其他的抽象概念。因此, 教师在讲解一词多义时这个语言现象时, 要注意把握好词语内部的语义延伸机制。采用现有的基本概念所表达的认知语义学认为, 语义的扩展的基础是语义原型, 许多其它的概念通常是通过隐喻和转喻的认知方式被讲解清楚的。Sweetser (1990) 认为, 隐喻作为一种认知工具, 推动词汇以有理据的方式演变, 是理解一词多义和语义转移现象的钥匙。隐喻利用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相似性, 将源概念域的结构、特征转移到目标域, 将源概念域涉及的词语用于指称、描述目标域, 形成跨域映射 (crossdomainmapping) , 使词汇在旧意义基础上产生出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新义, 许多多义词就是以这种方式产生出来的。

笔者在这篇论文中想要表述清楚这样一个问题, 那就是怎样在当前高校英语词汇教学的实践中, 应用认知语义学的理论研究成果, 从而提高英语词汇教学的质量。语言的词汇学习和积累是学习外语最基本的要求, 也需要花最多的时间。这里笔者所指的词汇不是狭义的词汇, 包括了单词、词组和语法三个方面。每当有新的语言学理论产生, 它们都会对外语教学产生一定的影响。国内学者往往在探讨把语言学理论应用于外语词汇教学时, 一般会从传统的语义学出发, 而笔者在本文章里主要想把探讨认知语义学理论引入到英语词汇的教学中去。

3 认知语义学在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应用

在英语中, 词义的最基本的单位是单词, 不同的单词组合在一起构成了句子。单词的概念不仅仅是在词典中的解释, 它们还有相应的联想意义。词义的核心是单词概念, 它具有稳定性和标准性, 所有的语言学习者认知的同一个单词的概念是相同的。但是, 单词的联想意义也有不稳定性, 它受很多因素的影响, 比如社会背景、经历、文化、信仰等等。在英语词汇教学中, 教师应该重视单词的概念, 但也不能忽视它们的联想意义。联想意义一般分为五种:内涵、情绪、文体、转移和搭配。使用联想意义能够使说话者收到意想不到的交际目的。比如, “waste”和“rubbish”都有废物的意思, 但他们的联想意义不同:waste很中性, 属于普通用语, 指被遗弃的东西;而rubbish则含有贬义, 不仅指废弃物, 还指愚蠢无用的话语和思想。再如“handsome”这个单词, 如果用来修饰男人, 则形容男人清秀帅气;如果用来修饰女人, 则形容女人的气质洒脱而不是指容貌美丽。

在英语词汇中, 多义词占了一大部分。在一个单词的形成的初期, 它只表达一种意义, 我们称之为原义。随着时间的变化, 一个单词便会派生出许多意义, 我们称之为派生义。以单词“foot”为例, 在字典里它有起码以下四种解释: (1) The movable part of the body at the end of the leg, below the ankle, on which a man or animal stands. (2) The lower end where feet lie. (3) The bottom part (of) . (4) The part of a stocking orstock that covers the foot.

笔者认为, 在英语词汇教学中, 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 同义词。

同义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彼此有同样或者差不多同样的意义的词。确切地说, 同义词是指词在某一词义上的近似, 在区分同义词时首先看它们是否表示同一概念, 并且还要抛开词的多种意义。学生通常只注意到同义词的相同之处, 忽视他们之间的不同。在英语教学中, 教师一定要重视教授学生如何区别同义词。在这里, 笔者总结了三种同义词的类别: (1) 词义相同, 用法不同。例如, “allow”和“let”。让我们比较一下下面两句话:“We allow somebody to do something.”“We let somebody do something.”两句话的意思基本相同, 但“allow”的用法是“allow somebody to do something”, 而“let”的用法是“let somebody do something”。 (2) 感情和文体不同, 如:表示购买东西的词“buy”是日常用语, 而“purchase”一词则一般用在正式场合。 (3) 词义的范围和程度不同, 如:“rich”和“wealthy”相比, “wealthy”通常指拥有更多的钱财。

(2) 反义词。

反义词是指意义相反或相对的词。根据它们的特点, 可以分出不同类型。例如, (1) 等级反义词;如:good和bad, long和short;两词之间还可以有其它程度词如pretty, very等; (2) 互补反义词, 如alive和dead, male和female, present和absent, hit和miss, even和odd, boy和girl等等; (3) 反向反义词, 如husband和wife, buy和sell等。这些词的关系非常密切, 提到其中一个词便会联想到另一个词。因此, 在教授词汇的过程中, 教师应当为学生讲授这三种反义词, 以便学生充分理解并正确使用所学习的词汇。

(3) 总括词。

总括词是指有包含关系的词。当某一个具体的单词包含在另一个单词中时, 并且它们构成从属与主属的关系, 那么后一个单词便成为总括词。例如“fruit”便是“apple”一词的总括词, 而“apple”则是“fruit”一词的从属词。在英语词汇教学中, 教师讲授总括词能起到复习和巩固新词的作用, 但应明确一个单词的主从属关系是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如fruit与food相比, 就成了“food”的从属词。

4 结语

在英语教学中, 词汇教学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许多语言学理论都为英语词汇教学提供了方向和指导, 但认知语义学的研究成果作出的贡献尤为突出, 它为这一教学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和方法。通过对认知语义学理论的深入研究, 我们发现词汇认知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 也不是完成的结果。语言学内外的词汇关系非常复杂, 学生对词汇的认知只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教学中, 教师应该明确词义的三个分类:同义词、反义词和总括词以及对他们的概念和区分作出清楚的讲解。只有以认知语义学的理论为基础, 教师才能为学生创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 帮助学生学习词汇, 轻松自如的掌握学习词汇的方法, 最终提高自学能力。

摘要:近些年来, 认知语义学已经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个新的热点。本文介绍了认知语义学研究以及它在英语词汇教学中的作用, 从词义、词的联系、词的用法三个方面入手, 将语义学研究与词汇教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语义学,词汇教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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