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文化差异论文范文

2024-01-06

中法文化差异论文范文第1篇

一、乡村治理中法治文化的构建重要性

(一) 有利于村民规则意识的提升

由于中国小农经济长期在我经济发展中占据着主导作用, 造成农村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长期缺失, 村民已经习惯了有事找村长等小农意识。

当矛盾出现时, 村民的利益诉求往往和合法诉求差距很大, 这也体现出农村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等特点。比如农村土地流转带来的矛盾, 村民首先不会考虑所签法律合同的效力, 而往往第一时间就去找政府解决问题, 不然就去上访。因此, 要想彻底的解决对这些纠纷, 就要加强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的建设[1],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化解矛盾让村民信法、守法。因此, 在乡村治理中, 加强法治文化的构建, 就要将旧观念旧思想摒除。在村民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将村民的法治秩序意识提升上来。

(二) 有利于促进乡村法治的发展

加强乡村法治文化的建设, 就要提升村民的秩序意识,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凝聚乡村意识, 最终树立法治信仰。同时, 还要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提高村民依法办事的意识, 进而促进乡村的法治建设。在践行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的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协调好不同利益关系, 贯彻落实公平、正义等原则, 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目标的实现。

二、乡村治理中法治文化的缺失表现

(一) 缺少良好的法治意识

首先, 村民的法治意识薄弱。长久以来, 农村一些落后的思想观念, 对农村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次, 村民对法律的认可度比较低。一般来说, 经济发展水平、人们的受文化教育的程度以及对法律的认可度之间是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所以, 如果村民的文化水平较低, 极容易对法律产生恐惧的心理, 在遇到矛盾和纠纷时, 不会首先想到运用法律去解决问题。再次, 一些基层干部也缺少法治思维, 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基层干部人员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处理问题时仍然依赖传统的思想观念, 依法行政的工作作风难以保障, 不利于创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对于上述问题, 如果不及时加以改变, 会阻碍乡村法治文化的建设进程, 也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 法治传统严重缺失

我国封建社会延续时间比较久, 在封建思想和人治文化的影响下, 我国法治的传统严重缺失, 传统的封建思想仍占一定程度的主导地位[1]。价值观层面, 金钱至上的思想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不利于乡村的健康发展。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 一些村干部随意支配乡村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 他们在乡村享有绝对的权力。

应对村干部的权利进行有效的制约, 从而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实现, 否则就会严重破坏乡村的法治建设, 也会增加建设乡村法治文化的难度。

(三) 缺少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首先, 缺少完善的农村法治服务机构, 法治服务资源较为匮乏。一些农村的法律服务机构数量比较少, 而且专业性也有待提升, 村民的法律诉求不能完全得到解决。其次, 乡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 缺乏创新性和实效性。现阶段, 农村的普法宣传手段较为落后, 实施效果也并不显著。同时, 在送法下乡活动环节中, 仍然以现场法律咨询和拍照合影等方式为主[3], 没有后续跟进, 形式化严重, 实施效果形同虚设。最后, 法治文化的基础设施作用发挥不足。现阶段, 我国农村法治文化活动设施比较单一, 村庄主要以图书馆和建设文化广场为主, 文化设施的引导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出来, 很难用法治文化去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

三、乡村治理中法治文化的建构对策

(一) 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

在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 村干部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处理问题, 村干部要成为尊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对于村民而言, 要提升村民的法治素养, 就要强化农村的普法力度。要使其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提升农村的普法力度, 同时实现农村普法方式的创新。普法方式要多样化、形式要丰富。比如某一地区的税务部门, 以小故事的形势, 将税法知识印刷在扑克牌上[4], 而民政部门, 借助红包喜帖等方式, 对婚姻法进行广泛宣传, 从而更好的传递法律规定和法治理念。在农村普法宣传过程中, 要对现有的设施和充分应用。要通过多种的教育培训方式, 对法律知识进行渗透和强化, 确保村民有较高参与热情的同时, 掌握法律规定, 树立法治理念。在建设乡村法治文化过程中, 也要将实效性提升上来, 比如要定期举办法律小常识知识竞赛, 对于获胜者或表现优异者, 要给予适度奖励。同时, 还要将普法知识的趣味性体现出来, 这对于提高实效性具有极大的帮助。

(二) 积极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法律文化

要想提升村民的法治信仰, 必须要注重乡村法治文化的培育, 引导村民尊法、守法、用法。要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结合在一起, 加强法治文化的思想根基的建设。在乡村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建设过程中, 要汲取我国优秀的法治文化传统, 将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挖掘出来[5], 做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更好地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并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底蕴充分体现出来, 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民族性和时代性的特点。

(三) 构建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首先, 加强农村诚信奖惩机制的构建。加强诚信守法“黑名单”的构建, 拉近村民与法律之间的距离。

对于失信和违法行为, 要予以严厉的惩戒, 不断提高信用等级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将惩恶扬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创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促进村民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目标的实现。

其次, 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在培育乡村法治氛围过程中, 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来说, 相关法律部门和机构必须要创建法律服务平台[6], 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落实到位, 不断提高村民对法律的认可度, 要加强联动力量, 可以将司法部门和金融部门等联系在一起, 加强城乡一体化法治资源共享平台的构建, 更好地进行乡村普法宣传, 并妥善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

四、结束语

总之, 在乡村治理过程中, 加强乡村法治文化的构建势在必行, 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乡村法治文化的作用, 创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从而为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战略创造有利条件。

摘要:新时期, 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最重要就是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 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本文在分析乡村治理法治文化重要性的基础上, 列举了乡村法治文化缺失的表现, 并详细分析了乡村法治文化缺失的原因, 并在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积极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法律文化和构建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乡村治理,法治文化,法治意识

参考文献

[1] 周俊.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路径——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检视[J].信阳农林学院学报, 2019, 29 (1) :20-23.

[2] 刘永红, 颜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路径探究——以法治乡村建设为视角[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8 (6) :94-99.

[3] 杨建军.善治目标下法治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及有效路径[J].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 (3) :58-61.

[4] 胡成建.“单位人”与“乡村人”居民法治文化的冲突与融合[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7 (10) :36-38.

中法文化差异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金融学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近代金融思想启蒙运动的重要制度基础。清朝末年以至民国后期的新式学制沿革为金融学教育提供了基本的平台,金融学在课程设置、学生数量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教会学校和海外留学对近代金融学教育产生的影响至关重要,形成了现代金融概念的框架,引入了现代金融学研究的范式和方法,成为民国金融思想启蒙运动的主要思想来源。

关键词:近代;金融学;教育

Research on the Finance Education in Modern China

ZHANG Yaguang

(School of Economics,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100871, China)

Key words:Modern China, finance, education

一种思想的发端,主要是由当时社会条件下的物质基础所决定,并且往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偶然性。然而一种思想的发展和演进,则需要更多的外在条件来支持,比如教育制度和文化环境。这些领域的支持活动,通常称之为“思想启蒙”。民国时期,社会工商诸界对于新式金融理念和人才的需要越来越旺盛,同时国内教育体制受到西方影响进行了大范围的改革,各方力量促成先进的西方金融思想在全国迅速普及,进而又推动国人创办新式金融的浪潮。金融学教育、金融思想的传播以及金融业的繁荣,共同演绎了民国时期的“金融思想启蒙运动”。

此次“金融思想启蒙”自清末开始,贯穿民国始终。以今天的视角来看,这场轰轰烈烈的启蒙运动可能远未结束。社会主义中国在建设现代金融的过程中,仍然走着一条不断借鉴西方金融思想的道路,无论普通百姓还是金融从业人员都比较缺乏现代金融意识,建立现代意义上的金融体系任重而道远。以史为鉴,探寻百年前金融思想产生、传播和发展的历程将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思想扩散(包括演进和传播)需要必要的制度基础,教育是最重要的渠道之一。本文拟从金融学教育的内外部制度环境着手,研讨证实民国时期金融学教育得到充分发展,开设金融专业的大学和金融专科学校由无到有,由少到多,与来自教会学校和留学教育的外界影响相互作用,极大地推动了西方金融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和普及,成为中国金融走向现代化道路的基础性因素。

一、 近代金融学教育的内部制度沿革

(一)从“壬寅学制”到“癸卯学制”

1902年8月,张百熙主持拟定“壬寅学制”,是中国第一次以政府名义颁布规定的完整学制,共分五类:京师大学堂章程、高等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小学堂章程、蒙养学堂章程。根据这一学制[1]551,大学分为七科:政治科、文学科、格致科、农业科、工艺科、商务科、医术科。其中的商务科分为六目:簿记学、产业制造学、商业语言学、商法学、商业史学、商业地理学。这是中国大学分科分系制度的开始。其中的簿记学,已经涉及银行帐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还规定:大学堂预备科分政艺两科,习政科者卒业后升入政治、文学、商务分科,政科的第12门课程为理财学。大学堂的仕学馆第一学年到第三学年都要学习《理财学》。每年的《理财学》内容不同,第一年为通论,第二年为国税、公产、理财学史,第三年则是银行、保险、统计学。《钦定高等学堂章程》对政科和仕学馆也作了与大学堂政科的同样规定。商务科专门教育和《理财学》课程教育的规定,意味着中国政府在法规上已经初步确立了金融学教育的地位。

1904年初,清政府又颁布经张之洞等人修订的《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其中《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将大学分为八科,即在原“壬寅学制”七科之外增设“经学科”。同时,将各科之下的“目”改为“门”,相当于现在的“系”。“癸卯学制”首次突出了金融学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性。

首先,在学科分级上,商科大学分三门:1.银行及保险学门;2.贸易及贩运学门;3.关税学门。这意味着金融学几乎获得了一级学科的地位,成为商科教育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而在“壬寅学制”中,商科六目仅有“簿记学”涉及金融学知识,金融学尚未成为独立学科。

其次,在课程设置方面,金融学课程更加普及。除商科大学外,政法科大学政治学门必须学习全国人民财用学(日本名为理财学或经济学)、国家财政学、各国理财史、各国理财学术史、全国土地民物统计学5门经济学课程,占政治学主课15门中的三分之一。[1]585政法科大学法律门也要学习两门经济学课程:全国人民财用学和国家财政学。农科大学农学门同样要学习两门经济学课程:理财学和国家财政学。甚至连中学堂都设有理财一科,《奏定中学堂章程》规定中学堂第十科为法制及理财,内容为:“当就法制及理财所关之事宜,教以国民生活所必须之知识,据现在之法律制度讲明其大概,及国家财政、民间财用之要略。”[1]511

无论是“壬寅学制”还是“癸卯学制”,都是在清末政权摇摇欲坠的环境下匆忙从近代欧美学制移植而来的应时之举。由于最根本的社会制度没有改变,教育体制的革新更多只是起到了形式上的启蒙作用,而无法发挥实效。

到清政府灭亡时止,中国人创办的近代大学仅有四所,而且分科大学直到1910年才正式招生。据统计[2]33,辛亥革命之前全国(不含归国留学生)仅有法科毕业生25名,工科毕业生54名,理科毕业生9名,无商科毕业生。在这种条件下,高等金融学教育是无从谈起的。但是,近代学制的改变,毕竟为西方先进思想的传播创造了新的环境,各所学校开始了商科和理财学教育,经济学著作增多起来。到民国成立之前,“有关西方经济学的书出了不下70种,其中原理性书有48种,财政金融书18种,经济学说史4种。”[3]666这些著作,基本上都是由各学校组织或教员编译的。

(二)民国金融学教育的曲折发展

民国成立伊始,教育部进行了一系列的学制改革。1912年9月,颁布新的学制系统,即“壬子学制”。之后又相继公布了《大学令》、《专门学校令》和《大学规程令》。[4]114该学制对“大学”的概念作了严格限定,能称大学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甲,文理两科并设;乙,文科兼法商两科;丙,理科兼医农工任意一科。与此同时,规定特设具有高等教育性质,可同大学平行而程度略低的专门学校,分为法政、医学、药学、农业、工业、商业、美术、音乐、商船、外国语十种。这样,“大学”与“专门学校”相区别开来,由此正式形成了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之分①①民国时期的金融职业教育亦相当发达,限于文章篇幅,本文仅讨论金融学的高等教育,金融职业教育另撰文研讨。。

“壬子学制”中,商科仍然是高等教育的重点学科,分为银行学、保险学、外国贸易学、领事学、税关仓库学、交通学六门。从学科设置看,商科专业比清末多了三门,保险学从银行学中独立出来,成为单独一门,这不仅意味着保险学本身的发展,也反映了民国初年保险业的兴盛以及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壬子学制”中的法科包括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门,将“经济学”归入法科而非商科,表明当时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之间存在一定的断裂现象。商科偏重实践,经济学偏重理论,在学术空间上并没有形成合理的研究链条。当然,在具体课程设置上,经济门也会教授银行、保险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因此,民国的高等金融教育主要是由大学中的商科和经济科提供的。

民国初期,新学制为金融学教育提供了有利的制度环境,同时由于民族资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迅速发展,社会急需各类经济、金融专才。教育界应时而动,加快了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建设进程。1917年秋,南京高等师范设立商业专修科;1917年10月,北京大学法科经济门研究所成立,马寅初任主任,每月由教育部拨款500元,主要职责为审定经济学译名;1921年夏,马寅初与东南大学(原南高师)校长郭秉文创办当时国内第一所商科大学——上海商科大学(现上海财经大学前身)。

在这一时期,国内高等教育蓬勃发展,除上述公立学校之外,教会学校和私立院校也纷纷开设商科或经济科。1917年,当时仍属私立的复旦大学设立商科,由蔡竞平主持,后来由著名金融学者李权时任学长,商科在校生人数经常处于全校之冠;与之齐名的私立南开大学,于1926年延聘留美经济学家何廉担任该校商学院院长,并创办了著名的经济研究所。此外,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设法律、经济两科;1920年成立的中法大学设有经济系;1923年,大同大学先后开设文、理、商、工四个学院。

在教育规模上,1918年,教育部曾公布全国经济学专门教育的情况:北京大学4个班94人,北京私立中国大学1个班19人,武昌私立中华大学1个班28人,北京、奉天、吉林等地的法政专门学校也设有经济科。[4]176以上数据不包括商科情况,仅从经济学的发展规模来看,已经远远超过民国初年的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私立学校的开设,最初资金来源是由金融界提供的。例如, 在大夏大学(成立于1926年)开办的前几年,校董会增聘了上海金融界的一批大亨如虞洽卿、钱新之、张公权、徐新六等人为理事。每当学校经费有困难时,总能向银行借到款。向一家银行贷款时,常有另一家经理互作偿还保人。比如,向交通银行借的,由中国银行担保;向中国银行借的,则由交通银行担保。通过这种方式,学界与金融界建立了十分紧密的关系。一方面,大学获得了发展所需的必要资金,还可为商科毕业生的实习和就业提供合作平台;另一方面,金融界通过赞助教育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并获得优秀的人才资源。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高等教育发展进入了相对稳定的调整期。针对民国前期滥设大学、质量下降等问题,教育部于1929年7月颁布《大学组织法》,规定:“大学分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各学院,凡具备三学院以上者,始得称大学。”[5]171决定对当时的高等教育进行整顿,以提高质量为目的,使其内容充实、程度提高,不再作数量上的扩充。

与此同时,教育当局更加注重实用科学,开始着手大力调整院系结构。重点是裁撤合并文法学科,由于在不少大学中金融学和经济学分属商科和法科,这次调整对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教育部先后训令北平大学“商学院应与法学院合并,改称法商学院”。[5]212东北大学“史地、政经及中文、边政两系,各隔年招生一次”[5]200。

在上述方针指导下,全国大学中商科的招生人数保持了谨慎的增长。在招生规模上,商科始终位于法、文、工、理、教各科之下,发展有所限制。曾先后担任清华大学、中央大学校长的罗家伦指出:“这一二年来,有一个可注意的现象,就是大学农、工、理三科的毕业生,出路较好,而政治、经济、法律等系的毕业生,则特别感到就业的困难。因此这几年来,青年升学的趋向也有所改变,投考理、工、农三科的人比较考文、法的人来得多。”[6]374

1928年—1937年高等学校(含专科)各科在校生百分比例表①①据《十七年度至二十六年度专科以上学校在校生数与科别表》换算。

抗战初期,受战争及政府教育方针的影响,商科教育的规模十分有限,研究生数量缩减为零,在校人数远远低于文、法、理、工诸科。随着战局趋于稳定,国内、国际金融活动逐渐恢复,对商科人才需求也不断增多。商科教育经历了较明显的由低落到繁荣的复苏过程。从1941年开始,商科学生总数仅次于法科和工科,并恢复了研究生教育。至抗战后期,商科已经发展成为高等教育规模中位居前列的学科。1936年至1945年,全国大学中商学系的数目分别为:44、45、38、40、61、65、66、61、63、65,十分符合上述总体趋势[7]780(详见上表)。

至民国中后期,各大学教育体制日臻完善,社会各界对金融的重要性也愈加了解和关注,金融教育界和学术界空前繁盛,金融学隐有成为“显学”之势。正如朱通九所言:“国内深谋远虑之学者,遂埋头研究求造成法币金融专家至多。其中常常受社会所敬仰者,计有前辈马寅初、刘大钧、孙拯、顾季高、黄元彬、杨端六诸氏,而青年作者中常为学者所推许者,计有谷春帆、寿勉成、杨荫溥、姚庆三、侯叔彤、程绍德、赵兰坪、林维英、吴承禧、余捷琼、吴大业、王廉诸氏,上述各学者,非时有长篇著作在杂志与报章披露,即当有专著出版问世。故就经济学文献中之数量而论,以货币金融之著作最多,而专行研究此项问题之人数亦最众,换言之,研究货币金融之造就较深,而其进展之程度亦较速。”[8]123这样宏大的学术局面,与民国时期堪称发达的金融学教育是分不开的。

二、教会学校与海外留学对金融学教育的外部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中国金融的现代化历程是由外部因素推动的。近代以来,西方金融思想通过各种形式被引入到国内,带来了先进的金融体制、组织方式以及经营理念,并且伴随着新式金融业的产生和发展不断地传播开来。其中,教会学校和海外留学是新式金融思想的主要扩散途径。

(一)教会学校

外国人创办的教会学校对近代金融学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的中国社会历来有“贵义贱利”的价值指向,尤其在教育领域内,谈论个人财富被视为“雕虫之技”甚或“奇技淫巧”,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罔论展开金融知识的教育。当17世纪初叶现代金融制度的雏形在西方出现时,中国仍然行进在传统经济的道路上,对银行、股票、交易所等新式金融概念毫无知晓。因此,中国近代金融学教育的发端,必然脱离不了外来因素的影响。外国人创办的教会学校最早打开了西方金融思想进入中国的大门。

1864年,美国长老会传教士狄考文创办登州文会馆,最早将阿拉伯数字引入中国,并开设“富国策”课程,成为中国新式金融学教育的先驱。进入20世纪之后,教会大学得到了迅猛发展。据中国基督教教会大学协会统计,至1919年,完全具备本科设置的基督教教会大学已经达到13所。[9]6在这些教会大学里,多数都开设有金融相关课程,并且最早引入西方的教育制度和教学方法,为民国的金融学教育提供了原始的摹本。

1918年,戴乐仁(J.B.Tayler)等创建燕京大学经济学系,开始高层次的金融学教育。后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还进行了一系列农村金融实践活动,如1928年在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下,在清河镇开设了一个农村试验站,设经济、卫生、服务、研究四股,先后开展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和小本借贷等活动,将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最迟在1938年上半年,迈克尔•林德赛(Michael Lindsay)已经在燕京大学开始较为系统地讲授凯恩斯的货币理论。[10]2

创建于1905年的圣约翰大学,完全按照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条例组建,并大力推广英语教学。20世纪初叶以后,英语的商业价值日益提升,加之该校地处金融中心上海,因此圣约翰大学培养了大量的金融人才。据1926年统计:圣约翰大学毕业生的分布情况为:在中国政府做官的有43人;在商界任职的有158人,其中经理24人,买办107人,银行界27人;在教育界任职的有72人。在商界的任职最多,占到58%以上[11]402,创办上海煤业银行和中国企业银行的著名实业家刘鸿生即毕业于圣约翰大学。此外,1922年,天主教耶稣会创建的天津津沽大学开设工商学院,1933年改称天津工商学院,其后的之江大学、沪江大学等教会大学也纷纷开设商学院或设置商科。

教会大学对于金融思想的传播,最初只是西方人士出于自身利益来华活动而产生的副产品,其主要目的是要通过宗教和科学培养“自己的人们”,最终统治中国。随着20世纪20年代国内“非基督教运动”的蓬勃兴起,教会学校对于爱国青年的吸引力日渐降低。更多的知识青年选择出国留学去主动地学习西方先进思想,他们学成归国后投身学界或实业界,极大地推动了民国社会的现代化历程。

(二)留学教育

1847年,容闳远渡重洋赴美留学,1854年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作为毕业于美国大学的第一位中国留学生,容闳曾将美国1857年《国家银行法》译为汉文,使人们得以初窥美国的现代银行制度。1860年,容闳赴太平天国首都天京(今南京)面见洪仁玕,提出了七条建议,其中第五条即为“创立银行制度,及厘定度量衡标准”。[12]66这与中国近代最早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方案——《资政新篇》(1859年)中提到“兴银行”、“发行银纸”、“兴保人物之例”(即建立保险公司)等诸多新式金融思想十分契合,代表着当时中国最先进的金融发展理念。也正是在容闳的极力推动下,中国正式掀开了海外留学的序幕。

1869年11月23日,原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代表清朝政府与美国签订了《蒲安臣条约》。条约第七款规定:“两国人民均可入对方官学,并受优惠待遇;双方得在对方设立学堂。”这一规定为中国派遣留学生赴美学习提供了法律根据。此后,留学欧美的学生日多。其中就有翻译《国富论》的近代著名启蒙思想家和教育家严复。

甲午战败之后,举国震惊。日本的明治维新成为国人学习的榜样,清政府也将向日本广派留学生作为培养“新政”人才的快捷方式,鼓励赴日留学。在20世纪最初20年里,中国留日学生的总数超过了6万人。[13]3

在学习经济学和商科的留日学生中,涌现出了盛俊、戴霭庐、贾士毅、赵兰坪、孙拯、杨汝梅等知名金融学者,他们学成归国后专于研究和教学,为传播西方金融思想作出了重大贡献。以中央大学经济学教授赵兰坪为例,民国期间先后出版《资本节制论》、《中国当前之通货外汇与物价》、《现代币制论》、《外汇统制问题》、《通货外汇与物价》(上,下册)、《经济学提要》、《经济学大纲》、《经济学》、《货币学》、《近代欧洲经济学说》、《货币与银行》、《货币学原理》、《各国通货政策与货币战争》等数十种经济、金融著作,是民国时期西方金融思想的重要传播者。其中《经济学》一书在1933年至1947年间再版25次,成为当时国内影响最大的经济学基础教科书。

值得注目的是,民国许多著名银行家都有留日的经历。在当时全国重要银行中处于关键地位的中国、交通、南三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北四行(盐业银行、金城银行、中南银行、大陆银行)的10名代表人物中,留学日本者多达7人——张家璈、钱新之、徐寄庼、李铭、周作民、吴鼎昌、谈丹崖。其中,倡办大陆银行的谈丹崖,1908年学成回国便应张謇之聘,任南京高中两等商业学堂教务长兼银行科主任教习,并按照日本大仓商业学校重视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方法,创办银行实践室,培养出一批银行会计人才,华资银行能够全部采用新式会计,和他的贡献是分不开的。

对近代中国金融思想传播产生重要影响的另一策源地是美国。20世纪初,留学美国的中国学生逐渐增多。1907年,北洋大学堂派出第二班官费留美学生,13名同学未待毕业即送往美国深造,其中就有后来的一代经济学大师马寅初。1908年,官费“清华留美生”大批赴美,与各种途径的自费生一起,数目庞大。其中学习经济学和商业管理者居多。唐庆增发现:“近年来吾国青年学子,赴美习经济科者日众,良以此科范围至广,应用处最多,又为吾国近日需要学识之一。”[14]215潘序伦也回忆道:“那时(20世纪20年代初),我国赴美留学生绝大多数是选学‘货币银行学’一科,因为那时银行业一时勃兴,大大小小的银行遍设于全国各大城市。而在旧中国学生存在着毕业即失业的危机,留学生选学‘银行货币’一科,不仅就业机会多,还可以谋取较高薪俸。”[15]20

留美的商科学生在质量和层次上明显高于留日学生。留日学生中大学毕业有经济学学士学位者很少,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的一个都没有。而同期留美学生中,有80%以上是从大学和研究院毕业的。[16]680马寅初、李权时等人更是获得哥伦比亚的经济学博士学位,拥有极高的理论素养。他们归国之后,很快成为国内金融学界的领袖人物,深刻地影响了民国金融思想的内容和走向。

20世纪20年代后期,大批留学欧美的青年学者回国执教,教师自身素质大为提高,极大地推动了国内思想的启蒙。如:南开大学“1930年全校教师41人,留学美国的31人,占76%;其中博士14人,硕士14人”[17]119;中央大学“1930年时153位讲师以上的专任教师中有130人曾留学国外,并且绝大多数获得了博士、硕士学位。医学院和商学院的教师全是留学出身。”[18]112

这样的师资情况,即使在今天的大学中也毫不逊色。由于欧美是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的核心,其金融业无论从发展规模还是创新程度都处于世界各国前列,金融理论自然最为发达。在欧美取得学位归国的青年学者,能够将最前沿的金融思想和教育方法带回国内传播,并结合中国实践展开研究。这使得民国时期的金融学教育和研究,从一开始就与国际接轨,从而处于较高的层次。

三、对近代金融学教育的评论和思考

近代金融学教育的历史意义复杂而深远。从外在形式上看,金融学教育是金融学科产生并不断发展的过程,为金融学研究和金融实践活动准备了基本的理论工具和制度保障;从内容本质上看,它是近代金融思想的一次连续启蒙运动,为中国由传统金融向新式金融的转变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一)金融学科的建设与完善为传播和发展现代金融思想创造了良好的平台胡寄窗先生曾指出:“我国自19世纪中期以来一直为货币问题所困扰……本世纪开始后,由于从国外,主要从日本引进一些现代货币学知识,关于货币问题的论述才逐渐有的放矢。”[19]452这段话反映出中国传统金融与现代金融的知识断裂。

中国的传统金融与始于西方的现代金融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功能上,传统金融以经营货币兑换和存放款为主,依存于商业的发展而发展。而现代金融功能更加强大,除基本的存放款业务之外,更主要的是发挥为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调剂余缺的作用,与工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在形式上,传统金融以“钱庄”、“帐局”、“票号”等为组织形式,而现代金融则以“银行”、“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所”等名目出现。

上述种种不同之处,对近代国人的冲击是十分强烈的。无论是那些经营票号、钱庄已逾百年的商人家族,还是早已习惯于和典当行、高利贷打交道的普通百姓,要接受全新的现代金融,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思想的启蒙。金融学教育的产生和发展,从改变人的观念开始,以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在固定的时间和空间,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们学习和认识先进的金融制度、金融理念,逐渐摆脱传统金融思想的束缚。在此意义上,金融学教育可视为中国近代金融思想发展的根基所在。

(二)金融学科的繁盛与金融学者的学术贡献交相辉映,构成近代金融思想的基本图景论及近代金融思想的传播,不能不涉及大学中商科和经济系的培养制度,论及近代金融思想的发展,则不能不提到那些心系民生而学养至深的大师们。抗战之前的民国时期被称为中国学术研究的“黄金时代”,思想自由、学术独立、生活安定,教授学者能够精心育人、专心治学,使得当时大学教育朝气蓬勃,学术贡献硕果累累。

民国中后期,国内各所著名大学的金融学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将西方金融思想源源不断地传播到国内,不仅培养了大批从事金融研究和实践的人才,也通过各种渠道将现代金融理念扩散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与此同时,以马寅初、杨荫溥、姚庆三等人为代表的一批金融学者,针对时局悉意研讨,著述颇丰,在介绍西方先进银行、货币理论的同时,提出了大量极具现实意义的金融政策和主张,成为当下研究民国金融思想的主要内容。

(三)西方金融思想的传入对金融思想启蒙的意义尤为重大王汎森在评论晚清留日风潮时认为:“近代中国的启蒙是以连续体,不是一次发动中完成的。晚清这一笔由日本引入的思想资源固然不像新文化运动那样轰轰烈烈,不过它的重要性却不可忽视。他透过各种学门的基本书籍或是上自大学、下自中小学教科书,奠下了新的‘文化基层结构’”。[20]163事实上,清末民初从整个西方世界引入的金融思想,也奠定了中国金融的“基层结构”。

首先,现代金融的概念框架初步形成。以留日生为例:庞大的留日学生群体为中国经济学界带来了大量的日本造经济学术语,“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名称本身就来自日本。何廉在主持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时,就“大量采用给日本干事看的中文读物上、大家实际使用的、由日本人翻造的术语”。[21]63这些术语包括资本、投资、金融、证券等沿用至今的专业名词。从这些最基本的概念开始,中国人逐渐接触到西方金融的整体框架,为教学研究和实践应用准备了必不可少的知识工具。

其次,引进了大量金融学研究的主流方法。近代以前,中国并不乏对金融理论的关注,比如货币问题。但由于人们大都以传统的货币概念和思维方式来分析现实的货币问题,所提出的解决办法既无实际效果也无理论意义。直到西方货币理论传入中国之后情况方有所改观。在20世纪20、30年代有关“货币本位制”的争论中,金陵大学的路易士(A.B.Lewis)和张履鸾曾引入费雪的补偿货币(Compensated Dollar)理论作为支持;何廉等留美学者将数学、统计等方法广泛应用到经济、金融等各个领域的研究中;留法学者姚庆三更是对中国货币实证研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当然,民国时期金融学的教育与研究还有很多弊端。最大的问题是忙于“搬运”西方金融理论和实践制度而鲜于创新。当时出版的各种“银行学”、“货币学”著作,基本都是糅合国外数本相关著作而成的“二手货”,很少能够发现作者自己的理论创见。一方面,这是由民国金融发展的初始阶段所决定;另一方面,也和国内金融学界的总体研究水平有关。据胡寄窗先生考证,抗战时期一位名叫Lin Lin的中国留美学生曾在权威杂志《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论文批判费雪的货币数量公式,成为民国学术界轰动一时的创举。[19]457与今天中国学者在国际上日益获得的卓越声誉相比,显然反映了时代的差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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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王汎森.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M],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21] 何廉.何廉回忆录[M],中国文史出版社,1983.

责任编辑:萧敏娜

中法文化差异论文范文第3篇

一、味觉盛宴:百味中国VS原味法兰西

中国烹调的核心是“五味调和”即《文子〃上德篇》所称之“水火相憎,鼎鬲其间,五味以和”。《吕氏春秋〃本味篇》称赞“五味以和”是“鼎中之变,精妙微纤,口弗能言,志弗能喻”。史书另有记载,南北朝时,梁武帝萧衍的厨师,一个瓜能变出十种式样,一个菜能做出几十种味道,烹调技术的高超,令人惊叹。

原料的多样,刀工的多样,调料的多样,烹调方法的多样,再加以交叉组合,一种原料便可做成数种以至十数种、数十种菜肴。譬如最常用的原料鸡,到了粤菜大厨师手中,做出数十道以至上百道菜式都不在话下。其他原料也是如此。因而在盛产某种原料的地方,常常能以这一种原料做出成桌的酒席,如北京的“全鸭席”,延边的“全狗席”,广东

的“全鱼席”、“全蚝席”,长沙李和胜的“全牛席”,北京一些清真饭馆的“全羊席”以及北京砂锅居的“全猪席”。可谓一种食材,千般做法,百人百味。

传统的中国菜有八大菜系,系系菜色口味各不相同,除了主食米面比较一致,各地人所中意的食物五花八门。

法国料理的精髓在于尽可能真实体现食材的原味,当法国师傅在做料理时,他所加入的调味料、配菜甚至于搭配的酒,都只有一个目的:把主要食材的原味给带出来。其料理以精致豪华的高尚品味,风靡全球食客的胃。因为菜肴要体现食材的原味,法国料理十分重视“食材”的取用,“次等材料,做不出好菜”是法国料理的至理名言。而法国料理就地取材的特色,使南北各地口味不一,因此”到什么地方吃什么菜、什么时令吃什么菜”也很重要。

法国料理的精华在酱汁(SAUCE),因为对食材的讲究,法国人使用酱汁佐料时,以不破坏食材原味为前提,好的酱汁可提升食物本身的风味、口感,因此如何调配出最佳的酱汁,就全看厨师的功力了!此外,法国菜也被喻为最能表现厨师内涵的料理,每一道菜对厨师而言,都是一项艺术的创作。

法国人最爱吃的菜比较固定,是蜗牛和青蛙腿,最喜欢的食品是奶酪,最名贵的菜是鹅肝,家常菜是炸牛排外加土豆丝。

二、酒文化:杜康VS葡萄酒神

美酒配美食,食文化大国必定是酒文化大国。中国酒多以谷物酿制,有清酒、烧酒、汾酒、白酒、黄酒、沽酒…品种丰富口味繁多。闻名于世的茅台、花雕、女儿红、二锅头等都是谷物酒。法国酒多以水果酿制,象是法国人最爱的苹果酒、茴香酒等。但法国最富盛名的还属葡萄酒,依产地和酿造工艺不同又有红葡萄酒、白葡萄酒、气泡酒、波尔多酒、勃垦第酒、博若莱酒、香槟酒,XO等。其中包括闻名遐尔的勃肯地产葡萄酒酒、波尔多餐酒、酩悦香槟。

在中国,酒神精神以道家哲学为源头。庄周主张,物我合一,天人合一,齐一生死。

法国葡萄酒的守护神是圣-文森 Saint-Vincent,葡萄酒文化不仅表现了法兰西民族对精致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是法国文明和文化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部分。

中国的艺术家从酒中获得创作的灵感,中国的政客从酒桌中广结人脉,中国的文人在酒精作用下创造出惊世骇俗的名著。

法国的艺术家为美酒留下许多不朽之作,自古法国的军政要员都向酒庄致敬行李,法国的文人墨客纵情书写葡萄酒的有亚于高贵。

中国宴会上,祝酒是一种礼节,喝多少代表对对方的尊重程度,醉的程度表示尽兴的程度。俗话说“不醉不归”“一

醉方休”,所以中国的餐桌上人们通常只喝一种酒,但会喝很多,甚至烂醉如泥。

法国宴会上,喝酒是一种传统,餐前有开胃酒,佐餐吃肉要配干红、海鲜配白葡萄酒,餐后有烈性酒,配茶点还有气泡酒和香槟,但喝多少则取决于个人能力和喜好,通常大部分人不会喝太多。

三、纯净的茶文化VS自由的咖啡馆

我国人民历来就有“客来敬茶”的习惯,是中华民族的文明和礼貌的一种反映。古代的齐世祖、陆纳等人曾提倡以茶代酒。唐朝刘贞亮赞美“茶”有十德,认为饮茶除了可健身外,还能“以茶表敬意”、“以茶可雅心”、“以茶可行道”。唐宋时期,众多的文人雅士如白居易、李白、柳宗元、刘禹锡、皮日休、韦应物、温庭筠、陆游、欧阳修、苏东坡等,他们不仅酷爱饮茶,而且还在自己的佳作中歌颂和描写过茶叶。

茶,是中华民族的举国之饮。它发乎神农,闻于鲁周公,兴于唐朝,盛在宋代。中国茶文化的关键不在于茶叶的本身,而在于茶文化的内涵上。从茶文化的内涵上来看,其"精神"层面上的东西最为重要,它是一种行为文化和心态文化,属于精神文明的范畴,将饮茶与人生处世哲学相结合,上升至哲理高度,“茶是人生”便由此而发,若再品出更深的境界,就成了“吃茶去”公案的禅宗开示以及茶道的精神之源。茶

文化由于有了中国儒、释、道思想的加盟,形成了茶礼、茶德、茶道、茶艺等等,这就是中国茶文化的核心部分。但是它又不是完全脱离物质文明的文化,而是两者相结合。先前,中国老百姓不太注重茶文化,因为每天要饮茶,方知青、红、黄、绿茶之类,这多半是和自己的饮茶习惯有关。但是,真正喜爱和关心茶文化的人,并不注重茶类之分,茶品之分。茶类、茶品他们早已烂熟于心中了。比如龙井、碧螺春、铁观音、君山银针、毛尖、毛峰、云雾等,谁人不知?而是注重着这些茶的"味"外之音--感兴着一种民族的审美趣尚,浸润着一派清雅的文化氛围,涵养着一个廉净的精神境界,充溢着一缕优美茵蕴诗意,提升着一种道德的精神素质。

法国人的血管中流淌着拉丁民族热烈奔放的血液,他们热衷于高谈阔论,张扬自我。中世纪封建王朝年代,法国宫廷是法国政治文化生活的中心,上流社会的沙龙一直引领着法国的大众文化和生活时尚。皇宫贵族轻松优雅、浪漫多彩的生活方式影响了大众的生活情趣。咖啡馆在百姓,尤其是知识分子的社交生活中传承的是贵族沙龙的某些交际功能。

法国人去咖啡馆不单单是为了喝咖啡,他们更多的是去那里放松身心。普通百姓喜欢凑热闹,聚会或聚餐,哪里人多就喜欢去那里。无怪乎在法国的普通餐馆中,服务生大多会把第一批客人安排在靠窗的桌边,然后点上一支小蜡烛。夜色降临时分,外边的客人会不由自主地被餐厅内摇曳的烛

光、隐约的人影所吸引,去分享厅内温馨的空气。

不论你是一个学问深邃的哲学家,还是失意文人,潦倒的艺术家,放学下课的学生,只要要一杯热咖啡或其他饮料,你就可以在那里放松自己。当然,邀上几个朋友、同事或同学坐在那里谈天说地,交流思想,讨论功课,书写作业也无不可。一些孤独落寞的人,常会来此消磨难耐的时光,寻找心灵的慰藉。法国人崇尚的自由、平等、博爱常被浓缩在这不足百米见方的咖啡馆中。

四、饮食方式:随性的中餐VS考究的西餐

在饮食方式上,中国人也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聚食制。聚食制的起源很早,从许多地下文化遗存的发掘中可见,古代炊间和聚食的地方是统一的,炊间在住宅的中央,上有天窗出烟,下有篝火,在火上做炊,就食者围火聚食。这种聚食古俗,一直至后世。聚食制的长期流传,是中国重视血缘亲属关系和家族家庭观念在饮食方式上的反映。

在食具方面,中国人的饮食习俗的一大特点是使用筷子。筷子,古代叫箸,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礼记》中曾说:“饭黍无以箸。”可见至少在殷商时代,已经使用筷子进食。筷子一般以竹制成,一双在手,运用自如,即简单经济,又很方便。

在菜色上中餐的前后道菜之间没有必然的联合,吃什么与喝什么酒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很有些像中国多元的文化

观念和不断改变的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包容、同化、为我所用是基本特点。

在吃正式的法国餐馆吃饮,餐具、酒具的配合使用都是一丝不苟的。法国的菜单通常都只有区区两三页,还包括甜品和饮料。每道菜都有特定搭配的点心、酒水。

吃甚么样的菜用甚么样的刀叉,也很有讲究的,所以每人面前都选了两三套。酒杯也是一样,因为在这里吃食与喝品配搭是一艺术。习惯上,餐前要喝一杯开胃酒;用餐过程中,如果吃肉要配干红葡萄酒;吃鱼虾一类的海味,要喝干白葡萄酒;餐后有些人还喜欢喝一点白兰地地一类的烈性酒。每种酒所用的酒杯都不同。看着高矮胖瘦好几个酒杯放在跟前。席问大家边吃边聊,酒只是起到助兴和调节气氛的作用,却频频举杯,却都浅到即止。保持餐桌上愉快的气氛,但又不至于过分喧闹。

中法文化差异论文范文第4篇

(一) 案情介绍

2014年10月29日, 李某 (男, 45岁) 和其妻子刘某 (女, 42岁) 被发现死于家中。命案现场位于我管区乡镇一处民房内, 室内门锁完好, 未见被撬痕迹, 进入室内即是客厅, 客厅的东侧是卧室, 北侧是厨房。客厅内靠近入室门处的墙上见大面积喷溅血迹及甩溅状血迹, 客厅和厨房东侧地面有多处滴落状血迹, 客厅内中心地面有血迹擦拭痕迹。男尸 (李某) 位于厨房北墙下灶台和水缸夹空内, 呈坐车坐卧位, 头倚在北墙下, 双上肢屈曲至胸前, 左下肢屈曲压在身下, 右下肢半屈曲。身下有一柄水果刀 (刃宽1.5cm, 长6.8cm, 刀柄长8.0cm) 和半个削皮苹果尸体周围物品低位有少量喷溅状和甩溅状血点。女尸 (刘某) 位于卧室地面中央, 头东脚西呈俯卧位, 双上肢半屈曲上伸, 双下肢自然伸直, 女尸外裤和内裤褪至膝盖位置, 臀部外露, 臀部和内裤内侧有擦拭血迹。卧室内女尸周围家具低位和地面有少量喷溅状血点, 女尸身下有大量血泊。

(二) 尸检情况

男尸李某:尸体长168cm, 黑色短发, 长4.0cm, 颈部见2处创口, 长分别为3.5cm和10.5cm, 创缘整齐, 创角均锐利, 创口深达气管。胸廓对称, 腹部略膨隆, 胸腹部可见16处创口, 长度2.0-3.7cm不等, 创缘整齐, 创壁光滑, 创角一钝一锐。解剖检验见颈部肌肉大部分横行离断, 左胸第5、6肋骨、右胸第5-7肋骨骨折, 周围伴肌肉出血。左、右胸腔分别积血400ml、200ml。心包前侧壁有5处创口, 长为3.0-5.0cm, 心脏有4处创口, 其中1处呈贯通创, 长3.7cm, 创道全长9.7cm。左肺有1处创口, 腹腔积血约500ml, 肝脏有2处贯通创, 长度分别为4.0cm和4.5cm。横结肠右端有1处创口, 长5.5cm, 创深达肠粘膜。以上各处损失, 技术员分别贴标尺拍照固定。

女尸 (刘某) :着装完整, 尸体长165cm, 颈部有3出创口, 长度为2.3-4.8cm, 创缘均整齐, 创壁光滑, 两处创角均锐利, 深达皮下。死者胸廓对称, 胸腹部共见12处创口, 长度为2.6cm-3.8cm, 创缘均整齐, 创壁光滑, 无组织间桥, 创角一侧锐利, 一侧较钝, 深达皮下。四肢发育正常, 左上臂见2处表情划伤, 长度分别为1.5cm和3.6cm, 左前臂见1处创口, 长度为4.5cm, 创缘处形成向上翻的皮瓣。左手食指远端指节见长约1.0cm的划伤。肛门下缘, 会阴部见一长1.5cm创口, 深达肌层。解剖检验见腹腔积血约700ml, 肝左叶膈面见9处创口, 创口长度为2.6cm-3.5mc, 深达肝实质内, 创道全长为11.0cm。法医负责记录, 技术员拍照固定。

二、案情分析

(一) 死亡时间推断

根据现场的环境及尸体检验情况, 综合分析死亡时间应该在10月28日20时左右。

(二) 推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

通过对现场的勘查及尸检, 法医及技术员认定案件系一人作案;房门未检见撬压痕迹, 故认定犯罪嫌疑人应该是敲门入室, 并与死者熟悉, 在李某开门时, 犯罪嫌疑人就开始实施杀人, 之后入室将刘某杀死, 之后对尸体补刀。

(三) 作案工具

通过对两名死者的检验, 法医及技术员一致认为作案工具系一种工具, 即单刃锐器, 现场男性尸体下的水果刀不能形成上述损伤, 可以排除。另外现场勘查中未发现其他类似工具可形成上述损伤, 可认定凶器系犯罪嫌疑人自带, 行凶后将凶器带走。

三、讨论

本例案例中, 技术员提取了现场的血迹, 经过DNA检验, 认定李某身边滴落的血迹为混合血迹, 说明李某受伤在先。其次, 刘某的损伤集中在颈部及胸腹部, 对于其死亡时的体位, 法医认为其颈部损伤系补刀所致, 结合技术员对屋内物品摆放位置的研究, 这样就勾画出了犯罪嫌疑人在屋内的行走路线。最后, 确定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和在屋内行走路线及敲门入室的情节后, 法医和技术员一致认为该案系熟人作案, 并为一人所为。

经过尸体检验, 推断致伤工具是一种刃宽在3.2cm左右, 刃长在11cm以上的剔骨刀之类的单刃锐器, 基本上排除了现场男尸身下的水果刀的可能。

女尸刘某的裤子被扒下及会阴部被刺一刀, 致使法医和技术员的判断走了弯路, 结核现场勘查情况, 法医及技术员均认为有强奸杀人的可能性。但在尸检中, 未见强奸迹象, 提取阴道未见精斑, 不符合杀人强奸的情形。故从破案后反思, 整个案件中的一个疑点或者一处不符合案件整体情况的环节, 应该加以分析后弃用。

破案后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为寻求刺激, 于10月28日晚7时许身带道具在本镇游荡。当他来到李某家门前时, 发现其家有人, 即上前敲门, 当李某开门后, 张某挥刀就刺, 将李某刺倒后, 又进屋将刘某杀死, 发现李某没死, 又对其进行补刀。为转移侦查视线, 将刘某裤子扒下, 用刀在其下身刺了一刀。

摘要:在现代的刑事现场勘查中, 法医与技术员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案件的案情与侦破方向, 都是由法医和技术员在现场勘查中发现与提供的, 现就我管区近期发生的一起恶性入室杀人案件加以分析。

关键词:法医,技术员,现场勘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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