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辞职信范文

2023-06-20

民警辞职信范文第1篇

2010年9月,我正式加入了监狱人民警察的队伍,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从一个刚刚走出校园的学子,成长为一名奋斗在监管第一线的人民警察。在监区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逐步熟悉岗位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基本具备了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应有的素质。但是我深知,与其他老干警相比,自己还有许多缺点和不足,工作能力方面还有待提高。

现将这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定立场,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修养。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监狱人民警察,首先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遵守《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和司法部“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大学习、大讨论”、我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理论修养得到了提高,政治敏锐性得到了明显增强,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打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证。

二、求真务实,刻苦钻研,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在工作中,我从最基础的一点一滴做起,脚踏实地学习,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工作方法,不断开拓创新。一年来,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老干警学,使我学到了很多管理教育罪犯方面的工作方法,能够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妥善地解决罪犯在生产改造中发生的矛盾,能够对自己所包干的罪犯较好的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及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动态,解决其思想上出现的问题,加快其改造进程。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我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树立正确的态度勤勉尽责。

勤勉尽责是对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起码要求,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工作态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勤工作”。除此之外,在日常工作中,我努力做到勤动口、勤动手、勤动脑。遇到问题勤动口,多向老干警请教,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勤动手,多写笔记心得,努力提高写作水平; 勤动脑,多思考问题,只有勤思考、勤琢磨、勤研究,善于分析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四、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到监狱工作一年,所做的工作都是职责范围之内该做的工作,没有什么成绩,只能说一年多来的监狱工作经历让我收获不少。初任培训让我对监狱有了全新的

认识,学到了监狱业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取得了良好成绩。到基层一线工作后,学会了如何组织好罪犯生产劳动,如何开展罪犯个别谈话教育,如何处理罪犯生产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等。

工作中能够一丝不苟、扎扎实实贯彻好省厅、局、监狱的会议精神,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好对对罪犯的直接管理规定。能够自觉主动加强对罪犯的管理,耐心说服教育并化解罪犯之间的矛盾,教育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分监区罪犯遵守监规纪律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和改造环境。

五、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

参加工作一年来,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以清廉为荣,以腐败为耻,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业务知识还存在欠缺,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

二、工作积极性不稳定,时好时坏,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思想上有依赖性,有时怕麻烦,存在畏难情绪。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取得了一点进步,但我深知离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相距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克服存在的缺点,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合格的学习型、实践型监狱人民警察。

#监区###

民警辞职信范文第2篇

作为xx警官学院的一名大一新生,我很庆幸自己能成为实习民警中的一员,初次跨入公安派出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更明白这里将是我学习的好机会.开始几天的工作,使我对警察这个职业有了更为感性的认识.公安局负有依照国家法律维护社会治安,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保卫国家财产安全,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神圣职责.其实警察的工作是很辛苦,他们办案不是坐在办公室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去调查、取证,所以在时间上没有早八晚六的限制.譬如咱们铁道警察,风里来雨里去,吸灰纳尘,工作十分辛苦.还有治安警、刑警等等,是他们的辛苦才换来了我们的安宁,是他们付出的艰辛捍卫了我国法律的尊严.随着实习的继续,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全面,对警察的工作更加了解和理解,新的人生观、价值观也在这期间形成.学会了客观、全面的看待问题,领悟到实事求是在平常说话做事中的重要意义.

这次实习生活中我时时刻刻谨记学校领导给予的教诲,遇到困难总是是第一个上,记得那是实习的第二天,我正在执行追逃任务时,一个犯罪嫌疑人转身逃出售票大厅,当时的我大脑一片空白只有"抓住他不能让他逃了"这个念头.终于在火车南站广场,我协助一名便衣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擒获.事后我感觉特别自豪,第二天所长鼓励我要保持干劲,努力工作.并告诉我捕获犯罪分子的事情登上了新疆日报,我当时心想我一定要把报纸拿给父母,队长,教导员看,让他们知道,我没有给长辈丢脸,我给咱家争光了!

通过这次假期的实习,使我收获具大,不仅将书本上的知识学以致用,而且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我想这些不论对将来的学习还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民警辞职信范文第3篇

【报刊名称】政法学刊

【主办单位】广东警官学院

【ISSN号】10093745

【CN号】441007

【卷 期 号】200503

【出版日期】200506

【标题】当前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欧阳洁慧,连扬达

【作者简介】欧阳洁慧(1977-),女,广东警官学院科研处研究实习员,从事科研管理研究;连扬达(1972-),男,广东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民警,从事督察制度研究。

【内容摘要】民警执法权益受到冲击和侵害的现象日益突显,其危害性不容忽视。警察是执法者,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依法办事是警察的天职,但同时也是应当受到保护的特殊群体。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应当根据其现状、危害性和根源,认真研究如何建立健全民警执法权益保障机制。

【关 键 词】民警/执法权益/保障

【分 类 号】D035.31

【分 类 名】公安管理学

【正文】近年来,民警在执勤中,受到不法侵害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切实加强保障、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已成为当前公安机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现状和危害性

民警执法权益,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权以及与之相应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休息权、劳动保障和报酬权以及抚恤优待权等权利的总称。当前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形主要有:一是不法分子进行恶意造谣、侮辱、诽谤、投诉举报民警;二是不法分子使用暴力攻击、谩骂侮辱、恐吓威胁等方法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三是一些地方领导指令民警越权参与非警务活动;四是民警的工作任务重,精神压力大,休息权、健康权受到侵害;五是政府财政措据,公安业务经费紧张,警务装备不足,民警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工资、津贴以及医疗、保险、抚恤费被拖欠;六是民警执行公务,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强制措施过程中违法犯罪嫌疑人出现意外事件,却被错误纪律处分甚至被定罪判刑、赔偿经济损失,或者执法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义务和纪律问题,依法理应予以一般纪律处分,却被加重为定罪判刑等。

笔者认为,当前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一是阻碍、破坏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损害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性,影响警民关系以至党群关系;二是直接损害当事民警的生命健康、经济收益、精神名誉等权益;三是受侵害的民警如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障,将严重挫伤民警的积极性,个别民警甚至因此出现“工作是领导的,饭碗是自己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想法和作法。

二、当前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笔者根据实践调查研究和查阅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对当前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归纳如下:

(一)从社会环境因素上看,当前社会整体法制水平不高、个别不法分子借机报复闹事。二十一世纪头2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

明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着大量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和问题,时刻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当前我国社会整体的法制水平还不高,一些群众一巳遇到自己利益受损时就直接采用暴力、谩骂等违法方式阻碍民警执法,而其他群众则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袖手旁观;一些人受到处理打击后利用控告、申诉渠道报复民警。

(二)从自身客观因素上看,警察的职业特性起了很大的决定作用。“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作为社会治安一线力量,民警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本着“可顺不可激”原则,必然会受到一些攻击,不仅事中要承受从精神到肉体上的侵害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而且事后往往为了顾全大局还要忍辱负重。

(三)从自身主观因素上看,公安队伍数量庞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为民思想观念淡薄,依法执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执法权益的能力不强。一是执法没有严格的标准和规范的程序。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采取什么形式去做,做到什么程度等都是模糊的,往往直接导致了执法的随意性,表现为想当然办事。二是执法执勤行为不规范。这其中包括执法者主体资格的规范性问题和行为本身的规范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民警素质低,加上训练不足,实战技能不强而不能胜任执法工作,另一部分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擅自违法参与执法和不按法定程序执法。三是受“熟人社会”中的“人情风”、“关系网”、“财色关”影响,一些民警不敢、不愿、不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存在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滥用武器警械、执法不公、不作为等与民争利、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等行为,既侵害了群众权益,又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由于我们的民警自身未能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执法不规范所引起,或者出于时间、精力、人力以及人情、关系等因素考虑,放弃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四是一些民警法治意识不强,不懂、不愿、不能依法维权,甚至图一时之快,采取“合理不合法”的手段“以恶制恶”。五是个别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消极应对依法从严治警方针,为避免工作出悸⑹艽恚纱唷奥矸拍?山、刀枪入库”,执法执勤时不配发、不领用武器警械,留下安全隐患。六是近年来,一些涉警案件被不负责任的新闻媒体或个人通过报刊、互联网等途径传播、热炒之后,使警察个人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受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警察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四)从管理体制上看,警察的权责不明确、不具体,尤其是警察职能不清晰。正因为如此,导致一些地方党政领导指令民警越权参与非警务活动。一些地方领导在处理计划生育、房屋拆迁、催交公粮等“老大难”问题时往往想到“要枪杆子撑腰壮胆”,指令民警超越职权参与非警务活动,使一些民警因此被追究责任。

(五)从经济因素上看,受经济条件所限,民警的装备配备以及工资福利待遇保障不足。当前多数地方财政还很难按照警务工作的需要,全面保障公安机关的装备配备,甚至拖欠民警的工资津贴。

(六)从保障环节上看,既有内部保障环节上的不足,也有外部保障环节上的不足。一是一些公安机关领导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重视、协调不足;政工、法制、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管理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足,缺乏协调作战,保障乏力。二是一些部门对公安工作重监督轻保障,重处理轻保障。个别部门和领导在查处涉警问题上,存在先人为主思想,层层批转,层层加码,从严处理有余,保障保护不足。个别新闻媒体出于追求轰动效应、迎合部分读者猎奇心理等

因素考虑,未经深入调查就草率见报,甚至以讹传讹。不少基层民警反映,干工作不怕流汗流血,不怕薪酬低薄,不怕家人误会、朋友讥笑,怕的就是听到“投诉你”,怕的就是各个上级部门没完没了的调查,怕的就是“身正影斜”。

(七)从法律保障上看,现行法律保障机制较薄弱,可操作性不强。一是从刑法上看,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主要依照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定罪量刑,但该罪对侵害对象的规定十分严格,而且只是把公安民警等同于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考虑到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和危险性而给予特别保护。二是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看,对违法者的处罚也偏轻,震慑、保障功能不强。三是从人民警察法上看,虽然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分别列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以及其他的警务保障条款。但俗话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能够指令越权参与非警务活动的,当然是公安机关和民警在人财物上的“衣食父母”,在目前缺乏其他相应法律保障的情形下,要使公安机关和民警没有后顾之忧地去执行这条规定,往往只是成为了立法者的一个良好愿望和长远目标。四是从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内部监督法规、制度上看,侧重于建立健全对违法违纪民警的查处工作机制,缺乏对民警的人事救济、心理保健等制度的探索,保护、支持民警依法维权的保障措施不多。

三、健全民警执法权益保障机制的对策

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也是对公安机关的法律要求。因此,从自身角度看,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根本途径在于提高自身素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维权。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程序意识,树立执法为民观念,是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政治保障。政治思想工作是我党、我军在艰难困苦环境下克敌致胜的一个法宝。但当前部分民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强,对政治学习教育活动抱着应付走过场甚至抵触的态度。因此,公安机关必须结合当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风细雨地做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观念,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环境,打造和谐稳定的队伍。

第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执法、依法维权是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古语说得好,“正人先正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执法者,民警如果不依法执法,又如何能让老百姓守法?连自己的权益都不能依法维护,又如何能维护好老百姓的权益?近年来公安机关积极开展警务公开、警务规范化建设、大练兵活动等一系列固本强基工程,有效地提高了“四个能力”,下一步必须继续深化、提高,在规范警务活动、提高民警依法执法能力上下功夫。广大民警要树立起“依法执法”的法治观念和“只有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的维权观念,认真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律和工作规范要求执法,并对侵害自己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照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和索赔经济损失、恢复名誉。有关公安机关和部门领导要大力支持民警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促进我国法治建设进程。

第三,加强公安经费保障和社会救助力度,适当提高民警的经济待遇是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物质保障。积极探索改进公安经费保障的新机制,争取按照“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保障公安经费,改善警务装备,提高民警

待遇。近年来,党和政府加大了对公安机关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如广东省成立了“广东省民警医疗救助基金会”、上海市开设了因公负伤民警快速救治的“绿色通道”,抚恤公安英烈和救助、医治伤残民警。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警为本”的暖心工程,必将极大增强警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加强协调沟通,增强合力,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内部维权保障工作机制是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巳发生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情况,上级部门及时协调指挥后续警力支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民警受到伤害;治安、刑侦、督察部门及时做好固定证据工作,事后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把违法犯罪者绳之以法;宣传部门及时宣传报道,澄清事实;政工、财务部门及时探望慰问,医疗保险、评功授奖,落实从优待警措施;法制部门提供法律支持,指导如何用足用好相关法律。如上海市公安局大力支持“警告民”,仅2000年就有3名民警通过民事诉讼向侵权者成功索赔人身伤害赔偿金。二是积极探索新路子,建立健全保障、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机制。如借鉴澳门警方做法,民警受侵权或很可能遭受侵权情况下,及时向“ 110”报告,由督察部门进行现场督察维权;自2000年以来,上海、江苏、浙江、云南、宁夏、深圳等省市成立广民警权益保护委员会,其中深圳市公安局还落实了编制、人员,在政治部综合处成立了警察权益保障科。第五,建立健全警察职业心理辅导制度,增强民警心理健康现状是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精神保障。民警心理健康问题已经越来越得到重视。今年初,公安部开通了全国民警心理咨询网站;广东省公安厅早在2004年初就聘请境内外专家成立了“广东省民警心理健康专家顾问组”,组建了全省公安机关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网络,受到了基层民警的欢迎。各地应依托公安院校师资优势,积极举办民警心理健康讲座,建立民警心理服务培训中心,开设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网站,主动为广大民警尤其是遭遇重大变故或重大突发事件的民警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增强民警的自我调节能力和心理健康。

第六,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工作,改善警民关系是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社会保障。当前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离我们的期望还有一段距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公安机关对涉警的片面、失实新闻报道反应迟钝,没有及时澄清事实、追究相关媒体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群众难以全面了解支持公安工作,甚至因误解而站到了对立面。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原则,在加强正规化建设的同时,建立警察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机制,大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积极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广泛宣传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职权和工作程序,减少和消除社会公众的误解和偏见;二是及时“曝光”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三是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密切关注新闻报道尤其是互联网动态,及时通报警情动态,澄清事实,维护警队良好形象。

第七,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动维权立法是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长远之策。近年来,社会各界日益关注民警执法权益问题,建议在刑法中增加“袭警罪”罪名和制订人民警察权益保障法。为早日实现这个目标,公安机关必须先行一步,积极调研。探索保障、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新方法、新路子,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内部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确保已经得到现行法律确认的民警权利得到全面保障和维护,并积极推动修改、完善现有警察法律和制订特别保护法律的立法程序,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民警应有的权利,为维护和保障民警的执法权益提供最有力的法律保护。

【参考文献】

[1]周忠伟,李小强论警察权益的基本内客[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4)

[2]罗长斌新时期公安的执法保障机制待完善m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3)

[3]耿连海警察权益保护[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4

[4]杜立战试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权益保护[m].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2,(5)

[5]何小蓓,吴钧试论警察与公众良性互动机制之构建m政法学刊,2004,

(5)

[6]金诚袭警行为研究[J]公安研究,2005,(

【责任编辑】马睿

民警辞职信范文第4篇

主题实践活动简介

北京联合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党支部

北京联合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党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合支部和党员自身的实际和特点开展了“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建设”的主题实践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活动主题与思路

活动主题: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建设。

活动思路:以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为指导,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意义;紧密联系学院离退休党支部的实际,开展“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建设”的主题实践活动。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阶段;第二阶段主题研讨阶段,第三阶段成果展示阶段。

二、实施方法与过程

1. 开展学习研讨,增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党支部组织党员先后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七大报告》等文件,通过学习并联系实际展开研讨,使党员们加深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党员同志对和谐社会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认识,从而激发了他们投身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建设中去的热情。

2.组建帮扶小组,建设和谐党支部。支委成员通过调查研究,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退休人员现状,决定成立党员帮扶小组,一方面对家庭有困难无人照管的退休职工进行定期慰问,送去日常生活用品;一方面对长期居住在京外的退休人员定期电话寻访,随时将信息反馈给支部;既解决了退休人员的个人困难,也为学院分担了一定负担。他们积极为和谐学院建设做贡献。

3.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宣传典型事例。党支部倡导鼓励离退休支部的党员、职工积极投身服务社会、服务社区、服务家庭,宣传典型事例。举办了“和谐社区和谐学院和谐家庭建设”主题党日活动。部分党员纷纷上台发言,赵丽珠老师做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践行宗旨”的主题发言;杨翠臣老师做了“我幸福的社区生活”的发言;刘强老师做了“我22年的社区服务工作”的发言;沙玉英老师做了:“我为和谐家庭做贡献”的发言,等等。他们通过自己多年的经历向每位党员证明: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和谐家庭建设需要我们每一位同志的参与和支持,小家和谐了,社会才能和谐。这次活动后,支部专门制作了展板并在学校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了宣传与展示,在退休人员中引起极大的反响,大家参与社会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了。

4.组建兴趣小组,营造和谐氛围。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组建了不同的兴趣小组(长走小组、唱歌小组、太极拳小组、书画摄影小组),既愉悦了心情,又增加了交流沟通的平台,和谐的氛围传播到离退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三、所取得的成效

1.增强了“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建设”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广大党员力所能及地参与到社会中来,利用自己所长为社会、学院、家庭提供各种服务。医务室大夫退休后义务为社区百姓讲解医疗知识;有的老师义务为社区合唱队进行乐器伴奏;有的退休老师为高龄老师提供家庭服务;党员李宝生同志一家三代同堂,连续几年被社区评为“五好家庭”。这些老党员用实际行动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做着自己的贡献。

2. 形成了互帮互助、和谐友爱的关系。老同志之间自发地传递着一种“爱”。(蔡先捧同志得知韩居华爱人住院,每天奔波于医院,天气冷了,主动为她编织一顶帽子)。大家看到都很受感动。在此基础上支部推行了“四知”管理方法:即支部委员对离退休老同志要知思想、知要求、知健康、知生活。同时推行“四必访”制度:即生病住院必访、在家养病必访、空巢高龄老人必访、家庭有困难的必访。

3. 增强了服务社会、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到来,社区管理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为社区服务已经成为老年人的一种自觉意识。不少老同志退休后投入社会、社区工作,获得各级各类的奖励。退休老校长肖天一同志常年生活在广西北海,她捐资助学,资助贫困孩子数年,获得广西省“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刘强同志义务承担社区居委会主任工作,一干就是二十二年,并多次获优秀志愿者奖;吴渝瑛同志2次被用人单位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他们还自动建立了党群联系网络,分成5个小组,随时联系沟通信息,自我管理的意识逐步增强。

四、经验与启示

1.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细致策划每一个环节,是此次主题实践活动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关键。

2.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和形式要充分考虑党支部特点和党员实际。此次主题实践活动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主要是党支部根据离退休老同志的年龄结构、思想动态、居住地点、健康状况等生活情况的不同,开展适应不同群体、不同层次、不同兴趣的活动内容和形式。

3. 发挥党员专长和典型引领作用,是此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保证。

2013年4月9日

合唱小组参加学校新春文艺汇演

支部组织党员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开展学习研讨活动

支部召开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家庭主题当日活动

附:

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支部活动创新案例点评:

民警辞职信范文第5篇

学校法制讲座会发言材料(民警)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

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

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

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014.10 文/图们市红光派出所张法平《学校法制讲座会发言材料(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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