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论文范文

2024-04-04

涉农资金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农村经济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展开农村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地对集体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防止资金流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加大农村审计工作发展力度,才能更有利于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农村审计;审计制度;发展路径

吉林省农村审计工作尚存在不足,对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所起作用有限。因此需要充分认识吉林省农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选择正确的农村审计发展路径,加大农村审计工作发展力度,才能更有利于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利用农村审计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将成为农村经济建设的重点。

一、吉林省农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目前农村审计仍然面临很多不利因素的制约,影响了其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相关立法滞后,审计地位尴尬

我国审计工作的开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随着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一些有关集体财务管理的条例、法规也逐渐颁布,成为农村审计工作的依据。但很遗憾这些条例、法规往往只是地方性文件,全国性统一的农村审计法规还不存在。《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对比较健全,但由于国家相关法规与政策的调整,现有《条例》已经不适合当今吉林省农村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状况下,吉林省农村审计工作缺乏有效的授权,并且现实情况下吉林省农村审计工作的范围已经被动调整,在实质已经“失效”的《条例》指导下,农村审计地位比较尴尬,而农村审计主体不明确的现实状况直接导致农村审计的执行部门——各级农村经管机构在工作中面临审计手段不足,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的困境。

2.审计机构不够健全,审计体系不完善

吉林省农村审计机构与农村经管站共用一套人员,审计人员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这就导致了这些人员不可能放弃原本的工作专门的从事审计业务。每当需要进行农村审计时,不同程度的出现上级经管站临时向下级经管站借调人员,而下级经管站日常的工作任务也较为繁重,且工作人员经常身兼多职,在解决越来越重要、工作量也越来越大的农村审计任务时,难免会发生人员短缺、力不从心的问题。现实工作中,农村经济审计部门面对各种突发事件尚且应接不暇,很难完全地行使对农村审计进行管理的职责。

3.审计工作规范性、科学性较差

农村行政机关中并没有设立审计职能部门,乡镇机关缺少行使审计职能的充分法律依据。在现有制度下,由农村经管部门代为行使村级财务的管理、审批权力,经管部门同时具有管理、监督的职能,难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性,也影响了农村审计的质量。作为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农村审计的政策性很强。在对财务工作实行委托代理后,审计单位将会计核算业务分离出去,当前的审计法规还能没有及时覆盖相关业务。在农村审计中仍存在出纳和会计职责划分不明确,记账凭证、会计资料不够规范,核算方法不够正规等诸多问题。过去常用的审计手段主要还是手工的事后查账,依靠盘点、核对等方法进行,对于没有在会计资料中现实的一些账外业务,审计工作就显得有点束手无策了。农村审计的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缺乏科学性。

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农村审计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不但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也要求其具备良好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道德修养。而现实情况是,吉林省农村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学历都参差不齐,职称梯度也不明显。近年来除部分地区开展过农村审计人员培训外,大多数审计人员都没有进行过专门的、系统的审计知识学习,也较少用到高科技手段辅助工作的开展。尽管这些人员也具备基础的财务会计知识,但由于专业的审计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对被审计村落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很多人员只是习惯性的整理账务、罗列财务数据,很难做到从专业的审计角度来发现、分析问题。

除此之外,农村审计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诸如审计环境不够理想、各地区审计工作发展不均衡、政府支持力度还不够等等。这些因素都制约了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强化吉林省农村审计发展的路径选择

吉林省的审计工作起步较早,经过多年的发展早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组织模式,审计人员的队伍也相对比较完善。但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工作思路受限,农村审计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得到发挥。需要不断探索,选择一条最适合我省的农村审计发展路径。

1.加强农村审计法律环境建设

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农村审计工作就会缺乏依据,难以走向成熟。加强农村审计法律环境建设是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农村审计相关的地方立法,但这些地方立法大多重点关注集体经济审计、财务审计等方面。吉林省1993年通过实施的《农村审计条例》在各省级农村审计条例中可以说是最全面、覆盖范围最广的。该条例审计的客体广,审计站的职权大,一度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实施财政转移支付以后,农村审计的基本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上个世纪的法律法规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经济发展,急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与补充完善。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梳理我省农村审计的相关法律基础,避免与上位法的矛盾冲突。逐步建立与时俱进的、完善的农村审计法律环境,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的经济发展。

2.建立农村审计问责机制

建立农村审计问责机制有助于正确处理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有关部门工作责任的履行进行监督促进,有利于减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由于农村审计过程中存在立法滞后等问题,在过去的审计工作中常常难以做到及时应对新出现的问题。随着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健全,需要有人来承担农村审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当前,吉林省尚未机建立农村审计问责机制,因此需要采取相关措施,形成切实可行的问责机制。

要构建切实可行的农村审计问责机制,首先需要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农村审计部门应该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审计工作,领导要重视审计问责机制的意义,为问责机制的建立奠定坚实基础。第二,要完善农村审计问责体系,从行政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还要将问责客体转向个人,保证追究到相关责任人。第三,在问责的过程重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做到统一性、明确性、法责相当和不可替代性。此外还要加强审计追踪,提高农村审计专业水平,保证落实农村审计整改工作

3.健全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对农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干部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现有规定,乡镇级是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层单位,村干部在农村的实际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村干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农村稳定发展的大局。由于长期存在的“村官不是干部”的误区,村干部出现问题时通常只是免职,较少承担责任。因此需要健全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度,保证基层稳定。

4.建立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制度

涉农专项资金主要是指国家财政拨款,援助收入、金融贷款等用于农业发展、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广泛,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家电下乡补贴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涉农专项资金的运用情况一直为全国人民所关注,在这些资金的实际管理过程中常常存在多人管理或者无人管理的现象,存在挪用、挤占、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农村审计中不包含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但这部分资金又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调查审计,建立全面的审计调查体系显得非常重要。基层农村审计人员在业务方面可能存在不足现象,但他们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状况有直观的印象,因此可以考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吸收熟知基层情况的农村审计人员参加到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中,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审计人员的积极性,消除涉农资金使用时存在的问题。

5.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制度

农村的经济基础是集体经济,考虑到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质,相关审计理论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而农业在我国又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必须应广大农民的需要对集体经济进行监督审计。

我国的集体经济审计制度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查时缺少高层法律依据,导致审计出来的一些问题不具有法律效应,埋下了较大的隐患。同时集体经济审计的独立性不强,性质模糊,也困扰了审计工作的开展。此外,审计内容形式单一,审计规范制度缺乏,加之信息不对称现象都对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开展产生了阻碍。因此有必要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制度,明确其法律地位,建立规范化的审计程序,深化审计内涵。作为集体经济审计的执行者,农村审计工作人员也必须要能够有效应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柴香珍. 农村财务审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研究[J]. 财经界(学术版),2014,19:239-240.

[2]陈永施. 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探析[J]. 时代金融,2014,03:290.

本文系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3B225。

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40418029FG。

涉农资金论文范文第2篇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相关精神,全力配合武强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财农【2017】14号)、《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农业财发【2017】53号)、《武强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结合2017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申报指南,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精准扶贫统筹精神为指导,以全力配合武强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为目标,在完成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整合改革“大专项+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的前提下,为武强县的扶贫攻坚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二、武强县项目实施背景

我县地处黑龙港流域,位于河北省东南部,京津石三角中心。既是环渤海开放地带,又是内陆开放前沿。南临衡水,北通京津,东接沧州,西近石家庄。境内滏阳河、滹沱河穿境而过, 石黄高速和307国道横贯东西,正港路、武小路穿境而过,油路通车里程294公里,是河北省交通最发达的县之一。属温带季风气候,无霜期为185天,年平均降水量在554毫米左右。是华北冲积平原的一部分,主要的母质类型是古漳河、滹沱河及其支流的冲积物。土壤类型是潮土,土壤质地随地势的高低从西南到东北由轻到重,土壤分布成带状,同时受老盐河、清凉江、南运河、古漳河的影响,地质以轻壤土为主的地方又分布着一定面积的盐化潮土。全县辖3镇3乡1个开发区238个行政村,面积445平方公里,耕地45万亩,人口21万。

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县,也是贫困县,全县以小麦、玉米种植为主,2016年小麦种植面积25.3万亩、玉米种植面积33万亩,棉花种植面积0.2万亩,花生种植面积1万亩。

我县现有家庭农场547家,其中省级家庭农场7个、市级家庭农场11个;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956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17个、市级33个。这为2017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对象为新型经营主体及单位和个人提供了前提。

武强县农林局为项目承担单位,隶属武强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能:负责全县农业新技术、农作物新品种、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化推广、农民技术培训、农业综合执法、新农村建设等项工作。现有农业技术人员70余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为39人。近三年来,我局承担了近50余个农业项目,总金额达2亿元以上。重要项目有田间工程项目、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项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业项目、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小麦玉米高产创建项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等。每个项目都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在每年的项目审计与检查中均无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近年来武强县开展了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水肥一体化面积1.7万亩,并在项目区直接补贴水溶性肥料170.8吨;2015年、2016年武强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项目,强烈响应了化肥零增长活动,直接补贴有机肥4016.08吨,水溶肥30.23吨,补贴面积达到3万亩。水溶性肥料及有机肥的大力推广,对武强县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结构、增加肥料利用率、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动我县扶贫攻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项目实施目标

1、采取集中打造,全县推进方式。以核心区为抓手,带动全县发展,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贡献力量。核心区处于街关镇和孙庄乡,向附近村镇辐射,集中连片面积达到2 万亩。(核心区位置图见附件)做到有包片指导专家、科技示范户、示范对比田和醒目标示牌。化肥减量增效重点示范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配方肥、新型缓释肥使用等模式。引导和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有机肥补贴面积1万亩;推进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配方肥补贴面积1.5万亩以上,在全县推广至60万亩,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推广和鼓励农户使用缓释肥料,补贴面积0.4万亩。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服务。

2.取土化验。土样采集几乎全部覆盖我县238个村,贫困村必须采集。最终采集和分析土壤样品200个,其中中微量元素测定达到10%,化验分析达到1800项次。

3.田间试验。完成田间试验16个,其中小麦化肥利用率试验6个,小麦“2+X”田间试验2个、肥效校正6个,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试验2个。结合项目要求及我县实际地力水平,试验田地点设在我县贫困村:街关镇刘头村和周窝镇李封庄村,试验面积各4亩,试验用地合计8亩,实施对象为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4.技术服务。完善主要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制定发布4种以上主要经济作物施肥指标体系;95%以上的村建立肥料配方和施肥建议公告栏;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信息网、智能配肥站、液体加肥站“一网两站”建设力度,推进与肥料生产、销售企业的战略合作,建立配方肥经销服务标准化网点5个以上,开展测土配方信息查询和智能化配肥服务。创新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服务方式,搭建手机信息服务、“互联网+”、农村电商等现代信息技术平台,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综合技术服务,为我县粮食产量的增产增收、早日脱贫探索新途径。

5.创新服务机制。推进农企合作,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服务。引导和鼓励农民应用配方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对有机肥、小麦配方肥、缓释肥实行物化补贴,补贴额度均不超过50%。严把肥料质量关,确保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同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增施有机肥公益性服务模式。

四、资金安排及使用方向

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项目资金2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主要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贫困村优先。补贴方式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项目资金200万元。肥料补贴155万元,取土化验补贴10万元,田间试验补贴10万元,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5万元。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10万元。除肥料补贴外,其他各项资金之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调配使用。

五、进度安排

1、2017年7月-9月

制定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对项目具体工作做好计划安排。

2、2017年10月

取土、田间试验设计;对肥料补贴一项进行招投标并组织发放工作。

3、2017年11月-12月

对所取土样进行化验;对肥料发放进行扫尾验收工作。

4、2018年1月 -4月

组织各种形式的春季小麦生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培训、专家指导等;试验地块进行日常管理,项目区、试验田树立标牌。

5、2018年5月

分析小麦生产形势,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及农民对试验地块进行测产、数据收集。

11、2018年6月

试验田收割、做好各小区取样工作;做好总结、评价报告、配方制定、信息发布等工作。

六、机制创新

1、把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与项目任务要求相结合,相辅相承,互为前提,相得益彰,各得其所。

2、建立考核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责任人,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及时考核总结,总结经验及不足,及时完善提高。

2、加快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把经营主体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适应农业多功能拓展和农民分工分业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推广、植物病虫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农产品营销、农业信息、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基础设施、农村金融保险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为保证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与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均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扶贫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检查督导工作,保证项目的任务目标、工作进度、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林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工作。

成立项目实施技术服务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宣传、培训和田间指导,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涉农资金论文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精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的意见》(榆政办发【2016】117号)文件精神,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安排,化“零钱”为“整钱”,“多个渠道饮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具体按照四个层面划分为:

(一)中央层面主要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工作部分(不包括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

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提高使用效益。

(二)省级层面主要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发展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资金、粮油高产创建资金、设施农业建设补助资金、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资金、农业科技示范与推广资金、农村水产专项补助资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资金、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资金、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一村一品”发展资金、保护性耕作资金、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林业产业发展资金、林下经济发展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林业科技推广资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出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以及相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配套支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农村饮水工程资金、中小河流治理资金、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水土保持资金、农村环保资金、重点区域绿化补助资金、“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资金、防沙治沙补助资金。

(三)市级层面主要有:市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金。该资金包括: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现代及传统特色农业发展资金、生态建设绿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精准扶贫(苹果产业)专项资金、精准扶贫(振南)专项资金、畜牧发展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农村安全饮水市级配套资金、小型病险库除险加固市级配套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等。

(四)县级层面主要有: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县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三、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原则

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应体现县委、县政府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向和重点。项目规划要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项目申报要围绕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各类专项规划,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以脱贫攻坚作为整

合涉农资金的重点投向。在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中要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在项目规划、立项报批、方案制定、预算编制和项目实施等过程中,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和全程监控。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农业发展各项政策。各涉农部门和单位要规范项目资金支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财政涉农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推进涉农项目资金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体现财力集中的优势效应。

(三)要严格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和每年确定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农业特色主导产业,确保农民持续快速增收;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公共配套服务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四)要严格坚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统筹安排。立足全县实际,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综合打造,成片整体推进。

(五)要严格遵照预算法规定的管理体制进行操作。按照“渠道不变、优势互补、统筹安排、成果共享”的原则,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集中统一,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统筹安排项目,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整体效益。

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涉农项目整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通报涉农项目整合推进情况,研究下一步涉农项目整合措施,加强各类涉农项目整合力度,突出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尽快形成项目归并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机制。整合的涉农项目在项目设计、财政评审、工程招标等环节,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满足项目的条件和要求,以利于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二)编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每年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扶贫办)牵头,分析中省市涉农项目的投资方向和重点,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规划,提出申报项目方向和领域,列出相关部门申报争取项目的指导目录,编

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相关部门应围绕指导目录和确定的全县脱贫攻坚规划、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发展产业编制本的项目规划,项目规划整合资金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编制。

(三)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审批程序。整合的涉农项目,其规划、立项、方案应包括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间、投资规模、资金来源、项目用途、预计效益、项目的责任人等内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的审批程序:依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项目资金来源部门和财政、扶贫会商,由扶贫办整理汇总后,提出整合项目初步方案,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批复。经批复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依据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放到项目实施主体部门。每一个项目根据技术要求、资金筹措、环境保障等实际情况确定主管部门或所在乡镇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涉及第二次分配资金的项目,应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财政与相关部门方能出文下达资金项目。

(四)加强资金管理。通过整合后涉农项目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渠道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要建立统一的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项目公示制;强化约束机制,严格实行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县级报账制(县财政农业资金报账专户);已确定的项目责任部门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根据行业规范及要求实施项目和使用管理资金并对资金绩效负责,县扶贫开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完善监管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计划的建设任务,在批复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短缺问题。

五、强化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监督检查与统计监测

(一)强化监督检查。财政、监察、审计和扶贫办要加大对整合涉农项目的监督和检查,进行跟踪问责。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范围,评价和考核结果要在全

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部门不按规定擅自向上申报涉农项目,或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地点、用途等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统计监测。扶贫办要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整合涉农项目的动态、信息,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正确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各涉农部门要认真做好涉农项目的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要确定专人负责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的统计工作,全面跟踪整合涉农项目在资金筹集、使用、项目进度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统计报表填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

六、责任考评

(一)落实目标责任。将涉农项目方案编制、项目整合、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组织保障、舆论宣传等方面列入各相关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保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涉农资金论文范文第4篇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并落实2107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实施好我们七里村2017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精准扶贫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灵城镇七里村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精准扶贫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灵城镇七里村

三、建设地址:灵城镇七里村

四、立项背景

1、项目村基本情况

灵城镇七里村辖5个自然庄8个村民小组,500户2700人。2016年人均纯收入2400元,耕地面积5000亩,由于人多地少,加之主客观原因,该村仍有71户190人尚未脱贫。

2、必要性分析

我村为贫困村,人口基数较大,贫困人口较多,为帮助贫困户尽快实现脱贫,根据该村实际,实施精准到户项目符合七里村经济发展和脱贫需要。

3、可行情分析

一是该村贫困群体脱贫致富愿望强烈。二是该村土地肥沃,自然条件好,加之近几年多项惠民工程的实施,群众享受到扶贫成果,更利于该项目实施。

4、资金管理使用

扶贫资金17.9万,42户99人实施精准到户用于发展养殖等项目。

5、经济效益分析

42户贫困户中大部分都是养殖、电动三轮车等项目,可以帮助贫困户脱贫。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确保我村扶贫项目进展顺利,经该村两委员会研究,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管理小组6人,全权负责项目实施,村居委会负责协调监督管理。

2、深入发动,加强宣传。通过宣传扶贫项目内容和优惠政策,使群众对扶贫政策充分了解,调动广大群众互动参与项目实施。

3、项目管理,奖惩制度。为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完成,将扶贫项目实施纳入年终考核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灵城镇七里村委会

涉农资金论文范文第5篇

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

报 告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六府办〔2012〕3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范围为2011;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类别为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截止2012年3月19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2011年共举办培训班31期822人,拨付补贴302.2万元。其中创业培训14期252人,拨付补贴25.2万元;职业技能培训9期220人,拨付补贴49.5万元;劳动预备制培训8期350人,拨付补贴227.5万元。

三、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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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并进行初审→制作开班资料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对开班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公示→报特区财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开班培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每月2次的实地现场检查→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上报资料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初审并公示→财政部门复审结束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㈠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由于上级资金下拨晚、培训周期长、资料审核时间长等原因,培训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不及时,对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㈡建议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培训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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