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标语范文

2023-05-14

精准扶贫标语范文第1篇

2.扶真贫,真扶贫

3.扶贫先扶志

4.贫穷落后不光荣,好吃懒做很可耻

5.全民动员 全民参与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6.三年为期 三级努力整体脱贫 率先小康

7.真帮实扶拔贫根 决战三年户脱贫

8.精准扶贫 不落一人

9.先富帮后富 同奔小康路

10.弘扬中华美德 援手扶贫帮困

11.扶贫济困 践行友善

12.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良好氛围推动共同富裕

13.创新扶贫机制,助推产业发展

14.瞄准扶贫开发对象,全面落实扶贫政策。

15.到户扶贫强基础,金融扶贫兴产业

16.聚力扶贫攻坚,推进民生工程

17.加大到村到户扶持力度,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

18.全面落实到户帮扶政策,加快贫困群众致富步伐。

19.扶贫攻坚发展产业,精准到户引领脱贫

20.落实扶贫开发政策,竭诚服务贫困群众

21.精准扶贫到户,发展产业脱贫

22.金融扶贫兴产业,精准扶贫强基础

23.创新扶贫思路,助推民生工程

24.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发展产业齐心脱贫

25.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扶贫攻坚致富幸福

26.扶贫攻坚,当心所向,民心所依

27.扶贫济困靠大家,温暖人心你我他

28.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

精准扶贫标语范文第2篇

1.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县、乡(镇)直部门要派驻“四双”帮扶工作队,选派单位优秀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担任工作队队长、队员,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干部驻村包户(人)的帮扶工作。工作队与原工作岗位脱钩,常驻到村开展帮扶工作,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定期、分批到包保户开展帮扶工作,每年不少于6次。建立作战体系、帮扶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切实履行驻村帮扶工作中领导联村、工作队驻村、干部职工包户责任,实现帮扶村贫困人口包保全覆盖。签订单位与工作队、工作队与村、包户干部与贫困户帮扶责任书,落实帮扶责任人,对工作队“四双”帮扶和干部包户(人)工作进行责任制考核。

2.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按照“三年整体脱贫、五年同步小康、两年巩固提高”的要求,结合所驻村和所包保户实际,制定脱贫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脱贫措施,按照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时间节点,保证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对村出列、户销号抽查验收达标,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

3.积极支持帮扶工作。帮扶单位要将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汇报,深入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导和安排部署精准扶贫工作,协调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所驻村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支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4.主动关心驻村干部。单位党组织把关心驻村干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使用干部的重要途径,优先考虑驻村干部在提拔重用、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政治待遇。定期看望、慰问驻村干部,关心身心健康,配备必须的办公设备,解决基本的生活条件,确保驻村干部扎根农村,安心工作。

二、工作队职责。

1.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队原则上由2-3人组成,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工作队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工作队实行派出单位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接受县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办公室的检查督办、监督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队长(第一书记)任期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不脱贫不撤离。确需调整,报组织部门、县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办公室审批。

2.宣传扶贫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小额信贷、互助资金等专项扶贫政策以及教育扶智、转移就业、医疗救助、保障兜底等行业扶贫政策,做到政策公开、家喻户晓,增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信心,激发内生动力。

3.调查贫困状况。通过“大走访”、“大核查”、“五看五定”活动,进一步摸清贫困村贫困状况、贫困户基本情况,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对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信息化管理。

4.分析致贫原因。结合调查摸底情况,认真分析贫困村、贫困户致贫原因,按照“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进行科学分类,建档立卡,为制定脱贫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5.制定脱贫规划。结合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逐户研究确定脱贫项目和扶持政策,制定贫困户脱贫计划和脱贫明白卡。

6.明确帮扶措施。因村制宜,因户施策,分类分户明确帮扶措施,有针对性的精选“五个一批”、“十个到户到人”,做到因村因户施策、一户一策、一人一法。引进帮扶企业,建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动员成功人士返乡创业,领办经济实体,成立亲友协会、扶贫协会,通过土地流转、打工收益等措施,构建贫困户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7.协调项目资金。协助村“两委”积极争取各类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信贷扶贫资金、部门对口帮扶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和市场融入资金及各类涉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安排项目,精准使用资金,负责到村到户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项目资金投入及时足额到村到户到项目。

8.组织项目实施。全程参与村级项目和到户项目的实施,协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参与项目验收、后续管理的各项工作。

9.完成脱贫任务。负责本单位干部包户工作,组织包户干部向贫困户公开承诺帮扶措施、脱贫年限,张贴脱贫明白卡,分解落实脱贫任务,做到脱贫对象到户到人,确保如期完成减贫目标确保验收合格。

10.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协助村“两委”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民主监督等规章制度,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打造素质优良的村组干部队伍。

11.开展“村企共建”。动员和协调帮扶企业进驻贫困村开展帮扶活动,通过发展特色产业,组织劳务输出,开展技能培训,参与民生工程等途径,多渠道帮助贫困村脱贫致富,实现村企互利双赢。

12.兴建合作组织。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因村制宜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引导农民规模经营,集约发展。 13.开展科技服务。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需求,协调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推广科技成果,领办科技基地、培训乡土人才、创办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等工作。

14.调处信访维稳。及时掌握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精准扶贫等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

15.推广典型做法。重点总结工作队在驻村帮扶过程中呈现出的单位包村和干部包户先进做法、取得的效果,在全乡、全县乃至全市以上范围内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

三、包户干部职责。

1.增强致富信心。通过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帮助贫困户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观念,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做到精准识别,不漏一人。

2.加强帮扶协作。包户干部每月到贫困户开展帮扶活动不少于1次,明白卡张贴上墙,做到建档立卡,不错一档。

3.制定到户规划。详细了解贫困户的实际困难,深入分析致贫原因,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贫困户商定脱贫路径,有针对性地制定到户到人脱贫规划和脱贫措施,制定帮扶明白卡(明白袋),与贫困户签订帮扶承诺书,做到制定方案,不失一策。

4.协调到户政策。为所包扶的贫困户对接产业发展、小额信贷、扶贫搬迁、雨露计划等专项扶贫资金,因户制宜,协调医疗救助、教育扶智、转移培训、社会保障等政策落实到户到人,确保项目支持和政策保障,做到落实政策,不少一户。

精准扶贫标语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为加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16〕166号)和《汕尾市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汕财农〔2016〕9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以下简称扶贫开发资金),是指各级筹集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教育和医疗保障的扶贫开发资金:一是省财政安排下达的扶贫开发资金;二是对口帮扶市(含县、市、区,下同)安排拨付给对口帮扶地区的扶贫开发资金;三是贫困人口属地市(含县、市、区,下同)财政筹集安排的扶贫开发资金;四是按规定整合用于扶贫开发的其他资金等。其中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 扶贫开发资金按以下原则加强筹集和使用管理:

(一)多方筹集。省、对口帮扶市、汕尾市按规定应承担的扶贫开发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在各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充分

发挥帮扶单位、对口工作队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更好地完成扶贫脱贫任务。

(二)压实责任。市人民政府是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省、市(含对口帮扶市)扶贫开发资金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分配下达,由我市按经批准新时期精准扶贫规划统筹安排使用,并保证使用绩效。

(三)精准使用,严格监管。除教育和医疗保障外,扶贫开发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相关项目,确保项目精准、资金精准、措施精准。建立健全从资金使用到监督考核全过程监管机制,确保扶贫开发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四)强化考核,严格问责。以绩效为导向,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和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情况纳入各镇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建立最严格的扶贫开发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二、职责分工

第四条 建立健全全省统筹、市县负总责、镇村具体执行的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多层次工作责任制。

第五条 市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工作目标、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其中,市财政部门负责扶贫开发资金管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

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市扶贫部门负责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考核、信息公开等工作。市审计部门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组织协调市扶贫、财政等部门,审核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市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规划及其项目使用计划;统筹落实本市扶贫开发资金,并按规定及时分配下达到镇村。审核确定镇村扶贫开发计划,指导督促镇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贫困人口所属镇村按规定具体使用和管理上级下拨的扶贫开发资金,具体组织申报和实施扶贫开发项目,承担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镇长,村支部(总支)书记、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第八条 驻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全程参与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三、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 资金分配。扶贫开发资金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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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扶贫开发项目计划由贫困人口所在镇村选取和申报。扶贫开发项目的选择要结合镇村实际,在充分征求贫困人口意愿的基础上,按分类指导、精准帮扶、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要求研究确定。扶贫开发项目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贫困人口所在镇村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其中,散居贫困人口扶贫开发项目由镇负责具体实施,相对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由村负责具体实施。其中,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贫困村自建自管。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根据市财政、扶贫部门下达的资金分配方案和镇村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各镇组织做好扶贫项目申报工作。

(一)贫困村扶贫项目由扶贫工作队和村委按相关规定,通过联席会议确定扶贫项目,逐级上报审核。

(二)分散贫困人口部分的扶贫开发资金由镇政府和驻镇帮扶工作组按相关规定,通过联席会议确定扶贫项目,逐级上报审核。

第十四条 项目审批。市扶贫、财政部门对镇村上报的扶贫项目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程序规定执行。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根据项目所属级次,分别由镇村有关单位负责使用和管护。

第十六条 扶贫开发资金用款单位按要求向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报送资金的绩效目标及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投资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进度、资金申请总额、资金管理措施、资金使用进度和效益等。

四、项目实施和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项目以所在镇村为实施单位,引导和带动当地政府、帮扶单位、社会各界加大投入,调动当地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扶贫项目完成后,由镇组织全面验收,市抽查验收。

(一)相对贫困村扶贫项目由村委、扶贫工作队组织初验,镇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扶贫、财政部门。

(二)分散贫困人口部分扶贫项目由驻镇帮扶工作组和相关村委会进行初验,镇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扶贫、财政部门。

五、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扶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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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影响扶贫工作的,根据情况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调整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在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中,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情况,拒绝、阻挠、搪塞、推拖检查的,应责令其纠正。逾期不纠正的,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及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七、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帮扶单位筹措资金、贫困村自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用于新时期脱贫攻坚的扶贫开发资金监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精准扶贫标语范文第4篇

扶贫济困、保障民生, 是政府的责任, 也是社会主义的价值要求。在精准扶贫提出之前, 借鉴一些学者的分析, 可以把我国的扶贫从见过起划分为五个阶段:收入分配和社会发展减贫 (1949—1978年) 、体制改革主导的农村扶贫 (1979—1985年) 、解决温饱的开发式扶贫 (1986—2000年) 、巩固温饱的全面扶贫 (2001—2010年) 和全面小康的精准扶贫 (2011年至今。2013年,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精准扶贫概念, 自此, 精准扶贫才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由于这一概念提出的时间不长, 学术界的研究还不尽完善, 但是已经有大量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本文试图从精准扶贫产生的理论基础、内涵特征以及实施困境入手, 对部分学者的观点进行归纳整理, 希望能够在此分析的基础上找到一条适合当前中国进行扶贫开发的可行道路。

2 研究现状

目前学者对于精准扶贫思想研究还没有形成系统, 引用比较多的理论包括反贫困理论、社会精细化理论、社会互构理论以及共享的发展理念。

黄承伟和刘欣从经济、制度、组织、区域特色等角度展开, 对于“十二五时期”所开展的一系列扶贫工作运用反贫困理论进行分析。还有一些学者将社会精细化理论作为出发点进行研究, 王宇、李博和左停运用精细化理论的核心理念进行分析, 将“精、准、细、严”融入精准扶贫中, 从而实现扶贫过程的精细化管理, 最终实现扶贫治理由“大而全”向“小而精”转型。吴晓燕将精细化理论渗入扶贫的各个具体过程的优化设置, 从最初的精准识别到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最后的精准考核, 扶贫全程都做到精细化的管理。郑杭生、李棉管从社会互构理论的视角, 指出精准扶贫要突破个人主义与社会结构两种范式之间的鸿沟, 需要社会与个人的共同努力, 即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建档立卡个体的帮助, 另一方面要进行开发式扶贫, 改变当地经济结构,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促进贫困户自身建设, 从“输血”变为“造血”。谢撼澜和谢卓芝则进一步从共享发展的发展理念要求我们拓展中国式扶贫开发道路, 她认为习近平的减贫思想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中依靠公有制减贫、发展生产力减贫以及加强人的能力素质减贫的思想。

目前, 我们对于精准扶贫这个概念的认知, 多数停留在中央文件以及报刊杂志上的解释, 学术界对于这个概念的界定还不完善, 大多数解释都是针对精准扶贫程序的一个概括, 都是与精准识别、帮扶、管理和考核有关, 但是也有一些学者能够从更加具体的角度给出基本定义。

大部分学者认为, 精准扶贫首先是精准识别, 就是通过一定方式将低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识别出来;在精准识别之后, 对各类人口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帮扶指导, 因户因人做出有针对性的指导;之后就是精准管理, 针对贫困人口开展动态管理, 保证对所有识别出的贫困户建档立卡, 然后根据实际变化, 将已经摆脱贫困的人口家庭调整出去, 同时识别出新增的贫困人口, 这样通过动态管理来保证精准扶贫的有效性;最后是精准考核, 对于扶贫效果必须要有明确的把握, 这一过程的考核对象是政府。定义中有这四方面解释的学者有汪三贵和郭子豪、葛志军和邢成举以及莫光辉等。还有贺东航和牛宗岭等。有些学者在定义中除了给出以上四部分之外, 还有其他的侧重点。郑瑞强和曹国庆给出的定义则重于多元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 主要指政府、贫困户与社会等, 强调扶贫主体的信息与行为活动过程、频频对象的规模与分布、扶贫资源的结构等方面。黄承伟和覃志敏认为, 精准扶贫的内涵在包含以上四点的同时, 要着重强调通过一系列贫困识别机制识别贫困, 同时必须深入细致分析致贫的不同原因, 从而能够因人而异解决贫困问题。庄天慧和陈光燕等学者认为精准扶贫是变“粗放漫灌”为“精准滴灌”, 要将政府、市场、社会、社区、扶贫对象的共同参与作为基础, 在以前三方力量参与的基础上, 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概念。刘解龙等从生态文明、民族繁荣稳定和政党与政治等层面解析了精准扶贫的丰富内涵;董家丰分别从瞄准对象的精准化与治贫对策和脱贫成效的精准化两个维度来解析精准扶贫的意涵。李鹍等认为精准扶贫是依照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研究的重点放在了精准管理上, 构建能进能出的动态考核机制。

在精准扶贫政策的具体实践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 学者们针对这些问题也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大多数学者的分析都集中在该政策具体实施的各个阶段。

在政策实施过程的第一步精准识别方面, 存在着识别不准确的问题, 因为贫困农户的统计工作量十分庞大, 因为一些原因, 这个工作只能由专业机构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 基层政府没有能力对所有住户进行收入统计;另一方面, 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名额并不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计算出来的, 而是由上级政府进行分配, 这就使得最终的贫困户需要根据名额确定, 这就导致在贫困户识别中产生一系列问题。在精准帮扶中的问题首先是扶贫项目没有瞄准农户, 没有根据贫困户的产生原因具体采取扶贫措施, 帮扶过于死板, 扶贫很难让贫困户真正受益, 其次是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体制不完善, 以往扶贫资金通常与项目捆绑在一起, 缺乏灵活性, 导致精准扶贫精度下降, 同时产生资源浪费。在精准管理上, 由于贫困户建档立卡时间为三年, 在这三年中有些新贫困户不能及时进入扶贫范围, 已经脱贫的农户也不能及时退出, 使得贫困户的进出机制不够完善。对这些困境进行分析的学者主要有汪三贵和郭子豪[7]、张笑芸和唐燕、李春明、唐丽霞等。

葛志军在分析以上困境的同时还发现在识别过程中, 很多家庭困难户因为需要外出打工或者看病等一系列原因常年不在家, 同时由于建档立卡不给钱使得广大农户对于公共事务态度冷漠, 所以识别工作只能做个大概, 结果不够准确;帮扶过程中要扶勤不扶懒, 对于好吃懒做的贫困户需要首先进行教育, 改变思想认识;在扶贫资金上, 紧靠政府提供的资金远远不够, 贫困户三年只能一次性获得两千元的补助, 同时上级批下来的部分资金根本无法解决实际问题, 这就需要广吸纳社会力量的支持。在参与性不强、项目资金不足等问题上陈晓兰和沙湾强等学者持有相同的观点。

邓维杰认为精准扶贫中存在贫困人口规模自上而下由政府分配, 集中连片贫困区域排斥分散的贫困人口, 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导致识别有误等问题, 解析了精准扶贫实践中存在的规模排斥, 区域排斥, 以及人为排斥等现象。吴雄周和丁建军等关注扶贫政策的实际执行, 通过单维瞄准与多维瞄准进行分析, 指出政策执行中面临着参与排斥、规模排斥、协同排斥和主体排斥的困惑。

何得桂等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 以陕南移民搬迁为例, 提出土地资源与环境承载, 搬迁成本与配套资金, 产业支撑与移民生计等问题是移民搬迁的结构性制约因素。杨秀丽从法制化角度进行研究, 认为精准扶贫面临政府部门责任不清, 资金缺乏, 制度保障缺失的困境。唐丽霞、王国勇、黄承伟等学者也从扶贫动力、资金整合与资源配置、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对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进行不同程度的分析。

3 结语

通过以上的总结分析, 虽然各个学者对精准扶贫的具体定义不尽相同, 但基本内涵都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等内容, 其核心问题都是“谁来扶”“怎么扶”和“扶持谁”。精准扶贫政策是当前开展扶贫工作的必经之路, 同时我们也看到精准扶贫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对此, 本文试着提出一些基本解决路径。针对于精准识别中的难题, 可以通过大数据的模式对贫困户进行识别, rag数据来说话, 一方面避免任人唯亲的现象发生, 另一方面在了解收入的基础上对于医疗、消费等全面把握, 使得识别信息更加准确;在精准帮扶方面, 应该从贫困户的需求出发, 制定出相应的政策, 真正做到因人因地而异, 同时完善相关优惠政策, 吸引社会力量注入;在精准管理方面, 要完善进出机制, 通过大数据信息实时了解动态, 真正让贫困人口受益;综合考量以上各阶段的完成情况来实现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精准考核。

摘要:贫困问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 国家就一直十分关注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尤其是十八大以来, 在精准扶贫政策的指导下, 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号召, 扶贫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突破, 精准扶贫问题也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点。本文试图对于部分学者的观点进行总结, 归纳精准扶贫政策的理论基础、基本内涵、实施困境, 希望能对精准扶贫问题有更加准确的把握。

关键词:精准扶贫,理论基础,实施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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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标语范文第5篇

在创新中推进金融精准扶贫

湖北长阳农商银行创新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9月10日,该行累计发放扶贫贷款12480万元,其中: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2559户,5868万元,占全县扶贫小额贷款总投放额的94%。

从20XX年10月开始,该行在走出去学习他行经验,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先后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产业带动脱贫的模式:一是“自主创业”模式。给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发放、由政府专项风险基金提供担保、全额贴息的10万元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小额信用贷款。二是“投资分红”模式。给贫困户发放10万元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贫困户用获得的贷款投资入股到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带动脱贫协议,保证贫困户每年按一定比例获得分红。三是“土地流转(租赁)”模式。给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发放、由政府基金担保、金额30万元至200万元以内的扶贫贷款。借款人与贫困户签订协议,贫困户每年每亩土地可获得200元至500元固定流转(租赁)费收入。四是“订单回购”模式。给贫困户发放10万元以内扶贫小额贷款,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由公司对贫困户生产经营进行培训指导、按约定的价格回购产品,保证贫困户获得固定生产收益,并代为偿还贷款。

在构建金融支持产业带动脱贫模式的同时,该行先后开发出了金准福贷、金链福贷、金社福贷、金企福贷和金旅福贷等五个信贷产品,并逐步构建起了以产业带动为轴心的贫困户+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家庭农场(社会能人)+金融的“五位一体”扶贫格局。

为了有效运用产品,该行先后与县扶贫办签订了《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合作协议》,与县扶贫办、畜牧局、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全县畜牧养殖精准扶贫“121”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全县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211”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和办法。

自去年以来,该行的鸭子口支行先后为5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500万元,贫困户入股到杨溪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每户认养10头肉牛,每头缴纳保险360元,保险金额每头6000元,由合作社集中喂养,每头牛按年分红500元,每户每年可获得红利5000元。对有管理能力的贫困户,可以领养2至3头回家饲养,由专业合作社提供培训、技术指导,并负责销售,每头牛可多获利2500元至3000元,单户年收入可达到1万元至1.2万元。对无管理能力的贫困户可到合作社务工,每名务工者可获得劳务收入1.5万元以上。

为了帮助贫困农户拔掉穷根,该行的龙舟坪支行向两河口村汇丰生态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100万元、向胡家棚村雷竹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70万元,支持合作社共流转46个贫困户的245亩土地,用于种植茶叶、雷竹,贫困户除获得土地租赁收入外,并就近在合作社务工,年工资可达1.8万元。

针对部分贫困户就近就业难的问题,自去年以来,长阳农商银行先后为一致魔芋、三品源茶业等11家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4600万元,企业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达134个,每户每年可获得工资收入3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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