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扶贫政策范文

2023-10-30

我国扶贫政策范文第1篇

主任就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关键是落实。下面,我就此项工作强调三点意见。概括地讲,就是“三个明确、三个落实”。

一、明确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抓落实

同志们,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是当前解决

农村贫困问题的两项重要制度,实施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党的*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新时期深化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施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落实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基础工作。解决好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是全县实现转型跨越、再造一个新**的重点和难点。从目前来看,我县农村贫困人口有三种情况,一是丧失劳动能力的纯低保对象,二是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三是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对上述三种贫困人口的规模、特点、分布、需求等进行调查摸底,对他们进行科学认定、建档立卡,形成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数据库,有利于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动态管理。特别是在国家普惠政策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农村扶贫工作的着眼点转向提高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贫困识别问题就更加突出,只有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贫困乡村和贫困群众的基本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提高扶贫工作成效。

(二)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918元,增长23.2%。

但和我县“十二五”翻番目标来比,任务十分艰巨。所以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我们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核心。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我国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扶助工作进入了开发扶贫和生活保障“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对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救助维持其基本生存,对具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开发式扶持促进其脱贫致富,形成了低保保生存、扶贫促发展的新格局。这两项制度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只有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才能全面覆盖农村贫困人口,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消除绝对贫困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举措。

(三)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搭建“大扶贫”工作平台的现实选择。近年来,随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扶贫开发形成了专项计划扶贫、惠农政策扶持、社会各界扶助等多措并举、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通过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户信息系统,不仅为扶贫和民政部门的工作提供依据,也为计划、教育、卫生、农业、水利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提供了一个通用工作平台,相关部门可以利用这个信息系统快速准确地找到扶贫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提高扶贫资源的使用效能。同时,也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对全县农村贫困状况进行科学评判,更好地谋划“十二五”期间的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可以说,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国家完善扶贫开发战略和政策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政治性、群众性、基础性和制度性都很强的工作。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和财政穷县来讲,人口基数大,地类地貌全,生产条件滞后,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任务艰巨,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非同寻常。大家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高度重视,带着对贫困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维护全县稳定大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今天的安排部署,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明确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具体程序和工作方法,把握关键抓落实

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多、任务重、时间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必须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统筹规划,周密安排,有序推进。

一要明确目标任务。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总体目标是:对农村低保对象,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扶贫对象,通过实施扶贫政策提高其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问题并努力实现脱贫致富。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今年要全面启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以涉及全县7个乡镇的35666名农村低收入人口为对象,通过调查识别和建档立卡,探索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识别机制、监测管理机制和针对贫困户和农村低保户的分类帮扶机制,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提高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

我国扶贫政策范文第2篇

正文:今年寒假,我与几个同乡一起做了关于我乡扶贫惠民政策的

调查活动。调查采用以走访座谈为主,问卷调查及网络调查为辅。通过对我乡居民的走访调查,充分锻炼了自己的组织能力以及社会交流能力,个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调查采用以走访座谈为主,问卷调查及网络调查为辅。通过对柏林镇居民的走访调查,充分锻炼了自己的组织能力以及社会交流能力,个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通过调查,得到了丰富的、个性化的信息。然后经过归纳、分析、综合、整理,得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

我乡位于湖南省偏远山区,居民收入普遍低,85%的居民是农

民。大多数靠种植水稻、农副产品维持生活 ,部分居民在农闲时外出打工以补贴家用(多从事建筑行业,如泥瓦匠、木工等艰苦工作)。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号召支持及经济扶持下,我乡出台了多项重要措施,扶助支援三农,把居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用实际行动帮助农民,解决农民困难把党的温暖撒向人民,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

我乡居民普遍贫困,致贫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主要

有以下几点:

(一)自然灾害频发

我乡的地质构造比较特殊,最易受自然灾害的冲击,尤其是2006年“7.15”,2007年“8.20”这二次百年未遇的洪灾损失惨重。特别是2008年春的这次雪灾损失更是巨大。2009年与2010年又遭受严重干旱。由于灾害的不断发生,很多人家辛辛苦苦一辈子积攒下的家当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如小田村一个组在2006年“7.15”洪灾中,因暴雨引起的山体滑坡几十亩及将收割的水稻全部被冲毁,该组大部分人辛辛苦苦一年的劳动成果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2008年的冰灾使我乡的人造林损失惨重,许多杉木都是成片的倒伏,大部分都被压得拦腰折断,造成林农连续几年都没有树可砍,生活返贫。

(二)因病致贫

从这次调查中得知我乡因病住院、开支过大而造成贫困和返贫的家庭就有30户、104人。如东冲村王洪原来是一户小康之家,家里每年的收入在2万元左右,但自从2007年因他患上肝癌后,治疗费花了近10万元,虽然合作医疗能报销一部分,但自己也还要负担很多。目前,家里一贫如洗,并且负债累累。

(三)自然环境恶劣、生存条件差

我乡是典型的丘陵地带,村民杂删而居,许多地方山高路远、信息闭塞,居住又特别的分散,有些自然村只有1-2户,有些村民小组有10多个自然村。有的村即使产出了商品,也很难把自己生产的产品卖出去,即使卖得出去,自己得到的也很少。如堂屋村产煤地,由于挖煤引起地下水下降,许多原来可以耕种的田现在都因无水而无法耕作,农民就是守着土地也没有用。

(四)因读高中上大学致贫

据调查统计我乡2010年因孩子读高中和上大学造成家庭贫困的有21户。如坦泉村曹林儿子2007年考取了湖南师范大学,这些年为送儿子读书,前后共花去8万多元,把家里的储蓄全部花光外还负债2万多元。再者,如我县读县重点一中每年的学费在3000元左右,加上生活费1000元每月,每期用4600元,每年9200元,多年的储蓄在2-3年内就花光也就司空见惯了,

许多家庭因为子女读高中而负债累累,成为一块心病。

(五)文化程度低,劳动力素质不高

劳动力综合素质低,使许多农村低收入家庭陷入了:“贫困——受教育程度低——知识技能少——创业能力弱——贫困”的恶性循环。低收入农户人口素质的差异,直接导致收入结果的差异。由于其自身素质的制约,出现了勤劳不能致富的现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

的二十字方针,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放在首位,充分说明了农村经济工作是中心,农民增收是根本。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沿,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必须回答和认真做好的重要工作。

首先,我乡进行了“农网改造”,解决农村用电贵、用电难问题。由于农村面广、用户散等原因,致使农村电损大、费用贵、电压不稳定。有的地方用电高达1.8元/度,高于政策规定价不少,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有的地方电压低于220伏,大功率家电用不了,给农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农民强烈要求进行农网改造。对此,我乡非常重视,多次向县政府反应,希望解决这一难题,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这次。我乡农网改造问题涉及到郴电国际,因此,县政府人大常委会,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协调,组织驻县市人大代表对郴电国际进行了持证视察活动,并提出了不少建议意见,促使郴电国际于2008年8月率先在我乡启动了农村电网限价改造,于2009年6月启动了总投资达1.6亿元的农网完善工程。我乡现已全部完成农网改造任务。

其次,破解基础设施兴建难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与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相比差距较大,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公路建设滞后,行路难问题比较突出。改变落后的基础设施面貌、破解兴建难问题,已迫在眉睫。作为地方政府,有责任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最现实、最直接、最突出的问题,更好地实现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利益。对此,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县公路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公路建设汇报,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并跟踪督办落实。通过掀起全乡公路大会战,促使全乡通车里程达到88.3公里,硬化公路72.4公里,通畅率为82%,兑现了5万元/公里的硬化补助金243万元,投入了约10万元完善通乡公路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牌,并对尚未列入计划而又建好的农村公路贷款提供贴息补助,基本实现了公路村村通,解决了农村行路难问题,促进了我乡经济发展。

再次,破解农村医保难题。农村社保、医保问题是我国社会保

障制度建设中一个最薄弱环节。目前,广大农村社保、医保体系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使业已存在的城乡差距有所扩大。因此,在建设新农村实际工作中,地方人大要把农村社保、医保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监督好。在我县,农村社保工作即将启动;医保

工作已于2007年启动,在解决“看病贵、看病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起到的一定作用,但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如报帐手续繁杂、报销比例低、农民认识不足、覆盖率低等问题。对此,我乡通过组织开展“新农合”专题调研、听取县政府关于“新农合”专项工作汇报等方式,督促县政府出台系列措施,解决不少问题和困难。如启动了普通门诊报销程序,不住院也有报销;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3万元调至6万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不达起付线不予报销调到最低按住院费用的25%保底报销等等措施的出台,不断完善了农村保障机制。

同时,我乡还解决了农村低保难题。低保参保原则及类别一是

入保范围实行“三优先一倾斜”的原则,即五保户优先,因重残、重病、重灾致贫优先,“三无”人员优先和重点向特困人口倾斜。二是实行分类保障。A类是五保户,全额享受人均70元/月,B类是符合五保条件,但本人不愿入保的人员人均35元/月,C类是因残、因病、因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及另有一定收入但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村民,人均15元/月。我乡低保标准最低为240元/人、年,最高840元/、人,平均低保标准为654.9元/年、人。

在多项扶贫政策的帮助下,我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

高,生活质量得到了巨大改善。医保低保受到了广大乡民的好评,解决了许多村民的困难,增强了村民信心,以饱满的热情为幸福明天而奋斗!

结束语:孟子曰:“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赵太后说:“苟无岁,

何有民?苟无民,何有君?”我国是个农业大国,约75%是农民。农民是我国的根本,是民族繁荣国家富强的基础。党和政府要制定一系列扶贫惠民政策,要忧民所忧,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共同奋斗。

谢辞:非常感谢乡政府及村委会给予的帮助,让我圆满的完成了这次

调查。委员会成员协助我制定调查的内容,让我对农村的现状及发展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对党的惠民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农村的未来充满了希望。在此还要感谢各位大学生朋友和农民朋友,支持并协助我的工作。还有其他的一些朋友,你们的帮助真的非常重要。再次感谢你们!

队员感言:在这次调查中,虽然很辛苦,但是我庆幸自己坚持下来了,只

我国扶贫政策范文第3篇

答: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强化金融支持,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好“贷给谁、谁来贷、怎么贷、如何还”等关键问题,打通金融扶贫绿色通道,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2、什么是“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

答:建立“政府搭台增信、银行降槛降息、企业农户承贷、保险兜底保证”的“政府十银行十企业十贫困户+保险”多方联动扶贫贷款模式,简称“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

3、扶贫贷款主体是什么?

答:贫困户:有贷款意愿、有生产经营能力、有与贷款要求相符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户自愿参加,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和对贫困户脱贫有带动作用的企业。

4、扶贫贷款用途是什么?

答:用于发展符合我县规划的扶贫产业,不能用于个人消费,如买房、购车及其他个人消费品。

5、扶贫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由拟放贷款银行负责审核。贷款个人年龄不超过60岁,贷款用途符合我县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个人资信度好,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在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没有任何未解决的法律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

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注册登记,持有有效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纳税,有扶贫龙头企业资质或带动一定数量的贫困户。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负债比例合理,优先支持上市挂牌企业。承担扶贫任务经济组织带动的贫困户不低于本经济组织股东户数的30%。

6、扶贫贷款产品有几种?

答:目前我县开展的扶贫贷款有2种产品。

(1)扶贫小额贷款。只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合作银行在贫困户评级授信的基础上,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为贫困户发放5万以下3年以内扶贫小额信贷,由贫困户自主周转使用。

(2)产业发展贷款。主要用于承担扶贫任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也可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7、扶贫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贫困户小额贷款单户不超过5万元;家庭农场贷款不超过100万元;农民合作社贷款不超过300万元;县级扶贫龙头企业贷款不超过500万元。

8、扶贫贷款有哪些费用? 答:贷款费用由贷款利息、保证保险费、担保服务费组成,贷款利息: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小额贷款执行国家基准利率,产业发展贷款在国家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5%。保证保险费:贷款额度的1.2%。担保服务费率贷款额度的1.0%。

9、扶贫贷款期限是多少?

答:根据发展的产业、用途和银行规定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含展期)不超过3年。

10、扶贫贷款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政银企户保”模式申请扶贫贷款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向村金融扶贫服务站提出申请,扶贫龙头企业贷款向所属乡镇金融服务部提出申请。

(2)调查。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要在收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申请后,由金融服务部主任牵头,组织驻村精准扶贫工作组成员、村“两委”干部和市场经营主体负责人等,与金融机构信贷人员一起,组成工作组入户实地调查,客观、公正地评价贷款对象条件,并出具调查报告,连同贷款担保申请、与贫困户签订的利益分配协议(扶贫小额信贷除外)等材料报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3)审核。对各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报送的扶贫小额贷款申请材料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对贫困户的需求综合评定,选择推荐放贷合作银行。建立产业发展贷款推荐担保评审机制。 (4)担保。在确定合作银行的同时,将贷款推荐意见提交扶贫担保公司审核。扶贫担保公司与贷款银行、贷款主体签订担保合同。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可用住宅、承包土地经营权、经济林权等资产进行反担保。 (5)保险。合作保险机构在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随时办理贷款保证保险手续。

(6)放款。贫困户与合作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放款。

(7)用款。贫困户将扶贫小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也可以在扶贫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协调下,与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所在村的村委会共同签订资产收益扶贫股份合作协议,资金到社,权益到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采取“保底收益十按股分红”形式与贫困户确定股权收益。

(8)还款。贫困户按照贷款合同,按期还款。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贷款参照以上流程执行,可用住宅、建设用地、厂房、设备、承包土地经营权、经济林权等资产和订单、仓单质押进行反担保。

11、扶贫贷款贴息有什么规定?

答:(1)实行分类贴息。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或5万元以下产业发展贷款由财政扶贫资金分按基准利率100%进行贴息;对贫困户使用产业发展贷款5万元以上部分按1%利率的给予贴息;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申请的产业发展贷款,带动20户以下贫困户脱贫的按2%利率的给予贴息;带动20户及以上贫困户脱贫的按2.5%利率的给予贴息;带动30户及以上贫困户脱贫的按3%利率的给予贴息。

(2)按照“先收后贴”的方式,贫困户还清本息后,带凭证到本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申请贷款贴息,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初核后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进行联审,确认并公告公示7日后,通知县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通过银行卡拨付贫困户。

12、扶贫贷款出现风险怎么办?

答:(1)建立管理机制。银行、保险公司、乡镇村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对大额资金进行受托支付,小额资金由乡镇及驻村工作组监管,避免“贷而不用、贷后他用”。 (2)建立熔断机制。当乡镇贷款不良率达到3%时,暂停该乡镇贷款业务,由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或该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会同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3)建立追偿机制。发生贷款损失后,由银行牵头,按合同约定向贷款对象进行追偿。对恶意逃避金融债务的贷款对象,由司法部门严厉打击,依法追缴清偿,同时按程序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对失信者个人在生活、生产、消费等方面进行全面制裁。

我国扶贫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开发性金融;扶贫政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3-47-2

1 概述

作为国务院明确批复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将集中、大额、长期、保本微利的优势与河北省产业脱贫、基础设施脱贫、生态环保脱贫、教育脱贫等精准脱贫政策紧密对接。形成了以下一系列措施:①《规划》加《意见》。②直接扶贫总体情况。③基础项目扶贫。④教育扶贫加助学贷款。⑤精准扶贫重点领域。⑥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2 棚户区改造

国开行河北分行发挥好开发性金融在投资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河北省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时期的支持力度。继续发挥棚改主力银行的作用,2015年发放棚改专项贷款220亿元,实现改善民生、提升城市面貌、拉动经济增长等多重目标共赢;在2013-2017年五年间河北省会石家庄规划改造各类棚户区6.3万户以上,棚改项目的施行将大规模改善石家庄市各区、县等棚户区居民的安居环境,提高被拆迁安置群众的生活标准,进一步促进省会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市的和谐发展。在2014年5月中旬,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石家庄市政府指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统贷平台助力计划实施。国开行河北省分行迅速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快通道”开发评审机制,在仅仅2个月时间里就实现棚改项目授信203.05亿元,发放52.62亿元。首批授信棚改项目受益棚户区居民35566户、129000多人、拟拆迁总建筑面积540.49万平方米,拟新建安置房住宅总建筑面积776.66万平方米、涉及到本市5个市辖区、高新区、正定新区、空港工业园、循环化工园区及下辖13个县(市)区域内54个棚户区地的改造,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

3 基础设施建设

3.1 建设市场,完善金融扶贫的服务支持体系

3.1.1 创新金融扶贫服务支持体系建设

国开行为了能够让开发性金融起到引导带动作用,实行扶贫开发计划采用“集中化经营、批量化操作、集群化扶贫”的方式,探索设立扶贫专项贷款、专项基金,来对扶贫的金融产品实行创新,加大对融资途径的扩张。并根据统一的评级、授信和统借统还的三大原则。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进行系统的全面建设。

国开行河北省分行通过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等方式,大力支持区域性金融机构建设,充分调动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多元化。省国开行采用政府组织平台协调管理,统贷平台和担保平台分别进行统一承贷和担保,还要对信息进行全面的公开,由信用协会进行全过程的一个监督和参与评议。该模式从实质上保证支持体系的协调和统一,推动了地方投融资体系的建设。

针对贫困地区的市场空白和制度缺失的劣势,坚持支持全方位扶贫开发,系统设计、科学发展,形成的融资机构要以政府为主导,统一的借贷和扶贫贴息,由社会建设农民受益。这种模式与市场良性运转的制度、规则和体系,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把贫困地区问题变输血为造血,吸纳一部分的社会闲散资金,从而解决扶贫工作中资金的问题。再者,对每个地方信用结构的构建都必须要结合当地的特点,要将风险控制的制度逐步完善,提供多种创新且有特色的金融产品,使得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得到实处且有针对性。要大力的对金融扶持给予扶持。

3.1.2 加强巩固银政合作新模式

政府是扶贫工作的主体,金融是强大的推动力量。扶贫开发公益性强、经济效益不明显,需要借助政府力量扩展融资来源。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开行可以将自身的融资融智融商优势与政府的组织管理优势相结合,不断增进互信,携手并肩发展,建立了良好的银政合作关系。截至2015年5月,该行累计投放300亿元贷款支持保定市经济建设,贷款余额282.2亿元。与石家庄市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城市的战略目标,融资额度人民币不低于800亿元,实现开发性金融与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共赢。总体来说,加强银政合作的新模式,建立建立“政府主导,金融支持、各方参与”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开展扶贫规划合作和研究,共同探索完善“扶贫资金+信贷资金”的扶贫开发新模式。

3.2 引领资金,提高省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服务水平

积极引导和吸收社会各方力量及资源促进市场建设和信用建设,不断完善国开行资金支持,提升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做实金融扶贫工作的基础。

3.2.1 整合资源,提高财政扶贫资金支持

省国开行结合自身中长期主力银行的特征,为扶贫开发提供大额、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为更好地吸纳引领社会各方资源推进市场建设,一是对各条线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整合,积极探索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套使用方法,集中力量形成规模效益。二是加大对各类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在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贴息资金杠杆撬动作用。三是增加对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性担保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等机构建设,探索创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或担保基金等,在贫困地区建立多层次、多主体、多形式的完整信用担保体系,为金融资金的持续进入奠定前提。

3.2.2 深化合作,创建体系化金融服务

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整体体系的金融服务较为欠缺,总体特征呈现碎片化,整合现有资源、拓展融资渠道的需求极为迫切。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开行河北分行以坚定的战略眼光,积极发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作用,深化与政府部门、企业和相关各方的合作,紧贴企业需求,持续增加信贷规模、致力打造“服务有创新,模式能推广,风险可控制”的系统性、常态化金融服务模式。

首先,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要结合两者的作用,找到一条可以多方发展,和长期应用的扶贫开发手段。

将政府功能与市场作用相结合,探索出一种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机制。政府在扶贫的工作中,扶贫资金应该是结合贫困地区的实际需求的,要将资金和当地的扶贫工作相结合,进行科学的引导。将金融产品和服务和社会资金良性的应用到贫困地区的金融扶贫工作中。国开行河北分行作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粘合剂”,结合政府职能功能和市场的良性加上科学的商业模式三者之间的相互切合和协调,使得金融扶贫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可以不断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弥补市场空白和制度缺损,实现市场、信用、规则和制度的良性循环;同时,引导社会资金通过“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渗透到金融扶贫领域的各个环节。要建立科学的带有市场特色的运作流程金额针对风险所制定的防范措施。

其次,与政府设立的专项扶贫资金相配合,形成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共建共享的良性机制。不断探索多种类型的PPP模式实现路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通过国开发展基金、国开金融等投资平台,利用开行投贷协调发展优势,配合财政引导资金等投资基金模式,要设定专门的专项资金来支持。

最后,充分利用到资本市场的独特优势,通过上市或者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等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进行融资。同时,通过与地方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合作提高对创新型小微企业服务能力。并利用并购贷款等产品服务国际技术并购项目、加大专项产品的研发。

3.2.3 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实效金融扶贫

要做到实效金融扶贫,首先建立包括项目初期评估审查、中期跟踪检查、后期审计督查的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工作一体化机制,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与信贷扶贫资金结合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金融扶贫的效率。此外,对扶贫财政资金及信贷资金的实效性进行评估,设立金融扶贫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公示制度,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确保迈进小康社会的目标早日实现。

3.3 开拓创新,超常规举措推进金融扶贫

胡怀邦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指出,扶贫工作非常艰巨,必须要有很强的力度和决心去解决扶贫问题。针对国开行河北分行来说,要通过结合本身的优势和资源整合,来积极进行创新和金融脱贫机制改革,要有足够的信心和决心去将金融扶贫工作纳入工作的首要核心位置。

3.3.1 量身定制,创新融资规划与当地资源优势相结合

国开行河北省分行发挥专家、行业优势,集中有限贷款资源支持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支持首钢二期、曹妃甸千万吨炼油、石钢搬迁等产业升级改造重大项目,发挥集成电路产业基金设立和托管的优势,着力培育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银行联合了当地政府及其客户来展开深度的合作,对融资所相关的各个领域和方面都做出了行之有效的规划,同时将创新的理念融入到融资的工作中,对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等都积极地进行探究和改革,对风险控制进一步的加强,信用设计结构也进一步的完善。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功能和优势。通过编制扶贫区域、产业、社会、市场发展规划为地方政府和客户提供综合融资方案,将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与企业投资需求有效对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种开发性金融扶贫的新路径采取融资与融智结合的方式,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

3.3.2 完善方法,推进信用结构创新

开行将根据不同阶段企业的特点,当其处在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不同阶段时,研究完善信用评级和评审办法,尽力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对政府的政策积极配合,完善多层次贷款风险的分担机制和补偿机制。当前对很多科技中小企业都具备以下特点:资产比重轻,资产的无形化,注重知识的产权等。对这样的企业我们要建立起对无形资产的系统评估制度,要对他们的知识产权要有自己的一套质押模式和方法。

3.3.3 科学区别,建立差异化的信贷政策

省国开行立足于具体项目助推地区产业发展,依照区别对待,全面扶贫这一思路,着重筛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产业开发水平、改善基础条件、有远大发展潜力的项目。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一直是开发性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强河北分行的关于对新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和开发力度,建立相对完善的相关金融制度,并建立起切合创新高科技企业需求的专业化经营与考核机制。在具体项目的基础上,不断加大项目上下游的信贷扶持力度,进一步支持地方打造整合产业链,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此外,要科学设定科技贷款警戒线,建立因不可预测原因和项目本身未知性特点而出现的不良资产尽职免责机制。

3.3.4 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建设

对于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建设,就是要结合现代农业的特点,将农业的产和城镇地方发展建设相结合起来,要改变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和支持农村的区域性的生态工程建设和城镇化建设。

3.3.5 对整个团队的建设要加强,同时有系统的保障和解决机构的设置问题

我国扶贫政策范文第5篇

Get the Flash Player to see this player. 晋脱贫攻坚组〔2016〕45号

精准落实帮扶政策措施,是保障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支撑。为确保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到帮扶政策措施支持,促进贫困群众真正受益,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现就帮扶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村到户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准落实生态补偿扶贫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和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政策要精准落实到户;生态治理脱贫和生态保护脱贫政策要精准落实到人。今年提前启动实施的2017年度120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年底前将第一年国家每亩补助500元和第二年省级每亩配套补助150元,兑现到退耕贫困户。2016年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优先保障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贫困县造林绿化工程全部安排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实施,合作社贫困人口比例要占到60%以上,劳务费的60%以上要支付给参与工程建设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县60%以上的护林员岗位提供给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中央安排我省的林业管护补助7000万元,全部用于36个国定贫困县新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护员。确保培训上岗后的贫困劳动力护林员,年底至少领到1个月的管护工资。

二、对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实行特惠补贴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在享受现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杂粮补贴每亩增加25元,薯类补贴每亩增加50元,中药材补贴每亩增加200元。支持各市县从实际出发制定养殖业特惠补贴政策。贫困户特惠补贴资金从切块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由县扶贫部门会同财政、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三、加快推进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到村到户。抓紧推进2015年和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落实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办法,确保电站收益落实到村到户。临汾和大同市的五个试点县,要督促光伏扶贫试点项目承建企业严格履行承诺,足额兑现光伏扶贫资产收益,企业不能兑现的由当地政府筹资解决,五个县至少惠及4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万个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对2016年第一批下达的村级电站规模指标,已经建成并网的村级电站,电网企业要按月及时结算基础电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优先对扶贫电站项目备案,并指导村级电站项目及时申报国家,尽快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目录。电网企业应在收到国家补贴资金后,及时向用户转付。

四、支持贫困人口参加就业培训并落实补贴政策。12月份,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培训就业扶贫对接服务月活动。通过走村入户、寻访调查,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需求,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努力实现“精准培训一批、信息储备一批、培训输出一批、政策落实一批”的目标。对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600-12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劳务输出服务的机构,按规定给予300-8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五、推进省属企业产业扶贫项目精准对接贫困户。省属企业要细化量化帮扶目标任务,做好产业扶贫项目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年底前,每个项目必须建立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模式,将辐射带动效应落实到相关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由当地将项目收益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省属企业农业开发公司要与帮扶贫困县建立劳务输出对接机制,为贫困人口直接提供就业岗位。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的季节性临时工,优先使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选择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吸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股份合作社入股,共同参与项目建设运营,项目收益按股权比例分配,增加村集体经济资产性收入。

六、落实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扶贫行动。各市要组织落实好“千企帮千村”年度目标任务,年底前,组织动员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建立帮扶关系、签订帮扶协议、精确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开展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捐赠扶贫活动,将帮扶效果落实到村到户。

七、扎实开展“百社万户”精准扶贫行动。各级供销社要组织开展“百社万户”精准扶贫行动,通过发展小杂粮、中药材、电商物流及驻村扶贫等特色产业项目,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年内结对帮扶贫困户达到10000户。

八、实行责任包干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到户。贫困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扶贫小额信贷按乡镇包干制。扩大扶贫小额信贷主要责任银行范围,统筹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同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每个乡镇明确一家主要责任银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名单制管理,全面开展信贷需求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信贷员走访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逐户走访,摸清贷款意愿、用途、金额情况,开展信用评定。根据特色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基于农业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模式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委托经营模式。

九、推进保险扶贫到户到人。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保险优惠扶持政策,保险起付线标准降低至5000元,分段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每段提高2%-3%左右,提高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好民生保险及大病补充、意外险等扶贫保险服务,开发推广涵盖农房家财损失、大病补充医疗和意外伤害的综合保险产品,按照特惠原则,将保险费率较基准费率下浮一定比例。

十、支持贫困户参与以工代赈项目获得劳务报酬。2017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15030万元在11月底前提前下达,70%的省级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确保在年内提前下达。凡县级政府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要按照不低于10%的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劳务报酬,优先组织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与建设。根据实际务工情况精准发放劳务报酬,最大程度让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获得务工收入,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

一、加快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水保工程建设。12月20日前,对36个国定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饮水安全调查摸底,对饮水不安全的贫困户提出帮扶措施。水保重点工程要安排到贫困县,贫困县水土保持投资要占到项目总投资的85%以上,人工劳务部分要最大限度地吸收当地贫困人口参与,增加工资性收入。

二、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摸底对接工作。农村危房改造优先保障贫困县,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2月10日前,对58个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危房改造摸底对接工作,准确掌握危房数量、分布和危险等级等情况,摸清农户改造住房的时间计划及准备采用的改造方式,保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

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与当地扶贫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完善帮扶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村到户档案资料,严格落实“两登记”制度,依托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将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及贫困户受益情况记入精准帮扶手册和贫困户帮扶政策牌,通过记账、算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帮扶政策措施认账,对脱贫成效满意。

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我国扶贫政策范文第6篇

政协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10月中旬,县政协抽调部分政协委员,由提案法制委员会牵头,组成三个调研小组,在主席、副主席的指导下,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及县直相关部门,通过走访调查、座谈讨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农村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估价

自国家扶贫政策在我县实施以来,我县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标,以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为载体,按照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扶贫政策在全县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经济指标的增长。随着国家一系列扶贫项目的实施,特别是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截止2007年底,全县gdp达到3.676亿元,比2003年的1.879亿元增长95.64%;实现财政总收入2687万元,比2003年的1411万元增长90.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83元,比2003年的1468元增长48.71%;粮食总产量达2345.4万公斤,比2003年的2233.5万公斤增长5.01%。贫困人口的住房、衣着、食物结构等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基础设施的建设。2003年以来,全县

累计新修便民桥涵118座,全县公路总里程达576公里并率先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能公路;累计新建人畜饮水工程102处,解决了66个行政村中的2.8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新修灌溉管渠道40公里,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2150亩;实施三建三改三化1100户,累计建沼气池1880多口;仅2007年实行贫困户迁移扶贫安置就达381户1596人,民众的基本生存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

(三)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截止2007年底,全县863名五保户全部按国家政策标准享受供养补助金,其中两所区域性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220人,农户分散供养643人;全县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3092户6616人,月发放农村低保补助金29.5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特困户、五保户实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的建立和落实,使特困、五保人群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

(四)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全县已建成生猪产业示范点479个,生猪饲养量达18万头,农民人均饲养量达3.7头,生猪养殖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占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比重分别达27%、25%。生猪产业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50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为30%;同时

,引导农民发展魔芋、绞股兰、中药材等特色经济,种植面积达5.1万亩,80%农户从产业中受益。一是安居工程存在部分乡镇摸排不细的问题。在摸底过程中,部分乡镇主要摸排了五保户、低保户及滑坡地段的危房,疏忽了摸排一般贫困户中的危房,致使部分贫困户无法

享受到安居工程优惠政策。

二是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不全面,学校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不高,有部分中小学生应享受而未能享受。

三是雨露计划的落实普遍存在招生难、就业难的两难问题。 四是扶贫重点村建设存在规划缺乏前瞻性或规划执行不严的问题,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不高,村容村貌变化不大,整体效果不太明显。

五是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存在部分乡镇按户平均分配的户保一人和不讲政策讲人情的人情入保问题。

六是信贷扶贫资金落实过程中,金融部门受以前扶持产业回收资金困难的影响而抬高贷款门槛,致使扶贫项目难以得到信贷扶贫资金的及时有效支持,使得产业发展步履艰难。

七是扶贫产业支撑、增收路子不多,少数搬迁群众失去土地而又无致富项目,由高山富裕户变为低山

贫困户,出现因搬返贫现象。

八是就业培训未真正落实、受教育水平依然偏低,大多数在家务农人员,对现代农业新技术接受能力有限,对拓宽增收门路、创办实业信心不足,滞留于传统农业,收入难以提高;外出谋生者大都身无技艺,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停留于非农打工仔行列。

三、对扶贫工作的建议

综合本次调研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基础差、

财力底子薄、经济和社会发展动能不足以及全县贫困人口还有1.8万人(其中低收入人口9600人,绝对贫困人口8400人)的实际,我们建议在今后一段时间的扶贫扶贫政策落

实过程中,继续坚持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兴致富项目、建生态家园、创文明新村为目标,以整合扶贫资源、用好用活扶贫资金为抓手,着力实施1234工程。

(一)突出一个中心。以实施扶贫战略为中心,将扶贫重点村、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科学制定和实施扶贫规划,实行项目规划到村、扶持对象到户,资金安排到村、项目覆盖到户,帮扶措施到村、领导联系到户,通过努力,实现推进一个村、脱贫一个村、巩固一个村、提高一个村、致富一个村的目标。认真搞好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和安居工程,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筹自建、适当扶持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亟待易地搬迁的对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迁居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让贫困户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生存状况。

(二)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狠抓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化扶贫。按照产业扶贫、整体推进、成片开发、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通过政府扶持、龙头带动、大户支撑、农户参与的框架和科技扶贫、资金支持、业主实施、合同约束等措施,大力扶持发展产业基地环节和加工销售环节的两个市场主体。集中相当份额的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扶持生猪、中药材等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农户增收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二是狠抓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扶智式扶贫。着手实

施智力、科技扶贫,真正做到扶贫又扶智,通过大力扶持发展职业教育、开展科技扶贫和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走培训技能—外出就业—增收脱困和培训技术—就地创业—增收脱贫两条路子,教给农民新形势下的谋生本领和发展经济的实用技术,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加强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围绕结构调整和优势特色产业开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办好科技示范基地,发挥基地的聚合、辐射、示范作用;同时,加强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技术优势,对农业生产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三)完善三大机制。一是完善扶贫投入机制。发挥扶贫资金引子作用,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城市工商资本进入扶贫开发领域。充分发挥乡镇实施扶贫政策、用好扶贫政策的积极作用,给乡镇一定的灵活权、实施权;用好用活一事一议制度,全面落实农民义务工投入,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二是完善项

目组织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县级支持与镇乡投入相结合、农民自主与各方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求,集中较大份额的扶贫资金,采取龙头连大户、大户带贫困户的模式,扶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扶持大户发展、帮带贫困户。三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在项目计划上,严格审查把关,瞄准对象,突出重点。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大力推行公告、公示

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上,认真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按进度县级报帐制,确保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四)落实四项责任。一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县级领导联乡、部门联村、乡镇分块作战的工作氛围。二是认真落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坚持四不变原则,即帮扶对象不变、帮扶政策不变、帮扶部门不变、扶贫资金不变,做到各级领导、各级部门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职责分明,责任落实。三是认真落实帮扶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惠及到户的要求,将帮扶工作的重点转向贫困乡、贫困村。统一组建的帮扶集团,一定几年不变,做到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人员和脱贫时间四落实,不脱贫不脱钩。同时,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扶贫集团的衔接,争取更大支持。四是认真落实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健全推进扶贫开发督查制度。组织专门班子,经常深入乡、村督查指导,确保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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