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2023-09-17

社区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为有效推进街道办事处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根据《市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工作方案》和《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区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环节,制定监督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行政权力正确行使,为“效能政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营造高效务实、快速便捷、

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目标

贯彻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源头治理、注重事前防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廉政风险,实现行政权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廉洁运行,促使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顺利推进,成立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办事处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按照《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实施细则》的要求,该制度的推进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启动实施阶段

1.成立工作机构。办事处成立制度推进实施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办事处的行政行为监督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工作方案,同时上报办公室。

3.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省政府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及培训会议精神,市政府、区政府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及实施办法和细则,使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制度的要点,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建立诉求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采取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等途径,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

组织实施阶段

1.确定监督岗位。办事处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为重点确定3个关键监督

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确定3个关键监督环节,上报区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

2.制定工作措施。针对确定的监督岗位及监督环节进行重点分析,找出各环节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制定出有效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补救等一套完整的监督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那一世范文网

3.进行分析整理。定期不定期做好确定的监督岗位及监督环节落实情况的自检自查,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工作措施,同时不断积累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制度推进实施力度。

督查推动阶段

1、开展日常检查。由办事处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办事处涉及到的职能科室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检查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各

部门实施制度的组织领导情况、配套措施建立情况、工作落实及进展情况等。每半年向监察局上报1次监督检查情况。

2.开展重点检查。配合做好上级对办事处涉及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使用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的监督;固定资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通过对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重点工作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做到既推动工作的有效落实,又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

总结完善阶段

1.开展自检自查。对本的制度实施情况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总结,扬长避短,查找差距,解决问题,完善措施,在继续坚持完善上年确定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基础上,确定下一年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

2.严肃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推动全区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将对监督检查过程中

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及问题较多的部门进行限期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进行严厉问责。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行工作,认真进行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办事处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按要求定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广泛听取和吸收群众意见,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长效机制。在制度实施推进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对制度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掌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结合实际,加大制度的创新力度,出台相

社区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落实第一责任 强化治本措施

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强化治本措施

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今年以来,以严打整治为主线,盯住敏感时期,把住重点区域,瞄准薄弱环节,全力维护全乡社会大局稳定。一是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进一步健全维护稳定工作机制。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在人、财、物上全力保障。成立反恐应急指挥中心,制定保稳定、促发展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对各类预案进行实战演练15次,提高了应急分队处突应对能力。二是加大对群众面对面宣传教育。“7〃5”事件后,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揭批、大声讨”活动,动员一切力量,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离退休老同志、“三老”人员、群团组织、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深入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出动法制宣传车40台次,出法制宣传栏6期,刷写永久性标语30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4000多张,受教育群众达20000余人。三是加强值班巡逻和重点时期、重点部位监管。严格落实乡机关、站所社、学校等单位昼夜值班制度,成立10人以上的护卫队,乡领导、乡干部驻守乡政府,随时处于备战状态,昼夜24小时巡逻、值班,出动1500余人次,车辆1000余台次;盯住巴扎天、“主麻日”两个敏感日,认真落实防范、布控和处突措施,切实稳控社会局面。严格交通管制、盘查登记,收缴管制刀具88把,小斧头23把。抽调专人在5村集中举办重点人口、28名涉嫌“伊扎布特”人员的学习班;认真做好外来、外出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登记外出人口111人,外来人口1015人,全面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服务好。召开汉族群众联系会议4次,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在重点场所安装6部监控设施,使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宵禁”措施,在主要路口设立卡点2处,各村设立卡点5处,各卡点共检查过往人员15000余人,车辆5000余台。同时,对全乡20个村进行了10次大清查,出动人员2500余人次,车辆300余台次,摩托车600余辆,共清查18000余户,查出未能及时办理暂住证人员78名,“三无”人员4名,收缴非法刻录光碟2盘。十月中旬以来,派出35名干部、民兵认真做好团场进入巴楚地段的设卡工作。四是切实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抓住宗教管理不放松,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定期召开宗教工作汇报会、动态分析会、联席会议,及时分析、掌握宗教活动的情况,研究解决宗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狠抓“两支队伍”的培训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三管一加强”措施,坚持对宗教人士进行“三爱一守”教育,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开展制止零散朝觐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了零散朝觐“零控制”。五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乡领导信访包案,对信访案件制定具体处理方案,落实具体承办人、具体时间,按照化解、安抚、稳控“三原则”,以“三怀、四心”接待上访人员,全面推行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调处和信访问题联系会议制度,处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今年以来,乡信访办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7起647人,解决170起。乡司法所和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25起,其中调解婚姻纠纷22起、民事纠纷3起,调解成功21起。未发生到地区、自治区、进京上访事件。六是加大专项整治,确保社会稳定。深入开展“百日严打”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共立各类案件38起。其中,刑事案件10起,与去年同比下降44.5%;治安案件28起,与去年同比下降26.4 %。铲除大麻原植物932棵。加强重点区域整治,重点排查

1、

3、4村城乡结合部、巴扎、18村与小海子水库结合部的治安问题。整顿摊位120多个,酒店6个,对6名酒后经常滋事人员进行帮教;对中小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治理2次,取缔摊位10个,拆除食堂1个。认真落实铁路护路和电力设施保护措施。认真开展防火、用电安全、建筑安全、公众聚集场所“回头看”、火灾隐患大排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7份,消除安全隐患42处。对“三无”驾驶车辆及其它机动车辆超载、超员等违章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在我乡辖区范围内交通安全事故与去年相比有明显下降。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

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 、 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 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年 月 日

年 日 乙方:

社区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摘 要: 基层党建工作和社区治理工作关系密切、相辅相成。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通过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进步,社会治理有序推进、健康发展至为重要。通过对关上中心区社区的实地调查发现,就社区居民自身构成来看,成分复杂、民族多样等特点十分鲜明。在这样的情形下,一旦社区治理需要从居民构成、不同需求、更高标准出发,社区治理的复杂性、挑战性既呈现普遍性又呈现出特殊性。只有理性客观地进行分析其经验,才能在此基础上构建起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路径。

关键词: 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创新研究

基金项目:2018年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研究——以昆明市关上中心区社区为例》的研究成果,主持人:邵爱容,项目编号:2018YJCXS079。(本项目受“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

一、引言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则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的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把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通过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不断进步,社会治理有序推进、健康发展。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城市社区的具体表现形式,同时共产党作为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决定了基层党建不仅是社区治理的基石和保障,更是社区治理的“引领者”、“责任人”。在基层工作中,基层党建工作和社区治理工作,关系密切、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社区大规模扩张,农村社区则快速萎缩,整个社会正处于矛盾多发、错综复杂、日新月异的快速变化发展阶段。在信息爆炸的大环境背景下,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现有社区治理模式、治理理念、治理体系、治理方式难以满足社区居民更高层次的需求,如何解决这一主要矛盾,推进社区更好更快发展,既是党政机关关心的问题,也是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关上中心区社区成立于2009年,属于典型的新型纯城市社区,辖区内常驻人口34062人,流动人口近70000人,并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比较多。而社区治理涉及的内容方方面面,但其核心始终是社区居民。就社区居民自身构成来看,成分复杂、层次不一、民族多样、观念冲突等特点十分鲜明。在这样的情形下,一旦社区治理需要从居民构成、不同需求、更高标准出发,社区治理的复杂性、挑战性既呈现普遍性又呈现出特殊性。在这样的情形下,如何发挥基层党建在社区治理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对于创新社区治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关上中心区社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经验

关上中心区社区地处昆明市官渡区经济、文化、金融中心,辖区总面积4.64余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0万余人,是一个多元化、新型纯城市社区。社区党总支下设3个党支部,3个党小组,党员人数200余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探索社区社会服务、管理新模式,引入社团服务、管理理念,率先成立“党建共建理事会”,整合利用辖区公共单位的“三个优势”——组织优势、资源优势、智力优势,以“创机制、强服务、惠民生、促和谐”为工作目标,应用现代化、科技化、信息化的手段,打造“十分钟便民、利民、为民、惠民服务圈”,率先建立社区网格化工作服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创新出社区治理的新路子。关上中心区社区的基层党建创新经验不仅大大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活力,而且更有力地促进和带动了社区治理的深入推进,提升了城市的管理水平,其成功的经验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笔者通过多次走访、深入调研,分析总结其突出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创新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途径。

关上中心区社区党总支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和行动兴党,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发展在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全过程中。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充分利用党员电教远程教育的播放及社区微信平台推送的信息,定期组织党员学习理论知识。以民主测评活动为契机,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及非公经济党支部、党小组部分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多途径多渠道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并全面把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做到知行止、存敬畏。同时,社区通过制作宣传橱窗、粘贴廉政文化宣传画、设立文化长廊,在全社区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加强了教育宣传工作的力度,有效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丰富社区文化活动的形式与内容。

关上中心区社区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建立富有特色的工作机制,依托黨建共建理事会成员单位的组织优势、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以项目为支撑,整合各类资源,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绿色低碳社区、科技项目等资金的支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同时,积极整合社区多样性的文化资源,塑造出符合社区特色的文化品牌,持续开展“社区文化大舞台”系列活动。如:开展送医送药送文艺演出、送健康义诊、送法律援助、送爱心服务活动;广场舞比赛;世界读书日万人经典诵读活动;“幸福杯”乒乓球大赛;最美金秋系列活动等形式丰富、内涵多样的活动。通过各类长期的建设与发展,“社区文化大舞台”系列活动现已成为关上中心区社区独创的社区文化品牌与文明和谐的新名片。运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不仅塑造了文化品牌,还促进了社区的和谐。

(三)运用网络技术实现为民服务的信息化。

探索“智慧化、数字化”社区服务管理的新路子,利用现代化、科技化、信息化的手段来创新社区社会服务和管理。关上中心区社区采用了二维码“身份证”网格化管理巡检系统,全面推进社区内的各项工作。通過推行网格化管理“12345”的工作法,即“一巡查、二走访、三必到、四必访、五必报”,及时、准确收集社情民意、报送相关信息,做到工作日清周结、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对需要交接的事务,做好工作交接记录,办好交接手续。目前已对1000余家单位的门前三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综治维稳等进行了巡检,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及时整改,通过社区二维码“身份证”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优化社区公共服务、管理质量,提升社区全方位服务功能,解决社区信息流通不畅、服务范围狭窄、服务管理模式单一等问题,拉近社区与居民之间的距离,实现全民参与、全民监督,推进社区数字化、智慧化、网格化建设。

(四)探索“四级联动”试点建设的新路径。

关上中心区社区以解决群众诉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听民情、解民忧、维民利、顺民心、促和谐”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社会协同治理综合服务“四级联动”试点建设新路径。作为官渡区“四级联动”示范点建设的先驱,虽然不具备创建优势,但关上中心区社区克服人少事多、工作任务重等重重困难,以讲政治、顾全大局的高度,围绕“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工作目标,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工作,以解决群众诉求为重点,以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深化平安关上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关上中心区社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创新路径

就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的社会环境而言,当前我国各项改革发展已经发展到深水区,面临的形势愈发复杂多变;就基层社会基础而言,境外敌对势力,地方宗教势力,基层社会矛盾等多重考验叠加,对基层治理的冲击干扰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擦亮政治底色,通过强有力的政治引领,逐项化解不利因素,夯实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阵地基础和群众基础,确保社区治理创新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因此,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既要符合党建工作规律,也要适应社会治理创新的需要,所以必须在现实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提出既有“脚踏实地 ”的坚定,又有 “仰望天空 ”的新意的现实路径。关上中心区社区的基层党建工作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提供了鲜活生动的实践样本,通过总结分析其成功经验,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路径来探索基层党建工作对社区治理的引领功能。

(一)加强社区党组织的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极大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因此,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是重中之重。社区党组织是社区治理的领导和决策核心,要从严从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堡垒作用。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建设,认清发展形式、转变工作思路、创新观念,落实后备干部培养措施。提高社区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洁自律,勤于学习,务实工作,打造出一支具有凝聚力工作团队。同时抓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通过社区网络平台,开展社区大讲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和社区干部学习,开展集体活动,进行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台帐,整理资料档案,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党组织建设。

(二)完善社区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的载体。

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按照“精心、精细、精品”的要求,以社区“二维码”身份证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为工作载体和抓手,全面开展市容市貌的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深化“网格化”管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社区应该依托现有的数字化网络服务平台,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推广智慧化信息应用和新型信息服务,建立面向社区的集居民出行、出游、购物、旧物处置等生活信息电子化智能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便利。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的模式,运用微信、微博、QQ等方式,打造党员教育、社区管理、民意沟通、为民服务的公众平台。为居民推送国家民生政策、便民信息、新闻、消防安全知识、社区工作简报等消息,并设置在线平台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的载体来完善社区的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助推社区和谐发展。

(三)打造齐抓共管基层治理的格局。

社区应该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共同整合各方资源,增强服务基层、做好群众工作的合力。如整合城管、公安、工商、信访等公共服务的信息系统,建设社区辖区网格化群众诉求受理服务管理监管中心和文化活动室,为社区居民提供诉求、文化、体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结合社区流动人口较多的实际情况,整合各部分资源共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动态管理,形成信息通畅、上下联动、跟踪处理的工作体系。并依托各级社会服务管理机构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创业就业培训工作,搭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同时,社区可以加强与企业、媒体、学校等单位的合作,多部门齐抓共管、出谋划策打造社区基层治理的新格局。

四、结语

无论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还是加强社区治理,都是关乎国家根本利益、关乎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最真实、最深层的内容和方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主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城市社区的发展壮大,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上探索新出路、新方式、新方法,可见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关上中心区社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经验,进而探讨一些加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创新路径。并且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是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的关系,把基层的工作做好,既是党的建设的要求,也是基层群众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严志兰、邓伟志:中国城市社区治理面的挑战与路径创新探析[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4,(4).

[2] 施凯: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和党建创新[J],党政论坛,2014(4).

[3] 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以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关于上海市委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J],求是,2016,(17).

作者简介:邵爱容(1993- ),女,云南德宏人,云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地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社区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佛祖告示我们:宗门不二之法和教下权法截然不同,权法教下要断烦恼,不二之法针峰相对说“若欲解除烦恼,此是无明痴汉”(志公《大乘讃》);权法教下说三大阿僧祈劫修持成佛道,不二之法说“修行恐落断常坑”(永嘉《证道歌》),“佛是大杀人贼”(德山语)。

佛灭度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佛教南传入东南亚,称声闻(小)乘佛教。北传入中国等地,称为大乘佛教。大乘与小乘历史上也有相互对立,小乘说“大乘非佛说”,大乘说“小乘是焦牙败种”。中国佛教一千多年来,宗派林立,有西藏密宗,汉地有所谓的禅宗、律宗、密宗、净土宗、三论宗、慈恩宗、天台宗、贤首宗、成实宗、俱舍宗十大宗派,各宗派因所列的宗义与指归而引起的对立,孰是孰非?翻译过来的经典浩如烟海,清末等明初的《频伽藏》多达8000多卷,就经论内容,有时说有为,有时说无为;有时说空,有时说非空;有时说不了义(权法),有时说了义(实法),使人如堕迷宫。有的学者如欧阳竟无说“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佛陀究竟是人还是神?不可思议的神迹又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怎样正确看待这些问题?是否能透过历史的重重雾霾,还佛法的真面目?这是本讲想与各位讨论的问题。

当我们走进烟雾缭绕的佛殿,见众多的善男信女在佛像前顶礼膜拜,或祈祷消灾得福,或祛病延寿,或早生贵子,或生意兴隆,或诸事顺利„„有的说是佛菩萨显灵,因而久病得愈,故更为虔诚。这是佛力加被使其久病得愈吗?这是佛法吗?人们不禁要问:不是伊斯兰教、基督教同样有庄严的教堂,同样有许多的

信徒在宗教主前顶礼膜拜,虔诚祈祷,同样有信徒说不可思议的神迹使他们久病霍愈吗?

试举一例:一位久病百医无效的的基督教女信徒,她坚信朝圣城耶路撒冷,主耶稣定会使她的病不治而愈,她怀着极度虔诚的心态,不辞万里,千辛万苦长途跋涉,当她望见日思夜想的圣城时,感动得跪倒在地哭泣起来,又战战兢兢进了圣城,几乎是爬进了教堂,更激动地匍伏在主耶稣的十字架前,当她用颤抖的手,摸触祭台一刹那间,她的病霍尔而愈。

这是主耶稣的神力吗?并不是。

实际上,这是一种自我心理治疗,因为她深信主耶稣会使她的病好,当她从家出发,一直到用颤抖的手触摸祭台的这一段时间,是一种心力集中训练过程(只是她不自觉而已),而到了触摸祭台这一刹那间,是心力高度集中的顶点,确实会产生不可思议的效应,病愈只是千百种效应的一种而已,这是现代心理学家、医学家早已说明的问题。这种效应不管是什么宗教都是相同的,各宗教首先强调“信”,信则灵。佛教说“信为道源功德母”,“信愿行”;基督教说信上帝,信主耶稣,伊斯兰教说信真主阿拉,故宗教徒易产生效应,从这层意义上说,越迷信越有效应。各宗教的殿堂造得巍峨庄严,使人感到崇高伟大,加之殿堂之布置,宗教活动的仪式、音乐等都使人强烈的感染到一种宗教气氛,使人不知不觉感到自卑、丑陋和宗教主的伟大和圣洁。这一切都加深了对宗教主的信仰。毋庸置疑在这种圣洁的气氛中是能起到一种净化心灵的作用,且对那些在人生旅途上彷徨、迷茫、无所适从的人是良好的安抚剂。

自然,倘若对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虔诚地礼拜祈祷,深信它是万灵的神,同样会起到某种效应,效应也是随着人的信心、心力集中程度不同而不同(催眠术暗示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佛教高僧永明大师在《万善同归集》也早说过:“卧冰鱼跃,寒林抽笋,非神力也,乃心力也。”《佛遗教经》云:“制心一处,无事不办。”

但这与佛法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

佛经记佛对五百商人说因果,说布施福德,舍一可得万,说人生无常,“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要“诸恶不作,众善奉行”。要为来世培福,守五戒、行十善可升天道,商人根性的人必然盘算,死亡是不可避免的,财富,妻子是带不走的,可带走的是善恶业,多种福田,现世得安乐,来世可不失人身,甚至可升天道,故信受皈依,佛陀堂弟难陀前期正是这种“为欲修善”的典型。

这是否是佛法?这不是佛法,这是佛陀针对商人根性的人所设的方便教化。梁武帝集一国的权力,造寺度僧,甚至几度舍身出家,以为功德无量,达摩针峰相对地说,无功德,乃是人天有漏小果。永嘉《证道歌》说:“犹如仰箭射虚空,势力尽,箭还堕,招得来生不如意。”佛法是究竟不二之法,有漏福德都是不究竟法,故说不是佛法,从现实意义来说,佛劝人布施,使人不执于财富,为社会穷

人办些好事。“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守五戒,行十善,使人改过从善,有益于世道人心,对稳定社会、起了法律所不能起的作用。

佛陀四十九年说大小乘,二乘修道阶梯为四谛十二因缘,所证者阿罗汉果,辟支佛。大乘以三学五道,六度万行,为修道阶梯,所证者十地等妙二觉。

这是不是佛法?这同样是权法,不是佛法。

三乘亦是法华会上有名的羊鹿牛三车之喻(三车即三乘,喻声闻,缘觉,权教菩萨乘)。佛视众生犹如赤子,众生贪着五欲(财、色、名、食、睡),不知三界犹如火宅,故佛陀权设羊鹿牛三车,方便诱化众生,离苦得乐,出三界,羊鹿牛三车比五欲更好,故众生愿弃五欲而登三车,此所谓以贪出贪,亦不过是针对我执贪心所设的方便法门吗?故六祖说“羊鹿牛权设”(《坛经•机缘品》)。

为什么说以上说的都是方便权法,不是佛法?

佛菩萨保佑,是为我,商人根性为欲,修善布施为我,乃至羊鹿牛三车也是为我。法华会上佛陀开权显实,“十方佛土中,无二亦无三”,明确扬弃了大小三乘。《法华经》又说“小智乐小法,不自信作佛,是故以方便,分别说三乘。”《楞伽经》又说:“三乘皆以方便,无有实性”,“无有佛涅槃,亦无涅槃佛。”《华严经》云:“而实如来无有出世,亦无涅槃。”《华严经》又云:“实无菩提,也无涅槃,而众生妄谓诸佛有菩提涅槃。”《大集经》云:“凡愚之人有如是分别戏论行,此是生死,此是涅槃。”黄蘗《传心法要》云:“言化城者,三乘十地等妙二觉,皆是权立接引之教,并为化城。”《大般若经》卷八十六佛说:“修四谛、三十七道品、三解脱、十地、乃至断烦恼成佛道皆是戏论。”佛说“诸法无我”以破我执,而以上一切为了我,恰恰加强了我,有我就有能所,有能所就是二法,不是究竟之法。三乘说禅定解脱,谁禅定?谁解脱?无不是“我”禅定,“我”解脱,故六祖答印宗“唯论见性,不论禅定解脱”,“为是二法,不是佛法,佛法是不二之法。”《金刚经》也说:“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彻底否定了教乘权法。不二之法广见于大乘经典,如《大般若经》云:“善现白佛曰: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色无缚无解,受想行识性无灭,故无缚无解。”《诸法无行经》云:“贪欲之实性,即是佛法性;佛法之实性,即是贪欲性!”“贪欲与菩提是一而非二。”《大宝积经》云:“诸佛法与凡夫法无有胜负差别之相”,“一切法如,与佛真如无二无别,非一非异。”

佛法核心思想是无我、空、无常三法印,三法印即一法所印,通达无我即通达无常、空。佛陀“夜睹明星成大觉” ,就是彻悟宇宙万物及人生,无不是缘起性空,由缘起明无我、空、无常,如《中论》所说的:“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即“不二法门”。

然则佛说“诸法无我”,何以要说三乘十地众多方便法门?

因为众生根有利钝,佛陀不得已,权立化城,黄叶止啼,此所谓“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入佛智”才是佛陀四十九年说法的终极目的,此即《法华经》

所说的,佛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倘如直示“佛之知见”,中下根性的人未免疑谤;正如佛在法华会上说的“疑惑不信受,破法堕恶道”。《大宝积经》也说:“恐生惊怖,隐覆如是甚深之义,但以杂句绮饰文辞而为演说。”《文殊师利所说不思议佛境界经》也说:“为将获初学心,故隐甚深法不为说。”《法华经》云:“初说三乘,引导众生,然后为说甚深法,令其闻者不惊怖。”故不得已,方便提携。又如《大般若经》记跋陀罗说佛是大惑乱,因为佛“不见少法是生死往来而说往来,如我意者,唯有如来是大惑乱”,佛回答说“善男子,善哉!善哉!如汝所说,诸法如来于无我中乃至无有生死往来随世俗广说,众生等亦无有少法,名为涅槃。”《阿差末菩萨经》云:“五浊之世甚难开化,当分三乘,开化诱进,然后能入无上大道。”因此佛弟子如果离开了“悟入佛知见”这一大事因缘,把方便当作目的,那就如俗言“出丧忘记棺材”了。遗憾的是:从历史至今,众多的佛弟子,恰恰忘记了这一大事因缘。然则什么是“佛知见”?就是体悟缘起性空;体悟“诸法无我”(直下无我);体悟“一切法如幻”,体悟“一切法皆是佛法”,体悟“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这就是六祖说的“佛法是不二之法”。亦即是《大般若经》说的“若能了知诸法无二,即能了知一切佛法”。《大宝积经》也说:“便知诸法但有名字,是佛智。”故《华严经》说“无尽古今,总不移毫念,须当如是信解、修行,名佛知见,入佛知见。”

有人问现在美国盛行“禅宗热”、“寒山热”,一些嬉皮士以为反正“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一切法皆是佛法”,并从寒山诗中找到所谓理论依据,高唱所谓“虚无飘渺的禅,无处不在的禅”放纵恣欲,无所不为,不亦是佛法吗?不是“淫欲即是道”吗?

“佛法是不二之法”,难道佛法是诲盗诲淫吗?佛法令众生“入佛知见”,使人彻悟宇宙的真相,我与宇宙不二,然而觉悟的人是如何状态呢?佛是裟婆世界第一位觉悟的人,佛是如何行履的?继后衣钵代代相传的祖师是如何行履的?哪一个有嬉皮士的形态?嬉皮士只学得寒山的外相,而不体悟寒山的内涵,此乃东施效颦者也,斥之为豁达空,恶取空可也,此所谓下士闻空而放恣,嬉皮士之流“盍归乎来”!

青原惟信禅师说了有名的“三见”偈:见山是山,见山不是山,见山还是山。这才是真见性者,真见性者,智与悲必定同时升起,亦即是悲智双运的大菩萨(菩萨请勿误解为寺里泥塑木刻的像,而是现实生活中发心度众生的人,决不是放纵恣欲的酒色狂徒)。“见山还是山”,故古德所说的“且向那边会了,却来这里行履”,“高高山顶立,深深海底行。”

《华严经》云:“知一切法无我,故教化众生无疲厌。”彻“一切法如幻”,“于无作道未尝废离。”《维摩诘经》云:“幻士为幻人说法。”此所谓上士知空而勤行。“见山还是山”,既我辈缘起此幻人,那么世人还是行人道,六祖所以说:“佛法不离世间法。”“恩则孝养父母,义则上下相怜。”出家人行出家道,士农工商学士

农,行工商道,各行其道,各行其本份,请问嬉皮士之流行的是什么本份?

那么觉者与迷者行本份,是同是异?

觉者知缘起无我,一切如幻,知我身但缘起假合,以此幻身在人道行其本份,且以四摄行菩萨道,唤醒尚在迷道中的众生,此所谓晨钟暮鼓以醒世人,而迷者不知根身器界乃是缘起性空,以假为实,处处胶着,终生役役,如黑夜中虚生浪死汉。

然则觉者是否要持戒?

佛法最彻底解决了宇宙人生的真相,虽然持犯不二,但为度众生故仍严守戒律,此乃为人持戒,乃是大悲心的流露。

然则与不觉者持戒是同是异?

不觉者持戒,处处从我出发,我持戒,我得定,我发慧,一切为了我,我成就,我涅槃,我升天,乃至我成佛。此佛陀所以说不得已,为下根劣机开的方便法门,黄叶止儿啼而已。法华会上所以说:“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方便说法,断佛道故”斩钉截铁!。觉者觉缘起无我,一切如幻,一切示现,示现持戒,示现度众生,故与佛同。此所以说佛者觉义,觉即众生是佛。

然而菩萨道持戒不同声闻、缘觉,可开可遮,既了“诸法无我”,一切为众生,遮也是为众生,开也是为众生,度众生即是发心,发心即是佛。经云:“与菩萨同事,尚作奸偷屠贩,淫女寡妇,靡所不为。”“先以欲望勾牵,后令入佛智”(拙著《文集·核心思想传入中国历史过程和影响》有详述宗门宇宙道德律超越人世伦理围墙)。一切为度众生故,这就是持犯不二。菩萨在在处处,皆不离道,遮也是为道,开也是为道,此所谓“纵横自在,无非道场”。美国所谓“寒山热”嬉皮士之流,可得同日而语吗?此不言而喻的了。

有识之士都认为,现在高科技急剧发展,人更成为五欲(财、色、名、食、睡)的奴仆,人类社会显得纷繁混乱,更感到失落了自身。现代人产生了如何认识,把握安顿自身生命的疑问。我们是否可以这样问一问:一个把无量劫以来遮蔽在眼睛上的雾霭一扫而光的人,并彻底放弃了向上祈求的欲望,他的内心即刻获得了极大的平静和自在,他的全部身心不是为了追求什么,而是以坚忍不拔的精神,引导人们认识人类自身和宇宙,引导人们抵达人类智慧的山巅,又省悟到无山巅可到达,只是安立假名而已,人世间难道再有比这更完美的人生了吗?这就是佛教的全部意义。

陈世忠

社区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个税改革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 我国个税改革也随着时代与时俱进, 2018年8月31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本次个税法改革, 并到2019年1月1日实施, 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拉长了低档税率级距等惠民措施, 体现了我国民意和国情需要, 朝着国际税制改革方向迈步, 标志着我国个税向完全综合征税步伐迈进, 这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大改革。

个税草案刚出台, 各新闻、媒体、专家在网络上进行了大篇幅评论, 一致认为:大部分纳税人享受不同程度的减税, 尤其是中薪阶层普通教师群体享受红利最多, 减税效应也最明显, 一方面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 极大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从而不断挖掘教师工作潜力, 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进而改善和提高了教师待遇, 切实为教师谋福利, 为我国教育事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生从教创造积极条件, 有利于教育的平稳发展, 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 无疑本次改革对于教师群体产生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二、对新个税法政策的理解

(一)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与教师平均工资发展进程

说明:通过对教师工资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如上图

如图所示:能清楚看到我们国家个税免征额的成长轨迹路线, 从1980年800元/月经过四个阶段的漫长38年, 到今年上调至5000元/月 (6万元/年) 。总体来看, 免征额和教师月平均工资两者都是持续上升的, 有着一定正向关系, 但每个区间上升的幅度差距有区别, 首和尾极差大, 中间比较平稳。在1980年到2006年区间从800元/月翻了一倍直接到了1600元/月, 比同期月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有40倍的落差, 这时免征额出现倒挂, 什么原因引起这样呢, 因为1980年免征额基数高, 月平均工资却极低, 只有42.5元/月, 年只有510元。说明国家刚开始制定时, 只考虑对极小部分的高薪群体征税, 那时教师工资极低, 交个税完全不是我们视线之内事。维持了2年的个税免征额, 到2008年转眼间迅疾进入2000元/月时代, 同期两者相差不大, 虽然大部分都要缴纳税, 但要缴纳税额极低, 因为扣除了五险一金, 超过的应纳所得额就不多了。接着到2011年进入以3开头的3500元/月时代, 与前区间差不多, 只是缴纳的个税比之前多点, 涉及面小点。到2018年新税制时代, 直接跳过4到5开头, 与教师月平均工资差距也在逐渐的拉大, 差距将近2000元, 差不多是免征额的一半, 相当于接近工资的1/3要缴纳税。好在我们这次的新个税法, 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 弥补不够的扣除部分, 增加可支配收入。

(二) 新旧个人所得税比较

2018年8月31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新个税草案, 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通过分析新旧个人所得税, 可以更好地了解我们从哪些方面享受税收红利。

(1) 新个税法的免征额提高。

如图上表格:免征额从3500元上调至5000元, 第一反应觉得免征额没有增加多少, 与日常生活开销比例不协调, 其实它隐含着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单个从数字上看免征额仅增加1500元, 只解决了低收入者的税负。第二部分:与级差税率结合, 使得部分税率的级距得以优化调整。低税率级距拉长, 部分工薪阶层收入者可以享受税收红利。第三部分:实行综合征税, 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 (包括可以扣除五险一金专项和6项专项附加) 为基础, 将按月计算应纳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特别每月工资上下差距较大收入者, 可以按年综合调剂, 享受更多红利。在某些意义上说, 他们组合在一起发生化学作用, 也是这次个税修改的亮点之一。

(2) 新个税法更体现人性化。

新个税结合实际日常生活需求, 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这些是我们工薪阶层教师直接息息相关, 它分别体现上老、下小、自身三方面的扣除标准, 让更多教师享受国家发的税收红包。

第一, 上老-对父母长辈赡养。

赡养老人:规定本人赡养60岁 (含) 以上父母的及其他法定赡养人, 按照每月2000元 (每年2.4万) 标准定额扣除。独生子女每年按以上规定扣除。非独生子女扣除就有平均、指定、协商三种分摊扣除, 最多可扣除每月1000元 (每年1.2万) , 也就是说不管指定分摊还是协商分摊, 任何一个子女最多扣分摊全部的一半, 并且优先按指定分摊, 两者都要签订书面协议, 一年内不可以变更。

第二, 下小-对子女教育费用扣除。

子女教育支出:规定本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和学历教育 (义务教育, 高中教育, 高等教育) 的相关支出, 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 (每月1000元) 标准定额扣除。教育支出的期间为满3岁的当月直到全日制教育结束, 如果在职后在读全日制就归于另一项继续教育支出, 关键点在于持续在读, 包括因生病保留学籍。

第三, 自身-对自己本身投入支出的扣除。

继续教育支出:本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 (专业技能技术) 的支出, 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学历教育, 可以定额每年或每月扣除, 总额在学历教育年限范围内。如我现是本科学历, 计划读一个在职研究生, 需要3年时间, 扣除总额就是3*4800元=1.44万元, 分3年每年4800元扣除标准, 这个也可以在父母那边扣除, 但是不能重复扣除。继续教育, 专业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人社部发[2017]68号, 以最终税收政策为准) , 如中级高级会计师、CPA职业资格等继续教育, 比如我考中级会计职称, 考了二年拿到证书, 那第二年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 之前花的叫沉没成本, 不允许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本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 可在每年规定限额内据实扣除。现实生活中, 往往一个人生病需全家共同担负起, 这个不仅付出金额, 还要耗时间、耗精力, 更重要打破全家日常生活节奏, 使得每个人手忙脚乱。所以这一条真心希望我们身体健康, 最好最好不要去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房贷款利息:规定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可按每月1000元 (每年1.2万) 标准定额扣除。这条对于我们买房者来说, 可以减轻房贷的压力, 如何最大限度地扣除同时又能够适合自己的经济负担, 在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实际结算方式时就要做一定的权衡。

住房租金:规定根据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的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 扣除费用也有所不同, 按每月定额扣除;这条与上条只能选择其中一条扣除, 而且夫妻选择一致性, 这里有点点可以看出, 国家开始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目前还没有开始以家庭为单位汇总计算个税。

(3)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式发生质变

新个税法的一个亮点, 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为基础, 实行综合征收, 并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按年计算, 具体如下表:

三、教师依法享受的红利

在新个税法下, 不同档次收入的教师所应交的个税随着收入增加而增加, 教师依法享受的红利也随着变化 (如下表) , 从表中可以看出教师依法享受哪些红利:

(一) 工薪阶层教师享受的福利更多

新个税规定免征额从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并扩大了3%, 10%, 20%三档低税率级距, 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 10%税率的级距大幅度扩大, 20%税率的级距调整税率为10%, 相应缩小25%税率级距, 30%、35%、45%三档较高的税率级距保持不变。由此上表格可以看出, 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以上适用10%税率的教师, 可以按新政策3%税率缴纳, 依次而上, 特别是之前税率在25%有部分教师可能会一下跳跃按新政策10%税率缴纳, 之间差了2个档次。在新旧不同扣除标准下, 不同收入教师月税差额随着收入增加而增加, 而减税比例却逐渐降低, 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左右的教师可以达到100%的, 2万元的教师却只有一半左右。可想而知, 在这样的税制情况下所得越高, 享受减税福利越低。总之, 单一工资收入来源, 扩大低税率级距差, 不同程度降低个税负担, 工薪阶层享受红利最大, 面也是最广。

从网站上收集的数据2018年浙江杭州教师2千到3千的月工资教师占2.2%, 3千到4.5千占17.3%, 4.5千到6千占23.7%, 6千到8千占31.7%, 依数据表明, 单一收入来源人民教师处在全行业工薪阶层, 因此教师享受的福利更多。从另一角度, 通过缴纳的个税我们大概可以推算出教师的工资收入, 能不能达到《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这个水平上来说, 为教师争取更大的权益。

(二) 专项附加扣除增加了教师可支配收入, 改善生活水平

我们国家这次新个税改革, 另一个亮点是从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考虑, 引入6项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定程度照顾了不同人的实际负担, 负担重多扣些, 多承担些, 体现税制的公平合理, 更大程度上保护大部分教师, 给予其更多的扣税红利, 让其负担更轻, 生活更美好。首先, 依据教师样本调研统计, 大部分教师如果只享受一项免征额, 大部分需要缴纳个税。这次新个税法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后, 进一步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 相当于提高了免征额, 换句话说有了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 更多的教师由原来需要交纳到免交纳。例如, 某老师扣除三险一金和免征额后应纳所得为3000元, 按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有6项专项附加扣除合计数为3000元, 那就不要缴纳税了。其次, 还有一部分较低收入的教师, 从上资料可知, 在4500元以下工资收入仍有19.5%左右年轻教师群体, 每个月的工资都低于5000元免征额, 平时更没有机会享受这些专项附加扣除, 但新个税法按年收入综合计税后, 不足部分或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部分就可以在年终奖励收入中进行抵扣, 从而年轻教师享受更多红利, 也提高了他们可支配收入。再者, 随着税收征管得越来越规范, 期待新个税法未来能有更多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如增设教师专项扣除标准等, 让更多的教师享受税收红利, 降低税负, 从而增加实际可支配收入, 真正实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功能。

四、结语

新个税免征额作为最基础生存的保障扣除, 必须由中央制定的, 全国一盘棋, 而专项附加扣除在我国初次引入, 每个纳税人的个人及家庭情况不一样, 能否在缴纳过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来实施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成为实施细则思考的重点。因此, 国家在具体实施细则过程中切实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细则以及个人信息, 国家应提供严格高效措施保障个人信息不予外泄, 还有多子女的家庭赡养家庭之间的矛盾等, 我们更应人性化措施得以保障。我们相信, 在税制的改革, 机构的调整, 高质的队伍, 信息的共享等有效措施下, 政府会有完善实施细则来指导我们教师, 必须依法依规遵守个税法足额缴纳, 同时依法享受个税的红利。因此掌握新个税法知识已经刻不容缓, 在保障国家税收的基础上, 税务知识不应该成一种稀有的知识, 应该是成为每个人现代都有所了解的常识, 成为我们的随身技能。

摘要:新个税法的内容条条涉及我们切身利益, 本文结合如何正确理解新个税法, 阐述教师依法享受哪些税收的红包, 进而增强他们纳税意识。

社区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与时俱进,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特别是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新形势下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是新时期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根据形势、任务和要求的变化,党中央决定加强国家安全总体立法,制定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新国家安全法。在原国家安全法基础上修改完善,适应和加强反间谍斗争的需要,形成一部规范和加强反间谍的专门法律。同时,将原国家安全法规范保障的反间谍斗争以外的防范打击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斗争内容,通过总体国家安全立法和其他新的专门立法加以保障解决。这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完全符合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要求和加强反间谍斗争的迫切需要。

2.什么是间谍行为?

根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典型案例】曹某间谍案

曹某在工作之余经常在网上寻找赚钱机会,在多家求职网站发布了个人资料。2013年底,一位说着生硬中国话的自称某军事杂志社“主编”的人打电话给他说,有一份现场考察员的工作可以给他做。在金钱的诱惑下,曹某一到周末、节假日就按照“主编”指令到附近军事基地转悠,并在对方指使下购买了进口高倍望远镜及用于手机拍摄的专用镜头。曹某先后到某军用机场和某舰船基地拍摄照片传给“主编”,从中获得丰厚的报酬。而这位所谓的“主编”的真实身份却是一名窃取情报的境外间谍。2014年4月,国家安全机关对曹某实施抓捕,并在其住处当场查获其作案所用的照相机、望远镜、笔记本电脑等涉案工具。

3.为什么说反间谍工作必须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反间谍法》规定,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在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反间谍工作面临的情况更复杂。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活动有着高度的专业性,必须有高水平的专门机关开展专门工作,才能予以及时发现和有效的防范打击。同时,反间谍工作只靠专门机关的专门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群防群治,形成牢固的人民防线。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才能及时发现隐蔽敌人各种非法活动的动向和线索,才能及时获取和掌握隐蔽敌人各种非法活动的证据,才能有效采取各项措施制止和打击隐蔽敌人各种非法破坏活动,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亿万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国家安全利益最可靠的保障。

4.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享有哪些权利?

《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1)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2)对协助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个人,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给予奖励。

(3)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国家 安全机关或者

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并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及有关部门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典型案例】童某某间谍案

2003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某市国家安全局将正在某军工造船厂附近江面观察、拍摄我在建新型军舰的童某某当场抓获。据童某某交代,其被境外间谍组织策反后,按照该间谍组织的指令,多次到广州、湛江等地观察、拍摄我军事目标,将观察到的情况绘制成图案资料,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给该间谍组织,从中获取了大量的间谍活动经费。最终,童某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本案举报人对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某市国家安全局决定奖励其人民币10000元。

5.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如何对我网民实施勾联策反? 国家安全机关在破案过程中发现,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手段对我网民实施勾联策反:在网上交往过程中,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不同网民的身份,设计编造“军事刊物记者”、“研究机构工作人员”等虚假身份,对急于寻找工作机会和赚钱的网民进行感情拉拢和金钱诱惑,从要求搜集价值不高、敏感性不强的普通信息开始,逐步发展成为其伺机搜集情报工具,甚至直接提出以金钱收买情报。在感情拉拢和金钱诱惑产生初步效果后,境外间谍人员便会对策反对象进行一定的信息甄别、加密传输、反侦查等技能培训。对可能提供有重要价值情报的策反对象,会向其提供专用加密工具、传授专用加密知识和传递文件的方法,教授其通过分割加密、多次加密或者将情报隐藏在音频、图像文件中发送到境外专门设立的网站等多种方式传递情报。对已策反的网民,还会要求其在我内部网站上植入病毒程序,以大批量直接获取情报。

【典型案例】马某某间谍案

马某某,某论坛的军事发烧友。2000年,马某某在军事论坛上发表了一篇《×××舰大曝光》的分析文章,并急切地希望得到其他网友的评价。就在焦急等待之际,一封自称是海外华人的某间谍人员的电子邮件不期而至。该间谍在邮件中对马某某的文章大加赞赏,使马某某顿时飘飘然,感觉一下子找到了人生知己。几次邮件来往,马某某开始向该间谍发泄对社会的种种不满,并迫不及待地提出请他帮助联系在海外军事刊物发表文章的请求。该间谍迅速回复,抛出了帮忙牵线联系,并许诺给予丰厚稿酬做诱饵。此后马某某陆续向该间谍投送了多篇稿件,并收到转寄来的“稿酬”1000多美元,这让他喜出望外、感激涕零。当间谍人员试探性地提出邀请马某某去境外当面洽谈长期“合作”事宜,并由其支付往返路费时,马某某连忙满口答应,最终在间谍的引诱下加入境外间谍组织,长期为其搜集、提供我军事情报。2003年6月,马某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6.公民如何在日常交往中增强保密防范意识?

(1)学习保密常识,接受保密教育,正确认识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内外有别,在现实生活和网络交往中不要随便涉及我重要涉密单位的内部人事组织、科研进展、技术成果和经济建设中各种未公开的数据资料。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回避或按上级的对外口径回答。

(3)在与境外人员接触时不要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事项的记录本。对方向我索取科技成果、资料、样品或公开询问我内部秘密时,要区别情况,灵活予以拒绝。

(4)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要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域、场所;不准境外人员利用学术交流、讲课的机会进行系统的社会调查;不要填写境外人员发放的各种调查表,或替他们撰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

(5)在新闻出版工作中,要注意保密原则,不要随意刊载有关国防、科研等事关国家秘密的事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要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

7.中国公民在境内外受胁迫或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应该怎么办?

中国公民在境内受胁迫或受诱骗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一定要悬崖勒马立即停止,并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报告。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的活动,应当及时向我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典型案例】郭某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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