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教授名单

2022-08-03

第一篇:武汉大学教授名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名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研究员)名录

柏智勇蔡四桂蔡珍贵曹福祥车生兵陈爱斌陈桂华陈洪 陈建华陈杰陈丽群陈亮明陈茜文陈石清陈树生陈顺良 陈文俊陈学泽陈宇拓陈自力戴美琪戴向东戴兴安邓白罗 邓德胜

方晰

贺一原

姜素红

李赐生

李闽

廖小平

刘卫东

罗明春

彭重华

孙灿明

王德良

王湘中

吴立潮

向佐群

徐剑莹

余绍军

张贵

钟海雁

周莹

崔红娟

罗攀柱

文亚峰邓海英龚中良胡美灵蒋兰香李道志李铁华廖迎新刘文金聂海燕秦立春孙凤英王东王义强吴庆定项文化闫文德喻勋林 张合平钟俐萍朱玉林邓和平罗迎社徐庆军邓联健邓湘雯邓学良段绍伟方勤敏方威 郭勇韩健何钢何小东何学飞贺国京 胡萍胡希军胡玉华胡云楚胡泽豪黄亮 蒋丽娟蒋新元金晓玲雷鑫黎继烈李安平 李德良李际平李建安李建奇李克忠李立君 李湘洲李翔晟李新华李志辉李忠海廖柏寒 林辉林亲录刘芳刘佳刘军万刘君昂 刘晓奇刘元鲁海波吕芳德吕建雄吕勇 欧祝平潘百红彭长辉彭佩钦彭万喜彭映辉 任国谱任湘郴佘济云沈守云盛均全石军南 孙汉洲谭骏珊谭晓风唐小弟唐忠荣王承南 王光军王唤良王解军王丽华王平王瑞辉 王元兰王忠伟魏美才魏善沛文畅平文仕知 吴舒辞吴义强吴迎学夏国荣向春阶向仕龙 肖更生肖宏彬谢建军谢力生谢忠球徐刚标 严永林阳志清杨道德杨柳青易文尹少华 喻云水袁德义曾思齐张冰新张沉香张冬林 张日清张少冰张小罗张治英赵莹郑哲文 钟永德周国英周铁军周文化周先雁周训芳 朱月娥邹宏霞邹琼左旦平陈晓文成凤明 方国庆冯革非何立新何晓蓉胡劲松李本贵 刘辉华刘伟刘振西谭益民吴晓芙谢国保 叶翠层易雪玲章怀云邹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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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魏美才吴义强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田大伦

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

魏美才吴义强

全国优秀教师

魏美才田大伦吴义强

新(跨)世纪优秀人才

魏美才项文化闫文德彭万喜李贤军

湖南省科技领军人物

吴义强林亲录

湖南省百人计划

谌小勇

芙蓉学者计划

张冬林彭长辉吕建雄徐建平陈延伟

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

廖小平

湖南省“121人才工程”

一、二层次人选

罗迎社谭晓风林亲录彭万喜廖小平

湖南省教学名师

田大伦罗迎社吴义强

树人学者

罗迎社吴义强谭晓风项文化林亲录

教授名录

点击查看教授名录

名誉(客座、兼职)教授

点击查看名誉(客座、兼职)教授名录 任国谱李贤军张党权

“湖南盆景第一人”、盆景学权威庄昌盛教授

简讯

作者:佚名文件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64更新时间:2008/3/28

3月24日晚,我院园艺专业发起、组织了“园艺师生交流会”。我院教学主管副院长陈亮明教授、园艺教研室主任唐丽副教授、“湖南盆景第一人”、盆景学权威庄昌盛教授、果树学资深专家赵思东教授及园艺教研室全体老师参加了交流会。

此次交流会中老师们就目前颇为关注的专业方向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并对部分同学的考研、就业问题进行了指导。会上由同学提出的“一要求 一问题”,即建议各老师结合社会、科技的进步对其研究方向进行了详细介绍,使同学们对学科和老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志在继续深造的同学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即将选择就业的同学提供了诸多实用的参考意见。整个座谈会气氛和谐,各位名师一丝不苟的精神使到会的同学敬佩不已。

录入者:最后编辑者:喻勋林

1、校内同事举证评价、祁承经,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资深树木学教授,在评价中说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树木学》课程是林学、经济林、森林生态、园林、园艺等专业非常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在老一辈树木学教研室教师长期辛勤耕耘和科研、教学等方面知识、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目前以喻勋林教授领队的树木学教学团队,是一支优秀的教学团队。教师团队长期在湖南及周边省份从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区的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实践经验非常丰富,对树木的分类特征、分布、习性等非常熟悉,对树木的应用价值常有独到的见解,课程教学生动、活泼,学生学习积极性高,常听到毕业生这样评价,树木学课程是大学期间最棒的课程之一。”(详见实证材料)

2、校外专家评价及有关声誉刘克明,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植物学教授,在听完喻勋林教授的讲课后评价到:“《树木学》多媒体课件制作精美,内容丰

富,讲授形象生动;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逻辑性强;能够深入浅出,重点突出,对难点问题讲解透彻;教学方法灵活,课堂活跃,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学效果优良,是一名优秀的教师。”(详见实证材料)

3、校内学生评教指标和近三年的学生评价结果

校内学生评教指标:

(1)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并严格要求学生,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为学生认真选订教材,所选教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适应性,符合培养知识、提高素质、强化能力的要求。

(3) 熟悉大纲,精通内容,备课充分。

(4) 布置给学生的作业适度,且能及时、认真地批改,评价准确。

(5) 执教期间坚守岗位,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

(6)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有感染力。

(7) 热心辅导学生自学,帮助学生解答疑难问题。

(8)内容充实,无知识性错误,所需各项教学技能熟练。

(9) 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能够深入浅出,重点突出,对难点问题能讲深讲透。

(10)份量、速度适当,学生能接受。

(11)注意吸收本学科发展的新信息,不断充实更新教学内容,课堂提供的信息量大。

(12)有系统性,并注意与相关课程内容的联系。

(13)注意思想性、科学性的统一。

(14)课堂语言使用普通话,讲课能抓住要领,语言准确、简练、生动、清晰,板书字迹清楚、工整。

(15)教学方法灵活,课堂活跃,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重视启发学生思维,培养能力,学生有思考操作的机会。

(16)精讲巧练,讲练结合得好,重视引导学生把知识转化为能力。

(17)结合教学内容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教具和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

(18)注重维护教学秩序,注重课堂考核与评价,课堂教学纪律良好,学生到课率高。

(19)教学过程结构紧凑,时间分配恰当,不拖堂

(20)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的,各层次学生都学有所得,对教学反映良好。

近三年来的学生评价结果如下:

(1)2005年学生评价结果

喻勋林:98分;陈月华:95分;廖飞勇:90分;颜玉娟:92分

(2)2006年学生评价结果

喻勋林:96分;李家湘:92分;陈月华:93分;廖飞勇:91分;颜玉娟:90分

(3)2007年学生评价结果喻勋林:95分;李家湘:96分;陈月华:90分;廖飞勇:94分;颜玉娟:95分

第二篇:上海外国语大学女教授、女干部联谊会成员名单 会长:邹申

副会长:胡敏敏

秘书长:顾蔚

一分会名单: ★黄绮★史惠莉张燕燕徐文文龚芬顾伟勤 陆远张爱玲陈小芬卜华礼王丽龚美芳王晓红金忠实 谢宇庄孜陆慧敏钱皓张雪梅周雅珠许华芝朱玮雪 李欣苏亚芹蒋步青王萍(新传)陶茜何梅董伟琴 金秀子许宏慕卫军

张黎张缅曲榕申

张美霞殷莹葛忆翔

二分会名单: ★张红玲

杨静宽陆静华糜若焉

沈幼华周乐诗舒玉珍

李美俞如莲石彤喆

郭晓梅任兰芳王蔚

张帆刘喜屏聂薇

李勤王建花倪茂华

三分会名单: ★于朝晖

方飞朱萍王静

朱莉莉戴启秀郑敏宇

曹宏苓厉振仪孙黎

赵蓉晖罗雪梅杭虹利

高洁吴立秀姜玉琴

陆敏唐筱蓉(47)

四分会名单: ★陈敏华

孙建张小红苏祖梅

陈范青陈路金芳

胡传荣王磊王小英

鲍晓英吴爱荣陈凤雅

王珍心刘海荣张曼

陈润张敏芬(47)

注:带★者为分会会长

张瑾沈晶敏郑珏谷亚辉张立群 林玲王雪梅刘汉秀肖维青吴赟 孙会军(49) ★缪建华龚俭青赵美娟贺云林洵子 俞如珍杨理达江龙娣陆依群陈立青 吴江淮严勇美樊娟柯瑞娥许立冰 赵丽君(出版社)陈沛芹邵菁薛非 吴佩玉刘霞沈建平徐亦行许静 于新娟周利华岳岚张琪傅玉 周敏(48)★包于虹杨金华徐宝妹刘露萍张艳莉 叶红吴云珠张梅芳江雷红袁珊蓉 张敏尔张静黄世玲曾峻梅于飞 王萍(日语)汤军孙静秦悦 林炯钱蓁管烨刘艳于漫 韩淑琴韩殿秀郑晓薇张昕刘玉恩 ★陈林英汪小玲张燕邬菊嫣许加凤 许慈惠林为芬李文娟范晓雷岳永红 高月清仇鑫奕冯辉吴凤兰刘蓉蓉 赵丽君(俄语系)朱珊英马丽蓉田霞 付沙丽章正言梅爱琴王岩卜亚琴 黄萍桑红刘芳王风华王英总人数194上海外国语大学女教授女干部联谊会2010年4月2日

第三篇:季浏 教授入选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名单

2011年底,教育部启动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季浏教授受聘为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季浏教授作为全国首位体育学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实现了该学科领域长江学者零的突破。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自1999年实施以来,有力地推进了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了学术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为我校高端战略型人才的培育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提供支撑。

1.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名单

2.2011年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独立);

3.2010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独立);

4.2008年“体育理论教学团队”获国家级教学团队称号(第一);

5.2007年获“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独立);

6.2006年入选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独立);

7.2006年《体育心理学》获国家精品课程(第一);

8.2006年获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一);

9.2006年获体育学科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推荐指导奖(独立);

10.2005年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一);

11.2003年获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独立);

12.2002年《体育与健康》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第一);

13.2006年获上海高校教学名师奖(独立);

14.2006年获上海市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奖(独立);

15.2005年获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

16.2003年《体育与健康》获上海市优秀教材奖三等奖(第一);

17.2003年《体育与健康》获上海市精品课程(第一);

18.2005年获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

第四篇:武汉大学教授演讲

武汉大学国学博士点正式招生

武汉大学国学博士点将于2009年正式招生,由此,武汉大学的国学教学与研究将翻开新的一页。

为了培养国学人才,早在2001年武汉大学就在全国率先开设国学试验班,设立了国学本科专业。国学试验班的创办是我国大学培养国学人才的有益尝试,也是培养跨学科人才的重要举措。但是,由于国学学科的特性,学生的学习和研究有其特定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不可能在本科期间一蹴而就,因而硕士、博士点的设立势在必行。2007年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牵头,整合文、史、哲等各院系力量,经学校审核批准,自行增列了国学专业博士点,并于2008年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新增设的武汉大学国学博士点结合本校学术传统,表现出鲜明的特色。首先,多学科交叉。在设置研究方向和配备师资上努力打破原有的文、史、哲学科划分的条框限制,根据国学学科自身的特点确定了五个研究方向,横跨文学、历史学、哲学、宗教学、艺术学五大学科,实现了诸学科的真正交叉融合。在师资方面,该校组织有实力的专家担任国学点博士生导师,并拟进一步聘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加盟该博士点,联合指导。对博士生也拟采取适当“走出去”的方式。再者,强调原著经典的创造诠释。国学博士点拟在突出小学训练和古文献训练的基础上,加强中西学术之方法学训练与国学典籍的创造性诠释,重视海外中国学成果的研讨,重视启发学生的问题意识,训练学生创造性诠释与研究的能力。

郭齐勇教授告诉记者,“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或网络文化时代的来临,并不意味着民族性的消解,也不意味着前现代文明已毫无作用。中华民族及其文化在数千年里形成了自己的精神系统、信念信仰、终极关怀、思考与行为方式、伦理生活秩序、价值理念、审美情趣。这些东西固然随时更化,不断变迁,但是,仍然有其一以贯之的精神,这是中华民族及其文化可大可久的根据,在今天仍然有着重大的价值与意义”。

在“武汉大学设立国学博士点专家论证会”上专家们指出,“国学教育与分科式教育不同。大学中的国学教育,以及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点的设立,就是要与分科式的西化教育体制相区别并且相补充,强调文学、史学、哲学、宗教、艺术的综合,强调原著经典的研读。其目的是要打下古代学术的基础,更好地培养立足当今、放眼世界而又真正能懂得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通才与专才。”

新增设的国学博士点将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代管。目前,武汉大学国学博士点下设有五个研究方向:

1、经学研究方向;

2、子学研究方向;

3、历史文献学研究方向;

4、集部研究方向;

5、中国宗教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由郭齐勇、陈伟、陈文新、吴根友等教授担任。

郭齐勇

学术领域:中国哲学史、儒家哲学。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院长,兼任武汉大学中西比较哲学研究中心主任、孔子与儒学研究中心主任。国际中国哲学会副主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郭齐勇,男,汉族,湖北武汉市人,1947年生。1978年考入武汉大学哲学系,1981年提前毕业,考上硕士研究生,师从萧萐父、唐明邦、李德永三教授。1984年12月毕业留校在哲学系任教,一直到今天。1985年3月获武汉大学哲学硕士学位。1987年9月至1990年9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师从萧萐父教授。1989年1月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8月获武汉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93年3月晋升为教授,同年10月增列为博士生导师。1996年任武汉大学中国文化研究院副院长,2000年该院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更名为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任副主任至今。2000年12月至2003年8月任武汉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其间于2001年1月至2002年9月兼任哲学系主任。2003年8月任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院长至今。现兼任武汉大学中西比较哲学研究中心主任、孔子与儒学研究中心主任。现社会兼职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国际中国哲学会副主席、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暨学术委员、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湖化省哲学史学会会长、湖北省社联理事暨学术委员,《中国哲学史》、《孔子研究》、《江汉论坛》、《社会科学论坛》、韩国《儒教文化研究》等刊物的编委,《哲学评论》主编,《人文论丛》副主编。曾被邀请为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德国特里尔大学和台湾政治大学客座教授、日本关西大学招聘研究员,曾到哈佛大学、莱比锡大学、特里尔大学、日本东京大学、东北大学、早稻田大学、关西大学、国际日本文化研究所、台湾大学、台湾清华大学、政治大学、师范大学、辅仁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大学或学术机构讲学。曾获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宝钢教育奖、国家图书奖荣誉奖和提名奖、湖北省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二次,均排名第一),湖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4年),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7年)、湖北省教学名师(2004年)和湖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2004年)称号。从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主要从事中国哲学史的教学与研究,专长为儒家哲学与20世纪中国哲学。在海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主要学术著作有:《文化学概论》、《熊十力思想研究》、《天地间一个读书人:熊十力传》、《钱穆评传》(合著)、《梁漱溟哲学思想》(合著)、《诸子学志》(合著)、《传统道德与当代人生》、《郭齐勇自选集》、《儒学与儒学史新论》、《新编中国哲学史》(主编之一)、《中国古典哲学名著选读》(主编)、《儒家伦理争鸣集》(主编)、《宋明儒学与长江文化》(主编)、《熊十力全集》(副主编)等。近年来主持和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50年来出土简帛与中国哲学史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宋元明时期长江中游的儒学研究”以及“十五”期间国家级重点教材《中国哲学史》的编写。主讲课程有:中国哲学史、《四书》导读、《老子》《庄子》导读、中国文化、先秦儒家哲学、哲学史方法论、《礼记》会读等。培养博士生20余人,其中一人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另一人的博士论文出版后获教育部第三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哲学系 430072 E-mail:qyguo@whu.edu.cn 电话:027-87886613(H) 027-87686919(O) 传真:027-87686919 027-87882661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于亭 老师

哲学学院本科生辅导员 李懿 老师

陈文新教授

李维武 教授 田文军 教授 徐水生 教授 吴根友 教授 丁四新 教授 胡治洪 教授

第五篇:大学名誉教授

**大学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聘请办法(试行)

为扩大学术影响,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名誉教授、客座教授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名誉教授聘请工作的若干意见(教人[200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名誉教授

第一条

本办法中“名誉教授(honorary professor)” 是我校最高规格的荣誉性学术称号,一般授予境外著名学者、科学家。

第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授予我校名誉教授称号: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教授等高级学术职务;

2、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曾在某个学科领域取得过重大成就,获得国际学术界公认;

3、关心和支持我校发展,能够在推进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

授予名誉教授称号程序:

1、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同时提供拟授予名誉教授称号对象的详细介绍及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评议意见;

2、外事处、人事处审核有关材料;

3、学校人事工作教授委员会评议;

4、校长审批(其中,授予境外政界要人、知名人士、高级公务员等名誉教授称号的,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5、举行授予名誉教授仪式,由校长颁发名誉教授证书。

第四条

校庆、春节(或圣诞节)及学校重要活动期间,学校对名誉教授以适当方式予以慰问。

第五条

名誉教授来校访问,由学校安排接待。学校有关单位应采取多种方式经常与名誉教授保持联系,充分发挥其在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促进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

二、客座教授

第六条

本办法中“客座教授(visiting professor)”是具有一定荣誉性的学术职务,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科学家担任。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可聘请为我校客座教授:

1、有较高学术声望,是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知名学者;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教授等高级学术职务;

3、关心和支持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与我校有良好合作关系。 第八条

客座教授应履行以下一项或多项职责:

1、举办学术讲座;

2、合作学术研究或指导研究生;

3、短期工作(期间承担教学、科研及社会工作等)。 第九条

客座教授聘请程序如下:

1、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同时提供拟聘对象的详细介绍及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评议意见;

2、人事处、外事处审核有关材料;

3、学校人事工作教授委员会评议;

4、与我校进行科研合作、合作指导研究生或短期工作的,须签订《**大学客座教授工作合约》;

5、校长审批并颁发客座教授证书。

第十条

客座教授在我校工作期间,按以下原则发放酬金:

1、客座教授在我校举办学术讲座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酬金;

2、客座教授与我校合作科学研究、合作指导研究生的,根据《**大学客座教授工作合约》中的约定发放酬金;

3、客座教授短期在我校工作,其酬金由人事处按同工同酬原则核定,报主管校长批准。酬金及发放方式在《**大学客座教授工作合约》中明确。

校庆、春节(或圣诞节)或重要活动期间,学校按在职人员发放慰问金或以适当方式表示慰问。

第十一条

客座教授来校访问或讲学,一般由相关单位予以接待。学校有关单位应采取多种方式经常与客座教授保持联系,充分发挥其在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促进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

第十二条

客座教授聘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后,聘请单位需提供聘期工作报告。如工作需要,聘请单位可提出续聘申请。客座教授续聘申请,由人事处审核后报校长审批。

三、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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