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2022-05-15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跨境电子商务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研究也日益增多。文章简述了国外相关研究内容,重点梳理了国内的研究,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物流,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跨境电子商务与监管,跨境电子商务与外贸发展的转型升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相关内容一一进行归纳整理,并分析了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

第一篇: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基于跨境电商主体的中职跨境电子商务教学研究

[摘 要]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跨境电商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跨境电商直接带动了外贸的发展。网络代购或国际平台开网店属于一种新型的跨境电商活动,快速的发展使其一跃成为跨境电商内的中坚力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首先分析了跨境电商的概述,同时阐述了跨境电商主体下跨境电子商务教学中的问题,最后总结了跨境电商主体下跨境电子商务教学优化措施。

[关 键 词] 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教学活动;教学问题;优化措施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当前,跨境电商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社会需要的跨境电商人才也逐渐增加。一般情况下,企业会选择电子商务专业的毕业生从事跨境电商工作。虽说中职校内均开设了电子商务专业,每年也有大量的毕业生,但是将近85%的企业缺少跨境电商人才。因此,中职校需要了解社会人才需求,制订合理的培养目标,以此满足社会的跨境电商人才需求。随着跨入跨境电商行业人才数量的增加,学校的培养数量难以满足社会人才需求,依据相关调查显示,在校期间操作过阿里巴巴、WISH、AMAZON等跨境电商的人数比例为65%,了解跨境电商概念、初级操作的占30%,顶级精英人才占比5%。

一、跨境电商的概述

跨境电商指的是不同境内的经济交易主体,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达成的交易,经过资金支付之后,借助跨境物流实现商品的送达,完成各类国际贸易活动。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均收入的增长,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需求、环保意识也逐渐增加,中国制造业也面临着较大的困境,严重影响着中国外贸出口交易。

相关数据显示,在2014年中国的跨境电商交易额为4.3万

亿元,同比增长33.5%。2015年跨境电商的增速为35%,2016年跨境电商的增速为40%,2017年跨境电商稳居75%。由此可见,新型的跨境电商贸易方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此背景下,社会对复合型外贸人才需求逐渐增加,中职校作为人才输送桥梁,必须以社会人才需求为依据,制订合理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机制。

二、跨境电商主体下中职跨境电子商务教学中的问题

目前,跨境电商行业招聘的人才的专业为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外语、商务英语等,不同专业的毕业生均在从事跨境电商工作。但并未能解决跨境电商人才缺乏问题,且在实际工作中毕业证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解决能力均无法满足工作需求,主要是因為中职电子商务教学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专业教材内容更新较慢

跨境电商提出时间较短,但是发展较快,其中很多的概念是近几年才提出的。但教材内容缺乏时效性,很多概念是早几年提出的。部分教学的教材依旧使用的是PC电商活动,与实际的跨境电商发展差异性较大。在网络时代下,微信、购物软件、阿里巴巴、亚马逊等平台逐渐成为跨境电商的主流发展趋势,教材针对这些新型电商的发展趋势没有提及。一些教材虽说涉及跨境电商相关知识,但也只是简单的介绍,在内容上缺乏逻辑性,增加了学生的理解难度。在高年级跨境电商教学中,缺乏实践教学,使学生对跨境电商的理解还停留于理论层面,为学生后期的就业埋下了较大的隐患。

(二)专业教学岗位定位不精准

当前社会对跨境电商人才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其人才需求主要包括:(1)跨境电商整体运营、组织、管理、策划的工作人员。(2)跨境电商行业商品管理、营销、产品配送等销售、服务人员。(3)跨境电商网站建设、购物软件开发、网站维护等技术人员。中职教学只有精准定位职业岗位,才能够明确所学专业的侧重点,提前做好各项知识储存、构建、融合等工作,激发学生自身的学习激情。而部分教师在跨境电商教学中,未能起到很好的指引作用,使学生无法将新旧知识进行结合,甚至一些课程知识只是简单的介绍,没有开展全面的教学。

(三)缺乏长线培养机制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上海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给跨境电商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对复合型的跨境电商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本科、高职、中职各层次学校都开有电子商务专业,但专业教学存在重复或者简单叠加,缺少联通的升学渠道及长线培养机制。中职电子商务专业在3年时间内完成英语、国际贸易、电商专业知识的教学,很难满足社会企业对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

三、跨境电商主体下跨境电子商务教学优化措施

(一)创新教学方式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模拟实践教学方式逐渐成熟,并在电子商务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学生的实际业务操作比较薄弱,这主要是因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未能重视跨境电商实际业务操作能力的培养。这就要求在实际的教学中,教师应该以社会人才需求为依据,设计与教材相关的教学活动,转变传统的授课方式,采取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加强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之间的融合。例如,小组讨论、情景演练、角色扮演等教学方式,重视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同时学校还可以聘请兼职教师(具备跨境电商经验者)、跨境电商企业外派教师,开展实践教学,引导学生借助阿里巴巴、天猫国际、亚马逊等平台自主进行店铺创建,借助驱动、项目引导教学,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操作,以此实现教学、实践、学习一体化,全面提升跨境电商人才培养质量。

(二)更新拓展课程内容

在教学中,部分教师针对教材中的问题,搜集了课外资料开展教学,并发表了关于教学内容改革的文章。在多元化时代是背景下,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中不断有新技术、新观念产生,教师作为教学内容的主导者,应该发挥自身的主观性、引导性,区分教材中的主次、重难点。在教学内容改革中,教师应该结合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以大纲为依据,整合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不断更新跨境电子商务教学模式。例如,在实际的教学中可以采取ISAS教学方式,将学生划分为不同小组,先让学生注册账号,接着布置不同的任务,促使学生进行卖家、买家角色扮演,模拟真实的交易环境,这类新颖的教学方式能够使学生更加专注课堂学习,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强化电商实践教学

依据社会对跨境电商人才的需求,结合21世纪外贸知识,应该积极开展各类竞赛活动,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参加到比赛中,以此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例如,创新创业大赛、星光计划大赛等。教师、学校应该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比赛,学习最新的跨境电商知识,以此实现自身实践能力的提升,激发自身学习跨境电商知识的积极性。在教学中,还应该融入考证制度,包括电子商务师、国际商务师等,实现学生综合素质、技能水平的提升。例如,在实践教学中,可以借助案例教学法,通过演示关键词的编写方式、优质产品图片的制作方式,在案例教学中融入对比教学方式,先演示搜索成功的案例,再演示搜索失败的案例,加深学生对跨境电子商务知识的印象。

(四)改善教学评价方式

在一学期的电子商务课程学习结束之后,学校应该及时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以我校的电商专业为例,在期末问卷调查中,96%以上的学生掌握了基本的跨境电商概念,能够熟练操作图片整理、产品上传、店铺管理等。针对实验课程教学,得到了100%的好评,学生认为跨境电商实践课程的实用性很强,对后期的就业有很大的帮助。45%的学生认为,为了更好地适应后期就业,与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应该增加网络营销教学的相关内容;85%的学生认为在教学中未能重视价格调整、计算等方法的教学。

(五)尝试中高中本贯通培养

电子商务属于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专业课程突出学中做,中高或中本贯通培养注重学生较强的职业技能和对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有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实操能力,在做中学,提升专业应用能力。贯通培养在教学体系中更加突出实践环节,在外语类、计算机操作类和沟通类等需要较长周期和持续性培养的能力教学上,可以通过长周期的实训室实践学习培养。学制为5年或7年的中高中本贯通培养有效地衔接了专业核心课程,一体化的课程架构设计有利于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更加符合复合型跨境电商人才的成长规律。在中职高职本科阶段是学生的体能、心智发育的黄金期,通过5年或7年可持续的职业素养的培养,能循序渐进地提升学生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作风、职业态度和职业心理素质。

综上所述,在多元化、全球经济化的背景下,跨境电商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新技术、新跨境电商理念不断涌现,中职校在跨境电子商务教学中也需要不断转变教学观念,依据跨境电商的发展,合理设计教学方式,科学进行跨境电子商务教学改革,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专业中高或中本贯通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将跨境电商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相结合,为社会培养出高素质、专业型的跨境电商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陈思聪.浅析以跨境电商为主体的跨境电子商务教学[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7,13(11):119-121.

[2]陈文伟,郭立伟.高职院校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化课程开发探索[J].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16(2):152-155.

[3]朱启松,朱慧婷.“互联网+”背景下跨境电商发展的SWOT分析:以重慶为例[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1(5):173-182.

[4]张宗英,张彬,刘杰.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人才需求研究[J].对外经贸,2017,21(2):100-103.

[5]潘雨相.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7,19(1):172-174.

[6]王菲.应用型本科商务英语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研究:从模拟实训到跨境电商实战[J].宁波工程学院学报,2017,29(2):

93-98.

[7]刘永伟.高职院校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实践教育研究[J].现代商业,2017,10(28):172-173.

[8]吕宏晶.中小微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提升竞争力的策略研究[J].现代商业,2015,18(29):125-126.

作者:蔡志峰

第二篇: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研究也日益增多。文章简述了国外相关研究内容,重点梳理了国内的研究,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物流,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跨境电子商务与监管,跨境电子商务与外贸发展的转型升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相关内容一一进行归纳整理,并分析了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引言

近年来,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国际物流和国际支付的日益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逐渐兴起。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信息或商品交易的国际商务活动。

从国际来看,全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兴起以1995年成立的eBay为标志,2016年,全球超过12%的跨境实物贸易通过数字平台完成,50%的跨境服务贸易以数字化的形式实现;从国内来看,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增长,2016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6.7万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出口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5.5万亿元,进口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1.2万亿元。据中投顾问预计,2017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将达到8.6万亿元,未来五年(2017-2021)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4.15%.2021年交易总额将达到20.3万亿元。

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不仅对传统电子商务模式产生冲击,影响境内外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也对跨国物流、跨境支付、货币管制、国际税收等带来一系列的影响。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还会对中国经济的整体结构及传统的进出口贸易造成深远影响。因此,专家学者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研究日益增多,研究范围日益扩大。

二、国外研究

国外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的研究比国内起步早。LynchandBeck(2001)认为迅速发展的网络交易使人们更加期待公司创造出新的、标准化的沟通和交流方式,这样不论身处何地、具有何种文化背景,不论处于哪一阶层的买方都能使用同样舒适的“电子语言”进行交流;Boshoff(2007)认为网络是全球重要的零售渠道,它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和物流水平;Hortasu等(2009)采用了来自eBay的美国国内在线交易数据和来自MercadoLibre的在线市场的跨境交易数据检验了交易中距离的重要性;Lendleetal.(2012)则利用eBay的数据资料研究了跨境货物电子贸易的重力效应;Abbas Asosheh等(2012)阐述了伊朗的B-B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构建了全球贸易电子供应链中东亚和中东地区的局部跨境B-B贸易单据交换模型。Estrella等(2014)通过来自27欧盟国家的网上问卷调查,运用引力模型对线上和线下传统贸易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出影响跨境电子商务绩效的因素。

三、国内研究

国内学者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研究成果众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快速发展,一些学者开始研究这一活动在我国的发展概况。例如,陈云波(2013)、孙艳艳(2014)、来有为等(2014)、王艳丽等(2016)都阐述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总体发展态势,分析了我国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面临的挑战、障碍,提出了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策略;靳喆(2017)分析了“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与对策。在这些研究中,有些学者将视角放在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中,如刘娟(2012)分析了小额跨境外贸电子商务兴起的原因、发展中凸显的问题及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应用中的创新点。但这些研究大都较为粗略,仅从总体上概括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大致情况;对问题及解决对策、路径的分析较宏观,可操作性不强。

2.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物流

鉴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跨境物流的配合,因此,在这一领域研究内容相当丰富。

部分学者从总体上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现状、问題及二者的互动融合。如庞燕(2015)分析了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物流的主要模式及实施对策;郭亚非(2015)探讨了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存在的困境及相应对策;陈炳辉(2017)介绍了“一带一路”经济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的发展现状,并运用SWOT方法剖析了不同的物流模式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张宝明等(2014)分析了跨境电子商务与物流融合发展的必要性、难点及其路径选择;张夏恒,郭海玲(2016)探讨了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物流协同缺失的表现及协同发展的路径;戴明华(2017)分析了二者共生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了两个产业间的互动机制,建立了产业融合模型并提出相应的优化路径选择方案。这些研究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和跨境物流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也对跨境物流如何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另一部分研究针对跨境物流中的第三方物流与跨境电子商务的关系。例如,曹淑艳(2013)、安然(2014),李升红(2017)都分析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模式的优劣势,并给出发展和改进第三方物流的建议。叶伟(2014)认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应发展邮政速递物流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措施;另外,周沛锋(2014)、曾毅(2014)及谢雪莲(2015)则从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的角度,论述了当前的物流模式及第三方物流模式的流程。

还有少数文献从第四方物流角度谈物流与跨境电子商务的关系:例如,赵广华(2014)分析了跨境电子商务与第四方物流耦合发展的机理,提出发展第四方物流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难的措施。

此外,文献还探讨影响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成功的要素。例如,王永兴(2014)认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成功的关键因素包括用户满意、性价比、信息反馈,电商企业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电子商务物流策略;慕艳平(2015)列举了五种跨境物流解决方案及其优缺点。

上述研究虽然将问题具体化到跨境电子商务背景下的物流问题,有些文献也进一步将问题具体化到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但多数研究仍然较为概括,或从宏观上概述跨境电子商务背景下国际物流(包括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的发展现状及二者关系.或简单介绍、分析各种物流模式、优缺点。其中李旭东,安立仁(2015)在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的研究上较为深入,该文构建了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多层次需求的物流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并提出综合服务体系的运作模式,同时还引入一家大型综合物流企业的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内容具体且针对性较强。魏正义(2017)则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竞争力问题进行研究,运用钻石模型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竞争力进行了分析,通过结构方程模型探索了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并阐述了提升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竞争力的对策。

3.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

伴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支付问题成为影响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众多专家学者对跨境支付及第三方支付的理论与实践做了许多学术探讨。部分学者针对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现状进行整体研究,例如黄永江(2013)阐述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交易现状,探讨了跨境电子商务涉外经济主体管理方式及电子支付所引发的外汇资金流动问题。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周莉萍等(2016)探讨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的发展现状、主要风险和监管建议。另有部分学者针对第三方支付进行研究,如王杏平(2013)分析了跨境电子商务与第三方支付发展状况及特点,研究了跨境电子商务与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第三方支付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崔彩周(2017)探讨了破解跨境第三方支付障碍的策略;夏沁方(2017)分析了我国跨境第三方支付的法律风险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

这部分研究主要针对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但研究仍然较为宏观,内容较为雷同,缺乏实证分析与具体的案例分析。

4.跨境电子商务与监管

早期研究主要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政策的解读与国内外相关制度建设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初步的监管模式。如鄂立彬,刘智勇(2014)解读了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的相关政策,对比分析了不同进口清关模式并提出了推进阳光通关的战略;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2014)结合上海自贸区的前期探索和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借鉴了国内外小额跨境外贸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制度建设经验,提出了初步的制度建设建议。朱弈蒙(2014)阐述了浙江(包括杭州)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现状,初步构建了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模式。随后相关研究逐步深入、细致,学者们开始探讨跨境电子商务监管风险的来源,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的改革方向及相关对策。例如,钱烈辉等(2017)列举了跨境电子商务的种种风险隐患并指出了应对风险的策略;吴鸭珠(2016)分析了跨境电子商务背景下的电子商务监管改革方向;梁福(2016)提出了质量溯源导向下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质量监管体系构建的策略。但这些研究并未能构建较完备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及体系。

5.跨境电子商务与外贸发展的转型升级

在这一领域,学者们普遍认为跨境电子商务能够促进对外贸易的转型升级。例如,方虹等(2014)探讨了基于跨境电子商务的中国外贸发展转型升级路径及其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前景和对策建议;任志新,李婉香(2014)分析了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转型升级的影响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瓶颈及策略。黄晓莉(2016)分析了对外贸易增长与跨境电子商务的互动发展机制并提出了促进我国对外贸易与跨境电子商务互动发展的对策建议;郑雪玲(2017)从福建省中小企业的角度探讨了传统中小型外贸企业借助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的发展之路及强化措施。

6.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随着近年来各省市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國内学者也就该问题展开了研究。一些研究从整体上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流平台等及平台的模式、职能、特点,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介绍.内容较为概括。如杨华(2015)、方灿等(2015)介绍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模式及选择策略;张亮(2015)分析了海关、政府和企业建设的三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其职能;王荣(2017)阐述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分类及其特点;陈祖武(2017)研究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在降低农产品出口成本中的作用;吕雪睛,周梅华(2016)分析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存在的问题与路径;邹凤等(2016)研究了“一带一路”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问题与对策。

另一些研究则更为细化、深入。在这些研究中,有些学者探讨企业应如何选择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如郝兴高(2017)分析了适合不同中小企业的电商平台类型;有些学者分析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消费者网络购买之间的关系,如李龙成(2017)构建了网络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模型,并为相关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提供了营销建议;还有些学者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竞争力问题。例如,甘凤云(2011)构建了第三方B2B电子商务平台综合竞争力模型并对阿里巴巴平台的竞争力进行了实证研究;宋丽红(2016)研究了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竞争力的概念,构成因素及功能,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竞争力的途径;胡学芳(2016)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支付及评价体系、会员申请的难易程度以及运营费用等方面着手,分析比较了各种影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竞争力的因素及提升对策。总的来说,这部分研究虽然数量不多,但研究较为深入细致,运用了各种数据及模型,能够较好地说明研究的问题。

综上所述,学术界目前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研究较多,研究内容涉及各个方面;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理论层面较多,实践层面较少,案例分析也较少;研究多为文字描述,不少研究内容雷同,数据和模型使用较少;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问题研究较少,但较为具体深入。随着跨境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未来的研究也将会更加深入、细致。

作者:王舒健 李钊

第三篇: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问题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快速发展起来,同时也对现存的税收管理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跨境电子商务的国际避税问题若是不被足够重视,将会大大减少中国的国际税收,严重影响中国的税收利益。本文主要讨论了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的方式,并提出了中国应对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的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避税;反避税;跨境电商

引言

在通讯科技日益发达的数字化背景下,电子商务影响了人们的经济生活,对政府的税收服务和管理也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形成了更加高效快捷的电子通讯方式,交易双方不需要面对面便能完成交易的商务活动即称为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主要形式包括B2B、B2C、C2C。其中B2C是指电商企业直接与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也是我国政府税务部门需要高度关注的领域。

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跨空间性、隐蔽性的特点,它有传统商务方式更为复杂的商务模式,从而对电子商务的征税监管变得相对困难许多[1]。一方面,电子商务这种新型贸易模式为全球经济一体化做出了许多贡献;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模式也在一些前所未有的角度上侧面加剧了国际避税问题,也赋予了国际避税一些新的特点。避税这个名词,在世界范围内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定义,从广义上来说,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以减少或不承担原来应承担的纳税义务。跨国公司避税往往表现为在利润最高的地区盈利,并将其转移至低税收的地区纳税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各国电商企业为了争取最大利益,使用了形形色色的电商避税手段。

1、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的新方式

相对于传统商务而言,电子商务具有交易范围广泛、交易主体相对隐蔽、交易数据数字化、交易实时、高科技性等特点。在现行的《国际税收协定》中,许多传统商务模式下界定的概念在电子商务中变得模糊,很多电商借助制度上的漏洞减少企业的税务支出。正如《BEPS行动计划》中所述,现行国际税法规则并没有跟上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这也正是国际税收正在迎接挑战。

1.1 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转让定价在国际避税角度来解释的话,主要是指位于不同税率地区之间的关联企业内部交易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些差异,从而存在利用税率差避税情况[2]。在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不一致的前提下,如果转让定价的交易双方具有关联方关系,则认为企业利用转让定价避税;反之,如果转让定价的交易双方并不具有关联方关系,则不视为利用转让定价避税。在电子商务中对关联方的界定更加困难,因為电子商务的隐蔽性和虚拟化,交易内容一般经过信息加密技术的处理,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更加隐秘。其次,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交易的价格信息掌握也不易,有时无法对比企业交易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的差异。

1.2 利用常设机构避税

根据OECD税收协定范本的规定,缔约国A国的企业在缔约国B设立常设机构的情况下,A国企业的营业利润是应向B国政府纳税的[3]。但在电子商务贸易模式下,双方的交易跨越了空间的障碍,虚拟空间的数字经济迅猛发展,跨境电商在税收协定国不设立常设机构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正常完成交易,这很大程度上冲击了税收来源地的管辖权原则。电商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下,很显然不可能主动去设立常设机构,东道主国无权对跨国交易人进行征税,企业从而通过利用常设机构避税这种方式减少了税务支出。

1.3 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

避税地一般指对所得和财产采取较低税率或零税率的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国际避税地注册一个公司进行虚拟交易,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即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很多国内的企业在避税地设立网站,将实际交易的网页和服务器也设立在避税地。我国著名的电商阿里巴巴的注册地为英属开曼群岛,有一部分原因就是规避部分纳税义务。在国际上,很多高税率国家的企业也将服务器建设在低税率地区。其次,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以电子现金的方式将来源于其他地区的所得直接汇入避税地联机银行,也达到了其避税的目的。

1.4 利用电子商务的侵蚀性避税

在传统经济模式下,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收监管比较直接且容易实施。例如,税务机关可以核查企业的合同、票据、账簿等来确定企业所申报的利润、营业额等是否真实有效。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几乎全部通过数字空间进行,很多重要信息都进行了信息加密处理,电子凭证可以轻易被修改而难以发觉。税务机关获取企业财务信息的难度大大增加,甚至很多信息无据可查,这使得电商企业可以谎报利润等来达到避税的目的。另一方面,跨境电商通过隐蔽进出口货物交易来逃避关税,由此导致关税的大额损失。

1.5 利用所得性质的模糊避税

各国的征税规则大都根据收入性质的不同来确定不同的税收规则,国际税收也是如此。电子商务最大的特点就是交易的无形化和隐蔽性,特别是各种数字化产品的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按照交易标的物的性质进行划分的的方式无法直接适用于电子商务,电商企业可以利用所得性质的模糊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2、我国应对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的建议

由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起步较晚,在反国际避税问题上需要借鉴国际经验,但我们不可以直接照搬国外的立法。我们必须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国际经验来制定相关法律来解决电子商务反国际避税问题。

2.1 拓宽“常设机构”的概念

由于虚拟性和跨空间性,传统常设机构的概念不适用于电子商务模式。按照现在常设机构的概念,有两个因素必不可少。一是营业机构,二是经营者[4]。根据OECD的规定,自动售货机、游戏机等自动设备可构成营业场所。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网址可以被认定为营业场所。这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符合固定性的标准。一般而言我们认为网址和服务器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为了克服其流动性,各国应该加强针对服务器的管理合作。

2.2 完善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制度

我国政府应该完善电子商务征税的相关法律,使税务部门有据可依。针对跨国电商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情形,各国之间应该加强情报交流活动,只有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监管合作,才能更加充分的掌握跨国电商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信息。通过更多信息的掌握才能在转移定价反避税活动中掌握主动权。

2.3 明确所得税性质界限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信息技术的处理,很多时候无法明确收入所得的具体性质。我国政府应该积极向国际组织展开学习,根据电子商务的特征尽快制定出相关法律来进一步规定电商交易下各种收入如何界定其性质。在相关法律中,也可以增加一些关于数字化产品的内容等。

2.4 加强跨境电商反避税的国际合作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脚步,同时也要求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加强税收协调。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不能完全依赖发达国家制定的税收规则,应当在国际避税问题中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参与到规则制定中来。想要解决国际避税的问题,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建立境外交易的情报信息平台。一方面,税务部门应该优化调查技术以应对电商财务信息的数字化;另一方面各国的税务机关需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签订税收协定来解决国际避税问题,在多边协定的基础上互相交换该企业的本国的交易情况作为税务核查的依据。

2.5 加强我国反国际避税环境建设

我国政府应该加强反国际避税的相关建设,一方面要注意提高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加强日常工作中的反避稅意识;另一方面也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的电子化进程,电子商务企业的财务信息大多都是电子化的,比如说电子票据、电子凭证等,税务机关在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核查时,也应根据企业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核查方式。

3、结论

在全球数字化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广泛运用到经济贸易当中,电子商务应运而生。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的企业致力于通过各种途径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税务支出,企业称之为合理避税。电子商务模式下的高隐蔽性、流动性、虚拟性更是为企业避税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电商企业凭借互联网技术等手段使得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和课税对象产生困难。本文具体分析了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造成的冲击,具体表现为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的新方式,并提出一些我国应对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问题的建议。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该在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上维护我们的税收利益。

中国拥有广阔的电子商务市场而且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拥有无限可能,但是有关于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研究起步较晚,想要真正制定出完善的应对政策还需要政府和学者的努力。我们要利用好电子商务这个新生事物,为社会主义发展贡献能量,但也要保证我国的税收利益。

参考文献:

[1] 刘军.21世纪电子商务与税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68-72.

[2] 廖益新.国际税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35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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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新颖.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国际避税法律问题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5:10-14.

作者简介:

何瑞雪,硕士,现就读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业为会计学;

陈理飞,万宝瑞华人才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金融工程。

作者:何瑞雪 陈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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