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2023-04-04

第一篇:社区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社区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了社区居民住宅楼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如下:

一、住户业主(住户负责人)为本住宅的防火责任人。

二、住户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居委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三、住宅区内的所有公民都有防火灭火的义务。

四、居民有责任维护住宅楼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五、居民应配合有关部门定期检查本住宅的燃气供气阀门、管道,确保安全。居民外出要做到人离火灭,关闭电源、火源。

六、不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不要将小孩单独锁在家里,要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七、发现燃气泄漏,要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救助。

八、住宅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住宅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十、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挪用、圈占、埋压、损坏消防设施。

十一、居民楼内严禁建造违章建筑和堆放可燃杂物,严禁占用、堵塞楼院消防通道、出口。

十二、不违章进行装修、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严禁乱倒液化气残液。

十三、不得乱拉乱接电气路线,不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及时更换老化电线。平房区居民要将木柈及豆秸远离住房,并不得占用防火通道。

十四、发现火灾及时报警。主动为他人报告火警提供便利,不谎报火警。

五、发扬一人有难,多方相助的风格,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火灾扑救。

六、积极参加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学习并主动宣传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

十七、为保障住宅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住宅区内的公民对住宅区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向辖区安全消防站或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举报。

第二篇: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摩托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居民签字:

号楼单元室

年月日

第三篇:社区居民安全公约

为建设安全舒适、整洁优美、生活方便,团结互助的文明社区,维护居民的共同利益,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提高居民群众素质。促进平安社区建设,特制定本公约,望自觉遵守。

一、居民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热爱社区、关心社区、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努力形成“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和“共驻共建”的社会氛围,为拓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贡献力量。

二、弘扬文明进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努力形成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功德,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三、崇高科学,反对迷信。学科学、学文化,追求科学文明进步,抵制封建愚昧落后。讲文明,树新风,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配合楼栋组长和居委会工作,主动参加公益事业,居民之间互助关心,互敬互让,文明礼貌共创和谐社区。

五、阳台栽花,养鱼要有安全措施,以免掉下伤人;开放音响设备要注意时间、音量,以免影响邻居睡眠和休息。

六、拥军优属,尊老爱幼,关心孤寡老人,关心各类残疾人,使社区形成文明礼貌、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七、爱护公物、保护社区设施,每一个居民都有责任爱护、保护社区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对各种破坏行为及时制止,损坏公物赔偿。

八、禁止在凉台、楼道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随意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物、垃圾桶,以免影响公共卫生、行人安全和消防安全。

九、凡居住在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应积极向社区申报、审验婚育证、结婚证、暂住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并建档管理。

十、社区楼栋组长、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社区安全建设作出贡献。

十一、社区居民应热心公益事业,协助居委会开展各项活动,并积极参与到社区安全建设中来。

十二、本《社区居民安全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第四篇:社区居民交通安全公约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爱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二、不在道路上锻炼身体、倾倒垃圾、摆摊设点、集市贸易。

三、不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三轮车;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或攀扶车辆,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四、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抛物击车或纳凉、躺卧,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或骑车。

五、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必须有成年人带领,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戴安全头盔。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乘坐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瓶车不载人。

七、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到的地方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骑车通过岗亭自觉遵守交通信号。

八、车辆在公共场所停放应有序。

第五篇:太和镇向群社区防火安全公约

为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减少火灾危害,实现家家防火,户户平安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特制订本公约,敬请广大居民及单位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一、社区内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责,居民对住宅的消防安全负责。社区内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积极配合社区做好消防工作。

二、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消防组织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区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等的消防宣传活动,坚决抵制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爱护消防设施,不挪用、圈占、埋压、阻碍、损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四、自觉维护楼道、走道和出口等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备。不占用、封堵楼梯走道和出口,不在消防通道设置障碍、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五、遵守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等管理规定。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杜绝超负荷用电。

六、不违章装修,不违规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

七、教育儿童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玩弄电器设备。

八、社区内商铺要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并固定设置在方便取

用的地方,商铺装修材料要采用不燃材料。

九、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并主动为他人报告火警提供便利,不 谎报火警。发扬一人有难,多方相助的精神,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火灾 扑救。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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