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资委领导名单

2023-02-05

第一篇:广州市国资委领导名单

市国资委管理单位名单

1、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2、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3、上海华谊(集团)总公司

4、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5、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6、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8、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9、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10、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1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2、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3、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4、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15、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16、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7、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18、上海市衡山(集团)公司

19、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 20、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21、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2、上海久事公司

23、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4、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25、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26、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

27、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28、上海化工研究院

29、上海电缆研究所

30、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31、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32、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33、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

34、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35、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36、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39、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41、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2、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43、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4、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45、上海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6、上海科技投资公司

47、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

48、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49、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 50、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

51、中共上海市国资委党校、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52、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53、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54、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上海外经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6、上海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7、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8、上海市农业投资总公司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

第二篇:国资委直属央企名单

国资委直属央企名单,国资委直属央企名单,国资委央企最新排名。以下这169家国资委直属央企名单,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是中国级别最高的企业,享受国务院财政拨款。这些企业招聘门槛较高,很多只要一类学校毕业生。序号并非排名,除垄断行业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待遇未必有一些知名外企高,但是只要你在这些企业呆过,你想跳槽的话竞争力肯定比一般公司出来的强得多。这些公司的管理者都具有行政级别(总经理是正厅级),如果在这些企业能够谋得一官半职,将会享受与同级别政府官员的待遇。

1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3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5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6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7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9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10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1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4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5 国家电网公司

1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7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8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9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20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2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2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23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5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26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2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8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9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30 东风汽车公司

3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32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33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34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35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36 上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37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38 中国铝业公司

39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40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41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42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43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44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45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46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47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8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49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50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51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52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53 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54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55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56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57 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58 中国包装总公司

59 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60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61 中国诚通控股公司

62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63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64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65 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

66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67 机械科学研究院

68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69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70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

71 钢铁研究总院

72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73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74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75 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76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77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78 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79 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

80 中国盐业总公司

81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2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83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84 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

85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86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87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88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89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90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91 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

92 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93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94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95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96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97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98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99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100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101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2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103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104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105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106 中国水利投资公司

107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108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

109 中国种子集团公司

110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111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112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113 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114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

115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116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

117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118 中国唱片总公司

119 中国林业国际合作集团公司

120 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21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122 中国国旅集团公司

123 中国中旅(集团)公司

124 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125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126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

127 珠海振戎公司

128 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

129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130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131 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132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

133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134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

135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136 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137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

138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139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

140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141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142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143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144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145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146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147 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

148 长沙矿冶研究院

149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150 沈阳化工研究院

151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152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153 中国寰岛(集团)公司

154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155 长江口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156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157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158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

159 彩虹集团公司

160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161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162 华侨城集团公司

163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164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165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166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167 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

168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169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委:央企诉今年形势比2008年金融危机更难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昨日称,不少中央企业反映,当前与2008年金融危机相比,形势可能更为严峻。一些在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容易被掩盖、被忽视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更加显露出来。中央企业“要通过管理提升找出风险点,止住出血点,”保持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管理仍在模仿世界一流企业

据王勇在昨日举行的中央企业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视频会议上介绍,根据国资委近期从管理方面对中央企业与世界一流企业进行的对比研究,中央企业仍存在较大差距:在基础管理方面,总部高效管控能力薄弱,流程不顺、标准不

一、信息不畅、集而不团、管而不控的现象普遍存在,基础管理有较大提升空间;在管理创新方面,中央企业还处在模仿世界一流企业的阶段,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在投资并购方面,一些中央企业资源整合和有效管理力度不够,甚至有的企业规模扩大了,管理水平跟不上,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在管理信息化方面,大多数中央企业尚未形成全集团统

一、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未能很好发挥信息化在经营管理上的支撑作用;在国际化经营管理方面,中央企业跨国指数还比较低,在全球布局、整合全球资源、打造全球产业链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

需从13个方面提升管理

王勇表示,央企开展管理提升活动,要突出投资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科技创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产权管理、法律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管理信息化、社会责任管理、党建管理和反腐倡廉管理等13个方面重点,实现中央企业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

他还特别提出,央企要努力实现管理短板和瓶颈问题的重点突破;狠抓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加强和改善基础管理;以专项提升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固化成果,构建持续推进管理提升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国资委此次推动的央企管理提升活动为期两年。

分析

依赖刺激计划 央企后劲不足

本报讯 对于央企的“不安”,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认为,尽管2008年金融危机时的外部环境比现在更糟,但在当时4万亿投资驱动下,央企扩大产能,投资钢铁、汽车和房地产等行业。目前钢铁、汽车行业产能过剩,房地产又是调控对象,调低经济增速意味着国家不可能再推出大规模刺激计划,

对央企来说,现在的形势更严峻。

对于央企和国际一流企业的差距,曹建海认为是“非常大”。他指出,央企主要靠行政优势和垄断优势发展,占据大量社会资源,但在管理上仍是“官本位”,

不能算真正的企业。

此外,曹建海还表示,经济危机中,房地产行业一枝独秀,很多民企转入该行业。目前的楼市调控,这些企业也深受影响,且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税负严重,

民企的日子更不好过。

国资委将推动16家央企上市 对七大行

业绝对控制

权威人士日前向记者透露,刚成立的国新控股资产管理公司将成为央企整体上市推进器。2011年国资委的目标是推动16家央企整体上市。

权威人士表示,国新控股管理公司将主要承担两项职能。一是作为央企重组和资产整合平台,按照成熟一家进行一家的思路,吸收排名靠后、资产质量不高的央企;二是作为央企整体上市平台,以货币出资作为发起人之一,推动改制集团整体上市。

按照国资委的要求,主营业务已整体上市的集团公司,要将存续企业消化之后再实现集团层面整体上市。在上市的资本市场选择上,按照国资委的计划,央企整体上市将选择“境外加境内”即A+H模式。权威人士还透露,在促进央企重组方面,国家将在军工、煤炭、电网电力、民航、航运、电信、石油石化等七大行业保持国有经济的绝对控制力,其他行业被并入国新控股的概率更大,一些规模较小的科研院所和商贸流通型企业重组可能性更高。重组将不再追求数量,而是注重质量。

谁将领衔央企重组大戏? ■本报记者 侯美丽

随着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整体并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25家调整为123家。按照年内调整至100家的目标,这意味着在剩下的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将有23家央企或投入其他央企的怀抱,或被纳入即将成立的国新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公司)的大盘子。 “国新”是最后一棒?

身担央企整合重任的国新公司即将成立的消息从2010年伊始便不绝于耳。8月初各大媒体铺满了国新将于本月中旬成立的消息,日前却又爆出其挂牌时间将延至9月份。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向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人士求证,该人士表示“也有可能是8月底,应该不会超过9月份”。

虽然国新“生日”未定,但国资委已经打算把“最难啃的骨头”扔给这个未出世便身担大任的“儿子”了,“规模小的、效益差的、有历史遗留问题的”都将被纳入国新。

“首批是10家,估计最终会有20—30家央企被装进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资产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按照此前公布的央企营业收入排序,规模较小的是: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中国印刷集团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等,这里面还包括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研究院、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

文宗瑜坦言,把排位靠后的央企放进国新只是一个简单的划转,难点是划转之后的再整合。

“第一个难点是人的安排。央企都是有行政级别的,人员安排和班子整合无论对国资委还是对被重组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第二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被装进去的都是经营状况不好的、亏损的央企,还有很多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譬如银行贷款、对外投资失败等造成的死账坏账怎么核销;第三是合并进去的央企涉及到很多产业,以后是按照产业整合还是按照什么整合,也是一个难点;第四就是国新有没有能力来担当重组重任。国资委是一级政府,行政化整合比较好用,一声令下可以划转几十家进去,但国新只是一个公司,只能靠市场化、产业化、产权化整合。”文宗瑜说。

科研院所正“待嫁”

在仅从规模看可能被重组的23家央企中,科研院所就有9家,这个不小的比例对应的却是一个单薄的身影,有数据显示,科研院所的资产量、利润总额等指标在央企总规模中所占比重仅为1%左右。

虽然末位淘汰不是央企整合的唯一指标,但科研院所并入相关产业集团却是国资委鼓励的方向。公开资料显示,在过去的六年时间里,有71家央企被重组整合,科研院所并入产业集团的就有14家。

不过,资质优厚的科研院所并不担心找不到好“婆家”。

“我们的效益还不错,很多大产业集团都愿意要,目前已经有6个大型集团和我们接触过了,对于„婆家‟我们还有挑选的空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一位中层行政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整合对我们影响并不大,如果„婆婆‟找得更好一点,靠谱一点,跟我们更接近,能给予投资支持,相信我们院也会有更好的发展。”

但并不是所有的科研院所都想“嫁”。一位不愿具名的某集团下属科研院所领导告诉本报记者:“对于重组这个事,我们还是不愿意变化的。如果说我们发展得比较平静,可能会想变化一下,但我们企业正处在上升期,现在变不一定是好事情。而且我们集团如果再和大集团合并,就不能和国资委直接对话了。”

央企重组 母公司“空壳”之辩

央企重组大限将至,母公司空壳化特征凸显,136家央企母公司改制仅6家

■本报记者 屈一平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母公司空壳,2010年央企整体上市面临难题。

国资委日前发布《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央企80%的资产已进入上市公司,有20多家央企实现了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越来越多的央企正在加速成为多元投资的公众公司。

摆在母公司股份制改革面前的难题是:整体上市后,母公司何去何从?

保留一个母公司作为持股机构的模式,成为目前实现整体上市的央企的多数选择除了保留应对央企在市场职能之外的行政任务、以及监管等管控职责之外,这些母公司“空壳化”趋势凸显。

业内人士认为,母公司基本上失去存在的依据和必要性,但产权多元化改革却遥遥无期,而整体上市后国有股权归属去向也备受关注。

市场人士则指出,国资委直接持股的前提条件,是国有控股公司完成整体上市。但在目前股市低迷的前提下,央企是否选择母公司在内的整体上市可能还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战略再三思考。

空壳母公司现状几何?

据统计,央企上市公司的总资产额和净资产额分别只有3.2万亿元和0.94万亿元。分别占到中央直属企业的总资产额12.3万亿元的26%,占净资产额和5.4万亿元的17%。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整体上市空间巨大。更何况,上市的资产一般都是优质资产,从这个角度考虑,央企母公司的资产整合还任重道远。

追溯中国特色“母公司”根源,中国社科院金融市场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曹红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母公司是中国以往国有企业改制产物,在国企改制过程中,不符合整体上市条件,比如人员、债务、非主营业务的剥离等,只得采取部分改制重组方式上市。留下今天的所谓母公司问题。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有一个提法:“加快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的公司制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

然而,半年过去了,母公司的公司化改制似乎并未到位。

目前,大多数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的形态仍然是国有独资企业。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常修泽指出,在目前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母公司的问题最为突出。因为母公司下面有子公司、孙子公司,这是产权关系多元化的问题。但是目前母公司这一部分进展不好,“不到10%,10个母公司里有不到1个母公司搞了产权关系多元化。”

常修泽说,央企母公司的多元化,比重偏低。母公司的股份制改革,2002年是30.4%,2005年提高到64.2%,2006年还是64.2%,后来就没有公布数据,我估计到2009年,子公司股份制改革的面约在六成半左右,但是央企的母公司改制却是相当滞后。去年调研的情况是136家当时只有9家,占6.5%。

空壳母公司何去何从?

“要整体上市,母公司就没存在必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建军告诉本报记者,现在空壳母公司所有权关系不明晰,多数央企母公司被国资委持有比例不清楚,公司化改革后,股权关系呈现纷繁错综复杂局面,取消母公司,可以使产权更清晰化。

“母公司基本上失去存在的依据和必要性,从而为控股公司的设立提供了可能。”曹红辉给解释说,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比以往部分改制上市有了一些进步,避免过多的关联交易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发生。空壳母公司的整体上市成为必然。

日前,李荣融在央企负责人会议上布置2010年工作时表态,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央企尽快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积极探索国资委直接持有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股权。这被认为是打破目前“空壳公司”的关键。

通过直接持股还原国资委成为一个干净的出资人地位,促进国资委从所有者资格而不是靠政府行政职能行使出资人权利。然而业内有关国资委持股的做法颇多争议。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国资委是行政机构,不能直接持股,应该在国资委下面成立若干家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公司来间接实现。

“关键是整合过程中,空壳公司废除的话,国有资产名义持有人是谁?”范建军表示,可以暂时落实到国资委旗下,以后国资委成为资产管理公司,大致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向还是很明细的。他建议,合适的模式是金融类是汇金持有,实体类由国资委持有,境外由中投持有。

“中信集团就是这样一个空壳母公司。”范建军以中信集团为例说,中信集团直属国务院全资所有,下面有中信证券、中信银行等40多家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一旦整体上市马上面临问题,中信集团母公司股权到底归属谁?如果由国资委来持股,那么国资委要首先完成相应的公司化改革。

那么,目前被业内人士看好的“中投二号”,即国资委正在筹备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被参与组建的人士称作是一个主要运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业中投”,是否可以解决国资委管理中央企业股权的主体资格问题?

“这也恐怕很难解决全部问题,可以形成多个类似的公司,增强股权管理和投资管理的市场化程度。”曹红辉说。

央企重组有望再获突破

■本报记者 周雪松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眼下,央企“瘦身”进入倒计时。中国经济时报记者6日从国务院国资委获得信息显示,央企重组近期有望再获突破。

8月5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整体并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25户调整为123户。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有关人士6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类似这种“一对一对”式的重组“最近可能还会有几户,但都没有确定,不一定集中出现”。

据悉,在国资委酝酿的央企大重组计划中,上述方式即是主要模式之一;而另外一种主要方式就是通过“打包”集体装入“中投二号”,即国资委第三家资产管理公司国新资产管理公司。上述人士表示,还有少数央企计划通过前一种方式重组,另有十余家央企正酝酿装入国新公司,实现整体重组。

这位人士表示,这次央企重组大的指导原则是,坚持国资委主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目前,进入“中投二号”的央企名单也没有最后确定,仍然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不管采取那种方式重组,最后都要报国务院批复。

据了解,目前中铝和五矿均在洽谈重组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其他相关企业的重组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按照国资委要求,今年央企数量年内要减少到80—100家,这意味着今年至少还需要减少23家,央企重组将在2010年下半年加速进行。

有证券分析师表示,央企加速整合将进一步点燃A股市场对相关重组板块的投资热情,在未来的央企整合大潮中,“产业链整合”重组和“强强联合”重组将存在较好的投资机会。

经济工作会议观察:不要让价格绑架中国经济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观察■本报评论员 柏晶伟 周子勋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对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主调猜测,几乎众口一词地锁定在“防通胀”上。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市场价格“涨”声四起,通胀预期也水落石出,成为现实经济问题。显然,预防高物价伤及民生的论点从舆论已经传导到决策层,明年的宏观调控重锤无可争议地会落到价格管制上。

事实证明,当前,随着中央各部门对物价监管的集体行动,物价水平已有所回落。蔬菜、棉花、糖、食用油等农产品、食品的价格应声而落,调控措施立竿见影。

然而,物价的涨落并不是什么“经济地震”,相反,它应该是经济运行过程中价格波动周期的常态。正如经济学者左小蕾所言,即便是4%、5%的通胀率,仍在居民可承受范围内。即便3%的调控目标落空,也不会发生物价暴涨的恶性通货膨胀,因为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中期的中国经济,蕴藏着无可限量的市场需求,在中西部广袤的欠发达地区,还有数量可观的机场、高铁、电站、水库、通信基站等等基础设施需要建设,旺盛的国内需求会拉动经济在高水平上运行,中国经济的高增长仍会持续。反观消费,逐渐升级的高储蓄率似可看做居民“花得起钱”的支撑,靠多年的财富积累,“底子不薄”是居民阻挡高物价的坚实盾牌。所以,高物价会蚕食中国经济肌体的猜想多少有点不靠谱。

我们认为,当下对物价问题的倾力而为,反而掩盖了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价格绑架了中国经济。得出这样的结论并非空穴来风,几个典型问题就可见一斑。

例如房价。不可否认,房地产作为上关国计、下关民生的关键产业,在今年成为政策调控的重点领域。对比今年调控之初至11月的商品住宅整体成交数据,可以看出,房价虽仍在上涨,但涨幅已开始回落。

然而,这是一种表象,我们应该看到,由于我国启动房地产市场改革以来,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发展周期,而且在政府土地财政的推动下,房地产调控离预期目的还有一定距离。以北京为例,11月北京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21735元/平方米,环比上涨了8.2%。透过数据不难看出,10个超过3万元以上的楼盘入市再度拉升了成交均价。对比调控一头一尾的成交均价数据,整体房价的变化,在结构性的释义下,变化并不明显。而房价实现其理性回归,重在制度建设,不是多少个“12条”“16条”能解决的。

再如农产品价格。国务院等部门的“限价令”,对缓和物价上涨已产生效果。农业部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全国大豆、玉米、小麦、水稻、土豆、面粉等农产品主产区市场报价连续几日涨幅为零。发改委网站已宣布,调控措施初见成效,蔬菜、棉花价格环比回落。商务部披露的食用农产品价格监测也显示,出现了近半年来首次下降。然而,从整个改革大局来看,当前的物价管制,虽然缓和了城市居民的物价压力,却不利于农民的收入增长。而此前大量的事实都说明农产品价格是被各种游资商贩炒作起来的,农民并没有获得好处,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对城市的流通体制进行改革,而不是仅把价格的上涨成本推给农民,这样不仅会使得农民增收化为泡影,而且会降低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显然,这与我们实施推动内需转型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还有资源类产品价格(包括水、电、油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我国结构转型中必然要做的事情,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长期以来,我国的资源价格都处于低水平,使得资源浪费以及破坏环境问题异常严重。因此,实施资源价格改革也就成为我国推动产业升级的一个推力。尤其是自确立以新疆等西部重点能源资源地区的试点改革以来,资源价格改革也成为当前的一个关键点。遗憾的是,在“防通胀”的紧迫任务下,几乎所有省份和重要城市的资源价格改革都停下来了,很多地方假以“价格上涨伤及百姓生活”之名,使已具备完整方案开始实施的水、电、天然气等价格改革被搁置。

综合这几类问题,我们不难发现,价格这只老虎拦住了市场化改革的道路。切不可让价格牵着中国经济的鼻子走,从而绑架了中国经济。事实上,当前人们对通胀的恐惧,一部分源于对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的恐惧。控制物价的根本之策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单纯地限价。

史蒂芬·罗奇:中国应对通胀越早越好

■观点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记者李慧莲 实习生黄晓萌) 摩根史丹利公司非执行董事、美国耶鲁大学教授史蒂芬·罗奇今日在此间表示,应对中国目前的通胀,应该迅速地做出行动,越早越好地来解决,尤其是要用组合政策。

罗奇是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2011年全球经济形势展望”专题讲座上说这番话的。

“处理中国通胀的方法,有人说现在要行动,有人说还要等一等,只要它比GDP增速低的话,让它到9%都可以。这些说法是很大的错误,任何一个国家想要应对通货膨胀都有这样的教训,从美国、到巴西到中国,如果你等你就会后悔,因为最终你需要做更多的努力来遏制通胀螺旋上升,因此,中国现在必须要着手。”罗奇说。

对于具体的应对措施,罗奇的观点是:赞同中国政府对于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向稳健的转变。他认为,目前稳健的政策是有必要,市场需要这种货币政策的收紧,因为中国并不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市场经济。

对于利率,罗奇认为这是一个必须使用的手段,尽管可能不是最主要的手段,最重要的是它们发出信号的机制,显示政府有一个承诺来应对这个问题,通过它们发出的信息和信号以对通胀的预期产生影响。如果政府只使用行政手段来解决宏观经济或者是微观经济的瓶颈问题,那只是局部的,政府必须显示一种信号,不然就会失去公信力。

在谈到抑制通胀对中国的经济增长可能会带来的影响时,罗奇说:“我们不能够两全,中国要真正解决通胀的问题,增长率肯定会下降,而且会下降不少。如果说中国现在就着手应对通胀的话,经济增长率可能会下降一点点。如果说中国拖延时间来应对通胀的话,可能对中国经济增长率的影响会非常巨大。”

罗奇认为,中国不需要每年10%的GDP增长率,对于中国这么大的经济体、排在世界第二的经济体来说,这是不能够持续的,“这样发展的话,会造成宏观经济失衡,还有一些收入不均衡,以及对环境污染等等的问题。”他认为,现在的中国是时候要关注发展的质量,而不是数量,而这个模式是中国需要的,尤其是在“十二五”时期内。 美国因印刷失误封存千亿新钞票 占全球美元10% 据英国《每日邮报》12月6日报道,美国即将开始发行的新版美钞出现严重印刷错误,迫使美国政府停止印刷,并封存了已经印制好的10亿多张100美元面值的新钞,这些美钞的总价值约占目前全球美钞流通总量的十分之一。

据悉,美国原定于2011年2月份发行的新版纸币,采用了许多高科技防伪技术,比如3-D防伪标识和可变色钟型图案等。但正是这些高新技术使印刷变得特别复杂。美国媒体报道称,目前已经印刷了11亿张100美元面值的新版纸币,但是这些纸币根本无法使用,因为纸张在印刷过程中起皱,导致纸币上出现不连贯的空白部分。另有消息称,有30%的新版纸币都存在这样的缺陷。

由于无法把有问题的新钞区分出来,美国政府不得不封存所有的新版纸币。也就是说,总价值达1100亿美元的新版美钞将被封存在得克萨斯州沃思堡市和华盛顿的仓库中,直到能够从中挑出可用新钞的机器被开发出来。目前,全世界范围内美元纸币的总供应量大约为9300亿美元。

美国政府已经开始印制旧版100美元面值纸币,以避免出现现金流通危机。随着假日购物高潮的到来,美国政府正竭尽全力保持货币供应量。美联储曾在10月1日发表声明,宣称由于零星的折痕问题将推迟新纸币的发行日期。但是直到现在,纸币印刷中存在的大规模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才被曝光出来。相关官员正在努力避免受到公开谴责,但是有消息称,批评已经开始,有人需要为此负责。

美国最大对冲基金内幕交易案主脑被判全部罪名成立

[日期:2011-05-12]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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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纽约5月11日电 对冲基金公司帆船集团基金经理拉杰·拉贾拉特纳姆11日被判全部14项内幕交易罪名成立,他将面临最高近20年的监禁。

当天,纽约曼哈顿南区联邦法院检察官普里特·巴拉拉说,陪审团认为针对拉贾拉特纳姆提出的5项共谋和9项证券欺诈罪名全部成立。案件将于7月29日宣判,此后拉贾拉特纳姆将面临15年半至19年半的监禁。

帆船集团曾是近10年全球最大的10家对冲基金公司之一,在2008年巅峰时期管理的资产规模一度高达70亿美元。美国司法部门自两年前开始就该集团的内幕交易进行调查,检察官称该案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对冲基金内幕交易案,美国高盛、英特尔、谷歌、希尔顿酒店集团等大公司也被牵涉其中。

今年53岁的拉贾拉特纳姆是帆船的基金经理,涉嫌利用来自上市公司高管、银行、咨询公司、交易员等渠道的内部信息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进行内幕交易,非法牟利6380万美元。拉贾拉特纳姆2009年凭借13亿美元的个人净资产在福布斯全球富豪榜排名第559位。

第三篇: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上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单位名单

附表1 市国资委党委归口管理单位名单(截止2010年1月27日)

序号 单 位 名 称

2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3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4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5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8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9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序号

单 位 名 称

28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

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30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1

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32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

33

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

34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35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0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11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2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3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14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15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6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17 上海市衡山(集团)公司

18 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

19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20 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 上海久事公司

22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3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24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25 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

36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

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38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39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1

上海电缆研究所

42

上海化工研究院

43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44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45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46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47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48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49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50

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51

中共上海市国资委党校

26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附表2 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单位名单(截止2009年8月12日)

出资、监管单位(42家)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3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24

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25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26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6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8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9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10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11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12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3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4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5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16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17 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

18 上海市衡山(集团)公司

19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21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27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

上海电缆研究所

29

上海化工研究院

30

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

31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32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33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研究所

34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35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36

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37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38

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39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40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41

上海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42

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委托监管单位(16家)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上海盛勤(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上海市政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东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民政(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解放日报报业集团

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申教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青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社会福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上海申康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锦勤(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展览中心

注:与归口管理单位相比,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名单有以下几点不同:

1、供销社和生产合作联社属于集体企业,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但是资产关系不隶属于市国资委;

2、产管办、联交所、经济干部管理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

3、出资并委托监管单位党的关系不归口市国资委党委。

第四篇:广州国资委

附件5

审计业务约定书

(本参考格式适用于国资委委托的事务所,企业委托的应作相应修改) 甲方:〔委托人〕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丙方:〔被审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国资委2013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GPC-[2013]508)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三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约定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审计目标与业务范围

(一)审计目标

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丙方年二○一X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完成以下工作:

1.对丙方二○一X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本部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丙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

2.对丙方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财务情况表及其他指标数据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市国资委)文件规定的编制要求进行核对,与已审财务报表是否一致进行核对。

1 3.对丙方编报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以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审核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审核表、净资产收益率专项审核表、纳入市国资委部门预算的财政(含国资收益)支持资金绩效情况表、企业创新投入专项审核表、自主创新成果审核表、工资总额情况专项审核表、企业年金专项审核表、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福利分配情况专项审核表、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审核表等,按特殊事项发表审计意见;

4.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以及会计处理及其他事项存在的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

(二)业务范围

本次约定业务范围为丙方二○一X集团合并、本部财务决算报表。包括:

1.合并及本部财务决算报表中的会计主附表及附注(统称财务报表); 2.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财务情况表及其他指标数据(包括:财务决算报表的封面代码、企财表、专项表);

3.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包括:期初重大调整事项、非经常性损益、高风险业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人工成本及工资管理情况、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情况、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情况、资产损失管理情况、企业对外借款情况、非主业投资情况、业绩考核情况、审计情况、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审核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审核表、净资产收益率专项审核表、纳入市国资委部门预算的财政(含国资收益)支持资金绩效情况表、企业创新投入专项审核表、自主创新成果审核表、工资总额情况专项审核表、企业年金专项审核表、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福利分

2 配情况专项审核表、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审核表等。

二、甲方的义务

督促乙方、丙方履行各自的责任,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丙方财务报表和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对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财务情况表及其他指标数据进行复核并作复核说明。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并按照市国资委的有关规定执行复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乙方应按照市国资委要求,履行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职责,做好对参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和沟通工作。

(三)对不由乙方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乙方不单独出具报告;对因此部分财务信息导致的相关责任,乙方不负责。

(四)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五)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和复核说明中指明所发现的丙方在重大方面没有遵循适用的会计准则和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编制财务决算报表,

3 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六)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丙方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对丙方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事项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管理建议书。

(七)乙方不得将本审计业务再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八)乙方应于201X年4月14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财务情况表复核说明、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下统称审计报告),同时按规定出具管理意见书。

(九)审计工作结束后,对丙方上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必要的披露和评价。

(十)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丙方信息予以保密:1. 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丙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丙方的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丙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丙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按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丙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三)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财务情况表及相关信息符合市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并与财务报表一致。

(四)根据市国资的有关规定编报财务决算专项情况说明,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编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五)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审计人员进场时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丙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七)为满足乙方对丙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需要,丙方须确保:

1.乙方和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不受到任何限制;

2.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的重要沟通(包括就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的沟通);

3.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就财务信息事项进行的重要沟通;

5 4.在乙方认为必要时允许乙方接触组成部分的信息、组成部分管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并允许乙方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

(八)丙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九)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十) 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丙方及丙方管理层的责任。

五、审计收费

(一)本次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二)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收取约定的审计服务费用。

(三)甲方收到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并经审核确认符合本约定书的规定后30天内,通知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审计费用。

(四)如乙方违反本业务约定书有关审计及核对工作要求,发生以下情形的,甲方视情况要求丙方扣减审计服务费用的5%一20%;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审计业务约定书,不支付任何款项,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丙方财务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未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的;或丙方经审计后,仍被有关部门发现重大违法、舞弊行为,而这些行为未被乙方在审计中披露或提醒的。

2.未按照规定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的。 3.甲方在审计结果验收中发现乙方审计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 4.未尽到乙方应尽责任的。

六、审计报告的出具和使用

(一)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市国资委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编排目录,注明页码,合订成一套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同时复制在久其报表软件中的附报文档相应区域)一式

份,其中:二份交甲方(备交市国资委二份),

份交丙方(按丙方实际需要提交)。

(二)丙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丙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七、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各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条第

(十)项、第四条第

(一)至

(四)项、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

(一)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时,甲、乙、丙三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其他二方,并由三方协商解决。

(二)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的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五条第

(一)项所述的审计费用。

九、终止条款

7 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服务,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同意后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十、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业务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丙方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因本业务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业务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业务约定书之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等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一)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可对委托审计过程进行监控和对审计质量进行检查审核。

(三)如有未尽事宜,三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丙方:[被审企业] (盖章)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8 电话:

电话:

电话:

开户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二0一

二0一

二0一

第五篇:杭州市国资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机构职能(0)

政策法规(1)

规划计划(2)

资金信息(4)

业务信息(5)

人事信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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