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23-04-13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xx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立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指导工作开展,现将xx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三项制度”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宣传法规股,具体负责联络、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各股(室)、中心、队负责涉及本股(室)、中心、队业务范围内的“三项制度”开展工作,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类别、金额、对当事人人身、财产权利有重大影响、社会影响等情形,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编制完成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二、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xx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一是规范事前公示。xx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示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监督举报等。编制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二是强化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推动事后公示。xx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xx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xx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购置了五台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人员人手一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加强执法设备管理,制定印发了《执法设备管理规定》。四是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工作。xx县林业和草原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开设了行政复议公开栏目,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截止到今年10月,我队共处理违法案件立案45件,结案40件,我队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45件,已结案40件。查处林业行政违法人员40人,其中违法单位法人35人。1-10月份合计没收木材(杂栗木树)25.003吨,xx松木材15.6365立方米;

处罚林地面积47994.10平方米,罚没款收入685774元;

野生动物案件1件,罚款100元;

合计罚款(含木材变价款)3086084.62元。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问题?

xx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规范。

由于xx县林业和草原局实行“三项制度”时间不长,缺乏经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些环节无章可循。

(二)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一是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

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三)有的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认识不到位,认为环节太过于复杂,工作太繁琐。

四、下一步解决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xx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xx省入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州、县《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分工,夯实责任,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三项制度”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提高“三项制度”培训质量。只有通过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才能使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五)加大“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运用更多的新媒体宣传方式进行宣传。

第二篇:2020年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计划_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20年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计划_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省、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2020年度行政执法推进计划。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编制XX镇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在全社会公示,实行动态化管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2.推行证照合一,多证合一,社保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3.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4.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有一个部门负责。

5.加强事前公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6.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7天。

8.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每2年至少开展一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合法化

9.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0.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11.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的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12.重大行政决策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党政领导末尾表态制。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3.行政执法坚持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4.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15.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

16.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工作中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且有2人以上进行执法。

1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8.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强制拆除等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并依法依规归档保存。

1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

20.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辅助执法人员管理规范。

五、完善行政权利制约监督体系

2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检查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议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实效裁判,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查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

2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23.及时查处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问题,解释说明,做出依法处理。

24.制定政务公开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5.推进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2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教育宣传活动,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2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经常性群众法治文化活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8.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在镇村干部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

八、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29.将法制政府建设纳入镇村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党政主要责任领导亲自负责,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第三篇: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提升工作汇报

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根据x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丰依法行政办【xxxx】x号)要求,x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梳理和查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x个办法、x类文本、x个清单再次进行了完善,进一步细化各种程序性、操作性的执法制度,稳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宣传栏、微信发送、读本发放、案例评析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三项制度”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采取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相结合等形式,扎实做好专题学习培训工作,在领导干部法制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中,把“三项制度”纳入学习内容,加强业务培训。

二、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除三项制度的建立外,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执法和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许可处罚检查文书样本等。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管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监督管理方式创新。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地履行执法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方案》要求对行政执法活动提出的新标准,修改完善相应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加强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执法监督,对违反“三项制度”办理行政案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开机制,行政决定自作出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在x互联网+门户网站专栏公示公开,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公共市场监管。积极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办事指南、法律依据和监督电话等监管事项均网上公开。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本单位为执法人员配备了照像、录像器材和执法记录仪,在执法过程中,要求两人或两人以上到场,全程记录,并做好执法情况记录。每周对执法记录仪内容和执法情况进行备案审查,督促提高执法效率,执法记录落实到位。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障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加强了执法监督。

六、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重大执法决定做出前,动监所向局申请审核,局具体负责法制审查,履行对重大执法决定监督检查的职责,针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包括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和执法文书是否规范等内容。

为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我单位严格按照《x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和《x省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重大行政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核,首先(x)申请立案(x)证据登记保存审批(x)案件处理意见(x)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集体讨论意见(x)处罚决定审批(x)结案申请 。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我机构都将向局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我单位决不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

对违反法制规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追究其责。

第四篇: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汇报

一、基本情况。

X年以来,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细化了目标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并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同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在具体工作中,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并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主要执法环节能够有据可查。同时,对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法制审核事项,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结合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对执法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主体资格。同时,对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依法确认执法资格。经梳理确认,X家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此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X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上考试(及格X人)。目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已核发到位。

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法部门在制定公示检查计划时,列明检查对象、检查频次和时间安排。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基本履行了公示责任,对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和出具执法文书进行要求。

三是按照《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在政务服务专网公示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明确了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内容。

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依托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裁量标准等执法信息。

同时,按照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标准,统计填报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目前,X和X执法信息补录工作基本完成,X年执法信息录入工作按进度跟进。

(二)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在贯彻执行《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基础上,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行政决策机制,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遵循“四个准确把握”的原则,即准确把握审核主体(执法部门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法制机构审核;

未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审核)、准确把握审核层级(以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由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部门法制机构或者审核人员审核)、准确把握审核责任(明确审核机构、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责任;明确审核人员责任)、准确把握审核程序(法制审核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三是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制定下发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办法》。

在具体工作中,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执业律师和专家学者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同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提升工作效能。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活动中能够做到收集和保存证据,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在调查询问、现场勘察、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环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同时,在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抽查相关单位形成的X余卷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重点环节进行音像记录,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

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指导相关执法部门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拍照、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记录等方式,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并定期对音视频资料进行抽查和检查。

(四)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在成立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单位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在X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情况,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自评工作。

在此基础上,通过抽查资料、调阅案卷、业务交流等方式,对具备创建条件的X家执法单位予以推荐。

三是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重点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操作方法进行培训。

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组成督察组,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乡镇、街道及部分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重点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执法案卷不规范、软件资料不齐全和执法能力不强、审核力量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工作成效。

(一)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推进,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尽量避免出现矛盾激化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巩固了执法人员依法用权的约束意识。同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法制审核质量进一步提升。

部分执法部门把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单独设置了法制机构,为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奠定了基础。如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了法制股室,并增加了X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保证了案审质量;如公安机关形成派出所先期审核、法制大队全面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批的工作机制,并全程实现网上审签。

(三)执法设备投入进一步加强。

为了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些单位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配备了照(摄)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如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并购买了存储服务器,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拟建立音像记录整理工作阵地,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了保障。

四)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和烟草部门能够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如住建部门和文旅部门能够较好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作的行政许可案卷内容完备、材料齐全。

(五)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普遍加大了执法力度,人民群众比较满意。如卫健部门以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同时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群众反映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推行“三项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一些单位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安排部署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相对滞后。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不到位。

一些单位执法文书不规范,存在案件事实或相关情况描述不清、证据未能形成链条、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单位没有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没有全程进行记录。此外,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和任务相比,部分单位执法装备的配备已不适应执法任务的要求。

(三)执法信息公示不到位。

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未及时在信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或更新执法信息,部分信息仍存在空白;一些单位没有严格履行公示责任,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未亮明执法证件、未全面告知权利力义务等情形。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到位。

一些单位对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没有全面进行梳理,且对相关事项未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审核意见不具体;一些单位审核力量较为薄弱,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或其他股室临时兼任,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审核人员严重不足。

五、下一步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日常执法中坚持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抓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的推进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过程记录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全程进行记录。

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单位对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此外,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合理配备和使用执法装备,并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

三是全面加强执法信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和录入执法信息。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全面履行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权利义务和出具执法文书等工作职责。

四是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实务专题培训,重点对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进行专题学习和讲解,提升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同时,结合业务交流和工作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办理案件的能力。

五是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机制,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行政处罚裁量情况、执法文书等进行审查,努力做到应审尽审。

同时,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使机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审核任务相适应,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

同时,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

第五篇: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40号),根据《曲靖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曲监发〔〕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促各级行政机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

四项制度的通知》(师政发〔〕1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师政办发〔〕14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利公开透明、运行规范,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依法行政的原则,防止行政行为失控,促使行政权力依法合理行使,规范有序运行。二是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财、物的审批、管理和使用等行政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行为监督机制。三是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四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信息公开等功能,拓展网络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督,切实增强行政行为运行的透明度。

(三)实施范围。各级行政机关、承担重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委托执法单位。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

(一)抓好学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并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整个实施工作的全过程,准确掌握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严格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县政府的规定,明确主要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有序推进。

1、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一是各乡镇各部门在4月25日前,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重点环节,认真查找本乡镇本部门3个以上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涉密事项除外),向社会公示或通报,并报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备案(填报表

二、表

三、表四)。二是针对排查出来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和后期补救的方式,制定工作措施,规范运行流程,完善监督制度。三是每年3月25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在总结上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工作重点,确定本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提出监督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备案。

2、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一是县发改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水务局、交通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当前我县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7月1日前,按省、市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市场交易行为。二是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交易招拍挂等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与交易分离、受理与经办分离、监督与服务分离,并将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监督检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监督检查情况,主要包括相关制度是否健全、交易场所是否健全、交易行为是否规范有序,并抄送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和县审计局备案。

3、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一是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7月1日前,县直各部门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集中办理。二是2011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的网上监察和动态监管。三是县信息产业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每半年向县政府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三、监督检查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行政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一)严格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中要做到“四看”:一看广大公务人员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意识是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否提高;二看是

否找准了工作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是否采取了“一岗双责”等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三看各类重要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等制度是否完善,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及时建立健全;四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是否有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实现有效监督。

(二)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

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马上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行政机关必须适时向社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行政机关要坚持把贯彻执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行政监察机关应把责任追究作为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重要措施,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全年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务监察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并及时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搞形式主义、不积极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要坚决纠正;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推进;对欺上瞒下、有令不行、超工作要求时限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四、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机制。我县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建设、国土、财政、水务、交通、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领导小组,负责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监督部门。县监察局负责全县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监督检查,各派出监察分局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监督检查。

(三)要按时上报情况。一是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情况实行双月报告制度:逢双月2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进情况(含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报送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二是认真做好半年和工作总结: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情况(含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报送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三是各监察分局要及时将所联系分管的各行政机关报送的双月报告、半年和工作总结情况进行汇总,由县监察局于次月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和市监察局。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全县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好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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