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家属安置政策

2023-02-25

第一篇:军转干部家属安置政策

湖南湘潭军转政策: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政策

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湖南湘潭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政策(潭办发〔2009〕42号),供广大军队转业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文件 潭办发〔2009〕4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营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含专业技术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的实施意

为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据对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加强科学统筹,创新安置办法,拓宽安置途径,积极稳妥地推进军转安置工作,途径社会和谐稳定。

二、安置原则

(一)指令性原则。军转干部安置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各级各单位必须坚决执行。所有军转干部都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安置。现有余编及编制数额较多的单位优先接受军转干部。

(二)属地原则。按照安置政策规定,凡属县(市)安置的军转干部原则上回县(市)安置。 (三)适当照顾原则。对长期在边防、海岛、高原等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和在抗震救灾、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军转干部,在接收安置中给予适当照顾。

在坚持上述原则做好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的同时,还要按照指令性安置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安排、自谋职业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

三、安置方法

(一)军转干部。根据各单位编制情况,下达安置任务。对有专业特长的军转干部,原则上按专业特长对口进行安置。

(二)随调家属。一是按单位性质,实行对口安置。随调家属为公务员、且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主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安排。二是鼓励随调家属自谋职业。自谋职业者,按《湘潭市鼓更多信息请加入:中公湖南军转交流群 231606996

励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自谋职业的暂行办法》(潭市人发〔2007〕40号)的要求,实行货币安置。

四、安置纪律

各级各单位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落实军转安置计划,不折不扣地完成安置任务。对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据对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从拒绝接收军转干部的当月起,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对在安置工作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组织保障

军转安置工作是事关国防建设、事关改革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军转安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军地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和落实工作。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安置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军转安置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大军转安置政策和安置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军转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009年12月07日 印发

(军转:关于进一步做好营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含 专业技术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来源: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公军转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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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江苏无锡军转:无锡市区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政策

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江苏无锡市区军官转业安置及随调家属安置政策,供广大军队转业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无锡市区军官转业安置及随调家属安置政策 事项名称:无锡市区军官转业安置及随调家属安置

服务对象:当转业进无锡市区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 办理机构:无锡市人保局军官转业安置处 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市民中心4号楼 办理电话:8182258

6、8182258

5、81822583 办理程序:

1、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档案;

2、师职转业干部采取考核选调的方式安置;团职转业干部采取量化考核与分类面试相结合的竞争选岗的办法安置(具体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3、营职以下(含相应文职)及专业技术干部采取指令计划、考试考核、双向选择、保底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安置,即通过考试、考核,按当年进各级党政群机关安置的比例,划定分数线,分别到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各级事业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由用人单位和军队转业干部本人签署《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双选表》,并报市军转办备案;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未完成接收安置计划的单位,由市军转办保底安置;

4、市政府向各部门、各单位下达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

5、召开双选对接大会,完成双选;

6、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未完成接收安置计划的单位,由市军转办进行保底安置;

7、按省军转办要求,发出报到通知;

8、军队转业干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市军转办报到;

9、军队转业干部到安置落实单位主管区局报到;

10、军队转业干部参加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上岗前培训。

随调家属安置和军转干部安置同时进行(家属原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的由市军转办相应安排;原工作单位为企业的按照锡政发[2007]257号文件实行货币安置) 更多信息请加入:江苏军转交流群 424633528

(军转:无锡市区军官转业安置及随调家属安置政策,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公军转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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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军转要闻: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安置“三驾马车”

军转干考试

军转要闻: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安置“三驾马车”

中公教育集团军转干事业部总监 张为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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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调随迁家属 三驾马车

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解除广大军转干部的后顾之忧,2001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印发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是解决军转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工作安置的重要保证。具体来讲,一是业务指导,二是政策支持、三是制度保障,可谓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工作安置的“三驾马车”。

对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工作安排,《暂行办法》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了规定:

一是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

二是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三是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四是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自《暂行办法》实行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军队各级组织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指示要求和军转安置政策法规,将军转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妥善解决了广大军转干部的家属工作问题,能够确保转业干部减轻家庭成员工作安排的压力,使广大军转干部能够安心为国家尽忠,为社会尽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

第四篇:江苏泰州军转:泰州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试行办法

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江苏泰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试行办法,供广大军队转业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泰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试行办法

一、 总则

(一)为及时接收、妥善安置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以下简称“随调家属”)指经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列入当年国家军转安置计划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在转业时需要随调安置的配偶及子女。

(三)随调家属安置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一部分,与军转干部安置同时布置、同步进行,由军转干部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负责,实行指令性安置。

(四)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本市范围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部、省属驻泰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国家规定接收安置随调家属的责任和义务。

二、安置程序和工作要求

(五)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编制下达安置计划;落实安置任务;报到上岗。

(六)随调家属安置计划由军转安置部门会同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根据当年安置任务总量,综合考虑各单位编制、人员数量、经济效益、用人需求及近几年来承担国家政策性安置任务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合理的安置计划。有条件的,在制定安置计划时应兼顾随调家属原工作性质和个人特长,实行对口安置。

随调家属安置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实施。计划一经确定,有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承担安置任务。

(七)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随调家属可相应追加增人计划和工资总额。

(八)有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到军转安置部门接收随调家属人事档案,在接到档案后15日内落实随调家属安置岗位,并向军转安置部门反馈。

接收单位应根据随调家属个人年龄、文化、专业、职务(职称)、身体及工作经历等情况,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本着适当照顾的精神,合理安排随调家属工作岗位。

(九)军转安置部门依据接收单位反馈的安置意见,向随调家属开具报到通知单,同时抄送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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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随调家属应按通知单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组织、人事(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报到的,应事先征得接收单位和军转安置部门同意。

(十一)安置到实行合同制、聘用制的企事业单位的随调家属,需按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接收单位对随调家属应给予2年的工作适应期,在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随调家属安置后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因接收单位原因致使随调家属不能按时报到上岗的,从军转安置部门开出报到通知单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不低于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逐月发给安置对象生活费。

三、货币补偿安置

(十三)落实安置任务有困难的单位,可与随调家属本人协商,采取由接收单位给予随调家属一次性经济补偿,随调家属本人另谋职业的办法(以下简称“货币补偿安置”)。接收安置单位须在接到安置计划15个工作日内,与随调家属本人协商一致并签定书面协议。随调家属不愿货币补偿安置的,接收单位必须按规定落实其工作岗位。

(十四)接收安置单位与随调家属签定的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一式四份,经军转安置部门鉴证、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十五)货币补偿安置标准由接收安置单位与随调家属本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上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8倍。

(十六)随调家属在领取一次性货币补偿金后,政府不再负责安排其工作。其人事(劳动)关系及个人档案按有关规定转至人事或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实行个人委托代理;党、团组织关系由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接收管理。其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按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七)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随调家属从事个体经营或自办经济实体的,可享受当地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保证

(十八)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牵头,组织、人事、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实施。

(十九)军转干部及其随调家属安置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接收单位双文明考核和创建双拥模范(先进)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或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双拥模范(先进)个人。

(二十)对拒不接收安置任务、不履行国防义务的单位,各级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组织、人事、编制、劳动保障部门停办其人员录用、调动和编制审批事项;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据《江苏省劳动监察条例》予以处罚,必更多信息请加入:江苏军转交流群 424633528

要时由人民法院按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领导人员依纪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十一)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置的随调家属,不再另行安置。

五、附则

(二十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开始试行。

(二十三)本办法由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军转:泰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试行办法,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公军转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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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江苏泰州军转:姜堰军转干部随调家属货币化安置

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江苏泰州市姜堰区军转干部随调家属货币化安置办法,供广大军队转业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姜堰出台军转干部随调家属货币化安置办法

2009年,姜堰出台了军转干随调家属货币化安置工作办法,该办法打破了军转干随调家属指令性安置工作时不被用人单位接收的瓶颈,以货币化的方式给予补偿,以往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进行工作安排时,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不予接受便无法安置的尴尬局面,现在这一情况有望得到改善。

该办法采用“指令性安置与自谋职业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原则。随调家属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指令性办法安置的,由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根据安置任务下达指令性计划,组织专门“双选”市场,用人单位和随调家属进入市场进行双向选择;随调家属要求自谋职业的,在下达指令性计划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签订相关协议,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偿金,政府不再采取指令性安置就业。

该办法同时对拒不接受安置任务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关责任追究以及对积极接受军转干随调家属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作了明确的规定。

(军转:姜堰出台军转干随调家属安置办法,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公军转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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