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的日工资计算方法

2023-05-26

第一篇:月薪的日工资计算方法

请假计算工资方法

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假期间要扣除法定公休日,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

假期工资-病假

㈠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病假期间您的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第二篇: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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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加班费怎么算

国庆到了,单位人事部同志咨询国庆加班费怎么算。 呵,这本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不过,老生也有新问题嘛。基于国家法定假日的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很有必要细究一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明确了两点:

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制度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即每年实际工作时间超过250天(或2000小时)、每季度实际工作时间超过62.5天(或500小时)、每月实际工作时间超过20.83天(或166.64小时)的部分属于延长工作时间。

二、月工资收入是指劳动者在制度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月工资收入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的日工资,可以作为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日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按月计薪小时数174小时折算的小时工资,可以作为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工资标准计算加点工资。

为什么每月实际工作时间是20.83天呢,这是因为一年有54个星期,每个星期2天休息时间,全年即有104天休息日,另加上一年11个法定节假日,实际一年工作日为 (365-104-11)=250天。250天÷12月=20.83天/月,这就是每月的工作时间。如何把月工资收入量化成日工资呢,是否就是月工资收入除以每天工作时间20.83天吗?不是。因为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即便在法定假日休假,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工资。即是说全年不计薪天数只有双周末即104天,计薪天数是(365-104)=261天,261天÷12月=21.75天/月。根据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难明白,国庆10月1.2.3日上班,除了本身含在月工资那一部份外,另外还有日工资300%的加班工资。

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假如劳动者月工资2000元,9月29到10月5日整个国庆长假期间加班,单位也不计划安排补休。则该劳动者应领加班工资: 该劳动者日工资标准为:2000元÷21.75天=91.95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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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30日和10月4-5日这4个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为:4天×91.95元/天×2=735.63;10月1-3日3天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为3天×91.95元/天×3=827.55元,即整个国庆长假加班工资合计为:735.63元+827.55元=1563.18元。

需要明确的是,法定假日领300%加班工资是硬性的,不存在补休抵消的问题;休息日则不同,休息日加班后又安排补休的,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怎么算

今年国庆长假不休息,劳动者可以拿多少加班费?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加班费怎么算?按照南京现有标准统计加班费,劳动者至少可以拿到780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庆8天长假中有4天法定假日,如果安排加班,应付3倍加班工资。即,用人单位如果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因3日正好是中秋节,又是周六,便将休假日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和10月6日(星期二),6日为中秋法定假日。而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安排他们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以目前南京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850元计算,日工资应为85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39元。这样算来,如果1-3日和6日加班,每天加班费最低应为117元,4天就可以拿到加班费468元;如果是在4日、5日、7日、8日加班,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算,每日最低应不少于78元。如果8天全加班,那么加班费共计为468+(78×4)=780元。也就是说,国庆8天都不休息的职工,最少可以拿到780元的节日加班费。

加班费计算方式

每到五

一、国庆、春节等时间较长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都是被提上日程,诸如加班费计算方式、调休的方法、如果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应对……被一次次推到媒体、民众的风口浪尖。

今年的国庆长假加班费的计算简要概括如下:10月1日、2日、3日、6日四天都要支付三倍标准的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四天支付两倍标准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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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天长假中,有4天为法定节假日(10月1日、2日、3日、6日),10月3日中秋节调至6日,其余4天为公休日调休。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10月1日、2日、3日、6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10月3日为例,既是国庆3天法定假日之一,又是周六还是中秋节,但其按照公休日及中秋节的假期安排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所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10月6日加班的,要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定节假日调休也应支付300%的加班费)

加班费计算方式

每到五

一、国庆、春节等时间较长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都是被提上日程,诸如加班费计算方式、调休的方法、如果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应对……被一次次推到媒体、民众的风口浪尖。

今年的国庆长假加班费的计算简要概括如下:10月1日、2日、3日、6日四天都要支付三倍标准的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四天支付两倍标准的加班工资。

在8天长假中,有4天为法定节假日(10月1日、2日、3日、6日),10月3日中秋节调至6日,其余4天为公休日调休。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10月1日、2日、3日、6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10月3日为例,既是国庆3天法定假日之一,又是周六还是中秋节,但其按照公休日及中秋节的假期安排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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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10月6日加班的,要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定节假日调休也应支付300%的加班费)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向来是劳动者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在审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修改草案的时提出,今后将把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统一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这一计算基数与过去的“标准工资”有何区别?修改以后,加班工资是少了还是多了?带着劳动者们的一连串疑问,记者昨日前往劳动局进行了求证。 加班费怎么计算才合理?

“我们的薪酬都是由好几个部分组成的,包括基本工资、房屋补贴、双薪等各类收入约3000元,但企业给我计算的加班工资的时候,只以2000元为计算基数,双薪并未计算在内。”在深圳一家外贸公司工作的陈小姐近日发现公司给她发的加班工资“货不对板”,于是便前往劳动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让陈小姐大吃一惊:企业并不违法,这一套计算方式是合理的。原因何在呢?

负责陈小姐这一案子的仲裁员告诉记者,该企业双薪一般为半年发放一次,并未按月发放。而按照“标准工资”的定义,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年终奖或年底双薪等并不属于“标准工资”的范畴,因此该企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包括双薪也是合法行为。与陈小姐一样,不少企业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的原因,往往就在于双方对于“标准工资”的理解和认定上。

“历年来,加班费的计算都是劳动争议案件的重点,在争议案件中所占比例很高。”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工资福利处和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加班费到底怎么计算才合理?企业和劳动者的理解各不相同,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经营结构不同,工资结构也不同,争议由此而生。因此,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并将“标准工资”统一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呼声由来已久,此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可谓水到渠成。 发生劳资纠纷“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成仲裁依据

标准工资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有何区别?标准工资修改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对劳动者有何影响?“上述两工资的内涵相同,唯一不同的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需双方约定,以免今后产生劳资纠纷。”工资福利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所谓“标准工资”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上为同一概念,两者都是指劳动者在正常或法定工作时间内位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不同的是,“标准工资”中还设定具体的项目,如半年奖、年终奖不属于其中;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除夜班、高温等特殊环境下的各类津贴外,基本没有设定具体项目,数目的多少和具体项目则完全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并制定在劳动合同中,且约定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今后劳动者的年休假、产假、加班工资等统一以该基数为计算标准。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则为主要仲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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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关于工资计算方法的说明

1、公司薪资核算方法:

⑴满勤工资计算:(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26天

⑵未满勤工资计算:(固定月薪—缺勤工资)

⑶加班工资计算:基本工资÷25÷7×加班时数

⑷缺勤工资计算:工资总额÷25×缺勤天数

说明:公司薪资计算以月25天为工资计算基准,每月实际上班26天为满勤,其中有1天为加班,统一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统计,在年底或法定假日休假时统一安排补休。

例:王某固定月薪2000元,2013年3月应出勤26天,实际出勤24天,请假2天,请计算出王某3月份的工资。

答案:王某工资:(2000—2000÷25×2)=1840元。

第四篇:教师工资计算方法及岗位定级工资标准

教师工资计算法:

教师涨工资套改,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代替原来的职务工资、津贴工资,其他原享受的各种津贴如物福补贴、生活补贴、适当补贴等不变动。

1、岗位工资的套改:中学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套七级岗位,即930元,中学一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套十级岗位,即680元,中学二级教师(或其他同级职称)套十二级岗位,即590元。不分获得职称先后。

2、薪级工资的套改:根据“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得到薪级工资级别,再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得到薪级工资。

3、套改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4、(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10%-(工改前职务工资 津贴)-工改前职务工资*10%=本次工改增加额。

博士见习

84

50

845

博士见习岗位工资

硕士见习

770

0

770

硕士位研究生岗位工资

双学见习

710

0

710

双学位、非硕士研究生班岗

位工资

本科见习

68

50

685

大学本科见习岗位工资

大专见习

655

0

655

大学专科见习岗位工资

中专见习

590

0

590

中专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高中见习

590

0

590

高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初中见习

570

0

专业技术类人员

JSG0

12800

280

JSG0

21900

190

JSG0

31630

163

JSG0

41420

142

JSG05

1180

118

JSG06

1040

104

JSG07

930

93 副高级起点

JSG08

780

78

JSG09

730

73

JSG10

680

68中学一级起点

JSG11

620

62

JSG12

590

59 中学二级起点

570

初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3080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一级

2090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二级

1793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三级

1562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四级

1298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五级

1144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六级

1023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七级858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八级 803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九级

748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级682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11级

649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12级

JSG13

550

55

605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13级

管理人员

GLG01

2750

0

275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一级

GLG02

2130

0

213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二级

GLG03

1640

0

164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三级

GLG04

1305

0

1305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四级

GLG05

1045

0

1045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五级

GLG06

850

0

85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六级

GLG07

720

0

72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七级

GLG08

640

0

64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八级

GLG09

590

0

59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九级

GLG10

550

0

55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十级

以李**为例:

1996年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1年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期间工作时间没有间断,他的工作年限是11年,套改年限为15年,任职年限5年。按一级教师职称套改十级岗位(680元),按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套17级薪级工资(341元)。因为是中小学教师,按规定享受提高10%。他的工改前职务工资为535元,津贴为229.3元,本次净增额为(680 341) (680 341)*10%-(535 229.3)-535*10%=305.2元。

三、管理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的岗位工资

正处级干部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按五级即1045元标准,主任科员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正

科级干部标准,即七级720元,副主任科员按八级640元;高级工按《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定技术三级即615元。

中小学教师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提高10%待遇。

四、本次工改退休、退职界限

指2006年7月1日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

五、正常调整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1级薪级工资,在下一年一月兑现。以后,将废除提前晋升工资,取消第13月工资年终奖励。

六、原单位发放的津贴、补贴保留,但要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用途正当。

1、岗位工资的套改:中学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套七级岗位,即930元,中学一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套十级岗位,即680元,中学二级教师(或其他同级职称)套十二级岗位,即590元。不分获得职称先后。

2、薪级工资的套改:根据“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得到薪级工资级别,再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得到薪级工资。

3、套改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

或不合格的年限。

4、(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10%-(工改前职务工资 津贴)-工改前职务工资*10%=本次工改增加额。

第五篇:女员工产假工资计算方法概要

女性员工产假工资怎么算

一、产假工资怎么算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换句话也就是说产假工资按照合同规定, 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照正常工资支付 。

二、 2008年新劳动法产假是多久 ? 国家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常规产假为 90天,难产的,增 加产假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 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至于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 情况,新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具体实施情况各地不一,一般是 0到 30天不等 (注:有 些地方没有晚婚晚育产假 ,建议参照当地计划生育条例。另外除法定产假外,用人单位可 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能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详细参考如下: 产假的计算一般来说,实际产假天数 =法定基本产假天数 +特殊原因增加天数。 法定基本产假天数

《劳动法》第 62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90天的产假 " 。 90天包括:产前休 假 15天 +产后休假 75天

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产前假 15天,系指预产期前 15天的休假,距预产期 2周时休产假以避免早产 ; 产后假 75天,系指生育后的 75天休假。

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 ; 若孕妇 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 难产增加产假 15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晚育增加 30天 (30天并非固定假期,具体天数会因各地不同而有所差异,甚至可能没 有晚育产假

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 35天 名词解释: 已婚妇女满 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晚婚对产假没有影响 ; 晚育不同地方规定又不一样 , 女方增加 15-30天 , 男方可以有带薪护 理假 5-15天不等

另外: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 会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再给一些产假或者产休, 是 福利制度,所以会有不同的人不同的产假,上面所说的都是劳动法规定的。

三、劳动法有没有规定要怀孕几个月才能请产假 ? 预产期前 15天开始休产假,预产期前一月就可以申请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 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产前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 ; 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 数按病假处理。产假是可以提前请的,不过只有 4个月,要是提前请了那就要提早上班。

四、人工流产的假期是多少天

《劳动合同法》没有对流产作出相关规定,以下是《劳动法》的内容: 《劳动法》人工流产法定假期是 14天 《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1.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 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 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 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3.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 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是已婚生育妇女 , 又带有节育环的意外怀孕 , 单位不应扣其工资其有两周的假期 . 计划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 妊娠 7个月以上 (含 7个月 生产或早产的,按 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 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 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 0.5个月。

(二 妊娠 3个月以上 (含 3个月 、 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 1.7个月计发。 (三 妊娠不满 3个月流产 (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 ,按 1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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