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银企对账工作总结

2023-05-28

时光流逝着,岁月沉淀着,在众多个日夜中,我们辛勤的工作,换来了一份份工作佳绩。回首看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有着独特的成长点,应当写一份工作总结,作为自己工作路上的前进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银企对账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银行银企对账工作总结

天津银行银企对账服务协议

为保障天津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企业客户(以下简称“乙方”)资金安全,及时核实、纠正可能发生账务差错,维护双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提供对账服务,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核对银行账务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本协议所指账户,是指本协议所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以及与之相关的其它本、外币账户。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本协议中“余额对账”是仅指甲方通过电子渠道向乙方提供对账服务。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银企对账方式提供对账服务。

2、甲方按季(月)与乙方进行余额对账,甲方可根据乙方发生的业务和存款变化情况调整银企对账周期,不再另行通知。

3、甲方于下季(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余额对账单发送到乙方选择的相应电子对账平台。

4、乙方如另需寄送纸质余额对账单的,甲方于下季(月)初通过邮局或其他甲方认定的金融外包公司将余额对账单送达乙方,或由乙方到甲方营业机构取得余额对账单。

5、甲方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账户交易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在未获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自愿选择甲方提供的电子对账方式与甲方核对银行存款账务。

2、乙方应于季(月)初及时查询对账余额核对账务,并于收到甲方电子对账单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甲方相应的电子对账平台确认对账结果。

3、乙方收到甲方电子对账单后10个工作日后,未通过甲方提供的电子对账方式确认对账结果,视同银企账务核对相符,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于每季(月)初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乙方发送余额对账单,并于每季(月)初5个工作日内通过金信通向乙方留存的手机号码发送对账提示。乙方应于每季(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查询余额对账单,核实账务,并于甲方发送余额对账单后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对账结果,乙方对反馈对账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如核实不符,应及时到乙方账户开户行查明原因,甲方应积极配合,由出错方进行调整后,乙方需再次进行核对直至确认相符;拒绝更正或更正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出错方承担。

乙方于季(月)初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余额对账单,应在2个工作日主动联系甲方要求提供余额对账单,否则视为乙方收到对账单。乙方逾期反馈对账结果及未要求提供余额对账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确保对账地址、对账联系人和对账联系电话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未能及时提交变更申请而导致对账信息无法传递至乙方等情况,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选择寄送纸质余额对账单的客户,如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信息泄露,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基本约定

1、余额对账方式目前包括网银加自助、网站加自助两种,由双方在天津银行对公签约产品服务申请书中约定。甲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开通其他对账方式,提供乙方使用。

2、选择网银加自助对账,乙方须开通天津银行企业专业版网上银行、对公自助回单服务,甲方通过天津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及自助回单机向乙方提供余额对账单;乙方通过网上银行或自助回单机任意一种方式查询、核对并向甲方反馈对账结果。

3、选择网站加自助对账,乙方须申请自助回单服务,通过登录天津银行官方网站、自助回单机任意一种方式查询余额对账单,核对并反馈对账结果。乙方须保证在天津银行对公签约产品服务申请书中约定的相关对账联系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变更相关信息,重新进行约定。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未能及时变更相关信息而导致对账信息无法传递至乙方等情况,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选择寄送纸质对账单的客户,甲方寄送的纸质余额对账单,统一以“天津银行营运中心”的名义发出。

5、乙方对甲方发出余额对账单的内容有疑问或异议的,应立即联系甲方,甲方应安排人员跟进处理。

6、余额对账单仅用于核对银企账务,不能作为记账依据。

7、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在双方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制度等发生变化,甲方可直接执行有关规定。如因上述变化导致本协议不符合相关业务规定,甲方需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重新签署协议。

3、本协议项下乙方账户正常清户,或因超过一年未活动按照规定转入“不动户”,本协议自动终止。

4、乙方变更对账方式应向甲方提出变更对账方式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5、甲方营业机构变更机构名称的,本协议对名称变更后的主体继续有效。

6、乙方账户因销户或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转为久悬未取户时,乙方终止提供该账户对账服务。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产生的及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由于政策变化、网络、公共电力、公用电信、病毒干扰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下有关业务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任何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定协商办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所执协议效力相同。

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招商银行银企对账模式设置教程

第一步设置银企对账的业务模式 若您已经设置过此步骤,请直接进入步骤三

1.对账功能开通后进行第二步业务模式操作设置,选择系统管理――业务管理,进行业务模式设置。(企业网银支持零审批,即只需要设置经办人,不需要审批人;另外,也可以根据公司情况设置审批人)。

2.在左边列表中选择“银企对账”,点击“增加模式”,系统展示温

馨提示内容,请留意。

3.点确定后进入画面,录入模式名称:需自行输入,可以是字母,数字,汉字形式,我行无要求,也可直接写相对应的功能名称,例:

支付。

没有经办限制:这个功能指是不是所有的账号都是同样的人操作,如贵公司仅一个账号,两人使用网银,打钩即可;如有多个账号,并且要区分不同人操作,请不要打钩。

银行允许的可用账号:此列表为您申请加入网银的账号,如需使用哪个账号,请将账号挪到左边框。 选择完成后点“确定”,进入下一画面继续操作。

(如此步骤与您当前操作的界面不一致,请点击此网址进入标准版设置:http://forum.cmbchina.com/cmu/viewthread.aspx?postid=208170

0)

4.请点击经办,选择右下角“增加经办人”。

5. 进入用户选择界面后,请选择您银企对账业务的制单人,经办人可以是没有ukey的用户,也可以是有ukey的用户(如您之前有增加其他一般用户进入网银,也可以选择此用户做为经办人)。

温馨提示:银企对账只要经办人不需要审批人操作的请看第6步;若需要设置审批人请跳过第6步(无需操作)直接跳至第7步。 6.若您需要设置银企对账零审批(即只设置经办人操作,不需要审批人复核),请点击终极审批,再请点右下边的删除审批岗,然后点确定,点击发送。然后跳到第10步即可。

7. 选择完经办人后,请点击终极审批,选择“增加审批人”。

8.进入用户选择界面后,请选择您银企对账业务的审核人,审核人可以是没有ukey的用户,如果您之前有增加一般用户进入网银,不论是否有申请ukey都可设置该用户为对账审核人。

9. 设置好后,请点击“发送”,系统将出现以下提示:

10. 点击“发送”后,该功能会显示红色字体“等待另一管理员审批”,接下来请退出企业网银系统,换另一管理员登陆进行功能审批,审批

同意后即可使用。 11. 另一管理员用户登录网银后,请选择系统管理――业务管理,在银企对账功能菜单下会显示粉红色字体“等待您审批”,请选择右下

角“审批模式”。

12. 如您设置信息无误,请直接点击“同意”,系统提示您是否确定同意之前的设置,请点击“确定”。

13. 系统将提示您“模式设置成功”!模式审批成功后,银企对账下的功能会变成黑色字,显示“当前使用”字样。

14. 请直接退出网银,使用您设置的经办人用户登录,即可在网银的横栏菜单中看到银企对账功能。

第二步 通知设置

此步骤主要用于系统通过短信以及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通知人进行银

企对账工作。 1.请公司网银管理员(如您公司仅两人使用网银,那么这两个用户都是管理员,如多人使用网银,最初使用网银的两个用户是企业的系统管理员,或可通过系统管理——用户管理——设置用户查看权限归属)登陆网银,选择系统管理——通知设置——银企对账。

2.如已设置通知,则点击相应选项则可看到企业接到通知的用户和账号信息,需要修改任意信息,可点击“修改”。通知条件即最小通知金额,可按照企业需求修改相应金额。(此步骤以到账通知为例,若企业有多个账号,则在修改界面上也可看到“通知类型”选项,点此

修改账号)。

3. 点击通知用户,可进行用户的添加和删除,可设置多个用户,前提是您所需设置的人是网银中的用户,没有企业网银登陆权限的用户此界面无法显示。“银企直通车”和“银企直连”请不要勾选。修改

完毕,请点击确定。

4.若您操作增加了通知用户,此时需要该新增用户用自已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企业网银,点击系统管理――用户管理――设置通知方式来增加自已的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5. 新增用户登录该界面后,可选择短信或邮件接收通知,也可两个

都勾选。

此时网上银企对账功能全部设置完成,当收到系统提示的对账通知即可开始进行网上银企对账操作。

第三步 银企对账业务操作指引

经办操作

1.经办用户登录招行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经办进入以下操作界面:

2.根据银企对账通知输入或选择对账月份,点击“查询”,系统显示对账数据。 3.余额相符处理:经办人逐户核对月底余额与本企业日记账余额是否相符,系统默认余额相符,如有多页,请选择“下一页”进入查询,确认后点左上方“经办”提交,系统提示“经办完成等待审批(终极审批)”。

4.余额不符处理:经办人选择余额不符,需要输入不符原因及联系电话,确认后点左上方“经办”,系统提示“经办完成等待审批(终极审批)”。

5.经办完成后,对账状态变更为“对账中”。 6.调节相符时,经办人选择调节相符,需要选择调节项目、余额不符原因及联系电话。确认后点左上方“经办”,系统提示“经办完成等待审批(终极审批)”。

7.查询待经办数据时,系统每次最多返回200笔数据,如果该月份的对账数据大于200笔时,系统只会查询出前200笔记录,客户经办这些数据后,请等待批量经办结果通知(在右下角业务栏)后再次查询经办余下的数据。若余下的数据仍然超过200,请重复上述操作。

撤消 对于已经办未审批或尚未终极审批的对账业务,经办用户或非终极审批用户登录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撤消,查询到待审批的对账数据点击左上方“撤消”即可完成撤消操作,对账明细状态重新返回

到“生成数据”。

审批

1.审批用户登录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审批,查询到待审批的对账数据,可通过勾选单笔或部分进行审批,也通过点击“全选”实现本页的批量审批,如有多页请分页分次审批。 2.通过双击单笔明细可显示业务明细信息,包含:批次号、对账中心状态、对账月份、客户号、户口号、币种、余额、余额核对状态、余额核对日期等,选择同意或否决,如有需要可录入相关“意见”。

3.“余额相符”和“调节相符”状态的对账数据的对账状态为“对账完成”,“余额不符”状态的对账状态为“对账中”,可进行“再经

办”操作或其它特殊处理。

再经办

1.针对客户通过网上银企对账提交的“余额不符”状态情况,经过我行工作人员与客户沟通核实后,客户可通过再经办功能实现对“余额

不符”进行对账状态的更改。

2.经办用户登录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综合查询,查询选择“余额不符”业务,点击左上方“再经办”。

3.进入经办界面,重新选择“余额对账状态”,确认完成后点击“经

办”提交。

4.经办完成后,审批人再次进入“审批”界面对再经办操作进行复核

确认,完成对账工作。

综合查询

1.银企对账的综合查询界面可对经办后业务状态进行查询,包括列表查询、业务明细查询、业务流程查询和操作记录查询。 2.经办或审批用户登录“招行U-BANK” 选择“银企对账” —〉“综合查询”—〉“查询”显示对账数据。

3.双击某笔对账结果可显示单笔业务明细:批次号、对账中心状态、对账月份、客户号、户口号、币种、余额、余额核对状态、余额核对日期、对账类型、客户处理状态、错误信息等。

第三篇:江苏银行银企对账基本规定及业务流程

测试成绩:86.67分。 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银企对账周期依据账户的不同性质、余额、活动频率等制定。重点客户(),非重点客户() √

A B C D 每月/季发送余额证对单;每年发送余额证对单

每月/季发送余额证对单;每半年发送余额证对单

每季发送余额证对单;每季发送余额证对单

每月发送余额证对单;每月发送余额证对单

正确答案: B

2. 全年日均存款余额在等值人民币 以下(含 )每年至少对账一次 √

A B C D 1000元;全年零余额、零发生额的客户 2000元(含);全年零余额 3000元;零发生额的客户

5000元(含);全年零余额、零发生额的客户

正确答案: D

3. 对账工作由专人负责处理:分行营运部指定人员负责对账工作,营业网点 负责将客户直接送达柜面的回单收集、整理、统计、上交 √

A B C D 会计主管

会计主管及任意柜面人员

会计主管及指定人员(非对公账务处理柜员)

任意柜面人员

正确答案: C

4. 银企对账采取( )处理模式.各分行营运部负责辖内对账工作的集中组织实施,南京地区的对账工作由总行营运部负责集中实施。 × A B C 分散

总行

集中 D

分行

正确答案: C

5. 《江苏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管理协议》中的“对账服务”条款中的对账周期有“按季、按月”两个选项。与客户签订协议时,“按月”这一选项应从严控制,避免今后调低对账频率(如调整为“按季”)时需重签对账服务协议。如客户选择“按月”对账则网点需将( )送达营运部。 √

A B C D 《江苏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管理协议》的复印件

《江苏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管理协议》的复印件(正反)

江苏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管理协议》的原件加盖“业务专用章”

《江苏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管理协议》的复印件(正反)加盖“业务专用章”

正确答案: D 多选题

6. 银企对账原则为:() √

A B C D E 岗位分离、相互制约 各司其职、协助配合 重点突出、差别管理 网点对账原则 分行对账原则

正确答案: A B C

7. 营业网点负责以下工作:() √ A B C 负责组织开展辖内银企对账工作考核与检查

负责与客户签定对账服务协议,做好客户银企对账工作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负责在核心系统中及时维护客户、账户信息,确保客户名称、对账方式、对账单寄送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确保对账单能够及时、正确地送达客户 D E 受理客户日常对账查询,发送明细账单 积极做好客户回单催收 正确答案: B C D E

8. 营业网点会计主管需每日登录系统查看(),以备实时对不符款项、退信等情况进行处理。 √

A B C D E 查询书 调整书 退信清单 催收清单 数据导入是否报错

正确答案: B C D

9. 以下哪些不在《江苏银行银企对账办法》范围内:() × A B C D E 内部账务、内部款项的核对 个人用户 信用卡用户 企业用户 同业用户

正确答案: A B C

10. 余额证对单回单的回收方式有:() √ A B C D E 上门 邮寄

客户返还柜面

客户送达营运管理部门 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 A B C 判断题

11. 依据外部客户账户的不同性质、余额、活动频率等细分客户和账户,采取差别化对账周期,提高对账效率,体现的是银企对账重点突出、差别管理原则。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2. 纸质余额证对单对账,是指我行通过邮寄、外包公司寄送或上门对账等方式将纸质余额证对单传递给客户,由客户确认对账结果并反馈纸质回单的对账形式.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3. 银企对账的范围和对账对象是指我行与企业客户、同业客户等外部客户之间的账务核对,包括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保证金存款、贷款等账户,不含注册验资户及已转入长期不动户(久悬未取)的账户。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14. 银企对账采取集中处理模式。各分行营业网点负责辖内对账工作的集中组织实施,南京地区的对账工作由各营业网点负责实施。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15. 我行银企对账工作中允许客户经理单独上门与客户进行对账工作。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第四篇:招商银行网上银企对账客户端用户操作手册

第一步: 自助增加网上对账功能

请注意:如贵公司已通过银行柜面申请网上对账功能,请跳过此步骤!

网银客户端升级安装使用

您须通过一网通下载网上企业银行最新版本(版本号:7.7.4.10 )或高于此版本安装使用。请在安装前导出汇出汇款收方信息或选择“数据保留”方式覆盖安装最新企业网上银行客户端(切勿使用“完全卸载”后安装的方式,否则会导致汇款收方信息丢失)。

在帮助栏中查看当前使用的企业银行版本号信息,如下图:

1. 版本升级后登录网上企业银行,选择横栏的“自助申请”,进入申请画面。

2.在申请画面中点击右下角的“增加”。

3.在业务类型中选择“银企对账”。

4.选择“银企对账”后,界面上方展示可申请开通网上对账功能的账号。

5.选中一条记录后点击中间的“增加”按钮,有多个账号的重复上一步操作。

6.选择好开通对账功能的账号后点击右下角的“经办”,系统展示对账协议,须您阅读并同意后点击“确定”。

7.系统提示经办成功等待审批,需要换另一系统管理员进行审批操作。

8.换另一系统管理员登录后,系统提示有待办事宜,点击“自助申请”审批进入画面,

9.在画面中点击右边的“查询”,画面展示需要审批的业务信息内容。

10.确定内容无误后点击右下角“同意”,系统提示功能申请完成。

第二步 设置银企对账的业务模式

1. 对账功能开通后进行第二步业务模式操作设置,选择系统管理――业务管理,进行业务模式设置。

2. 在左边列表中选择“银企对账”,点击“增加模式”,系统展示温馨提示内容,请留意。

3.点确定后进入画面,录入模式名称:需自行输入,可以是字母,数字,汉字形式,我行无要求,也可直接写相对应的功能名称,例:支付。

没有经办限制:这个功能指是不是所有的账号都是同样的人操作,如贵公司仅一个账号,两人使用网银,打钩即可;如有多个账号,并且要区分不同人操作,请不要打钩。

银行允许的可用账号:此列表为您申请加入网银的账号,如需使用哪个账号,请将账号挪到左边框。

选择完成后点“确定”,进入下一画面继续操作。

4.请点击经办,选择右下角“增加经办人”。

5. 进入用户选择界面后,请选择您银企对账业务的制单人,经办人必须是要有ukey的用户,无ukey用户在此界面上无法显示(如您之前有增加其他一般用户进入网银,该用户有申请ukey,也可以选择此用户做为经办人)。

6. 选择完经办人后,请点击终极审批,选择“增加审批人”。

7.进入用户选择界面后,请选择您银企对账业务的审核人,审核人可以是没有ukey的用户,如果您之前有增加一般用户进入网银,不论是否有申请ukey都可设置该用户为对账审核人。

8. 设置好后,请点击“发送”,系统将出现以下提示:

9. 点击“发送”后,该功能会显示红色字体“等待另一管理员审批”,接下来请退出企业网银系统,换另一管理员登陆进行功能审批,审批同意后即可使用。

10. 另一管理员用户登录网银后,请选择系统管理――业务管理,在银企对账功能菜单下会显示粉红色字体“等待您审批”,请选择右下角“审批模式”。

11. 如您设置信息无误,请直接点击“同意”,系统提示您是否确定同意之前的设置,请点击“确定”。

12. 系统将提示您“模式设置成功”!模式审批成功后,银企对账下的功能会变成黑色字,显示“当前使用”字样。

13. 请直接退出网银,使用您设置的经办人用户登录,即可在网银的横栏菜单中看到银企对账功能。

第三步 通知设置

1. 请公司网银管理员(如您公司仅两人使用网银,那么这两个用户都是管理员,如多人使用网银,最初使用网银的两个用户是企业的系统管理员,或可通过系统管理——用户管理——设置用户查看权限归属)登陆网银,选择系统管理——通知设置——银企对账。

2.如已设置通知,则点击相应选项则可看到企业接到通知的用户和账号信息,需要修改任意信息,可点击“修改”。通知条件即最小通知金额,可按照企业需求修改相应金额。(此步骤以到账通知为例,若企业有多个账号,则在修改界面上也可看到“通知类型”选项,点此修改账号)。

3. 点击通知用户,可进行用户的添加和删除,可设置多个用户,前提是您所需设置的人是网银中的用户,没有企业网银登陆权限的用户此界面无法显示。“银企直通车”和“银企直连”请不要勾选。修改完毕,请点击确定。

4.若您操作增加了通知用户,此时需要该新增用户用自已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企业网银,点击系统管理――用户管理――设置通知方式来增加自已的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5. 新增用户登录该界面后,可选择短信或邮件接收通知,也可两个都勾选。

此时网上银企对账功能全部设置完成,下月开始,当收到系统提示的对账通知即可开始进行网上银企对账操作。感谢您的配合!

第四步 银企对账业务操作指引

经办操作

1.经办用户登录招行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经办进入以下操作界面:

2.根据银企对账通知输入或选择对账月份,点击“查询”,系统显示对账数据。

3.余额相符处理:经办人逐户核对月底余额与本企业日记账余额是否相符,系统默认余额相符,如有多页,请选择“下一页”进入查询,确认后点左上方“经办”提交,系统提示“经办完成等待审批(终极审批)”。

4.余额不符处理:经办人选择余额不符,需要输入不符原因及联系电话,确认后点左上方“经办”,系统提示“经办完成等待审批(终极审批)”。

5.经办完成后,对账状态变更为“对账中”。

6.调节相符时,经办人选择调节相符,需要选择调节项目、余额不符原因及联系电话。确认后点左上方“经办”,系统提示“经办完成等待审批(终极审批)”。

7.查询待经办数据时,系统每次最多返回200笔数据,如果该月份的对账数据大于200笔时,系统只会查询出前200笔记录,客户经办这些数据后,请等待批量经办结果通知(在右下角业务栏)后再次查询经办余下的数据。若余下的数据仍然超过200,请重复上述操作。

撤消

对于已经办未审批或尚未终极审批的对账业务,经办用户或非终极审批用户登录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撤消,查询到待审批的对账数据点击左上方“撤消”即可完成撤消操作,对账明细状态重新返回到“生成数据”。

审批

1.审批用户登录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审批,查询到待审批的对账数据,可通过勾选单笔或部分进行审批,也通过点击“全选”实现本页的批量审批,如有多页请分页分次审批。 2.通过双击单笔明细可显示业务明细信息,包含:批次号、对账中心状态、对账月份、客户号、户口号、币种、余额、余额核对状态、余额核对日期等,选择同意或否决,如有需要可录入相关“意见”。

3.“余额相符”和“调节相符”状态的对账数据的对账状态为“对账完成”,“余额不符”状态的对账状态为“对账中”,可进行“再经办”操作或其它特殊处理。

再经办

1.针对客户通过网上银企对账提交的“余额不符”状态情况,经过我行工作人员与客户沟通核实后,客户可通过再经办功能实现对“余额不符”进行对账状态的更改。

2.经办用户登录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综合查询,查询选择“余额不符”业务,点击左上方“再经办”。

3.进入经办界面,重新选择“余额对账状态”,确认完成后点击“经办”提交。

4.经办完成后,审批人再次进入“审批”界面对再经办操作进行复核确认,完成对账工作。

综合查询

1.银企对账的综合查询界面可对经办后业务状态进行查询,包括列表查询、业务明细查询、业务流程查询和操作记录查询。

2.经办或审批用户登录“招行U-BANK” 选择“银企对账” —〉“综合查询”—〉“查询”显示对账数据。

3.双击某笔对账结果可显示单笔业务明细:批次号、对账中心状态、对账月份、客户号、户

口号、币种、余额、余额核对状态、余额核对日期、对账类型、客户处理状态、错误信息等。

如果您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欢迎在线与客服95555联系咨询,谢谢!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第五篇:智锐版企业网银银企对账流程 - 中国农业银行_19862

银企对账操作流程

——智锐版

一、 温馨提示

(一)申请开通企业网银智锐版的银企对账功能,需到企业网银注册行申请办理。若已通过柜面开通网银对账功能,则可通过网上银行“银企对账在线签约”功能将其非网银对账方式的账单改为网银对账,但若需将网银对账方式更改为其他方式,需柜面办理。

(二)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1、“网上银行证书管理工具”软件(证书K宝驱动)下载

持有我行无驱型K宝(包括飞天诚信、旋极、握奇和天地融四个品牌),连接计算机后会自动安装驱动程序。

若程序未自动安装或持有有驱型K宝,当在您的电脑上第一次使用农行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智锐版)前,首先需要安装“网上银行证书管理工具”软件,此工具软件在同一台电脑上安装一次即可。

具体操作:

(1)登录农行官方网站(),点击主页左侧,“企业网上银行登录”右下侧的“安装”。

(2)选择相应品牌K宝,点击“驱动程序下载”,并安装。

2、证书K宝密码修改

(1)以华大K宝为例,其他品牌K宝可参照操作。点击“开始—所有程序—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证书工具软件—中国华大—管理工具”。

(2)插入K宝,选择“密码操作→修改K宝密码”。分别输入原K宝密码和新K宝密码,密码可由数字和字母组成,字母区分大小写,共8位。

(三)企业网银智锐版可以实现主操作员单人通过网银进行银企对账,需柜面开通主操作员制单权限。

(四)“银企对账业务提醒”功能:如存在未对账的账单,操作人员登录网银后,登录区首页即有红字提醒,可点击提醒文字进行查看并对账,系统将自动显示待对账对账单,供客户选择、确认。

(五)如存在未对账的账单,客户登录网上银行选择银企对账功能后,系统将自动显示待对账对账单,供客户选择、确认。

二、 对账流程

(一)登录

步骤一:将K宝正确连接电脑USB接口,登录农行网上银行,点击“企业网上银行登陆”;

步骤二:进入下一页面,点击左右“智锐版客户登陆”;

步骤三:选择证书,输入K宝口令后,进入“智锐版网上银行”;

(二)单人对账流程:主操作员(柜面开通制单)对账 步骤一:点击“账户管理”,选择“银企对账” ——“账户余额对账”,系统自动显示待对账对账单,请点击“对账单编号”

步骤二: 进入下一页面,核对账单内容后选择“相符”或“不相符”,点击“提交”后,完成对账操作。

图一:

图二:

(三)双人对账流程:制单员录入、复核员(或者主操作员)复核 步骤一:击“账户管理”,选择“银企对账” ——“账户余额对账”,系统自动显示待对账对账单,请点击“对账单编号”

步骤二: 进入下一页面,核对账单内容后选择“相符”或“不相符”,点击“提交”后,完成对账录入操作。

图一:

图二:

步骤三:更换复核员(或者主操作员)登录网上银行智锐版,点击“业务复核”,点击“银企对账” ——“银企对账复核”,点击“对账单编号”。

步骤四:在对账单复核页面,企业复核员查看录入结果,选择“通过”或者“拒绝”,“拒绝”需写拒绝原因。

选择“通过”,“提交”后完成对账。

选择“拒绝”,“提交”后需重新对账。

三、 常见问题

(一)对账信息复核提交后,是否还可以修改? 答:若账户余额不相符,可选择“不符”,“不符”的对账结果可再次对账,直至修改为“相符”。“相符”的对账结果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如果您本次需对对账结果进行修改,也可选择“暂存”。可选择“暂存”,选择暂存”账单只能由原操作员再次录入。

(二)对账录入后是否必须进行复核后才可提交银行? 答:主操作员对账后可直接提交银行,制单员对账后需要由有复核权限的操作员复核后提交成功。

(三)如何将非网银对账方式修改为网银对账?

答:使用“银企对账”-“银企对账在线签约”功能(如下图),该功能权限仅主操作员具备,无需复核。

(四)对账单保留时限?

答:企业客户可通过“对账记录查询”功能查询未对账的对账单和已对账的对账单,并可对对账单进行打印、下载。对账单的保留期限为一年,同时客户可查询、打印、下载6个月以内的“已对账账单”。

北京分行客户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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